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音樂劇之欣賞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音樂劇之欣賞 音樂劇之欣賞 音樂劇之欣賞 音樂劇之欣賞
本節就音樂劇之演進與內涵、音樂劇《悲慘世界》與雨果原著小說的相關文 獻及國內有關音樂劇教學的研究進行討論。
壹、音樂劇之演進與內涵
音樂劇(Musical Comedy,簡稱 Musical)又稱為歌舞劇,起源於十九世紀,
於二十世紀廣為流行,是結合戲劇、文學、音樂、歌唱、舞蹈和對白,再加上服 裝、道具及布景等,形成一種綜合的表演藝術,劇中的喜、怒、哀、樂等情緒透 過演員對歌曲的詮釋傳達給觀眾。音樂劇在全世界各地皆有演出,但美國紐約的 百老匯及英國倫敦西區(West End)是演出重鎮,著名的百老匯音樂劇是指在百老 匯地區上演的音樂劇,或者近似百老匯風格的音樂劇。大眾比較耳熟能詳的音樂 劇包括:《悲慘世界》、《貓》、《歌劇魅影》、《西貢小姐》、《奧克拉荷馬》(Oklahoma)、
《真善美》(The Sound of Music)以及《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等。
以下以音樂劇的起源與發展、特色與結構及音樂劇與歌劇之比較探討音樂劇 之演進與內涵:
一、音樂劇的起源與發展
音樂劇之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的輕歌劇(Operetta)、喜劇(Comedy)和 黑人劇(Minstrel Shows)。初期的音樂劇就像雜技表演或歌舞秀,並沒有固定劇 本,如富麗秀(follies)這一類的表演。自從 1927 年《畫舫璇宮》(Show Boat)
開始著重劇本之後,音樂劇開始有了極大的轉變。在 1960 年代以前,電視等影音 器材尚未普及,音樂劇一直是最受美國人歡迎的娛樂和表演形式,此時期的音樂 劇多是喜劇結局,但在 1980 年代以後,英國倫敦西區的音樂劇演出蓬勃,追上百 老匯的盛況,後來甚至出現法文的音樂劇,如《悲慘世界》(後改編為英文版,
曾在百老匯演出)、《鐘樓怪人》(Notre Dame de Paris)、《羅密歐與茱麗葉》
(Roméo et Juliette)、《小王子》(Le Petit Prince)等等。由於英國和美國的音 樂劇經常在世界各地巡迴演出,音樂劇因此在世界各地颳起一陣流行的旋風,除 了演出時票房大賣,也興起了音樂劇的創作風潮,以下分四個時期介紹音樂劇的 演進。(慕羽,2004)
(一)音樂劇的探索、成長期(19 世紀末~20 世紀 40 年代)
音樂劇最早起源於歐洲的輕歌劇(Operetta),在十九世紀中期到二十世紀初 流行的輕歌劇較類似喜歌劇(Comic Opera),卻又不像歌劇那麼精緻、複雜,劇 情多是嘲笑、諷刺的喜劇,譬如奧芬巴哈(Jacques Offenbach , 1819~1880)的《天 堂與地獄》(Orpheus in der Unterwelt)及約翰史特勞斯(Johann Straus , 1825~1899)
的《蝙蝠》(Die Fledermaus)等。1866 年紐約音樂學院的專屬劇場發生了火災,
而舞團已從法國出發,預計在該劇場演出芭蕾舞劇《林間雌鹿》(La Bicheau Bois),
於是劇院負責人傑瑞特(Henry C. Jarrett)求助於另一家劇院「尼布羅」(Niblos Garden)的負責人惠特里(William Wheatley),最後將即將上演的戲劇《惡騙子》
(The Black Crook)與舞劇《林間雌鹿》結合,再邀請當時名作曲家重新編曲,而
《惡騙子》成了史上第一齣歌舞音樂喜劇。(徐芝玲,2007)
