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第 13 篇演說詞全文中譯、注釋、事實建構

第四節 Lysias 的論證特色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8

待透過敘事及修辭技巧先打動陪審團。

不過第 13 篇演說詞較無呼籲陪審團應透過判決給予後代良好教育示範之作 用,即使如此,其仍透過「性格描述」之褒善(Xenophon、Aristophanes、Piraeus 的擔保者)貶惡(Agoratus 及其家族、Menestratus),反覆提示怎樣的群體才對 城邦有所貢獻,怎樣的群體一再破壞城邦之繁榮。Rubinstein 提及私人訴訟若提 出陪審團極度難以接受之論點,很容易遭遇陪審團之大聲鼓譟,而無法順利進行 演說。筆者料想公共訴訟亦存在此種現象,何況公共訴訟案件之演說時間通常比 私人訴訟更長,若原告之主張十分不合理,難保陪審團不會中途打斷之。Agoratus 對許多人提起告密之行為,幾乎係審理此案之陪審團人盡皆知之事(原告所稱:

你難以否認在全部雅典人面前所作之事),即使學者對 Lysias 藉由敘事建構的事 實細節提出諸多質疑,惟筆者認為 Lysias 敢於設計如此之控訴演說詞,同時承受 提起簡易逮捕程序之原告,倘若未取得五分之一陪審員支持,須負擔罰金之風險,

必定具有陪審團不會徹底否認其說法之自信。

第四節、 Lysias 的論證特色

一、「藝術證據」及「非藝術證據」之交互運用

亞里斯多德在《修辭學》區分兩種論證,其一是「藝術的證據」(artistic proofs), 另一種則是「非藝術的證據」(non-artistic proofs)。後者包含奠基於證人、誓言、

文件、奴隸證詞、法律、政令之論證;前者則奠基於演說者自己建構或發明的情 境。現代社會會認為僅有「非藝術證據」始能提供直接證據,古希臘人另有不同 觀點,這種觀點亦非亞里斯多德之創見,而是亞里斯多德對長久流傳之概念的定 義。較早期的修辭家 Antiphon 的論述仍以「非藝術證據」為中心,Andocides 亦 然;Lysias 和 Isocrates 則有所轉變。學者發現誓言及證人對後者之演說詞僅有輔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9

助補充之地位,發揮主要作用的是由修辭家建構的「人物」(包含演說者本人、

對造、觀眾)論證及「行為」(訴訟標的所牽涉之一連串行為)論證。Bateman 認為儘管前揭論證重心之轉換,主要發生於公元前 411 年至 402 年間。何以發生 轉變?Bateman 歸納之因素如:代寫演說詞之修辭家為求勝訴,進而發展各式論 述策略。其中「藝術性證據」可能被認為比「非藝術性證據」更能說服陪審團。

321

其中,Lysias 強調「人物個性之塑造」,力求根據個案情境及客戶性格,量 身打造建構足以打動陪審團的演說詞。相較於其他演說家,可謂 Lysiasy 認為人 物個性塑造必須被強調、並具有論述核心之地位。柏拉圖在《Phaedrus》篇第 262-264 節批評 Lysias 的論述不具有邏輯上的順序,無法預期論述出現之次序,

重要與次要論述也隨機出現。Bateman 認為這樣的批評有其道理,因為 Lysias 的 論述常像堆疊的石塊般排列,卻難以理出其順序背後之邏輯。然而這不意謂 Lysias 論述技巧拙劣,僅反映 Lysias 不注重這些面向。322

二、Lysias 經常運用之修辭技巧

Lysias 善用之修辭技巧如下:(1)對句(antithesis),公元前五世紀修辭家及 哲學家皆常以矛盾之句子來凸顯論證。Lysias 每篇演說詞幾乎都有對句,例如將 對造與代表城邦的陪審團對比,前者傷害城邦、後者則被對造所傷害。利用對句 將陪審團置於「與對造對立」之地位,進而暗示陪審團應如何看待對造、並塑造 對造是陪審團敵人之氛圍。(2)「呼求格」(vocative),例如呼求「陪審團先生」

或「雅典紳士們」,藉此邀請陪審團跟隨其思考脈絡,進而認同「呼求格」所呼 籲採納之行動,同時期待陪審團作出與 Lysias 相同之道德判斷。在第 30 篇演說

321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vol. 16, no. 3, 1962, pp.

