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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教科書選用之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開放教科書選用之分析

本節根據相關文獻,先從教科書編審演進歷史做分析,了解教科書內涵,接 著從教科書開放審定本之立意,探討教科書開放審定本之問題,茲分述如下:

壹、教科書編審之演進

我國國小使用教科書,肇始於光緒二十三年,教材內容均為自編;直至民國 初年教育部訂定「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當時各書局及教育團體等民間機構競 相編輯教科書,民間編輯興盛一時。民國二十六年對日抗戰期間,中、小學教科 書之編輯改由政府編訂,民間書局負責印行之統編制。國民政府遷台初期,教科 書編印工作乃改由台灣省政府負責辦理。民國五十七年我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之 後,教育部依據「革新教育事項」,再將國民中、小學之教科書統一由國立編譯 館編輯直至七十七學年。

民國七十六年,政府宣布解除戒嚴後,隨著社會結構的轉型,要求教科書開 放的呼聲逐漸興起(藍順德,2004),八十學年起,教育部對於國小教科書採逐 年開放「民間編輯;政府審定」之審定制政策;在這期間先從藝能科開放民間編 輯,八十五學年各科全面開放,國立編譯館尚有編輯教科書的功能,存在政府對 課程的控制;到了九十學年正式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後,政府正式退出編輯教科書 的行列,只負責審查民間審定本教科書,國立編譯館編輯教科書的工作正式走入 歷史,自此,教科書市場走向完全自由競爭市場。這段歷程列舉及說明如表2-1

表2-1 我國教科書編審演進

貳、教科書開放審定本立意

教育的主體是學生,國民教育的目的在培養學生具備社會共通的基本價值,

教科書則是藉以達成此教育目標的重要途徑(陳明印,1996;黃政傑,1998)。 教科書是教材的權威,教學方案的心臟,也是中小學階段學生最主要的學習資 源,及教師教學活動主要的依據。在教育市場趨向自由化下,國中小教科書全面 開放民間參與編輯,使得教科書的市場一時之間百家爭鳴,不僅在教科書內容多 元化外,更使得教科書的包裝、設計及排版,更具吸引力,而且在多家出版商的 競爭下,服務的內容更豐富,服務的態度更周全,服務的效果更及時,使得未來 教科書充滿美好遠景;雖然目前社會上各界對於教科書開放有許多批評,不過,

教科書的開放原本有其良善的立意:以下為研究者歸納黃政傑(1997)及周祝瑛

(2004)所提論述:

一、開放教科書審定本原因有:知識更新快速多元、教科書市場自由化、消弭 意識形態、接軌社會新興議題、融合生活情境適應學生個別差異、提供多元選擇。

二、教科書開放審定本之立意有:增加一綱多本特色提升教科書品質、廣納社 會資源、增進教師專業知能、促進教材研究發展因此,在國家社會邁向民主自由 的過程中,教科書開放自有其深遠的意義,教科書開放民間編輯是教育改革朝向 自由開放發展的指標,更是課程多元彈性革新的具體實現。

參、教科書開放選用現況

在教科書開放審定本政策中最重要的就是教科書的編輯、教科書的審查、教 科書的選用與採購供應運作機制層面。茲就上述之層面分項說明當前國中小教科 書開放審定本之運作現況。

一、教科書的研發編輯

自從民國九十學年度起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後,國中小各領域教科書完全由民 間教科書出版商依據教育部所公佈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遴聘各大學相關教育課

程學者專家及國中小教學現場實務工作者進行研發編輯,其研發編輯小組成員均 為臨時性組成,並非為常設專責單位。而國立編譯館或現在的國家教育研究院,

也只是擔任審查的角色,完全退出了教科書編輯的行列,雖然,近二年來由於國 中小學生在數學科學習所得能力方面,普遍略為下降,因而有國家教育研究院加 入編輯數學科教科書課程之行列,其餘各領域仍然以民間教科書出版商研發編輯 為主。

二、教科書審查

教科書開放民間出版商編輯後,為維持一定品質,以確保國民教育內容,非 得有一套嚴謹的教科書審查制度不可。因此,在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日修正訂定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確實做好教科書審查把關之工作;

而在本辦法中第三條中所規定「教育部辦理審定事項,必要時得委託國立編譯館 為之。」,因此,現行教科書審查工作,均為教育部委由國立編譯館辦理。而教 科書審查程序分述如下:

