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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和政治有何關聯?運動如同水、氧氣、食物般,是維持健康生命的要素之一,存 在於人類社會與文化的關係、組織、制度、網絡互動中,和我們息息相關,而政治是管理 眾人之事,牽涉到各個人為領域,欲將二者脫離,似乎成了不解的謎,雖然國際體育活動 最重要的奧林匹克憲章明確指示,運動是與生俱來的人權,每個人應有機會參與運動,並 在經由沒有任何形式歧視,及注重友誼為基本的奧林匹克精神共識下從事運動 (中華奧林 匹克委員會,2010),但運動不僅無法脫離政治桎梏,甚至還受其擺佈,許多學者相繼提出 政府將政治作為一種工具手段,對促進經濟發展、提升國際聲望、增進外交認可頗具影響,

透過國際的體育運動達成其政治目的 (李俊杰、陳金盈、沈易利,2007;黃秀政,2009;

鍾俊敏,2007)。

運動的本質應該是個人或團體超越的挑戰,理論上不應該加以干涉,但國家政府的政 治體系中,將運動視為絕佳媒介,原因是認為運動具有某些內在特質,有利於政治操作,

包括:1.運動某些內在的特質,使運動可能成為國家統一與整合的可能工具;2.運動能提供 對國家社會不滿的一個宣洩情緒管道;3.運動有助於形成某些獨特的政治抗爭活動;4.運動 通常會涉入國族主義的運作過程 (黃東治、邱金松,2008)。沒有其他方法能像運動般,能 強烈且輕易的凝聚民眾向心力,創造出集體意識,攸關國家認同與民族主義問題,並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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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一種心理或感情傾向,且包含程度不一的民族政治共同體的想像 (曾建元,2006)。

許多國家或民族希冀透過參與國際的運動賽會,來取得國際認同,國際足總所認可的 會員國,通常等同於承認該國主權與合法性,巴勒斯坦在亞洲盃首度亮相,球員即指出此 隊乃我們國家在世界上的代表,象徵巴勒斯坦人流亡後重返國際運動舞臺 (Maguire, Jarvie, Mansfield, & Bradley, 2002),現代奧林匹克憲章明確規定所謂的國家乃國際組織所承認,此 舉成為主權尚未承認而欲獨立國家的建構舞臺,經由選手和團隊懸掛國旗或其他方式,間 接象徵代表主權獨立 (蘇維杉,2009),國家認同的政治信仰信念,屬於人們思想或精神自 由領域,只能藉由共同的社會生活經驗和社會化來形塑 (江宜樺,1998)。因此,自 1908 年倫敦奧運使用具有政治象徵的國旗,各國開始以國家名義參加,促成奧運場域國族主義 抬頭的主要原因,利用奧運所獲得的成就,提高國家知名度與形象,使優勝選手與隊伍所 屬的國家或人民產生優越感,同時喚起國家優越性 (王宗吉,1999),政治的體現自現代運 動賽會創建以來就不曾缺席過。

事實上,透過運動為手段,實踐於國際關係時有所聞,學者Strenk (1977) 研究指出,

包括:1.為取得或否認外交承認;2.為宣揚國家主義或政治意識形態;3.為提升國家聲望;

4.為促進國際間瞭解與和平;5.為表示抗議;6.進行非武器戰爭,例如:中共透過2008年北 京奧運「國家安全」、「領域完整」之外交政策,展現與臺灣關係,作為一中政策的實現 (Yu, 2008),其他像「兩個中國」、「兩個韓國」、「兩個德國」均透過運動尋求國際社會認可 (Hill, 1996);1972 年慕尼黑奧運選手村事件,透露恐佈份子對於以阿關係的不滿;1976 年蒙特 婁奧運因紐西蘭及南非維持種族隔離的運動政策而杯葛 (鍾俊敏,2007);1970年代美國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透過乒乓外交改善兩國交往隔絕局面 (Lin, Lee, & Nai, 2008);美蘇兩強武 器競賽結束與東歐共產政權解體後,運動場成為全球最強競技舞臺及突顯國力最佳場所 (黃煜、李振綱,2005),均證明運動與政治之間是環環相扣的,成為宣揚政治意識形態或價 值觀的場域。

