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Fate、命運、宿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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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Fate、命運、宿命論
壹、東方的宿命論信念
在古代東方社會中,宿命/天命的觀念流傳已久。從殷墟卜辭大量的祭祀記 錄起,即可了解到當時的人們相信其生活大小事物皆由鬼神所掌控。直到周朝 後,人們開始使用人格化的「天」來影響或決定人們的行為與吉凶禍福等,「天」
即成了主宰人們生活的權威。而從周朝開始,許多先賢也開始對於「天」的概念 作描述,如孔子說到「知天命、敬天命。行其所當行,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此 謂知天命的概念。而孟子所提即之「立命」也與孔子不謀而合。其它各家也對於
「命」的概念有所著墨,如墨子言非命,莊子言安命順命,老子言復命,荀子言 制命,易傳、中庸、禮運、樂記則言至命、俟命、本命、降命等(唐君毅,1966)。
但相較於其他各家學說,孔、孟儒家所提出的「天地合一」之天命概念最受 到中國後代人們所接受。我們藉由中國人祭祀天地等行為,可了解到「天地物質」
和「自然生命」兩者無法截然區分,由此也知曉「天命」和「個人」之間的連結 關係(陳佐舜,2001)。
由上述文獻可知,「天命」的概念自亙古即存在於中國社會中,且也被許多 賢者(如孔子、孟子、老子、莊子)和經典名著中所論及。由此可見,「天命」
或「天」的相關概念在過去社會中的重要性和如何影響了過去人民的生活。
除了古注中的「天命」概念外,近代的許多話語、俗語或民間故事中,大多 也可看出天命或命運的概念流傳其中。如陳紹馨(1950)將中國天命的概念分為 天、命、定、分、數、時、運和劫,一一找出過去台灣或閩南的諺語來描述這些 概念,如「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或「命裡只有八合米,走盡天下不滿升」等;
且也將這些概念套用於人生中的生死、衣食、禍福等生活事件,如「閻王注定三 更死,絕不留人到五更」或「貧賤有命,富貴在天」等。陳紹馨認為科技和醫學 技術的進步,使得過去認為是「天命」的天災或疾病等禍害,直至現今已非天命。
所以她認為相較於進步的國家,生活較困苦或開發中的國家,可能較相信或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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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現代社會中,不論是否這些與天命或命運的概念可能已經有所改變,但「命」
這個信念仍然可能引導人們的行為、思想,進而影響人們對於未來的發展或期 望。另外,在上述研究中也發現許多的社會因素(如遭遇到生活中的困境、階 級較低下等)可能會影響到「天命」信念的出現,特別是當人們處於較困苦的 環境中時,「命」的信念會較容易出現。
貳、西方的宿命論信念
而在西方社會中,我們也可看見「命」之概念的出現。在古希臘的伊底帕斯 神話中,即談論到了命的存在及對於人們的影響力。在伊底帕斯的故事中,太陽 神阿波羅告訴伊底帕斯他注定會殺了他的爸爸和娶了他的母親,然而即使伊底帕 斯竭盡所能的避免這一切的發生,最終伊底帕斯卻還是符合了阿波羅的預言,他 了解到這就是他的命運(Fate)。由此古希臘神話可得知,命運的想法早已存於 西方社會中。
我們在英文的詞典或字典中也可看見對於命運的定義。Webster’s 字典將
「Fate」定義為“一種預先決定事件的力量(the force of power held to predetermine events.)”;而在 Oxford 英文字典中則認為命運包括下列四種描述:1.是一種從 古至今即預先決定的不可改變力量(the principle power, or agency by which events are unalterably predetermined from eternity)、2.神話(Mythology)、3.事情命中注 定會發生(That which is fated to happen.)、4.即將經歷或已經歷的極端情境(What will become of, or has become of(a person of thing);ultimate condition)。在 Young 和 Morris(2004)的文章中也提到“命運是一種相信外在力量決定了結果,且沒 有其他辦法可影響此結果出現的一種信念(Fate specifices a belief that forces outside of the individual played a role in determining an outcome, that there was no other way that the outcome could have turned out.)”
經由上述的描述,我們可了解到在西方的社會中是如何看待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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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enzayan 和 Lee(2010)也認為命運信念應具有文化上的意義,也就是說不同 的文化對於命運信念可能會具有不同解釋或描述,如信仰或種族等因素會導致人 們對於命運信念會有不同的見解。
根據字典和文章中對於命運的定義和描述,我們可了解到,命運的概念確實 存在於西方社會中,且此概念也受到許多學者們的重視與注意。除此之外,如同 在東方社會,在西方的文獻中也可看見學者對於社會因素(種族或信仰)可能會 影響命運信念出現或使用的想法存在。
參、有關宿命論的實證研究
除了上述對於命運的質性資料外,也有許多學者使用調查或操弄的方式,試 圖了解命運信念對於人們的行為功能所帶來之影響。Norenzyan 和 Lee(2010)
發現具有宗教信仰之參與者較無信仰者喜愛使用命運歸因(Fate attribution);且 如同 Norenzyan 和 Lee 對於文化影響命運信念之描述,歐洲和亞洲的參與者在使 用命運歸因的程度上也有顯著的差異,亞洲參與者的命運歸因分數顯著高於歐洲 參與者。且在 Chavez 等人(1997)的研究中也發現文化對於命運信念所帶來的 影響,移民至美國的拉丁裔參與者較美國出生的拉丁裔參與者和白人女性具有宿 命論信念(Fatalistic Beliefs)。由此可見,不同文化中的人們對於宿命論信念可 能具有不同的同意程度。
另外,在過去的研究中,對於命運信念的描述大多與“負向的、消極的行為 結果”具有相連結的傾向,如具有較高命運信念者可能會有較多損害健康的冒險 性行為(Henson et al., 2006; Kalichman et al., 1997)、不願意尋找社會支持
(Goodwin et al., 2002)、對無法控制的負向事件(如地震)不去做預防行為
(Lehman & Taylor, 1988; Lindell & Perry, 1992; McClure et al., 2001)和較高的憂 鬱傾向(Neff & Hoppe, 1993)等。而在 Tang 和 Wu(2010)的研究中也發現,
命運控制信念(Fate control belief)影響了問題性的賭博行為(Problem gamb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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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負向心情,且命運控制信念會使得參與者對於下一次的賭博行為出現較高的賭 博期待偏誤(Gambling Expectancy Bias)和較低的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
肆、小結
藉由上述的描述可得知,命運信念不論在東方或西方皆流傳已久,且目前仍 然流傳於現今的社會當中,是東西文化中不可忽視的共享內隱信念之一,在不同 的社會文化也可能對於命運信念具有不同的描述與解釋。而過去的研究顯示,宿 命論信念則可能帶來許多負向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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