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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電視節目產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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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目主題方面更廣泛,偏向生活政治,偏好軟性議題,包括人情趣味 的、衝突的、娛樂的、懸疑的、幻想的、超自然的、神怪的、迷信的,包含光怪 陸離的題材都是取材來源。

第二,節目內容方面,包括主持人敘事的風格、來賓演繹方式混雜了煽情、

戲劇或娛樂效果等,訴求感官效果;另外,限縮公共性議題討論的時間,因此侷 限了討論的深度、無法蓄積議題被討論的能量。

第三,節目來賓方面,言論以爆料、揭私、內幕、八卦為主賣點,邀請來賓 考量並非專業程度,而是能帶來多少娛樂效果,換句話說節目來賓成為可被消費 的商品,也就是來賓「商品化」。

第四,資訊方面,包括消息來源或內容真實性可能是捏造、虛偽、冒充科學 或甚至虛構的。

第五,影像處理方面,包括使用大量影像畫面、大圖像、大標題以吸引觀眾 注意,甚至是跑馬、字卡、分割視窗的大量運用。

第三節 電視節目產製

壹、電視節目製作特性與產製流程

Fiske & Hartley(2003)提出電視作為一種「文本」,和其他媒介有諸多差異,

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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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文字(特別是印書文字)的運作是如此注重連貫性,敘事的 發展則是從因到果,注重普遍與抽象、清晰、單一聲調(a single tone of voice),另一方面,電視在形式上是瞬息的、短暫的、特定的、

具體的以及戲劇化的。電視的意義是藉由對比,將看似矛盾的訊息並 列(juxtaposition)且呈現出來;而電視的邏輯(logic)是口語的 與視覺的(頁 3)。

也就是說,電視具有聲音表現及影像流動,作為傳達訊息的最好媒介,這也 是和其他媒介最不同的地方。電視媒介傳播的訊息極多,因此製作節目除了情節 及部局之外,更要利用畫面的變化、音效的運用、或是演出人員的表情做來做配 合。電視是綜合聲、光、色彩及畫面動作於一體的媒介,也因此在製作節目時這 些特性應該加以發揮(吳奇為、黃新生、劉幼琍、關尚仁,1987,頁 104)。

電視節目製作是建立在技術基礎上的藝術創作,並結合企業管理、大眾傳播 等理論實務而成,參與人數動輒數十人,當節目製作進入執行的狀況,可分成製 作前期(the Pre-Production Stage)、製作階段(the Production Stage),與錄製後期

(the Post-Production Stage)(吳奇為、黃新生、劉幼琍、關尚仁,1987,頁 58)。 電視節目製作與設計,先有構想(idea),再依據構想去製作節目。在製作前 期,製作人先對於節目內容構想,而依據構想去計畫作業程序、召開製作會議,

再依據構想撰寫腳本或大綱,而電視的內容訊息依賴畫面來說明及傳遞,在企劃 階段就需要對各種描述作視覺化處理,以便畫面能表達主題重點,甚至激起觀眾 共鳴;另外,排演也是重要工作之一,以便參與節目錄製的演出人員,能夠事先 掌握狀況,避免錯誤又能節省錄影時間。

後續開始進行執行錄製工作,到製作階段,是以準備及攝影與錄影工作為主,

而節目錄影一種是仿電影拍攝,分場分景逐項拍攝,像是戲劇,另一種就是多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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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作業,導播依照設計選取及變換場畫面鏡頭;節目錄影過程中,有若干基本 原則,其中錄影進行程序應該照著劇本內容發展,以有助參與人員對於氣氛的掌 握及時間控制。第三階段,是以錄影之後的剪輯、字幕等為主要工作內容,而剪 輯對於節目製作而言,主要功能在於組合內容、修飾節目長度、修正錯誤以及建 構節目,使之成為完整之故事或節目內容(吳奇為、黃新生、劉幼琍、關尚仁,

1987,頁 105-113)

貳、影響電視節目產製之因素

影響電視節目製作的因素眾多,Lewis(1970;轉引自 Head,1981,p. 29)

曾進行一項實證研究,將節目製作人的問卷調查結果歸納出九個影響因素,其中 各種回饋提供了訊息作為節目製作人決策的參考依據。分別是:

1. 直接的回饋(Direct Feedback):例如觀眾的各種反應,尤其是客服電話 和觀眾來信

2. 法規的限制(Regulatory Constraints):政府的法規及公司的營運政策等。

3. 推衍的回饋(Inferential Feedback):收視率調查或業務單位的看法。

4. 制約的回饋(Conditional Feedback):來自親友、批評者與報紙輿論的意 見。

5. 個人的判斷(Personal Judgment):直覺、常識、對所處環境的了解與個 人的經驗。

6. 同事間的回饋(Staff Feedback):電視台內同事的意見,尤其以主管的影 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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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財務上的限制(Financial Constraints):公司財務部門和廣告主的支持程 度。

8. 技術上的限制(Tactical Constraints):例如節目時段的安排、觀眾的收視 習慣等等。

9. 其他:例如製播的品質、觀眾的收視習慣等。

Fisher(1978;轉引自 Head,1981,p. 29)對節目製作人進行大規模研究,

發現他們製作節目時考慮的重點依序為:整體有潛力的觀眾(total potential audience)、經營管理政策(management policies)、特殊節目迎合不同需求的對象 其中還牽涉到銷售潛力、政策規範,另外還包括節目主管的個人評價(the program executive’s personal judgments)。

