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相關文獻回顧
1. 關於功德的討論
觀察,提出了泰國為「鬆散結構(loosely structure)」社會的觀點,雖然說 Embree 此觀點的分析與論證亦十分的「鬆散」,也受到相當多的批評(參見 Evers 1969 et al.;Porter 1976),但他確實點出了泰國社會一些顯而易見的特質(Dessaint 1970)。
13他所提出的觀點,基本上是奠基於他所研究之日本社會的相互比較,他發現相較
12 Ruth Benedict(1952)Thai Culture and Behavior: an unpublished war-time study dated September, 1943.
13 然而 Dessaint(1970)亦指出,Embree 的觀點缺乏足夠的經驗材料佐證,應該更深入的去檢視 泰國社會的各種面向,例如親屬關係、資助關係網絡、在不同情境下人們會作出什麼樣的選擇等。
14 但他所提出的觀察理據從我們現今的角度來看,相當沒有論證上的說服力。他於文章中指出,
人們個人化的行為(individualistic behavior of the people),在泰國越久,越能感受到人們是多麼缺 乏規律一致性(regularity)、規範(discipline)以及系統組織化(regimentation)。相較於日本──
人們的行為緊密地遵守社會規範和人群關係的模式,泰國完全缺乏整齊與紀律;相較於美國,泰國 缺乏管理的規律與工業化的時間概念。兩三個泰國人走在一起時,幾乎步調不一致、沒有規律的節 奏;走路步調一致或者遵守時間,乃是一個社會生活是否具有規律行為的指標。泰國這種「走路的 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in walking)」和其它的特徵滿吻合的,比如泰國雖然常年和附近的國家戰 爭,但在 1920 年代以前,他們完全沒有固定編制的軍隊,不光是軍隊傳統薄弱,泰國的農民服兵 役時也意興闌珊,他們不在乎紀律與規範,且對戰爭抗拒(Embree 1950: 1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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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結構」社會特性的看法,指的是文化認可個人行為的多樣──無論社會關係的 緊密或鬆散,基本上都能夠在這一個「鬆散結構」的社會得到認可的可能。一九 五0至六0年代,一批來自美國康乃爾大學的學者們,在泰國中部展開了一系列 的研究計畫,15由 Lauriston Sharp 主持,基本上都是延續著 Embree 的觀點所進行 的研究與討論(參見 Sharp 1953;Hanks 1962;Phillips 1965;Evers 1969 et al.)。
Jack Potter(1976)針對延續 Embree 概念的研究提出質疑,他藉由泰國北部 的例子指出,16村莊的社會生活乃是緊密地編織在一起,且結構是複雜的,而非 Embree 等人所說的那般「鬆散」,個人在社會中的角色、地位,以及和他人的關係,
各方面都非常地清楚、穩定,合作乃是村莊社會關係中主要的意識形態。Potter 的 批評搭配他所蒐集到的民族誌材料,顯然相當具有說服力,然而,如同當初也參 與康乃爾計畫的 Robert B. Textor(1977)所說,Shrap 等人與 Potter 面對的村莊性 質截然不同:一九五0年代的中部村莊正處於高度變遷的時期,其社會結構確實 相對鬆散,而 Potter 的研究則是一九七0年代泰國北部的村莊,17那是個長時間定 居發展的村莊,人群居住型態密集,人與人之間的親屬連帶緊密;相較之下,泰 國中部,人群居住型態鬆散,且經過移植墾荒、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傳統 的村莊集體儀式已經不多見,原有的輪工互助體系也迅速地被薪水僱工取代
(Tanabe 1994),因而兩者研究呈現出的差異便能夠被理解(Textor 1977)。同時 這也突顯出泰國村莊存在的地區差異與發展脈絡的多樣性。
Lucien Hanks(1962、1975)的研究為理解泰國社會結構提出了較為動態的觀 點,他指出由功德差異形成的階序(hierarchical order)組成了群體,社會的流動, 釋(Hanks 1962、1975;Keyes 1977;Tambiah 1968)。功德(merit),可以說是泰
15 當時此計畫調查的村子是 Bang Chan,位於曼谷附近,算是在泰國的第一個現代民族誌田野工 作。1948 年由 Lauriston Sharp 主持的 Cornell Thailand Project,聚集眾多學者,例如 Robert Textor
(人類學者)、Lucien Hanks(心理學者)、Herbert Phillips(人類學者)等,在泰國中部 Bang Chan 進行調查。這次調查出了一本書 Siamese Rice Village(1953)以及各人陸續發表相關文章討論泰國 社會結構。這樣的討論幾乎延續了二十年,從 1950-1970 年的泰國研究,幾乎都在回應 Embree
(1950)所提出,關於「鬆散結構」(loosely structured social system)的問題(Porter 1976)。
16 Potter 的研究基本上以他 1971-1972 年在清邁村子裡的調查為基礎。
17 Jack Potter 於其研究中提出了他所分析出的十一項「結構性要素」,他認為那些是形成一個村莊 的重要要素。 包括:擴大的親屬圈(extended family cycle)、雙邊的親屬關係、親切友善以及正式 的鄰里情誼、合作的勞力交換團體、長幼有序的關係、階級和地位的分化、隨從(entourages)、政 治派系、行政管理的村莊(administrative hamlets)、村莊社群、村廟以及僧院制度(Potter 1976: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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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社會的核心概念,在佛教信仰中,個人過去和現在的存在所累積的好/壞(บุญ bun
