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臺雙邊政經與軍事合作進程(2000-2014)
─不對等合作下的限制與發展
胡聲平
(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助理教授)摘
要
美臺關係具不對等及非官方之特性,這兩項特性限制美臺政經與 軍事合作。本文建構美臺不對等合作的理念型運作流程,提出評估美 臺合作的質性與量化指標。評估發現馬政府時期美臺政經與軍事合 作,優於扁政府任內。本文指出,若臺灣挑戰美國政策底線、限制, 或抗拒美國要求,將使美臺關係倒退。本文發現,美臺政治合作最易 受負面影響;美臺經濟合作居次;在美國的戰略利益考量下,美臺軍 事合作最不易受影響。 關鍵詞:美臺關係、臺灣關係法、美臺政治合作、美臺經濟合作、美 臺軍事合作壹、前言
美中臺三角關係中,美臺這組雙邊關係具有兩項特性:一是美臺 關係屬於小國(中華民國臺灣)對大國(美國)的依賴關係;二是美 臺關係是美國唯一用國內法所維繫的雙邊關係。第一項特性自韓戰爆 發後延續至今,美臺政經與軍事合作在本質上是臺灣對美國依賴下的不對等合作,美臺關係從屬於美國國家利益及戰略考量。第二種特性 自美臺斷交後延續至今,美國以《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 維繫美臺非官方關係,此模式對美臺關係產生許多限制,這些限制亦 出於美國國家利益與北京壓力考量。 這兩項特性下,美國對美臺的政經與軍事合作,單方面劃設底線 或限制,或對臺灣提出強制性要求,如果臺灣自制或配合,或美方基 於戰略考量,則美國可能放寬這些限制,進而提升美臺關係;反之, 若臺灣不配合或抗拒美國的限制或要求,甚至挑戰美國底線,則可能 造成美臺關係緊張及倒退。回顧韓戰爆發後至今的美臺關係史,雙方 因歧見而導致關係不睦的情況並不罕見,1最近一次臺灣挑戰美國政策 底線,造成美臺互信下降、關係緊張並倒退,發生在陳水扁政府(以 下簡稱扁政府)時期。2 2008 年馬英九政府(以下簡稱馬政府)上任 後,致力於修補美臺互信,配合美國要求,以提升美臺關係。 另外,美臺關係亦受雙方國內政治影響。由於臺灣積極經營,美 國國會內部有支持中華民國的強大力量,從早期的「中國遊說團」(The China Lobby)到最近的「臺灣連線」(U.S. Congressional Taiwan
Cau-cus),3都不遺餘力支持臺灣;另一方面,臺灣民主化後,內部政治因
李洪波,《美台矛盾研究(1949-2008)》(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14 年),頁 484-512。
Kerry Dumbaugh, “Underlying Strains in Taiwan-U.S. Political Relations,”
CRS Report for Congress, RL33684, April 20, 2007, pp. 1-33,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fas.org/sgp/crs/row/RL33684.pdf>;劉復國,〈台灣推
動公民投票對美台關係的影響〉,林碧炤、林正義主編,《美中台關係總體 檢:台灣關係法 30 年》(臺北:巨流圖書公司,2009 年),頁 80-110。 美國聯邦眾議院的「臺灣連線」成立於 2002 年 4 月,參議院的「臺灣連線」 成立於 2003 年 9 月,成員包括民主及共和兩黨議員,請見 Scott L. Kastner & Douglas B. Grob, “Legislative Foundation of U.S.-Taiwan Relations: A New Look at the Congressional Taiwan Caucus,” Foreign Policy Analysis,
素亦成為影響美臺關係的重要變數。 本文採取歷史及比較研究途徑探究兩項問題:第一,自扁政府至 馬政府時期,美臺政治、經濟及軍事合作,有何種發展與變化?第 二,在美臺政治、經濟及軍事合作中,那種合作最易受到負面影響? 本研究將從三個方向進行: 探討臺灣對美國依賴下的不對等合作如 何運作; 美國在美臺關係上,對臺灣有哪些底線、限制或要求; 提出質性及量化指標評估美臺合作發展。 經由歷史及比較途徑來研究美臺關係的發展,可長期觀察美方對 臺政治底線、限制、經濟要求及軍事限制是否有所變化,並具有四項 意義: 判斷在美方眼中臺灣的戰略價值; 評估美方所承受的北京 壓力; 檢視美國對臺灣政策配合度的評價及對臺灣的支持程度; 評斷美臺總體合作關係的升與降。 此外,必須說明本文的研究限制。影響美臺關係的因素眾多,例 如國際戰略、美中競爭、美臺國內政治、北京壓力及兩岸關係等各種 因素,均可能對美臺關係的提升或倒退造成影響。本文受限於篇幅, 選擇從美臺雙邊合作進程的角度切入進行討論,並不代表此項因素可 全盤決定美臺雙邊關係的升與降,亦不代表其他因素不重要。
貳、美臺不對等合作運作流程與評估美臺合作的指標
本節建構美臺不對等合作的「理念型」(ideal type)運作流程;並 提出評估美臺政治、經濟與軍事合作的質性與量化指標。4Vol. 5, Issue 1, January 2009, pp. 57-72。
本研究同時從政治、經濟及軍事等三個層面評估美臺關係,主要目的是希望 較全面評估美臺關係,並非代表三個層面可等量齊觀。本研究認為在實際運 作上,美臺三個層面關係中,軍事最重要、政治次之、經濟第三;同時,美 國只有在政治層面上設下「一個中國」的政策底線,且此一底線大致維持穩 定,至於在經濟及軍事層面並未設下政策底線。因此,本文所提出的各項指
一、美臺不對等合作的運作流程
若以美國為政策發動者,則美臺不對等合作的運作流程大致如下 圖 1,美國行政部門考量美國戰略利益與北京壓力,以及國內政治等因 素,制訂其對臺政策(包括底線、限制或強制性要求);臺灣的行政 部門獲悉美國對臺政策後,亦要考量臺灣的戰略利益與北京壓力,以 及國內政治等因素,決定其回應政策。 ᶵ⎰ἄ 炷㊹㇘ˣ ᶵ惵⎰炸 伶冢斄Ὢ Ὰ徨 ⚆ㅱ伶⚳ 㓧䫾 伶冢斄Ὢ ㍸⋯ ⎰ἄ 炷ᶵ㊹ ㇘ˣ惵 ⎰炸 ⮵冢㓧䫾⸽䶂ˣ 旸⇞ㆾ天㯪 ㇘䔍⇑䙲冯⊿Ṕ ⡻≃ˣ⚳ℏ㓧㱣 伶⚳埴㓧悐攨 冢䀋埴㓧悐攨 ㇘䔍⇑䙲冯⊿Ṕ ⡻≃ˣ⚳ℏ㓧㱣 圖1 美臺不對等合作運作流程圖(以美國為政策發動者)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說 明: 「 」為流程線。 「 」為影響方向線。 「 」為回饋線。 標,可跨用於扁政府與馬政府時期。臺灣回應政策選項有兩種,一是合作,二是不合作。若選擇合 作,臺灣實際作為又可分為兩種,一是自我克制(不挑戰美國政策底 線或限制),二是配合(接受美國政策底線、限制或要求);若選擇 不合作,臺灣實際作為亦可分為兩種,一是不自我克制(挑戰美國政 策底線或限制),二是不配合(不接受美國的政策底線、限制或要 求)。5 臺灣決定回應政策後,運作流程回到美國行政部門。臺灣選擇合 作的情況下,則可能維繫美臺關係現況,亦可能提升美臺關係;反 之,若臺灣選擇不合作,則可能導致美臺關係倒退。 若以臺灣為政策發動者,美國對臺灣政策(非強制性要求)的回 本研究提出的「美臺不對等合作運作流程」係屬「理念型」建構,故盡可能 考量邏輯上所有可能性,因此挑戰與不配合在本文中有三項差異:第一項差 異是強度不同;客觀而言,挑戰的強度要高於不配合。第二項差異在於顯示 決策者主觀意志上不同,挑戰意味臺灣的決策者主動表達對美方底線、限制 或要求的不滿,且不願意遵守,並採取措施意圖突破美國所劃設的底線、限 制或抗拒美方要求。第三項差異在於所導致的後果不同,臺灣決策者如果主 動挑戰美方政策底線,由於事關美國重大利益,將使美臺關係嚴重倒退。其 中,「不配合」有三種可能情況: 是臺灣的決策者主觀上消極不作為或抵 制美方的限制或要求; 可能是臺灣的決策者雖主觀上有意配合美方的限制 或要求,但是受限於國內政治因素,如立法院的牽制,而無法配合限制或要 求; 可能是臺灣的決策者對美方部分配合、部分不配合。而不配合的第一 種型式,由於臺灣決策者未採取積極主動作為,在此情況下,對美國所設政 策底線不產生任何影響,美方不必採取任何行動,反而若是臺灣消極不配合 美國政策限制或要求,雖不涉及美國重大利益,卻可能反而使美臺關係倒 退。不配合的第二種型式,則是臺灣決策者有意配合美國限制或要求,但為 國內政治所牽制,故無法配合,如此亦會影響美臺關係,但影響程度視其情 節輕重而定。若臺灣決策者採取第三種型式之不配合,則是要視決策者不配 合的部分是主動或被動,以及是否涉及美國重大利益,若是主動,將使美臺 關係倒退,反之則否。
應亦有合作(同意臺灣要求)或不合作(拒絕臺灣要求)兩種可能, 若美國同意臺灣要求,臺灣只能積極配合美國政策予以回報;若美國 拒絕臺灣要求,臺灣只能接受或是繼續向美提出要求(請見圖 2)。 在不對等合作下,美國對臺灣的影響力要遠大於臺灣對美國的影 響力,故以下討論中,以美國為政策發動者的運作流程為主,以臺灣 為政策發動者的運作流程為輔。 ㉺䳽 ㍍⍿ㆾ㗗 两临天㯪 ⚆ㅱ冢䀋 䧵㤝惵⎰ ⎴シ ㇘䔍⇑䙲冯⊿Ṕ ⡻≃ˣ⚳ℏ㓧㱣 冢䀋埴㓧悐攨 伶⚳埴㓧悐攨 ㇘䔍⇑䙲冯⊿Ṕ ⡻≃ˣ⚳ℏ㓧㱣 ⮵伶㍸↢天㯪 圖2 美臺不對等合作運作流程圖(以臺灣為政策發動者)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繪製。 說 明: 「 」為流程線。 「 」為影響方向線。 「 」為回饋線。
二、美國對臺限制與評估美臺合作指標
