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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省思

第二節 省思

一、志工在志願工作上輔助性角色之拿捏

在訪問大部分的志工後,很多的志工都認為自己在機構中的角色只是輔助

者,所以對於機構的管理與規劃不應該有太多的干涉與意見。不過畢竟志 工組織也是整個機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雖然不是全職的工作者,但在長 期付出與工作經驗的累積下,其實對於這份志願工作也已有更專業的知識 瞭解與純熟的技巧,所以並非只是純粹幫忙的輔助者而已。雖然大部分志 工對於這樣的輔助者角色都有一致的認知與體認,但在研究者個人的想法 裡,志工組織是否應該能有更多可發揮自主權的部分,如果志工組織漸漸 成長茁壯,是否會像志工們所擔心的,會去影響到機構所規劃的制度而造 成不良影響呢?亦或許志工們必須更加深入去思考而後再重新定位自己

在志願服務機構中的角色?若志工們自覺到自己不只是輔助的角色,是否 會投注更多的熱忱並獲得更高的成就感呢?這些議題都值得志工們本身 去反省及思考的。

二、志工組織領導者權限之拿捏

在訪談的研究對象中,有許多人是曾經擔任過志工隊長,不過他們也或多 或少表現出自己是比較單純想當一般的志工,而不想當規劃組織的領導 人,甚至有些還沒當過隊長的志工說到如果被推舉當隊長,可能就會不想 繼續當志工。這樣的問題,或許是因為志工們大部分很少參與領導者的訓 練活動,沒有經驗所以會有害怕的心裡;也或許是中國人的習慣,不願意 太出鋒頭;也或者是因為機構並沒有規劃出志工組織領導人的訓練活動。

雖然以上的問題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目前喜樂的志工組織雖然也 有層層的分級與分組,但是畢竟聯繫與規劃組織活動的工作仍大部分是由 院方機構及志工督導來負責的,所以志工組織本身的統籌規劃能力是比較 無法彰顯出來的,研究者發現這樣的方式有些微的造成志工組織本身的行 動力及組織力變得比較弱,大部分志工也對組織比較沒有向心力,往往只 是繳隊費而沒有投入工作。雖然有些志工已經漸漸發現這樣的問題,但是 畢竟志工和機構之間微妙的平衡關係仍是要兩方互相去磨合的,假使志工 組織的能力若是太強,或許會造成機構在執行計畫時因意見太多而窒礙難 行;相反的如果志工組織的能力太弱,或許也會形成一盤散沙,讓組織的 存在形同虛設,如此兩難的問題或許必須要機構與志工們共同去找到平衡 點的。

三、福利機構選取參與志工之拿捏

在訪談中,有位志工是因為被一位拉保險的朋友所騙而進入當志工,雖然 他後來也是因有體認到喜樂是真正有在做事的社會福利機構,所以才會一

直留下來當志工,但是他仍舊認為那位拉保險、有其他利益目的才來當志 工的朋友,行為與觀念是相當不對的。那位拉保險的志工或許是因為需要 更廣的人際圈子,想結交認識更多的人來拓展自己的工作利益,雖然完全 是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不過畢竟志願服務的工作是單純的希望有心者能 踴躍加入,就算今天有人是抱著利己的動機加入,但是只要能夠達到兩造 雙贏,而且不傷害到他人權益的情況下,就算是有目的而加入也完全不可 嗎?但是站在大部分志工組織的立場還是不希望這樣的情形產生,畢竟機 構還是會怕一些人的個人行為會破壞組織的向心力,雖然那樣的行為不見 得會明顯傷害到他人,但是也不能肯定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並且不會造成 不良的影響!所以今後機構是否要去瞭解每個志工們參與服務時最真實 的動機和內心想法?而這樣的瞭解是否有辦法在短暫的時間內完全觀察 出來?若是加入者有私人利益就一定排除在外嗎?這些都是機構所要面 臨的問題及爭議之處。

四、機構化與去機構化教養方式之拿捏

殘障福利近幾年來面臨是否要機構化或去機構化的議題之爭,所謂的機構 化是將殘障者集中在教養院實行各項的福利服務,由專業的人員來充份照 顧殘障者的生活。但贊成去機構化的學者們則認為正常化與回歸主流是當 前先進國家殘障福利的趨勢,也就是希望讓殘障者以家庭為基礎,留在社 區裡生活,與一般人一樣上學、娛樂購物、休閒與工作。雖然機構化與去 機構化各有其優勢與立意甚良之處,不過在研究者實際進到研究場域中後 發現,若是完全機構化是否會讓殘障者面臨完全與世隔絕的生活?他們對 家庭生活以及與親人的相處是否會越來越陌生?是否會更難以獨立生 活,而完全需要依賴他人?雖然有些機構也有舉辦社區的見習與參觀課 程,但接觸的時間是否還是太少?另一方面,若是完全去機構化,以現今

的小型家庭是否真的有足夠的人力以及金錢時間來支持並照顧殘障者?

雖然社區仍是可以伸出援手來施以幫助,但是這樣的服務資源是否真能深 入並即時幫助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家庭?因此究竟要機構化或是去機構化 的爭議仍需要政府相關單位與各福利機構去思考並規劃更完善的實行政 策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