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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齡前教育業經營概況

依據文料史蹟探證上來講,從「學校經營」面向導入的史蹟,泰半研究的方 向集中在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經營,鑚研幼托園所的相關論述、著作是比較 匱乏的,可是由於私立幼托園所的本質同樣是經營春風化雨、作育英才的教育事 業,歸納為教育體系的區塊,因此首節第一部分將先「學校經營」觀念加以著墨,

而後才描述私立幼托園所經營的定義;第二部分則探討私立幼托園所經營管理的 理論,同時亦從企業管理來切入私立幼托園所之印證及研究發現。

一、私立幼托園所的定義

中華民國的學齡前教育機構,分為幼稚園與托兒所兩種,幼稚園招收四至六 歲幼兒,托兒所招收二至六歲幼兒;前者的職權管理單位地方為縣(市)政府教育 處,中央為教育部,後者職權管理單位為社會局;中央為內政部;兩者所賦於的 幼兒教育與保育的服務範圍重疊,但體制不一,造成許多幼托問題。因此,於 2001 年成立專門委員會以推動幼托整合,迄今仍在規劃中。依據《幼稚教育法》

﹙2003 年 6 月 25 日修正﹚第四條:「幼稚園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或由 師資培育機構及公立國民小學附設者為公立;其餘為私立,其以四至六歲幼兒為

招收對象」。另外,根據《托兒所設置辦法》﹙1981 年 8 月 15 日修正﹚第二條:

托兒所設立之主題可分為:一.政府設立;二.機關、學校、團體、工廠、公司附 設;三.私人創設。也就是說,幼稚園及托兒所可分為公立與私立兩種屬性。一 般而言,公立幼兒教育機構舉凡在園舍建築、設施設備、以及教職員工薪資福利 均由政府統籌規劃負責。反觀,私立幼教機構為私人所創設,其辦學經費來源,

主要為招收幼兒之註冊費與月費收入,因此,園所必須招收足夠的幼兒人數,才 能支付機構人事及園務推展所需的費用,由此可說,私立幼教機構在經營上的確 會面臨資金、招生與生存等壓力。

另外,依據《幼稚教育法》幼稚園為實施幼稚教育之機構,而《托兒所設置 辦法》托兒所為辦理托育服務之兒童福利機構。然而,從實際運作情形來看,二 者均提供幼兒照顧與教育。而我國學者大都認為,幼兒教育係指二至六歲幼兒,

再幼稚園或托兒所等學校式機構所接受的照顧及教育(王靜珠、1994;張翠峨、

2002;蔡春美、盧美貴、江麗莉、蕭美華、1995)。也就是說,幼教機構本質上 具有學校之屬性,其必須提供符合幼兒身心發展所需的教育內容,善盡學校及社 會責任。既然,私立幼教機構具有學校之特性,則須秉持幼兒教育理念,以落實 優質教保品質為職責。然而,其又屬於私人經營事業,為達永續經營之目標,自 當追求利潤,以維持機構的生存與發展。

在 2000 年,中央政府實施全國性的幼兒教育卷政策,補助五歲幼兒就讀私立立 案幼稚園或托兒所依年一萬元的學費津貼。而 2007 年中央行政院所推動的「大 溫暖社福套案-普及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劃」納入其中。自 2007 年八月一日起擴 大實施低收入戶幼兒免費、中低收入家庭幼兒學費措施,享有優先就讀公立幼稚 園及私立托兒所優惠,預計國內將將有一萬兩千七百多名幼童的家庭受惠。

在教育變革的撼動下,我國的教育環境正面臨全盤的衝擊和挑戰,但肇因政

策未給予資源補助,使得一個人進入教育機構首站的私立幼托園所,為了平衡收 支,維持園所營運,不得不以市場導向為優先考量;教育政策的推動和不斷改變,

同業競爭壓力,讓私立幼托園所的經營手法成為決定幼托園所機構存續之重要關 鍵。

幼教產業的發展經過多年轉變和長久以來的經營管理,一直被視為一般學校教育 機構,所以於社會道德的促使下,亦讓管理者及組織成員皆陷入學校組織社會價 值中的迷思。面對社會觀感中並產生了經營與管理上的包袱,尤其於面對當下困 境之時,雖顯多年來幼教產業的堅持可愛;亦顯幼教產業傳統迷思與心態。

