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跨國倡議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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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文獻探討,以環境與人權議題作為討論背景,其跨國倡議網絡形成 原因、重要性與非政府組織的關係,主要以 Margaret E. Keck 與 Kathryn Sikkink 的跨國倡議網絡為架構,分析跨國倡議網絡形成的原因、條件、行動者以及如何 影響政府作為並發揮其作用。瞭解國內外學者分析跨國倡議網絡,並整理臺灣在 環境與人權議題的特殊性,對於跨國倡議網絡發展的影響,認識臺灣環境與人權 議題跟非政府組織的密切關聯,爬梳臺灣在環境與人權議題倡議的特殊性及優勢,
結合歷史經驗累積之下,與跨國倡議網絡理論對話。
第一節 跨國倡議網絡
跨國倡議網絡(transnational advocacy network)是指一群有共同目標的行動 者自願性的、具互利性以及以橫向為基礎的集合,一起為一個共同的價值與理念 付出行動而組成的組織關係模式(Keck, M. E., & Sikkink, K., 1998)。
壹、 起源
當國內非政府組織與國家內部的溝通不順暢,共同面對重大事件或社會爭 議時,透過各種管道無法順利解決衝突及紛爭時,向外界尋求管道是一個方式,
Keck, M. E., & Sikkink, K(1998)提到的迴力鏢模式(Boomerang Pattern),在 瞭解國家內部政治結構後,發現由於體制或政治文化的影響導致倡議的過程無法 順利進行,則會透過跨國倡議網絡的聯繫,透過以國家或其他結盟團體及組織,
來敦促政府行動。藉由這些因素,我們可以探索跨國倡議網絡的興起。而這個跨 國倡議網絡能夠為當地帶來許多影響,透過網絡而凝聚的力量足以影響國家政策 的議程設定,減少政策過程的成本支出,也可以彌補當地與國際關於議題資訊不 對稱的情形,這個連帶影響到制度程序本身,也會使行動者改變目前倡議遊說的 立場,影響政策改變,而當政策改變的時候,政府的行為也會受到影響(陳中寧,
2013)。由此可知,跨國倡議網絡的形成的影響力可是不容小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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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條件
跨國倡議網絡的形成足以影響到政治機會和行動者的結果,由議題、網絡 和行為者三個關鍵條件所影響(吳美智,2010:101-104)。首先,為了確定跨國 倡議網絡的影響力,從不同過程的階段、目的設定與其實踐情況來衡量跨國倡議 網絡形成的條件與類型,必須評估議題瞭解對於社會大眾能夠產生多少共鳴。
第一,議題的建構也是倡議的基礎,建構的過程包含議題設定,環境議題充 滿不確定性,若能夠透過網路來蒐集及瞭解資訊,可以得到較為明確的數據,也 能夠有更多機會得到不同角度的詮釋。反觀,人權議題由於資訊的真實性容易遭 受質疑或造假,因此在資訊及文獻的建立上面往往耗費許多精力與資源,倘若可 以透過網絡的力量描述問題的最新情況,或透過區域性的資訊蒐集,建立倡議網 絡,以確保資訊的準確度與可信度,更有能夠凝聚民眾的力量,面對後續的聲援 行動,並發揮槓桿效力。
網絡的密度則是影響跨國倡議網絡形成的第二個條件,特定議題有特定的 群體可以互相聯繫以及資訊交換,將會帶來不同行為者之間的互相影響,包含:
影響國家與非政府組織間面對社會事件的態度及立場、對現有國家內部制度的影 響,法律地位的平等以及對行動者的影響、對現有國家行為造成影響。例如:以 特定的公民團體或是非政府組織為核心,從議題的推動或價值為中心,號召並遊 說各個國家或團體,認同其議題或價值理念者,一同進行其活動,進而透過媒體 宣傳、發言,表達該群體理念。
透過網絡來凝聚倡議的力量,動員網絡的成員行動,在此之前必須針對鎖 定的議題或是倡議對象交由專家學者進行研究調查,接著將這個研究調查的結果 公布宣傳,藉由媒體等宣傳管道,以書面或是電子資料等形式讓社會大眾知情,
透過組織間的資訊揭露,與當地政府機構、遊說相關團體或組織等方式,向違反 人權的政府或個人團體施壓。而現今這樣的方式因為科技發展有了更多的方式,
社群媒體的蓬勃發展,讓世界各地有了更多的串聯,例如:阿拉伯的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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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透過社群媒體的力量串聯,才讓這個事件爆發受到全世界的關注,也帶來巨 大的改變。
最後,目標行為者的易責性(vulnerability),在民主國家中對於公共政策 的產出,從議程設定開始都必須經過一套漫長的程序,而在這個過程中,國家在 面對道德壓力,容易受到課責,就是誰必須承擔這責任的問題,國家也會因為聲 譽等關係,而自我約束或妥協,國際非政府組織藉此達到捍衛人權,與維護環境 永續的理念與價值(吳美智,2010:101;吳美智,2009:18)。
目前全球的政治、經濟及社會關係,透過高度發展的科技及網路蓬勃發展 等影響,逐漸走向國與國之間的競爭或交流,許多政治、經濟的活動在現今的社 會中都顯著的可以發現到組織由跨國行動者所運作、發展,或是跨越民族國家主 權與管制能力的行為,例如:跨國企業、國際非政府組織等(辛翠玲,2012)。
