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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數位落差的意涵

壹、數位落差的定義

digital divide一詞,有稱為數位落差、數位鴻溝、數位區隔、數位差距、數位格 差等翻譯字詞(李書豪,2005)。本研究皆翻譯成『數位落差』一詞,「數位落差」

最早在1995 年就由美國商務部進行研究,且發現了這個現象的存在,並針對此現象 是否有所擴大而著手進行為期四年的研究,直到1998 與1999年National Telecomm -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NTIA)又陸續發表「從網路中跌落第二 集︰數位落差的新資料」(Falling Through the Net Ⅱ: New Data on the Digital Divide)

與「從網路中跌落︰數位落差的定義」(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兩份研究報告,並將數位落差界定為︰「擁有數位訊息工具者與無訊息工具 者之間透過數位化工具在財富、訊息的獲得方面的差距問題,而數位落差也反映出 美國在經濟領導與公權利上的問題。」

「數位鴻溝」(digital divide)是數位化資訊社會中,日漸浮現的問題,陳敬如(2000) 認為數位鴻溝是一種構念而不是一種實體,在數位化資訊化社會中,個人由於其本 身的社會屬性原素,而在訊息科技的接近使用、訊息內容的接近使用及訊息素養上,

有程度上不同的差異表現。

「數位隔離」一詞指在網際網路使用者間因本身知識階層或所得上之差異而出 現嚴重落差的情況(劉文文,2000)。

李孟壕(2000)認為以「訊息鴻溝」來取代數位化落差更為貼切,因為他認為機 會落差似乎考慮的只是經由訊息工具中的電腦(網路)所引起的漣漪,但是訊息鴻溝 則是更顧及到更廣的面向,包含大眾媒體、人際關係,以及個人在社會所特有的屬 性等等,各種管道都關乎個人接受訊息的強弱、大小。

數位落差是指一群可以有效的運用新訊息和新傳播溝通工具如網際網路的人,

與另一些無法有效的使用這些新訊息和新傳播溝通工具的人們之間的差別和隔閡 (黃瓊儀,2001)。

所謂數位差距是指網路訊息科技的快速發展與普及化下,在通訊技術、教育程 度與實務經驗間的差距,將導致彼此的差距拉大,也使得貧富差距被快速拉大(彭慧 鸞,2001)。

「數位落差」是指訊息科技的發展與使用可能因為性別、種族、階級或居住地 區等而有所差異,使得人們在接近、使用訊息的機會上產生差異,形成所謂的數位 落差,(曾淑芬,2002;黃柏睿,2002)。

從資本主義下來看,「數位化落差」一般被認為存在擁有電腦與使用網路者,

以及無法使用網路與最新科技者之間的差異,將人們區隔為訊息擁有者與訊息欠缺 者兩大資訊化社會的社會階級,而連線與否則決定了人們所處的社會階級(劉燕青,

2002)。

行政院研考會於2002年,認為數位落差是由於訊息和通訊科技突飛猛進發展 下,人類已跨越了時空、距離的限制能相互溝通,訊息素養與應用能力成為現代人 必備的基本智能,只要能掌握及運用訊息和通訊科技所帶來的機會,便能進一步改 善生活素質與社經環境;然而因性別、種族、階級或居住地理區域等社經背景的不

同,造成了接觸訊息與通訊科技的機會不同,使得台灣資訊化社會產生了不平等現 象。

鄭欽文(2003)在其研究指出,數位落差是資訊社會中所呈現出來的一個現象,

在資訊社會中,個人因為社會環境和家庭的原素,而在資訊科技的接近使用、資訊 內容的接近使用、資訊素養等方面,有程度上的表現差異。

數位落差即數位差距,是擁有資訊工具與未擁有資訊工具者之間,因透過數位 資訊科技的電腦網路工具在知識、財富、資訊獲得方面產生差距,其內涵包括資訊 科技接近使用機會、資訊內容接近使用及資訊素養等三方面(蕭佑梅,2003)。

在現今資訊時代中,擁有電腦、網路等數位化科技者,正快速拉大與未擁有者 在「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使用資訊科技的內容」與適切處理資訊的「資訊素 養」上的距離,造成知識財富的差距,形成新的社會不公平現象,李京珍(2004)於 台北市國小學生調查研究提出上述看法。

黃耆青(2003) 認為數位落差係主觀、客觀原素無法利用資訊技術來形成競爭優 勢的現象。

數位落差或稱數位差距、數位鴻溝、數位格差、數位分隔、或數位斷層;指不 能有效運用網路資訊與資源的地區或族群,將成為社會的弱勢者,與相對強勢者之 間產生的區別或分隔。系指擁有數位素養(digital literacy)和未擁有數位素養者之間所 產生的鴻溝或斷層(楊涵如,2004)。

數位落差是一種現象,是人與人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國與國之間因為數位 資訊科技包括電腦、網際網路、手機,PDA 等等的普及程度及使用程度,導致獲得 知識或資訊程度上的差異,(黃玉玲,2004)。