美臺斷交後,1979 年 4 月 10 日美國國會通過《臺灣關係法》,以 維繫美臺非官方關係,6這項法律劃設了美國的政策底線及雙方政治、經濟與軍事合作的範圍。以下以此項法律為起點,提出評估美臺政經 與軍事合作的量化及質化指標。 政治層面 政策底線與限制 美國的政策底線是「一個中國」、「不支持臺灣獨立」。7「不支 持臺灣獨立」在 1998 年以前只是美國對北京的私下保證,但是 1996 年 臺海危機後,柯林頓(William J. Bill Clinton)總統為改善美中關係, 1998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說出「不支持臺灣獨立;不支持兩個中國、一 中一臺;不認為臺灣應當參加以國家為成員的國際組織」的三不政策 (簡稱「新三不」)。8此舉已超越三公報並違反《臺灣關係法》,明 顯向北京立場傾斜,9並公開宣布了美國對臺政策底線。 政治限制方面,《臺灣關係法》限制雙方官員互訪層級及進入對 方官署。柯林頓政府於 1994 年 9 月公布《對臺政策檢討報告》(Taiwan Policy Review),雖放寬某些限制,但是維持以下政策不變,包括: 奉行「一個中國」政策,繼續以美國與北京之三項公報及《臺灣關係 李大維,《台灣關係法立法過程─美國總統與國會間之制衡》(臺北:風雲 論壇出版社,1996 年),頁 1。 美國尼克森(Richard Nixon)總統於 1972 年 2 月 22 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 周恩來會談時,提出對臺政策五原則和不支持臺獨的保證,是美國「一個中 國」原則及「不支持臺獨」政策底線的濫殤。請見傅建中,《季辛吉秘錄》 (臺北:時報文化,1999 年),頁 37-73。 胡為真,《美國對華「一個中國」政策之演變:從尼克森到柯林頓》(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1 年),頁 185;另外,根據曼恩(James H. Mann) 的說法,「新三不」首出現在 1995 年夏天柯林頓致江澤民的密函中,請見 James H. Mann, About Face: A History of America’s Curious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from Nixon to Clinto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98), p. 355。
胡為真,《美國對華「一個中國」政策之演變:從尼克森到柯林頓》,頁 187。
法 》 為 對 臺 政 策 的 核 心 ; 根 據 《 臺 灣 關 係 法 》, 美 國 在 台 協 會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將續為處理雙方非官方關係之機 構; 為符合雙方非官方關係,維持不允許臺方高層領袖訪美及不允 許臺方外交部長及國防部長訪問華府的慣例; 不允臺方代表進入美 國國務院、白宮及舊行政大樓洽公; 對臺軍售政策不改變; 繼續 支持臺海兩岸的對話與合作; 美國將不支持臺灣加入以國家為會員 之國際組織。10此項檢討結果與臺北的期待相去甚遠,11故美臺政治關 係若能突破上述政策限制,可視為美臺關係的提升。 另外,老布希(George H. W. Bush)總統在 1992 年 12 月派遣貿易 代表希爾斯(Carla A. Hills)赴臺,成為斷交後第一位訪臺的內閣部長 級官員。12某種程度突破了雙方關係的非官方性質。是以內閣官員是否 訪臺,成為日後衡量美臺關係的重要指標。 評估指標 根據先前討論,本文提出五項質性指標及一項量化指標。 質性指標如下: 臺灣是否挑戰美國政策底線:臺灣若配合或不挑戰美國政策底 線,則美臺關係維持現狀或提升;若臺灣挑戰底線,則將導致 美臺關係倒退。
Winston Lord, “Taiwan Policy Review,”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September 27, 1994, <http://www.ait.org.tw/en/19940927-taiwan-policy-review-by-winston-lord.html>;王高成,《交往與促變─柯林頓政府對中共 的外交戰略》(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5 年),頁 174。 陳毓鈞,《戰爭與和平:解析美國對華政策》(臺北:環宇出版社,1997 年),頁 441;胡為真,《美國對華「一個中國」政策之演變:從尼克森到 柯林頓》,頁 171。
Associated Press, “U.S. Trade Representative Visits Taiwan,” AP News
Archive, November 30, 1992,
美國是否支持臺灣加入國際組織:美國支持代表關係提升,反 之則否。 互訪官員層級:層級升高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總統過境美國地點與規格:美國是否允許中華民國總統過境美 國,若地點好、規格高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美國政府官員涉臺發言內涵:美國官員對臺正向肯定代表關係 提升,反之則否。 量化指標有一項: 美國官員訪臺頻率:頻率增加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經濟層面 政策要求 《臺灣關係法》授權美國行政部門維繫美臺人民間的商務、文化 及其他關係,13故美臺發展經濟關係幾無任何限制。但自 1979 年以 來,美國仍然對臺灣提出若干強制性要求,例如 1980 年代要求開放市 場及新臺幣升值;1990 年代要求保護智慧財產權。美國亦在國際經濟 事務上提供臺灣若干協助,包括協助臺灣加入「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 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及「世界貿易組 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臺灣亦對美國提出非強制性要求,例如要求加入美國主導的「跨 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積極 透過「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TIFA)諮商提升美臺經濟合作,並尋求簽署美臺自由貿易
《臺灣關係法》第二條(a) 授權繼維持美國人民及臺灣人民間的商務、文化 及其他各種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的推行。請見美國在台協會,〈台灣 關係法〉,《美國在台協會》,2014 年 7 月 1 日(檢索),<http://www.ait. 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協定。 此外,原本美國對兩岸經濟發展持鼓勵的態度,但是前美國國務 卿希拉蕊(Hillary R. Clinton)示警,認為臺灣「必須權衡,到底要開放 到什麼程度才適當,否則將會失去經濟獨立」,並提醒臺灣與中國相 處時要「小心一點」,14顯示臺灣對大陸的經貿依賴,成為間接影響美 臺關係的因素。 評估指標 根據先前討論,本文提出兩項質性指標,一項量化指標。 質性指標如下: 臺灣是否配合美國政策要求:若配合,則美臺關係可能維持現 狀況或提升,反之則否。 TIFA 諮商是否有進展:有進展表示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量化指標為美國對臺投資在全體對臺投資國中之排名。由於企業 赴他國投資要考量投資風險及獲利,美商來臺投資,除表示對臺灣有 信心且有利可圖外,亦將提升美臺經濟合作與互賴程度,提高美國在 臺利益。無論是美商主動來投資,或是美商受臺灣政策吸引來臺投 資,其結果都是增進美臺經濟合作,故而美商投資在全體對臺投資國 中之排名,可顯示美臺經濟合作之密切程度。 由於臺灣與大陸權力不對稱,雖然臺灣有美國在軍事安全上的支 持,但若在經濟上過度依賴大陸,可能迫使臺灣修正大陸政策,15對大 陸採取扈從(bandwagoning)策略;此外,美國為穩定臺海情勢而鼓勵兩 岸經貿往來,卻導致臺商與大陸利益更趨接近,與美國利益疏遠。16故 郭奕伶,〈抉擇:越倚賴中國,台灣越脆弱〉,《商業周刊》,第 1389 期, 2014 年 6 月,頁 58-70。 吳玉山,〈權力不對稱與兩岸關係研究〉,包宗和、吳玉山主編,《重新檢 視爭辯中的兩岸關係理論》(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9 年),頁 31-59。
對臺灣而言,應強化與美國的經濟合作,降低對大陸依賴,吸引美商 投資臺灣是增進美臺經濟合作的重要手段,若美商投資金額在全體對 臺投資國名列前茅,表示美臺經濟合作密切,反之若美商投資臺灣金 額在全體外商中排名極差,則表示美臺經濟合作不密切。 軍事層面 政策限制 美臺斷交對美臺軍事合作產生衝擊與限制。第一項是美國對臺軍 售質量受到限制:17斷交後美國根據《臺灣關係法》只能售予臺灣防衛 性武器。18第二項限制來自《八一七公報》,其中表明「美國將不尋求 執行一項長期向臺灣出售武器的政策,而向臺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上 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美國準備逐步減少 它對臺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尋求最後的解決。」19 賴怡忠,〈美中台經貿三角結構─對台灣作為以及美中台三邊政治互動的影 響〉,《台灣國際研究季刊》,第 8 卷第 3 期,2012 年 9 月,頁 119-140。 美臺斷交前,由於美國自尼克森總統開始採取「聯中制蘇」戰略,雖然沒有 任何法律限制美國對臺軍售質量,但美國已實質將對臺軍售之質量設限,例 如 1974 年 1 美國正式生產 F-16 戰機後,我方立即提出購買要求,但美方始 終不同意出售。美臺斷交後,《臺灣關係法》中明訂只能對臺出售防衛性武 器。 《臺灣關係法》第二條(b) :〈提供防衛性武器給臺灣人民〉。第三條(a) 為了推行本法第二條所明訂的政策,美國將使臺灣能夠獲得足以使其維持足 夠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b)美國總統和國會將依據他們對臺灣防 衛需要的判斷,遵照法定程序,來決定提供上述防衛物資及服務的種類及數 量。對臺灣防衛需要的判斷應該包括美國軍事當局向總統及國會提供建議時 的檢討報告;(c)指示總統如遇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 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採取應付 上述危險的適當行動,請見美國在台協會,〈台灣關係法〉。對於此法與臺 灣安全的討論,請見林郁方,〈台灣關係法對我國安全承諾之探討〉,《美 歐月刊》,第 9 卷第 5 期,1994 年 5 月,頁 91-105。