/bap)都會組成他的業(กรรม kam),今世的地位與遭遇是前世的業,因此泰國人 相信要透過做功德(ทําบุญ tham bun)來累積好的業(Keyes 1995[1977];Van Esterik 2002),生來的不平等乃是「自然」的,但並非宿命論,業除了可以解釋一個人現 存的狀態、地位以外,也可以用來定義一個人應該盡的責任,以及為了要得到好 的結果應該如何作為(Keyes 1983)。功德的擁有,既是行為的原因也是結果,人 們很常將事情的結果歸因於過去的功德。在此基礎上,做功德成為一種判斷個人 或社會身分認同的顯著方式,也可以從一個人或群體的行為判斷功德(Hanks 1962、1975)。Jasper Ingersoll(1975)的研究亦直指,做功德的確提供泰國人一種 關於他們是誰(不論在個人或群體的層次)的道德解釋,功德概念與實踐基本上 形塑了泰國村莊中個人以及群體的身分認同,並透過日常生活強化,但這不代表 泰國村民只以功德做為個人和群體認同的要素。
寺廟僧侶主持的年度集體儀式,是人們固定累積功德、做功德的場合,Tambiah
(1968)對泰國北部村莊的研究,讓我們清楚地看到村子裡各種大小儀式的進行,
寺廟的儀式和村子的經濟活動交織在一起──特別是和稻米有關的循環週期;儀 式活動,接合了社群內部僧侶與俗人雙邊,功德在僧侶與俗人之間轉換,關係是 互惠的。然而 Tambiah 這樣的談論方式,幾乎把村莊視為一個封閉的社會整體,
沒有其它外在力量的干擾和影響,忽略當時的政治經濟脈絡,過於簡化不同的人 們對於功德的想像與實踐,沒有考慮到實際生活的複雜度。且本論文處理的泰國 中部村莊情況與泰國北部很不一樣,如前所述,泰國中部人群居住型態鬆散,經 過移植墾荒、綠色革命引入生產型態改變、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等現代化過程後,
傳統的村莊集體儀式已經不多見(Tanabe 1994),再加上泰國佛教經過一連串的改 革,村莊寺廟的功能早已脫離俗人日常所需,失去在地性(O‟Connor 1993: 335),
即便村子裡的人們依舊會到寺廟禮佛、佈施給僧侶、參與做功德儀式,但人們與 村莊寺廟的關係不若 Tambiah 說的那般與日常世俗的事務緊密交織;且同村的人 不見得會去同一間寺廟,有的人還會特地到其他村子、省份的知名寺廟參與功德 儀式。
藉由回顧以上的研究,確實看到資助關係與功德概念對理解泰國社會的重要 性,在本論文所要理解的田野中,亦觀察到田野地的人們,視其採行的替代性農 法為一種做功德,因為這是一套對環境與人友善的耕作方式,並且這樣的詮釋,
亦成為 KKF 在推廣其替代性農法時說服農民的論述。此時,功德並非只透過僧侶 與寺廟儀式獲得(參見 Tambiah 1968),18從 KKF 與其合作的農民/農友之互動來
18 Tambiah 指出,俗人奉獻食物給僧侶是最普通的做功德,他並進一步排序出泰國東北部村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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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功德的獲得與論述得以在日常的農耕實踐中體現,在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群 體、個人與自然,甚至個人與超自然之間流轉。泰國東北部有機農民接受替代性 農法的過程,提供我們一個很好的參照:農民們藉由參與有機肥料的製作,將自 身與自然連結,並嚴格遵行佛教徒的五項戒律,以作為他們日常生活和農作的守 則,功德與肥沃的土壤相互鑲嵌,對那些有機農民來說,永續的有機農業就是種 佛教徒的實踐(Kaufman and Watanasak 2011)。
功德的論述,廣泛地在泰國人的日常生活中出現,在 Tambiah(1968)的研究 中,他相當強調功德在僧侶和俗人之間流轉的重要性,僧侶作為一個中介,將具 體的做功德行為轉換成象徵性的功德。然而,在日常的語境中,「做功德(ทําบุญ tham bun)」、「擁有功德(มีบุญ mii bun)」相當頻繁地出現在各個生活層面,人們不僅指 稱與寺廟、僧侶相關的活動為做功德,更認為遵守佛教教義所倡導一切「為善的」
皆是種功德,比如從市場買魚或鳥放生、對農田生態環境友善,而這樣的功德論 述與當代蔚為風潮的替代性農法相結合,一方面,這突顯出奠基在佛教教義的基 礎上,人們心中認為「為善的」會隨著社會脈絡而改變,並且會產生出一套論述 邏輯;另一方面這也展現出,功德的意涵充滿彈性,且人們都成為一個得以生產 出功德論述的個體,而透過日常生活實踐不斷地轉換與建立,那套論述便成為某 種理解自己與他人的標準與依據(參見 Ingersoll 1975)。
本論文欲透過田野地人們的功德論述與資助/庇護關係,來理解 KKF 這組織 以及其替代性農法是如何在地方上推動、持續。這套農法顯然結合了佛教的理念,
以對環境與人友善作為農法的核心原則,功德論述在農耕實踐的過程中逐漸建 立。然而,除了抽象的功德獲取以外,KKF 的作法亦奠基在具體且長時間的理性 嘗試與知識建構上,但同時也蘊含了非理性的超自然力,從近幾年的發展,我們 能夠清楚的看到,在這群「佛教徒」中間,一股超自然力量正崛起,而這股超自 然力量如何被田野地的人們納入、理解,並轉化成一股相對容易操作的力量,亦
以對環境與人友善作為農法的核心原則,功德論述在農耕實踐的過程中逐漸建 立。然而,除了抽象的功德獲取以外,KKF 的作法亦奠基在具體且長時間的理性 嘗試與知識建構上,但同時也蘊含了非理性的超自然力,從近幾年的發展,我們 能夠清楚的看到,在這群「佛教徒」中間,一股超自然力量正崛起,而這股超自 然力量如何被田野地的人們納入、理解,並轉化成一股相對容易操作的力量,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