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交通部公路長隧道消防編組
3.2.1 雪山及八卦山隧道消防人力組織
1. 國道 5 號雪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之組織型態:
消防人力委託外包以雪山隧道為典型範例,雪山隧道自 95 年 6 月通 車以來至 101 年 6 月為止,曾發生 9 次車輛冒煙或火燒車事件,均由自 衛消防編組在很短時間內到達現場,完成滅火及人員救助工作,控制事 故未使災害擴大,兩端消防隊亦隨後立即趕到,都能達到預定目標,目 前之編組於實務運作績效良好。
(1) 組成緣由:依據行政院核定「以擴大地區消防隊防救災能量,並搭 配公路單位所設置之自衛消防編組方式,辦理長隧道防救災工作」
之原則及交通部頒布之『國道 5 號雪山隧道公路事故暨整體防救災 應變計畫』辦理,主要任務為初期救災。
(2) 現有之組織型態:
a 人數:組長 1 人,領班 12 人,隊員 36 人,共計 49 人。
b 分組:3 處駐點,每駐點 16 人分 4 班輪值。
c 駐點:分駐雪山隧道之北口、南口、及隧道內中繼站(如圖 4)。
(3) 人力來源數量及經費:
a 人力來源:依委外勞務契約由廠商進用合格人員。
b 經費:由高公局基金預算支應,契約 3 年,每年約 2,432 萬元。
(4) 經驗傳承:
a 每 1 班之領班須具備義消兩年以上或具有 EMT 或 CPR 資格,目前 之領班都有雪隧自衛消防編組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b 隊員優先錄用本處同質契約工作經驗者,或具有 EMT 或 CPR 資格 者。
c 目前 49 人中有 34 人具有雪隧自衛消防編組工作經驗,每班至少有 2 人有同質工作經驗。
(5) 訓練方式:
a 開工前辦理 84 小時之職前訓練,講師依專業性質分別請消防隊、毒
物防護隊、醫院醫師及高公局專業人員擔任。
b 每週另辦理兩次交通維持及著裝訓練。
c 每季配合雪山隧道救災演練作業演練。
圖 4 雪山隧道內部示意圖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公局 2. 台 76 線八卦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之組織型態:
目前長隧道消防人力中,八卦山隧道為自行建制,考慮原因乃基於 長隧道防救災應變需有經驗傳承及實地演練經驗,方可於真正事故發生 時能正確因應,但其中行控中心帶班小組長、通聯勤務員為事故應變掌 控靈魂人物,不宜由外聘(或發包)人力擔任,至於交通控制員、交通指 揮、赴現場執行初期滅火或救助之人員,則可透過隧道消防、交控設備 養護廠商提供專業消防或資訊工程人力,並經由一定期間之專業訓練(演 練)後,參與自衛消防編組工作。
(1) 本處轄管省道台 76 線八卦山隧道自衛消防編組係由員林工務段林厝 監工站(八卦山隧道行控中心)人員組成,其中約雇工程人員計有 36 人,其餘人力則為交通事業資深人員或委任工程人員。
(2) 前述人員中,約僱人員係於八卦山隧道通車階段,由公路總局各養
護及新工工程處人力調任。薪資經費來源為年度省道養護經費(29 人)、行政費(7 人)。
(3) 八卦山隧道行控中心人員工作係採輪替制,分四班(每班 11 人)執 勤,所有人員均須輪流擔任小組長、通聯勤務員、交控系統操作員、
交通管制員及赴事故現場擔任自衛消防編組人員執行初期滅火任 務。
(4) 八卦山隧道除於通車前,就行控中心進行相關設備養護操作、防救 災應變專業訓練,以及每年定期教育訓練外,另每月均辦理防災演 練工作,所有人員經由擔任不同任務工作之實境防災演練,達成整 體防救災應變經驗傳承之目的。
(5) 八卦山隧道行控中心因應相關任職人員均享有年度休假福利,每班 執勤人員時有不足額情形,故於隧道交控系統養護工程(年度開口契 約)內編列人力費用,由廠商駐行控中心維修員工,兼任通聯勤務員 或交控系統操作員任務。因其工作任務單純且與其公司所負責設備 相關,故無特定資格限制(此一人員通常具有資訊工程背景)。
(6) 目前員林工務段行車控制中心執行八卦山隧道營運管理、事故處理 與防災自衛編組人力計 44 人,由林厝監工站長督導,分 4 組採 3 班 24 小時輪值方式,值勤每組配置(如圖 5):
圖 5 八卦山隧道消防組織圖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7) 行控中心各人員之職務內容如下:
a 小組長:負責管理督導各組成員是否依工作分配執行各項工作,與 通報上級單位事故情形。
b 勤務員:為發生隧道事故時負責通報各救援單位,及提供隧道資訊 與指引救援單位救援路徑等。
c 交控員:負責操作隧道 CMS、BOS、速限可變標誌與車道管制號誌 等設備。
d 自衛消防編組人員之工作項目為負責處理隧道各項突發事件及隧 道巡查與配合公警、消防人員執行任務。
3.2.2 國外公路長隧道消防隊現況分析國外公路長隧道消防隊現況分析國外公路長隧道消防隊現況分析國外公路長隧道消防隊現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