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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般用說或寫的故事不同,電影是用「影像」來說故事的敘事結構,而以 製作觀點來看,電影是經由鏡頭影像與聲音共同組成的一個說故事形式。因此電 影的敘事研究是一種結構上的方法分析,在整個電影製作過程中,編劇、導演與 剪接扮演了決定電影敘事結構的重要角色。電影敘事學是根據敘事學與符號學理 論,以傳承自小說敘事學的結構,來研究電影元素與結構間的關係,是一種研究 電影結構主義和電影影像美學的分析方法(程予誠,2008)。

Chatman(1980)首創結合文字與影像的敘事結構,將過往敘事學關注的眼光從 文字的文學作品延伸至影音的電影媒介,同時探討語文文字與聲音影像的媒材特 質,可說是探討電影敘事的先驅者。他也認為媒材的本質會帶來不確定性,形成 特定的敘事效果。像是同樣在描述台灣歷史中的霧社事件,教科書、漫畫、電視 劇與電影等不同媒材,就會使用不同的表達方式,而因此呈現出不同的敘事效果。

故進行敘事研究時,不可不考慮各媒材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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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Chatman(1980,1990)的影視敘事觀點,無論是語言文字或是聲音影像媒 材,其中的人物和場景的組合為靜態的存在物(existent),而情節涉及的行動和事 件的發生則為敘事的動態過程。Chatman 認為電影就是一種呈現故事的媒介,將 敘事帶到生活之中。

自亞里斯多德以來,模仿(mimesis)與描寫(diegesis)即為敘事學的核心概念,

而文字語言媒材與聲音影像媒材間的敘事差異,就像是描寫與模仿、敘說與搬演 (telling and showing)或非圖像符號與圖像符號之間的差異。而電影敘事即包含了武 斷能指的語言文字與運用可類比的鏡頭手法,也就是說電影敘事同時兼具了描寫 與模仿兩種敘事特性。Chatman(1990)認為敘事就是呈現(present),隱含作者透過 訴說(tell-er)或展演(show-er)來呈現故事內容,因此故事的呈現包含了表演藝術的 形式(mimesis)與話語藝術的形式(diegesis)。然而電影敘事常常沒有所謂的說話者 (tell-er),此時展演者(show-er)就是所謂的呈現者(presenter)。

而電影敘事的中心問題是如何在嚴格限制的二維空間和時間範圍內,表現出 時間上無限的三維世界,其任務是將一種反直覺的經驗加以自然化(naturalize),

製造出一種幻覺讓觀眾誤以為得到一扇窺視現實的特權之窗,讓他們期待從這扇 窗看到的不是物體和動作,而是一個故事。Chatman(1978)指出要將一種敘事程序 自然化,不僅意味著要理解它,還意味著要「忘卻」它的性質,將它融入在閱讀 過程中,並編進個人的闡釋意義網絡之中。

前述所提 Chatman 認為不同的媒介都有不同的表現方式,而電影敘事最大的 特徵是其同時具備視覺與聽覺兩種特質。以視覺影像來說,鏡頭視角(camera-eye) 代表了人類敘事者的觀點,是一個固定的鏡頭,聚焦於此人身邊所見所聞的相關 事物之上。

而 Balazs(1992)則指出特寫鏡頭(close-up)是能將某些對象或一個對象的某些 部分從環境中凸顯出來,而仍將之視為空間中的原態,並特別讚賞電影對面部表 情的表現力,在面部特寫中這最具主觀色彩和個人性的人類表便被對象化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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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面部特寫對電影敘事來說是不可少的,創造敘事風格中不可或缺的等級體系,

指示我們要注意這些細節,賦予那個人以特權,關注那表情,故事主人公可因此 從中獲取至高無上的敘事特權,認定敘事事件是圍繞主人公所打轉。

Bordwell(1985)亦認為電影中被最為詳細描述的人物通常是主人公,電影主人 公被賦予一組固定而鮮明的特徵、個性和行為,成為觀眾心中首要認定的對象。

此外,特寫鏡頭不僅要求關注某事物,也要求不理睬別的事物,呈現一種存在的 缺席,其意味著一種假設,即我們所看到的事物遠遠少於實際存在的事物,也就 是說沒有看到的還很多。

電影作為敘事結構中的敘事情景,可從其拍攝角度區分三種主要的人稱鏡頭,

分別為第一人稱角度、第二人稱角度與第三人稱角度三種鏡頭:第一人稱角度又 被稱為主觀鏡頭(Viewpoint Shot),指以畫面中演員所看的方向與內容為主的鏡頭,

有較強烈的說故事者觀點;第二人稱角度則是兩人對話的過間鏡頭,代表對話中 的我與你;第三人稱角度則是在一邊旁觀事件發生的鏡頭,讓觀眾成為近距離的 旁觀者,以觀看故事的過程,為大多數電影的鏡頭方式(程予誠,2008)。

Berger(1981)則提出電視媒體文法,認為不同的鏡頭有不同的詮釋方式,可由 此延伸討論視覺媒體的鏡頭運用以及呈現之意義。例如特寫鏡頭是只呈現角色臉 部,可拉近觀眾與角色人物間的距離,以增加親密感,並較易透露角色內心想法;

