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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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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7 月 頁 151-186 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戰後留台日僑的歷史軌跡

-關於澀谷事件及二二八事件中日僑的際遇-

許育銘*

提 要

本文承現有研究成果之啟發,想更進一步釐清戰後留台日僑的整體歷史 軌跡之變化。戰後第一期日俘日僑遣送於 1946 年 4 月完成後,台灣行政長 官公署留用約 28000 人的日僑繼續服務,一般稱之為「留用日僑」(或曰「徵 用」),但事實上仍有部分日人或舊日本軍人規避遣送滯留台灣,此類又稱「潛 伏日僑」。後來留用者部分陸續「解徵」,等待遣送,與被查獲之「潛伏日僑」, 並稱「殘餘日僑」。「殘餘日僑」與「留用日僑」皆為台灣行政當局列管控制 者,因此又合稱「殘留日僑」。本文概以「留台日僑」稱之,針對 1946 年 4 月至 1947 年 5 月止,其等在一面接受留用,一面等待台灣當局遣送時期中, 所面臨的環境與際遇,特別是兩大政治事件,即「澀谷事件」及「二二八事 件」發生期間,對其等造成的衝擊與影響。並加以分析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的 日僑留用管理政策及遣送實施的決定過程。究明戰後台灣整體歷史過程中, 在台日人與台灣之互動關係。 關鍵詞:日僑、遣返、台日關係、澀谷事件、二二八事件

* 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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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留台日僑的歷史軌跡

-關於澀谷事件及二二八事件中日僑的際遇-

一、前 言

關於戰後留台日僑的歷史研究,不管是國內或國外一般都認為仍屬於待 開發領域,惟近年來有不少學者指出此點,因此也有研究增加的趨勢。首先, 在國內的部分,專對在台日僑問題提出專文討論的先驅研究,是中研院研究 員湯熙勇。除此之外,對日僑遣返問題作過專題研究的尚有陳幼鮭、林炳炎、 王國瑞、歐素瑛等人,其研究皆是觀察日人遣送、留用的重要參考。其它尚 有許多的相關研究,例如針對光復初期的臺灣情況等課題的研究成果,亦有 相當的部分有提及日僑遣返的部分。 其次是關於日本的研究情況。日本統稱戰後各地的日僑遣返為「海外引 揚」,臺灣日僑遣返的問題亦包含於「海外引揚」範圍之中。在成為歷史學 研究的正式課題前,相關的團體或當事者等對於各自地區(如滿州、朝鮮、 大連等)都有編纂「引揚史」之類的出版物,成為研究的基礎文獻。此後「海 外引揚」史料不斷地公佈刊行,成為被其它課題範圍研究者之重要依據,特 別是有關日本海外殖民地統治史的研究有較大的成果。惟專門針對遣返的課 題進行的學術研究,仍是處於萌芽期的階段。直到 2002 年始有加藤聖文1提 出新的研究成果,也代表日本學界的新看法,正視「對日本人而言的臺灣」 該如何付予歷史深層構築之問題。 本文即承前述先進前輩的專題研究成果之啟發,想更進一步釐清戰後留

∗ 承蒙兩位匿名審查人的指正與寶貴意見,在此致上萬分謝意。並對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日台交 流センター歷史交流者交流事業的提供援助,及台灣協會的資料提供,一併致上萬分謝意。 1 加藤聖文,〈臺灣引揚戰後日本人臺灣觀〉,收錄於《臺灣近代日本》(名古屋: 中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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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僑的整體歷史軌跡之變化。戰後第一期在台日軍(日俘)2、日僑遣送於 1946 年 4 月完成後,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留用約 28,000 人的日僑繼續服務, 一般稱之為「留用日僑」(或曰「徵用」),但事實上仍有部分日人或舊日本 軍人規避遣送殘留台灣,此類又稱「潛伏日僑」。後來留用者部分陸續「解 徵」,等待遣送,與被查獲之「潛伏日僑」,並稱「殘餘日僑」。「殘餘日僑」 與「留用日僑」皆為台灣行政當局列管控制者,因此又合稱「殘留日僑」。 本文概以「留台日僑」稱之,針對 1946 年 4 月至 1947 年 5 月止,其等在一 面接受留用,一面等待台灣當局遣送時期中,所面臨的環境與際遇,特別是 兩大政治事件,「澀谷事件」及「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對其等造成的衝 擊與影響。並加以分析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的日僑留用管理政策及遣送實施的 決定過程。究明戰後台灣整體歷史過程中,在台日人與台灣之互動關係。

二、從「留居」到「留用」

1947 年 5 月台灣省日僑管理委員會,由於業務結束,在裁撤之際,出版 了帶有工作成果報告意味的《台灣日僑遣送紀實》一書。書中總述的第二節, 述及台灣光復接收時之日僑情況。由於該書為官方出版品,足以代表台灣當 局對戰後日僑的基本觀感。對於接收期間至日俘日僑離台之前的精神形態, 官方不諱言是呈現所謂「浮動」的狀況,據分析大致分成四類:「(一)為深 中武士道毒的狹義民族主義者,此類以軍人佔最多數。……戰敗的恥辱,使 之憤怒、羞恨,若輩只有憤恨與不平,倖倖然以為二十年後當再捲土重來。 (二)為官吏階級,彼輩因留台生活極為舒適,且待遇優裕,直若台灣主人, 一旦返國,反形陌生,衣食住一切均成問題,於是眷戀失望之餘,也憤憤不 平,滿望有再來之一日。(三)為小企業主或商人,彼輩在台經營數十年的

2 當時中國官方多以「日俘」稱呼,承蒙審查人意見指教,以下皆改以「在台日軍」名稱, 惟引文部分則忠於原始史料未予變動,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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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竟然拱手奉交與中國為賠償戰費,其內心傷痛最甚!或怨日政府好 戰,致貽今禍,或嘲中國戰勝,並非自已力量,於是不管我國政府若何優待, 仍難消其不平與鄙夷。(四)為覺悟反戰份子,此輩較為多數,殆以自由職 業者及教員為多。……故頗有自怨自艾之心,此輩似尚覺醒而可救藥者。」 3 在上述文中,體現以戰勝國身份看待敗戰國國民的統治心態,這是現實的問 題,在台灣的日本人也必須為敗戰作出承擔,這是敗戰國民的悲哀。由於敵 對立場延伸,原本是同一立場的在台日本人(內地人)與台灣人(本島人) 關係被中國當局切離,亦形成其等之利益、權益相異,造成彼此複雜的心理 狀態。 日本敗戰後,在台日本軍民所面臨的問題就是如何接受日本敗戰的事 實,並思考未來的處境,由統治者的立場轉變成敗戰國民,精神士氣低落是 普遍的現象。在吳濁流的回憶中記述了對於戰後日僑態度的觀察,謂:「在 等待復等待中,國軍終於在十月十七日光臨了。全島六百萬的同胞都齋戒沐 浴去迎接。台北市民不管男女老幼,全部出來,整個都市沸騰般的熱鬧。在 長官公署前面,日本的中學生、女學生、高等學校的學生、民間團體、紳士, 甚至大學教授都出來,立在大馬路兩側,乖乖的排列著。在這些行列前面, 大鼓聲、鑼聲以及長長的行列浩浩盪盪地走過去。……我不由得往日本人那 一邊看去,發現他們默默而寂寞地看著,這時沒有一個人吵,他們心中不知 道怎麼悔恨。那秋陽仍舊噴灑著酷烈的光照射他們。日本人的心中,大概做 夢也沒有想到會向『支那兵』投降吧。然而,這是活生生的現實,他們吞下 無限的眼淚,乖乖地站在歡迎的行列中。」4 敗戰國民的境遇中,最怕的莫過於遭受報復的生命威脅,如果處置不 當,釀成慘劇將是可以預期的,吳濁流對此也有所注意。記述中謂:「那是 國軍光臨的第二天,報紙上刊登了有關大稻埕的民眾向日本警察施用暴力的