由於雷根(Ronald Reagan)總統在美中簽訂《八一七公報》前,對 臺提出「六項保證」,20美國政府亦認為公報並非法律上的國際協定, 位階低於《臺灣關係法》,21減輕了對美臺關係的傷害。22老布希總統 於 1992 年 9 月 2 日在德州競選時宣布售予臺灣 150 架 F-16 戰機,23業 已違反《八一七公報》,24使該公報形同具文,但北京不同意此種看 法,故美國對臺軍售的質與量不但成為美中爭執焦點,亦成為觀察美 臺軍事合作的重要指標。 另外,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的臺海危機後,柯林頓政府警覺 兩岸軍力失衡,提升了美臺的軍事關係。25因此評估美臺軍事合作,應 以柯林頓政府時期為起點,若雙方合作超越柯林頓政府時期,即代表 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評估指標 根據先前討論,本研究提出三項質性指標,兩項量化指標。 質性指標如下: 互訪層級:層級升高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中央研究院美國文化研究所,《中美關係報告:1981-1983》(臺北:中央 研究院美國文化研究所,1984 年),頁 170-172。 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二】:華府路崎嶇》(臺北:天下文化,2005 年),頁 213-226。 陳毓鈞,《戰爭與和平:解析美國對華政策》,頁 288-295。 林正義,《台灣安全三角習題─中共與美國的影響》(臺北:桂冠圖書公 司,1989 年),頁 215-218。 胡為真,《美國對華「一個中國」政策之演變:從尼克森到柯林頓》,頁 154。 林正義,〈八一七公報後美國對台軍售政策〉,《歐美研究》,第 23 卷第 3 期,1993 年 9 月,頁 27-60。 唐耐心(Nancy B. Tucker)著,林添貴譯,《一九四九年後的海峽風雲實錄─ 美中台三邊互動關係大揭密》(Strait Talk: United States-Taiwan Relations
交流內涵:內涵及範圍擴大,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軍售質量:軍售質量提升,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量化指標如下: 交流管道數量:數量增加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對臺軍售金額:金額增加代表關係提升,反之則否。 本文提出用以評估美臺政治、經濟與軍事合作的所有質性與量化 指標綜整如表 1。 表1 評估美臺政治、經濟與軍事合作指標綜整表 面向 性質 政治 經濟 軍事 質性 指標 臺 灣 是 否 挑 戰美 國 政策底線。 美 國 是 否 支 持臺 灣 加入國際組織。 互訪官員層級。 總 統 過 境 美 國地 點 與規格。 美 國 政 府 官 員涉 臺 發言內涵。 臺灣 是 否 配 合 美國 政策要求。 TIFA 諮商是否有進 展。 互訪層級。 交流內涵。 軍售質量。 量化 指標 美 國 官 員 訪 臺 頻 率。 美國 對 臺 投 資 金額 在 全 體 對 臺 投 資 國 家排名。 交流管道數量。 對臺軍售金額。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參、美臺政經合作評估
本節採用第二節所提出的質性及量化指標評估自扁政府任內至馬 政府時期的美臺政經合作。一、美臺政治合作
質的評估 臺灣是否挑戰美國政策底線 扁政府多次挑戰美國對臺政治層面的底線及限制,導致美臺關係 緊張且倒退。26小布希(George W. Bush)總統數度派員來臺溝通,都不 見效果,27小布希政府曾暫停美臺溝通,28造成美臺關係倒退。馬政府 上臺後,配合美國對臺政治層面的政策底線或限制,致力於修補互 信,29有效恢復並提升了美臺關係。 美國是否支持臺灣加入國際組織 扁政府任內,在 2002-2004 年間,小布希總統連續三年簽署法案, 支持臺灣成為「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觀察員,30但小布希政府並不支持扁政府以「臺灣」名義加入 WHO,因 劉復國,〈台灣推動公民投票對美台關係的影響〉,頁 80-110;胡聲平, 〈民進黨國內政治考量與操作下的台美關係〉,《全球政治評論》,第 22 期,2008 年 4 月,頁 81-106。 由於小布希總統派密使來臺會見陳總統,都無法改變陳總統挑戰美國政策底 線的作為,故而美國高層官員故意將消息洩漏給當時《聯合報》駐華府特派 員張宗智及《中國時報》駐美特派員劉屏,兩家報紙同一天在頭版頭條刊出 此一消息,此報導當時未見諸其他任何國內外媒體。請見張宗智、林新輝, 〈美派密使會扁 勸阻廢統失敗〉,《聯合報》,2006 年 2 月 22 日,版 A1;林淑鈴、劉屏,〈阻扁廢統 美密使碰釘子〉,《中國時報》,2006 年 2 月 22 日,版 A1;劉屏,〈美國安會資深主任多次訪台〉,《中國時 報》,2006 年 2 月 22 日,版 A4。 劉永祥,〈台美高層對話喊卡〉,《聯合報》,2007 年 9 月 14 日,版 A1。 報導此新聞之記者劉永祥當時為《聯合報》駐華府特派員,消息為其獨家採 訪美國匿名官員所得。 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101 年外交年鑑》(臺 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13 年),頁 167。 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93 年外交年鑑》(臺
為這已挑戰美國政策底線。31同時,2002 年起,美國開始積極支持臺
灣參與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例如「國際民航組織」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國際間鑽石原石進出口認證標 準諮商機制」(Kimberley Process)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之有關委 員會。32
馬政府時期,美國持續支持臺灣國際參與。例如 2010 年協助臺灣 非政府組織報名參加《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締約方大會;
同年八月協助臺灣成為「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 IATTC)會員,33同時,在歐巴馬(Barack H.
Obama)政府支持下,2009 年 5 月,臺灣自 1971 年退出聯合國後,首 次以觀察員身分參與隸屬聯合國周邊組織的「世界衛生組織大會」 (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並於 2013 年 9 月以「客人」(guest) 身分參與 ICAO 大會。34
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06 年),頁 183-184;Shirley A. Kan & Wayne M. Morrison, “U.S.-Taiwan Relationship: Overview of Policy Issues,” CRS
Report for Congress, R41952, April 22, 2014, pp. 1-50,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fas.org/sgp/crs/row/R41952.pdf>。
〈美明確表態不支持台申入世衛〉,《大公網》,2007 年 5 月 10 日,<http:// 202.55.1.83/news/07/05/10/YM-734262.htm>。 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92 年外交年鑑》(臺 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04 年),頁 226。 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99 年外交年鑑》(臺 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12 年),頁 150-151。
Shirley A. Kan & Wayne M. Morrison, “U.S.-Taiwan Relationship: Overview of Policy Issues,” p. 25.