另一方面,二十世紀初美國歌舞大王佛羅倫茲齊格飛(Florenz Ziegfeld, 1867~1932)展開了華麗的歌舞表演-富麗秀,是一種結合法式歌舞、鬧劇、諷刺 脫口秀卻不重視音樂及劇本的綜藝表演,一直到 1927 年,與傑洛姆柯恩(Jerome Kern, 1885~1945)合作推出了《畫舫璇宮》,此時音樂劇已成型,並開創以敘事 為主的文本音樂劇(Book Musical)。(陳煒智、陳芸芸,2006)
(二)音樂劇的成熟期(1940~1960 年)
1943 年推出的《奧克拉荷馬》是理察羅傑斯(Richard Rodgers)與奧斯卡漢 瑪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的作品,從此音樂喜劇(Musical comedy)跨入 了音樂劇(Musical play),百老匯音樂劇也進入了黃金時代(慕羽,2004)。另
外羅傑斯與漢瑪斯坦合作的四部作品:《旋轉木馬》(Carousel)、《南太平洋》
(South Pacific)、《國王與我》(The King and I)及《真善美》,都是此時期的 傑出作品。
1950 年代的指揮大師倫納德‧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 1918~1990)的作 品也值得一提,如 1956 年他根據伏爾泰(Franois-Marie Arouet, 1694 ~ 1778)小說 改編的《憨第德》(Candide)及 1957 年根據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 1564 -~1616)小說改編的《西城故事》都是年代的重要作品。
這個時期的音樂劇,音樂及舞蹈都比過去更為重要,與戲劇緊密的結合且引 導著劇情的發展。1920 及 1930 年代音樂劇中的樂曲都只是某位歌手的歌,在 1940 及 1950 年代以後,由於唱片、廣播及電影的大量傳播,使大家對音樂劇中的音樂 耳熟能詳,尤其是唱片的發明,大眾不用上劇院也能欣賞音樂劇。大眾傳播媒體 的力量使欣賞音樂劇的觀眾大量增加。1940 及 1950 年代初期,音樂劇中管絃樂團 仍是主要的樂器,直到 1950 年代末期,樂團才出現電吉他,麥克風也普遍被使用。
(黃美娟,2008)
(三)音樂劇的動盪期(1960~1970 年代)
史蒂芬桑坦(Stephen Sondheim, 1957~)是這個時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開啟 了概念式音樂劇(Concept Musical)的先端,概念式音樂劇的重點不在敘述故事,
而是藉由故事表達背後所要傳達的訊息或想法。《拜訪森林》(Into the Woods)、
《星期日與喬治同游公園》(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及《夥伴們》
(Companion)等都是其重要的作品。(徐芝玲,2007)
另外史蒂芬桑坦與導演普林斯(Harold Prince, 1928~)合作的六齣音樂劇:《夥 伴們》、《癡人大秀》(Follies)、《小夜曲》(A Little Night Music)、《太平 洋序曲》(Pacific Overture)、《理髮師陶德》(Sweeney Todd)及《那些曾經有 過的歡欣歲月》(Merrily We Roll Along)都對音樂劇帶來了革命性的影響。
(四)大型音樂劇時期(1980 年代至今)
歐洲的大型音樂劇在這個時期大為流行,此類型的音樂劇非常重視精緻的道 具、佈景及舞台的科技效果,也帶動了百老匯音樂劇的改變。其中英國的作曲家 安德魯洛伊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 1948 ~)及法國的作曲家克勞德-米歇爾‧
勳伯格與製作人柯麥隆‧麥金塔的合作,創造了四大音樂劇的奇蹟,再加上 1980 年代觀光業的發達,許多觀光客進入紐約及倫敦欣賞音樂劇,如今音樂劇已經是 全世界流行的音樂表演藝術。
