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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課程的改進與調整

第四章 吳俊升在抗戰時期所推動的高等教育政策 …

第二節 高等教育課程的改進與調整

民初新文化運動受到西方民主、科學的影響,強調思想自由、個性解放,雖然激 起民眾的愛國心,卻也因為崇尚西方文化,課程多半直接承襲西方,屏棄中國的傳 統,或是與中國文化脫節,崇西輕中,以致許多課程的實施並不符中國需要。直自一 九二七年國民政府成立後,全部教育始加速進展。106

當時教育部長陳立夫就曾針對中國教育「外國化」的狀況有許多批評,他發現當 時的大學都像外國租借:「這個完全採德國學制,那個完全採法國學制,其他不是採 美國制,即是英國制。」107陳立夫認為將外國學制盲目照抄,不依中國國情與文化調 整,最終將導致國力與文化衰退。除此之外,朱家驊曾在一九三一年,擔任教育部長 的期間,於中央黨部總理紀念周發表演講《中國大學教育的現狀及應注意各點》108,內 容指出大學沒有辦法適時的造就社會所需要的專門人才,這是全面抗戰前的中國教育 概況及問題,主要因為高等教育缺乏發展性計畫,例如:大學經費未做妥善運用,不 重圖書、儀器,忽視基礎課程,反而將大筆經費用在增設不必要的科系、課程,導致 人事成本增加,課程設置不合理,也造成經濟資源的浪費。

教育部於一九三三年通令各大學整理院系,對各校視察並提出報告,針對師資設 備缺乏,導致無法發展的院系都必須進行裁併計畫,並承給教育部執行,教育部根據 報告裁撤或合併大學院系,以減少大學院系的重複設置,應實際的需要集中財力與師 資,充實其發展。一九三八年,教育部公佈《文理法三學院各學系課程整理辦法草 案》後,首先從整理文、理、法三學院的課程開始,並針對全國大學各院系的必修與 選修課程,一律由教育部規定範圍,各大學院系在此範圍內可酌量增減109

106 吳俊升,〈戰時中國教育〉,《文教論評存稿》,頁 7。

107 陳立夫,《從根救起》,頁 65。

108 中華民國使檔案資料彙編,《朱家驊在中央黨部總理紀念週上演講「中國大學教育的現狀及應注意個 點」》第五輯第一編:教育(一),頁 281。

109 藍海正、劉彩梅,《中國教育史》,頁 262。

由此可見,無論是在抗戰前或是抗戰時,時任的教育部長都主張對大專院校的課 程進行調整,全面抗戰抗戰前,高教課程設置較為自由,各校在課程設置上能自行擬 定,但也存在許多弊端。如:吳俊升在《教育生涯一週甲》一書指出國聯調查團對於 我國大學的教育現況有所批評課程方面不切中國需要、教學內容支離分裂、教學方法 偏於注入。為改善這狀況並培養全面抗戰時期抗戰建國的人才,吳俊升於一九三八年 上任後便著手整理課程,針對高等教育全面管理,提出〈大學組織規程〉與〈課程整 理辦法〉,規定統一標準、注重基本訓練、注重精要科目三項課程發展原則110

在課程改進的原則有三點:首先,透過規定統一課程的標準,首先在必修學分上 實施,不許各校自行規定,但選修科目仍保有彈性,暫依各校規定辦理;接著,注重 基本訓練,要求學生對於一般學術的基本訓練必需足夠,才能進一步深造,因此將國 語、外語、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列為共同必修;最後,注重精要科目,學生能學得 一技之長,在畢業後能夠有所發揮。本節將針對此三項課程發展原則進一步說明。

一、 重新整頓課程,規定統一標準111

中國採取新式教育制度後,教育不斷的進步,教育宗旨與方針趨向促進國家的現 代化。一九〇四年清末公佈《奏定學堂章程》,這是中國第一個正式實施的近代學 制,內容針對對各級學堂的目標、課程、年限、入學條件、組織、校舍、圖書、儀器 設備、學規以及各學堂間的相互銜接關係等方面,都有了明確的規定;一九一三年,

《大學規程》比《奏定學堂章程》更為詳細地列出了各系科目名稱;一九二二年,教 育部為適應社會進化的需要,發揮平民教育精神、適性發展,大學採用選科制;一九 二四年,教育部在頒布《國立大學條例》中明確規定,國立大學其課程得用選科制,

國立大學各科、各學系及大學學院、各設教授會、規劃課程及其進行事宜。當時由於

110 藍海正、劉彩梅,《中國教育史》,頁 262。

111 吳俊升,〈戰時中國教育〉,《文教論評存稿》,頁 25。

新學制的規定,單設一科的學校也可稱為大學,中國大學及專科學校隨之紛紛建立,

但在抗戰前大學院系的設置及課程安排多為直接承襲西方的教育思想,缺乏正式規 定。因此一九二九年四月,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大學教育的宗旨為注重實 用科學,充實科學內容,養成專門知識技能,並於同年七月公佈《大學組織法》,並 規定大學應遵照《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之宗旨,大學是以研究高深學 術,養成專門人才,內容針對國立大學、省立大學、私立大學的設立、變更、停辦,