互訪官員層級 自老布希總統在 1992 年派貿易代表希爾斯赴臺後,美國政府在 1994 年、1996 年、1998 年及 2000 年均派內閣部長級官員訪臺,35然 而此兩年一訪臺灣的慣例,因扁政府挑戰美國政策而中斷。馬政府時 期,2014 年 4 月中旬美國環保署署長麥卡馨(Gina McCarthy)訪臺,成 為 14 年來第一位美國訪臺之內閣部長級官員(請見表 3)。 總統過境美國地點與規格 2001 年 5 月 21 日至 6 月 5 日,陳總統出訪中美洲,小布希政府允 許其來回過境美國紐約及休士頓。36然而,2006 年 5 月及 2007 年 10 月,陳總統兩度出訪中美洲,小布希政府都不准其專機降落美國本 土,只能降落在本土以外地點,且專機不得過夜,在短暫加油後離 境,37此為扁政府挑戰美國政策所致。 馬總統上任後,自 2008 年 5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 月底,共有十 次出訪行程,七次過境美國,其中六次過境美國本土城市,一次過境 關島,均在「低調、零意外」的原則下過境,38並受到美國官方禮遇。
Shirley A. Kan & Wayne M. Morrison, “U.S.-Taiwan Relationship: Overview of Policy Issues,” p. 16. 馮克芸,〈國際媒體報導扁出訪指美禮遇將激怒中共〉,《聯合報》,2001 年 5 月 22 日,版 2。 鄭任汶、李順德、盧德允,〈美准扁本土外過境 不准過夜〉,《聯合 報》,2007 年 8 月 2 日,版 A4;鄭任汶,〈回程過境 薄瑞光拉扁下機 扁堅拒〉,《聯合報》,2007 年 8 月 30 日,版 A4。 這七次分別為 2008 年過境舊金山、2009 年舊金山及檀香山、2010 年兩次出 訪,第一次過境舊金山及洛杉磯,第二次關島、2013 年紐約及洛杉磯、2014 年兩次出訪,第一次過境洛杉磯,第二次舊金山,請見中華民國總統府, 〈出訪專輯〉,《中華民國總統府》,2015 年 1 月 20 日(檢索),<http:// 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1186>。
美國政府官員涉臺發言內涵 扁政府因挑戰美國政治層面的政策底線,美國總統及各級官員均 曾有針對扁政府之負面發言。例如,2002 年 8 月陳總統宣布「一邊一 國」後,小布希總統於同年 10 月會見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時,公開重 申「不支持臺灣獨立」;39 2003 年 11 月陳總統宣布推動「防衛性公 投」後,同年 12 月 9 日小布希總統與中國總理溫家寶共同舉行的聯合 記者會中,對陳總統提出警告,指出:「臺灣領導人的言行表明,他 有可能做出決定單方面改變現狀,對此我們是反對的。」40 2004 年陳 總統雙十國慶談話引起美方不滿,41美國國務卿鮑爾(Collin L. Powell) 在同年 10 月下旬訪問中國大陸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世界上只有一 個中國,臺灣不是獨立的。臺灣不享有一個國家的主權,這依然是我 們堅定的政策。」42
The White House, “President Bush, Chinese President Jiang Zemin Discuss Iraq, N. Korea,” The White House, October 25, 2002, <http://georgewbush-whitehouse.archives.gov/news/releases/2002/10/20021025.html>;張宗智, 〈布江峰會布希表明美不支持台獨〉,《聯合報》,2002 年 10 月 27 日, 版 1。
The White House, “President Bush Welcomes Premier of China to the White House,” U.S. Department of State Archive, December 9, 2003, <http://2001-2009. state.gov/p/eap/rls/rm/2003/27017.htm>;張宗智、林寶慶,〈布希:台灣領導 人可能要改變現狀〉,《聯合報》,2003 年 12 月 10 日,版 A1;劉屏,〈布 希:反對台灣領導人改變現狀言行〉,《中國時報》,2003 年 12 月 10 日, 版 A1。 陳一新,《危機潛伏:從平衡到失衡,布希政府第一任期的兩岸政策》(臺 北:博揚文化,2007 年),頁 320-325;孫揚明,〈扁向獨移動 美中可能 共同處理台灣問題〉,《聯合報》,2004 年 10 月 20 日,版 A2。
鮑爾上述談話的英文原文為“There is only one China. Taiwan is not independent. It does not enjoy sovereignty as a nation, and that remains our policy, our firm policy.” 請見 Foxnews, “Powell: Taiwan Not Sovereign,”
馬政府上任後,美國政府行政部門對馬政府及美臺關係均予以正 面肯定,無負面批評。例如,2011 年 11 月國務卿希拉蕊在檀香山發表 演說,稱讚臺灣是「重要的安全與經濟夥伴」(important security and economic partner);43亞太副助理國務卿梅健華(Kin Moy)於 2013 年
10 月 3 日發表演講,肯定美臺的重要夥伴關係;44 2014 年 4 月 3 日, 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舉行「台灣關係法立法 35 週年美國對台政 策評估」聽證會,亞太副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 Russel)作證時肯 定馬總統任內兩岸關係的進展。45 量的評估 扁政府任內,美國行政部門有九位官員訪臺(請見表 2)。由表 2 可知其中多數是第一任內來訪,第二任內僅有兩位部會官員來訪,且 無部長級官員,顯示小布希政府限制官員訪臺,使美臺關係呈現停滯 及倒退狀態。
Foxnews, October 27, 2004, <http://www.foxnews.com/story/2004/10/27/
powell-taiwan-not-sovereign/>。
Hillary R. Clinton, “On America’s Pacific Century,” U.S. Department of
State, November 10, 2011, <http://fpc.state.gov/176998.htm>.
Kin Moy, “Trends in the U.S.-Taiwan Relationship,” U.S. Department of
State, October 3, 2013, <http://www.state.gov/p/eap/rls/rm/2013/10/213756.
htm>.
唐佩君,〈美肯定馬任內兩岸關係驚人進展〉,《中央社》,2014 年 4 月 4 日,<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4040283-1.aspx>。
表2 扁政府時期訪臺美國政府官員名單一覽表 編號 日期 來訪官員 1 2002 年 1 月 23 日 貿易部助理部長賴許(William H. Lash) 2 2002 年 財政部助理部長奎爾斯(Randal Quarles) 3 2002 年 4 月 11 日 商務部次長阿多納斯(Grant Aldonas) 4 2002 年 6 月 5 日 貿易代表署副助理貿易代表佛利曼(Charles Freeman) 5 2002 年 10 月 貿易代表署助理代表帕波維奇(Joseph Papovich) 7 2003 年 6 月 11 日 疾病管制局傳染病小組領導人麥隆妮(Dr. Susan Maloney) 8 2004 年 6 月 18 日 貿易代表署助理代表佛利曼(Charles Freeman) 9 2006 年 5 月 26 日 貿易代表署副貿易代表巴提亞(Karan Bhatia) 6 2003 年 3 月 8 日 國防部亞太安全處處長邰瑪莉(Mary Tighe) 資料來源: 編號 1、3、7、9 內容是以「美國」為關鍵字,查詢《中華民國總統府》中 「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整理而成。請見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報查 詢〉,《中華民國總統府》,2015 年 1 月 20 日(檢索),<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8>。 編號 2、4、5、8 內容整理自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 華民國 91 年外交年鑑》,(臺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03 年),頁 224; 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93 年外交年鑑》,頁 182-183;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94 年外交年 鑑》(臺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07 年),頁 217-218。 編號 6 內容整理自盧德允,〈美國防官員抵台 檢討我飛彈防禦能力〉, 《聯合報》,2003 年 3 月 11 日,版 4。 說 明:《總統府公報》自 2001 年 5 月 9 日起開始增加「總統及副總統活動紀要」, 在此日期前無此記錄。作者查詢《中華民國 89 年外交年鑑》及《中華民國 90 年外交年鑑》後,確定 2000 年 5 月 20 日至 2001 年 5 月 8 日期間無美國部會 官員訪臺。請見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89 年外交 年鑑》(臺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01 年),頁 232-233;中華民國外交部外 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90 年外交年鑑》(臺北: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2 年),頁 213-215。 馬政府時期自 2008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 12 月底止,有 15 位(16 人次)美國官員訪臺(請見表 3),且有內閣部長級官員來訪,故從美 國官員訪臺頻率觀察,馬政府超越扁政府,顯示美臺政治合作提升。
