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視角與觀點
三、 部落優勢面面觀─以溪洲部落為例
優勢觀點重要原則之一便是:「社區是資源的綠洲」(宋麗玉、施教裕,2010), 都市部落就是青少年所在的社區。而 Easterling 將社區能力定義為:「居民個別 或集體所擁有之改善地方生活品質之動機的資產或力量的集合。」所謂人在情境 中,青少年處於部落中的生活形塑了個人的優勢力量。以下將由「社區資產」及
「社區強化」的觀念,配合資料及研究者經驗,初步分析以了解溪洲部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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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帶來優勢方向的先見知識。
(一)靜態社區能力:社區資產(Community Asset)
福特基金會前副總裁 Melvin Oliver 指出:「資產(asset)是一種特殊的資 源,個人、組織或整個社區能使用他來減少或預防貧窮及不公平… …;當窮人 取得資產,他們比較能夠掌握生活中的重要方向,去規劃未來和因應經濟的不確 定性,去支持他們小孩的教育成尌,並用於確保下一代會有更好的生活。」可見 資產有助提升生活品質,也使個人、團體和社區較有自我實現的可能;社區資產 包含七大類型:有形的、人力的、社會的、財務的、環境的、政治的、以及文化 的資產(黃源協,2009),以下研究者綜合文獻及三年定期前往部落的經驗加以 歸納,一探溪洲的部落資產樣貌。
1. 人力資本
台大城鄉所博士生吳金庸(2013)於《原地發聲》受訪時,曾表示溪洲族人 職業大部分都是營造工人,是都市的骨幹。而族人透過都會區的勞動工作學習建 築技能,使用堅固的鋼筋水泥為建造部落的材料,也擁有原鄉耕種、採集的知識,
依然保留過去基本的生活方式來補足都市中的維生所需;青少年多走技職,也擁 有一技之長(林易蓉,2009)。
2. 有形資本
原住民在都市建造的聚會所與家屋有別於原鄉,又是屬於自己、獨樹一格的 風味;縣府規畫通過部落的自行車道,也帶來風貌美化和些許觀光設施和商機。
3. 環境資本
處於新店溪上游有乾淨溪水,河岸土壤肥沃可以耕種;但處於離主要幹道有 點遠的邊緣地帶,砂石車在四周小路和部落內開動,增加了族人交通的危險性。
4.財務資本
位於台北都會區,工作機會多,生活、教育和福利等資源也很豐富,有助於 累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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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會資本
林易蓉《溪洲部落空間尋根: 與原鄉部落的空間模式》的訪談中族人提到:
「我們都以姊妹互相叫,我們是沒有真的血緣關係,我們也不是同一個部落的(指 花東原鄉)… …我們去工作的時候、不在家的時候附近的姊妹也會幫忙看管小 孩,我們的孩子都差不多大,有事情只要講一下尌可以了。」可見得部落人際關 係之緊密,是良好的支持網絡。
吳金庸在《原地發聲》受訪時也提到:溪洲長期開墾歷史建立了很好的社區,
居民搬進社區前就彼此認識,有原鄉、社區、親戚和兄弟姊妹、同事的關係,這 些原先的社會關係使得這個空間力量很強。他們集體選擇「我們要住在這邊」,
即便面臨國宅或拆遷補助,並沒有往那裏走,而是選擇要站在族人那裏,這是溪 洲很寶貴的資產;雖然市府壓力很大,仍自主選擇要留在這裡(原住民新聞台,
2013)。
6.政治資本
三鶯部落多次拆遷造成很大的動盪,溪洲部落相對幸運沒有被拆遷(吳金 庸,2013),而新北市四年會舉辦一次新店市安康區的阿美頭目選舉,此傳統制 度使新店市阿美族部落保持聯繫;也讓人看到其主體之展現,讓溪洲部落仍舊在 大都會中展現阿美族的文化制度。另外,自救會也提供了抗爭動員力和部落決策 參與機會(林易蓉,2009)。
7.文化資本
溪洲部落領袖張祖淼(2013)於《原地發聲》受訪時表示,因為溪洲部落沒 有被實際拆過,所以相較其他都市部落,文化可以被保留的更完整。阿美族傳統 當男子外出工作時,婦女會在家從事家務工作,也在部落鄰近的水岸上種植蔬 菜、養雞、養豬和鴨等等,部分婦女和丈夫一起出外做勞動工作,但大多都會相 互照料鄰居的孩子,這種文化根基使得部落分工平衡、關係緊密;另外,溪洲部 落的成員須遵守非成文規定,如尊重長老、選定頭目、重視部落男子年齡階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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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為部落帶來了穩定性(林易蓉,2009)。而舉辦豐年祭,是部落集體產生認 同的重要活動,為了要讓大家理解自己的文化,他們甚至從原鄉蒐集習俗回來(吳 金庸,2013);溪洲部落的張長老也因此受到新店市周邊阿美族族人的尊重;安 康區散居的阿美族族人,也會共同參與溪洲部落豐年祭,視為每年的重大盛會,
溪洲部落的地位在新店地區便因此而鞏固(林易蓉,2009)。
(二)動態社區能力:社區強化(Community Strengthening)
社區強化是一種持續性的工作,為要增進成員之間的參與和夥伴關係、以達 成共同目標(黃源協,2009);我們可藉由此動態的角度來看溪洲的部落能力,
當中是如何用各種實際行動來增強社區力量,來提升居民的福祉。
民國八十六年一場火災,燒毀部落將近百分之九十的房舍、且有一名孩童死 亡。自救會召集人張英雄表示:「那個火災燒得很快,也不知道火是哪裡來的,
一下子部落尌全部燒光了。」(轉引自:林易蓉,2009)當時也考慮著究竟要另 外找地方還是重建,後他們成立了自救會,便是為了重建家園應運而生,吳金庸 認為溪洲的團結性是讓他們存留下來的原因(原住民新聞台,2013)。他們加強 建設自己的家,注意房子的材料、房子之間的間隔,開會規劃部落內部的防火巷、
討論安全家屋的設計,也以鋼筋混泥土蓋房舍、取代木材和茅草的建材(林易蓉,
2009),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火災時,外界許多單位提供給部落資源,自救會必須要公平分配給部落的每 一家戶(林易蓉,2009);此舉正合乎社區強化的重點:「資產要盡可能被公平 使用,讓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對社區內的事爱或問題解決之決策都有影響 力,以便讓社區善用現有的資源,而且容易獲得新的資源(黃源協,2009)。」
火災後,部落內部族人彼此更加認識,自救會不定期召集會議,任何公共事務都 須經過部落自己討論,並做出決策、執行其工作,如:就地居住、抗爭活動,以 及部落人口數的掌控等(林易蓉,2009);在此讓我們看到溪洲擁有的強力治理,
不僅內含緊密親族關係的個人網絡、廣泛串聯的團體抗爭,還有部落自身的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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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治理網絡,可見網絡連結的厚實根基。溪洲部落領袖張祖淼也表示,火燒後族 人更想努力經營部落,老人家也漸漸比較重視爭取權利(原住民新聞台,2013)。
下面更進一步從溪洲部落的組織,了解其顯現的強力社區指標:不僅有保存 傳統阿美族文化的頭目、領袖制度,年齡階級組織,也有促進地方參與治理的溪 洲部落自救會,一同促進社區的凝聚和融合;而年祭事務組織、溪洲部落青年讀 書會,以及媽媽們登記的非營利演藝團體「吾賽‧ 撒巫瑪藝術團」,皆屬於部落 中志願行為和部門的呈現;而這些組織都有能量為社區提供特定的服務或產生特 定效益(林易蓉,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