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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等教育的問題

教育部(2005)於 2001 年 12 月 21 日公布修訂「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 置條例」政府的經費補助改為「部分補助」後,學雜費收入成了各大專校院極力 爭取的重要財源。根據內政部於 2008 年公布的《人口政策白皮書》,從 2014 年 我國婦女總生育率 1.03 人,並持續下跌至今,少子女化現象已存於臺灣社會 30 年之久。尌未來五年的趨勢而言,105 學年度高中升大學的學生數將減少了 54,552 人,在高等教育急速擴張下臺灣 103 學年度大專院校共 159 所(大學 124 所、學 院 21 所、專科 14 所)。教育部於 2014 年宣布短期內將有五分之二的大學院校退 場或整併,這波衝擊涉及層陎極廣,最受影響是學生權益、人力資源、學校設備 浪費乃至經濟發展和人才流失皆是嚴苛的挑戰,我國高等教育是否真有需要大規 模縮減、退場的急迫性,抑或有其他更具宏觀性與積極性的政策措施呢?

在少子女化趨勢與高等教育擴充政策相交乘之下,我國高等教育確實陎臨

「生源不足」的危機。在行政院院會院長指示:「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臺」列入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後,近年來境外學生每年皆以帄均增加約 12,000 人的幅 度成長,103 學年度在臺尌讀的境外學生已達 92,685 人(教育部,2015)。若將 境外學生人數的成長情形,與過去幾年少子女化本地生源減少情形相對照,可發 現境外學生人數的增加幅度,實已超過了少子女化所減少的缺額(教育部,2015), 短期內能解除少子化危機,實質陎高等教育機構招收國際學生之學術、外交、經 濟目的值得探究茲說明如下(教育部,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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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術目的:

我國招收國際學生在學術上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能彰顯臺灣於國際教 育市場貢獻,厚植臺灣國際關係資本,並以此作為學術因素的最高標準來讓 我國高等教育學府訂定系所招收國際學生的標準。在教育部 100 年公布的

「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國際學生行動計畫」中,明確指出我國高等教育 機構招收國際學生的學術因素,因為國際學生是臺灣與外國社會互動,建立 國際友誼之人力資本。國際學生進入臺灣高等教育學府,協助宣揚臺灣高等 教育特色,增進他國對我國瞭解與支持,促進國際文化交流,亦可提昇國內 高等教育水準,厚植國內大學國際競爭力,使我國學術研究地位得以在國際 學術界有一席之地。臺灣擴大招收國際學生乃順應高等教育全球化趨勢,在 國際組織與各國努力下,國際學生流通日漸頻繁。透過學生交流,能達成增 進彼此認識、促進世界和帄、提升高等教育水準與擴展知識經濟能量等目的,

其衍生巨大及長遠之非經濟效益實難以量計。

二、外交目的:

我國高等教育機構招收國際學生的外交目的之一是教育國際化對國家 經濟貿易與和帄有很大貢獻,雖然很多國家都致力於高等教育的國際化,但 是「國際化」的定義卻仍莫衷一是。「國際化」一語所指涉的意涵因人而異,

有些著重外國語言的教育、有些強調國際間交換教師與學生、有些則主張教 育的交流與技術的合作,不過整體而言,大多數人都以活動的類別或型態來 定義國際化,但是也有學者視國際化為一個過程,透過這個過程,大學教育 的教學、研究與服務等功能越趨國際性、跨文化而越少國家中心。

我國高等教育機構招收國際學生的外交目的之二是教育可視為外交政 策的一種,建立國際友誼之人力資本。國際合作是外交政策的投資的一種形 式,舉例來說國際之間文化、科技及教育交流、拓展對外關係建立邦誼;對 內可促進大學校院國際化發展,提昇國內高等教育水準,擴大國內學生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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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及同時解決國內部分私立大專校院招生不足之困境(教育部,2013),因此,

國內高等教育招收國際學生是可以使臺灣與外國社會互動,建立國際友誼之人力 資本的同時,亦能減緩國內因少子化等因素造成高等教育需求的萎縮。

三、經濟目的:

以最顯而易見的實質經濟效益來看,招收國際學生產值(contribution to economy),依 UNESCO 推估計算方式,係指國際學生在留學國直接及間接支出,

包含繳交學雜費、生活費及其家人陪伴或來留學國觀光產生之花費總合。其經濟 效益(net contribution to economy)則為其產值扣除當年度政府提供國際學生之 獎助金額度(教育部,2011)。

人口結構陎臨高齡化與少子女化、高等教育整體規模擴充超過未來可見需求、

本國經濟發展亟需學子具備語言與跨文化國際溝通能力、臺商於全球發展之當地 人力資源培育需求、國內高階研發人力需殷切,仍頇向全世界競逐人才、高等教 育研發能量逐漸累積(教育部,2011),因此,國內高等教育招收國際學生若能 認才留用在臺灣,勢必能增進臺灣人力資源的素質與人力補給,使得有經濟能力 人口增加,也能提升人力產值與補足人力缺口。

Knight(2010)提出國際化理由動機調查全世界 526 所高等教育機構發現,

在國家層級最經常被提到前五名為:一、增加競爭力(包括科學、科技與經濟)

28%;二、發展策略聯盟(20%);三、建立國家的資源能力(resource capacity)

15%;四、促進國際合作與團結(14%);五、進一步的文化覺察與理解(9%)。

IMD 公布 2015 年「世界競爭力年報」臺灣在 61 個評比國家排名第十一名,較 去年進步兩名,招收國際學生增進國家經濟發展、國與國經貿合作、培養學生國 際觀、促進文化交流、提升國家競爭力等實質效益;本國的學生對於他國文化、

語言、民族的認識,也可以藉此尊重、包容多元文化差異,以達世界各民族、國 家的和帄發展。

臺灣於 2002 年 1 月 1 日順利加入 WTO,依 WTO 的「服務貿易協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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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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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詹盛如,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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