表3 馬政府時期訪臺美國政府官員名單一覽表
編號 日期 來訪官員
3 2011 年 6 月 14 日 環保署助理署長蒂佩絲(Michelle Depass) 4 2011 年 7 月 5 日 APEC 特使唐偉康(Kurt Tong)
5 2011 年 9 月 14 日 商務部助理部長庫瑪爾(Suresh Kumar)等一行 6 2011 年 9 月 30 日 住宅與都市發展部助理部長安莉葵(Sandra B. Henriquez) 7 2011 年 12 月 2 日 國際開發總署(USAID)署長拉吉夫.沙赫(Rajiv Shah)等一 行 8 2011 年 12 月 13 日 能源部副部長伯納曼(Daniel Poneman)等一行 9 2012 年 7 月 18 日 國務院國際信息局局長麥考爾(Dawn L. McCall) 10 2012 年 7 月 26 日 國家核子保安總署副署長克若爾(Joseph Krol)
11 2012 年 8 月 6 日 國務院主管經濟及商業事務助卿費南德茲(Jose W. Fernan-dez)等一行 12 2012 年 9 月 25 日 APEC 資深官員、國務院亞太局經濟政策協調官柯夏譜(Atul Keshap)等一行 13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商務部主管國際貿易事務次長桑傑士(Francisco Sánchez)等一行(蒞臨「臺灣加入美國免簽證計畫慶祝酒會」致
詞)
14 2013 年 3 月 10 日 貿易代表署(USTR)副貿易代表馬倫提斯(Demetrios Ma-rantis)大使等一行 15 2013 年 9 月 26 日 APEC 資深官員王曉岷(Robert Wang)
16 2014 年 4 月 14 日 環保署署長麥卡馨(Gina McCarthy)訪華團一行 1 2009 年 空軍部副部長助理雷姆金(Bruce S. Lemkin) 2 2009 年 空軍部副部長助理雷姆金(Bruce S. Lemkin) 資料來源: 空軍部副部長助理雷姆金於 2009 年兩度訪臺;編號 1、2 內容整理自朱中 博,〈美國「重返亞太」與美台軍事合作關係的發展〉,《中國國際問題研 究院》,2014 年 2 月 24 日,<http://www.ciis.org.cn/chinese/2014-02/24/ content_6691136.htm>。 編號 3、4、6、10 內容整理自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 華民國 100 年外交年鑑》(臺北:中華民國外交部,2012 年),頁 177-178; 中華民國外交部外交年鑑編輯委員會編,《中華民國 101 年外交年鑑》,頁 179。 其他編號則以「美國」為關鍵字,查詢《中華民國總統府》中「總統及副總 統活動紀要」整理而成,請見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報查詢〉。
簡言之,由於馬政府配合美國政策,根據評估結果,在五項質性 指標中,馬政府有四項優於扁政府,唯一的量化指標亦優於扁政府, 總體顯示馬政府有效恢復美臺互信,提升美臺關係。另外,由於扁政 府任內挑戰美國政策底線,故可發現除了國際參與外,其餘各項指標 扁政府均呈現倒退,美臺政治合作的質性與量化指標評估及美臺關係 升退綜整請見表 4。 表4 美臺政治合作質性與量化評估及美臺關係升退綜整表 質性暨量化指標 扁政府 美臺關係升或退 馬政府 美臺關係升或退 質 性 臺灣是否 挑戰美國 政策底線 是 提升:無 倒退:暫停溝通 否 提升:無 倒退:無 美國是否 支持臺灣 加入國際 組織 是 提升:無 倒退:無 是 提升:無 倒退:無 互訪官員 層級 未有部長級官員訪 臺 提升:無 倒退:中斷部長級 官員訪臺 2014 年 4 月美環保 署長麥卡馨訪臺 提升:恢復部長級 官員訪臺 倒退:無 總統過境 美國地點 與規格 2001 年 5-6 月 間,美允許陳總 統過境紐約及休 士頓。 2006 年 5 月 及 2007 年 10 月 均 不准陳總統專機 降落美國本土, 且 專 機 不 准 過 夜。 提升:無 倒退:降低接待規 格並限制過 境地點 馬總統七次過境美 國,其中六次過境 美國本土城市,一 次過境關島,均受 到禮遇。 提升:恢復過境接 待規格 倒退:無 美國官員 涉臺發言 內涵 負面 提升:無 倒退:對臺負面性 發言 正面 提升:對臺肯定性 發言 倒退:無 量 化 美國官員 訪臺頻率 任 內 8 位 (9 人 次) 提升:無 倒退:限制官員訪 臺 六 年 內 15 位 (16 人次) 提升:增加官員訪 臺 倒退:無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二、美臺經濟合作
質的評估 臺灣是否配合美國政策要求 美國經常對臺灣提出經貿上的強制性要求,若臺灣不配合,美國 或以暫停官員互訪對臺灣施壓,例如扁政府任內,小布希政府認為臺 灣沒有誠意解決美臺間重大經貿障礙,自 2003 年初起暫停高階經貿官 員訪臺;46或是祭出「301 條款」威脅,以迫使臺灣接受。然而,臺灣 於 1990 年代中期完成民主轉型後,國內政治壓力迫使行政部門無法對 美國要求照單全收。美國牛肉進口問題,是臺灣內部政治干擾美臺關 係的典型案例。 扁政府任內,美牛進口問題主要卡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是否 適合作為飼料添加物。由於美國的壓力,2007 年陳總統曾主張解禁瘦 肉精,但因為中國國民黨、國內豬農及健康團體的反對,瘦肉精並未 解禁。47美方因而自 2007 年 7 月第六次 TIFA 諮商後,暫停雙方諮商 以對臺施壓。由於美牛進口牽涉到 TIFA 復談及美臺簽署 FTA 問題,馬 政府上臺後,一改在野時之立場,於 2009 年與美國簽訂議定書,同意 擴大美牛進口,48卻招致極大反彈,其後立法院修法,牴觸美臺議定 書,49使得臺灣對美之信用及形象都受到影響,美方並以延緩重開 TIFA 諮商及延緩高階官員訪臺以對臺灣施加壓力,致雙方關係倒退。 張宗智,〈美暫停副助理部長層級以上經貿官員訪台〉,《聯合報》,2003 年 7 月 9 日,版 A1。 朱淑娟、陳惠惠、王宏舜,〈萬蛋齊發 衛署臭頭 瘦肉精暫不解禁〉, 《聯合報》,2007 年 8 月 22 日,版 A6。 李順德、陳惠惠、王光慈,〈美牛公告進口〉,《聯合報》,2009 年 11 月 3 日,版 A3。 李明賢、范凌嘉,〈經貿大危機 「美會抓狂」〉,《聯合報》,2009 年 12 月 30 日,版 A2。從扁政府至馬政府,雙方對於美牛問題所持立場互換,由於中國 國民黨及民主進步黨互不相讓,在扁政府及馬政府時期,美方均以延 緩 TIFA 談判及行政官員訪臺對臺施壓。2012 年 7 月 25 日舉行的立法 院臨時會中,中國國民黨以優勢人數通過美牛案,50至此卡住美臺經濟 合作之重大議題終獲解決。 TIFA 諮商是否有進展 自從美牛成為美臺經濟合作爭議後,TIFA 諮商的進展就與美牛掛 鉤。扁政府任內,美臺第六次 TIFA 諮商後,美國便因美牛問題暫停後 續諮商。馬政府時期,美牛問題解決後,美臺第七次 TIFA 諮商才於 2013 年 3 月 10 日於臺北舉行並取得成果;第八次諮商則在 2014 年 4 月 15 日在美國舉行。51美牛問題解決,使得美臺經濟合作在馬政府時 期比扁政府任內提升。同時,除重啟 TIFA 諮商外,美國在 2012 年 10 月 2 日宣布,臺灣自 11 月 1 日起成為美國第 37 個免簽證國家,52美臺 關係提升。 量的評估 從表 5 中可知,2000-2014 年期間,除了 2014 年外,美國對臺投 資始終在全體對臺投資國家中排名前五名;這 15 年中,美國僅在 2006 年排名第五、2010 年排名第四、2014 年排名第七,其餘 12 年美國均 排名前三名。其中扁政府任內美國對臺投資金額最低排名為 2006 年的 第五名,其餘各年均排名第一或第二;而馬政府任內最低排名為 2014 年的第七名,其餘各年第一、第二及第三均曾出現。 黃譯淵、林思慧,〈立院鬥牛 藍跑一票 綠爆內訌〉,《聯合報》,2012 年 7 月 26 日,版 A4。
Shirley A. Kan & Wayne M. Morrison, “U.S.-Taiwan Relationship: Overview of Policy Issues,” p. 48.
Shirley A. Kan & Wayne M. Morrison, “U.S.-Taiwan Relationship: Overview of Policy Issues,” p. 28.
