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行動者網絡理論
第三節 行動者網絡理論
在公民社會與國家機器互動關係轉變趨勢中,諸如鄉鎮村落等基層社區之發 展研究,於廿世紀末逐漸從傳統內生及外生的二元觀點衍生出第三條路的研究途 徑。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 ANT)即從此趨勢中逐漸由科學知識 與社會關係領域中擴大援引至其他領域建構及運用。本節將於相關研究及文獻中 探討行動者網論理論的建構過程、實際運用情形,並試圖檢視行動者網絡理論於 原住民族地區可資運用之架構。
人類的社會生活中充滿了被視為理所當然卻甚少關注的非人物質,傳統自然 或社會研究領域亦忽視非人物質,造成已內化為常識性思考架構的學科分隔。科 技與社會人文涇渭分明的「斷裂論」及「科技決定論」即是從此思考架構中產生。
若從人類社會中抽離了「物」,人與人間的「社會關係」所剩無幾,我們甚至沒 有可資據為私產、區分社會階序的憑藉(吳嘉苓、傅大為與雷祥麟譯,2004)。
歐美學界自1960年代發展出試圖突破前述兩個預設,並進而催生出更具有良好社 會效應且極具活力的學術領域-科技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STS)(李承嘉,2005;吳嘉苓等譯,2004)。
林文源(2010)指出,STS(又稱為科技研究)的發展是由人文社會觀點,
將對科學的提問由規範性,轉向經驗性面向,並不斷擴充其提問廣度與深度的過 程。因此,STS一開始由科技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出發,揭露在 一般認為的抽象、絕對理性與純粹方法之外,科學更為真實的社群與文化、組織 與制度、實作與物質等面向,更進一步,這些提問拓展到科技與社會(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的關連(林文源,2010;余曉嵐、林文源與許全義譯,
2012)。雷祥麟於臺灣自編自選的STS譯文讀本《科技渴望社會》序言中提及,
STS企圖突破科技與社會人文的「斷裂論」與「科技決定論」兩預設,除了是為 能理解科技與社會深刻的互動關係,更具政治意涵的實踐策略,亦即STS是為了 替科技社會創造新的想像空間與政治的可能性(吳嘉苓等譯,2004:8)。如該 序言引述《科技的社會形塑》再版序文:
基於學術與政治雙方面的理由,我們反對一個過度簡化的技術決定論。就政治效 應而言,這個理論似乎常會使我們對生活中無比重要的一個部門,採取一個消極 被動的態度。這個理論不僅不會鼓舞我們對科技發展出創造性的新關係,反而常 常窄化了我們的政治選項……要不就是不假思索地全盤擁抱科技變遷,要不然就 是防衛性地驅使自己去適應新科技,再不然,就只剩下全盤抗拒科技變遷。
在廿世紀前中葉,STS由關注科學文化、組織及制度運作等社會條件的「科 學的社會學研究」(sociology of science),轉變到聚焦探討科學知識的社群性 格與知識實作的「科學知識的社會學研究」(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的過程中,漸次發展出行動者網絡理論(Actor-network Theory, ANT)等見解(余 與許全義譯,2012)。因此,ANT正視物的存在,且試圖給予適切的定位。
ANT有別於其他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途徑,雖引起眾多回應及質疑。然因 ANT結合人與非人、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視野,因而廣泛運用於諸如科技、醫 學、社會、文化等研究領域。
1970年代,建構論者進入科學活動的大本營—實驗室,去觀察科學家的工作
。他們發現要把自然帶入實驗室,必須使用不同的工具手段,包括:1.銘寫裝置 (inscription device),使實驗材料轉化成可以直接用作科學論證的銘寫符號 (ins cription);2.說服的文學技巧,它用以撰寫科學報告;3.政治策略,如為了集結資 絡 (李承嘉,2005;余曉嵐、林文源與許全義譯,2012)。Latour 以此例當成分析 的起點,探究巴斯德為何能得到那麼多「非」科學家的支持?發現巴斯德的力量 來自於實驗室之外的行動者連結的網絡。Murdoch 整理了此案例的幾項論點(引 自賴鳳霙,2011):
1.科學家能徵召(enroll)結盟及建立網絡才能變成偉大且富有權力。
2.網絡須不斷地從科學中心(如:實驗室)到非科學地點(如農場)延伸轉換。
3.網絡的運作結合空間和行動,並聚集行動者(actor)一起行動。
4.網絡由不同實體和資源結合而成,是異質的。
而此案例也可歸納出行動者網絡理論的主要內涵(引自洪文彥,2004):
1.行動者網絡的構成是異質的(heterogeneous)。
2.透過轉譯(translation)過程建構行動者網絡。
3.拒絕傳統的二元論觀點。 關鍵所在(Murdoch, 2006: 63)。
而Callon 更利用海扇貝復育的案例提出了具體的轉譯概念(引自李承嘉,
2005;何慎筑,2010)。分辨出轉譯五個關鍵,即問題呈現(problematisation)、
利益賦予(interessment)、徵召(enrollment),動員(mobilization),及異議 (dissidence),其含義分述如下:
1.問題呈現(problematisation):
此階段界定主要行動者與相關行動者之個別目標與問題,行動者各自有其障 礙要突破,網絡內行動者共同關心的議題即是強制通行點(OPP),同時也以此作 為管制行動者進出網絡的機制。亦即藉由主要行動者的目的做為解決其他行動者 問題的方法,並以此界定誰是相關行動者、共同目標以及問題。
2.利益賦予(interessment):
某實體(entity)透過手段企圖加強與穩定其他行動者認同的一連串動作,意指 建立特定的解釋來加強社會連結以鞏固關係,在各行動者之間形成結盟機制,並 達成行動者各自的目標,亦即透過手段、策略強化行動者的認同及利益,吸引行 動者結盟,形成網絡。
3.徵召(enrollment):
此階段是指一連串行動者角色的定義與分配,將問題轉化成明確的敘述,開 始多方協商。
4.動員(mobilization):
此階段行動者扮演指派的角色與執行任務,持續協同行動與結盟。此時透過 一連串中介者(intermediary)的置換(displacement)進行轉譯,中介者是否具有代表性 是網絡成敗的關鍵。
5.異議(dissidence):
當行動者因為猜疑、不信任或其他因素退出網絡時,網絡的連結就出現瓦解 的可能。
上述行動者網絡的關鍵如圖2-1 所示,網絡中 A、B、C、D、E 五個行動者,
各自有其目標,也有各自待突破的障礙。在大多行動者面對無法克服自身障礙 時,透過主要行動者(即圖中的A)的需求而形成一強制通行點,網絡可能因此 強制通行點而成形。
李承嘉(2005)結合鄉村發展的第三條路理論與ANT,試圖建立實證觀察的 研究架構並據以檢視以九份黃金開採期的發展案例觀察檢驗ANT的適用性。李承 嘉(2005)認為,應用ANT同等看待人類與非人類此一論述於鄉村發展,其最先 的工作為根據研究地區實際發展情況建立起其行動者網絡,再觀察網絡建構運作 的成果,最後分析行動者網絡與研究地區互構的情形(圖2-2)。
而鄉村發展第三條路的提出,主在試圖跨越傳統強調的「內生」或「外生」
發展二元的思維,並認為應借助於地方內與地方外的發展資源,且這些資源不管 是人類或非人類都應被對等地看待,這樣的發展策略觀點正可以ANT 的論述為
圖 2‐ 1 行動者網絡示意圖 資料來源:賴鳳霙,2011;本研究整理
圖 2‐ 2 個案檢視行動者網絡示意圖 資料來源:李承嘉,2005;本研究整理
其基礎理論,李承嘉(2005:7-8)整理了ANT 論述的主要內涵與鄉村發展第三 條路的內容對應,這樣的對應有助於建立ANT 放在鄉村發展個案觀察的架構。
表 2‐ 3 ANT 與鄉村發展策略 (第三條路) 的對應
ANT主要論述 ANT在鄉村發展第三條路的應用層 面
主體 自然與社會、人與非人類被對等看待 (非人的)地方資源包括自然、環 境、資源、地景、建築、文化、制度、
歷史、語言、工藝、美食、生態、勞 力與知識技藝等與 (人的)居民和 團體同等重要
空間 無實驗室與田野之分,行動者者空間 取代地理上的空間
地方內與地方外促進鄉村發展的因 素同等重要,拒絕地理空間上的區分 與對立,內部與外部無從劃分
作用關係 重整社會、網絡的形成以社會為基礎 行動者透過網絡重整鄉村,鄉村的社 會與自然條件影響網絡的形成
資料來源:李承嘉,2005;本研究整理
就整體而言,李承嘉(2005:9-10)認為個案研究中,運用ANT檢視鄉村地 區發展策略,須先進行的工作是對研究地區的發展歷史的探索,並在發展歷史的 探索中找出發展的轉折點作為個案研究切入點。綜合以上論述,李承嘉(2005)
建立ANT應用於鄉村發展個案研究架構(圖2-3)。
圖 2‐ 3 ANT 運用於鄉村發展個案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李承嘉,2005;本研究整理
依其研究架構,李承嘉(2005:16-21)於梳整九份1895至1945年發展的歷 程及觀察九份產金期發展模式後,進一步以行動者與強制通行點、轉譯分析、主 體性及社會重構,分析此段產金期之行動者網絡組構情形(圖2-4)。
1.網絡中的行動者與強制通行點 (OPP)
此時期網絡的行動者包括金礦、日本政府、藤田組、顏雲年家族、承包者與 工人五類行動者 。這些行動者的共同強制通行點 (OPP) 是「相信九份存有豐富 的金礦,且金礦的採掘每一主體都能彼此獲利」。
2.轉譯分析
(1)問題呈現
各行動主體共同面對「如何將九份的金礦採掘出來?」的問題,為解決此問 題,因此形成開採九份金礦的網絡。
(2)利益賦予
此為行動者間穩定其他行動者任務的手段。網絡中各個行動者的利益分為:
日本政府實踐了壟斷臺灣礦業的計畫、藤田組獨占九份金礦利益、顏氏家族擴展 家族事業、承包商及工人獲得工作並以此致富、金礦則成為質純的黃金。
惟欲獲得上述利益,行動者似乎都遭遇了一些困難。日本政府要壟斷臺灣礦 業,必須撤銷原臺人取得的礦權,其採取的方法是訂立「臺灣礦業規則」,排除 了與自己利益衝突的主體進入九份採礦網絡;藤田組為了要熟知臺灣民情,減少 經營管理及採礦的困難,所以把對其有利的主體 (顏雲年) 徵召進來;顏雲年為
惟欲獲得上述利益,行動者似乎都遭遇了一些困難。日本政府要壟斷臺灣礦 業,必須撤銷原臺人取得的礦權,其採取的方法是訂立「臺灣礦業規則」,排除 了與自己利益衝突的主體進入九份採礦網絡;藤田組為了要熟知臺灣民情,減少 經營管理及採礦的困難,所以把對其有利的主體 (顏雲年) 徵召進來;顏雲年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