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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表預試、信度與效度分析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590 (頁 48-64)

本 研 究 調 查 之 主 要 對 象 為 2 0 1 2 年 大 甲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 在 時 間 及 機 會 上 若 要 再 收 集 另 一 次 馬 拉 松 路 跑 活 動 之 樣 本 並 非 易 事 ; 而 D i a m a n t o p o u l o s 與 S i g u a w ( 2 0 0 0 ) , 張 家 銘 ( 2 0 0 6 ) 指 出 , 一 份 良 好 的 研 究 問 卷 必 須 受 到 嚴 謹 的 檢 驗 與 量 表 設 計 的 過 程 , 因 此 在 量 表 之 建 構 效 度 上 才 能 呈 現 穩 定 。 一 般 用 來 評 鑑 模 式 有 兩 種 方 式 ( 邱 皓 政 , 2 0 0 3 ; 張 家 銘 , 2 0 0 6 ): 方 法 一 , 從 一 母 群 體 下 收 集 足 夠 之 大 樣 本 , 再 針 對 樣 本 以 隨 機 的 方 式 進 行 資 料 分 群 , 區 分 為 預 試 樣 本 與 驗 證 樣 本 此 兩 群 。 而 資 料 分 析 之 步 驟 , 首 先 針 對 預 試 樣 本 進 行 項 目 分 析 , 用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來 進 行 量 表 信 度 評 估 ; 在 偏 態 檢 定 上 , 偏 態 係 數 的 範 圍 應 介 於 正 負 三 之 間 , 偏 態 係 數 的 絕 對 值 越 大 表 示 偏 斜 程 度 越 大 ; 藉 由 項 目 鑑 別 力 分 析 ( 決 斷 值 ) , 以 評 估 各 別 題 項 之 鑑 別 度 之 優 劣 ; 以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估 計 量 表 之 因 素 結 構 型 態 以 作 為 建 構 效 度 ; 此 外 , B a g o z z i 與 Y i ( 2 0 1 2 ) 與 H a i r , B l a c k , B a b i n 與 A n d e r s o n ( 2 0 1 0 ) 認 為 研 究 者 除 藉 由 因 素 負 荷 量 進 行 判 斷 外 , 也 需 注 意 各 別 問 項 的 解 釋 能 力 ( S q u a r e d M u l t i p l e C o r r e l a t i o n , S M C ) , 主 要 用 以 評 估 測 量 變 項 對 該 潛 在 變 數 的 負 荷 量 的 平 方 值 ; 最 後 匯 整 上 是 預 試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 以 評 估 量 表 題 項 是 否 須 刪 除 。 方 法 二 , 在 一 母 群 體 下 獨 立 收 集 兩 群 樣 本 , 先 收 集 完 預

試 樣 本 後 , 經 預 試 分 析 之 量 表 信 度 與 效 度 檢 定 後 , 刪 除 未 具 鑑 別 力 之 問 項 後 , 再 進 行 問 卷 發 放 , 主 要 用 以 蒐 集 驗 證 樣 本 , 有 關 預 試 資 料 分 析 之 步 驟 , 如 同 上 述 中 以 二 階 方 式 進 行 。

因 此 , 本 研 究 將 依 照 D i a m a n t o p o u l o s 與 S i g u a w ( 2 0 0 0 ) 與 張 家 銘 ( 2 0 0 6 ) 所 提 出 的 方 法 一 , 從 一 母 群 體 下 收 集 足 夠 之 大 樣 本 , 再 針 對 樣 本 以 隨 機 的 方 式 進 行 資 料 分 群 , 區 分 為 預 試 樣 本 與 驗 證 樣 本 此 兩 群 。 本 研 究 回 收 之 有 效 樣 本 為 4 5 8 份 , 在 預 試 樣 本 數 之 選 擇 上 , 本 研 究 根 據 吳 明 隆 ( 2 0 0 0 ) 提 出 , 預 試 問 卷 發 放 樣 本 數 應 以 問 卷 中 最 多 題 頂 之 「 分 量 表 」 的 3 至 5 倍 為 原 則 。 本 研 究 在 忠 誠 度 量 表 為 2 1 題 , 經 計 算 後 預 試 樣 本 數 介 於 6 3 份 至 1 0 5 份 。 因 此 , 本 研 究 利 用 S P S S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採 用 隨 機 的 方 式 抽 取 出 1 0 1 份 預 試 樣 本,其 餘 3 5 7 份 作 為 驗 證 樣 本 , 驗 證 樣 本 亦 符 合 S c h u m a c k e r 與 L o m a x ( 1 9 9 6 ) 、 邱 皓 政 ( 2 0 0 3 ) 所 建 議 在 進 行 S E M 分 析 時 , 樣 本 數 最 好 在 2 0 0 - 5 0 0 之 間 。

