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級任教師之增強、懲罰使用上之差異分析
本節旨在說明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增強、懲罰上是否具有 顯著差異。不同背景係指國小級任教師的性別、最高學歷、任教年級、服務年資 與班級人數等變項,以下針對不同背景變項逐一進行資料分析與討論。
一、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增強、懲罰上之差異
表4-1 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增強、懲罰上之t檢定差異分析摘要表
(n=373)
使用方法 性別 樣本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題數 t 值 結果
男生 118 20.07 3.21 正增強
女生 255 22.95 3.06
7 -8.35 *** 女>男
男生 118 10.14 2.51 負增強
女生 255 10.77 2.23
4 -2.47 * 女>男
男生 118 10.76 2.15 懲罰
女生 255 10.76 1.95
4 .03
*p<.05 ***p<.001
(一)資料分析
表 4-1 是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正增強、負增強、懲罰上之差異分析
摘要表,本研究之量表採用四點量尺,正增強共 7 題,故量尺中間值為 17.5
(2.5×7),而負增強、懲罰各有 4 題,故量尺中間值為 10(2.5×4)。台東縣 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的平均數介於 20.07~22.95,標準差 介於 3.06~3.21;負增強的平均數介於 10.14~10.77,標準差介於 2.23~
2.51;懲罰的平均數皆為 10.76,標準差介於 1.95~2.15,顯示國小級任教 師使用各方法的平均數在一般平均數之上。為了解本小節獨立樣本 t 檢定是 否違反變異數同質性的假設,經利用 Levene 方法檢驗,結果發現在正增強方 面(Levene 統計量=.38,顯著性=.54);負增強方面(Levene 統計量=1.90,
顯著性=.17);懲罰方面(Levene 統計量=1.89,顯著性=.17)三者均未 達.05 之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的變異情形沒有顯著不同,符合變異數分析 之同質性基本假定。由表 4-1 的推論統計數據可得知:
1.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上之差異達顯著水準(t=
-8.35,p=.000<.001)。以女性教師使用正增強的頻率高於男性教師使 用正增強的頻率。
2.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雖然在使用負增強上之差異達顯著水準(t
=-2.47,p=.01<.05)。以女性教師使用負增強的頻率高於男性教師使 用負增強的頻率。
3.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懲罰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t
=.03,p=.98>.05),因而男女教師在使用懲罰的頻率沒有顯著差異。
(二)討論
由以上之研究結果知,不同性別的國小級任教師,在正增強、負增強上 具有顯著差異,懲罰方面沒有顯著差異。此與于冬梅(2006)、賴靜儀(2009)
等人的研究結果部分類似。其中于冬梅(2006)研究結果推論,女性教師與 生俱來的溫柔、貼心特質,對學生表現出溫暖的態度,教導學生行為時,較 傾向於鼓勵學生,營造出一種溫暖正向的氣氛,對於學生適當行為的產生幫 助。因此,女性教師在使用增強的頻率較高於男性教師。另一方面,性別在
懲罰上沒有顯著差異,可能由於國小教師不論男女,當學生不當行為發生之
表 4-2(續) 強(F=.79,p=.50>.05)、懲罰(F=1.05 p=.37>.05),均未達顯著 水準。
受到必須運用更好的方式來帶領班級,所以經常會交換彼此的帶班心得及使
地區不同學歷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的平均數介於21.93~22.16;負 增強的平均數介於10.34~11.00;懲罰的平均數介於10.56~10.99,顯示國 小級任教師使用各方法的平均數在一般平均數之上。從表4-3表不同學歷在正 增強、負增強、懲罰均未達顯著差異,故未進行是否違反變異數同質性的假 設及事後分析,再由表4-3的推論統計數據可得知:
不同學歷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F=.11,p=.90>.05)、負 增強(F=2.43,p=.09>.05)、懲罰(F=1.12,p=.33>.05),均未達 顯著水準。
(二)討論
從表4-3及資料分析中知,不同學歷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負 增強及懲罰方面均沒有顯著差異。從統計結果來說,研究者推論可能的原因 是,近年許多師院體系已經發展成綜合大學,許多原本畢業師院體系的級任 教師,也已經取得研究所學歷,再加上一般大學也可以修得教育學程,師資 來源多元化,在國小校園來自不同體系經驗交流後,在使用正增強、負增強 及懲罰方面並無顯著差異。另外近年網路資訊平台發達,即時通、Yahoo、
Google及Yam等知識網、部落格,手機電話均可以提供相關知識,所以除了一 方面請教於校內同事外,還可以透過現代化的電腦設備及手機等,及時彌補 各方面的不足。因此,不同學歷的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負增強及懲罰方 面並無顯著差異。但與于冬梅(2006)研究結果指出,學歷是一般大學院校 的教師使用正增強的頻率較高的並不相同,需更進一步的探究。
四、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增強、懲罰上之差異
表不同服務年資在正增強、負增強、懲罰均未達顯著差異,所以不需要看是 否違反變異數同質性的假設及事後分析。再由表4-4的F考驗數據可得知:
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F=.15,p=.93>.05)、
