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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論說文寫作之探討

本研究旨趣在探求蘇格拉底對話法對論說文寫作之應用,故對論說文寫作進

行探究有其必要性。為達此目的,本節首先探討論說文的意涵,再針對國小高年 級的論說文寫作能力進行分析,並以教育部頒訂的十大基本能力和九年一貫能力 指標輔助說明,以期瞭解論說文的整體樣貌,以及國小高年級進行論說文寫作之 適切性與可行性。

壹、論說文的意涵

一般而言,文章可粗分成兩大類,一是以記錄敘述事實為主的記敘文;二是 以議論說明事實為主的論說文。茲將論說文的定義、發展梗況、類型、寫作要點 和教學評量說明如下:

一、論說文的定義

對於論說文的定義,許多學者做了精闢的闡釋,均不離下列核心概念:論說 文是議論說理的文章,它以議論文為主,運用概念判斷、邏輯推理的方法,並以 語言文字為媒介,反映現今的社會生活,傳遞作者的觀點和見解,或批駁他人的 主張和意見,藉此說服讀者,達到以理服人的目的(朱艷英,1994:114;曾忠 華,1985:2;劉忠惠,1996:134)。簡而言之,論說文的目的就是企圖說服他 人,希冀別人遵從自己的見解,故凡是談論「理」的文章就是「論說文」。

在瞭解論說文的基本概念後,劉忠惠(1996:136-137)進一步指出論說文 的三個特點:一、議論性,「議」是指發表言論、議論事物,著重考慮得失,「論」

是指討論、爭論、釋辨,著重區別是非;二、說理性,目的在於剖析事物,揭示 闡明事物的本質和真諦,進而達到以理服人的目的;三、邏輯性,運用邏輯思維 來揭示事物的本質。換句話說,論說文的特點與「議論說理」、「邏輯思考」等概 念緊密結合。

由上可知,論說文為廣義的議論文和說明文,為議論說理的一種文體,在論

述的過程中,通常會運用邏輯推理、概念判斷、舉證等方式來陳述作者的主張,

以使他人信服,達到溝通和傳遞訊息的目的。

二、論說文之發展梗況

中國古代論說文的淵源最早可推至《尚書》中的《周書.洪範》篇,其論述 了大臣箕子向周武王談論治國之道。《周書.無逸》篇則是周公進諫周武王效法 周文王,以苟安淫逸為警戒,勤儉持國,避免重蹈殷商之覆轍(朱艷英,1994:

115)。

而就論說文體制的確立來說,則普遍出現在先秦的戰國時代,當時征戰頻 繁,各派學者無不發揮語言才華為諸侯獻策,甚至著書立說,宣傳自己的主張,

成就了絢麗的先秦散文。如《孟子》的對抗楊朱、墨翟之言,已具備起承轉合的 形式;《韓非子》一書以寓言的形式表達了韓非治國的思想,文章結構嚴謹;《戰 國策》的〈觸讋說趙太后〉論述了觸讋運用因果推理關係遊說趙太后,使齊國出 兵解除趙國的危難(朱艷英,1994:115;簡光明,2005:40)。

而中國歷史上首次提出「論」的文體特徵,則是曹丕的《典論.論文》,文 中提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 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而把「論」與「說」並舉為一,則首見於劉勰的《文 心雕龍.論說》,不過當時兩者是作為兩個概念使用:「論」的定義為:「論者,

倫也。」「論者,彌綸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

窮於有數,追於無形,迹堅求通,鉤深取極,乃百慮之鑒蹄,萬事之權衡也。」

這裡所講的「彌綸」即統合各家之言,提出自己的想法,而「論」就是現在所說 的論說文;「說」的定義為:「說者,悅也。悅為口舌,故言資悅懌。」此處所提 的「說」不是現在的說明文,而是可代策士的「遊說之文」(朱艷英,1994:113;

羅枝土,1978:5)。

到了近代,論說文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樣貌,像是報刊雜誌的社論、學術性的 論文、演講稿、會議提案、書評、候選人的宣傳政令、記者評述、讀者評論以及 書中的序、跋等都具有議論說理的文章性質,甚至於國家特考、高普考、研究所 考試、高中學測、國中基測的作文命題都為論說文的表現形式之一(林明進,

2007a:10),於此,我們可以發現論說文的藝術表現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且 具有很高的文化價值。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論說文的歷史淵源流長,從早期的《尚書》到近代 的文章,其內容都具有勸勉的作用,並期望藉由理性說服的過程減少人類互動的 摩擦,增進社會和諧,故論說文具有很高的實用性價值。而此人類透過思維活動 展現出的辯論藝術,是值得我們學習和保存的文化資產。

三、論說文的類型

論說文可根據不同的論證方法和結構形式做不同的分類,以下就不同學者對 論說文的功能、屬性、題目性質與寫法的分類形式進行探究,希冀透過不同的角 度剖析論說文,試圖勾勒出論說文的全貌。

