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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健康體位之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青少年健康體位之探討

推行健康體位的主要內容是在矯正青少年的肥胖、體重過重以及體重過輕的問 題,並且培養青少年健康行為以維持正常的體型。由於異常體位都會造成理或心理上的 疾病以及社會層面的適應不良,尤其是在青少年階段的體位異常更會有終身的影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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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促進健康體位的必要(李蘭、潘文涵、陳重弘、李燕鳴,1994)。

在進行探討之前,應進行名詞界定:「體位」、「體型」與「體重」,三者分別代表 不同的意義。「體重」是指所有身體組成的總重量,包括肌肉、骨骼、脂肪……等人體 所有組織的總重量合稱為體重。

而「體型」則是用來區分肥胖、過重、適中或過輕的種類,最常用的判斷方式為 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其次為腰圍(waist circumference, WC)、臀圍

(hip circumference, HC)、腰臀圍比 (waist to hip ratio, WHR) 、中臀圍 (mid arm circumference, MAC) 等。

大多數的時候「體型」與「體位」具有相同的意涵,然而對青少年而言正值快速 生長階段,身高與體重會有快速的變化,也因此 WHO 對學齡兒童與青少年的健康體位 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並指出青少年不適合使用確切的數值來界定(賴韻如、洪孜幸、黃 國晉,2008)。尤嫣嫣(1999)曾指出健康體位標準有因著時間、地區、人種而異的特 性,不適合忽略背景差異拿來單獨比較。因此除了應該針對青少年發展不同年齡階層與 性別的 BMI 常模來做為生理指標之外,更應該確立促進青少年健康體位發生的行為指 標。簡言之,健康體位應包括健康的體型以及促進健康體型發生的相關行為。

有鑑於此,在本節當中首先瞭解青少年體型的現況以及異常體型的嚴重性,接著 探討促進健康體位發生的相關行為,以釐清本研究應該努力的方向。

一、青少年的體型現況及其嚴重性

本章節依序介紹體型的判斷方式、國內現況以及異常體型的嚴重性:

(一)判斷體型的方式

在判斷體型時,國際間最廣泛使用的方法是 BMI,目前國內、美國運動醫學學會

(ACSM)及世界衛生組織(WHO)皆 BMI 來做為體型的判斷標準。計算方式為: BMI

=體重(公斤)÷身高(公尺)平方(邱文成,2010)。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性別、年齡的 族群適用的標準並不相同,尤其對於身高體重變化極大的青少年來說更是如此。因此國 內行政院衛生署、教育部以及來自營養、肥胖疾病、公共衛生等相關領域的學者共同組 成了專家小組,經過多年的會議與討論後,根據國人的 BMI 的狀況依照不同年齡階段 發展出指數曲線,進而製程全國常模,超過 95%的 BMI 為肥胖、超過 85%的 BMI 則為 過重,定義了肥胖、過重、正常與過輕的標準,青少年更是依照年歲制定了不同的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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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模(教育部,2012)。

除了測量身高與體重相關數值作為判斷之外,也應考慮身體中成分組成的比例,

因為擁有健康體位,意味著擁有適中體型之外,通常也有較佳的身體適能表現(劉影梅、

陳美燕、蔣立琦、簡莉盈、張博論、洪永泰,2007)。因此,人體的肌肉與脂肪等組織 成分應該占適當的比例以利於良好的體適能表現。

用 來 測 量 身 體 組 成 的 方 式 有 : 水 中 秤 重 法 (Underwater Weighing,UWW,Pollock,1976) , 腰 臀 圍 比 (WHR) 、 生 物 電 子 阻 抗 測 量 法 (Bioelectric Impedance Analysis, BIA)雙能 X 光吸收儀(dual-energy X ray absorptiometry, DEX)等方 法。各種測量方法都有其適用的時機及特性,其使用上必須考量需求與目的(翁正哲、

市丸直人、金相培、金世煥、吳宣霆、高明峰,2011)。但因為上述方法的測量方式不 易,且對於正在發育的青少年不具判斷性,因此本研究當中不予採計。

並且,早期李蘭等人(1994)的研究中比較了用 BMI、皮下脂肪厚度、平均體重 估算法等三種方式來篩選出肥胖盛行率,發現一致率達到 89.3%到 93.5%之間。而翁正 哲、市丸直人、金相培、金世煥、吳宣霆和高明峰等學者(2011)的研究證實 BMI 能 夠用來表示大部分族群中過重與平均體的關係,除了對於特殊族群(運動員、特殊疾病 患者等)的評估確需要其他測量方式的輔助,BMI 是最簡單、估算準確、具有指標性的 測量方式。

在教育部公布的常模標準當中,以 12 歲的青少年男生來說其判斷標準為:正常體 型應介於 BMI 值 16.4 到 21.5 間,過輕為 BMI 值小於 16.4,過重為 BMI 值大於 21.5,

肥胖則為 BMI 值大於 24.5;12 歲的青少年女生的正常體型應介於 BMI 值 16.4 到 21.6 間,過輕為 BMI 值小於 16.4,過重為 BMI 值大於 21.6,肥胖則為 BMI 值大於 23.9(教 育部,2012)。

另有研究指出為準確的估算異常體位的風險除了測量 BMI 以外尚須輔助腰圍的測 量。由於堆積在腹部的脂肪更容易引起心血管的疾病,因此也有部分研究輔以測量腰圍 的方式來推估脂肪堆積的部位。廖倩誼、紀櫻珍、洪嘉蔚、吳維峰、許建興、吳振龍(2009)

與詹嫥娟(2011)的研究都發現腰圍比 BMI 更能夠推估代謝症候群的發生,尤其是在 兒童與青少年階段增加腰圍的測量可以準確的篩選出高風險的肥胖者。唯國內尚未訂定 青少年的腰圍標準與常模,因此本研究仍僅採用 BMI 作為健康體型的判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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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體型現況