楊榮宗(2004)認為數位落差係在數位化資訊社會中,個人因其社會屬性,如︰

性別、種族、家庭經濟、階級或居住地區等的不同,使得在資訊科技的近用機會、

使用能力、與內容取用適合度上產生差異。

徐松郁(2005)的研究指出數位落差系指國國小童,在資訊社會中,學童因主觀、

客觀原素的差異,使得學童在接近、使用資訊的機會與表現上產生的差距。

「數位落差」係在資訊社會中,因地理區隔、族群、性別、階級、居住地區、

經濟狀況、家庭原素,以及知識、技術及能力等原素的差異,使得人們在接近、使 用資訊的機會與適切處理資訊的資訊素養上所產生的差異(黃嵩傑,2005)。

教育部2006年在數位台灣168 e化城鄉零距離,數位機會專刊中發表「縮減城鄉 數位落差創造數位機會」文中提及,「數位落差」一詞,係指擁有使用電腦及網路 能力者與不具備電腦及網路使用能力者之間的差異。

NTIA指出︰由於電腦對於個人從事經濟活動及個人終身發展的影響力越來越 大,電腦擁有與否將造成貧、富差距與影響個人成就的重要原素。電腦的普遍運用 已經造成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現象,而且貧富人數有快速增加、財富累積差距加大 的趨勢。此一現象使多年來美國努力維持的社會正義原則受到嚴重挑戰,因此,廣 泛受到政治人物的重視(林天佑,2001)。

美國商務部於1999 年7月6日發表的「從網路中跌落-定義數位落差」(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專題研究報告中首次提出「數位落差」一 詞,意指數位化資訊工具造成擁有資訊工具者與未擁有資訊科技者在財富與資訊獲 得上的差距問題。美國商務部發現,近幾年來由於電腦科技的高度發展,已有快速 拉大知識取得、財富累積以及社會地位差距的現象,而這種因社會數位化的結果而 加大個人之間在知識、經濟、社會差距的事實,美國商務部稱之為「數位落差現象」。

依據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的定義,認為「數位落差」是每一個人、家庭、企業和地理區域的資訊存取 與通訊技術運用,因不同的社會經濟環境以及網際網路利用的活動而呈現的差距現 象。也是在全球數位化發展過程中,不同國家、地區、企業、年齡、性別、所得及 族群之間,因對資訊通信科技的掌握與應用能力上有差距,以致參與經濟與社會活

動機會的不均等(OECD,2001)。

Bridges.org(2001)組織的研究報告中提出數位的發展需要包括負擔能力、有意 義的內容及服務、社會文化原素、合法的管理機製、經濟環境以及良好的政策。數 位落差並非單獨存在,而是在不同的國家和民眾之間,不同層次資訊通訊科技(ICT) 的近用及基本的資訊通訊科技的使用及應用。在富有及貧窮的國家之間,網路使用 的不均等已經更甚於貧富的不均。

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2002)定義,認為數位落差是一種廣 泛的認知,意指橫跨不同群體間在接近使用資訊設備的差距。這裡的資訊設備包括 電話(無論是有線電話或是行動電話)、個人電腦和網際網路,沒有這些設備的人們 沒有能力和機會取得資訊來源。而不同的群體可能是經濟地位的富有和貧窮、社會 階級的種族、男女性別、年齡分年輕和年老、城市和鄉村地區之分或國家經濟富有 和經濟貧窮。

數位落差網(Divide Digital Network)(2002)認為數位落差乃是在能夠與不能夠有 效地使用資訊科技的人群、社區之間,總存在著一條鴻溝,這種科技使用的不公平 現象,比以往排除了更多人享有新經濟的成果。

Eszter(2003) 探討如何在網路上取得資訊的能力,提出「第二層次數位落差」。

數位落差不只是網路使用的不均等,也是個人之間線上技能區別變化的層次。技能 亦即能有效率的在網路上搜尋資訊的能力。

綜合國內外機構及相關研究對數位落差所下的定義可知,資訊科技雖帶來數位 化的迅速與方便,卻也導致另一種型態的差距出現,從文獻中學者專家或機構對它 的定義可以發現,影響數位落差的因素,不外有性別、種族、地理位置、社經背景、

教育程度等原素,而這些因素將造成個人、家庭或國家在資訊科技的接近使用上或 應用上產生落差,造成資訊富者愈富及資訊窮者愈貧的情形,形成社會上的新的不 公平和不均等現象。因此,本研究所稱之「數位落差」係指在現代社會中,擁有數

位運用機會、資訊科技內容及資訊素養者,與不具有數位運用機會、資訊科技內容 及資訊素養者間產生的差距情況,即受試者在數位落差現況調查的各項衡量項目 如:家庭是否有電腦設備、是否可供上網及其使用機會點如何及其在資訊科技之使 用內容如:使用電腦之目的、溜覽網站的類型、方式、困擾與問題暨資訊使用素養 等在資訊運用上的差異情形。

貳、數位落差之內涵

臺灣國際電子商務中心(Executive Committee of commercenet Taiwan)的研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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