3 魏永竹主編,《抗戰與台灣光復史料輯要》(南投:台灣省文獻會,1995 年),頁 484。 4 吳濁流,《無花果-台灣七十年的回想》(台北:前衛出版社,1993 年,第五版),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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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是日下午,大稻埕的日本警察又犧牲了兩個。我聽到這個消息,立刻 向總編輯提醒注意。如果再把這些消息刊登出來,那會變成什麼結果,有研 究的必要。假使把這種消息再報導出來,那些衝動的愚民們,會侵入東門日 本人宿舍去,向日本女性施暴那就完了。因為國軍只有先來三千,而日本的 正規兵有十八萬三千,加上在鄉軍人合起來三十五萬。如果三十萬的日本兵 蠢動起來結果會怎樣?首先被搗碎的是報社吧?我們的生命也是危險的。幸 虧這個大危險得以避免了。」5 吳濁流的憂慮不是沒有根據的,在書中他一再提及「尼港事件」與「通 州事件」的例子,這兩個歷史事件的記憶不僅對日本人,對部分的台灣人(如 吳濁流)都產生了相當的影響。吳濁流後來說:「日後證明,台灣的易手並 未演成悲劇,而只是喜劇,報復行動倒是人人所能預想的。不知幸還是不幸, 那可能是因為接收的不是重慶軍,不過不管如何,沒有像滿州那樣,確乎是 可喜的。」6 事實上相較於中國大陸的情況,在台日人受到的待遇是比較幸運的,台 灣當局的官方態度相較大陸其他地區也是比較友善。以官方而言,保持友善 是有利於其統治需要,在完全驅離舊日本在台勢力前,利用其原有機制與人 員維持過渡狀況,直到新統治人員完全到位。因此在台日人被要求「維持現 狀」,等待「和平接收」。 在「和平接收」的過程中,自日本敗戰至 11 月期間,相當多在台日本人 自主地表現「留居」台灣的意願。為配合受降接收之所需,台灣總督府曾在 10 月 1 日,舉行在台日本人歸國志願調查,當時調查之結果,志願留台者約 有十四萬餘人,而志願歸國者有十八萬餘人。據鹽見俊二觀察其等希望留台 之理由中的第二項,即「由於中國政府『以德報怨』政策之緣故,陳儀長官 到台後,中國官員及軍人對日本人的態度意外地友善,大家也就產生了安心

5 吳濁流,《無花果-台灣七十年的回想》,頁 171。 6 吳濁流,《無花果-台灣七十年的回想》,頁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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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7除了因為官方的友善態度致使在台日本人衍生「留居」期待外,鹽見 亦提到諸如「苟且偷安」心態的一些理由,而台灣人的同情態度也是造成日 人產生「安心感」的條件之一。例如,1945 年 9 月 24 日,被視為在台日本 知識份子代表人物之一的池田敏雄與陳逸松在台灣知識份子聚集的場所山 水亭相晤,池田記下陳逸松的對話中有如下的說法:「日本人或許會被命令 從台灣撤離,但這是大勢所趨,可以說是當然之事。但是就個人而言,譬如 像您(指池田),與其他人一律視同侵略者而加以放逐,感到疑惑。關於此 點,我會想一個最好的辦法。」8 造成初期日僑多有「留居」心理的另一原因,是台灣當局的遣送處理是 置於接收工作之後並未明確化。1945 年 12 月 15 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佈 《台灣省日僑省內遷移管理辦法》,此辦法是針對日僑在台灣本島內遷徙情 況加以監視與規範,尚未處理及遣送問題。而在 12 月 20 日的中美聯合會議 程序的譯件中,對於日僑的處理問題,提出多方面的討論。9在關於強迫輸送 在台日僑回國之範圍的問題檢討中,提出了八點,分列如下:  日人在過去許多年中,在台經營商業及各種職業,彼等在台可說對於 工商各方面,均有領導之力量,彼等乃受過訓練之行政及技術人才,對於各 種問題均有認識,並懂得如何用適當方法去解決這種問題,彼等包含日僑民 中惟一能享受高等教育者。  撤退這批日僑,無論整個撤退或大體撤退,會立刻使台省感到失去經

7 鹽見俊二著,日本文教基金會編譯《祕錄.終戰前後的台灣》(台北:文英堂,2001),頁 74。 8 池田敏雄,〈敗戰日記ⅠⅡ〉,《台灣近代史研究》(第 4 號,1982 年),頁 69。 9 該文件應該是美軍顧問團所提出給行政長官公署的建議事項。當時這些美軍人員必須以「聯 絡組」(American Liaison Group)自稱,而據柯喬治所稱,由於陳儀的抱怨,促使魏德邁將 美軍聯絡組的職務嚴格地限制於遣送日軍的問題,即純粹的軍事任務。另據其說法,美軍 顧問團的高級軍官私底下相當同情在台的日本人,而柯喬治本人更被來台接收的中國人認 為是在設法「保護日本人的利益」。顯然來台的美軍顧問,有些人在相當程度上對於在台日 僑的處境是比較「友善」的。見柯喬治原著,陳榮成譯,《被出賣的台灣》(台北:前衛出 版社,2003 年,第 13 版),頁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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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各種工業及公用事業之人員,因彼等可確保台省各種事業,繼續維持不停 也。  在這批日僑中,包括有許多人,因為彼等對於台省之價值,可作為台 省新公民產生之一部分力量,在這許多人中,亦可找到不少日僑,因為與台 省深久之關係,而願居留在台省者。  台省行政部門在日人統治下,全係日人職員,此種人員對於管治台省 素有訓練,對於行政上之各種問題,以及主管各行政部門之方式,其他人民 不得而知,是以此種人員,因為彼等對於各行政問題之深切認識,對於本省 重要人民聯繫,以及本身對於政局之切身關係,於台省目下行政當局貢獻必 大。  本省各職業之人事,亦大部操於日人之手,因為教育限制之故,惟有 日人只能得到專門教育之機會,如學法律、醫學、牙醫等。  在日本部隊裏有一種人員,對於接收軍隊方面頗有價值,在這批人員 中,包括以前日本軍官吏可使其答覆下列問題:1.盟方飛機失事之地點,2. 軍需物資被毀滅或藏匿之地點,3.關於保管及分類技術器材上之方式,如通 訊、藥醫、軍需以及海軍軍需物資等。  在日僑中頗願留在台灣,而作台省之新公民,因為彼等深感彼等一生 辛勞全在台灣,而彼等與日本業已失去聯絡,在彼等中有許多科學研究家、 醫生以及實業家等,彼等對於台灣可能有很大貢獻。  另外對於台省新政府,頗有價值之一批日人,乃學校內之教師,在大 部分台灣人民不能講國語以前,日本方式之教程需維持一部分,這批教師因 為講日語,同時熟悉教授方法,在此過渡時代,可協助許多。10 由這八點檢討可以明顯看出當時對於在台日僑抱持正面肯定的態度,預 期留徵用日人將會為行政長官公署在各方面都會帶來高度貢獻。因此同一文 件中也記載為解決上述問題所提出的六點建議,認為應對行政、衛生、經理、

10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台北:國史館,1990 年),上冊,44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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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等業務方面的日人應加以留用,並予以彼等一相當時期的職業保障及公 益,等接收人員來台,或對業務熟悉之後,再予以遣送。並在第五點的建議 中,對於日人願居留台灣及以後願成為公民者,應該有條件予以考慮。 對於日僑「留居」的期盼,台灣當局應該如何看待?如果是短期的「留 居」,轉換成「留用」,是有利於初期統治的需要。但是如果是長期的「留居」, 甚至是「歸化」,便存在相當多不確定的因素。這個問題不僅存在於台灣, 也出現在大陸地區。值此同時,軍事委員會在 1945 年 12 月 19 日致電行政 院,根據何應欽的建議作出指示。其內容為:「近據各方報告,在華日僑多 希望歸化中國。查此等僑民因感日本目前生活困難,糧食缺乏,不願回國, 或仍留華經商,藉此可以保持資產,然亦難免利用機會以有計劃之深入我國 民間,除已分復俟和平條約成立後由政府核辦。現在所有日僑凡非經許徵用 之技術人員,一律不准留華。」11而該指示也於 1946 年 1 月 7 日由行政院通 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 行政長官公署原已於 1945 年 12 月 16 日設立戰俘管理處,負責處理日 俘遣送事宜,並依前述 12 月 20 日的中美聯合會議中的建議,由民政處籌備 日僑管理委員會以專司日僑遣送事宜,並於年底除夕成立。伴隨遣送日俘作 業的腳步加快,日僑的遣送亦加快進行,並依需要進行徵用、留用的篩選。 隨著 11 月的接收作業的完成,行政長官公署的遣送留用政策逐漸明確化,也 對日僑的心理衝擊更加具體化。據鹽見俊二的觀察,自 12 月時起,日僑的 「留居」心理起了很大的變化,一者為留用問題具體化,造成大規模失業狀 況;二者為物價日益高騰,造成生活上的不安;三者為治安發生問題,搶劫 事件頻發。12於是在台日僑的歸國意願日益增大,到了 1 月即確定將以兩個 月短期間完成軍人及一般民眾的遣送作業,在台日僑希望回國者急增。原本 想循正式管道達成「留居」的幻想完全破滅,少數不願離台者,只能規避遣

