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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電視新聞

一、電視新聞特性

什麼是電視新聞?在《廣播電視簡明辭典》〈1989〉當中,將電視新聞定義 為:「以現代電子技術為傳播手段,用圖像、聲音為符號,對新近發生的事實所 做的報導,相較於報紙、廣播的新聞報導,電視新聞更富於現場感,是最大眾化、

最有社會影響的新聞傳播形式。」

曾有人說:一百個記者就有一百種新聞的定義〈張麗等編,2002〉。不過所 謂的新聞,當然是指新近發生事實的報導。Roshco〈1975〉在《製作新聞》〈News Making〉一書中指出,由於新聞講究「時效性」及「能見度」,因此最能影響這 兩項新聞特質的傳播科技及社會制度,也左右了新聞內容演變的方向〈姜雪影 譯,1994〉。而相較於其他新聞傳播媒介,電視新聞不但兼具了報紙的可讀性、

廣播的可聽性,也拓展了可視性的領域。報紙是藉由印刷文字傳播、廣播用語言 傳播、電視媒介則是用語言及影像傳播訊息,因此在許多情況下,電視新聞會使 觀眾感受一種有如身歷其境的經驗〈薛心鎔譯,1987〉。黃新生〈1994〉認為,

電視新聞最大的特性就是「真實感」及「臨場感」,加上電視以無線電波傳遞訊 息,速度快、影響力大,更具備了「即時性」、「獨佔」、和「成本高」等特性。

更重要的是電視新聞擁有很高的「易接近性」。因為電視新聞是以畫面與語言為 主的表達方式,所以連文盲的觀眾,都可以成為受眾〈中視,1981〉。也由於這 項特性,讓電視新聞的傳播廣泛度更甚於其他傳播媒介。

電視公司剛問世時,一般都認為,電視媒體是傳播娛樂、提供消遣的一項新 型工具,還沒有重視到電視的新聞傳播功能及效果,後來發生日本偷襲珍珠港,

才 CBS 才剛成立 160 天的電視台,隨即花了九個小時的時間,將珍珠港被襲的 慘狀,從螢光幕上向全美民眾播映,大家才突然領悟:電視傳播新聞竟然具有如 此驚人的力量〈中視,1981〉。曾有心理學研究顯示,從感知的整體來看,人類 對外界的感知 60%來自於視覺,所以說,一則新聞的優劣成敗,很大程度上取決 於它是否有獨具魅力的視覺畫面〈張麗等編,2002〉。

對電視新聞工作人員來說,常常會在新聞部聽到這類的問話:「有沒有畫 面?」「畫面好不好看?」「有沒有拍到正面?」因為電視是一種視覺媒介,所以 電視新聞的特性,當然不能缺少視覺畫面。Boyd 指出,好的畫面不僅使新聞不 言可喻,因為好的畫面就是新聞,而沒有畫面的新聞事件,可能不會被報導播出

〈轉引自黃新生,1994〉。詹怡宜認為,電視新聞用鏡頭說一個今天發生的故事,

可以說得索然無味,也可以令人拍案叫絕,用心與否是重點〈節錄自熊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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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所以電視新聞工作者都必須養成視覺思考的能力,並且在電視新聞的採、

編、製、播的任何一個環節中,把它內化成為的一種習慣。

不過樓榕嬌〈1982〉認為電視新聞雖然是「有聲有色的動態新聞」傳播方式,

其「現場」和「實況」兩個條件都優於廣播和報紙,但受到篇幅的限制,電視新 聞很多地方不得不點到為止,報導的深入程度難與報紙比擬。為了彌補電視新聞 難以深入報導的缺憾,學者張麗則建議,電視新聞不能停留在傳統媒介對發生的 事件作單一層面的平面化報導,應充分利用聲音畫面的手段,傳播新聞信息,並 隨同信息攜帶著一份情感和個性,使信息從形式到內容更加生動、飽滿、真切、

有立體感,增強新聞的信息量、感染力及表達力度。電視新聞的目的是要有效增 大新聞的附加價值,豐富新聞的信息量,讓原本平淡無奇的信息引起人們的關注 與共鳴,使新聞重要起來〈張麗等編,2002〉。

二、二十四小時電視新聞台

根據《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資料調查》〈2006〉顯示,民眾最常收看的電視新 聞來源,七家電視新聞台加起來共 49%;而無線四台的新聞,僅佔了 34.4%。顯 示台灣地區民眾對於二十四小時電視新聞台的新聞需求及依賴都比無線三台 高。正式說來,電視的發明至今還不到一百年的歷史,不過台灣僅兩千三百萬人 口,卻有七家二十四小時電視新聞台,其密度已成世界之冠。要了解台灣當前的 電視新聞台生態,就必須從電視科技的沿革開始說起。

簡述電視發展史,要追朔到 1817 年瑞典人 Berzelins 首次發現一種新的化學 元素「晒」。到了 1873 年英國科學家 May 證實,「晒」可以把光的能力變成電的 能力。而前人的研究一直累積到了 1926 年,英國科學家 Baird 終於發明「電視」, 英國廣播公司遂即與他簽訂合約,開時實驗播送。1936 年 11 月 2 日,是世界電 視史上的創始紀念日。這一天英國開辦了世界上第一座正規電視台。後來又經過 許多科學家的研究、改良、補充,美國於 1941 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 CBS 試播了 第一個彩色節目〈中視,1981〉。而我國電視事業創始於民國五十一年〈1962 年〉

