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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語

第二節 論文限制與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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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響。因此,本文認為,當務之急是需要從觀念上使台灣社會成員瞭解到自身 的處境以及可能的後果,進而重新發掘社會的自主性,以及行動可能帶來的改 變。取代抱怨與謾罵,進而讓台灣社會能夠找出接納官僚制、甚至引導官僚行政 的契機。就觀念傳播的角度來看,筆者認為社會學的學科內涵相當符合多元社會 需要的觀點與立場的轉換能力,透過社會學的想像,社會成員可以發現自身的處 境與結構環境是息息相關的,從中體會自我的行動是有可能改變當下困境的,而 透過結社的集體力量,更是有可能改變大規模的社會慣習,因此,社會學加入治 理論述的研究,除了可以更貼近社會成員的文化需求,同時也有助於將行政組織 理論過去著重於官僚體系的焦點,轉換到更貼近社會的組織形式,亦即第三部門 的關懷之上。盱衡當前台灣政治社會,民間社會力除了必須突破過去威權統治所 遺留的枷鎖,還必須主動給予官僚制指引與監督,將行政體系予以社會化,為行 政與社會透過第三部門互動的機制找到其正當性的來源。

第二節 論文限制與未來展望

由於篇幅與研究能力所限,本文對於治理意義的探索僅侷限於大範圍的概念 變遷探討,事實上,每一個階段的思想與觀念都與前一個階段的理論有著密切的 關聯;除了思想歷史的縱深關係之外,各階段的理論也都有其特殊的發展背景與 特定面向的問題,這些細節在本文中都留下了許多空白需要補足。嚴格來說,本 論文只是對於行政理論、官僚理論、以及政治社會學的鳥瞰式研究,故而有「推 論多而經驗少」的現象。若本文足堪視為一套公共治理或是善治的基底藍圖,則 筆者認為至少還有以下幾個方向值得繼續進行深入探討與補充:

一、行政與社會互動的參與觀察

目前台灣在各項社會議題,諸如民生消費、環保、生態、醫療等方面都已有 相當規模的非營利組織來進行推廣、觀察與監督的工作,自然也對於政府的各項 相關政策有所接觸與了解。若能蒐集這些機構平常與行政部門互動、溝通的經 驗,相信會更有助於以社會組織的實務操作角度來觀察行政組織與社會之間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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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情形。除了各項分支的社會團體的探討之外,如何去統合所有倡議型、監督型 的第三部門團體對於政府部門的訴求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如同上一章筆者曾經 簡短介紹過的「公民行動監督聯盟」,事實上公督盟並不是一個單一性質的非營 利組織,而是聯合 40 個相關領域的民間團體會員組合而成的「任務導向」的意 見輸出單位138,這 40 個社團會員本身各自具有常態性的關注議題與日常任務,

例如婦女、生態、教育、兒福等等,但是因為重視立法環節的嚴謹性與合理性,

因此都願意加入監督國會這一環節,而將這一個任務交於公督盟來執行。而當公 督盟在進行立委問政考評時,由於各項專業政策眾多複雜,這時候,公督盟各團 體成員又能夠發揮奧援的力量,例如進行讀書會、支援講師講解各項政策的專業 背景與要目等等,因此,透過「監督國會」與「議題關注」的橫向連結之間,這 些第三部門團體彼此之間發揮了「一加一大於二」的力量,而對我國的政治運作 過程產生了更大的影響力。這種公民團體彼此之間「再結社」的現象,是當前台 灣公民社會運作非常新穎且重要的創造力,這種創造力具有高度的實作邏輯,是 在特定時空環境之下透過集體智慧才能夠實踐出來的具體作法,無法用理論的高 度概括之,因此更具有參與觀察和「做中學」的價值。

另一方面,公民團體「再結社」的模式在台灣若是能夠逐漸取得一種穩定的 力量與合適性,那麼也許我們可以期待台灣社會不僅僅只有監督國會的第三部門 聯盟,也許也可以比照公督盟的模式產生出監督行政部門的聯盟,甚至是監督不 純正第三部門的自律型聯盟,強化民主自治的功能。這因此不是治理的理論層次 所能夠捕捉到的細節,而更涉及到治理實踐中的「策略」問題。但是這樣的行動 策略問題能夠讓治理的議題更聚焦也更具體,重要的是它可以提供一個在地實踐 的有效模式,而無須仰賴進口的學術理論進行移植與複製,卻可能產生水土不服 的公民行動策略。也就是說,從台灣已經逐漸扎根茁壯的公民團體行動經驗來進 行反省、擴充,才有可能得到真正具有深化作用的治理實踐理論。