11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625 頁。 12 鹽見俊二著,日本文教基金會編譯《祕錄.終戰前後的台灣》,頁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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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淪為潛伏日僑。 日僑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後,又再進行一次在台日人人數統計調查,並進 行各機關、縣市所需留用人數的核定,原本核定的的留用日僑含家屬有 94,238 人,約佔在台日人總數的四分之一。13但此計畫並不受美方及國府的支持, 幾經波折,最後只核定留用人員數 7,139 人,連含家屬共計 27,227 人。此約 28,000 人的「留用日僑」,在 1946 年 4 月第一期遣送作業結束之後,便在台 灣繼續其「留用」的生活歲月。為避免「留用日僑」發生問題,日僑管理委 員會不准其等有全省的聯絡組織,僅允許日僑群集地區可存在個別的「日僑 互助會」,由日僑管理委員會指揮監督的「留台日僑世話役」(留台日僑照料 人),充當日僑管理委員會對指導各地「日僑互助會」的聯絡事務。日僑管 理委員會留用 11 名的原總督府人員,並由其中選任原台灣總督府理事官速水 國彥為「留台日僑世話役」。關於「留台日僑世話役」與留用日僑之關係, 限於篇幅,擬另文闡述之。但總而言之,日僑在戰後的處境是經過相當的變 化及動盪,特別是生活狀況的不確定性,使其等心態造成不安。 例如吳濁流曾將自已目睹接觸日僑生活逐漸惡化的情景作了生動的描 述,其文謂:「不知情的本省人或日本人,把當時從大陸來的比較有知識者, 都誤認為接收官員而去熱烈歡迎。於是這些欺騙者看準了日本無條件投降的 弱點,任意地侵入日本人的屋子裏,開始狐假虎威地做種種的詐騙了。另一 方面,日本的統制經濟,和停戰同時崩潰了。因為八年的戰爭而物資缺乏, 疲弊困憊之際,加上統制經濟的體制崩潰,於是米的配給將斷絕,而米價只 有每天上漲了。首先是依靠日本政權生活的官吏,薪水階級者,最先發出了 哀叫。加上日本銀行券的千圓鈔票上,加印台灣銀行幾個字的鈔票新出籠, 貨幣就驟然膨脹而更加刺激了物價的上漲。丟了職的日本官吏們立刻跌入生 活困境,有些人就打發家屬出外工作;小孩去賣香煙,女人就開露天的店鋪。」

13 陳鳴鐘、陳興唐主編,《台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南京:南京出版社,1989 年),上 冊,頁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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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其實諸如此類的記載不勝枚舉,所描寫日僑面臨遣送之際的遭遇,成了 活生生的敗戰國民的寫照。15

二、澀谷事件對留台日僑的衝擊

1946 年 7 月 19 日在東京爆發所謂的「澀谷事件」,這事件是戰後居留日 本東京澀谷區的台灣人,租用日本某大企業的空地營攤販為生,而與當地日 本攤販業者、黑社會組織產生利益衝突,也與日本警方發生糾紛。激憤的台 灣人透過「東京華僑連合會」開始向中國駐日代表團請求援助。而在 7 月 19 日,中國駐日代表團為了保護由華僑團體聚集的台灣人安全,以卡車載送歸 途時,在澀谷警察署前卻與日本警察發生衝突,日警開槍射殺,致使 4 名台 灣人死亡,18 人負傷,並有 43 人遭拘捕送美軍第八憲兵司令部。16 消息傳回台灣,輿論大譁,咸認是日警的鎮壓陰謀,台灣報紙都提出嚴 正的譴責抗議。甚至有反應激烈者,例如台中的《和平日報》(台中 62 軍代 表國防部負責,李長根為社長,黃少谷為總經理),該報於 7 月 23 日刊出社 論,以此事件「顯係是一件有計劃有目的的行動」希望「喚醒同胞奮起以赴」, 並提出應付條件,甚至表示「如日本政府無適當表示」「我們有權將此批(在 台灣)日僑囚禁,作為人質。」17相對地也有如《新生報》所提呼籲要求台 灣島內同胞冷靜,據其 7 月 25 日的社論表示:「台灣同胞對於此事應該抑住 感情,靜候政府交涉處理,……我們對於在東京被壓迫被虐殺的同胞表示無

14 吳濁流,《無花果-台灣七十年的回想》,頁 165。 15 例如台灣協會編的《台灣引揚史》(東京:財團法人台灣協會,1983 年)便是這樣性質的 書,此外有「引揚文學」之稱的著作也相當多此類文章。 16 關於澀谷事件原委,可參考何義麟著〈戰後台灣人之國籍變更與國家認同-以涉谷事件之 考察為中心-〉(2001 年度 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日台交流センター歷史研究者交流事業報告 書)一文。 17 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台北:汗漫書屋,1998 年),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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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同情,但我們應該抑制住奮激的感情而保持大國民的風度。」18 在東京發生澀谷事件後不久,23 日日本眾議院也論及此事,自由黨幹事 長大野伴睦提出關於維持治安的緊急質詢,並由內相大村清一說明日本政府 的方針。然而,大野與大村的發言皆謂是台灣人擾亂秩序,並以「非日本人」、 「第三國人」等稱呼賤視台灣人。其間,全體議員並歡呼擁護大野將台灣人 比喻為「牧場中的豺狼」的發言。19此消息立即也傳回台灣,故上述 25 日的 《新生報》亦刊出標題為「討論澀谷事件竟抨擊居留民,指為『牧場中的豺 狼』,澀谷台胞至少死四人」而另配有橫標題「日議員怙惡不悛」的新聞稿。 《中華日報》、《晨報》等有力報紙亦刊出類似新聞。翌日(26 日),各家報 紙更推出後續報導,台灣各界要人如省議會議長黃朝琴等都發表有關對澀谷 事件的意見,多主張採取強硬態度。台中《和平日報》於社論欄內刊出一篇 名為「徹底消滅日人黷武主義」的來論(指由報社外來稿)署名為賴明弘, 文中贊同《和平日報》23 日社論的囚禁在台日僑作為人質之主張,並認為這 是予打擊者以打擊的最好辦法。20 這些言論看在留台日僑的眼中,引起相當大的震撼。先前在 1945 年 12 月中,由於《新生報》報導了在日本及菲律賓的台灣人受日軍虐待行為的對 待,便曾引起大肆討論,在台北的大稻埕、萬華一帶因而陸續發生日人被毆 打的事件。21此次影響恐怕更加嚴重,擔任高雄日僑世話役的岩佐直便於 7 月 27 日致函給留台日僑世話役速水國彥,就《和平日報》等激烈露骨反日 的論調表示憂慮,希望速水能作出適當的對策,岩佐認為台灣島內異於常軌 的記事,並非單單只是地方新聞的報導,其後有複雜的權謀的宣傳工作,此 次和平日報令人不解的論調,他懷疑與本省人與外省的不睦可能有關聯,是

18 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頁 121。 19 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頁 105。 20 曾健民編,《新二二八史像-最新出土事件小說.詩.報導.評論》(台北:台灣社會科學, 2003),頁 168。 21 池田敏雄,〈敗戰日記ⅠⅡ〉,《台灣近代史研究》(第 4 號,1982 年),頁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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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企圖的煽動記事。而台灣當局任由如此極端的煽動記事橫行,而不加取 締,加上各地舉行抗議的民眾大會,他深怕會有不良分子會做出逸軌行動, 故認為應該防止未然為是。岩佐亦對日本議員大野的放話亦有相當意見,認 為係刺痛本省人的感情,使事態更為險惡,讓在台日人的立場更為不利。因 此岩佐建議速水應該以總世話役的名義在全島的日刊各報,登載對此事表達 遺憾之意的公告,而且對事件中的死傷者贈予相當額度的弔慰金。22 但是就在岩佐致信速水的第二天(即 28 日),在台南便發生了「台南日 僑總世話役拘引事件」,《和平日報》在 7 月 30 日的日文版刊出此消息,其 標題為「日僑在台南暗中活躍,以第五縱隊嫌疑受檢舉」。記載如下:「7 月 28 日上午十一時頃,本市壽町一段六號,日人日高茂(55 歲,《中華日報》 編輯員)與日人約七十名正秘密集會被台南憲兵隊探知。即派憲兵五人前往 取締;命令解散。逮捕主謀者羽鳥又男(55 歲,前台南市長),城代志代二 (《中華日報》收音員)與日高茂三人。目前在隊本部嚴加調查中。羽鳥是 前台南市長,目前在市政府仕服務員,並後委派為日僑遣送事務的連絡人; 因其地位自 4 月份以來,成為每周日在壽町一段六號湯川組日僑秘密集會的 首謀者。致力於討論與批評日本與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狀態及加強留用 日人的團結。又城代氏是《中華日報》短波收音員。因其地位而從事間諜行 為──聽取東京傳來的短波後未經總編輯的許可,將不得在報刊上發表的事 務,以每週日繼續幾小時的方式,傳達給參加集會的日人。謂有四五名日人 『指出本省新聞界論調不一致且台灣民心動盪,故有可對時局安心的議論云 云。』際此本省同胞在東京被虐殺之後,日人竟公然在白晝下可輕易祕密集 會七、八十人議事,且迄今已十餘次;政府與警察竟全然不知其事,正充分 暴露了行政者的不負責任!」23 此篇新聞其實並未說明逮捕事件的全貌,存有若干問題。首先是此事與

