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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質感的意義

由前一節的論述,說明了產品的觸覺是透過觸摸物體表面所形成的感受,

因此表層的質感是影響觸覺感知的重要因素。接下來我們將針對質感的意義,

分別從物體與人的面向,進行三個層次的探討:首先是材質本身與質感的關 係,接著是造形與質感的探討,最後是質感所產生的心理意象層面。並藉此更 清楚瞭解質感的意涵。

2.4.1 材質與其所構成的質感

「材質」(material)一詞是指材料的組織性質。材質分為自然材質和人為 加工的材質兩大類。一般自然材質取自自然,給予視覺與觸覺的感受是質樸、

厚實和恬適,如皮革的帄滑與溫潤、石材的粗糙與厚重、羽毛的柔細與輕盈等 感覺;人為加工的材質為人類科技之產物,則取決於加工技法的方式,呈現多 樣與豐富的質感,如金屬材質的堅實與光亮、塑膠材質的彈性與韌性等,更增 添了產品設計表現的材質效果。

「質感」(texture)在拉丁文中為「編織」,亦稱肌理、質地、物肌,意旨 物體表面予人的視覺或觸覺感受,有粗、細、柔、硬、乾、濕等種種不同的感 受反應。而質感表現在產品表面上的因子,來自於其材料的紋理、表面粗滑、

紋理的排列,及紋理的疏密程度。(簡麗如,2003)

關於質感一詞,林崇宏(1995)則在《造形基礎》中解釋如下:「質感」係 材質本身的特別屬性與人為加工方式,表現在物體表面的感覺。質感一方面是 由其內在的結構所決定,另一方面則來自材料的加工方法。

此外,Bauhaus 教授 Moholy-Nagy 將材料外表形成分成四種類型:第一種是 組織,材料無法再分解為其他物質的最簡元素,如岩石的結晶、紙張布料的紋 裡。第二種是質地,又稱質感、肌理,是物質表面有機化的組織,如木材金屬

玻璃石頭表面的紋理變化。第三種是表面狀態,這種表面狀態可分為人工處理 與自然形成二種,如沙灘的波狀砂痕、金屬磨光等。第四種是結集,它與上述 三者相互組合或互換,屬綜合的感受。(周麗容,2005)

2.4.2 造形與質感的探討

形態、質感、色彩、空間等要素,是組合成具生命力的造形所不可缺少 的。質感需要透過觸覺來感受;經過接觸,才能分辨出素材的軟硬、冷暖、乾 濕、光滑粗糙等不同的之質感(周麗容,2005)。

張長傑(1990)於《立體造形基本設計》中,曾歸納造形在視覺與觸覺所引 起的各種感受。其中與觸覺相關的部分,在形態方面包括:面體、點線、高 低、方圓、厚薄、大小、曲直及正反方向等;在質感方面包括:粗細、凹击、

動靜、尖禿、乾濕、輕重、苦辣、流動凝固、軟硬及冷熱等。由圖 2-4 來說明:

圖 2-4 造形的觸覺感受

而柯超茗(1997)更進一步指出形態上的質感是屬於視覺與觸覺的範疇,因 此又可區分成觸覺性質感(tactile texture)及視覺性質感(visual texture)。

「觸覺性質感」是指經由膚覺(包含痛覺、壓覺、溫度覺)的體驗所累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