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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第一節 重要研究發現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研究發現 研究發現 研究發現與建議 研究發現 與建議 與建議 與建議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第一節 重要研究發現重要研究發現重要研究發現重要研究發現

本文主要目的在於瞭解現階段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在臺灣的運作情況,

由民間團體所經營的庇護所中,瞭解經營庇護所的理念,以及實務上設計與提供 各項服務的現況,以瞭解是否能切合被害人的真實需求。爰此,本研究以深度訪 談做為研究方法,分別訪談三名人口販運被害人、四名庇護所工作人員,以及三 名網絡工作者(二名民間團體代表與一名官方代表),共計十名受訪者,期能以多元 觀點統整出更具全面性的資訊。

壹 壹 壹

壹、、、、庇護所的功能與角色庇護所的功能與角色庇護所的功能與角色庇護所的功能與角色定位定位定位定位

庇護所給人的印象是給予有需要的人一個暫時性棲身的地方,由專業人員給 予適當的照顧與協助,讓需要被幫助者能夠在充分休息與準備後離開庇護所,回 到自己原本的生活中。在本研究中,研究者希望能藉由受訪者不同的視角統整出 對於人口販運被害人庇護所功能與角色的瞭解與期待。

透過研究發現,庇護所的功能與角色在官方的角度上,很明確的定位在因應 法規上的要求而為。換言之,官方對於庇護所功能與角色的期待,以不違背相關 法規與國際潮流為主,對於庇護所真實運作方法上沒有太多的思考,而以官方與 民間共同合作的方式給予合理的解釋。此外,透過研究中發現,官方於被害人安 置保護服務的思考點,仍無法完全擺脫被害人為犯罪者的迷思,此點展現在對庇 護所的管理角色與掌控被害人的程度有較高的期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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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民間團體的立場上,投入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除了必須具備 服務人口販運被害人的專業,還同時必須掌握安置處所的經營管理方法。官方給 予的尊重與支持確實對於初起步的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有所助益,也因著民間團 體提出的建議進行執行面上的改善,具有彈性調整的空間。然而,民間團體更重 視的,是深化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的專業性,強化服務的深度與廣度。除了在法 規要求的基本面上給予適切合宜服務外,秉持低度管理的理念,運用各項服務措 施發展出對於被害人更具有服務效益、更滿足需求的服務內容。

雙方的經營理念在庇護所功能角色上仍有落差,民間團體仍需要持續與官方 合作,經由穩定合作關係給予其適當的教育及協商,彼此間由上下從屬角色,轉 變為平等合作的夥伴關係。從關切被害人自由度、庇護所管理角色、以及行政層 面問題的問題,轉而共同合作提昇安置保護服務品質,設計切合被害人需求的服 務項目,細緻化安置保護服務的內涵,對於被害人的保護工作會有更大的效益。

若由防制工作網絡整體來看庇護所扮演的角色,安置保護服務幾乎涵蓋了被 害人所有需要的協助,在網絡中能同時具備扮演 3P-保護(Protection)、預防 (Prevention)、起訴(Prosecution)的角色。更廣義的來說,庇護所因在服務被害人的 過程中,必須與許多不同的專業人員合作,因此也符合移民署近年來提倡的「第 4 個 P」-夥伴關係(Partnership)。此外,庇護所在經營夥伴關係的同時,倡導者角 色也同時落實在各類各樣的服務過程中,透過倡議的過程協助被害人取得資源及 滿足需求,也累積更多實務經驗能給予制度上的建議。

儘管庇護所同時扮演著多重角色,努力讓防制工作網絡體系得以更綿密的織 起合作關係,也能給予被害人更多的幫助。可惜的是,在被害人的司法進程上,

庇護所仍無法有更多合理參與的權利,為了擺脫被動地陪同被害人等待的劣勢,

必須更積極的扮演倡導者的角色,爭取參與的空間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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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貳 貳

貳、、、、庇護所服務內涵與庇護所服務內涵與庇護所服務內涵與庇護所服務內涵與被害人被害人被害人被害人需求滿足需求滿足需求滿足需求滿足

庇護所基本服務的規劃來自於法規上的基本要求,透過本研究可以瞭解這些 基本服務已給予被害人規範性需求的滿足。然而在第一線工作上,家園工作者與 被害人緊密相連的共同生活,從觀察、相處、互動、分享中嘗試將規範性需求的 操作加以細緻化,提昇服務品質與效能,企圖給予被害人更符合其需求的服務。

透過本研究的整理,瞭解現階段被害人安置保護服務的設計與運作現況,若 回歸到本研究架構圖上呈現(如圖 5-1),官方對於安置保護服務仍在象限 D 的區塊 上,某些時候仍需要澄清被害人非犯罪者的迷思,但整體服務規劃的方向已在保 護模式架構的思維,也許是需要庇護所給予更多實務經驗的分享,讓官方得以更 清楚理解安置保護服務的內涵。庇護所部分,是以個案增權為核心理念,由規範 性需求出發,將服務設計提昇到被害人感受性需求的滿足作為服務基礎,實務操 作與設計則以被害人表達性需求滿足及增權為目標,藉以在服務過程中給予被害 人增權的機會與能力。因此,在研究架構圖上則跨越象限 C、象限 B 與象限 A,