22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二卷,頁 472-477。 23 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頁 1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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澀谷事件有關與否?據主事者之一的羽鳥的自述,有台灣人告訴他,這是對 澀谷事件的報復。24但是新聞記事的主角似乎是指向任職《中華日報》日文 版的日高茂,因此有人揣測起因是《中華日報》日文版對於澀谷事件報導, 有為日人開脫之嫌,而且在 7 月 28 日,該報出現「原日軍民間情報集輯局 情報員」署名的讀者投書,令人側目,因而引起民間檢舉。25而據羽鳥的自 述,三人被逮捕之後,日高於當日被釋放,而羽鳥與城代於第四天由憲兵押 送台北憲兵隊本部,罪嫌是無申請祕密集會結社,但是在禁押的三天期間 內,並沒有任何的偵訊,隨即在 8 月 1 日被釋放。26 次者是在新聞記事中,對在台日僑集會的質疑。台南在戰後接收之後, 由於政府禁止團體結社,羽鳥為繼續對居住在台南市約一萬七千人的日僑進 行援護救濟事業,因此在取得台南市長韓聯和的理解下,成立台南市日胞服 務社,並由湯川組提供在壽町的事務所,並由羽鳥出任理事長,同時羽鳥並 受韓聯和的委託以台南市政府服務員身份留用,掌管在留日本人關係事務。 到了 1946 年 4 月,一般日僑民大部分遣送之後,殘留的便是留用的日本技 術人員及其眷屬,羽鳥擔任台南州總世話役,負責聯絡散佈在台南州的留用 日僑。27這些被留用的日僑在各地也設有地域世話役,在每個月第三個星期 日會定期集合會面,而台南市內的各日僑世話人則是每個星期日固定集會, 以交換資訊。而 7 月 28 日正是星期日,因此有例行的會議,外界不知內情, 因此遂有「日本人祕密會議」的疑慮,但是台南市政府應該是知情的,不然 不會在事後仍舊允許日僑世話役們繼續定期集會。28況且日僑,特別是領導 人物一直受到中國特務機關的跟蹤、監視。29因此逮捕事件究竟是無心的誤 會,還是有心的操弄,受人質疑。

24 羽鳥又男,《終戰前後台南州下援護事業》,(末刊稿),頁 17。 25 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頁 130。 26 羽鳥又男,《終戰前後台南州下援護事業》,(末刊稿),頁 17。 27 羽鳥又男,《終戰前後台南州下援護事業》,(末刊稿),頁 14。 28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十卷,頁 378。 29 鹽見俊二著,日本文教基金會編譯《祕錄.終戰前後的台灣》,頁 109。

(14)

「台南日僑總世話役拘引事件」發生之後,立即引起在台日僑上層部的 不安與憂慮,也作出了一些反應。7 月 29 日,台灣日僑總世話役速水便向日 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周一鶚提出「關於日僑總世話役的職務執行與留用關 係調整請願」書,請求各地的日僑總世話役於留用職務之餘兼任的照料業 務,能得到縣市政府當局的官方認可。30然而對於激化島內留用日僑處境惡 劣的澀谷事件,留台日僑的高層究竟要有所表示,前述岩佐的意見,其實不 是個人的意見,各地的日僑總世話役似乎都有相同的表示。但是速水則持消 極應付的主張,其理由有三:一、澀谷事件真相不明;二、留台日僑世話役 並非官方正式認定的留台日僑的代表機關;三、如果有必要的措施的話,長 官公署應該會有所指示。因此速水認為應該任其放置,並通過各地總世話役 向下轉達。31 但是在 8 月 1 日,台北日僑總世話役堀內次雄(理事長)與松木虎太(副 理事長)、鹽見俊二(事務長)三人卻以代表在台日僑的身份訪問在台北的 《新生報》社,對澀谷事件表達遺憾。當時《新生報》是由行政長官公署負 責,社長為李萬居。此事隨即刊載在該報第二天的日文版中,其文如下:「東 京澀谷日警射殺台胞事件已如報導,造成了島內外異常的震動,省都日僑連 絡所理事長堀內次雄,副理事長松木虎太,台北連絡所主任鹽見俊二,三人 代表在台日僑兩萬八千人,於一日訪問本社。表明對發生澀谷事件的遺憾。 預期將於三日上午九時,在本市中山俱樂部召開全台各地聯絡所的理事長會 議,以決定對外務省與內務省大臣提出在台日僑對澀谷事件的意見書。堀內 理事長為此,曾做以下的表示:謹代表全台日僑對此次澀谷事件的發生表達 深切的遺憾。自日僑遣返以來,我們兩萬八千名日僑之所以能安居樂業,平 穩無事的過日子,皆由於蔣主席所謂『以德報怨』的教示所致,我們在此深 致感謝。謹在此以全體安居樂業感謝日僑之名,請外務與內務兩大臣不可以

30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十卷,頁 378。 31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十卷,頁 379。

(15)

怨報怨,並防止不幸事件的再發生;對事件中不幸死傷的台胞應予深致弔 慰……」。32 如前所述,行政長官公署自 6 月起開始便在籌畫第二期的日僑遣送事 宜,準備在 12 月底一舉遣送大部分的餘留日僑(留用日僑加上殘餘日僑), 為遂行計畫,準備利用日僑總世話役制度,使日僑自發性的協助遣送業務。 因應日僑管理委員會的要求,速水國彥必須徵詢各地的日僑總世話役之意 見,商議如何出錢出力樹立遣送所需的配合體制。因此在徵得行政長官公署 的同意後,遂有第一次日僑總世話役籌備會,定於 8 月 3、4 兩日在台北舉 行,這即是上述新聞報導中所提的「全台各地聯絡所的理事長會議」,事實 上在行政長官公署的疑慮下,是不准日僑有任何的組織、團體,所以並無類 似聯絡所的機關,顯然記者也未必清楚所謂的日僑總世話役制度。而且堀內 次雄雖然是台北總世話役,但並非正式的台北地區日僑代表,遑論如何代表 全台被留用的兩萬八千人。堀內次雄的表態究竟是公署的授意,抑另有內 情,受限於史料無法得知。然而由於《新生報》代表的是行政長官公署的機 關報,此事的公開具有一定程度的宣示意義。 但是堀內此舉與速水的意見明顯有異,特別是分攤集資作為台胞弔問金 一事引起部分人的反感。8 月 3 日,日僑總世話役籌備會在日僑管理委員會 事務所召開,並有代表行政長官公署的日僑管理委員會人員參加。具體名單 如下:

32 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頁 134。譯文援引該書,未作更動。

(16)

日僑管理委員會方面: 各總世話役方面: 參加者: 留台日僑世話役 方面: 常務委員 管理組長 調查組副組長 高良佐 周夢麟 葉梅生 台北 總世話役 副總世話 役 事務主任 基隆 總世話役 蘭陽 總世話役 新竹 總世話役 (桃園) (苗栗) 台中 總世話役 (彰化) (員林) 台南 總世話役 (嘉義) (新營) 高雄 總世話役 (屏東) (鳳山) 台東 總世話役 花蓮港 總世話役 澎湖 總世話役 堀內次雄松 本虎太 鹽見俊二 吉村善臣小 小野田正榮 桑山康之 山口榮三郎 加藤茂 本信道 岡崎幸次 松井省作 阿部貞壽 羽鳥又男 甲斐丹太郎 北村運治 岩佐真則 濱崎優二 小林繁 新井信夫 林勝藏 島田昇 大澤兼太郎 伊東正成 連絡班 糖聯 台銀 台電 官廳 官廳 秋山太郎 佐藤岩已 佐藤佳辰 金子滋男 本田武雄 岸田實 松田光治 船津敏行 曾田長宗 速水國彥等職員 資料來源:據《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四卷所收出席者名簿作成33

33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四卷,頁 126-129。

(17)

由上表可以清楚看到除了各地的總世話役都出席外,還包括了日本軍方 代表、主要產業的代表等等,是台灣光復後留用日僑代表的第一次大集合, 而剛被釋放的台南市總世話役羽鳥也參加了此會議。在會中,堀內提出發 言,修改了他們原先的主張,即不必再以謝罪文對島內發表特殊意思,但希 望能向日本本國表明日僑的遺憾之意,藉其反射的效果期能安撫島內民心。 遂聯署作成對外務大臣及內務大臣的意見書,具名的是以台北日僑總世話役 堀內次雄為首的各地總世話役共十人,但速水國彥等其他人的名字並未在其 中。他們以在台日本人代表的身份表達對於日本本土發生的澀谷事件痛心疾 首,深怕會引起台灣人民心動搖,會危及未遣送日本人的處境,因此希望外 務大臣能向中國政府表示對日本在留的台胞處境表達遺憾,並且表示不會有 此等事件再度發生。34 對於澀谷事件,速水一直認為若假以時日,台灣民眾的情感自然會薄 弱,而且台灣人士中也有持冷靜判斷者,至事情真相的判明則新聞也無從炒 作,但速水倒是對澀谷事件中遭日警殺害的台胞遺骨運返台灣之際,是否會 再有刺激台灣民眾心情的事件發生而感到憂慮。35當時台灣的輿論界對於是 否要將留用日僑牽扯上澀谷事件,並無一致的態度,而且這將牽涉到違反行 政長官公署的保護留用日僑原則的問題。所以台南日僑總世話役拘引事件便 成為一個關鍵,但從《新生報》至 8 月 3 日才刊載此事消息,而不是第一時 間即作反應來看,便可知行政長官公署可能無意操弄此事,為使遣送日僑的 第二期作業能夠順利,節外生枝似無好處。但是這不代表行政長官公署釋去 對於此事的猜疑,反日的台灣民族主義者對留用日僑素持反對態度,此事刺 激了他們的猜忌。8 月 9 日,《和平日報》又再刊出<擊碎日本在台陰謀>一 文,便是一例。36也正如鹽見俊二所觀察的,「中國方面的警察機關對日本人

