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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高中生認知發展

2.1.1 高中生青少年

依照中華民國現行的教育法規,6 歲至 15 歲為九年義務教育時期(法務部,

2011),義務教育過後,可經由不同的考試管道,選擇高級中學就讀。高級中學 的學齡多為 15 至 18 歲(因中華民國學制以九月為新學期開學,因此高中三年 橫跨四個年齡)。鄧京華(1995,1-30),將 14 至 18 歲,包含高中的這段期間,

歸為青年初期,不但是青年期的初始,也是青春期發展的高峰。

Hurlock(1968/1983,391)認為青年期前期開始於性成熟,相當於女性 13 歲、男性 14 歲,分界於 17 歲。Rice 和 Dolgin(2008,2)指出,青年是孩童與 成人之間的橋梁,當孩童在 11 至 13 歲青春期開始的這段時期,也是整個青年 期最低界線的開始,相反的,青年期的最高界線定義較模糊,不同論述有不同 的標準,很少有達成共識的觀點,有些認為生理成熟期的結束即是青年期的終 結,有些則以法律上的標準為界,Rice 等因此將青年期大概分為早中晚三期,

早期約為 11 至 14 歲,中期約為 15 至 17 歲,晚期為 18 歲以上。

Atwater(1992,4-5)從生物、情感、認知等多種不同面向,探討青少年的 起點與終點,從教育面向來看,他認為青少年始於中學,而在完成高中或高職 的學業時大致結束,他並再細分,青少年早期為 10 至 14 歲,中期為 15 至 17 歲,晚期為 18 至 20 歲左右。Atwater 的青年期分界觀點整理如表 2.1.1:

表 2.1.1 青年期分界 教育面向 進入中學(middle school)或國中

(junior high school)

完成高中或高職的學業 資料來源:Atwater(1992,4-5)

劉玉玲(2002,4-5)則以 4 種不同的觀點界定,分別為生理(特別是性徵

如同青少年的英文「adolescence」的拉丁語源表示「成長進入成熟」(Sebald,

1992,3),這時期正是孩童與成人的過度階段,高中生青少年生理和心理都會 出現急遽的變化。此時出現的徵狀包括生理、認知、情緒、社會、人格、行為 等不同的轉折(李惠加,1997,16-20)。黃德祥(1995,8-10)認為青少年的特 點是青少年是發展時期、轉折期、社會文化現象等。關於現代青少年的不同特 點,詳見表 2.1.2:

表 2.1.2 青少年特質表

Elkind(1985)

1. 批評和反抗權威。 豪,1994,14-15)

劉玉玲(2002,33)指出青少年自我意識易受流行文化的影響,並歸納 Robert Havighurst 的青少年發展任務論,認為青少年九大任務中的其中一項便是發展符 合社會期望的認知技能與概念,用各種獲取新知的方法,例如電腦等以配合社 會的發展。原本在青少年當中,本來就對他們的行為和發展有深切影響的同儕 關係(Lerner,2002/2006,307),更因為現今新興的電腦網路等,青少年社群 之間的關係更現得緊密(Hu、Wood、Smith、Westbrook,2004)。不只如此,

像電視之類的大眾傳播工具,在青少年之間,更扮演著重要的社會媒介角色,

並且擴充了青少年的知識來源(Sebald,1992,381)。可以說,當今青少年的另 一大特色,便是傳播媒體在青少年社群與生活上,產生和過去截然不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