以保護模式為基礎、增權模式為目標努力。被害人部分,在接受安置保護服務的 過程中,感受到平等、尊重與自由,能重新與人建立信任感並掌控自我選擇權力,

適時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及協商的空間。在研究架構圖上呈現出橫跨象限 C 與 象限 B,並朝象限 A 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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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來提供被害人多元化的選擇。被害人經常表達經濟問題與就業的需求,因應 被害人多數受到經濟壓力而選擇海外工作的背景因素下,立基於財務經濟考量下 的服務項目更顯現其重要性。婦援會家園設定以緊短期經濟需求、返鄉後在地工 作以及返鄉後海外工作等三面向為目標,設計提供短期小額生活零用金來穩定被 害人生活失序與重建個人生活掌控感,具有經濟壓力且有就業意願者則積極予以 就業媒合之協助,使其能維持個人財務上的穩定,降低生活與心理壓力。考量被 害人返鄉後留在原鄉工作的需求,給予多元化、個別性及團體性的訓練課程,課 程設定的目標不受限於專業技能學習,而是具開放性與彈性的納入各種類型的學 習課程。

在增權理念的目標下,家園秉持學習過程更重於學習結果的理念,引導被害 人在學習的過程中獲得自信心的滿足與自我價值感提昇,使被害人能在建立個人 學習自信心後,將經驗與能力複製到學習專業技能及日常生活事務中。針對被害 人返鄉後仍可能選擇海外工作的需求,家園運用團體工作的方式,教授臺灣的基 本勞動權益、申訴管道、職場人際互動與溝通技巧等資訊,並輔以安排職場體驗 活動讓被害人有機會更深入瞭解工作型態與環境、雇主期待與互動方式等,藉此 提昇被害人對於台灣勞動環境的知識,降低未來海外工作時的再度被販運的風險 與壓力。

歷經被販運經驗的被害人,從國外文獻中指出多數被害人展現在日常生活中 的是普遍性的害怕、恐懼與高度不信任感。從家園服務的被害人中也同樣可以發 現這些因創傷經驗而造成的影響,被害人通常以生理上的不適為主述需求,多半 包含身體莫名的疼痛、婦科問題的需求、失眠、做噩夢、注意力不集中、憂鬱或 躁鬱等。家園除了提供醫療需求的滿足,更企圖深化服務給予身心靈復原的協助。

面對現階段對於多國籍被害人以及人口販運議題心理諮商資源的不足,家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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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嘗試透過非語言導向的表達性藝術治療方式,藉由不同的媒介方法包含音樂、

舞蹈、美術、攝影、電影等方式,協助被害人內在能量的滋養與增強。也企圖透 過各項團體性的活動,增加被害人彼此間的互動與互助,拓展被害人的視野,增 加團體凝聚力與共識,讓被害人彼此間也能夠相互支持與鼓勵,消除被害人孤立 無助感。

從研究中發現,被害人內在復原的能量是從團體生活中的正面影響累積出來 的。被害人在家園生活的過程中,受到最大的影響來自於環境中所營造出的氛圍 以及同儕與工作人員間的支持網絡。家園體認到這點的重要性,於是運用硬體環 境上的優勢,營造家庭式團體生活的氛圍,透過植栽蔬果花卉拉近被害人與空間 環境上的關係,提高被害人對家園認同度。運用值日生烹飪以及環境清掃工作的 分配,建立被害人規律生活作息的穩定性,並且在烹飪分享的過程中,建立被害 人的自信心,並且訓練團體成員間正向回饋與分享的概念,達成團體凝聚力與認 同感。團體凝聚力與家園認同感所帶來的最大幫助,在於消除多國籍被害人團體 生活間因為語言、文化、生活習慣等差異性所帶來的衝突,當彼此間的互動與瞭 解度增加,越能強化彼此間尊重、接納與包容的態度的展現,即使面對無可避免 的衝突,都能轉化為正向的問題解決能力及人際關係互動能力的培養。被害人面 對受限的自由以及無法預期的返家時程的壓力與焦慮,經常容易將所有的情緒宣

從研究中發現,被害人內在復原的能量是從團體生活中的正面影響累積出來 的。被害人在家園生活的過程中,受到最大的影響來自於環境中所營造出的氛圍 以及同儕與工作人員間的支持網絡。家園體認到這點的重要性,於是運用硬體環 境上的優勢,營造家庭式團體生活的氛圍,透過植栽蔬果花卉拉近被害人與空間 環境上的關係,提高被害人對家園認同度。運用值日生烹飪以及環境清掃工作的 分配,建立被害人規律生活作息的穩定性,並且在烹飪分享的過程中,建立被害 人的自信心,並且訓練團體成員間正向回饋與分享的概念,達成團體凝聚力與認 同感。團體凝聚力與家園認同感所帶來的最大幫助,在於消除多國籍被害人團體 生活間因為語言、文化、生活習慣等差異性所帶來的衝突,當彼此間的互動與瞭 解度增加,越能強化彼此間尊重、接納與包容的態度的展現,即使面對無可避免 的衝突,都能轉化為正向的問題解決能力及人際關係互動能力的培養。被害人面 對受限的自由以及無法預期的返家時程的壓力與焦慮,經常容易將所有的情緒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