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盜賊、記憶與影像
第一節 霍布斯邦的「社會型盜匪」
無論古今東西,「羅賓漢」的傳說一直都是耳熟能詳,他除了是現今娛樂媒 體永遠說不膩的故事外,或許也是因為人民無法接受「人民的盜賊」就此消失,
他們期望有一天人類的不平等與不易能被消除1,因此不願就這樣遺忘他。不過 事實上,「羅賓漢」的形象並不只是現代媒體或民間故事空穴來風的想像,而是 基於一種原型而發展出來的集體記憶現象。而霍布斯邦對此一原型有他自己一套 看法與研究成果,他稱之為「社會型盜匪」(social bandits)。與「普通強盜」(common robbers)及專以打家劫舍的強盜部落不同,「社會型盜匪」並不以鄰近村莊農民為 目標,而農民則是對這些盜賊抱持一種支持或同情的態度,認為他們是自己「出 人頭地」的一份子。雖然霍布斯邦的研究以歐洲地區為主,然而從他們的崛起、
傳奇到故事的終結,世界各地文明所出現的「社會型盜匪」傳說卻有許多雷同之 處。霍布斯邦認為,這並非出於文化的傳布感染,而是反映各地農民會的同質性
2。
而究竟甚麼是「社會型盜匪」?又是怎麼形成的?霍布斯邦歸納出九種被視
1 艾瑞克.霍布斯邦,蔡宜剛譯,《非凡小人物:反對、造反與爵士樂》 (下冊),(台北:麥田),
2002,頁 416。
2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台北:麥田),1998,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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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社會型盜匪」共同的形象3:
一、俠盜生涯的開始,都不是因為他犯了罪,而是受到不公欺凌的結果。
二、他「矯枉去惡,糾正錯誤」。 三、他「劫富濟貧」。
四、他「除了出於自衛或報仇,絕不殺人」。
五、如果他有幸不死,一定會回歸鄉里。事實上,他從未真正離開家園。
六、他的同胞敬他、助他、擁戴他。
七、他的死,都是因為被出賣。
八、他神出鬼沒,刀槍不入。
九、他並不是國王的敵人,因為帝王是公義之源。他只是反對地方上的仕紳、
教士,以及其他壓制者而已。
然而實際上,在可信的歷史紀錄中,只有極少數的盜賊能真正完全符合所謂 俠盜的理念型態4,許多經過神化的社會型盜匪,至多只有幾項特徵能符合上面 的描述。霍布斯邦指出,農業社會之中強盜的出現,都是歸咎於天災和人禍,小 農因為無地可耕,或是無家可歸,成為多餘的人力而選擇的一種自力救濟的方式
5。有一種民間傳奇聲稱傑西.詹姆斯從不劫掠傳教士(或許與他的父親是浸信會 牧師與有關)、孤兒寡婦以及前南軍將士6;而電影中的傑西則多與兼併土地的財 團或鐵路公司對抗,霍布斯邦認為俠盜的出現代表前資本主義過渡時的一種社會 運動的先聲7,或是「原始的反抗」,同時社會型盜匪性質並不穩定,一但勢力擴 大影響其他地方,在原來鄉里被視為俠盜,在其他地方卻可能變成普通強盜,或
3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頁 48-49。
4 艾瑞克.霍布斯邦,楊德睿譯,《原始的叛亂:十九至二十世紀社會運動的古樸形式》,(台北:
麥田),1999,頁 24。
5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頁 15。
6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頁 59。
7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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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的社會型盜匪轉而發動革命8,企圖顛覆舊有的階級。
許多支持俠盜的群眾認為,一開始這些人是被冤枉的,畢竟我們很少能從記 載中得知盜賊崛起的原因,因此民間傳奇都會為他們安上一個「官逼民反」的開 頭,像是傑西.詹姆斯的故事裡,儘管對抗地主是最常見的戲碼,但細節內容總 有各種不同。不過這也是能夠理解的,一個人若不受國家律法承認,但卻受家鄉 父老歡迎,那麼他們必當使用各種理由和資源來迴護老鄉;但如果他是違反地方 風俗的罪人,那他將無法享受到他必須完全仰賴的地方人士的保護。換句話說,
受農民保護的亡命之徒,也代表著支持「我們」的法律,來對抗「他們」的法律,
以及「我們的」正義,對抗「富人們」的正義9。對於盜賊本身也明白,為避免 喪失他最有利的資本,盜賊通常不會選擇貧民作下手的目標,畢竟劫掠貧民的所 得也不比劫掠富人來得高。所以,即使一個盜賊本身並不具有公義的觀念,但為 了生存,也會去設法做一個「俠盜」,以符合民眾的期待10。
相對的,盜匪最後之所以會失敗毀滅,通常也是因為失去當地支持或是自己 人的背叛,這些「人民的盜賊」平日便是在鄉間活動,穿著外表與一般民眾無異,
加上當地人直接或間接的支持,他們的流動性與機動性相當高,隨時可以逃走或 就地安置,這樣有點類似游擊隊的運作性質11,無形中也助長了俠盜總是能「神 出鬼沒」的傳說;而且他不會死,只是「消失」了而已,他也不能死,因為他是 農民的希望。所以像裴納雷斯12(Pernales)並沒有死,只是去了墨西哥,而傑西.
詹姆斯,則是到加州去了13。
8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頁 141。
9 艾瑞克.霍布斯邦,楊德睿譯,《原始的叛亂:十九至二十世紀社會運動的古樸形式》,頁 28。
10 艾瑞克.霍布斯邦,楊德睿譯,《原始的叛亂:十九至二十世紀社會運動的古樸形式》,頁 32。
11 艾瑞克.霍布斯邦,蔡宜剛譯,《非凡小人物:反對、造反與爵士樂》(下冊),頁 435。
12 Francisco Ríos González(1979-1907),一個活耀於西班牙南部的盜賊。
13 艾瑞克.霍布斯邦,鄭明萱譯,《盜匪:從羅賓漢到水滸英雄》,頁 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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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為什麼高度都市化的現代國家,人民不再因為飢荒而落為賊寇,都市環 境與現代科技也不利於藏匿,俠盜的故事還能被廣為流傳著?這或許是因為它所 代表的象徵至今仍然有效,包括現代人已失的純真、對冒險年代的渴望。如果我 們將那些各地流傳的羅賓漢傳說的社會架構層層去除後便可發現其核心的想像 是一樣的:那就是自由精神、英雄主義及公義的理想14。有趣的是,這些傳說能 被延續之今,反而多是知識份子的功勞,因為只有知識份子能藉由傳鈔、再創作,
以發達的印刷將口傳的故事變成為書寫永久流傳,這種歷史雖不見於書本所記載 的主流史觀,卻是屬於記憶中的歷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