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集置/部署兩概念之並列比較
第一節、 集置與部署的兩面動態性:消極趨向
集置與部署概念所開發出來的消極性面向之指認功能,可以說是建立在對於 技術(technology)的省察之上。分別是海德格對現代技術的本質指認與傅柯對 規訓技術的微觀研究。但我們必須注意到的是,海德格與傅柯二者在採用、轉引、
分析、詮釋技術此一範疇上,其有所差異。簡單說來,海德格是以本質性的思考 方式來看待技術的問題,而傅柯則是以實踐操作的效應作為關注技術的主要面 向。
海德格並非一開始就將技術認定為消極性的行為。而是在提問技術為何,以 及現代技術為何的過程中,悉查出此二者之間本質上的差異,以推斷出後者所蘊 含的消極特徵。簡言之,技術的本質,便是使物得以現身開顯之產出(poiesis/
bring forth)特徵;而現代技術的本質,也就是集置,是使一切事物限定在單一 化的對待與使用,而掩蓋了技術本身所原先具備的本質意義:產出與存有之間所
具備的自由關係。消極性,乃是在此二者之落差間產生。
而,傅柯並非是以本質性的思考作為他將技術納入研究的目的。對他而言,
在研究知識-權力-主體等三大範疇之間的交互影響與作用時,必須關注到其中 為因應某種需求之下的策略實踐與效果產生的載體,也就是由各種實踐技術所組 構出來的配置。此即是部署概念的肉身。也就是說,傅柯較為關心的,是各種不 同的技術在過往各個歷史時期的應用狀態。消極性,乃是這些技術之間所交繞共 構產生的主體化作用,與被迫成為某種特定主體的人,兩者之間所產生的特質。
接下來,筆者便分別闡釋海德格與傅柯二人是如何談論技術的。
一、海德格:現代技術與存有的危險
海德格是藉由技術的本質探索,引領出現代技術所喪失的,技術的原初本質 意義。也就是說,技術是使一物得以現身開顯之過程,而這樣的過程是具有自由 恣意的包容性。但是現代技術卻收納了現代科學與控制論(cybernetics)之方法 特徵,激烈地將所有物現身之可能,縮聚於量化生產邏輯的端點之中,使得物不 再是海德格所謂的「物」,而成為實驗對象、數字的所指、產品等單一同質化的 存有者。就海德格對存有所持的自由、多樣、流變等觀點來看,現代技術這般的 發展勢必意味著某種危機的誕生。而指認出現代技術之本質的集置概念,其所蘊 含的消極面意義,亦便於此。綜前而論,集置,誕生於海德格對於技術本質的追 問過程當中。它指認了現代技術中所隱藏的危險。這樣一種危險,主要是所有一 切自然之事、物,甚至是人本身,皆無可迴避地遭受到現代技術的運作方式所制 約。「開發、改變、儲藏、分配、轉換」9的這樣一套系統,最終達成了現代技術 當中十分重要的兩項要求:「控制」與「保障」。10得以。成了一切自然事物開顯
9 Martin Heidegger, “The Question Concerning on Technology,” in Basic Writings, eds. by David Farrell Krell, New York: HarperCollins Publisher, 1993, p. 322.;中譯本見: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孫周興譯,〈技術的追問〉,收錄於《海德格爾選集》,孫周興選編,上海:上海三 聯書店,1996,頁 934。
10 Martin Heidegger, Basic Writings, p. 322. 中譯本見: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孫周興譯,
的單一模式,而失去其他變樣的可能性。而,這就是集置概念當中所謂的促逼
二、傅柯:規訓技術與自我的主體化
如果我們以正常/非正常此一界線作為傅柯研究的主軸,那麼我們便可發 現,傅柯是藉由使社會控制與穩定得以成立的各種秩序化行為,來延展出他整個 哲學的研究領土。這個秩序化行為,纏繞著知識與權力兩大區塊之間的交互影 響,最終作用於人之上,導致各種主體化作用的啟動。部署,是在上述的秩序化 行為當中,最為顯見且具有實效的規訓(discipline)實踐之研究裡,所發展出來 的概念。在這裡,技術所指涉的範圍,除了知識範疇(如疾病醫學、精神鑑定、
司法判決等),還有權力範疇(針對社會秩序化與穩定化等特定目標所設定出來 的策略操作,如流放、監禁、觀察行為之強制實踐)。而此二區塊匯流出關於特 定主體的形塑作用。
與海德格的本質性研究方式不同的是,傅柯透過規訓歷史的演化與各種特定 策略之下所研發、應用的實踐技術之實指,歷經瘋狂的排斥流放,瘟疫的管制監 控,到全景敞視監獄的心靈監禁,將一組組有相似卻又有歧異之處的技術組合套 件,也就是部署,其在人之上所運作而產生出來的主體化效果給呈顯出來。這樣 一種工作的特質,除了歷史考古的過往案例實指,明確地將部署概念的血肉得以 填充之外,並且採以系譜排列的方式,展示出部署概念的歷史滑移現象,藉此以 證明傅柯所一再強調的,部署得以成立、失效、再組構的事件性因素(即:緊急 需求的插入),以及應對此因素所生成的策略化路數。
在傅柯的哲學工作過程中,我們發現到,他事實上已將傳統的主體研究方式 作了一次大型的轉向。意即,對傅柯而言,主體的研究工作並非來自於「內向化」
的基礎條件探索,例如笛卡兒的我思或是康德的先驗統覺等進取,以推論出人,
即主體由何種先天性條件所奠定其本質,而是完全以「外部性」的部署效應觀點,
例如科學與醫學的觀察與定義、教育過程、政治分配等手段,來看待人,作為主 體是如何被設定與建構出來的。從這樣一個主體的轉向與落差,使得我們觸碰到
兩個重要的面向。第一,理解傅柯所謂的「人是一種晚近的發明」13究竟意指為