(一)初審:教科書出版廠商將其所編輯之教科書送至初審小組,各學學科 領域教科用書每套由初審小組中之初審人員二至三人審查,並將審查的意見作成 書面報告。

(二) 複審:審查委員會參酌初審小組之意見進行複審作業,在審查過程中,

委員會視實際情況之需要,要求送審單位或編輯人員到場做編輯理念說明,並可 就複審委員會所提出之審查意見作補充說明。

(三) 審查結果:審查委員會在接獲出版廠商送審之教科圖書四個月內,需 將其審查結果通知送審單位,而有特殊情形者得延至五個月。審查結果分為通過、

修正、重編三類。

三、教科書選用

在新頒佈的國民教育法增修訂條文中,第八條之二規定:「……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依此法規得知,

教科書選用制度以各學校選用為主體,選用辦法需先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方能 實施教科書選用工作。而在教科書的開放評選、使用,充分代表地方學校對於教 育的自主性和參與的具體展現。而其目的在於減少中央過度的控制教科書的內容 容,賦予地方或學校教師相當大的自主與責任,有助於教科書選用的公開化、透 明化、制度化與專業化,去選擇適合學生學習的教材,發展出更適合學校本位課 程發展與達到多元文化社會的教育目標。

四、教科書採購供應

各校辦理教科書選用後,即向出版書商採購教科書,民國九十學年度,各校 當時辦理教科書採購方式大致分為(一)「由縣市統一選用,縣市國校員生消費 合作社聯合社統一採購」如金門縣之教科書選用制度。(二)「由學校選用,鄉 鎮統一採購」(三)「由學校選用,縣市政府統一採購」:如台中縣國民小學教 科書由各學校選用,縣政府責成指定學校負責各學科教科書之統一採購;臺北市 各科教科書則均由市政府統一採購(四)「由學校負責選用及採購」如臺北縣藝 能科教科書由各學校採購小組(員生消費合作社或總務處成立之)辦理採購,大 體上教科書的選用與採購是分開辦理,並且以「由學校選用,縣市政府統一採購」

為主。但至民國九十三學年度起,由於各縣市或各校辦理的教科書議價,所議出 之教科書價格南猿北轍,價格之落差蠻大的,有鑑於此,為了讓國民教育階段每 位學生,不分縣市、區域、或鄉鎮,能有著同樣的待遇服務,加上以量議價,降 低學生所需負擔的教科書費用,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從民國九十三學年度 起改為輪由各縣市辦理議價採購事宜。

在完成採購議價之後,各校再依所選用之教科書及聯合辦理教科書議價後之 價格,直接向書商提出申購,完成教科書採購與供應。

叁、開放教科書後衍生的問題

由上述得知教科書開放其出發點與立意是好的,具有正面向的功能,然而卻 也因此衍生了許多問題。過去,由於教科書多遵照教育部頒布之課程標準,由國 立編譯館遴聘編輯委員及制定教科書編審作業要點編輯審定並統一印製,在這期 間有實驗與修正階段,問題不大。然而至九十學年度開始,國小實施九年一貫課 程,並於四年內實施完成。由於以目前課程綱要、能力指標取代以往的課程標準,

導致教科書開放民編之後,產生許多問題:以下是研究者在教育現場所發覺的現 象及鄧鈞文(2002)、鄧鈞文(2004)、黃政傑(2003)、周祝瑛(2004)、藍順德

(2002a)、藍順德(2004)等學者針對教科書開放後所產生之問題綜合歸納如下:

一、在編輯審查方面:編輯與審查之間間隔時間太短,把關工作無法確實,降 低內容品質;並且編輯與審查委員同一人,球員兼裁判,衍生利益迴避問題。

二、在教師選用方面:由於教師評選教科書專業能力不足,加上評選時間不夠,

只能憑藉教科書外表包裝及書商行銷,倉卒決定教科書版本,未能滿足學生需求

;另外,教師自主性強,考量因素不同,造成年級或年段版本不同,衍生學生學 習上的銜接問題。

三、在教科書書價方面:教科書市場自由化後,均以數量抑制書價,加上現在 教科書議價都採各縣市聯合議價,看似教科書書價降低,卻不知書商將成本反映 在參考書價上,無形增加了家長經濟負擔。

四、在教科書的評鑑方面:開放教科書審定本至今已有十個年頭,卻少有官方 或學校提出教科書評鑑規準,使得現行教科書內容不見有任何創新與突破;如果 教師依舊循著其評選教科書模式,那學校所選擇的教科書永遠單一,形同小型統 編本,失去開放多元化意義。

第二節 教科書選用意涵及流程

本節所要探討的主旨,是教科書選用的意涵及流程分析,包括教科書選用意

本節所要探討的主旨,是教科書選用的意涵及流程分析,包括教科書選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