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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職資訊科課程結構

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業由教育部於94 年 2 月 5 日公告,並自 95 學年 度起實施,在這之前,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課程標準係由教育部(教育部,1998)於 87 年 9 月修正公佈,自 89 年度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其中針對工業職業學校教育 目標、資訊科教育目標、高職課程結構及資訊科教學科目、學分及每週節數,茲 說明如下:

一、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職業學校教育,以充實職業知能、涵養職業道德、加強繼續進修能力、促進 生涯發展、培育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目的。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 下列目標:

(一) 充實職業知能,培育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

(二) 陶冶職業道德,培養敬業樂群、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

(三) 提升人文及科技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 之能力。

(四) 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以奠定終身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

二、工業職業學校教育目標

工業職業學校以配合國家經建發展,培養健全之工業基層技術人員為目標,

除注重人格修養及文化陶冶外,並應:

(一) 傳授工業類科基本的知識及實務技能。

(二) 建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念。

(三) 培養自我發展、創造思考及適應變遷的能力。

三、資訊科教育目標

資訊科以培育資訊行業之基層技術人才為目標。為達成此一目標,應加強:

(一) 傳授資訊技術之基本知識。

(二) 訓練資訊技術之基本技能。

(三) 培育資訊技術相關實務工作的能力。

(四) 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

四、資訊科課程結構

高職資訊科的專業課程與專業實習課程科目眾多,此僅針對與學生在本研究 過程所需「縱」的銜接與「橫」的聯繫的科目說明,就部訂必修專業及實習科目 之教學目標予以說明高職資訊科專業課程結構,如表2-1-1所列,以供參考:

表2-1-1 高職資訊科各專業科目及實習之教學目標

課程名稱 教學目標

基本電學ⅠⅡ

1. 認識電學的基本概念。

2. 熟悉電學的計算方法。

3. 培養電學的應用興趣。

電子學ⅠⅡ/電子實習ⅠⅡ

1. 認識基本電子元件的特性,及其在電路上的功用。

2. 熟悉基本電子電路原理及其特性。

3. 培養具備有蒐集、閱讀、分辨電子元件規格表的基本能力。

4. 使用手工具及量具完成電路裝配。

5. 實習基本電路之測試與調整。

(後續)

(續)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1998)於87年9月修正公佈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課程標準,

在教材編選有下列要求:

(一) 教材之選擇應顧及社區及學生之需要並配合科技之發展,使課程內容儘 量與生活相結合,以引發學生興趣,增進學生之理解,使學生不但能應 用所學知能於實際生活中,且能洞察實際生活之各種問題,思謀解決之

道,以改進目前生活。

(二) 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之學習經驗並配合青少年身心發展程序,一方面 植基於國中的學習經驗,一方面須考慮與專科、學院及大學之銜接。

(三) 教材之選擇須注意「縱」的銜接,同一科目各單元間及相關科目彼此間 須加以適當的組織,使其內容與活動能由簡而繁,由易而難,由具體而 抽象,務使新的學習經驗均能建立於舊經驗之上,逐漸加廣加深,以減 少學習困擾,提高學習效率。

(四) 教材之選擇須重視「橫」的聯繫,同科目各單元間及相關科目彼此間須 加以適當的組織,使其內容與活動能統合或連貫,俾使學生能獲得統整 之知能,以聯合運用於實際工作中,並有利於將來之自我發展。

(五) 教材之選擇須具啟發性與創造性,課程內容及活動須能提供學生觀察、

探索、討論與創作的學習機會,使學生具有創造思考、獨立判斷、適應 變遷及自我發展之能力。

六、教學實施

教育部(教育部,1998)於87年9月修正公佈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課程標準,在 教學實施上有下列要求:

(一) 教師應依據教學目標、教材性質、學生能力與教學資源等情況,採用適 當的教學方法,以達成教學之預期目標。

(二) 學校應力求充實教學設備及教學媒體,教師教學時應充分利用教材、教 具及其他教學資源。

(三) 教師應不斷自我進修,充實新知,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以改善教材內容 與教學方法,以趕上科技進步和時代要求。

(四)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同時學習原則」,不僅要達到本單元的認知目 標和技能目標,也應注意培養學生的專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五)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知識獲得的過程與方法,比知識的獲得更重 要,因此須儘量引發學生主動學習,以取代知識的灌輸。

(六) 教師應透過各科教學,導引學生具有獨立、客觀及批判思考與判斷能力,

以適應多變的社會生活環境。

(七) 教學時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適時帶領學生到校外參觀有關機構設施,

使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提高學習興趣和效果。

(八) 實習課程應視實際需要採用分組教學,以增加實作經驗,提高技能水準。

(九) 同一科目為因應學生個別差異,得規劃出不同深度之班次,供學生分班、

分組適性學習。

綜合教育部頒布之課程標準中之職業學校教育目標、工業職業學校教育目 標、資訊科教育目標、資訊科課程結構、教材編選及教學實施等,可歸納為:高 職資訊科技能教學應以傳授就業的技能為主、以滿足學生的就業或繼續進修之需 求為評鑑的標準,即以學生需求為導向的課程與教學設計、教學中注重實作,透 過實作經作經驗,從操作設備完成作品的過程中,讓學生實際去體驗理論與實際 相結合,並注重學生的個別差異,配合特殊學生的特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