表5 2000-2014 年對臺投資金額前五大國家排名表 (單位:千美元) 國家 年度 美國 日本 荷蘭 新加坡 英國 金額 排名 金額 排名 金額 排名 金額 排名 金額 排名 2000 1,328,633 1 732,869 3 310,965 - 1,296,881 2 683,600 4 2001 939,820 1 684,857 2 525,563 3 239,217 5 245,393 4 2002 600,359 2 608,674 1 306,680 3 211,306 4 189,083 5 2003 686,991 2 726,072 1 274,818 4 121,560 5 33,757 -2004 361,284 2 826,929 1 328,882 3 204,700 4 192,992 5 2005 803,754 1 724,399 2 406,381 3 146,094 4 140,636 5 2006 883,443 5 1,591,093 2 5,417,195 1 951,500 4 1,505,991 3 2007 3,147,520 2 999,633 3 6,313,591 1 172,540 - 651,386 4 2008 2,856,815 1 439,667 3 1,620,085 2 272,085 5 458,066 3 2009 264,302 3 238,961 4 991,474 1 66,216 - 885,200 2 2010 319,243 4 400,494 3 426,996 2 123,474 - 647,098 1 2011 737,829 2 444,867 4 528,975 3 830,938 1 89,826 -2012 404,614 3 414,330 2 1,199,435 1 151,533 5 63,477 -2013 582,719 1 408,684 2 236,900 4 206,500 5 61,758 -2014 147,978 7 548,763 2 497,785 4 458,219 5 268,269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103 年 12 月統計月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 會》,2015 年 1 月 20 日,<http://www.moeaic.gov.tw/>。 說 明:本表僅列出過去 15 年曾十度以上排名前五大的對臺投資國,若該國當年未進入前五名,則 本表不列出排名,以「-」表示。惟 2014 年美國排名第七,因行文需要,特別列出排名。 整體來看,美國在過去 15 年中始終是臺灣重要的國外投資來源 國,顯示雙方經濟合作密切。2008 年後美國對臺投資絕對金額下降, 這主要是受美國 2008 年發生之金融風暴所致,但美國對臺投資金額排 名在 2009 年仍排名第三,與先前比較並未大幅下降,而且隨著美國經 濟逐步好轉,美國對臺投資金額及排名在馬政府任內亦有逐步上升之 趨勢,但 2014 年美國對臺投資金額及排名下降,後續要觀察這是短期 現象亦或長期趨勢。表 5 的資訊顯示,自扁政府至馬政府,美國的排名 雖在各個年度有微幅升降,但幅度非常小,是故量化指標上顯示美臺 經濟合作大致是正向且密切。
總體而言,扁政府及馬政府任內,美國均因美牛問題以暫停 TIFA 諮商及延緩官員訪臺對臺施壓,造成雙邊經濟關係停滯、倒退。馬政 府開放美牛後,美臺 TIFA 諮商重啟,美國宣布對臺實施免簽,雙方經 濟合作恢復並提升,此外,除了 2014 年以外,過去 15 年美國對臺投 資金額在全體對投資國中均排名前五名,顯示雙方經濟合作始終密 切。整體而言,在三項經濟指標中,馬政府在兩項質性指標表現上優 於扁政府,量化指標則是扁政府優於馬政府,是以馬政府期間美臺經 濟合作總體表現優於扁政府任內。美臺經濟合作的質性與量化指標評 估及美臺關係升退綜整請見表 6。 表6 美臺經濟合作質性與量化評估及美臺關係升退綜整表 質性暨量化指標 扁政府 美臺關係升或退 馬政府 美臺關係升或退 質 性 臺灣是否 配合美國 的政策要 求 否 ( 迫 於 國 內 壓 力) 提升:無 倒退:美 國 暫 停 TIFA 諮商及 官員訪臺 先否(迫於國內壓 力)後是 提升:2012/7 後恢 復官員訪臺 ;給予臺灣 免簽;重啟 TIFA 諮 商 。 倒退:2009/12-2012/7 暫停 TIFA 諮 商 及官員訪臺 。 TIFA 諮 商是否有 進展 是 提升:無 倒退:暫停TIFA諮 商及官員訪 臺 是 提升:臺開放美牛 進口後恢復 TIFA 諮 商 。 倒退:暫停TIFA諮 商及官員訪 臺。 量 化 美國對臺 投資金額 在全體對 臺投資國 之排名 僅 2006 年 排 名 第 五,其餘各年均排 名第一或第二,顯 示雙方經濟合作密 切。 提升:無 倒退:無 2010 年排名第四, 2014 年排名第七, 其餘各年第一、第 二及第三名均曾出 現。對臺投資金額 及 排 名 自 2009 年 以來大致呈現逐步 上升趨勢,顯示雙 方經濟合作密切。 提升:無 倒退:無 ( 要 注 意 2014 年 美對臺投資金額及 排名下降是短期現 象或長期趨勢)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肆、美臺軍事合作評估
柯林頓政府任內,美臺軍方開始就「軟體」(software)展開廣泛交 流,其中包括戰略(strategy)、訓練(training)、後勤(logistics)、指揮 (command)及管制(control)等項目;臺灣空軍 F-16 戰鬥機飛行員自 1997 年起在美國亞利桑那州路克空軍基地(Luke Air Force Base)接受訓練; 此外,美臺軍方自 1997 年起在加州蒙特瑞市(Monterey City)舉行軍事 會談。53以下以柯林頓政府時期美臺建立的軍事合作為基準,評估自扁 政府至馬政府時期的美臺軍事合作。
一、質的評估
互訪層級 扁政府任內,2002 年 3 月國防部長湯耀明赴美參加會議,為美臺 斷交後首例。其後扁政府不再派國防部長而改派副部長,曾以國防部 副部長身分訪美者,包括:康寧祥、陳肇敏、林中斌、霍守業、柯承 亨;李傑、李天羽及霍守業都曾以參謀總長身分訪美。54此外,邱義仁 曾以總統府秘書長身分訪美,55柯承亨曾以國安會副秘書長身分訪 美。56美方則於 2003 年 3 月 8 日,由國防部亞太安全處處長邰瑪莉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CRS Report
for Congress, RL30957, August 29, 2014, pp. 1-59,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fas.org/sgp/crs/weapons/RL30957.pdf>.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 6;信 強,〈表象與實質:從《台灣安全加強法》看美台軍事交流〉,《台灣研究 集刊》(廈門),2004 年第 2 期(總第 84 期),2004 年,頁 56-57。 張宗智,〈邱義仁預定 25 日見阿米塔吉〉,《聯合報》,2003 年 7 月 26 日,版 A4。 張宗智,〈中共國防部長曹剛川今秋訪美〉,《聯合報》,2003 年 8 月 2 日,版 A4。
(Mary Tighe)率團訪臺,這是當時自美臺斷交後,美國國防部赴臺訪問 之最高階官員。57 馬政府於 2008 年上任後,同年九月陳肇敏訪美,成為繼湯耀明之 後,第二位在美臺斷交後赴美訪問的國防部長,其後,馬政府延續扁 政府作法,在 2009-2013 年之間,均派國防部副部長赴美;林鎮夷則於 2009 年 6 月以參謀總長身分訪美。582012 年 10 月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 進入美國國防部與副部長卡特(Ashton B. Carter)會面,事後美方將照 片公開於官網上,為美臺斷交後首例。59另外,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及胡 為真均曾赴美,與美國安高層對話;美國方面,2009 年空軍部副部長 助理雷姆金(Bruce S. Lemkin)兩度訪臺,其軍階為 09(空軍中將,三 顆星),層級超出國務院規定美軍方訪臺官員不得超過 06(上校階, 無星)。60 從互訪層級觀察,扁、馬政府均超越柯林頓政府時期的水準,惟 馬政府又比扁政府任內提升。 交流內涵 自 1997 年起,臺灣空軍飛行員開始在美受訓,61並延續至今;此 外,臺灣軍方每年均派員至美國進行考察、研習、訓練或實習,並觀 摩或參加美國軍事演習。62例如 2002 年與 2004 年,臺灣空軍參加美國
空軍「銀旗演習」(Silver Flag Exercise),63並曾參與美軍「紅旗演
盧德允,〈美國防官員抵台 檢討我飛彈防禦能力〉。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 7. 裘兆琳、陳蒿堯,〈一九七九年以來美臺關係之演變〉,《問題與研究》, 第 52 卷第 2 期,2013 年 6 月,頁 1-50。
朱中博,〈美國「重返亞太」與美台軍事合作關係的發展〉。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 2. 朱中博,〈美國「重返亞太」與美台軍事合作關係的發展〉。
信 強 ,〈 表 象 與 實 質 : 從 《 台 灣 安 全 加 強 法 》 看 美 台 軍 事 交 流 〉, 頁 53-60。
習」(Red Flag Exercise)。64 美國國防部多次派遣小組赴臺評估臺灣軍力,包括:1999 年 9 月 派員評估臺灣空防能力;2001 年 9 月派員評估臺灣陸軍;2002 年 8 月 派員研究博勝案;2002 年 11 月派員評估海軍陸戰隊,以及機場與港口 安全;2003 年 11 月赴臺評估臺灣反潛能力;2007-2009 年間,臺灣國 防部在美方協助下進行聯合防衛能力評估;2010 年美國國防部對臺灣 聯合防衛轉型進行詳盡研究。65 另外,從小布希總統任內開始,擴展美臺軍事交流、範圍與內 容。扁政府任內,美國的作為包括:2001 年美國派員觀察「漢光 17 號」演習,這是美臺斷交後首次有美軍方人員參與臺灣軍演;2002 年 美臺建立軍事熱線;2002 年小布希政府要求國會授權派遣現役軍人赴 臺;2003 年美國國防部送交國會的文件中稱臺灣是「主要的非北約盟 邦」(major non-NATO ally);2003 年 4 月美方派遣甫自太平洋艦隊司 令一職退役的海軍上將布萊爾(Dennis C. Blair)率領美軍人員參與「漢 光 19 號」演習,並在美臺斷交後,首度進入位在臺北市大直的衡山戰 情中心;此後,從 2004 年「漢光 20 號」至 2008 年「漢光 24 號」演 習,美方均由布萊爾率員參與;扁政府基於改進危機管理考量,於 2006 年起開始「玉山兵推」,並在 2008 年 4 月「玉山兵推」期間首度 邀請美國在台協會處長楊甦隸(Stephen M. Young)參與。66馬政府上任 後,2009 年 6 月舉行「漢光 25 號」演習,美方由曾任大西洋艦隊司令 的退役上將奈特(Robert J. Natter)率領美軍人員觀察。67 許紹軒,〈台灣觀摩美軍演 紅旗銀旗最著名〉,《自由時報》,2010 年 7 月 30 日,<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415388>。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p. 3-4.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p. 5-6.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 7.