二、音樂劇的特色與結構
(一)音樂
傑洛姆柯恩(Jerome Kern)說過,他不需要一流的聲樂家加入劇組,對他來 說只要準確、真誠的將歌詞中的涵義表現出來的歌者,就是最優秀的音樂劇演員。
柯恩甚至說過:「如果觀眾喜歡精妙的人聲表演,何不到歌劇院去欣賞古典歌 劇?」,所以好聽的聲音只是音樂劇的附加價值,作曲家創作的重點是以音樂、
詩歌打造的戲劇情境。因此音樂劇擅長以音樂表達人物的情感及故事的發展,有 時語言無法表現的情感,可以利用音樂表現。在戲劇表達的形式上,音樂劇是屬 於表現主義的,在一首曲子之中,時空可以被放大或壓縮,這是一般寫實主義的 戲劇所無法表現的。(陳煒智、陳芸芸,2006)
有很多的音樂劇選曲至今已成為膾炙人口的經典歌曲,就像歌劇中的詠嘆 調,雖然有些歌劇已很少演出,但其中的詠嘆調卻常在音樂會中演出,成為經典 的獨唱曲。不同的是,由於音樂劇通俗及樂曲組織較為單純的特性,很多音樂劇 選曲就像流行歌曲一樣,大家都能琅琅上口,九○年代的音樂劇《變身怪醫》(Jekyll
& Hyde)甚至造成唱片比音樂劇更紅的局面。
(二)舞蹈
音樂劇比歌劇有更多舞蹈表演,甚至早期的音樂劇是沒有劇本的歌舞秀。除 了音樂、語言之外,舞蹈也一樣能表達出音樂劇中人物的情感與劇情發展,甚至 可以表現出語言無法表達的強烈情感。雖然在十九世紀中期著名的歌劇作曲家華 格納已經提出總體藝術(Gesamtkunstwerk),認為歌劇裡音樂和戲劇應合而為一,
但在華格納的樂劇(Music drama)中音樂依然是主角,相較之下,音樂劇更重視 戲劇、舞蹈,甚至有的音樂劇是以舞蹈聞名世界,譬如安德魯洛伊韋伯的《貓》
等等。
(三)劇本
劇本是戲劇創作的文本基礎,也是文學創作的一種。但劇本的創作是為了戲 劇的表演,若沒有舞台上的表演,此創作藝術便沒有完成,直到戲劇表演結束之 後,才是藝術的完整呈現。
1940 年代開始,很多音樂劇的創作是先有劇本才有詞曲,因此劇本作者必須 先與作曲者討論、溝通,確定能讓作曲家有發揮的空間才開始創作;也有音樂劇 是經由文學名著、通俗小說或童書等改編而成,只要創作團隊覺得這樣的故事對 於音樂、舞蹈等表演有發揮空間,便可採用為劇本。
(四)佈景、燈光、道具及音響
歌劇重視的是音樂的表現,簡單的道具、佈景常在歌劇演出中出現,而以聲 樂家及交響樂團的功力,也不需要太多的音響設備,而音樂劇的表演有別於以上 戲劇與音樂結合的表演藝術,佈景、燈光、道具及音響都是音樂劇中的表演,有 很多音樂劇都是以這些科技效果而聞名於世,譬如《悲慘世界》的旋轉舞台或《歌 劇魅影》那盞掉下來的水晶燈等等。
三、音樂劇與歌劇之比較
雖然音樂劇和歌劇的區分界線仍存有不少爭議,但兩者卻有十分明顯的不 同,大致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點:(黃美娟,2008)
(一)音樂大眾、流行化:歌劇有宣敘調和詠嘆調的區分,是聲樂家的演唱及管 絃樂團的伴奏;但音樂劇卻經常運用一些不同類型的流行音樂以及流行音樂的樂 器編制。
(二)樂曲組織較為單純:音樂劇所使用的和聲、曲式及音樂形式較為單純,歌 曲的音域也較為狹窄,且歌手演唱技巧有別於聲樂家,必須藉助麥克風。
(三)多人集體創作:歌劇是由一位音樂家完成所有歌曲及管絃樂團的部分,再 由一兩位劇作家完成文字的部分;音樂劇在音樂及劇本的部分都是由多人合作完 成。
(四)較重視戲劇及舞蹈的表演:音樂劇演員的演唱著重角色情緒的融入及盛大 的舞蹈表演;歌劇演員重視的還是歌唱技巧、音色及音樂性的表現。
四、音樂劇與歌舞片
很多音樂劇被改編為歌舞片,而電影較為寫實,在電影工業發達以來,也常 運用鏡頭剪接,因此劇場和電影最大不同是劇場擅長於場面調度和抽象的表達形
很多音樂劇被改編為歌舞片,而電影較為寫實,在電影工業發達以來,也常 運用鏡頭剪接,因此劇場和電影最大不同是劇場擅長於場面調度和抽象的表達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