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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遞遠遞減費率制度設計理念

第四章 方案研擬

4.2 鐵路遞遠遞減費率制度設計理念

遞遠遞減費率制度建立之第一步驟即是費率水準的決定,鐵路費率水準之決 定牽涉到許多層面,影響較深的有政府政策面、事業經營面、民眾需求面、市場 競爭及均衡面等等,最後決定的費率水準實際上係諸多要素複雜角力後的折衷共 識,縱使學術上已有許多前輩提出更合理、更嚴謹的定價理論可採用,受到此一 共識的侷限性,未必能真正付諸實踐。本研究宗旨亦不在探究更完備的定價理論,

故不涉及費率水準之決定,視之為費率計算系統之已決定數值。

確立費率水準之後的下一步驟,是設計費率結構,其重要性並不亞於費率水 準,然而在費率制度制定的過程當中,卻容易為人忽視。費率結構有許多種分類,

諸如依服務水準、車種、乘客身分別、里程、分區、分段、折扣定價、時間差別 定價等等,而本研究主要之課題在於探討「以距離為基礎之費率結構」。遞遠遞 減費率之圖形為一費率隨里程增加而減少之曲線 (連續)或折線(離散),此線 條可以是毫無規則的形狀、亦或是按照某函數有規則的變化,其形狀大致可以分 成四類,如圖 4-1 所示。費率結構設計的核心問題是:制定之原則為何?該符合 效用最大化或是公平正義原則呢?本研究嘗試從幾種觀點切入分析,就服務提供 者、使用者以及外部受影響者三方角度審視費率結構合理化之義涵。

一、運輸服務提供者:

就運輸服務提供者而言,若票價結構的調整能達成其獲利目標當然最佳,不 然至少也要能反應其營運、維護的變動成本,才有持續經營下去的誘因,因此費 率結構要能如實反應各項服務之成本,且宜設置費率之最低下限值(代表維持其 營運之基本支出以及資本利息費用)。然而各項服務之成本分攤有其困難之處,

亦為一項龐大、複雜的財務工程。

二、運輸服務使用者:

從使用者觀點來看,使用者會衡量此項運輸服務能為他們帶來多大的效用,

主要為時間價值以及附帶的旅客搭乘主觀感受(在此均假設此效用能以金錢衡量 之),若旅客所付之成本超過此一服務之價值,且存在其它替選運具,就不會使 用此項服務。因此合理之費率結構要能反應服務品質,且宜設置費率之上限值(代 表服務對旅客所能帶來的效用上限值),然而效用為乘客之心理主觀判斷,須透

過問卷及統計方式才能得知,而且同樣的服務對每位乘客的效用都不相同。

三、外部受影響者:

鐵路之外部受影響者眾多,若鐵路屬於國營事業,則建造、維護之費用皆來 自於政府財政稅收,全民共同承擔;即使是由民間出資建造,外部影響亦相當廣 泛深遠,負面的影響包括其所帶來之污染、鐵路意外事故等等,正面的影響則是 活絡經濟,提高沿線土地之利用價值。全體國民關心鐵路帶來的總體效益是否大 於總成本,較無涉里程距離之費率結構議題。

替選運具營運者是外部受影響者中更為關心距離費率結構的一方,因為鐵路 一旦調整費率結構,會立即對替選運具市場占有率及營收形成衝擊,對於旅運市 場與鐵路重疊的營運者而言何謂「合理」之費率結構?即是票價不宜低於支持鐵 路事業提供之運輸服務所投入的資源成本,若票價不能反應運輸服務成本,替選 運具經營者會有政府與民爭利之感,這是缺乏效率的資源配置失當;另一方面,

票價也不宜低於鐵路提供之運輸服務對旅運者而言具有的價值,形成掠奪式訂價 的惡性競爭,不利於整體大眾運輸的發展。

從上述運輸服務提供者、使用者及外部受影響者三方面的探討,歸納出合宜 的里程費率結構應以營運成本、運具使用者獲得效用兩者為設計的基準。以營運 成本而言,鐵路事業投入之固定成本均極為龐大,產生規模經濟,其里程費率結 構以圖4-1(A)上凹遞減曲線較為合理;另一方面,使用者獲得的效用主要為時間 的節省,吾人可以考量短途、長途旅次的乘客的單位時間價值何者為高?以臺鐵 的情況為例,短途主要為通勤旅次(時間價值高),長途則轉趨遊憩旅次(時間 價值低,若為商務旅次,多半會使用可及性高之小客車或者速度更快之高鐵),