中景鏡頭(Medium shot)是呈現角色大部分的身體,以表示個人人際關係,可建立 適中、舒適的關係和距離;長景鏡頭(Long shot)是呈現整體場景與人物,以表示 情境與社會距離,並加深距離感與疏離感;仰式鏡頭(Pan up)是低鏡頭由下往上 拍攝,呈現抬頭仰望的偉人角度,以表示力量與權威性;俯視鏡頭(Pan down)是 高鏡頭由上而下拍攝,也被稱作上帝視角,可使被拍攝者呈現渺小與虛弱的意義。

而電影一般來說,其攝影機拍攝高度是以人的高度為主,抬頭仰望的偉人式低仰 角與低頭俯瞰的上帝視角皆不常見。

影音媒體的視覺表達方式除了有鏡頭的不同拍攝角度外,也包含了後製剪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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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王泰俐(2004)將後製剪輯效果的定義與意義作有系統的討論,認為後製剪 輯可分為分割畫面、快動作、慢動作、馬賽克、定格、字幕等,定義與意義如下:

分割畫面是指畫面垂直分為左右兩邊,以營造對比感;快動作是畫面主體以較正 常速度快的速度移動,以加快節奏並振奮觀眾情緒;慢動作是畫面主體以較正常 速度慢的速度移動,以營造感性氣氛並緩和觀眾情緒;馬賽克是遮蔽或模糊某些 畫面,以暗示觀眾不宜觀看;定格是畫面主體靜止不動,以吸引觀眾注意;字幕 是以上字幕方式強調特定資訊,以強力主導觀眾如何理解其角度。

此外影音媒體中聲音的部分,Berger(1981)則將聲音分為口語、音樂與音效三 個部分,程予誠(2008)則認為聲音可包含環境聲、人的對話聲、音樂輔助聲及故 事的旁白聲等。總而言之,要研究影音媒體的表達方式,除了要關注視覺符號的 鏡頭語言與剪輯方式,也要關注聽覺符號中的旁白聲調、配樂與音效等要素。

Genette 的《敘述話語》將敘事文本分析分為四大主軸:敘述時序、事實時 序、敘述活動、情節與故事。程予誠(2008)將其分析方式轉換成電影敘事分析,

認為可用做編劇和剪接處理的依據,例如次序(Order)是指電影情節次序,為電影 結構性先後出現的故事內容,可分為正敘、倒敘、逆敘和插敘等;時限(Duration) 指故事處理的時間長度,為整個電影故事的長度或是每個戲場時間長度;頻率 (Frequency)則是指發生的次數,例如主角出現、關鍵用語、場景、道具、人物等 出現的次數。

程予誠(2008)按照敘事劇情順序的結構,將電影敘事結構分為線性(Linear)結 構與非線性結構(Non-linear)兩種。線性結構是指故事按照劇情時間順序依次發展,

分為直敘式(Forward)與倒敘式(Backward),而後者倒敘式線性結構為故事已經發 生,但劇中角色用回溯方式重新陳述一遍,而故事最終又回到當初敘事的原點。

至於非線性結構則是指故事劇情在時間發展中隨意穿插進情節,又可分為中插直 敘與中插倒敘兩種結構。

而電影敘事的時間長度有三種歷時型態,分別為銀幕時間(screen du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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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時間(story duration)與情節時間(plot duration)。銀幕時間是指電影實際播出的 長度;故事時間則為被表現、被敘述、被推斷的事件的所有時間跨度;情節時間 則是指從最先被描述到最後被描述的實際時間跨度。而這三種歷時型態中,銀幕 時間通常最短,故事時間則通常最長,而有時情節時間會與銀幕時間相重疊 (Chatman,1978;Bordwell,1985)。

程予誠(2008)則進一步將電影敘事時間細分為電影時間、情節時間、戲場時 間、動作時間與鏡頭時間。分別為電影實際播出長度的電影時間、每一段劇情所 花的情節時間、某一場戲所需的戲場時間、演員完成一個完整動作所需的動作時 間、一個鏡頭長度所需的鏡頭時間等。

李紀祥(2001)則探討歷史與電影的時間問題,認為歷史是「今─古並存」,是 今人據以認識古人的所在,並從電影敘事中的「剪接」及「畫面並存」來論述時 間上的「共時間性向」,以證明歷史確實具有今古並存性,可由其論點來分析歷 史電影中的時間性,並提供另一種嶄新的研究視角。

而電影影象之美的構件除了時間尚包括光與空間,光能展現明暗、層次、時 間、觸覺感受、戲劇張力與暗示作用,而空間的部分則可透過光來形成立體的空 間感(程予誠,2008)。因此研究電影敘事的藝術表達層面,必須要關注視覺的鏡 頭與剪接、聽覺的旁白與配樂、時間、空間與光影等要素,方可從各個層面逐一 探討。

從上述 Chatman、Berger、Bordwell、王泰俐、程予誠等國內外學者的分析架 構提供我們觀察及解析電影敘事的角度。筆者從中得出幾個研究要點:一、敘事 可分為故事(內容)與話語(表達)兩個分析層面;二、故事(內容)與話語(表達)皆融 合於敘事文本之中無法分割;三、但將故事(內容)與話語(表達)兩層面分開討論 是可操作的研究方式;四、敘事研究不可不考慮媒材性質,相同題材的故事放置 於不同媒材之中,則會產生不同的表達方式與結果。而本研究也將會使用 Chatman(1980,1990)的影視敘事觀點作為第三章研究方法的分析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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