Cantor(1971)在研究在美國的好萊塢電視製作過程中,發現製作人雖然具 有強大的控制力與權威,但仍屬於節目製作群及電視網的中間人,電視網主導了 經營政策甚至是掌控財務。另外,他將製作人區分為幾種不同類型,因其自身的 背景、教育、個人抱或者工作經歷,工作取向及角色表現均不太相同,這也意味 著在節目的產製過程,受到組織、同事與社會文化的牽引。

Elliott(1972)稱大眾媒介和專業傳播者扮演一種中介(intermediary role)的 角色,將社會觀眾(the society as audience)以社會來源(the society as source)的 方式呈現,而傳播者的角色表現受到製作過程的技術、組織及職業結構等因素的 影響(Elliott, 1972, pp. 144-145),他以電視紀錄片【偏見的本質】(The Nature of Prejudice)的製作為例,認為節目的構想必須透過三條鏈結(chains)才能夠形成,

分別是主觀鏈(the subject chain)、呈現鏈(the presentation chain)及交際鏈(the contact chain)。在主觀鏈中,將節目相關的想法加以匯集,而這過程也相當程度 反映了製作人的生活、製作經驗與知識背景;呈現鏈則與節目時段、預算等概念 息息相關;交際鏈則有賴製作人、導演與研究者等人的接觸與掌握的資料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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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iott, 1972, pp. 27-33)。其中,主觀鏈及交際鏈說明了節目和製作人之間的關 係,說明了節目發想到企劃的經過,並解釋人員的角色,而呈現鏈則指出影響產 製結果可能的因素。

而國內,有研究將節目產製過程中的主要影響來源分為三個面向,一是組織 外因素,包含政府法規、業界自律、觀眾回饋、廣告客戶及其他媒體意見,二是 組織內因素,包括同事建議、電視台業務及高層主管營運考量,三是節目產製者,

包括個人直覺、經驗、過去教訓,以及對所處環境的了解(歐陽至誠,2001,頁 21-22)。

參、小結

McNair(1999, pp. 44-45)指出,大眾媒體被賦予提供公共資訊的角色,意於 促成公共討論,成為哈伯瑪斯所界定的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然而英國電視 年轉向商業化(commodification)、市場化(marketisation)、小報化(tabloidisation)

和美國化(Americanisation),新聞愈來愈趨向娛樂化,導致資訊娛樂化的出現,

重要嚴肅的公共議題被取代,媒體漸漸喪失嚴謹及深度,失去民眾的信任。尹俊 傑(2008)研究政治新聞小報化的傾向,也發現媒體對於私領域關注的關注,壓 縮了公領域議題曝光的機會,使得原先媒體應照顧公眾利益的功能無法發揮,成 為媒體承擔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使命的一項警訊。

Dahlgren(1996)認為,電視扮演現代社會中公共領域的主要媒介,而新聞 性談話節目則可為其代表。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領域,最早出現在 18 世紀初的 英國,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進入報刊,並使報刊變成一種工具,從而把政治 決策提交給新的公眾論壇,這種報刊和咖啡館、沙龍等聚會場所構成了在政治上 抗衡宮廷文化的「文學公共領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Habermas, 1999∕曹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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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王曉玨、劉北城、宋偉杰譯,2002,頁 95)。McGuigan(2005)擴充了哈伯 瑪斯的「文學公共領域」,提出「文化公共領域」(Cultural Public Sphere)的概念,

涵蓋了當代的大眾文化和媒介文化,它是政治、公共和私人領域的接合,但並不 是無限制地拓展,其範疇仍應以資訊性或教育性的文化為主。

Van Zoonen(2005;轉引自 von Rimscha & Siegert, 2011, p.1010)認為,大眾 文化屬於歷史、社會和文化研究的一部分,但娛樂是心理學中各個分支所研究的 對象,從宏觀面來看,將其視為一種娛樂文化,從微觀的層面來看,講求的是即 是影響、看效果,而公共型節目的製作講求的就是作為公共領域的影響力,然而 對於娛樂產製來說只有兩個目標:愈多人看愈好、愈賺錢愈好。也就是說,兩種 節目的製作群的目標和追求的效果不同。

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的一個重要精神是激發溝通理性與批判,無論反映在新 聞、肥皂劇或歌曲上,逐漸演變為一個非常規的再現,這些也運用在娛樂教育文 本上(Klein, 2013, p.52)。也就是說,新聞性談話節目作為一個「公共領域」,已 超越了傳統的政治意涵,議題的面向連結至大眾文化,公共性或娛樂化的新聞性 談話節目或許都有相同關心的議題,然而卻因其製作手法而導致不同的呈現。

本研究綜合上述國內外文獻,進一步整理解讀新聞性談話節目公共性或娛樂 化之特色,並作為本研究分析及詮釋的的依據(如表 2-2):

一、公共性的呈現:討論的議題大多是與公共事務有關;深入探討複雜的政 策問題,是由上而下告知的過程,能補充新聞不足之處;議題的討論順 序以從新聞和資訊的提供為優先考量;重視新聞事實;強調論述內容,

而不注重圖像及畫面的使用;在來賓表現上,是理性及批判的論述,以

而不注重圖像及畫面的使用;在來賓表現上,是理性及批判的論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