二、行政理論的更新

除了提昇公民社會的自主性與積極性之外,從行政組織拿手的「組織再造」、

「行政革新」角度來看,如何促成公共治理最有效的環境,亦仍然是行政學理論

138 請參見「公民國會監督聯盟」網站:http://www.ccw.org.tw/?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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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發揮的層面。而要促使行政組織朝向公共治理的目標轉型,必須從「行政」

的風氣與觀念著手,這牽涉到行政學理論在台灣的繼受情形以及其型塑的官僚習 氣又為何。台灣在行政研究上屬於後進輸入國家,對於官僚制度與社會影響進行 有系統、科學化的研究,首見於 1962 年美國密西根大學與國立政治大學合作進 行「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教育計畫,現今金華街「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教育中 心」即為當時「中美合作」下的產物。該計畫在台灣啟動的意義是:第一,台灣 的官僚研究至此以美國公共行政學論述為主要依賴對象,包括公共行政學者的養 成過程也以美國馬首是瞻139。第二,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合併成為台灣學界組織 研究語意上的「正朔」,對於具有公共性質的組織至此一律劃歸為「公共行政」,

而企業管理則成為私部門「最佳的」的學術觀點,間接壓抑了其他形式組織在社 會上發生的可能性,例如今日的第三部門。第三,由於公共行政學者至此等於公 部門制度的「規劃專家」,因此公共行政學者多半擔任國家考試的典試委員、命 題委員甚至是考試委員等重要職務,公共行政學者的思想與論述,自然成為有意 進入政府部門者的關注焦點,在國考準備過程的催化之下,逐漸成為應試者或是 大學院校學生對於官僚與社會關係的初步觀點,簡言之,公共行政學者採取的思 考邏輯與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台灣的官僚制度走向與公務員心態。基於以 上幾點理由,筆者認為有理由判斷台灣的官僚研究本身就是一個特殊的現象,而 基於這樣的官僚研究所形成的官僚制度,更是一個具體而特殊的社會部門並對其 他社會事務發揮著強大的影響力,如果僅用公共行政學的視角來觀察此現象,則 不免侷限於一種狹隘的公共關係,因此筆者認為,若能對台灣這樣獨特的學科發 展進行知識社會學的考察,應該更有助於了解台灣的官僚文化之特殊性,而對於 觀念的轉化與啟發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社會學內部觀點的擴充

在治理論述的形成過程中,許多來自社會學的概念都提供了創造性的觀點,

最明顯的像是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審議式民主」概念,或是傅柯的「治理 性」,其他像是 Ulrich Beck 的「風險社會」(risk society)、Manuel Castells 的「網 絡社會」(Network Society)等概念,甚至本文前面所介紹的 Kooiman 的論述,

139 例如,在一套名為「公共行政叢書」的總序上,策劃人吳瓊恩教授為了介紹該叢書,特別聲 明了該叢書的譯者或作者不僅均為當前台灣行政學界年輕的學者,「且絕大多數具有美國著名大 學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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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加入了系統理論的理論模式,這些來自社會學的想法,都在相當程度上刺激了 其他領域的學者思考公共治理的問題。不過在社會學內部,卻少有聚焦於治理的 完整次學科論述出現,當然,社會學由於其多樣化的學科研究興趣,在許多領域 都發展出與治理相關又相當深厚的論述,像是第三部門的組織研究、社會網絡研 究、政治社會學中的轉型正義問題等等,都已經建立起有利的研究基礎。但是這 些研究成果則較少見整合成大規模的治理問題,也就是關於行政績效與社會民主 之間的辯證問題。就促進治理理論框架的擴大與包容力的角度上,除了消極批評 過於傾向右派經濟學的公共管理論述之外,是否有辦法另闢蹊徑,產生出更令人 信服的治理理論,提供所有社會成員另一種選擇,應是較為積極的作法。在這一 點上,筆者認為社會學相當有資格首纓其鋒,如何將社會學現有的研究成果匯聚 成一種「治理社會學」,在理論、實證研究上提供更為精確的觀察與報告,避免 行政學與經濟學壟斷治理的詮釋權力,應是社會學對於治理與公共性在下一個階 段可以著手進行的努力目標,這並非表示要動員所有社會學界的研究資源全部投 入在公共治理的研究中,無非只是提供一個選擇,讓所有社會學的研究能量都能 夠在治理的方向下找到社會實踐的出口之一,就像社會團體的「再結社」一般,

也許治理也能夠成為社會學研究「再聚合」的契機之一。

總而言之,筆者自覺本論文在治理議題的探討上仍有許多不足,作為一種探

總而言之,筆者自覺本論文在治理議題的探討上仍有許多不足,作為一種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