負增強(F=1.35,p=.26>.05)、懲罰(F=0.15,p=.93>.05),均未 達顯著水準。
(二)討論
從表 4-4 及資料分析中知,不同服務年資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 正增強、負增強及懲罰方面均沒有顯著差異,此結果與于冬梅(2006)
論點相似。于冬梅(2006)研究結果推論,由於現代生育率下降,每個 家庭的孩子數減少,家長對子女教育的關注提高,相對於對老師的要求 也不斷提高。家長抱著我把子女送到學校,老師就要負責教好的心態,
所以年資淺的教師對自身教學經驗的不足,往往會向年資深的教師請教 教學策略的使用。另外從統計結果來說,研究者推論可能的原因是,由 於近年媒體大量關注校園、少子化造成許多小王子及小公主對團體生活 的適應力較差、家長知識水準提高、教育法令更加的周延等,讓級任老 師們感受到必須運用更好的方式來帶領班級,所以經常會交換彼此的帶 班心得及使用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年資淺的教師對自身教學經驗的不 足,往往會向年資深的教師請教教學策略的使用,而資深的也可能經由 資淺的教師口中,得到新的方法,因此,不同服務年資的級任教師在使 用正增強、負增強及懲罰方面並無顯著差異。但此研究結果與施慧敏
(1994)研究結果指出年資越淺的教師常用「嚴明實施獎懲,建立常規 權威」的方法,較不常用「與家長溝通,取得共識與支持」的方法,年 齡越資深的教師則反之;賴靜儀(2009)研究結果指出低年級教師比高 年級教師較常使用社會性增強物,而中、高年級教師在使用增強務實比 低年級教師覺得困難等並不相同,需進一步探究。
五、不同任教年級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增強、懲罰上之差異
Scheffé 事後比較
***p<.001
(一)資料分析
量=1.61,顯著性=.20),三者均未達顯著差異水準(>.05),表示受試 者的變異情形沒有顯著不同,符合變異數分析之同質性基本假定,採用 Scheffé法進行事後比較。由表4-5的F考驗推論統計數據可得知:
1.不同任教年級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上之差異達顯著水準(F
=17.23,p=.000<.001),用Scheffé法進行事後比較發現,低年級教 師使用正增強的頻率高於中、高年級教師使用正增強的頻率。
2. 不同任教年級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負增強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
(F=1.43,p=.24>.05),不同任教年級之教師在使用負增強的頻率沒 有顯著差異。
3. 不同任教年級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懲罰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F
=.46,p=.63>.05),不同任教年級之教師在使用懲罰的頻率沒有顯著 差異。
(二)討論
不同任教年級的國小級任教師,在正增強方面均達到顯著差異,此 結果與施慧敏(1994)、賴靜儀(2009)、Chen(1996)等人研究結果 部分相似。其中施慧敏(1994)、Chen(1996)研究結果推論,因低年 級學生比較受到物質性獎勵而有鼓舞作用,所以低年級教師經常用物質 性獎勵學生,中、高年級因學生的關係,所以較少使用;賴靜儀(2009)
研究結果指出,低年級教師比高年級教師較常使用社會性增強物,而 中、高年級教師在使用增強務實比低年級教師覺得困難;另外從統計結 果來說,研究者推論可能的原因是,低年級的級任除了使用物質方面的 正增強,如:給獎品、積分卡的使用比較頻繁,也使用情神方面的鼓勵,
如讚美;而中、高年級的級任隨著學生的年紀越大,不需要過多的物質 獎勵外,所使用的較侷限於精神方面的正增強,如:口頭鼓勵,所以導 致在正增強方面,低年級教師在使用上明顯高於中、高年級的級任。而 在懲罰和負增強的使用上,低年級的教師會以口頭警告或是寫聯絡簿的
方式告知家長,而中、高年級的教師也會以口頭勸導或是聯絡簿的方
(一)資料分析
表4-6為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正增強、負增強、懲罰上之差 異析摘要表,本研究之量表採用四點量尺,正增強共7題,故量尺中間值為17.5
(2.5×7),而負增強、懲罰各有4題,故量尺中間值為10(2.5×4)。不同班 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正增強、負增強、懲罰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台 東縣地區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的平均數介於21.55~
22.92;負增強的平均數介於10.13~11.10;懲罰的平均數介於10.56~
11.29,顯示國小級任教師使用各方法的平均數在一般平均數之上。從表4-6 表班級人數在正增強、負增強、懲罰均未達顯著差異,故未進行是否違反變 異數同質性的假設及事後分析。由表4-6的F考驗數據可得知:
1. 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正增強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
(F=2.63,p=.05)。不同班級人數之教師在使用正增強的頻率沒有顯 著差異。
2.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負增強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
(F=2.500,p=.06>.05)。不同班級人數之教師在使用負增強的頻率 沒有顯著差異。
3. 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懲罰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F
3. 不同班級人數的國小級任教師,在使用懲罰上之差異未達顯著水準(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