針 對 預 試 樣 本 , 本 研 究 利 用 S P S S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項 目 鑑 別 力 分 析 ( C r i t i c a l R r a t i o , C R ) 、 偏 態 檢 定 與 項 目 分 析 ; 除 上 述 分 析 方 法 之 外 , 本 研 究 亦 藉 由 L I S R E L 統 計 分 析 軟 體 進 行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 在 進 行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時 須 考 慮 到 各 題 項 與 各 構 驗 間 因 素 負 荷 量 之 高 低 , 且 因 素 負 荷 量 的 高 低 會 隨 著 樣 本 大 小 而 有 所 變 化 , H a i r e t a l . ( 2 0 1 0 ) 所 提 出 當 樣 本 數 為 1 0 0 份 時 , 因 素 負 荷 量 應 為 0 . 5 5 之 間 , 也 就 是 說 當 該 題 項 因 素 負 荷 量 低 於 0 . 5 5 時 , 則 將 該 題 項 予 以 刪 除 。 此 外 , 若 因 素 負 荷 量 未 達 統 計 顯 著 水 準 ( α = . 0 5 ) 時 , 則 該 題 項 予 以 刪 除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根 據 H a i r e t a l . ( 2 0 1 0 ) 所 提 出 之 標 準 , 並 參 考 本 研 究 之 預 式 樣 本 , 而 將 因 素 負 荷 量 刪 題 標 準 擬

訂 為 0 . 5 5 。 本 研 究 將 各 量 表 預 試 分 析 結 果 彙 整 , 如 下 所 述 。 一 、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由 「 對 投 入 關 懷 的 知 覺 」、「 對 投 入 身 份 的 知 覺 」、「 對 投 入 資 訊 的 知 覺 」、「 對 投 入 服 務 的 知 覺 」 與 「 對 投 入 金 錢 的 知 覺 」 等 五 個 構 面 所 構 成 , 其 項 目 分 析 之 結 果 摘 要 如 表 3 - 1 所 示 。 由 表 3 - 1 可 知,首 先 在 各 題 項 之 決 斷 值 中,所 有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在 偏 態 檢 定 中 , 該 係 數 應 介 於 正 負 三 之 間 才 符 合 標 準 , 而 該 係 數 的 絕 對 值 越 大 表 示 偏 斜 程 度 越 大 。 本 研 究 偏 態 係 數 值 介 於 - 0 . 5 3 至 0 . 1 6 間 符 合 標 準 。 在 與 量 表 總 分 之 相 關 中 , 所 有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所 編 製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各 題 項 經 由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皆 符 合 標 準 , 故 未 刪 除 任 何 題 項 , 正 式 問 卷 維 持 原 量 表 1 3 題 問 項 。

表 3-1

在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結 果 中 ,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各 題 項 之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0 . 5 5 至 0 . 9 6 間 , 所 有 題 項 符 合 H a i r e t a l . ( 2 0 1 0 ) 所 提 出 因 素 負 荷 量 須 達 到 0 . 5 5 之 標 準 , 且 達 統 計 顯 著 水 準 ( p < . 0 5 ) 。 在 進 行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時 , 除 藉 由 因 素 負 荷 量 進 行 判 斷 外 , B a g o z z i 與 Y i ( 2 0 1 2 ) 與 H a i r e t a l . ( 2 0 1 0 ) 建 議 應 注 意 各 別 問 項 的 解 釋 能 力 ( S q u a r e d M u l t i p l e

C o r r e l a t i o n , S M C ) , 以 判 定 該 題 項 之 解 釋 能 力 。 此 指 標 之 計 算 為 測 量 變 項 對 該 潛 在 變 數 的 負 荷 量 的 平 方 值 。 本 研 究 S M C 介 於 0 . 3 0 至 0 . 9 2 之 間 。 有 關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標 準 化 係 數 和 t 值 如 表 3 - 2 所 示 。

綜 合 上 述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顯 示,本 研 究 在 題 項 1 0 在 刪 除 題 項 後 整 體 量 表 之 α 值 將 增 加 , 然 而 增 加 幅 度 相 當 小 , 故 該 題 項 予 以 保 留 。 因 此 , 本 研 究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正 式 量 表 之 問 項 共 有 十 三 題 問 項 。

綜 合 上 述 ,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在 「 對 投 入 關 懷 的 知 覺 」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9 1 8; 在「 對 投 入 身 份 的 知 覺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8 2 5; 在「 對 投 入 資 訊 的 知 覺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7 9 9; 在「 對 投 入 服 務 的 知 覺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7 7 7; 在「 對 投 入 金 錢 的 知 覺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7 7 2 ; 而 整 體 量 表 的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9 3 2 。 綜 合 上 述,本 研 究 在 各 分 量 表 與 整 體 量 表 皆 符 合 H a i r e t a l . ( 2 0 1 0 ) 所 提 出 總 量 表 之 信 度 須 高 於 0 . 7 以 上 , 分 量 表 之 信 度 須 高 於 0 . 6 以 上 之 標 準 ,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具 備 良 好 的 信 度 。 有 關 主 辦 單 位 知 覺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分 析 結 果 , 如 表 3 - 3 所 示 。