157–177. www.jstor.org/stable/1086812,點閱日期:2016 年 11 月 22 日. 頁 158-160。

322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頁 160-16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0

詞《控訴 Nichmachus》中,第 9 至第 14 節描述 Nichomachus 協助推翻民主政體,

該部分具有大量情感描寫;第 15 至第 16 節則否認對造可能提出的證據,這些部 分則透過簡潔、冷靜、邏輯推導之方式呈現,並出現大量對句。在《控訴 Nichomachus》中,Lysias 經常以尋常用字(例如自願、非自願、受苦、幹壞事)

及簡潔句式,加強論述之力道,並以對句比較「釋放」及「懲罰」Nichomachus 之後果,旋即為陪審團作出結論:「你們將會懲罰」。323

觀察 Lysias 第 7 篇、第 12 篇、第 24 篇演說詞等,可發現所有論述皆經過 Lysias 精心安排,試圖導向對 Lysias 有利之方向。他經常運用群體類比(例如被 告與陪審團、原告與被告)、時間對比(過去與現在的不同行為、現在與未來可 能之行為等),及情境對比(三十僭主政體對比民主政體)。Bateman 認為這些對 比及敘事並非全然適當,因為 Lysias 透過矛盾對句呈現之論證,其內容很少取自 案件本身或相應的證據,而更近似 Lysias 自己的發明。他透過想像而建構論述,

並盡量使這些建構「貌似真實」。對比論證似乎對於 Lysias 敘事的整體脈絡具有 特別的功能,例如確認當事人之地位、駁斥對造之地位、或透過荒謬(ridicule)、

妄用(abuse)、情感(pathos)修辭,以達成壯大(amplify)之修辭效果。當 Lysias 意圖訴諸邏輯時,他則切換至清晰的論述。324

在第十二篇演說詞《控訴 Eratosthenes》,對造 Eratosthenes 得根據法律及習 慣,主張其行為之正當性,因為雅典法庭承認若迫於更強大的外力,而作出特定 行為,此乃可被釋放之事由。面對這樣的困境,Lysias 試圖說明對造之抗辯係奠 基於一系列「假設」(hypothesis),這些假設可被否證或顯然為假,藉此否證對 造之抗辯。前揭「假設」手法亦見於其他演說詞,僅抽換人物姓名及具體情境,

亦即「假設手法」是適用於各類演說詞的論述骨架。Lysias 經常從案件發展之整 體脈絡中抽出單獨事件,集中火力敘述之,以促使陪審團根據 Lysias 意欲之方式

323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頁 161-165。

324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頁 167-16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1

來看待對造。325

三、利用修辭結合「想像之建構」與「客觀之事實」

Lysias 常把論證置於敘事(narrative)之中,而非單獨提出論證,接著再從 幾個關鍵論證導出結論。當需要徹底檢驗相關證據(evidence)時,Lysias 常約 略帶過、甚至避不處理。Antiphon 的演說詞則會處理案件的所有面向;Lysias 的 強項則是從日常經驗抽繹出特定項目,再利用修辭及想像組合這些項目成為論證。

關於 Lysias 演說詞中的論證對比結構及風格,Bateman 認為它們不是附屬物,而 是 Lysias 見解之核心。其他學者如 T. B. L. Webster 亦指出 Lysias 敘事背後具有

「對比的型態」。在 Lysias 的時代,「對比」和「訴諸個人經驗」都是常見的論證 型態,Bateman 推想 Lysias 的藝術成就很可能就是將當代流行的論述用於法庭之 結果。326

Lysias 運用諸多情境(例如時間、地點、動機、結果、對比)得出論證。然 而其中僅有「對比」被充分發展成「假設」論證及「對比」論證。這種注重論證

「形式」之思維,與其他較不注重結構形式(form)之論證形成強烈對比。Bateman 總結道,Lysias 較常忽略「論證」與「可驗證之事實」的關係,更注重內部敘事 之一致性。Lysias 的演說詞如同小說,其可信度幾乎構築在其想像建構之各種「可 能性」(而非具有充分證據支持之「事實必然性」)。因而「證據調查」等其他演 說家所憂慮之棘手問題,就不是 Lysias 關注之焦點。327