34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二卷,頁 468-471。 35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一卷,頁 313。 36 〈擊碎日本在台灣的陰謀〉,《和平日報》,1946 年 8 月 9 日。

(18)

的壓迫力加重」37,顯然日僑處境是持續地在惡化。 但是此事似乎並未完全落幕,直至 11 月,在南京的國防部對台灣的警備 總司令部下達指示如下:「(一)查留台剩餘日僑最近經常舉行小組祕密集會 並組織小團體,表面及名義上雖均互助或慈善機構,實際上不無各種政治及 情報作用,目前顯明者有日僑互助社,本年三月間在台各地成立之日僑聯絡 事務所及日僑互助協會等,在台中、台南活動較台北為劇,聞台南負責人為 中華日報社留用日人日高茂及前日人時代之台南市長羽鳥。又台南日僑之祕 密開會地點均在各日僑住宅輪流舉行,每月至少二次,每次人數不得過二十 五人,開會基本問題報告及討論各日人之留用機關一切施設,且經常將日本 國內廣播供給各日僑;……第一項除分電各有關部隊機關注意偵報外,特請 貴署轉飭各地方政府暨警察機構同時注意,藉收協同配合之效。附本部頒行 殘留日人動態調查旬報樣式參考。」38 顯然國防部對於行政長官公署的日僑管理政策有所意見,資訊掌握的時 機也有問題,決定把在大陸施行的監控方式推行到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遂將 此指示再下達各縣市政府。其說明曰:「經查本省各縣市日僑互助會社及聯 絡所等組織向未經呈准,擅自設立,業經日僑管理委員會通知該會日籍服務 員速水國彥轉知各地日僑照料人(即總世話役人),該項組織著即予以撤銷, 惟為便於辦理遣散業務,准由各縣市日僑推舉照料人(即世話役之稱謂), 負聯絡之責,並規定各照料人於業務上必須集會商討時,應先期報請當地警 察機關核准派員參加監視,始得舉行各在案,茲准前由,該縣市轄內如仍有 日僑互助會社之組織未曾撤銷,應自即日起一律予以禁止,並隨時偵查其居 留地址,日常活動,勿使有集會結社走私等舉動,陳電復並分行外,合亟抄 發殘留日人動態調查旬報及該縣市日僑照料人名冊各一份,希即密飭警察局 詳查中華日報社留用日人日高茂及前台南市長羽鳥活動,及轄內組織走私情

37 鹽見俊二著,日本文教基金會編譯《祕錄.終戰前後的台灣》,頁 115。 38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668-669 頁。

(19)

形具報,並將上項調查旬報按旬翔實填送憑轉為要。」39 而由附件中的殘留日人動態調查旬報表的範例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一般 監控日僑的主要著眼點。主要事項有三項:依次分別是「領袖人物及其背 景」、「對我政治軍事之反響」、「有無規避遣送情形」等三個欄位。在第一個 欄位中舉的範例如下:「松尾其一郎前任局長,留台十餘年,在某地潛勢力 甚大,與某某等所謂御用紳士關係亟密,並與我某公務員時相過從。」在次 欄中,舉出的範例則為:「彼輩利用無知台胞一意歪曲事實,造謠毀謗,企 圖離間我官民感情,妨 我各種建設,並正設法向台灣中共取得聯繫,願以 藏匿軍火供給中共。」在最後一欄所列範例為:「已發現某某等化為中國姓 名,係第一批遣送逃脫者,現在某處營小販為生,又有某 工之妻與子,認 某台胞為戚,現藏匿某處並買通某公務員任其掩護。」40就這些列舉的範例, 可以大略觀察出中央的行政當局對於日僑的幾個主要疑慮及提防,第一個是 戒懼日僑與台灣人長久以來的依存關係會造成新統治的障礙,並影響對台籍 公務員忠誠度的信任;第二個是在台日軍投降之後,普遍流傳藏匿武器軍火 的風聲流言,恐怕造成治安的危險。第三個是懷疑某些日僑未經正常管道私 自殘留台灣,難以偵查辨別。而以上的幾點也正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台灣 當局或調查單位都懷疑有日僑涉入的先入為主印象之來源。

三、「殘餘日僑」與二二八事件

原本留台日僑應於 1946 年 4 月底前遣返,美軍顧問團團長魏德邁將軍 堅持只能留用日籍技術人員 1,000 人及其眷屬 4,000 的建議,行政長官公署 長官陳儀在 1946 年 3 月到重慶之際,與行政院院長宋子文一齊向美方進行 交涉,後來爭取到准許暫時留用工作人員 7,000 人,又眷屬 28,000 人為限。

39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669 頁。 40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671 頁。

(20)

最後全台共留用日人 7,139 人,連同家屬,共計 27,227 人。而這些留用日人 的原則,行政院也是根據魏德邁的建議,主要是除去上級之日籍管理人員, 使日人無從繼續控制該項事業等等事項。41由這些情況看來,美軍對於遣返 留用日僑有無比的影響力。當時第一次的遣返,是相當依靠美軍的運輸能 力,美軍允諾協助遣返上列所述的二萬八千人的留用者之外的在台日軍及日 僑。但是這二萬八千人的留用日僑也有遣送的期限,就是在 1946 年年底完 成,並由中國政府自理。1946 年 6 月開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便開始籌劃第 二期的遣送日琉僑工作,但是仍准許留用部分的日僑。據 8 月 30 日陳儀的 指示顯示:「日僑遣送應澈底辦理,除台灣大學各研究所、各醫院及氣象局 可酌留用外,其餘應儘量遣送,尤其銀行絕對不准留用。」42指示中特別強 調銀行不准留用之原因未明,可能與當時通貨膨脹情況有關。第二期遣送自 1946 年 10 月至同年 12 月底,遣送殘餘與解徵日琉僑人數為,日人 18,585 人,琉人 9,933 人,韓人 1,974 人。43第二期核定留用的日琉僑技術人員,計 日籍為 917 人,家屬 2,641 人,琉籍為 108 人,家屬為 177 人,合計 3,843 人。回復到最初美軍所建議的一千人為原則的額度。但是這些第二期核定的 留用人員,不久又面臨第三期的遣送審核,原本擬定全部要在 1947 年 4 月 底悉數遣回,不再留用,嗣因經各方面協商結果,最後決定仍留用少數高級 技術人員約 260 人,連家屬共 700 餘人。44此後至 1949 年 8 月,還陸陸續續 進行了四次的遣送,總計台灣地區進行了七次的遣送業務,之後,雖曾舉辦 數次遣返日人工作,但多係零星、個案式作業。45 而在第二期遣送作業完成之後至第三期遣送作業為止期間,台灣發生二 二八事件,對於留台日僑是否參與事件則有眾多揣測。據監察院閩台監察使

41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627 頁。 42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523 頁。 43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國史館學術集刊》(第 3 期,2003 年 9 月),頁 211。 44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主編,《台灣省通志稿.卷十.光復志》(台北:捷幼出版社,1999 年), 頁 66-67。 45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頁 212。

(21)

署於 1947 年 4 月 16 日提出的報告,對於事件發生的原因說明中提到:「日 本投降後留台之日人及冒名以用台人籍之日人為數甚多,更不斷暗中予台人 以煽動、挑剔。以此種種日人餘毒之遺留未盡,其惡劣影響自不難想見矣。」 46 而在參與事件分子的分析中,將留台日人列為九類之末。其文曰:「光復後, 全台日人共有三十三萬餘人。年餘以來,陸續遣送,目前留台之技術人員及 教授尚有九百十八人,連同眷屬,計三千八百四十三人。此外尚有匿居民間 改冒台籍者無法統計。此次事變,或正式參加,或暗中煽動挑撥,以達其詭 計。而台灣目前實已無留用日人之必要,為防患計,實應徹底清查,迅予全 部遣送。」47顯然楊亮功、何漢文等人是認為留台日僑居心不良,至少要對 事件負起推波助瀾之責。目前無法得知楊亮功等是根據何種事據,得以如此 肯定認為日人參與事件,僅能由現有資料加以追溯線索。 由楊亮功提出的報告,可以分辨出留台日僑可以分成兩種情形,即仍以 日僑身份留台之日人及冒用台籍之日人。據 1946 年 8 月 20 日台灣省行政長 官公署公布的台灣省餘留日僑管理辦法所示,行政長官公署為「嚴密管理徵 用,規避遣送,畏罪潛逃,犯罪在押,以及因病滯台之餘留日僑起見」,始 制定該項辦法。行政長官公署以「餘留日僑」的統稱,即之前的「殘餘日僑」 及「留用日僑」的合稱,而「留用日僑」在該辦法中則稱為「徵用日僑」。 在第一期核定留用日僑名單之際,日僑並不能作自主選擇,有些人便託有力 量的台灣人向當局提出請願,如林獻堂在呈請留用日僑松岡富雄的請願書 中,便提到:「茲因政府遣送日僑雷厲風行,除政府准予徵用或留用者及有 妥保者外,當無幸免。」48因此有些並不想離開台灣的日本人,便設法規避 遣送,或是冒用台籍,甚至躲入深山之中。這一類的日僑,有些是二代、三 代在台灣出生長大的所謂的「灣生」,對台灣的生活習慣也早已熟悉,甚至