表 3-2

主辦單位知覺的資源投入量表標準化係數和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因素負荷量 t 值 SMC

1 4.93 1.49 .85 -- .72

2 5.03 1.36 .85 11.01* .72

3 4.97 1.36 .96 13.11* .92

4 4.87 1.28 .87 -- .76

5 4.56 1.43 .65 7.16* .42

6 4.90 1.32 .88 11.89* .77

7 5.05 1.27 .77 -- .59

8 4.94 1.41 .87 9.69* .76

9 5.05 1.51 .82 -- .67

10 4.39 1.77 .55 5.66* .30

11 4.96 1.33 .87 9.99* .76

12 5.06 1.32 .86 -- .74

13 5.24 1.47 .74 7.11* .55

*p< .05

表 3-3

主辦單位知覺的資源投入量表之內部一致性分析結果

構面名稱 題號 題數 Cronbach’s α值

(1)對投入關懷的知覺 1, 2, 3 3 .918

(2)對投入身份的知覺 4, 5, 6 3 .825

(3)對投入資訊的知覺 7, 8 2 .799

(4)對投入服務的知覺 9, 10, 11 3 .777

(5)對投入金錢的知覺 12, 13 2 .772

整體量表 13 .932

表 3-4

受訪者對於主辦單位知覺的資源投入各研究構面區別效度與相關分析表 ( 1 ) ( 2 ) ( 3 ) ( 4 ) ( 5 ) ( 1 ) . 8 8 8( a )

( 2 ) . 6 6 4 * . 8 0 7( a )

( 3 ) . 5 6 7 * . 8 2 3 * . 8 2 2( a )

( 4 ) . 5 7 3 * . 7 5 8 * . 7 0 3 * . 7 6 0( a )

( 5 ) . 4 0 4 * . 6 0 9 * . 6 7 6 * . 5 5 6 * . 8 0 2( a )

* p < . 0 5

矩陣的下半部為相關係數,對角線上(a)為 AVE 的均方根

針 對 主 辦 單 位 的 資 源 投 入 各 構 面 之 區 別 效 度 分 析 上 , F o r n e l l 與 L a r c h e r ( 1 9 8 1 ) 建 議 , 為 能 確 保 各 概 念 間 存 在 差 異 , 研 究 模 式 中 各 潛 在 變 數 的 AV E 的 均 方 根 , 應 大 於 該 變

數 與 其 他 變 數 之 相 關 係 數 。 由 表 3 - 4 得 知 , 本 研 究 主 辦 單 位 的 資 源 投 入 各 構 面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介 於 0 . 4 0 4 至 0 . 8 2 3 間 , 且 呈 現 顯 著 正 相 關 , 雖 然 各 構 面 間 相 關 係 數 屬 於 中 度 相 關 以 上 , 但 AV E 的 均 方 根 均 大 於 該 變 數 與 其 他 變 數 之 相 關 係 數 , 整 體 而 言 , 本 研 究 主 辦 單 位 的 資 源 投 入 各 構 面 間 具 有 良 好 的 區 別 效 度 。

二 、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由 「 回 應 投 入 的 身 份 」、「 回 應 投 入 的 關 懷 」 與 「 回 應 投 入 的 服 務 」 等 三 個 構 面 所 構 成 , 其 項 目 分 析 之 結 果 摘 要 如 表 3 - 5 所 示 。 由 表 3 - 5 可 知,首 先 在 各 題 項 之 決 斷 值 中,所 有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在 偏 態 檢 定 中 , 本 研 究 偏 態 係 數 值 介 於 - 0 . 5 3 至 - 1 . 1 6 間 符 合 標 準 。 在 與 量 表 總 分 之 相 關 中 , 所 有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所 編 製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各 題 項 經 由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皆 符 合 標 準 , 故 未 刪 除 任 何 題 項 , 正 式 問 卷 維 持 原 量 表 9 題 問 項 。

表 3-5

綜 合 上 述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本 研 究 在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未 刪 除 任 何 題 項 。 因 此 , 正 式 量 表 之 問 項 維 持 原 來 九 題 問 項 。

表 3-6

參與者回應的資源投入量表標準化係數和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因素負荷量 t 值 SMC