依此推論其里程費率曲線也有遞減之趨勢,不過再做更進一步的研究之前,無從 判斷其遞減曲線屬於圖4-1 哪一種類型。

然而,本研究里程費率遞減圖會類似於圖4-1(D),因為本研究取得的資料是 以10 公里為統計單位,在估算票價調整對營收的影響時,有精確度上的誤差,

故本研究擬設計不連續的遞遠遞減曲線,並以最簡化的直線遞減函數,研議出費 率的計算式。

在決定遞遠遞減曲線的線型之後,第三步驟是訂定費率級數及切割位置,亦 即我們應該將全部里程切割成多少個費率區間,各個費率區間又是在幾公里處作 分隔。本研究觀察臺鐵全線不分車種延人公里之數據(民國99 年資料)發現:

臺鐵主要旅次集中在400 公里以內,而超過 530 公里之後運量非常之低(不到總

運量的萬分之一),因此本研究認為應該在0~530 公里左右的里程範圍內進行費 率之切割,而超過530 公里之後的費率則比照 530 公里處之費率計價,530 公里 處之費率就成為了費率的下限值。

圖 4-1 遞遠遞減費率曲線示意圖

張蓴[7]認為合理的費率級數應為 4 級,但是此種設計須搭配票價分段累計相 加法,若使用分級直捷計算法,可能會在費率交界處的前後車站,產生近程票價 高過遠程票價的矛盾情形;然而,使用分段累計相加法會使得票價計算方式過於 複雜,故本研究採用分級直捷計算法,並將費率級數設計為54 級,0~530 公里分 為53 級, 530 公里之後設定為第 54 級,每一級費率涵蓋 10 公里的範圍,在如此 綿密的費率級數之下,可消弭大部分近程票價高過遠程票價的矛盾。

第四步驟是決定遞遠遞減的比率,若將現行的里程費率繪成類似圖 4-1 的曲 線,會是一條水平線,因為不論里程之遠近,其每公里的費率都是一樣的,是故 遞遠遞減率之意涵即為曲線上每一點之切線斜率。以圖 4-2 說明:座標 x 代表里 程,y 代表費率,其方程式為:

𝑦 = −𝑓

𝑑𝑥 + 𝑓,此時的斜率取其正值為𝑓

𝑑

而d 值之設定則考慮到超過 530 公里之後,旅次運量所佔比例極低(不到總 延人公里的萬分之一),因此本研究將d 值設為 530。此外,為了使 f 值能有對應 的參考量尺,所以引入了另一個參數值k,使得:

𝑓 = 𝑘 ∙現行各車種別單位里程運價

圖 4-2 遞遠遞減直曲線 x-y 座標

k 值在此代表了各車種基本運價的倍數比例,藉著調整 k 值就可以改變遞減 率。k 值的大小須適中,使得近程的旅客能接受短程運價的漲幅,長程旅客也有 降價的感受,調整k 值之後的鐵路運價也須與其它替代運具達到均衡,不衝擊運 輸市場。

最後一步驟是決定費率重心之所在,費率重心是指某一費率區間,該區間費 率恰好等於臺鐵現行車種的單位運價。當旅次里程低於費率重心所在區間時,費 率將比現行車種單位里程運價高,反之亦然,單位里程費率呈現遞遠遞減。而費 率重心應該位於全部 54 級中何處?主要考量為調整費率後的收入與現行越接近 越好,因為鐵路的運價率受到管制,且屬於國營事業亦須特別重視民眾的觀感,

故難以增加獲利;而臺鐵每年的虧損均達百億元,調整費率之後亦不能使其擴大 虧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費率重心的位置與鐵路收入、民眾滿意度息息相關,

費率重心若往前移一級,代表與現行標準里程制度相比,臺灣鐵路管理局又少了 一級費率增加的收入(在此暫不考慮費率改變後運量之變動);若往後移一級,

則多了一級里程區間的乘客感受到票價漲價,民眾的滿意度必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