325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頁 169-170。

326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頁 175-176。

327 John J. Bateman, “Some Aspects of Lysias' Argumentation.” Phoenix. 頁 17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2

四、筆者評述

筆者擬將 Bateman 舉出之 Lysias 常用敘事手法,應用至第 13 篇演說詞中:

(一)群體對比

將陪審員、人民、為民主奮鬥而死之鬥士、及原告自己列入同一群體,與三 十僭主、寡頭份子、被告之群體對比。例如[1]。儘管學者指出,Lysias 對此之 事實建構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民眾對於 Lysias 稱頌之民主份子不一定抱持良好觀 感,因為他們可能阻礙雅典與斯巴達之和平協議,進而延長人民之痛苦。顯示「群 體對比」經過演說家之建構,不一定反映事實。另外之群體對比還有[54]將 Hippias、Xenophon 作為壯烈犧牲之群體,對比與三十僭主同流合污之 Agoratus。

類此者還有[60]至[61]對比自願犧牲也不願害人之 Aristophanes 與 Agoratus。

最後則是結語之[96]至[97],反覆強調「陪審團」作為死者之朋友,屬於同 一群體,應與「對立之三十僭主黨羽」作出相反選擇。

(二)結果對比

[14]Theramenes 和談之結果,竟比預期更糟,藉此凸顯 Theramenes 居心 叵測之形象。[45]則舉出民主派人士「無辜」且「無故」地遭受最悲慘之死亡。

無論事實上,這些民主派人士是否如原告所稱之無辜,這樣之敘事手法,應能迅 速造成強烈情感衝擊,以達修辭之目標。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3

(三)假設手法

[16]提出假設:「若不是 Agoratus 告密殺人,民主派人士應能挽救城邦之 命運及頹勢。藉此暗示 Agoratus 告密之後果極為嚴重廣泛。儘管事實上這些民 主派人士不一定得民眾支持,他們即使存活,也不一定扭轉局勢等,但在 Lysias 之假設敘事下,直接將 Agoratus 告密與城邦之悲慘命運連結。另外是[74]至

[75],透過自問自答,假設三十僭主抓住宣稱殺死 Phrynichus 的 Agoratus,只 應出現「殺死 Agoratus」或「受 Agoratus 賄賂而不殺他」的兩種結果,而事實上 Agoratus 存活,藉此引導陪審團他賄賂三十僭主,品性卑劣。其顯示 Lysias 提出 之假設不必反映事實,而是企圖引導陪審團之刻意設計的論證。

(四)以想像建構敘事

Lysias 流暢的敘事中,經常存在悖於事實之可能,例如[20]直接將三十僭 主掌權以前的諮議會,與後來掌權時期之諮議會,描述為同一,並指謫該諮議會 推出之法案都不是為了民主之利益。這樣的敘述悖於事實,已如前揭「第 13 篇 演說詞之事實建構問題」段落所述。另外則是「以想像建構 Lysias 不可能知悉之 內容」,例如[18]描述三十僭主希望 Agoratus 以「非自願告密」之外觀進行告 密之密室協商;[21]Theocritus 在秘密進行之諮議會內的協商內容;[23]諮議 會成員在 Piraeus 抓 Agoratus 之過程;[25]擔保者與 Agoratus 討論是否離開雅

Lysias 流暢的敘事中,經常存在悖於事實之可能,例如[20]直接將三十僭 主掌權以前的諮議會,與後來掌權時期之諮議會,描述為同一,並指謫該諮議會 推出之法案都不是為了民主之利益。這樣的敘述悖於事實,已如前揭「第 13 篇 演說詞之事實建構問題」段落所述。另外則是「以想像建構 Lysias 不可能知悉之 內容」,例如[18]描述三十僭主希望 Agoratus 以「非自願告密」之外觀進行告 密之密室協商;[21]Theocritus 在秘密進行之諮議會內的協商內容;[23]諮議 會成員在 Piraeus 抓 Agoratus 之過程;[25]擔保者與 Agoratus 討論是否離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