二月,教育電視實驗電台的開播,當時每天播出二小時教學節目。同年的十月,

台灣電視公司的開播,正式揭開台灣的電視傳播史。

台視開播時,新聞單位是隸屬於節目部,新聞播出方式,每天僅有晚間八點 鐘一次,每次十五分鐘,播報形式是由記者一人與女性播報員一人,輪流播報,

完全是讀稿式,而新聞影片也僅是以黑白默片配以文字。新聞內容方面,影片所 占分量不多,約三至五則國內本土新聞。直到了 1966 年,新聞部成立之後,新 聞的播出時段才延長為中午及晚間各半小時,而新聞的播出是由新聞部經理或同 階主管進行核稿,全盤決定播出的內容及編排順序。1971 年開始,台視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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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均由黑白改為彩色播出,使原本以聲光具備的電視新聞,畫面更生動〈台 視二十年,1982〉。

為了順應民眾對新聞的需求,1980 年美國成立了第一家新聞專業電視台,

地點在亞特蘭大,名為「有線電視新聞網」〈Cable News Network 簡稱 CNN〉,

作全天廿四小時的新聞傳播服務,提供新聞及各種資料,包括廣泛的商業和體育 報導。而台灣的第一家二十四小時電視新聞台,則比 CNN 晚了十五年成立。1995 年 TVBS-N 開播,號稱「全年無休、全天候、零國界、零時差,每個整點播報 新聞的專業新聞台」,採用 SNG、微波、衛星、光纖等科技傳送訊息,第一時間 為觀眾提供新聞資訊,TVBS-N 的成立為台灣的新聞電視史投下一枚震撼彈,但 這已經是台灣首家電視公司─台視,成立後的三十三年了。

此後,有線電視新聞專業頻道便如雨後春筍般紛紛成立,不過經過了十幾年 的光景,有些電視台不敵市場競爭或經營者自身的各項因素已關門大吉,有些易 主再起,也有些改變經營型態,改為搶食綜合頻道的市場。時至今日,台灣目前 共有七家有線電視二十四小時新聞頻道,包括 TVBS 新聞台、三立新聞台、中天 新聞台、東森新聞台、民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以及非凡新聞台。由於媒體的 開放,使得新聞媒體的競爭擺脫過去黨、政、軍把持的桎梏,開始回歸市場面,

以商業化的媒體經營,帶動電視媒體產業競爭走向白熱化。

以目前台灣來說,各家所謂的「二十四小時電視新聞台」,事實上真正的新 聞放送時間只有十九個小時,即從清晨六點鐘至隔日凌晨的一點鐘。至於凌晨一 點至清晨六點,這當中的五個整點,都是以「重播」夜間各整點時段的新聞為主。

不過若是有重大新聞發生,各家電視新聞台會視狀況取消重播,改以現場播出,

並即時傳送最新的新聞發展,此舉業界術語稱為「延棚」。「延棚」通常不確定會 延多久,一般來說會視新聞事件的發展決定何時「收棚」。例如某些重大司法案 件,審判程序徹夜進行,為了帶給觀眾第一手的審判結論,則新聞台會先以跑馬 燈的形式預告觀眾,當日新聞將會延播,一直到審判結果出來為止。例如陳水扁 羈押庭就曾經到了凌晨兩點多才宣布裁定。但若是遇到重大天災,如九二一地 震、八八水災等,新聞單位研判災情將會陸續傳出,或者各地有救災需求,須要 透過電視媒體傳達,此時將會以「通棚」,即二十四小時不收播處理。

二十四小時新聞頻道,既是號稱全天候的播送新聞,但新聞的供應量卻侑 限於人力、物力、財力的限制,無法滿足二十四小時全是播放「新聞」〈不重複〉

的需求,所以發展出所謂「整點新聞」的概念,意即以一個小時為單位,將新聞 重製、包裝,或增加新聞訊息內容,透過不同的編排手法,在下一個整點時呈現 給觀眾,因此也有「滾動式新聞」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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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 在《電視新聞》一書中提到,「時間」對電視新聞的重要性,遠超過

「篇幅」對報紙新聞,因為電視擁有的時間遠不如報紙所擁有的篇幅〈轉引自張 勤,1983〉。但在二十四小時新聞頻道的概念中,「時間」的限制似乎來得比「篇 幅」寬鬆,因為電視台可以二十四小時只報導一個新聞事件,但報紙並不太可能 在一天之內出一本「報紙書」。像是九二一地震,各家新聞頻道可以三天三夜不 收棚報導災情,在採訪人力許可的情況下,其一天二十四小時的新聞資訊量,相 較於報紙一天所能增加篇幅的乘載資訊,應是過之而無不及。而且在新聞操作允 許的範圍內,電視新聞頻道可以無限制的全程轉播某新聞人物的記者會,但報紙 新聞則較少以全程、全文刊登的方式呈現。

「篇幅」對報紙新聞,因為電視擁有的時間遠不如報紙所擁有的篇幅〈轉引自張 勤,1983〉。但在二十四小時新聞頻道的概念中,「時間」的限制似乎來得比「篇 幅」寬鬆,因為電視台可以二十四小時只報導一個新聞事件,但報紙並不太可能 在一天之內出一本「報紙書」。像是九二一地震,各家新聞頻道可以三天三夜不 收棚報導災情,在採訪人力許可的情況下,其一天二十四小時的新聞資訊量,相 較於報紙一天所能增加篇幅的乘載資訊,應是過之而無不及。而且在新聞操作允 許的範圍內,電視新聞頻道可以無限制的全程轉播某新聞人物的記者會,但報紙 新聞則較少以全程、全文刊登的方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