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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青少年攻擊行為

壹、台灣青少年的攻擊行為

青少年期是攻擊行為明顯增加的發展階段;過去研究發現,攻擊行為最嚴 重的年齡約為16 歲(Tremblay, 2000)。法務部《100 年少年兒童犯罪概況及其 分析》(法務部保護司,2012)報告,每一萬名少年/兒童中,約有 61 名少年/兒 童有犯罪行為,其中有約四分之一屬傷害罪;近年來,傷害罪佔全體少年兒童 犯罪人數的比率逐年增加,且所佔比例均高居暴力犯罪首位。在少年犯方面,

傷害罪是暴力事件刑事案件與保護事件中所佔比例最高的犯罪種類之一;民國 102 年經法院裁判確定有罪的 14 至 18 歲青少年中,傷害罪亦為人數較多之類別

(法務部,2014)。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在學或非在學之少年兒童,傷害罪均 為所佔比例較多的犯罪類型,且在學少年兒童觸犯傷害罪之比例與非在學者相 當,可見校園內發生傷害事件的風險亦高。此外,教育部的統計也指出,校園 暴力與偏差行為在國中階段大幅增加,且約佔101 年校安通報事件的 7%,其中 以鬥毆等暴力事件佔大多數(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2013)。由以上資料可以發現,涉及暴力攻擊行為的傷害罪佔台灣少年犯罪中相 當大的比例,且少年傷害罪犯並非僅限於輟學少年,校園中也有相當頻率的傷 害罪與攻擊行為。

在犯罪原因方面,少年及家事法院將少年兒童犯罪原因分為生理、心理、

家庭、社會、學校及其他因素。法務部的分析發現(法務部保護司,2012),

近年來少年兒童犯罪者,因「心理因素」而犯罪者最多,所佔比例達46 %,且 呈逐年增加的趨勢;「心理因素」中又以「自制力不足」為主要原因,約佔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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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統計顯示心理因素在兒童青少年的犯罪行為中扮演重要角色,值得持 續研究並尋求介入方法,以期減少兒童青少年之犯罪行為。

貳、攻擊行為對青少年發展的影響

國外研究顯示,青少年暴力攻擊行為可預測未來的心理困擾、學業與職業 困難以及犯罪行為(Coie & Dodge, 1998)。Farrington(1995)發現,曾在青少 年期有暴力行為者,其中有一半會在成人早期再次出現暴力行為。以攻擊行為 的持續性分類,僅在兒童期或青少年期出現攻擊行為者,在成年期有較多酒精 濫用問題,整體攻擊傾向也較高;自兒童或青少年起持續有攻擊行為者,在成 年期較容易出現被警察逮捕、交通違規、攻擊行為、家庭暴力、離婚、酒精濫 用、健康狀況不佳,以及教育和職業方面的低成就;不論兒童或青少年期的攻 擊行為是否持續,在成年期都有較多的心理社會問題(Huesmann, Dubow, &

Boxer, 2009)。追蹤不同攻擊行為種類之青少年在成年期的發展,以反應性攻擊 行為為主的青少年,相較於一般人在成年早期有較多負面情緒,如焦慮、憂鬱 及自殺行為,較早開始使用非法藥物、有物質濫用行為, 唯成年早期的反社會 行為並未顯著增加(Fite et al., 2008; Fite, Raine, Stouthamer-Loeber, Loeber, &

Pardini, 2009; P. J. Fite, L. Stoppelbein, & L. Greening, 2009a);以主動性攻擊行為 為主的青少年,不僅在成年早期有較多物質濫用與反社會行為,也有更多心理 病態(psychopathic)特徵(Fite, Raine, et al., 2009)。以上文獻說明,不論種類 或持續時間,青少年暴力攻擊行為皆與成年期的適應不良有顯著關聯,若能進 一步了解青少年攻擊行為的機制,將有機會協助青少年在現階段及未來有更好 的適應功能。

參、反應性攻擊行為與主動性攻擊行為

青少年的攻擊行為可分為反應性攻擊行為與主動性攻擊行為,兩者在行為 目標、認知歷程、情緒反應,以及相關的個人特質與預後皆有所不同;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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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種攻擊行為的區分被認為提供了研究攻擊行為發生機制的一個重要觀點

(Raine et al., 2006)。反應性攻擊行為是個體面對挫折或他人的攻擊、挑釁時,

為保衛自己利益、社會地位或進行報復,而做出的攻擊行為,經常伴隨憤怒情 緒;主動性攻擊行為則是個體為達某一目標而蓄意、有計畫地進行的攻擊行 為,通常是冷靜執行而不帶有強烈情緒的(Crick & Dodge, 1996; Fite, Raine, et al., 2009) 。

主動性攻擊行為在動物與人類研究中,皆被認為是工具性、計畫性,鮮少 伴隨生理激發的攻擊行為。有研究發現進行此類工具性暴力犯罪的成人有較高 的心理病態(psychopathy)特質,包括操縱他人、不勞而獲、情感與生理激發 平淡、尋求刺激等特性,在兒童研究也有相似的發現;因此主動性攻擊行為被 認為與心理病態特質有關。與帶有心理病態特質的成人相似,具有該特質的孩 童在同儕互動中經常能展現幽默並在初期得到同儕歡迎,但在長期互動後,這 些孩童即因攻擊與干擾行為而受到同儕的排斥(Dodge & Coie, 1987)。此外,

主動性攻擊行為高之孩童,其攻擊行為傾向持續至青少年及成人期,其攻擊行 為也涉及更嚴重的不適應性行為與法律問題(Fite, Raine, et al., 2009)。

反應性攻擊行為是個體為應對他人攻擊或挑釁所做出的反應,因此與個體 的人際衝突解決風格有關,而此問題解決歷程涉及大量的認知運作。已有許多 研究發現,有大量反應性攻擊行為的孩童,在訊息處理歷程中會有偏誤表現

(Crick & Dodge, 1996)。亦有研究顯示反應性攻擊行為與執行功能方面的缺損 有關,例如缺乏抑制功能、自我控制能力較弱,以及較高的衝動性(Atkins &

Stoff, 1993; Raine et al., 1998),且執行功能的缺損可以預測物質濫用高風險兒童 的反應性攻擊行為(Giancola, Moss, Martin, Kirisci, & Tarter, 1996)。在情緒方 面,反應性攻擊行為與害怕、暴躁易怒(irritable)及敵意情緒有關(Raine et al., 2006)。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研究皆顯示,青少年的反應性攻擊行為與憂鬱症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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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關聯;Fite 等人(2009)發現青少年反應性攻擊行為與成年早期的憂鬱症 狀有關,但此關聯性在控制青少年期的憂鬱症狀後即消失,研究者因此推測,

反應性攻擊行為與青少年期初發且持續至成年期的憂鬱有關,並推測這些青少 年的憂鬱症狀來自攻擊行為造成的同儕拒絕與社會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