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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athy 與 sympathy 之概念比較

第二章 同理心的內涵

第一節 empathy 與 sympathy 之概念比較

此部分旨在討論同理心及其相關的詞語概念。首先以本研究所關注之同理心 之字源著手,接續討論同情心的字源,並嘗試區分這兩者之間意義上的不同。

壹、empathy 之字源:

同理心源於德語 Einfühlung 一詞,是 1858 年德國哲學家 Rudolf Lotz 將 ein 和 fühlung,作為希臘文 empatheia 的翻譯,Theodor Lipps 以 Einfühlung 建立其美 學系統,英美精神分析家 Titchener 於 1909 年認為以 sympathy 一辭不能完整的 傳遞 Einfühlung 之意,因此以 empathy 一辭英譯之。(Jahoda, 2005:161)。在希臘 文中,Empathia 為 em 和 pathos 所構成,em 一詞改自 en,表示進入 (in)的意 思。Pathos 意思為感覺(feeling),因此 empathy 有進入他者而加以理解之意8

貳、sympathy 字源

sympathy 源於後期拉丁語的 Sympathia,意思是「共感」(community of feeling),

希臘字源 Sypatheia 衍伸自 sympathes,代表感同身受(having fellow feeling)、受

8 線上語源字典(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2015 年 12 月 25 日,取自: http:

//www.etymonline.com/index.php?allowed_in_frame=0&search=emp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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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相同感覺影響(affected by like feeling)。可拆解為 sym 與 pathos,sym 代表一 起(together),而 pathos 為感覺(feeling)。9

參、empathy 與 sympathy 的差別

empathy10和 sympathy 是兩個容易混淆的詞語,雖然兩個詞有不同的發展背 景,在口語上,這兩個詞似乎難以區分;在理論上的討論中,它們都包含覺知他 人的情感或者是辨認(identification)他人的情感,當我們說對你的難過表示同 情或我同理你的難過時,這兩個現象的共通點是覺知他人的感受,也就是發現或 感受到他人難過的現象;第二,這兩者除了表示我們辨認了他人的情感,它們似 乎都表示我們對於他人的情感作出行動來回應,當我同情某人的難過或者是我同 理某人的難過時,我們似乎都會做出某些行動來回應這種難過,或者安慰某人、

或者聆聽某人的訴說他的情感。

這樣說來是否兩個詞根本上並無不同呢? 根據一些學者的分析以及 Slote 在 理論的解釋上,兩個詞在使用上還是些許的差異,以下將細微的區別呈現如下,

先以 Slote 所區分的同理心與同情心的說法為主,並輔以其他學者的說法作為補 充。

一、是否涵蓋感同身受

Slote 認為(2010a:15),在口語上可以引用美國總統 Bill Clinton 的話來區別 同理心與同情心的區別,同理心是「感受到他人的痛苦」(feeling someone’s pain),

同情心則是「感受到某人在痛苦」(feeling for someone who is in pain)。在這同理 與同情這兩個概念中,我們都同樣感受到痛苦,但差異在哪裡呢?差別在於我們 是否能夠感受到他人的痛苦,在同情概念之中,我們只會感受到或者辨識出一個

9 線上語源字典(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2015 年 12 月 25 日,取自: http:

//www.etymonline.com/index.php?allowed_in_frame=0&search=sympathy

10 Empathy 在中文裡有許多尚未統一的翻譯,例如:「移情」、「神入」、「同理心」、「共感」、「換 位思考」等等,本研究採用常見的「同理心」這個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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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痛苦的處境之中,我們並不會感覺到自己也像是在痛苦之中,但當我們說我 們同理他人時,通常代表我們也像是受到同樣的痛苦一般。

這兩者的差別也具體的表現在同理後所產生的行動上,我們或許可以以《禮 記.檀弓下》的一篇故事來描述這種差異:春秋時代齊國發生大饑荒,有個名為 黔敖的人,他在路邊放置一些食物來幫助那些飢餓的難民,這時有個以衣袖遮臉 的人,他跌跌撞撞的走了過來,黔敖拿著食物和水便對他喊:「喂!過來吃東西」, 那個人瞪著黔敖說:「我就是因為不接受無禮的施捨,才會餓到這種程度的。」

在這個故事中,黔敖能夠辨識飢荒中的他人所擁有的痛苦,也因此他準備了 食物和水來幫助他人,但如果他真正的感受到人在飢餓與尊嚴上的窘境,他便不 會選擇叫喚別人來接受他的幫助;如果他能同理他人的感受而行動,他除了會準 備這些食物外,他也會試著去攙扶他人,或將食物與水遞給需要的人。

同樣的,Slote 也以羞辱為例(2007:13),來說明這兩者所有的差異,一個人 如果同情被羞辱的人,會感受到心中有種不好的感覺(感到被這樣對待很糟糕), 但不會覺得自己真的被羞辱,但如果在同理的概念之中,我們會感受到自己也像 被他人羞辱一般。

在這樣的定義下,同情心與同理心有兩個主要的差異,在於能否真實的覺察 他人的感受,如果同情只是在觀察後所擁有的不好感受,而不像同理心一樣有「人 飢己飢、人溺己溺」的感受時,則我們很好奇,有同情心的人是否真的能夠回應 對方的「需要」來幫助對方,如果我們只是知道對方飢餓受苦,而缺乏去感受一 個人的「飢餓感」與「尊嚴感」碰撞所產生的痛苦,我們或許就會像黔敖一樣,