13 Michel Foucault, Les mots et les choses, Paris: Gallimard, Collection Tel, 1990, p. 398.;英譯本見:
Michel Foucault, The Order of Things, New York: Vintage; Reissue edition, 1994, p. 387.;中譯本見:
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莫偉民譯,《詞與物-人文科學考古學》,上海:上海三聯書
除了方法上的不同,在一九八零年的一場講演當中,傅柯曾經論及關於他與 海德格對於技術的探問進取之對象的差異:
對海德格而言,由於對technē 的一種日漸著魔(obsession)之狀態,將其 視作為到達了解物的唯一之途,使得西方世界失去了與存有的聯繫。讓我 們將問題轉回到,建構西方意義底下的主體概念其技術與實踐為何,…一 種我們之為何的診斷(diagnosis)。16
這段敘述傅柯清楚地區分他與海德格之間關注對象的差異。意即對於技術所 施加作用的不同對象之研究。就海德格晚期而言,將物與作為科學知識、經濟生 產的客體作出區分,並指認出相對於客體而言,物與存有之間的自由關係,是一 主要研究的重心﹔而傅柯從瘋狂到規訓的研究,始終是針對著正常與非正常之間 的劃界條件,與兩者如何被捕捉、形塑、定位等主體化實踐技術的研究。以另一 種方式來說,海德格關注的是物-客體這一對子彼此的差異,以及現代技術與此 一差異之間的關係或影響;傅柯關心的是自我-主體兩者之間的流動關係,並且 指認出使這個流動關係得以運作的各種實踐技術。
不過,當我們細部地探查過集置與部署的概念發生過程後,我們卻無法不意 識到這兩位哲學家對技術的消極性指認,可能具備的全面性影響。什麼意思呢?
海德格在提出集置對一切事物施加的促逼之作用時,難道不也提醒過,就連人都 恐怕無法逃避這樣一種消極性的影響嗎?
對人的威脅不只來自於潛在具有致命作用的技術機械和裝置。真正的威脅 已經在人的本質處觸動了人,集置之統治地位咄咄逼人,帶有一種可能性,
即:人也許已經不得進入一種更為本原的開顯而逗留,並從而去經驗一種
16 Michel Foucault, “Subjectivity and Truth,” in The Politics of Truth, eds. by Sylvère Lotringer &
Lysa Hochroth, New York : Semiotext(e), 1997, pp. 178-179.(重號為引者所加)
更源初的真理的呼聲了。17
而傅柯針對規訓技術所進行的部署式研究,除了主體的影響以外,難道亦不 涉及人以外的各種事物之陣列秩序嗎?
「規訓」既不會等同於一種體制也不會等同於一個機構。它是一種權力類 型,一種行使權力的軌道。它包含一系列手段、技術、程序、應用層次、
目標。它是一種權力「物理學」或權力「解剖學」,一種「技術學」。18
筆者認為,集置與部署誕生的思路過程,雖是在物-客體與自我-主體兩組 不同的透視點下所鋪設而成,但這並不意味著兩者是絕對無相交可能之平行軸 線。換句話說,海德格由現代技術對於物的壓抑性對待,背後所涉及的,由現代 科學、控制論、工業生產等種種變化所匯流而成的,現代技術的「物之邏輯」, 並非僅侷限在對於自然事物的開發上,人亦成為其中之一環,被單位化或量化,
而捲入這個邏輯當中。傅柯由規訓技術所導引出來的,關於自我的各種傾迫性形 變與管理,其中包含的整體系統組織所安裝而成的,規訓的「主體化邏輯」,並 非僅侷限在對於人的作用之中觀察當中,事物秩序之排組,乃是其中的背景之 一,而一齊被策略化、戰術化。如此,單就「物」或者「自我」的角度來陳述海 德格的集置概念或傅柯的部署概念,恐怕是有所缺失的。雖然這是他們二人各自 的理論焦點,但經過細部的再現與觀察,我們發現,二人各自推導出的集置與部 署概念,其框架特徵的全面性襲捲,卻是無法忽視的。而這也就是集置與部署兩 概念的相似交匯之處。
17 Martin Heidegger, Basic Writings, p. 333.;中譯本見: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孫周興譯,
《海德格爾選集》,頁946。
18 Michel Foucault, Surveiller et punir, Paris: Gallimard, Collection Tel, 1993, p. 251.;英譯本見:
Michel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 trans. by Alan Sheridan,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77, p. 215.;中譯本見: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劉北城、楊遠嬰譯,《規訓與懲罰》,北京:
Michel Foucault, Discipline and Punishment, trans. by Alan Sheridan,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77, p. 215.;中譯本見: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劉北城、楊遠嬰譯,《規訓與懲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