1 5.74 1.40 .85 -- .72

2 5.58 1.42 .91 11.52* .83

3 5.37 1.62 .85 10.58* .72

4 5.77 1.33 .61 -- .37

5 5.04 1.61 .92 6.91* .85

6 4.98 1.66 .92 6.92* .85

7 5.78 1.30 .81 -- .66

8 5.36 1.60 .65 6.28* .42

9 5.95 1.26 .81 7.76* .66

*p< .05

綜 合 上 述 ,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在 「 回 應 投 入 的 身 份 」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8 9 7 ; 在 「 回 應 投 入 的 關 懷 」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8 4 4 ; 在 「 回 應 投 入 的 服 務 」 方 面 , 其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7 7 0 ; 而 整 體 量 表 的 C r o n b a c h ’ s α 值 為 0 . 9 1 6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在 各 分 量 表 與 整 體 量 表 皆 符 合 H a i r e t a l . ( 2 0 1 0 ) 所 提 出 總 量 表 之 信 度 須 高 於 0 . 7 以 上 , 分 量 表 之 信 度 須 高 於 0 . 6 以 上 之 標 準 , 因 此 本 研 究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具 備 良 好 的 信 度 。 有 關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量 表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分 析 結 果 , 如 表 3 - 7 所 示 。

表 3-7

參與者回應的資源投入量表之內部一致性分析結果

構面名稱 題號 題數 Cronbach’s α 值

(1)回應投入的身份 1, 2, 3 3 .897

(2)回應投入的關懷 4, 5, 6 3 .844

(3)回應投入的服務 7, 8, 9 3 .770

整體量表 9 .916

針 對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各 構 面 之 區 別 效 度 分 析 上 , F o r n e l l 與 L a r c h e r ( 1 9 8 1 ) 建 議 , 為 能 確 保 各 概 念 間 存 在 差 異 , 研 究 模 式 中 各 潛 在 變 數 的 AV E 的 均 方 根 , 應 大 於 該 變 數 與 其 他 變 數 之 相 關 係 數 。 由 表 3 - 8 得 知 , 本 研 究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各 構 面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介 於 0 . 5 7 5 至 0 . 7 7 2 間 , 且 呈 現 顯 著 正 相 關 , 雖 然 各 構 面 間 相 關 係 數 屬 於 中 度 相 關 以 上 , 但 AV E 的 均 方 根 均 大 於 該 變 數 與 其 他 變 數 之 相 關 係 數 , 整 體 而 言 , 參 與 者 回 應 的 資 源 投 入 各 構 面 間 具 有 良 好 的 區 別 效 度 。

表 3-8

受訪者對於回應的資源投入各研究構面區別效度與相關分析表

(1) (2) (3)

(1) .871(a)

(2) .772* .829(a)

(3) .575* .694* .760(a)

* p< .05

矩陣的下半部為相關係數,對角線上(a)為 AVE 的均方根

三 、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忠 誠 度 量 表

馬 拉 松 好 運 路 跑 活 動 參 與 者 忠 誠 度 量 表 由「 口 碑 傳 播 」、

「 對 偏 好 的 堅 持 」 與 「 對 主 辦 單 位 的 態 度 」 等 三 個 構 面 所 構 成 , 其 項 目 分 析 之 結 果 摘 要 如 表 3 - 9 所 示 。 由 表 3 - 9 可 知 , 首 先 在 各 題 項 之 決 斷 值 中 , 其 中 題 項 1 0 未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其 餘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在 偏 態 檢 定 中 , 本 研 究 偏 態 係 數 值 介 於 - 0 . 2 6 至 - 1 . 2 6 間 符 合 標 準 。 在 與 量 表 總 分 之 相 關 中 , 其 中 題 項 1 0 未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其 餘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所 編 製 忠 誠 度 量 表 各 題 項 經 由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除 題 項 1 0 在 決 斷 值 、 與 量 表 總 分 之 相 關 未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外 , 其 餘 題 項 皆 符 合 標 準 , 故 將

「 對 偏 好 的 堅 持 」 與 「 對 主 辦 單 位 的 態 度 」 等 三 個 構 面 所 構 成 , 其 項 目 分 析 之 結 果 摘 要 如 表 3 - 9 所 示 。 由 表 3 - 9 可 知 , 首 先 在 各 題 項 之 決 斷 值 中 , 其 中 題 項 1 0 未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其 餘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在 偏 態 檢 定 中 , 本 研 究 偏 態 係 數 值 介 於 - 0 . 2 6 至 - 1 . 2 6 間 符 合 標 準 。 在 與 量 表 總 分 之 相 關 中 , 其 中 題 項 1 0 未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其 餘 題 項 皆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所 編 製 忠 誠 度 量 表 各 題 項 經 由 統 計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除 題 項 1 0 在 決 斷 值 、 與 量 表 總 分 之 相 關 未 達 0 . 0 5 之 統 計 水 準 外 , 其 餘 題 項 皆 符 合 標 準 , 故 將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590 (頁 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