都需經過教育部核准,為大學院系進行調整。

抗戰前期,大學各科課程都是各校自行規定標準,學風雖然自由,各校能因人才 規劃課程自由發展,卻也導致學生程度良莠不齊,失去大學教育的一貫精神,在一九 二四年至一九二五年間,國內的大學最為發達,受人詬病之處也是最多的。如:課程 設置混亂,在同一間學校中,科目類似的課程,常常僅有名稱差異,卻重複設置;以 及科目名稱分歧,科目性質相似的科系,在此校為一名稱,另一校又為另一名稱。

因此教育部針對大學科系繁複、課程凌亂缺乏體系的問題於一九三七年提出「全 國大學分系課程比較表」,比較分析,指出大學課程的種種缺陷,如下:(一)各校 設課分歧繁複;(二)各校共同必修科目不一致;(三)各校必修選修科目不一致;

(四)課程之份量各校不同;(五)課目設置之年級各有先後;(六)課目名稱分 歧;(七)同一學校的課目重複;(八)偏重專門科目而忽視基本課程。112

針對上述設課與學分相關問題,教育部於一九三八年九月召開第一次課程會議,

頒布各學院分院共同必修科目表,規定各科最低標準,並允許各校因特殊情形增加其 內容。關於共同必修科目之名稱、學分數目、修習年次等項目,教育部根據會議結果

112 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概況》,頁 57-62。

做最後決定,並於一九三八年九月將文、理、法三學院共同科目表正式公佈,並自二 十七學年度就讀一年級新生開始施行。113

除了大學開設課程缺乏完善的規劃外,在教材內容的選用上,國聯教育考察團亦 曾指出當時課程不合中國需要,指出「在華參觀之人,考察中國若干大學之歷史、政 治、科學或經濟之課程,若不能斷定此種計畫,究為研究中國之西洋學生而設,抑為 研究西洋之中國學生而設,此等人實大有可原諒之處;而在自然科學方面教學偏重外 國情形,尤為顯著。」114國聯教育考察團指出中國當時的教育過分模仿西方教育制度,

導致教育明顯缺乏中國文化精神,與實際生活隔離,不切實際,教育重洋輕中,反而 忽略中國在地的優良文化教材給予批評,認為「中國必須振作其本身之力量,並從自 有之歷史、文獻,即一切真屬固有之國粹中抽取材料,以建造一種新文明,此種文 明,非歐非美,而為中國之特產也。」115 時任教育部長陳立夫指出高等教育在課程上 也缺少有關中國的歷史與社會教學內容,他將這種現象以「文化租界」116來形容,認為 這種現象與中國教育界淪為西方「文化殖民地」最有關聯。117全面抗戰前中國大學的課 程不合中國需要,課程教材多採自外國,為時人所指責。

因此在大學教材內容缺乏統一標準與教材內容不符中國民情的缺失之問題,教育 部為此於一九三九年成立大學用書編輯委員會118,透由會議決定各學院、系共同必修科 目級選修科目用書。大學用書的編輯方法有二:一為就坊間已印行之大學用書加以徵 選,凡審查合格並徵得原著譯人同意後,酌加修訂,及作為部訂大學生書採選成書;

二為公開徵稿;三為特約編著。119大學用書編輯委員會根據整理好的科目,編輯大學教

113 教育部編,《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鑑》,頁 499。

114 國立編譯館,《中國教育之改進》,頁 182。

115 國立編譯館,《中國教育之改進》,頁 32。

116 陳立夫,《戰時教育行政回憶》,頁 20。

117 陳立夫,《撥雲霧而見青天》,頁 294。

118 大學用書編輯委員會成立於一九三九年,附設於教育部,並於一九四二年改隸國立編譯館。

119 教育部,《第二次中國教育年鑑》,頁 505。

材,分析自然、社會、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環境。這項政策規定各學系的必修科 目,建立統一的課程標準,不僅提高一般大學課程的水準,也刪除不符中國國情與時 代背景的缺失,不僅能讓國家文化與建設的政策相互吻合,也能以解決生活問題為依 據,有益於培植抗戰建國的領導人才,實際參與國家建設的行列,將所學貢獻於社 會。

綜上所述,課程問題乃是學校教育的實質問題,課程的改造,乃是抗戰時期高等 教育急需解決的教育問題,欲要收回文化租借的問題,吳俊升在整頓大學課程上,分 為四步驟如下:一為規定整理原則,二為規定各院系必修科目表,三為試編個必修科 目之教材大綱,四為編輯大學用書。120雖然吳俊升在推動課程整頓措施的過程中,有人

綜上所述,課程問題乃是學校教育的實質問題,課程的改造,乃是抗戰時期高等 教育急需解決的教育問題,欲要收回文化租借的問題,吳俊升在整頓大學課程上,分 為四步驟如下:一為規定整理原則,二為規定各院系必修科目表,三為試編個必修科 目之教材大綱,四為編輯大學用書。120雖然吳俊升在推動課程整頓措施的過程中,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