46 陳興唐主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台灣:人間出版社,1992 年),上卷,頁 276。 47 陳興唐主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卷,頁 283。 48 何鳳嬌編,《政府接收台灣史料彙編》,上冊,602 頁。

(22)

能操使台灣話,混入台灣人社會中並不困難。雖然在台日軍的情況會有些不 同,原本在台日軍,很多是不通台語,但在習用日語的地區潛伏亦不是難事, 特別是山區的原住民的村落便成為最易藏匿的地方。行政長官公署對此事難 以完全掌握,人數多寡亦難以確認,也因此造就許多種種的謠言,特別是在 二二八事件發生之際,諸多關於日人的揣測遂有不斷發酵之狀況。 一些原本不滿日本統治而轉赴大陸的台灣人,以陳儀對在台日人看法過 於樂觀,在 1946 年 3 月以旅滬福建台灣各團體名義登報提出公開質疑,其 中便提到:「查日本係于八月十日向盟國要求停戰,而台灣正式接收則于十 一月一日開始,在茲二個月零二十天之期間內,許多日軍均已化為民籍,潛 伏各地,待機再起。……最近全島各地一再發現日軍匿毀軍火情事。謂日人 對台絕無野心。其誰能信。未來台灣安全是否將表面上之日俘遣送完畢,即 獲保證?」49 而此種疑慮並未隨日俘遣送作業結束後消失,在二二八事件期間,便一 直有傳言這些潛伏在民間的日軍參與反抗行動。1947 年 3 月 6 日《益世報》 刊載了台灣旅滬同鄉會會長李緯光(原名李應章)在事件發生前夕返台時接 觸所及的感想,生動地描述說:「有一次我坐火車由台北到平山去,……忽 然對面那兩位客人卻是那麼興奮正對一些客人報告著祕聞。其中一位說:『兩 個星期以前,有一些山里兄弟和武裝英雄,出動到樹林街來討生活,借錢糧, 足足鬧了兩天,他們在公開招募同志,說什麼參加的人可以得到一萬元台幣 的安家費,此外又可以領到大小兩杆槍,以作為武器……』我覺得這話很奇 怪,就問著說:『他們那里來的武器和錢,有沒有日本人混在里面?』他立 即搶著說:『有的、有的,武器也在此前日本人留下來的,不過據他們說這 些日本人不像那些混蛋的日本人,而是什麼新民主派的,是贊成「台灣獨立」 的超然派。』……不料車子已到了桃園站,于是只能匆匆下車,無緣繼續聽

49 陳興唐主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卷,頁 60-61。

(23)

那兩位客人的祕聞報告了。」50雖然這純然只是作者的「聽聞」,但是言之鑿 鑿,更造成在台潛伏日人與台人聯手作亂的印象。 曾參加二二八事件,後來流亡日本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林文堂(原名林 文忠),在 1972 年出版的《台灣哀史》中,將他親身的經歷小說化,提到了 光復初期,與友人一齊為一名小野的日本友人作安排,使其逃避遣送。而小 野所知的一名叫野村的軍人,則是躲入以前駐守過台中山中的原住民部落。 後來在二二八事件中,這些人還曾一起參與由吳振武率領原日本軍的台籍 兵、原住民、日本人(十餘人)等組成的部隊進攻台中機場,野村並且擔任 吳的參謀。書中並提到後來由於二七部隊總隊長謝雪紅與攻擊隊長吳振武的 分裂,林文堂遂與小野等前往嘉義,參加陳復志的部隊,而在國府軍的進攻 中小野死於嘉義市內。51由於該書是小說的體例,影響到可信度,有些記述 亦不符事實。例如書中所指進攻台中機場一事,據後人的研究得知的實情 是:「當時中部地區並無駐守軍隊,只有無戰鬥力的工兵營五百多人,駐守 在飛機場倉庫。而其中有四百多名為台籍士兵,後來透過軍醫許子哲,和平 解械。」52 上述的吳振武是在唸東京高等師範學校體育科時,被日本海軍徵召入日 本海軍預備學生隊第三期受訓,結訓後任少尉,後來被派往海南島,戰爭中 升為中尉,日本敗戰後,以海軍大尉(上尉)復員返台,是原日本軍台籍兵 員中軍階最高的一位。53大概也是原日本軍台籍兵參加武裝行動的代表性人 物。當時單就從海南島一地回來的原日軍台籍兵員就有十萬人,加上南洋、 東北、閩粵各地回來的,總數當更多。54況且再加上台灣日軍投降後,各獨 立混成旅團,實有四成的台灣人之徵兵,在未等得命令前,幾乎全部離開部

50 陳興唐主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卷,頁 128-129。 51 林文堂,《台灣哀史》(東京:山崎書房,1972 年),頁 106-108、147。 52 戴國煇、葉芸芸著,《愛憎二.二八》(台北:遠流出版公司,1992 年),頁 269。 53 戴國煇、葉芸芸著,《愛憎二‧二八》,頁 270。 54 戴國煇、葉芸芸著,《愛憎二.二八》,頁 260-261。

(24)

隊回鄉,確實人數未知。55究竟其中有多少復員的原日本軍台籍兵,參加了 二二八事件,至今也難以統計。而很多的資料也顯示,參與事件的原日本軍 台籍兵,身著日本軍服,56操用日語,根本難以分辨與日本軍人的差異,因 此很多地區出現日本軍人參與事件的消息或謠傳,而這些謠傳有些還可能是 刻意地被散佈。 例如鍾逸人在《辛酸六十年》中便有如下之記述:「命江長興派『耳語 隊』到街頭巷尾宣揚:『隱匿山內,未遣送回國的日軍,已經陸續參加二七 部隊』以虛張聲勢。」,「再命江長興沿道散播新聞:『已經有相當數字未被 遣送回國的日軍已陸續投入二七部隊』」,57當時台灣人的日本殖民統治權威 的陰影及軍國主義崇拜「皇軍」的經驗都還記憶猶新,這樣的作法確實達到 若干的效果。因此該書又記曰:「三叔和林獻章兩人隨帶我進入內室,他們 悄悄問我:『你們二七部隊中真的有日本兵嗎?市上很多人都說二七部隊裡 面不知從什麼地方來了一批未被遣送回國的日本軍』」,而鍾的說法,也挑動 了來自大陸者在對日抗戰中的艱難歷史經驗,鍾自謂:「直到現在,我敢很 肯定的說:陳儀對二七部隊的兵力裝備,乃至有多少日軍的問題,還是一個 大問號。他們之所以裹足不前,不敢冒然進軍埔里,就是因為有這麼多的顧 慮。」58 在 5 月間,陳誠據國防部電報轉呈蔣介石指出,「奉電經飭保密局報稱 台中東勢區所轄之八仙山潛伏日人約千餘,現組織高山蕃族擁有輕重機槍百 餘挺,槍千餘枝,當台變發生時,中部奸黨暴徒約千餘人,在豐原搶劫倉庫 區署及警察所,潛伏日軍即直下大壇與徒之所謂『第八部隊』會合,圍攻嘉 義之國軍獨立營,其首領為杉謙信重夫,經國軍剿辦後,現已竄埔里方面之