作出自以為幫助他人的行動,但事實上是在羞辱別人,讓別人痛苦的行動。

Slote 在〈盤中的泥巴:為什麼同情心和利他主義需要同理心〉也同樣懷疑 同情心是否真的是一種「關懷他人」的動機(2015:19),同情心並不使人感受與 接收他人情感,而主要著重在辨識並回應他人的情感上,某些心理疾病患者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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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心理機制正是同情心機制,例如因為心理疾病的虐待狂,他們或許具有同情 心──能夠辨識他人情感或者感受到某種不好感受的機制──但他們卻不見得 能夠同時感受到他人的痛苦,也因此他們對於他人情感的回應行動常常超出我們 常人的想像,例如:感受到某人因虐待而有不好的感受,反而繼續虐待他人。

進一步的說明,Slote 認為,當我們在說「我同理你的痛苦」時,那種感覺 就像是他人的痛苦入侵我們一般,Slote 引用 Hume 的說法,認為這種情感的連 結就像是感染(contagion)一般,從一個人傳到另一個人(Hume,1978:318):

當我看到任何人呈現在聲韻和姿態的情感效應時,我的心靈會立刻從這些結 果轉移到其原因,而且形成此一情感(affection)的鮮活概念,並立即轉 換成感情本身,同樣的,當我觀察到任何一個情感的原因時,我的心靈會轉 移到其結果,而且也會被激起同樣的情感。

也因此 Slote 認為,Hume 意義下的同情心其實與現在意義上的同理心是具 有相同意義的(Slote,2010a:14);但是現在意義下的同情心與 Hume 意義底下的 同情心已不相同,現在意義的同情心並不涵蓋這種感同身受的感覺。

同理心和同情心的差別在 Slote「是否有感同身受」這個特性被區隔開來,

雖然兩者同樣能夠察覺他人的情感,但同情者在覺察的層面上可以完全沒有他人 的感受而對他人的情感做出回應,同理心則必須含有對他人情感的感受。

二、適用的情感範圍

當我們提到同情心與同理心時,我們可以清楚的分出,這兩者在情感的適用 範圍上是不同的。同情心特別指得是覺知到他人的痛苦或困境,且有舒緩他人痛 苦的衝動(Wispé,1986:314),Wispé 的看法與中文的使用很相近,在中文裡使用 同情一詞,通常也比較適用在負面的情感上,當我們說我們同情某人的感受時,

某人或許會認為:「我不需要你的同情」,或者是「你根本沒有同情心」,在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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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裡面,我們會假想某人是正處於負面的情感狀態;如果某人正處於快樂的情 感中,則某人在這裡所說的話似乎沒有辦法理解;同樣在 Nancy Eisenberg 以及 Paul H. Mussen 的文章中(1989:130),同情心也被認為是對於他人悲痛(sorrow)

狀態的情感回應或是對他人的關心(concern)。

但當我們在使用同理心時,就不限於悲傷或負面情感的感同深受,一般來說,

「對某人的情感產生同理心」指得是對他人內在狀態的了解,這裡的內在狀態包 涵思考與感受,這種感受同時涵蓋了正面情感或負面情感的感受。在 Batson 的 定義裡,empathy 也包含為他人的好運而同理他的快樂,也包含對他人痛苦、難 受而伸出援手的情感,像是同情(sympathy)、為他人擔憂等(2011:11),同樣的,

Hume 在論述同情心的時候,所覺知的情緒同時包含了痛苦以及快樂的情感(林 建福,2009a:9),在這個意義上,現代心理學意義的同理心與 Hume 的同情心 在適用的範圍上是相同的。雖然 Slote 並沒有針對同情與同理在語言上的適用範 圍做區分,但這個論點並未與 Slote 的說法有所矛盾,因此做為同理心與同情心 區別的一種補充。

三、感受他人感受的方式

這裡所指乃是如何(How)感受他人的情感,同理心與同情心的差異有好幾 種不同的解釋,有些區分與 Slote 的看法不相同,甚至是完全相反,也因此是最 難區分的一塊,各家說法不一致,研究者盡可能嘗試以自己所讀之脈絡整理如下,

希望盡量符合邏輯的一致性。

Wispé(1986:318)認為同情心是藉由想像的覺知或替代的體驗被同情的人,

並參與感受,因此主體與客體融合為一;但同理心卻保有主體的意識,他延伸自 己進入被同理者,並把所感應到的感受以投射(Projective)的方式給被同理者。

這裡或許會遇到一個問題,究竟什麼是保有自我的主體意識呢?借用 Max Scheler 在《情感現象學》中提到的情緒認同(emotional identification)或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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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我們釐清相關的概念。Scheler(1954:18-19)提到病人或者群眾或許不會認 為自己的感受屬於催眠師或領導者,但因為雙方自我的合而為一使得病人或者群 眾漸漸喪失自我,這種時候,我們並不會認為病人或群眾是一個獨立的感受主 體。

Stephen Darwall 認為同理心有三種形式:第一種也是最原始的形式是情感感 染(emotional contagion),它通過模仿(mimicry)的方式,例如面部的模仿,從 而直接捕捉他人情緒和感受(Darwall, 1998:264-265);第二種形式如同 Wispé 所 言,以投射的方式延伸自己進入同理對象的立場(standpoint),我們模擬(simulate)

自己在對方的情境從而想像對方會有什麼樣的感受;這個敘述也與 Wispé

自己在對方的情境從而想像對方會有什麼樣的感受;這個敘述也與 Wisp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