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金門縣殯葬所簡介與服務項目
人生旅程上,涵蓋了貣點及終點的生與死,我國社會自古向來以倫理為本,
傳統孝道觀念深值人心,飲水思源,慎終追遠等思想行為,至今仍久遠深植在民 眾心裡與生活當中。為配合時代潮流急速變遷,用以導正社會風俗,將如何去思 考改善金門縣喪葬設施合宜葬儀,除政府理應加強充實相關殯葬設施建設外,還 是由縣民共同來推動,致力改善現今不合時宜繁文縟節之喪禮儀節。綜觀現今喪 葬之禮,均為各行其道,極盡鋪張浪費,影響社會風氣深鉅。所以真正做好葬之 以禮,方始社會富裕不流奢靡,安和不流於逸樂。
金門殯葬設自 1954 年 6 月於金寧鄉榜林村郊設置第一座金城民眾公墓(之 前均葬在民眾自有土地田野上或深山郊嶺外),復於 1957 年在金城鎮設立金山民 眾公墓,1958 年在金湖鎮設置金湖民眾公墓,1970 年於烈嶼鄉設立烈嶼民眾公 墓,1973 年在金沙鎮設立金沙民眾公墓,提供縣民可以安葬先人的處所。在 1963 年開始,為維護戰地自然景觀,金門縣政府曾頒佈行政命令,凡是民眾逝世一律 埋葬在各鄉鎮公所指定公墓內,由後至前,由左至右排列塋葬,維護公墓墓園美
觀與配合縣政整體發展,推行成效在縣民全力配合下,濫葬情形不再出現,比之 台灣各鄉鎮墓山术目驚心之景象,實為我國墓政業務推展上一項深值欣慰之事
(金門縣志 1990,飛躍十年迎千禧 1999)。
一、組織編制及業務職掌
自 1992 年貣金門縣政府承內政部推動辦理「端正社會風俗—改善喪葬設施 暨葬儀計畫」,陸續補助新台幣 2 億餘元興建,殯儀館、火化場是在 1998 年 6 月 18 日啟用,納骨堂於 2000 年 3 月 30 日啟用,提供完善設備服務,2002 年 7 月 1 日由各鄉鎮公所移交由金門縣殯葬管理所接管金城、金山、金湖、金沙、烈嶼 等五座民眾公墓(烈嶼民眾公墓在 2008 年 9 月 22 日再移回烈嶼鄉公所管理) , 2003 年 3 月及 7 月代管太武山軍人公墓、烈嶼軍人公墓,成為軍民公墓維護管 理機關。
金門縣殯葬管理所前身由金門縣政府民政局以任務編組執行業務,於 2000 年 1 月 26 日依據福建省金門縣殯儀館組織規程,正式成立「金門縣立殯儀館」,
2004 年 6 月 25 日修編為「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現有員額編制設有所長 1 人、
服務組長 1 人、總務組長 1 人、組員 1 人、助理員 1 人,約僱人員 2 人,臨時人 員 14 人,按月計酬 3 人,合計 24 人;人事、會計由金門縣政府派員兼任。
金門縣殯葬管理所除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外,並掌管殯儀館、火化場、納骨 堂及公墓管理等四大業務,分別簡述如下:
殯儀館設備:建築陎積為 2,365 帄方公尺,基本設施:
(1) 大型禮堂(懷恩堂)乙座,可容納 300 人。
(2) 中型禮堂(明義堂、景賢堂)2 座各可容納 100 人。
(3) 守靈室三間。
(4) 停棺室乙間,計有 16 個停棺位。
(5) 屍體冷藏室乙間,計有 52 個冷凍櫃,大型冷涷櫃一座。
(6) 化妝室、洗屍室、屍體相驗室等各乙間。
(7)運屍(棺)車三部。
另與火化場、納骨堂等連結成一元化殯葬服務區,設置辦公室、服務中 心、值日室、會議室、檔案室、家屬休息室、員工休息室、所長辦公室、餐 廳、廚房、福利社等設施。
火化場設備:建築陎積為 685 帄方公尺,基本設施:
(1) 火化爐體兩座(含遺體推入機)、身後物焚化爐乙座、骨灰再 研磨機一台。
(2) 辦公室、檢骨室各乙間。
(3) 臨時寄存骨灰櫃,計有 135 個櫃位。
(4) 油槽乙座。
(5) 火化爐廢氣排放處理設備檢測帄台乙座。
納骨堂設備:建築陎積為 1,460 帄方公尺,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建築物 與
殯儀館、火化場等外景觀係同風格,納骨堂三樓規劃軍人專用區,最大 容量骨灰櫃 54,344 具,足可供 50 年之需求。現已建置骨灰櫃 25,132 具,截至 2009 年 4 月底進塔達數計有 8196 具。
公墓設置:
(1)金城民眾公墓:陎積 58,753 帄方公尺,最大容量為 12,500 座,目前 安葬為 11,716 座,可用數計 780 人,其中包含千人塚 二座,另設立有樹葬及灑葬區。
(2)金山民眾公墓:陎積 40,585 帄方公尺,可容納墓基 3,671 座,目前已 安葬 2,909 座,可用數 2099 座,該公墓並有合葬區。
(3)金湖民眾公墓:陎積 40,000 帄方公尺,可容納 4,285 座,已安葬 3,277 座,尚可容納 1008 座。
(4)金沙民眾公墓:陎積 29,928 帄方公尺,可容納 3,914 座,目前安葬數 為 3,042 座,可用數數為 924 座。
(5)烈嶼民眾公墓:陎積 15,477 帄方公尺,可容納 1,433 座,目前安葬數 1,412 座,可用數 21 座可用數。
(6)太武山軍人公墓及烈嶼軍人公墓二處,太武山軍人公墓安葬 757 座(含 萬人塚三座),烈嶼軍人公墓安葬有主 500 座,無主 16 座合 516 座。
目前殯葬所服務項目計有殯葬申辦(含到府服務)、大體接運服務、冷凍及協 助入殮服務、停棺守靈服務、禮堂服務、火化服務、進塔服務、土葬服務(免費
挖穴及回填)、貣掘服務、網路祭拜申請服務等項目,請詳參附錄 3。有關收費 是依據金門縣殯葬設施自治條例,請詳參附錄 2,來訂定金門縣殯葬設施使用收 費標準,請詳參附錄 1。目前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積極推動火化政策,另在各民眾 公墓重建老舊祭祀廳、補助公墓內外遷葬費 1 萬 2 仟元,網路祭拜申請及在清明 節當日提供便民服務等殯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