55 劉鳳翰,《日軍在台灣》(台北:國史館,1997 年),下冊,頁 652。 56 陳幼鮭,〈戰後日軍日僑在台行蹤的考察(下)〉,《台灣史料研究》(15 期,2000 年),頁 81-82。 57 鍾逸人,《辛酸六十年》(台北:自由時代出版社,1988 年),頁 546-552。 58 鍾逸人,《辛酸六十年》(台北:自由時代出版社,1988 年),頁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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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中。……」59上述指稱雖經證實均非實情,但很顯然地在當時,有很多 耳語風說已轉變成情治消息呈報上級,成為上層中樞判斷時局的錯誤資訊。 在何漢文的回憶文中曾提及陳儀回報蔣介石的報告,在 1947 年 3 月 2 日時,陳儀一改先前的輕描淡寫,把事件的釀成,說是由於「奸匪煽動,挑 撥政府與人民間之感情,勾結日寇殘餘勢力,致無知平民脅從者頗眾,祈即 派大軍,以平匪氛。」60當然所謂的「日寇殘餘勢力」的指稱很廣泛,包括 原日本軍台籍兵、皇民奉公會會員等等。事件後陳逸松於 5 月初到南京,出 席國民參政會,蔣介石夫婦宴請台灣代表。據陳逸松說他把一些二二八的情 況告訴蔣,但蔣表示:「不對,是你們台灣人被日本人煽動。照陳儀的報告, 有十萬名日本兵在中央山脈,煽動台灣人民做叛亂行為。我說,這種事情絕 對不可能,因為中央山脈很『險峻』。當時我不會講國語,還用兩手比成『尖 尖』的樣子給他看。」61此外,蔣還述及當時台灣全島有四百多座倉庫,存 有日軍遺留的一萬支步槍、三百座火炮以及數量極大的糧秣制服等等不實的 資訊。62可見經過層層的傳播之後,耳語謠言經過了誇大渲染,轉化成情報 資訊時,常常令主政者無法明白實況,甚至下達錯誤的判斷。 關於「日軍參與二二八事件」之說,是子虛烏有?還是確有其事?仍舊 未能作完全斷定,有待進一步史料的證明。相較地「日僑參與二二八事件」 則是有比較確定的案例,容後再述。但是直到二二八事件結束後,未被當局 掌握的應遣在台日軍及日僑,潛伏地方,逃避遣返,是確有其事。據官方的 數字統計,接收台灣後的日軍各部隊人數變化頗大,解除武裝後,發生小部 分人員逃亡,雖有部分人員找回,但為數有限,其餘大概皆混在台胞中滯留。 據統計,陸軍實際逃者有 288 人,海軍實際逃者有 53 人,合計有 341 人下

59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頁 222。 60 鄧孔昭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集》(台北:稻鄉出版社,1991 年),頁 184-185。 61 陳幼鮭,〈戰後日軍日僑在台行蹤的考察(下)〉,頁 80。 62 戴國煇、葉芸芸著,《愛憎二.二八》,頁 25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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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不明。63但是此數字應該還不是最終數字,根據 1946 年 4 月 30 日為止遣 送人數的統計,在台日軍應遣總數為 162,995 人,但實際遣送者為 163,734 人,另有留用 3 人,即多出的 739 人遣送在台日軍是事前統計所未能掌握者, 想係逃亡歸隊者。而另外統計掌握的潛逃人數則有 345 人。日僑遣送的統計 也有類似的情形,應遣送人數是 308,232 人,但實際遣送人數則為 285,724 人,留用者為 27,995 人,多出的 5,487 人被遣送的日僑也是事前調查統計所 未載。64上述的人數並末包含韓僑、及琉僑的人數,因為其等情況較為特殊, 將另文討論。由此看來,顯然在台日軍、日僑遣送作業的事前統計調查並未 能掌握實際的在台日人人數,當然其間還牽扯了一些例如行政疏失等因素。 因此在 1946 年初的第一次遣送作業後,陸陸續續的數次遣送中,除了包括 解徵的日僑外,便是後來被行政當局發現的「殘餘日僑」(亦即「潛伏日僑」), 當然其中也包括了尋獲的潛逃日本軍人。 根據日本官方(厚生省)的資料顯示,在 1950 年 4 月,台灣遣送一批 20 名的日僑回抵門司港,除了一名是由日本偷渡台灣被緝獲者外,其餘 19 名皆為「殘餘日僑」。由於二二八事件後,台灣行政當局對日本人採嚴重取 締,非正式留用者,無法取得台灣當局所發的國民身分證明書,因此潛伏或 「懇用」(指台灣私營企業非法留用)都比較困難,查獲者皆遭強制送還。 在此批的遣送者中,有些原本是日本軍人,例如其中一名為木村勇,原屬台 灣軍駐屯高雄,日軍遣送之際,由於不滿日本戰敗,(據其言當時軍中的年 輕人普遍持不服輸,不回日本的一種英雄情緒),遂與 8 名同志在新竹脫離 部隊,進入新竹地區原住民部落(賽夏族)中生活,另有 17 名的舊日本人 軍人則是躲藏在距離屏東林濱(林邊)高見村五公里處的山裏過著團體生 活,等待日本再起。二二八事件後,台灣當局的控管愈加嚴厲,木村等人怕 連累當地部落,便四散他去,只有木村仍留在當地,1950 年 1 月時,由於該

63 劉鳳翰,《日軍在台灣》,下冊,頁 687。 64 劉鳳翰,《日軍在台灣》,下冊,頁 69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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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夏族部落與鄰近的泰雅族部落為田事起糾紛,木村參與此事而遭對方向當 局密告以至逮捕。木村最後並言及,像他一樣等待日本東山再起,潛伏在各 地蕃社的舊日本軍人,據其所知含傳聞全島約有兩千人,而在台中霧社一帶 則確實有相當的人數。65根據木村的証言報告可以判斷的確有潛逃日本軍人 的存在,而且並非單一的個案,是群集的組織行為,但是人數應該沒有謠傳 的那麼多。

四、「留用日僑」與二二八事件

相對於「殘餘日僑」的難以確實掌握,「留用日僑」的部分則是較為明 朗。由於「留用日僑」一直為日僑管理委員會置於監控之下,在二二八事件 發生時,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再三明令,日僑不得涉入,自 3 月 1 日起便禁止 留用日僑不得外出,以維安全。日僑世話役速水國彥也確實遵守日僑管理委 員會指示,將命令傳達下去。其實日僑也深怕事情波及自身,就在 3 月 5 日 《新生報》刊出柯遠芬的談話,指他在事件當天接到兩個報告,「第一個是 美國人在那裏拍影片。第二是說日本人在歡喜慶祝。」66速水國彥立見報後 即於次日向日僑管理委員會提出請願書,並親至向常務委員高良佐當面解 釋,希望能調查清楚何人所為。673 月 8 日師範學院留用日僑松本邦夫以「煽 動學生」嫌疑被要求出面調查,速水陪同松本向日僑管理委員出面解釋後, 亦無事釋回。3 月 13 日,日僑管理委員會要求速水調查在留日人是否有隱匿 事件參與者,周一鶚並對台中、嘉義兩地有日人參與行動之說,嚴厲要求速 水徹底調查。除此,桃園、高雄方面也有傳出日人參與行動的風聲。速水透 過台灣電力公司的特設電話,要求各地的日僑照料人進行回報,結果是說留

65 加藤聖文編,《海外引揚關係史料集成(國外篇)》(東京:書房,2002 年),第 31 卷,頁 128-129。 66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五卷,頁 130。 67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四卷,頁 253;第五卷,頁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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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日僑無一人參與事件行動。68 但是由於台灣當局對留用日僑的懷疑猜忌極深,速水遂於 3 月 17 日提 出「為請願對留用日人予以信賴由」的請願書,列舉四項理由表示「深信留 用日僑決不至參加此種盲動事件而受縲繩之辱」,同樣列舉三項理由說明「因 本省青年言行舉動完全模仿日人恐有少數中國人士誤認本省青年為日人」, 綜觀此二者情形,速水表示「深信留用日人及自動向本會登記待遣之日人等 絕無參加此事件之虞。至少數潛逃日僑,因不知其姓名及住址,殊難把握其 行動,極為遺憾。然以本省青年誤認為日人,至引起中國憲軍警之誤會時, 有被辱之虞,此乃全体留用日人所深表不安者。」69速水一方面向台灣當局 努力陳情,一方面又向留台日人告誡言動要慎重,以避免捲入事端。雖如此, 仍有留用者被台灣軍憲當局逮捕,台北市有三名,高雄市有二名,除台北市 工礦器材公司留用日僑堀內金城外,其餘在事變後的遣返前夕都被釋放。70 陳儀於 1947 年 3 月 6 日呈送蔣介石的函件中,詳細陳述事件的經過, 並指出四點原因,其中第二點為「留用日人中,亦有想乘機擾亂者。此次事 情發生後,日人中竟有特著和服者,可以推見其用意。」71在這一函件中, 陳儀明確的將事件主要原因歸咎於「奸黨份子」,即共產黨外,也將「留用 日人」以推測說法當作從犯來提報。因此在 1947 年 3 月 13 日向蔣介石提出 的報告中,附件「辦理犯人姓名調查表」裏,最後便有兩名日本人的姓名, 以符合前次說明。一個就是上述的堀內金城,72略歷為「工業研究所技師、 日本留台地下工作者」,罪跡是「(一)策動台人叛亂;(二)組織日本地下 間諜網,偵探我軍政情報。」另外一人為植崎寅三郎,略歷僅有「日本留台 地下工作者」,而無留用機關名稱,無法判斷是否為留用日僑。罪名則是與

