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行動加值服務概述
2.2.1 行動加值服務之定義與分類
1.行動加值服務之定義
依據傳統之分類方法,行動通信業務可分為基本業務與加值業務兩 大類。其中,基本業務是指傳統的語音業務,而行動加值業務是行 動網路營運商於基本業務基礎之上,通過無線網路與手機軟體,針 對不同用戶群與市場需求開通的可供用戶選擇使用之其他業務。
交通部於 1996 年頒佈《行動資料通訊業務管理作業實施要點》,
將行動加值服務定義為:「利用無線電通訊頻道接取的方式,提供 資料終端設備在不定點或移動時通訊之系統,做為傳送加值、語音 或影像之用」(孫善政,1999)。
Skiba 與 Lyytinen 將其定義為:在電子商務的基礎建設下,透過 無線網路,使用行動化設備來進行電子交易與資訊交換等商務行為 (Skiba.,2000;Lyytinen,2001)。
李驥(2002)將其解釋為:行動通訊業者本身或其簽約合作、策略聯 盟廠商(除電路出租業務之外),透過語音、數位元或其他方式提供 訂戶服務,並直接或間接向訂戶收費的服務均可稱之。
和信電訊業務副總李家駿將行動加值服務分為:「以日本的定義,
將加值服務分為訊息、定位、資訊、娛樂、金融服務、商務,我們 (和信 i-mode)則簡化為娛樂、訊息、資訊與商務」(陳佩雯,
2003.9.25)。
楊舜仁(2001)將行動加值服務分為六大層次:(1)通訊:語音、
簡訊通訊、電子信箱的使用;(2)信息:一般即時或有用資訊查詢、
定位資訊查詢、影音信息服務與網站資訊查詢;(3)個人資訊管理:
各種個人資訊包括通訊錄、行事曆、工作備忘、電子信箱、計算器、
記事本與遊戲娛樂等;(4)行動理財、交易:線上購物、購票、金 融付款、行動 ATM、行動券商、行動信用卡刷卡、小額付款電子錢 包;(5)行動工作:協同群組行動工作、行動辦公室、導航定位服 務;(6)行動供應鏈:企業間的上下游供應鏈行動化管理。
王慧萍(2002)將行動加值服務分成六大類別:(1)行動訊息:包含 簡訊、行動電子郵件、即時傳訊服務、串流視訊等服務;(2)行動 定位:有位置導航、定位追蹤資訊、行動定位電子商務等服務;(3) 行動資訊:有新聞資訊、訂位、訂票、氣象報導、行動電話簿等服 務;(4)行動娛樂:有圖鈴下載、算命、遊戲、線上交友、賭博、
多媒體服務之電影/MTV 預告欣賞、娛樂新聞/偶像消息等服務;(5) 行動金融:有股市/金融資訊、行動銀行等服務;(6)行動商務:行 動廣告、行動購物、小額付款機制、信用卡、通訊費用繳款等服務。
3.行動語音加值服務 點(Point to Point)簡訊業務與社區廣播簡訊業務.
2 MMS(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意為多媒體資訊服務,它最大的特色就是支援多媒體功能可以在 GPRS、CDMA 的支援下以 WAP(無線應用協定)為載體傳送視頻、聲音、圖片等。
3 WAP 的全稱是 Wireless Applieation Protoeol,即無線應用協議、這種技術能讓手機與網際網路結合起來,為用戶帶來 更大的通信空間。
(2)行動商務類業務
行動商務是通過行動設備進行的涉及交易的業務。行動商務類 業務包括小額支付、無線銀行、行動證券、行動保險等。開展 行動商務類業務須解決安全、信譽、支付方式這幾個關鍵的問 題。行動商務利用封閉的行動通信系統進行交易,其安全性與 可靠性遠遠高於開放的 Internet。行動商務以信譽良好的行動 網路營運商作為支付仲介,能有效解決信譽之危機;且行動商 務允許語音、短信等多種支付與交易方式,更加方便靈活。
(3)行動位置類業務
行動位置類業務是為行動用戶提供位置資訊的業務。行動位置 類業務包括公共安全服務、基於位置計費、追蹤服務、加強的 呼叫選路、基於位置的資訊服務與加強的網路服務等。
(4)行動終端類業務
行動終端類業務是利用行動終端的處理能力來運行的業務。該 類業務將行動網路當作一個透明的資料管道,直接從網際網路 的伺服器上下載應用,並在終端上運行。行動終端類業務包括 JAVA 類業務、SIM 卡工具包類業務(SAT),以及可下載並在 PDA 運行的各種 MExE5應用。行動終端類業務對行動終端的處理能 力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普及與繁榮尚需時日。此類業務在終
端運行,可顯著增加行動網路上傳輸之資料流程量(尤其是 Client-Server 模式的線上類業務,如行動遊戲,聊天等),故 未來擁有良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