梁啟超在「中學以上作文教學法」中以論說文的功能來分類:(一)說喻類,

用文詞勸導、說服他人依從自己見解和主張的文章;(二)倡導類,宣說一種主 義、一種學說,並希冀他人信仰自己的主義或學說的文章;(三)考證類,考查 證實許多證據、歷史或學說,使他人明瞭真相的文章;(四)批評類,判定他人 見解、主張或學說是非的文章;(五)對辯類,答辯別人的批評,或者虛構一人 站在反方與自己進行答辯的文章。說喻、倡導、考證三類重在說明,批評、對辯 重在論辯(曾忠華,1985:3;羅枝土,1978:5)。

張清榮(2007a:40-47,2007b:44)對論說文的分類則有更詳盡的闡釋,

他依論說文的屬性分為三類,分別為「以議論為主見的論說文」、「以說明為主導

的論說文」以及「以論說為主調的論說文」。第一類「以議論為主見的論說文」

即重視主觀見解的議論,其可再根據闡述者觀點的角度細分為「立論的議論文」, 即先建立自己的論點,認為道理應該如此;「駁論的議論文」,即見解由他人建立,

自己讀後不認同其觀點,故必須「反駁」再「建立」自己的論點;「擴論的議論 文」,即由他人或自己建立的見解,若是語焉不詳,或因時空背景而有不同見解,

或因發現新事例,則對原見解補充說明。第二類「以說明為主導的論說文」即要 說明客觀的事實,可再分為「說明事物的說明文」,其性質較具科技性;「說明事 理的說明文」,其性質較具文藝性質。第三類「以論說為主調的論說文」即既能 論述主觀的見解,又能說明客觀的事實,並以事例、言例、人例佐證主觀的見解,

故可細分為「主觀的議論」及「客觀的說明」,為典型議論文及說明文的結合文 體。而劉忠惠(1996:137-144)等學者也有類似的見解及分類方式。

林繼生(1989)則以題目的性質與寫法來分類:

(一)單項題(單軌式):題目的範圍只有一項,文章立意的重心只申述、說明 或議論某一件道理,這類的題型內涵形式較單純、較易掌握題旨。

1.剖析義蘊型(又稱「何義型」、「奧義型」):凡題義廣泛,未指明或暗 示文題之中心思想者,皆屬此型。如「一個影響我最深的人」、「一本 書的啟示」。這類型的題目在寫作時可以依據自己的材料、經驗、觀點 來決定行文方向。

2.辦理索源型(又稱「為何型」):文章內容以闡述理由、目的、價值、

功用及重要性為主,寫作時以探討「為何」為重點。如「友情的可貴」、

「為什麼讀書」。

3.探究理則型(又稱「如何型」):凡是說明一件事的方法、計劃、願望 者,皆屬此類,主旨以探討事理的解決辦法為主。如「如何改善社會 風氣」、「怎樣做個完美的個人」等。

4.陳述見解型(又稱「何事型」、「是什麼型」):凡是申述或說明議論一

件事理的內涵、意義、本質、特徵是什麼者,均屬此類。如「快樂的泉 源」、「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二)雙項題(雙軌式):多項並論,因此分辨題目之間的關係是重點所在。

1.並立關係型:有時是二項或三項並立,同時俱存,故寫作時不能偏頗,

要彼此並重、相互關聯。如「看重自己、關心別人」、「讀好書、交益 友」、「平凡、平實、平淡」。

2.因果關係型:連詞上下兩個文句,其性質、含義彼此依從、互為因果,

具有密切的互動關係。如「耕耘與收穫」、「接受與回饋」。

3.對立關係型(又稱「選擇型」):連詞上下兩個文句,其性質、含義相 反,形成對立的題型,寫作時應選擇一項作為立論中心,再駁斥另一 個相反的概念,不能矛盾。如「成長的喜悅與煩惱」、「憂患與安樂」

等。

4.偏重關係型(又稱「比較型」):文章題目包括兩個意思,用「不如」

連接,其重點在說明前者不如後者的理由。如「流淚不如流汗」、「求 人不如求已」、「遠親不如近鄰」等。

綜上所述,論說文有許多不同的分類方式,無論是以功能、屬性來分類,皆 可顯見論說文具有議論和說明的性質,在瞭解不同形式的文章目的後,即能就自 己的主張針對主題對症下藥,才不會落入泛泛論說的弊病。另外,掌握寫作時各 類題型的文章結構,學生較能學習靈活運用寫作材料,才不會形成制式化且沒有 情感的八股文。

四、論說文的寫作要點

論說文相較於其他文體,有較固定的論述結構,若加以熟悉各種論證方式即 結構,則有助於提升寫作技巧,培養讀寫的論辯能力。以論說文進行寫作時,首 先要確立明確的「中心思想」,如此才能以此中心思想為核心,向外做進一步的

論述與探討。許多學者以論點、論據和論證三個概念做更深入的解釋,即先針對 主題或事物提出「論點」,闡述自己的主張,再以「論據」進行「論證」,以說服 他人。故一篇完整的論說文必須由論點、論據和論證所組成,此三者為論說文的 三要素(王珩等人,2008,287-292;朱艷英,1994:119-126;陳麗雲,2009:

60-62;劉忠惠,1996:138-141)。以下就此三要素論述之:

(一)正確的論點

論點是一篇論說文的中心思想,亦是衡量文章優劣的關鍵因素。論點的建立

論點是一篇論說文的中心思想,亦是衡量文章優劣的關鍵因素。論點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