長久以來,幼教產業均被定位為教育事業,雖然小但卻是執行幼兒教育為其 主要經營模式。近來由於服務業的盛行,而且私立園所又處於競爭激烈的經營狀 態,所以服務的概念漸漸受到重視,並加入業務規劃之中。由於大部份屬於私立 營利單位,因此將其歸類為服務類是極符合產業現況趨勢。故,整個幼教產業在 經營之面所遭遇的已經不僅僅是「教學品質好與壞」的問題,而是必須更廣泛地 擴展「服務滿意」的服務業概念。

二.幼教事業經營環境面臨的問題

依據內政部統計處(2006)統計,近十年來出生人口數從 85 年的 325.545 人 降至 98 年 1-4 月的 61﹐998 人。顯示出生人口的下降,已使人口結構開始產生 重大的變化。社會出現所=謂的「少子化現象」,此人口出生率及未來就學人口數 遞減的趨勢,也直接波及到許多教育相關產業,其中,又以幼教產業所受的衝擊 最大也最先受到波及。

由於社會結構的改變及幼兒教育的重要,使得社會大眾對幼兒教機構的需求 劇增,進而促使各類型幼兒教育機構蓬勃發展,相對地造成幼教市場競爭日趨競

爭(林新富,2001;陳銘達,2000;郭巧俐,1993)。近年來,更由於美語教學或 全美語教學、建築界入幼教界的經營、園所數量多、未立案的園所及補習班林立 等等因素,使得台灣幼兒教育界的生態惡劣,充滿惡性競爭(廖鳳瑞、保心怡,

2002)。其次,林鴻璋(2002)指出,目前台灣幼稚園經營正面臨園所數暴增、人 口出生率遞減、以及體制變遷等三因素的衝擊與威脅,因而使得私立幼教機構面 臨前所未有的生存與競爭壓力。

綜合上述,對當今幼教事業所面臨的經營問題,歸納如下十五項,急待解決:

1.多元的價值,代表多項的挑戰,多種能力。

2.幼兒及班級數減少,私立幼稚園面臨關閉及公立幼稚園教師超額。

3.教育資源浪費、教室閒置。

4.幼兒缺乏人際互動,影響人格發展。

5.家長對幼兒教育的期待;講究還是將就。

6.愈來愈多個別差異;愈來愈快;愈來愈好。

7.幼兒學習環境,老師、同學、自己、家庭。

8.學習有能力處理如「多元文化」等新議題,已是幼教老師的基本能力之ㄧ。

9.外籍子女教育問題。

10.國教向下延伸(國幼班)與幼托整合問題。

11.幼兒園定型化契約問題

12.即刻撤回「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回歸幼托整合初衷協商法案。

13.即刻停止研議「幼兒園定型化契約」草案,讓幼教環境與親師互動回歸教育 本質與良性互動。

14.立即中止巧立名目「友善教保服務計劃」,協助公、私幼托改善經營環境,嚴 禁非幼教專業團體逕自辦理、甚至為特定團體另闢承辦幼教機構之巧門。

15.提供私立幼、托經費補助,改善私立幼托園所經營環境,以助改善幼托教保 人員待遇福利,創造幼托園所優質化。

因此,私立學校為了招收更多的學生,從企業經營之市場導向來進行學校的 經營,已是無法避免的事實,也是目前與未來私立學校經營的主流。長期以來,

私立幼托園所經營者觀念皆認為能達到收支平衡即可,但園所若沒有較多的收 益,將難以提供教師適當的薪資及福利,以及增修幼托園所的軟硬體設備,反覆 循環下,私立幼托園所內部的薪資、課程及設施等將每況愈下,無法吸引足額的 學生就學,而私立幼托園所也將面臨倒閉的窘境(洪耕燦,1994)。因此私立學校 的經營者瞭解本身的條件及競爭優勢,慎選園所長並充分授權,要求學校經營績 效時也應秉持教學理念,才能激發家長去考量選擇該學校;此外,招生策略和學 費標準亦會影響學校經營的成敗(蓋浙生,2002)。

綜合全述學校經營的定義與私立學校經營特色之探討,可歸納出私立幼托園 所經營的意義係指私立幼托園所為求永續經營,運用企業管理理論的知識與技術 於學校營運中,作為經營者經營管理的藍圖加以充分利用園所內有效資源,與幼 托園所兒所成員共創願景,在滿足外在環境需求的同時也發展出該園所的教學特 色,以達成幼托園所預期成效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