68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四卷,頁 254-255。 69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五卷,頁 152。 70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四卷,頁 256。關於崛內金城的下落,其家屬於事後曾透過 外交管道要求台灣當局調查,但未有結果,具體情形仍有待深入調查。 71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台北:編者,1992 年),頁 74。 72 並參見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頁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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堀內相同。73此外,在 3 月 23 日的報紙也刊載高雄地方法院發出的佈告,指 此次二二八事件,高雄市參加「暴徒」嫌犯共計 318 名,其中「日人」佔 9 名。74由於後續情況不清楚,亦無法加以判斷與速水報告出入的原由。此外 關於留台日僑在二二八事件中遭到生命、財產損失的情形,已有學者研究作 出說明,在此不多作說明。75主要是隸屬日僑管理委員的留用服務員木村俊 夫因外出傳達「離宅禁止令」而殉職,惟經過情形不詳。76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堀內、植崎的略歷及罪名,明顯列為間諜罪嫌,可 以看出台灣當局對於留台日人的猜忌,主要來自情報防治的考量。即懷疑日 本勢力在撤離台灣時,仍留下情治人員佈線,進行情報間諜工作。在二二八 事件過後,台灣行政當局加強在台治安,仍是屢有日諜進行情報工作的密 報,例如保密局在 1947 年 12 月 31 日呈蔣介石關於「台灣不肖份子勾結外 人陰謀獨立自治運動」的報告中便有此條曰:「以日本在台地下工作人員為 背景者:以日諜田市川與高雄省參議員郭國基等為中心人物。」77而在 1948 年 1 月 17 日台灣警備總部也向蔣介石報告破獲日本諜報機關,「先後捕獲日 諜河野三郎等六名及有關嫌疑犯陳明珠等十八名,據供本省尚有日軍殘餘部 隊及電台潛伏,該河野二郎及其妻陳明珠與美方情報機關有來往等情,詳情 正嚴加研訊中。」78由於此等訊息情報過於零散,有待進一步追查研究。 另一方面,自戰後接收起,美國就涉入台灣的情勢,特別是美國駐台領 事館副領事柯喬治最為積極,柯喬治不僅頻繁與台人接觸,對在台日人也相 當照顧。79台灣總督府殘務整理事務所在 1946 年 4 月編寫的《台灣統治終末

73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 177。 74 陳幼鮭,〈戰後日軍日僑在台行蹤的考察(下)〉,頁 81。 75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頁 221。 76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一卷,頁 16。 77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 345。 78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 349。 79 柯喬治與台灣大學留用的教授金關丈夫(琉僑)、森於 (日僑)等來往相當密切,金關認 為卡爾(柯喬治)純粹基於人道主義的立場,而非美國帝國主義的打手。與那原惠,《美 麗島"》(東京:文藝春秋社,2002 年),頁 1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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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書》中,在最後特別指出在遣送及財產處理上,在台美國方面對日本始 終抱持善意,在戰後處理的各種問題上扮演在留日本人的庇護者。80正當台 灣社會因接收不當而引發經濟、社會各方面的不穩與混亂,有關台灣地位問 題的種種論調也紛紛出籠,而此事與美國在台領事館有密切關係。行政長官 公署不僅注意在台日人與台人之間的來往,對於美人與台人、日人的聯絡來 往亦甚不樂意。1946 年 6 月美國籍記者牛頓及美國報紙刊載報導台灣政治腐 敗的消息,由於國民政府相當重視國際視聽,陳儀被迫向蔣介石提出解釋, 陳儀辯稱:「查台紳中向為日人御用者頓失地位,每好詆毀政府,信口雌黃, 甚或謬稱獨立。同時日俘日僑更施其桃色外交誘惑盟國之人,致不顧我之政 策如何、環境如何、現實如何,有顛倒宣傳者。美記者牛頓來台採訪,專以 日人台人為對象,傾聽一面之詞,曾請其晤談藉明政府設施,未荷見顧。」 81 由此可以看出陳儀雖有「親日派」之稱,事實上對於留用日僑並無明顯 好感,留用日人純粹是出於有利於其統治的工具性需要。而在前述中陳儀將 留台日人當成是二二八事件的從犯時,同樣也可以理解成一種工具性需要, 只不過是當成不利於其統治的辯解理由。一但此工具性需要轉成負面時,接 下去就是作「用完即丟」的動作。 在 1947 年 3 月 27 日,《台灣新生報》、《中華日報》都刊出了同樣的社 論,標題為「將留用日人全部遣送回去」,文中提到:「二二八事件當中,暴 徒到處襲擊外省人,和他們的住宅。當時便傳說著不打日本人,事實上也有 日本人在街上被攔住,因說是日本人而平安通過了。許多日本人住宅,將藏 之已久的名牌,又重新掛出來,很多日本人又重新穿起和服,搖搖擺擺在街 上走。在台中和嘉義圍攻國軍的暴徒中,也傳說有日本人在指揮,日前高雄 市地院檢舉暴徒嫌疑犯中,有日人九名。綜合這前後種種的事實來研究,我

80 加藤聖文編,《海外引揚關係史料集成(國外篇)》,第 31 卷,頁 28。 81 陳鳴鐘、陳興唐主編,《台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冊,頁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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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感覺暴徒『不打日本人』的行為,不單是單純的感情上的錯覺,而可能是 有日本人有計劃的陰謀參與在內。……初期遣送在台日僑時,有的竟狂言『三 年後再回來』,這雖然是私人的感情激動的狂言,但也可看出日本民族本性 的陰毒無情,同時也不能忽略了有少數日本人是有計劃地從事這一陰謀。『亡 羊補牢』為時猶不晚,我們認為任何在台的日人,不問其用任何名義留用, 都必須立即遣送回國。」82與其說這是島內的輿論的意見,倒不如說是反應 了行政長官公署,特別是陳儀的態度。 陳儀於 1947 年 4 月 8 日致電蔣介石,針對留用日僑應全數遣返一事提 出報告,其曰:「本省日僑光復後共約三十一萬,魏得邁將軍建議兩次遣送 尚留三千六百餘人,此次事變發生,更感日僑決不宜留用。」並對當初採取 的日僑留用政策感到失當,表示「上年三月魏得邁曾為職力言,日人留台必 有後患,至今深感其言之忠讜也。」陳儀並進一步表達「留用日人為患」的 感觸,其曰:「因台胞通日語日文,曾受日人煽動,尚存崇拜日本輕視中國 之心理,此次事變,日僑中有參加者,有特衣和服在街上行走,表示可不致 被毆者,有勸外省人避居其家,隱然以保護者自居者,似此情形,其為患已 甚顯著。」因此決定「為清除日本遺毒,消滅叛國隱患計,所有留用日僑擬 於四月底以前全部遣送,不留一人。」83陳儀即主張公務機關、教育機關, 根本不應用日人,但對於台灣大學日本教授是否應予遣送,與國防部長白崇 禧則有不同的意見。 按白崇禧來台時在 3 月 21 日曾特別與台灣大學留用的日籍教授作過公 開表示,雖傳言事件中有少數日本浪人參加,惟其相信留用日人均係有相當 地位、知識豐富之學者專家,絕未參與事件,安撫期勉日籍教授繼績安心工 作。84或許事涉陳儀與羅宗洛自接收台灣大學事務始產生的心結及派系鬥 爭。陳儀反對任何的留用,並言:「但為國家計,留台日僑必須全部遣還,

82 陳幼鮭,〈戰後日軍日僑在台行蹤的考察(下)〉,頁 82。 83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 233。 84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頁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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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內地各省對於日人之有學術技能者不妨採用,台灣則決不可留用。」85因 此對陳儀而言,二二八事件是對日僑留用政策打上休止符的關鍵,這點與楊 亮功等人的建議是一致的,而「留用日人為患」的說法,也正是事件後快速 進行第三期遣送日僑作業的重要因素。 就在陳儀致電報告蔣的同時,行政長官公署已在進行佈置,4 月 5 日國 防部電報通知行政長官公署,麥克阿瑟司令部將派日本籍輪船「立莊丸」於 4 月 20 日進入基隆港,可供行政長官公署遣送日僑之用。日僑管理委員會於 4 月 6 日(星期日)立即通知速水(據速水所言是突然),並表示依行政長官 公署「最高部」的意向決定盡可能利用該船進行多數遣送,而所謂的「最高 部」指的應是陳儀。864 月 16 日前述的楊亮功、何漢文亦向國民政府提出報 告,也是建議盡速並全部遣返日僑。結果,在台日僑自 4 月 18 日起首批集 中準備遣返,至 5 月 3 日第三期的遣送有日僑 3,207 人,琉僑 359 人,共計 3,566 人。但是一些部門仍然設法繼續留用若干技術人員,後來僅留用 263 人,連同家屬共 776 人。同年 5 月 15 日,日僑管理委員會奉令結束撤消, 殘餘業務移歸民政處兼辦。87而在這期間,原本受日僑熱心期待的陳儀,也 在 4 月 22 日引咎辭去台灣行政長官。

五、結語

2004 年 4 月 21 日高雄市教育局舉辦各級各類學校模範生表揚大會,1,254 名學生中,有一名年紀已 83 歲的謝碧淑,他不僅是年齡最高的模範生,而 且是一位日本人。據報載:「本名影平福子的日籍婦人謝碧淑,在台籍人士 遭歧視的日據時代裡,她不顧家人的反對下嫁台籍丈夫,不料命運弄人,不 久台灣光復,強迫遣返日人,加上當時政府對日人甚不友善,迫使她改名謝

85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頁 233。 86 《台灣引揚.留用 記錄》,第五卷,頁 78。 87 歐素瑛,〈戰後初期在台日人之遣返〉,頁 2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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