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都市更新綠建築案例統計資料彙整分析
第二節 都市更新申請綠建築標章項目
都市更新案件於事業計畫申請容積獎勵時,儘管在事業計畫中有載明相關設 計圖說及綠建築分數評估試算,並且在核定後依規定繳交保證金,以確保其在後 續興建時能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及標章認證。然而前一節之案例並非每一案在後 續皆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標章,其原因包含尚未取得建築執照以及已取得建築 執照但進行綠建築評定時無法達成綠建築之設定標準,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止 臺北市及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例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標章情形詳見表 3-8。
表 3-8 綠建築標章申請情形統計表
縣市 已取得標章或 候選綠建築證書
已取得建築執照但 尚未取得候選綠建築
證書
尚未取得建照 總計
臺北市 30 15 28 73
新北市 21 6 38 65
(資料來源 : 本計畫自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資料、新北市政府都市 更新處提供資料、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核可案件公告彙整)
經與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核可案件公告表比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同意提 供之 73 件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都市更新案件中,截至 108 年 5 月 31 日時,僅 30 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標章認證,其中一案因基地分區而取得兩個標章。
再詳視都市更新案件綠建築評定指標項目,可發現除了必要設計的日常節能指標 與水資源指標外,綠化量、基地保水及污水垃圾改善等三項指標之採用率皆超過 90%,另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則有 74%,而廢棄物減量及室內環境指標之申請評定 率則未達 50%,最後臺北市 73 件都市更新案例基地面積皆無大於一公頃,因此 皆無申請生物多樣性指標 (詳見表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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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9 臺北市綠建築標章申請統計表
指標項目 申請案件數 申請比例(%)
生物多樣性 0 0.0
綠化量 31 100.0
基地保水 28 90.3
日常節能 31 100.0
二氧化碳減量 23 74.2
廢棄物減量 15 48.4
室內環境 12 38.7
水資源 31 100.0
污水垃圾改善 31 100.0
附註 共 30 案都市更新取得綠建築標章
其中一更新案因計畫道路分隔,故依規定拆分成兩綠 建築標章案申請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核可案件公告)
新北市之都市更新案件同樣先與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核可案件公告表比 對,目前新北市 65 件在事業計畫審議階段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案例 中,截至 108 年 5 月 31 日時,僅 21 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或標章認證。再彙整 其申請之綠建築評定指標項目,可發現扣除日常節能指標與水資源指標兩項必要 設計指標外,綠化量、基地保水及污水垃圾改善等三項指標之採用率皆超過 90%,
然而在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及室內環境等三項指標之申請評定率則未達 60%,另新北市之都市更新案例基地面積皆無大於一公頃,因此皆無申請生物多 樣性指標 (詳見表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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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0 新北市綠建築標章申請統計表
指標項目 申請案件數 申請比例(%)
生物多樣性 0 0.0
綠化量 21 100.0
基地保水 20 95.2
日常節能 21 100.0
二氧化碳減量 11 52.4
廢棄物減量 8 38.1
室內環境 11 52.4
水資源 21 100.0
污水垃圾改善 21 100.0
(資料來源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核可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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