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5 數位電視之新趨勢與應用
隨著政府規劃 2006 年數位電視的正式啟動,未來五年內台灣數位電視的週 邊產業包括數位電視機、數位電視台、軟體、數位內容等都將進入空前的蓬勃 發展。即使電視機市場是一個成熟穩定的市場,然而汰舊換新與家中第二台電 視的市場需求,仍讓電視機市場有相當的成長空間。本節將探討數位電視的定 義與優點,以及面臨數位電視時代的來臨,廣大的消費者可能享受到何種全然 不同以往的電視服務新體驗。
2.5.1 數位電視之定義及優點
所謂數位電視,是指電視信號在發射端(電視台)以數位方式儲存、處理、
壓縮、編碼;在接收端也以數位方式解碼、解壓縮的電視廣播系統。
數位化後,除可享有更佳的畫質(1080i:解析度最高可達 1080 條掃描線) 及更加的音質(AC-3 5.1channel 或 MPEG-2 Audio)外;經過壓縮,以台灣 6 兆赫
(MHz)的頻寬,原來 1 個類比頻道可播放 1 個高畫質(HDTV:High Definition TV) 節目或 4 個基本畫質(SDTV:Standard Definition TV)節目。對於節省頻寬及資 源之再利用有極大的意義;對消費者而言,則是有了比以往類比電視更多的選 擇,因此能帶動極大的商機。
2.5.2 數位電視可提供之新服務
由於數位電視具備上述優點,消費者使用數位電使除能看一般有線電視節 目,還可看業者提供免費與付費的隨選視訊頻道、數位音樂;此外,還能查詢 生活及休閒資訊,並可使用遊戲娛樂、飲食購物、金融理財等互動服務,或者 利用電視查詢國道車況、訂購披薩、線上遊戲、編排專屬頻道、預約三天內所 有節目、自行設定鎖碼節目,或進行英語教學等線上學習;另外,頻道商還可 提供隨選計費節目(Pay Per View;PPV)、電影選播系統(Movie On Demand;
MOD)、歌唱點播(Karaoke On Demand;KOD)、新聞選取(News On Demand;
NOD)及網際網路(Internet)等新穎服務。
因此,數位電視發展至今,不再只是接收電視節目而已,已漸漸走向「家 用多媒體平台(MHP:Multimedia Home Platform)」之方向。MHP 是將用戶端之 家電、電腦、電信 3C 整合,未來之家庭不論有線或無線,不論何種傳輸方式 (ADSL、Cable、地面無線、電話線、微波、衛星等等),進入家中後,數位機 上盒再整合個人攝影機、電玩遊樂器、家庭媒體中心及各式家電後即可收看數 位電視;遨遊網際網路、電視電子郵件、分級付費電視、隨選視訊、互動電視、
線上遊戲、個人化數位錄影功能、隨機存取、即時暫存、線上公投、遠距教學、
電子商務、寬頻視訊會議、電子銀行等。
近年來人們對於電視的視廳品質要求越來越高,電視強調高傳真、高畫質、
環繞音效等,都讓觀眾得到最佳的視覺效果與身歷其境的感覺。隨著數位與網 路的時代來臨,電視機的用途也將隨之擴展,觀眾不再只是被動的接收電視給 的影音資訊,也可以依照自己的需要,選擇需要的資訊再加以儲存甚至編輯資
訊。數位電視就結合了上述功能,不但具有高品質的影音傳播,其以數位傳播 的訊號還可以連上網際網路及配合種互動式的服務,因此毫無疑問的成為新世 紀傳播科技的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