簡言之,就雙方交流內涵來看,自扁政府任內至馬政府時期,其 範圍及內容大致維持相同水準。 軍售質量 扁政府與馬政府時期,軍售都有延遲現象。扁政府任內,小布希 延緩對臺軍售,主要受到臺灣內部朝野爭議影響,立法院遲未通過軍 購預算所致;68馬政府時期,歐巴馬總統延緩對臺軍售案,是受到北京 壓力所致。 儘管如此,從扁政府至馬政府時期,美國對臺軍售的質依然有所 提升。扁政府任內,小布希總統於 2001 年 4 月 23 日,批准自柯林頓政 府以來對臺最大規模軍售案。69迄今,在馬政府時期,美對臺軍售案共 三筆,一是 2008 年 10 月 3 日,小布希總統卸任前宣布總金額 64.63 億 美元的六項軍售;70第二筆則是歐巴馬政府於 2010 年 1 月 30 日宣布對 臺五項軍售,總值為 63.92 億美元;71第三筆為 2011 年 9 月 21 日,歐 巴馬任內第二次宣布對臺軍售,總金額為 58.52 億美元。72 小布希總統任內未出售八艘柴電潛艦,一是臺灣內部朝野爭議所致,二是美 國海軍內部核潛艦派反對的結果,請見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 13;Kerry Dumbaugh, “Underlying Strains in Taiwan-U.S. Political Relations,” pp. 14-15;王志鵬,〈臺灣建購潛艦的過 去、現在與未來:層次分析的觀點〉,《遠景基金會季刊》,第 10 卷第 2 期,2009 年 4 月,頁 153-206。 胡聲平,〈民進黨國內政治考量與操作下的台美關係〉,頁 81-106。 林寶慶,〈國務院將正式通知國會 對台軍售解凍〉,《聯合報》,2008 年 10 月 4 日,版 A4;張宗智、王光慈,〈美 6 武器售台 清單縮水〉,《聯 合報》,2008 年 10 月 5 日,版 A2。 王光慈、張宗智,〈歐巴馬任內首宗 美對台 5 軍售沒 F16、潛艦〉,《聯 合報》,2010 年 1 月 31 日,版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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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研究指出,美對臺軍售的主要目的,是維持兩岸軍力平衡及 臺灣局部優勢。73從小布希政府至歐巴馬政府任內對臺軍售內容來看, 美國對臺軍售的質確有提升,74以幫助臺灣因應中國大陸共軍軍力上升 (請見表 7)。 過去每當美國行政部門宣布對臺軍售後,北京多以強烈措辭及實 際行動抗議。然而,需要注意地是在馬政府任內,北京公開宣布制裁 參與對臺軍售的美國國防廠商,這是之前未曾有的情況,代表在馬政 府任內北京反對美國對臺軍售之施壓手段升級。具體事例為 2010 年 1 月歐巴馬政府宣布對臺五項軍售後,北京方面立即在次日宣布延後部 分美中軍事交流項目;延後國際安全、武器管制及防武器擴散的次長 層級會談;並對在中國大陸有商業利益,卻參與對臺軍售的美國國防 廠商,包括波音(Boeing)公司及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臺灣或稱 奇異公司)進行制裁,以往北京對美國國防廠商採取私下警告方式, 這是中方首次公開對參與對臺軍售廠商採取此種行動,75顯示北京對美 方施壓的力道加大。 楊仕樂、卓慧菀,〈美國小布希政府對台軍售之分析:維持兩岸軍力平 衡〉,《問題與研究》,第 42 卷第 6 期,2003 年 11-12 月,頁 81-86。 雖然在北京壓力下,美國尚未同意售予臺灣 F-16C/D 型戰機,但是歐巴馬政 府同意協助臺灣升級現役之 F-16A/B 型戰機,已可使臺灣空軍 F-16 戰力獲 得質的飛躍。請見霍青,〈台出資 38 億美元升級 F-16 應對殲 20 威脅〉, 《 多維 新 聞網 》,2012 年 7 月 26 日,<http://military.dwnews.com/big5/ news/2012-07-26/58791500-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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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2000-2011 年美國對臺軍售武器項目及金額綜整表 (單位:億美元) 年 月 日 項目 金額 2000 3 2 升級 TPS43F 防空雷達 0.9600 3 2 鷹式防空飛彈 1.0600 6 7 探路者/神射手導航/標定筴艙 2.3400 6 7 AN/ALQ-184 電子反制系統筴艙 1.2200 9 28 M109A5 自走砲 4.0500 9 28 AIM120C 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 1.5000 9 28 RGM84L 魚叉 2 型反艦飛彈 2.4000 9 28 改良型機動用戶 IMSE 通信系統 5.1300 2001 7 18 聯合戰術資訊分配系統 JTIDS 7.2500 9 5 AGM65G 小牛空對地飛彈 0.1800 10 26 標槍反裝甲飛彈發射器 0.5100 10 30 軍機後勤支援備份件 2.8800 2002 6 4 AN/MPN-14 空中交通管制雷達 1.0800 9 4 AAV7A1 兩棲突擊載具 2.5000 9 4 軍機、雷達、飛彈與其他系統維修備份件 1.7400 9 4 AIM-9M 響尾蛇空對空飛彈 0.3600 9 4 AGM114M3 地獄火 2 型飛彈 0.6000 10 11 拖式 2B 反裝甲飛彈 0.1800 10 21 紀德級飛彈驅逐艦、標 2 飛彈、魚叉 2 型飛彈 8.7500 2003 9 24 多功能資訊分配系統 MIDS 7.7500 2004 3 30 UHF 長程預警雷達 17.7600 2005 10 25 F-16 飛行員訓練及 AIM7&9 飛彈 2.8000 2007 2 28 AIM120C 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 AGM65G 小牛空對地飛彈 4.2100 8 8 AGM64L 空射魚叉 2 型反艦飛彈 1.2500 9 12 SM2 標準 2 型防空飛彈 2.7200 9 12 P3C 反潛機 19.6000 11 9 愛國者 2 型飛彈升級 9.3900 2008 10 3 愛國者 3 型飛彈 31.0000 10 3 UGM84L 潛射魚叉 2 型反艦飛彈 2.0000 10 3 軍機備份件 3.3400 10 3 標槍反裝甲飛彈發射器 0.4700 10 3 E2T 鷹眼空中預警機升級至鷹眼 2000 構型 2.2500 10 3 AH64D 長弓阿帕契攻擊直升機 25.3200 2010 1 29 愛國者 3 型飛彈 28.1000 1 29 UH60M 黑鷹通用直升機 31.0000 1 29 魚叉 2 型反艦飛彈 0.3700 1 29 多功能資訊分配系統 MIDS 3.4000 1 29 鶚級獵雷艦 1.0500 2011 9 21 145 架 F-16A/B 型升級 53.0000 9 21 臺灣 F-16 戰機飛行員在亞利桑那州路克空軍基地訓練費用 5.0000 9 21 F-16A/B、F-5E/F、C-130H 及經國號戰機零配件 0.5200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p. 58-59。
二、量的評估
交流管道數量
美臺間已建立 12 項安全對話管道與機制,其中 11 項在馬政府上任 前已建立,這些管道與機制具有互補性,並涉及雙方安全部門多個層
級。76除上述管道外,美臺之間還有二軌機制,包括:「美臺商業協
會」(U.S.-Taiwan Business Council)主辦的「美臺國防工業會議」 (U.S.-Taiwan Defense Industry Conference),以及臺灣與美國多個智
庫進行的不定期對話。77 對臺軍售金額 扁政府任內,美國對臺軍售總金額為 108.15 億多美元;馬政府時 期,小布希政府於 2008 年 10 月宣布 64.63 億美元的對臺軍售;歐巴馬 政府兩次對臺軍售總值共計 122.44 億美元,總計馬政府時期美國對臺 軍售額達 187.07 億美元,美對臺軍金額趨勢請見圖 3。
Wikileaks, “Subject: United States Security Dialogues With Taiwan,”
Wikileaks, February 25, 2010, <http://wikileaks.org/cable/2010/02/10TAIPEI195.
