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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球是起源於蘇格蘭,而且其發源地是由蘇格蘭皇室所創立的聖安德魯斯 皇家與古老高爾夫球場。爾後,高爾夫球相關的建設或設施快速地傳入美國。1895 年,美國高爾夫球協會 (USGA) 成立,並且致力於將高爾夫這項運動轉變成一種競 賽。高爾夫的發展,在早期由於受發展背景的影響,致初期參與人口並不多,相對 地,導致國人對高爾夫的認知亦就顯得有限;大多數人認為高爾夫是貴族的運動,

直到近幾年才趨向平民化。以國外球場為例,多以俱樂部型態經營,經營內容並非 僅是提供擊球場所,而是與相關的休閒相結合,有的球場甚至只是渡假中心的附屬 設施,球場所提供的服務是相當多元的。美國從 1878 年到 1919 年間新的高爾夫球 場的成長發展主要集中在市郊的高爾夫球場村莊,這段期間興建了有 962 座球場,

大部分是屬於私人鄉村的球場 (Napton & Laingen, 2008) 。1914 年波士頓球場經理 人協會成立,同時間紐約也有一個類似有關球場管理的組織正在籌劃成立。這些協

會或組織到後來合併成為了美國球場經理人協會 (CMAA) 以及職業高爾夫協會 (PGA) (Morris, 2002) 。現今已經有超過 2 萬 8 千名的職業高爾夫球選手是 PGA 的 會員 (PGALinks, 2010) 。

有五分之三的高爾夫球場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 1920 年代這時期所建造的,

但這樣爆發性的成長在 1929 年到 1940 年間因為二次世界大戰和戰後的世界經濟衰 退而慢下來。世界高爾夫球場經典之作-位於喬治亞州的奧古斯塔全國高爾夫球場,

落成於 1932 年,這座著名的球場為往後的球場設計樹立了一個新的典範。1950 和 1960 年代因為美國人在休閒時間上的重視和財富的增加,高爾夫球得以打入美國的 休閒運動產業中。在這二十年間,有越來越多人想要遠離經濟大蕭條、戰爭的回憶 以及髒亂又衰敗的市中心,拓展領土和高爾夫球的推廣因此得利,所以在這個時期,

美國人蓋了有 5,558 座新的高爾夫球場 (Napton & Laingen, 2008) 。高爾夫球場在 1970 年代進入了一個成熟且飽和的發展階段。像 Jack Nicklaus 和 Arnold Palmer 這 些偉大的高爾夫球選手經常在比賽時要面對廣大的觀眾,也因此讓 PGA 巡迴賽和美 國公開賽逐漸流行起來,但是一般大眾對於打高爾夫球的興趣就像 21 世紀早期的經 濟蕭條一樣,停滯和衰敗 (Napton & Laingen, 2008) 。

美國高爾夫基金會(NGF) (Beditz, 2008) 報告指出,從 2000 年到 2008 年,有 288 間私人球場轉型成公共性質,另外有 387 間的球場則由公共轉為私人型式。有 許多的球場開始將自己的經營權交由像美國高爾夫球公司這樣大型的高爾夫球管理 公司來接管。以 343 間新球場和 39 間球場停止營業來看,這樣的淨生產值只有 205 間球場而已,會有如此的轉變是因為會員數減少連帶著影響到了收入,像是入會費、

稅收還有餐飲費用等,讓一些球場無法再負擔經營成本跟債務的問題。而高爾夫球 場會從公共轉為私人營運形式的最主要原因是商人可以在球場周邊開發房地產項目,

利用高爾夫球場帶動房價地價的上漲。

高爾夫球場是美國重要的運動娛樂場所,在過去十年內大約有三千萬的美國人 在將近一萬六千個高爾夫球場中打球。很少有運動能夠像高爾夫球場還有鄉村球場 這樣擁有出色的風景,而且高爾夫球也是少數的運動項目中沒有制式標準化的球場,

每個球場間甚至是每天都會有所差異跟變化。球場也因為擁有本身巨大的面積、清 晰洞口以及修剪整齊的草坪,容易在低空飛行中被辨認出來。1975-2000 年間,高 爾夫球手急速增加,從原本的一千萬人成長到超過三千萬人,其增加的速度比美國

人口的成長速度還要多出四倍。這些高爾夫球手使用的球場所佔土地面積就跟羅德 島州 (Rhode Island) 和德拉威洲 (Delaware) 加起來的面積一樣大 (Santiago &

Rodewald, 2005) 。

臺灣的高爾夫歷史,則是於1914年日本人在台北縣淡水鎮開發了三個球洞的球 場,也就是現在「臺灣高爾夫球場球場」的前身,距今已有八十餘年了,是臺灣最 古老的首座高爾夫球場。政府遷台後由於致力於經濟發展,帶動了高爾夫運動人口 快速成長,至今國內已完成球場約六十座,高爾夫運動人口約百萬人。國內球場的 發展,1980年代末期之前是傳統老式球場,強調傳統風味、原始自然景觀和純打球;

該年代末期之後,設立的球場遂結合觀光休閒度假的育樂事業,不僅強調名師設計、

特殊造景、五星級的球場會館,更以全家一同前往為號召。新球場內附屬的休閒設 施多元化,包括練習場、網球場、游泳池、迴力球場、保齡球館、健身中心及美容 中心等,成為一個綜合「休閒度假球場」,如臺灣的揚昇球場、鴻禧大溪球場即屬此 類型的球場。高爾夫球場逐漸朝向多元化發展,主要營業項目不再只是提供球友練 球之環境,更提供多元化服務,如技術指導、專業知識洽詢、求證買賣等,甚至附 設游泳池、兒童遊戲室及健身房等休閒設施 (高爾夫球協會,2012) 。

在各種國際比賽中常有優異表現,運動成績上亦有相當不錯的水準加上臺灣高 爾夫球選手在國際賽會的優異表現,例如曾雅妮取得世界女子高爾夫球球后頭銜、2010 廣州亞運取得三面獎牌,在臺灣掀起了一股高爾夫旋風,國人對於高爾夫運動的熱情以 及參與程度也日漸提高,2011年10月臺灣首度舉辦LPGA (女子職業高球) 錦標賽,便創 下了亞洲賽史驚人紀錄的七萬人次進場觀賽 (高爾夫文摘,2012) ,而國內各大球場也 陸續舉辦高爾夫賽事。就臺灣的土地面積比例而言,國內高爾夫球場的設立,屬於高密 度開發的國家。根據行政院體委會運動設施處的統計顯示,1999年臺灣地區高爾夫球場 核准開放使用的有30座;但截至2012年3月29日,全臺灣目前有64座高爾夫球場,其中 已核准開放使用有52座,許可籌設中的有12座球場。其中,開放使用的球場增加了22座,

成長率達73%。因此,高爾夫已經是全民運動,不再只是少數人的特權,目前更已被列 入2016年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施致平、李晶、張川鈴、洪煌佳、許卓塵,2002;中華 民國高爾夫協會,2012;體委會,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