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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才能的意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領導才能的意義與內涵

一、領導才能的意義

領導一詞在英文當中有 leader 及 leadership,leader 先於 leadership

(羅虞村,1995)。譯成中文,若從發音觀之,leader 較為接近領導之音,

而 leadership 接近領袖之音,不過王振德(2001)直接將 leadership 譯為

「領導才能」,以符合特殊教育法中領導才能的需要,教育部在民國 91 年 5 月 頒布「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中,明白指陳領導才能優異學生,

係指具有優異的計畫、組織、溝通、協調、預測、決策、評鑑等能力,在處理團體 事務上有傑出表現或潛能。

Hersey 和 Blanchard ( 1982 ) ; Roberts ( 1985 ) ; Manske ( 1987 ) ; Khatena(1978);Cavedon(1978)等人提出領導才能是一種力量與特質,

能夠對個人或團體發揮影響力,並鼓舞、激勵成員,產生共同的目標、價值、動 機與需求,並且引導追隨者去行動。

領導才能包含態度和技巧,並且能夠經由訓練,在面對問題與困難時做出 適 當 決 定 , 以 完 成 組 織 目 標 的 能 力 ( 吳 清 山 , 1998 ; Lauer , 2006 ; Sternberg,2005)。

領導才能的意義,在不同時空、地域、情境皆有不同的論述,但綜合以上 學 者 對 於領 導 才能 所 下的 定 義 ,研 究 者歸 納 後認 為 , 領導 才 能可 以 視為 一 種 能力,包括能善於覺察週遭人際關係、具有良好溝通與影響力與解決問題的技 巧、善於引導、協助組織成員能夠達成目標的意志或能力。

二、領導才能的內涵

領 導才 能的 內 涵主 要是 探 討 領導 者的 特質 或要 素 的問 題, 每 位 學者 對領

導 才 能 的意 義 所 闡 述 的 觀 點 不 同, 自 然 地 , 對 其 涵 蓋 內容 與 要 素 的 建 構 就 有 差異。例如,Stogdill(1974 )分析有關領導的文獻後,將個人與領導才能 有關的因素分為五類:1.能力(capacity)包括:智力、機智、語言靈活度、

獨創力、判斷力等;2.成就(achievement)包括:學養、知識及運動能力等;

3.責任(responsibility)包括:信賴、進取心、毅力、自信及求勝的慾望等;

4.參與(participation)包括:社交活力、交際手腕、合作、適應性幽默感等;

5.地位(status)包括社經地位及名譽聲望等歸納如下表 2-1。。

表 2-1 Stogdill(1974)之領導才能有關因素表

資料來源:研究者修改自 Stogdill,R.M.(1974).Handbook of leadership.A survery of theory and research .NY:The Free Press,126.

在領導者的特質;Stephen 指出領導人擁有正向的情緒表達,成員將更 正 向 、 有 益 、 合 作 的 情 緒 表 現 ( 引 自 李 瑞 玲 譯 , 1998 ) 。 Richardson 和 Feldhusen ( 1995 ) 指 出 有 效 的 領 導 者 須 具 有 以 下 七 項 特 質 ( 引 自 吳 昆 壽 , 1998):

1.自信、 2.冒險、3.善於調適、4.具有決斷力、5.負責任的、6.心領神會的、7.

個性外傾的;Bass 和 E.P.Hollander 歸納出十三種領袖特質(引自譚家瑜譯,

1993):1.旺盛的體力和耐力、2.充滿智慧且判斷力準確、3.願意承擔責任、

4.足堪重任、5.了解團體成員的需要、6.人際技巧、7.強烈追求夢想的實現、8.

能激勵追隨者、9.有堅韌的勇氣、10.能讓團體成員信任而甘心追隨他、11.自 信心、12.進取心、13.有變通性。

國 內 秦 夢 群 ( 1997 ) 將 領 導 者 的 特 質 , 分 為 人 格 特 質 ( personality traits)與技能特質(skill traits)兩大類。人格特質方面包括:1.自信

(self-confident):設定較高層次的目標,嘗試有挑戰性的工作,對解決 問 題 的 高 度 堅 持 ; 2. 壓 力 承 受 ( stress-tolerant ) : 能 承 受 壓 力 的 領 導 者,

即 可 在 限期 完 成 困 難 的 工 作 上 ,表 現 鎮 定 的 態 度 , 視 情況 做 決 定 ; 3. 情 緒 成 熟(emotional mature):了解自我優缺點,不因壓力而情緒失控,並與屬 下 及 上 級 維 持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 4. 正 直 ( integrity ) : 誠 實 負 責 , 對 組 織 忠 誠 ; 5. 動 機 特 質( motivation traits ) :係 指 個 人 的 工 作熱 忱 與 努 力 開 創的動能。技能特質方面包括:1.技術能力(technical skills):專業知 識、步驟、熟練度;2.人際能力(interpersonal skills):關懷與了解他人;

3. 思 考 能 力 ( conceptual skills ) : 分 析 與 解 決 複 雜 問 題 4. 行 政 能 力

( administrative skills ) :係 指 融合 前 述 三種 能 力, 能 靈活 運 用 的統 整 能力。

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對於領導者特質的觀點,研究者認為領導才能即是 有 效 能 地帶 領 或 影 響 團 體 或 組 織, 藉 由 領 導 者 本 身 的 特質 與 成 員 間 產 生 交 互 作用,進而激發出動力,使目標或任務能夠順利達成。因此,研究者認為領導 者的核心特質應包含下述之特質:

1.能夠具有吸引力,有良好的人際關係,並與成員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2.具有中等以上的智力,面對問題善於找出解決方法。

3.具有自信心,與持續堅持的毅力,面對困難不輕言退縮。

4.有廣泛的興趣以及對任何事物皆具有細微的觀察能力。

5.旺盛的精力與體力。

6.具有社會責任感、熱心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