html>;裘兆琳、陳蒿堯,〈一九七九年以來美臺關係之演變〉,頁 1-50。 朱中博,〈美國「重返亞太」與美台軍事合作關係的發展〉。
(單位:億美元) 炷⸜ấ炸 1.53 3.72 77.06 21.84 1.71 2.67 10.34 12.47 12.96 6.37 18.66 10.82 15.21 7.75 17.76 2.8 0 37.17 64.63 0 63.92 58.52 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圖3 1990-2012 年美國行政部門通知國會對臺軍售金額趨勢圖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 Shirley A. Kan, “Taiwan: Major U.S. Arms Sales Since 1990,” pp. 56-59。 說 明:2000 年的軍售總額為 18.66 億美元,其中李登輝政府時期為 2.02 億美 元,扁政府任期為 16.64 億美元;2008 年的軍售總額為 64.63 億美元, 全數為馬政府就任後完成之軍售。 總體評估自扁政府至馬政府時期美臺軍事合作,在三項質性指標 方面,馬政府有兩項優於扁政府,一項不分軒輊,而兩項量化指標均 超越柯林頓政府時期。質的方面,無論是互訪層級及軍售質量均有提 升;量的方面,交流管道數量及軍售金額,亦不斷提升。大體而言, 馬政府時期的質與量又超越扁政府任內。美臺軍事合作之質性與量化 指標評估及美臺關係升退狀況綜整請見表 8。 美臺軍事關係在馬政府期間優於扁政府,具有四項意義:第一, 顯示美國重視臺灣的戰略價值,繼續維繫其對臺灣在軍事安全上的承 諾;第二,顯示雖然中國大陸的實力不斷上升,但美國仍有能力對抗 北京的壓力;第三,在美國軍事安全上的承諾下,臺灣會較有信心與 中國大陸交流;第四,馬政府的成就可作為日後繼任政府對美政策的 參考。
表8 美臺軍事合作質性與量化評估及美臺關係升退綜整表 質性暨量化指標 扁政府 美臺關係升或退 馬政府 美臺關係升或退 質 性 互訪層級 臺訪美: 總統府秘書長、 國 安 會 副 秘 書 長、國防部長、 參謀總長、國防 部副部長。 美訪臺: 國防部亞太安全 處處長。 提升:無 倒退:無 臺訪美: 國安會秘書長、 國防部長、參謀 總長、國防部副 部長。 美訪臺: 空軍部副部長助 理。 提升:放寬臺灣國 安及軍方高 層訪美限制 倒退:無 交流培訓 內涵 臺空軍飛行員赴 美受訓。 臺軍方派員赴美 考察、研習、訓 練或實習,觀摩 或參加軍演。 美國防部派小組 赴 臺 評 估 臺 軍 力。 美方觀摩並參與 臺漢光演習。 提升:無 倒退:無 臺空軍飛行員赴 美受訓。 臺軍方派員赴美 考察、研習、訓 練或實習,觀摩 或參加軍演。 美國防部派小組 赴 臺 評 估 臺 軍 力。 美方觀摩並參與 臺漢光演習。 提升:無 倒退:無 軍售質量 小布希總統於 2001 年 4 月 23 日,批准 自柯林頓政府以來 美國對臺最大規模 軍售案。 提升:無 倒退:暫緩軍售 (受臺灣內部朝野 爭議影響,立法院 遲未通過軍購預算 所致)。 2008 年 10 月 3 日,小布希總統 宣布對臺六項軍 售。 2010 年 1 月 30 日歐巴馬政府宣 布 對 臺 5 項 軍 售。 2011 年 9 月 21 日,歐巴馬政府 第二次宣布對臺 軍售。 提升:小布希總統 批准在扁政 府任內暫緩 的對臺六項 軍售 倒退:無 量 化 軍事交流 管道數量 軍售金額 11 項 108.15 億美元 提升:無 倒退:無 提升:無 倒退:無 12 項* 187.07 億美元 提升:擴增交流管 道 倒退:無 提升:增加對臺軍 售金額 倒退:無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說 明:*這 12 項管道及機制中,美國國務院及美國在台協會各負責 1 項,國防部負責 10 項。其中 國務院負責的「美臺政軍會談」(U.S.-Taiwan Political and Military Talks)於 2009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2 日首次在美國華府召開,這是馬政府任內美臺之間所新增的溝通管道,另外 11 項則在扁政府任內或之前建立,其中美國在台協會負責「政治-軍事工作小組」(Political-Military Working Group);美國國防部負責的 10 項管道包括:
Dialogue),此項對話又名為「蒙特瑞會談」(Mon-terey Talks),自 1997 年開始。
「國防檢討會談」(Defense Review Talks, DRT),自 2000 年開始。 「安全合作會談」(Security Cooperation Talks, SCT),自 1995 年開始。 「將官指導團」(General Officer Steering Group, GOSG),自 2003 年開始。
「軍種間安全合作計畫」(Service-to-Service Security Cooperation Programs and Engage-ment),此項合作計畫有兩項子項目:
美軍每年針對臺灣的陸軍、海軍及海軍陸戰隊進行「安全援助檢討」(Security Assistance Review, SAR)。
美軍針對臺灣的空軍進行「安全援助管理檢討」(Security Assistance Management Review, SAMR)。
由美國太平洋艦隊司令部(USPACOM)負責執行三項會議,均是每兩年舉行一次,包括: 美臺陸軍的「陸偉」(“LuWei”/Powerful Army)會議,自 2003 年開始。
美臺海軍及陸戰隊間的「碧海」(“Bi Hai”/Blue Sea)會議,自 2004 年開始。 美臺空軍間的「藍天」(“Lan Tien”/Blue Sky)會議,自 2000 年開始。 「兩軍綜效會談」(Overall Usefulness of Military-to-Military Talks)。
上述說明資料來源請見 Wikileaks, “Subject: United States Security Dialogues With Taiwan”。
伍、結論
本文指出,美臺關係具有兩項特性,即臺灣依賴美國下的不對等 合作,以及美臺關係是美國唯一用國內法所維繫的雙邊關係。在此兩 項特性下,本文建構美臺不對等合作的理念型運作流程,討論美國對 臺政策底線、限制或要求,並提出評估美臺政經與軍事合作的質性與 量化指標。其中,政治方面有五項質性及一項量化指標;經濟方面有 兩項質性指標及一項量化指標;軍事方面有三項質性指標與兩項量化 指標。 根據評估結果,政治合作方面,馬政府在五項質性指標中,有四 項優於扁政府,一項與扁政府不分軒輊,量化指標亦優於扁政府;經 濟合作方面,馬政府兩項在兩項質性指標表現均優於扁政府,量化指 標則是扁政府優於馬政府;在軍事方面,馬政府在三項質性指標上有 兩項優於扁政府、一項持平,而兩項量化指標則均優於扁政府。本研 究並發現,美臺政治合作最易受負面影響,經濟合作次之,軍事合作 最不易受影響。政治合作最易受影響的原因,關乎美國如何表達對臺 灣挑戰美國政策或是抗拒美國要求的不悅,由於政治施壓措施選項最 多、彈性較大,對美國戰略利益影響最小,並可使臺灣收到明確訊息,故美國最常採取政治手段施壓;經濟合作受影響的情況次多,美 方施壓的主要手段是延緩雙方談判時程及暫停官員訪臺,但並非經濟 制裁;至於軍事上的施壓最輕亦最少,主要手段是延緩軍售。 本文透過歷史及比較途徑來研究自扁政府任內至馬政府時期美臺 關係的發展,可觀察到在馬政府任內:第一,美國持續重視臺灣的戰 略價值;第二,雖然中國大陸實力持續上升,但美方基於其戰略考 量,依然能抗拒北京壓力;第三,美國肯定馬政府配合美國政策且支 持程度亦提升;第四,美臺總體合作關係朝上升趨勢發展。 總之,自扁政府至馬政府,美臺政經與軍事合作呈現提升趨勢, 這是對臺灣有利的發展。根據本研究的結果推論,美國主動改變並放 寬對臺政治底線,或是美國主動改變、放寬或取消對臺政治及軍事上 的限制,是改善美臺關係的最快方式。從本研究分析過去 14 年的美臺 關係的結果觀察,在美國戰略利益及北京壓力的考量下,美國主動改 變並放寬對臺政治底線的可能性不高,而美國主動改變或放寬對臺政 治及軍事上限制的可能性則比較高,且已有前例。但是,臺灣不能只 求依賴美國單方面的善意,從臺灣的戰略利益考量,最佳的政策選擇 是配合美國政策,透過雙邊合作,努力提升自身戰略價值,鞏固美臺 關係,維持美中臺三邊關係的動態平衡。 ※本論文為科技部整合型研究計畫「亞洲與歐洲整合的比較研究:兼 論中國大陸的角色」(編號為 MOST101-2632-H343-002-MY3)子 計畫三之部分研究成果。 (收件:2014 年 8 月 24 日,修正:2015 年 1 月 16 日,採用:2015 年 1 月 28 日)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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