臺灣的政治環境特殊,常招致對岸刻意阻撓,拓展國際舞臺與尋求國際空間仍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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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杰,2003),須傾一國全部力量的「總體外交」來突破重圍,在無邦交情形的「實質外 交」下,處理兩國間經濟、文化、體育等實質關係交流,成為改善國際社會地位,促進諸 國正常外交關係的重要途徑 (林國棟,1987)。對許多國家而言,國際大型運動賽會是一種 最強烈、直接、便宜及最安全的外交武器 (Yu, 2008),臺灣在 1950 至 1960 年代,處於動 盪不安的國際局勢,正是透過棒球賽會的頻繁交流,成為中美外交的「親善大使」 (蔡博 任,2005),退出聯合國席次後,政府更是投入相當程度的資源於體育上,意圖透過體育實 力達成外交目的 (劉秀政,2009)。以臺灣而言,國家代表隊在國際大型運動賽會中的傑出 表現,總是能喚起社會大眾的熱烈回響,尤其擊敗與我國有著錯綜複雜、歷史糾葛的日本、

韓國、中國大陸等,更是表露出興奮與驕傲的滿足感,象徵著國家光榮的意涵 (林千源,

2005),鍾俊敏 (2005) 也指出,只要有代表中華臺北的比賽,臺灣人民不分黨派、族群,

心中均產生對中華隊的認同,特別是得到優異成績時,更是凝聚了認同感,以身為臺灣人 為榮,2004 年雅典奧運的首面金牌、2013 年巴黎世界盃桌球賽雙打金牌、2013 天津東亞 運男籃/男排首度獲金,除了代表國家勝利,更象徵國家認同的統合力量。

此外,國際大型運動賽會更成為現代國家達成抱負的常見手段之一,運動賽會的傑出 表現或成功舉辦一場賽會,皆化作國際上成功國家的表徵 (程紹同,2004),籌辦的過程更 可帶給人民參與感,提升自尊心與國家認同,增進社會文化發展 (吳昆霖、吳巧婷,2007),

1998 年靠政變上臺的南韓總統全斗煥,藉漢城舉辦奧運會,提高軍事政權的正當性;2006 年杜哈亞運,成功提升國際知名度,展現現代化建設成果,擺脫中東石油出產國印象;2008 年北京奧運會,除宣示中國的經濟實力以外,也為一黨專政的威權國家帶來國際聲望 (吳 昆霖、吳巧婷,2007;施正鋒,2007)。在臺灣,也將國際大型運動賽會作為政治目的手段,

1990 年代,國際體育活動的參與由被動轉為主動,落實李登輝總統舉辦國際體育運動賽會 的政策方向,提升臺灣在國際知名度及形象 (吳經國,2001),許多學者甚至指出,在外交 局勢低迷的氛圍中,舉辦國際大型運動賽會更能將臺灣推向國際舞臺,成為突破困境的有 效方式 (李世昌、羅明魁、林聰哲,2008;趙志卿,2003)。臺灣透過舉辦 2001/2007 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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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盃棒球賽,在臺北、高雄陸續申辦 2009 年聽障奧運會與世界運動會成功,對長久以來申 辦國際大型運動賽會屢敗屢戰的臺灣而言,的確是一項振奮人心、凝聚全民共識的創舉 (劉 秀政,2009),在不景氣、政治氣氛詭譎的情況下,成為轉移與宣洩的管道。2017 年世界大 學運動會更在中華臺北積極爭取下,擊敗強敵巴西奪得主辦權,皆是打造城市新風貌、提 高國際家能見度的好機會。

國家或城市利用運動來展現國力或發展城市並非新鮮事,運動場已成為全球最重要的 外交、政治舞臺,藉由運動實力於國際競技場獲得肯定,累積外交籌碼,增進彼此認識與 友誼,此外,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的參賽資格往往也是外交上承認是否為國際組織成員或政 治實體的參考,運動實為扮演國際關係的重要角色。

另一方面,運動常被認為是穩定政權和維繫國家認同的一項重要工具,須經由人為努 力來建立,很難自行產生和維持,在競賽與籌辦經驗的過程,使得運動與國家認同產生緊 密的連結,原本毫無關聯的二者,卻因「想像的共同體」而變調,在現實世界裡關係愈來 愈密切,導致政治干預運動的狀況層出不窮。因此,在現實世界中運動與政治是密不可分 的,無論是集權或民主國家,無不處心積慮積極參與,今日許多國家與城市爭相主辦國際 大型運動賽會,極力塑造一個成功典範,藉由主辦活動為國家帶來廣泛的效益,體育運動 的「國際性」使它永遠無法擺脫政治變化的羈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