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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等教育評鑑之發展、內涵與運作

第三節 高等教育評鑑之運作

先前兩節主要是說明了高等教育評鑑之發展脈絡以及重要內涵,本節將從理論面進 入到實務領域,依序說明高等教育評鑑之實施方式、執行單位以及高等教育評鑑模式。

壹、高等教育評鑑之實施方式

高等教育中任何的人員、事務和活動都將是高等教育評鑑的受評對象,如教學評 鑑、專業領域評鑑、學生成就評鑑或教師評鑑等,皆為高等教育評鑑工作的範圍,而 其所採用的方法,將依評鑑工作本身性質或是依其評鑑工作執行者之不同而有所區 分,茲整理如下(王保進,1997a,2003;蘇錦麗,1997;陳怡綸;2005):

一、以評鑑工作性質區分:

(一)機構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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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評對象為學校整體,評鑑重點在於學校的教育目標、師資與其他資源的投 入、教學歷程及教學成果,強調的是機構的效能。評鑑的主要目的是以績效責任 為導向,關注在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學、研究、服務品質之提升,並期望能夠達到 一定水準。

由於各國教育評鑑或品質保證活動性質之差異,因此機構評鑑之名稱也不盡 相同,例如美國實施認可制,故稱為「機構認可」;香港是先檢討一所校院的學 術與一般水準,再決定是否可以認可,故其機構評鑑活動包括「機構認可」與「機 構審核」兩種;英國是對高等教育機構施行品質控制的作法作調查,故稱為「機 構審核」;而我國雖然亦採用認可制,但對於整體大學校院所進行的評鑑活動,

稱為「大學校務評鑑」。

其優點在於能對學校整體的辦學績效可提供全面而完整地瞭解,但缺點在於 個別專業領域之教職員的參與度較為低落,因而無法獲得專業領域教職員的回 饋,此外,亦無法針對機構之課程或個別系所提出改進建議,為增進機構評鑑之 客觀性及評鑑結果的信效度,通常再配合專業領域同儕評鑑或外部成員進行評 鑑,而部分國家則會藉由專業領域評鑑或來補足機構評鑑之不足。

(二)專業領域評鑑

專業領域評鑑之評鑑對象是以某一專業領域、學院、系所、學門或學程為主,

強調其專業領域中的教學品質,大多引用專業學術標準來評估該專業領域符合之 程度,評鑑的主要目的是以品質改進為導向。

因為專業領域評鑑會因各國實施範圍的差異,所以使用名稱上亦有所不同,

例如美國實施的是專業(如醫學、心理、師範教育等)評鑑與認可的活動,故稱 專門領域認可;英國與香港針對可開辦學位的課程加以評鑑與審核,故稱學位課 程評鑑(course validation & program validation)。而英國部分的高等教育機構目 前亦使用 program review 來表示學術性的課程評鑑以及非學術性的方案評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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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法國實施的是與教學研究有關的特定學門為主的評鑑(如地理、傳播、牙醫 等),故稱學門評鑑(disciplinary review);我國則是於 1992 年至 1993 年遴選

「中國電機工程學會」、「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以及「中華機械工程學會」

試辦專業領域評鑑,係以系所為單位,故有學者稱為學門評鑑或系所評鑑,在 1998 年至 1999 年的通識教育評鑑,則是一種課程評鑑(亦稱 program evaluation),

除此之外,於 1999 年成立「台灣醫學院評鑑委員會」(Taiwan Medical Accreditation Council, TMAC),針對醫學教育進行五年一期的醫學院評鑑,亦屬於專業領域 評鑑。

Kells(1992)曾歸納其研究指出歐洲各國實施的專業領域評鑑,較為偏重學 位課程的內容與教學方面;美洲各國則以學系或單位為受評對象,評鑑之重點除 了學系或單位的課程內容與教學外,亦包括其研究與管理方面之成效。而 Lamb

(1993)則是指出專業評鑑有以下優點:

1. 通常採取同僚評鑑,而同行之專家能對評鑑標準的相關性、彈性、以及國際 性有所瞭解,故專業領域評鑑為一最常使用的評鑑方式。

2. 較能對教育政策中某一專業特定目標的達成,有一詳細的評估。

3. 較容易針對特定領域的不同課程或學程,進行比較。

4. 同時採用不同評鑑機制的機會較多。

5. 在進行機構或系統評鑑時,除了一般性的評估外與比較外,其評鑑結果亦可 作為機構評鑑之參考。

專業領域評鑑因為評鑑範圍較小,故較容易實施,通常採用專業領域同儕評 鑑的方式來進行,對於評鑑標準、受評對象能有較為深入的了解,同時也可搭配 不同的評鑑機制,因此大部分國家緊實施專業領域評鑑,然而,其缺點在於專業 評鑑的參與成員之同質性較機構評鑑高,因而比較容易產生學術主觀的缺失,因 此實施時需要加以注意。 關於機構評鑑與專業領域評鑑之比較,如表3-1所示:

88 評鑑稱之為「self-evaluation」。

2. 當學校因應校務發展之需求,基於品質持續改善與組織更新,強調學校全體 成員參與,並在學校高階主管領導下,以有效的評鑑機制,對學校的輸入、

過程、結果面進行評鑑,達到改善目的,此種自我評鑑稱之為「self-study」,

常與組織策略規劃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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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我評鑑過程中,相關資訊的蒐集方式,Marcus(1983)指出除了教師與 行政人員是主要的訊息來源外,還應蒐集學生、及相關外部人員(如畢業生或政 府機關人士)的意見,如此所進行的自我評鑑才算是完整。而在進行自我評鑑的 活動時,Froh(1991)指出因自我評鑑旨在品質的改善,所以對過程與結果的評 鑑應該同樣重視,量化的表現指標與質化的標準應該兼顧,如此才能精確地評鑑 出優勢與缺失(引自蘇錦麗,1997)。

為了有效實施自我評鑑,首先校內必須成立規劃小組,負責規劃設計有效的 自我評鑑過程,Kells(1992)認為一個有效的自我評鑑過程應具備五個主要條件,

包括領導者的主持、專業的技術、提供資源、發展成員的內在動機、以及機構需 求的診斷(王保進譯,2002a:62-70)。

1. 領導者的主持:為成功的自我評鑑第一要件,如果行政主管對自我評鑑過程 並不持積極支持,將無法建立信賴氣氛以及提供充裕的資源,評鑑工作亦無 法順利進行。

2. 專業的技術:是指團隊中每個成員具有相當程度的評鑑經驗及專業技識,如 此才能落實自我評鑑的目的。

3. 提供資源:乃是機構應為評鑑過程提供適當的人力和財務資源。

4. 內在動機:係指發展成員具有適當的內在動機,如此一來,成員們才能全心 投入,而不會敷衍應付。

5. 機構需求的診斷:針對機構本身問題與需求,進行適當的初步診斷。

內部評鑑的優點在於透過高等教育機構內部成員的參與,可發現較為精確而 深刻的問題或缺失,而且比較資深的教職員對於組織內部情況掌握較為清楚,評 鑑結果也能較貼近實際的情形,但缺點則是缺乏以不同角度以及與其他同儕組織 的相互比較,反而流於主觀而不易發現缺點。

(二)外部評鑑

外部評鑑是基於外部認證或認可的要求下,由高等教育機構之外的團體或小 組來執行評鑑活動,包括:政府、督學、甄審或訪評小組、同儕以及畢業生之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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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等,通常以符合績效責任、品質的保證之要求為目的(蘇錦麗,1997)。Marcus

(1983)指出,外部評鑑是對自我評鑑結果做品質判斷最理想的方式;Frazer

(1992)也認為由外部專業團體進行品質審核(audit)是十分的重要,對整個專 業或是學程做出一個判斷,同時也是對自我評鑑做品質判斷最理想的方式之一;

Kells(1995)亦認為外部評鑑除了可對內部自我評鑑的效度加以驗證外,也可以 讓學程內部成員感受到來自外部的壓力而作出必要的調整。

王保進(1993:9)提出,綜合多位學者之看法,訪評人員在進行訪視評鑑 時,必須完成下列工作:1. 根據大學或學程既定的目標與評鑑標準,審查大學或 學程所提的自我評鑑報告;2. 舉行各種座談會議;3. 訪視各項設施;4. 實地參 觀教學現況;5. 瞭解教師的研究品質與生產力;6. 提出與當前及未來計畫相關 的問題;7. 撰寫訪視評鑑報告,並提出具體建議。在訪問評鑑結束後,評鑑委員 宜儘快提供回饋資料,其一般的作法是先給予受評機構非正式口頭報告;此外,

並召開檢討會,使受評機構能有機會對與事實資料不符之處提出說明,並與訪評 委員針對評鑑的作法加以反應意見,以作為未來實施相關活動時的參考依據。

外部評鑑的優點在於評鑑委員異質性高,可以透過不同的角度提供多元看法 與建議,也能較客觀評估組織狀況,但由於進行外部評鑑時,受到外部趨力的壓 力影響下,高等教育機構本身處在「被動」的狀態,因而評鑑的成效往往不易充 分彰顯,而且評鑑結果未必符合真實情境,此外,外部評鑑不如內在評鑑是以組 織自發性的內在動力所趨使,所以也不易為組織成員所接受。關於高等教育內部 評鑑與外部評鑑之比較,如表 3-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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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面之品質,例如英國的高等教育品質保證體系之中,分別將高等教育的教學 與研究交給「品質保證局」(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QAA)以及「研究評量作業 小組」(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RAE)來負責。

三、依評鑑對象區分

高等教育評鑑可分為機構評鑑與專業領域評鑑,機構評鑑主要是針對機構整體 本身(如學校);專業領域評鑑則負責專業領域(如醫學、心理學等)。故有的評鑑 單位只負責機構評鑑或是單一專門領域之評鑑;有的則是同時包含機構評鑑以及專 業領域評鑑。

四、依評鑑單位之定位區分

以評鑑單位之定位來區分,可分為各大學自組的評鑑單位、政府負責的官方評

以評鑑單位之定位來區分,可分為各大學自組的評鑑單位、政府負責的官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