根據研究顯示與其他國家相比過去三十年間全世界兒童青少年過重肥胖的比率暴 增有三倍之多,全世界約有一千七百多萬的肥胖的兒童青少年。在美國有六分之一兒童 青少年肥胖,三分之一過重;澳洲有二十分之一肥胖,五分之一過重;臺灣的兒童青少 年約有八分之一肥胖,四分之一過重,並且兒童與青少年的肥胖人口比率持續增加。在 美洲肥胖的盛行率是 46.4%、中東 41.7%、歐洲 38.2,體型中相對「瘦小」的西太平洋 區與南亞地區則分別有 27.2%、22.9%(相近於四分之一人口)的肥胖盛行率,且部分 亞洲地區過重肥胖的兒童青少年正以每年 1%的速度遞增,與澳大利亞、美國和英國等 已開發國家相當(趙麗雲,2008;Chu, N. F., 2005)。

根據趙麗雲(2008)研究報告,接受 WHO 委託從 1995 年到 2002 年研究蒐集多個 國家兒童及青少年體重過重與肥胖率資料,包含加拿大、墨西哥、西班牙、紐西蘭、葡 萄牙、比利時、美國、義大利、黎巴嫩、巴西、英國、泰國、澳洲、瑞士、新加坡、芬 蘭、法國、瑞典、沙烏地阿拉伯、波蘭、日本、中國、丹麥、德國、印度、土耳其、荷 蘭等 28 個國家,臺灣的兒童與青少年在其中與美國排名第 7 位,不僅高於許多歐洲國 家,在亞洲國家中的排名也是第 1 位,更高於中國有一倍之多。

2012 年 11 月 16 日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提出的報告當中指出,臺灣成人的「過重及 肥胖年齡標準化盛行率」,男性以 51.5%,女性以 35.8%,兒童也以約 25%, 與新加坡、

韓國、馬來西亞、泰國、日本、大陸等資料相比,臺灣均名列亞洲第一。其中,臺灣兒 童不只是亞洲第一胖,也比紐西蘭、澳洲、英國、德國的肥胖比率高(呂雪彗,2012)。

但是,與歐美、澳洲國家不同,臺灣青少年體型問題出現雙峰的情況,不僅是肥 胖問題,體重過輕的比率也逐年增加。根據教育部的普查資料則顯示:2007 年國民中小 學生體型過重與肥胖比率為 25.6%,然而太瘦的過瘦及瘦比率為 19.4%。換句話說,體 型適中的國中小學生不到六成(劉影梅、張博論,2007)。可見國內異常體型不僅是肥 胖問題日趨嚴重,年輕女學生體重過輕的問題也日益擴大。因此近年來對於健康體位的 關注,不僅是體重過重、肥胖者的體重控制,同時也開始探究對於體重過輕患者的體型 意識等問題,並且發現許多的青少年對自己的體型並不滿意,且女多於男,其中有體型 適中的人想要變瘦,也有已經是體型過輕的人想要更瘦(賴韻如、洪孜幸、黃國晉,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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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異常體型的嚴重性

在青少年時期若能避免體型異常,就能預防許多成年型的慢性疾病發生,更能夠 維護良好的身體健康與生活品質。相反的,青少年的肥胖問題若是不解決,國內的專家 學者推估到了 2020 年,將會有三分之一的健保預算是用來矯正與治療肥胖所引起的相 關疾病(張瑩,2006)。換言之,解決異常體型的問題,不僅是著眼於個人的健康生活,

也能對國家的健保體制有所貢獻。

以下分別說明「體型過重」與「體型過輕」可能造成的危害:

1.體型過重的嚴重性

肥胖(obesity)指的是過多的體內脂肪堆積於體內,而超重(overweight)所指為 體重超過了一定的標準,所代表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李蘭、潘文涵、陳重弘、李燕鳴,

1994)。但是,有八成的過重青少年會發展成為成年型的肥胖(國家衛生研究院,2000),

在成年時期發生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嚴重的慢性疾病,並且直接危害到生命安全。

因此,青少年體重過重者若缺乏健康的生活型態、健康知能,忽略體重過重的嚴重性,

在成年之後發展成肥胖者,而引發生理、心理及社會層面的健康問題。分段說明如下:

(1)高慢性疾病風險:1998 年世界衛生組織指出,肥胖所引發之相關疾病的危險程 度可分為三個等級:肥胖者罹患第二型糖尿病、膽結石、血脂異常、呼吸困難、

睡眠呼吸中止症等症狀,會比正常體型的人高出 3 倍以上。尤嫣嫣(1999)也 指出肥胖會造成心血管疾病、呼吸功能障礙、糖尿病、肝臟與膽囊疾病、退化 性關節炎等罹患率增加。除此之外,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病、高血壓、關節炎、

尿酸過高、痛風會比正常體型的人高出 2-3 倍;對於停經後之婦女所造成之乳 癌、卵巢多囊症、結腸癌、下背痛、胎兒缺陷等病症,肥胖者會比正常體型的 人高出 1-2 倍(黃元玉、朱嘉華,2009)。陳怡君(2005)的研究中也發現國人 BMI 指數屬肥胖者,罹患慢性病的比例達 46.7%,換句話說將近每兩個肥胖者 就有一人罹患慢性病,顯示體重控制對國人健康的重要性。廖倩誼、紀櫻珍、

洪嘉蔚、吳維峰、許建興、吳振龍(2009)發現研究青少年 BMI 每增加 1 單位,

洪嘉蔚、吳維峰、許建興、吳振龍(2009)發現研究青少年 BMI 每增加 1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