確實影響跨國倡議網絡的條件相當複雜,而上述三點為關鍵因素,隨著科技日新 月異、全球情勢變動快速的情形下,可能也會使條件有所改變。
參、 行動者
接續跨國倡議網絡中條件,說明行動者影響在跨國倡議網絡的政治機會的 產生及如何影響結果。Keck, M. E., & Sikkink, K(1998)說明其行動者包含:國 際與國內非政府研究者,當地社會運動者、基金會、傳播媒體、教會或貿易聯盟、
區域或國際政府間的組織還有政府部門,這些行動者形成網絡,針對議題有共同 的價值或想法,形成有目標和行動的跨國壓力團體。
跨國倡議網絡行動者包含以下三種特性:第一,具有一定的數量,才足以形 成網絡,第二,有一個程度的網絡互動,第三,資訊流動的順暢。(盛盈仙、盧 國益,2013)。國家、非政府組織以及非正式的相關組織具有一定數量才足以形 成網絡,而網絡之間密集的互動,則需要藉由彼此資訊交換傳遞的順暢來達成,
因此,這三個行動者的特性缺一不可。更進一步說明,這些行動者彼此之間包含 了各種不同的影響力,透過跨國倡議網絡,這些行動者之間在資訊的交換上,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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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競爭與合作將會激發非政府組織更多不同的想像,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國家能夠 作為資訊的提供者,在與政府及國內非政府組織的互動過程中,資源的交換可能 是很大的助力,也可能使雙方停滯不前,具體討論這些行動者的身份特質與其所 可能會帶來的影響,正因為如此則需要跨國倡議網絡的協調,而政府當局瞭解國 家內部情勢,便能掌握國內訊息與國際接軌,而國內非政府組織則作為臺灣公民 社會與全球公民社會的連結。
人權是非政府組織所維護的核心價值,非政府組織是自願性、非營利性的 公民團體,可以建立在不同的層次,如:國家、區域及國際等(馮瑞麒譯,2007)。
而非政府組織主要關注於發展和救援工作、非政府組織與捐款者的關係,以及本 身對公民社會的行動和社會變遷等。此外,非政府組織的倡議偏向社會運動的路 線,在重大社會事件上,對抗政府、施壓,向政府官員及民意代表進行遊說,為 了目標的群體的努力。非政府組織也被劃分成「第三部門」,與企業為第二部門,
政府單位為第一部門,作為區隔(姜家雄、蔡育岱,2007)。
而國際非政府組織與國內非政府組織的區隔來自於,從運作方式來看,國 際非政府組織以追求獨立性為目標,例如:國際特赦組織的使命與價值,其中以 不爭取也不接受任何政府或政黨的金錢贊助為初衷,主要以全球會員以及支持者 的捐款作為主要收入來源,而綠色和平則是為了確保獨立,拒絕接受任何政治或 商業的經濟支援。6而國內非政府組織則情況不一,依照組織發展而有所不同,從 議題的倡議方面來分析,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規定經常需要追尋國際總會的規定,
且倡議取向會依照全球情勢做出調整,但國內的非政府組織關心較為草根性的議 題,且主要目標對象也經常以國內民眾為主,但國際非政府組織除了經常受限於 原則要求之外,目標對象也是跨國性的(蔡明殿,2004)。例如:國際特赦組織
6 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使命與價值。2017 年 2 月 26 日,取自:
https://www.amnesty.tw/about/our-mission;綠色和平臺灣網站,核心價值。2017 年 2 月 26 日,
取自:http://www.greenpeace.org/taiwan/zh/aboutus/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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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原則為不得救援本國的個案,其理由是為了保護會員及秘書處的工作人員能 免於政府的壓力或來自反對者的反彈,更重要的是,避免主觀問題造成倡議議題 的認定上的偏差。7而綠色和平組織則是以保護地球環境與世界和平為宗旨,透 過實際非暴力抗爭等方式,推動社會改變,推廣環境保護理念。反觀國內的非政 府組織,針對國內的重大事件或社會問題進行倡議,例如:看守臺灣、綠色公民 行動聯盟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針對臺灣目前空污議題、核電爭議、能源轉型等,
皆以臺灣為主要的關懷對象,致力於發展臺灣環境政策及環境議題的推廣。
政府部門及立法機關,涉及政策的制訂以及現有資源的分配,從現有政府 資訊公開網站顯示,針對環境議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氣候變遷國際環境事 務業務中,針對國際合作的部分,有國際環保資訊蒐集。8而外交部以下設有 NGO
政府部門及立法機關,涉及政策的制訂以及現有資源的分配,從現有政府 資訊公開網站顯示,針對環境議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氣候變遷國際環境事 務業務中,針對國際合作的部分,有國際環保資訊蒐集。8而外交部以下設有 N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