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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時期女真民族的危機
─金世宗女真政策的背景
徐
秉
愉
*摘 要
金世宗時期(1161-1189)為強化統治的女真族群內部團結,維持女真的 戰鬥力,針對女真人實行了經濟上、教育上與選拔人才制度上的各項改革, 更極力維護女真傳統,強化女真認同。對於實行這些改革的原因,一般多認 為是移居華北的女真人中已出現貧富不均、好逸惡勞等問題,導致支持金朝 政權的女真軍事力日益削弱,而使世宗不得不力圖振興。本文則試圖將這些 改革放在一個較大的時空範圍中去討論,主要藉著分析猛安謀克組織與金政 權之間關係的演變所造成的內在危機,與女真週邊契丹叛亂,及蒙古各部擾 邊等外來危機,去探討世宗時期女真政權所面臨的挑戰,如何影響了世宗女 真政策的規劃與施行。 關鍵詞:女真、金世宗、猛安謀克、契丹、蒙古一、前 言
金世宗是金代(1115-1234)九位皇帝 120 年的歷史中,在位時間 (1161-1189)最長,治績也頗受稱讚的皇帝。對有意征服及統治中國的其他 民族的領導者而言,他更是一個值得進一步了解的範例。清太宗皇太極在讀 《金史》〈世宗本紀〉時特別讚賞他的保存女真舊俗與「時時練習騎射,以備 * 作者係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講師。武功。」1 元世祖忽必烈中統二年(1261)行中書省諸相進《大定政要》,至 元二年(1265)臣僚進《大定治績》,希望世祖能夠有所取法。2金世宗的統 治受到如此重視的原因,可能是金世宗一方面能夠維持對華北地區的安定統 治,享有「小堯舜」的美稱;一方面能夠以各種政策盡力維護女真的傳統, 不因統治漢地漢人而放棄本俗。由不同身分的人從不同的角度看金世宗的統 治,都能找到值得稱道之處,似乎顯示了世宗能夠在維護少數女真統治者的 特殊地位,與取得被統治的多數漢人的支持之間,求得平衡。 一般認為金世宗為維護女真傳統,保持女真的強悍戰鬥力,針對女真人 施行的政策大抵有以下幾項:一是對移居華北的女真猛安謀克進行各項改 革,解決部分女真人生活貧困以及貧富不均的問題;二是推廣女真文字的學 習,積極培養女真人才,並翻譯大量中國經史為女真文,供女真子弟學習; 三是設立女真進士科,選拔女真平民中的人才進入官僚體系,吸收新血,鞏 固女真統治;四是重建海陵帝時期毀棄的祖宗龍興之地上京會寧府(府治今 哈爾濱市東南),並巡行駐蹕當地,慰問當地女真父老,強化各地女真共同一 體的觀念。 對於這些政策的評價,後世史家與清太宗似有不同的看法,多數史家肯 定世宗的理想和用心,卻認為在他為振興女真而進行的種種改革中,除了女 真進士科獲得一些成效之外,最重要的女真軍事力日益衰弱等問題,卻不見 改善。3 史家對於這些政策的看法雖然多屬負面,對於如何定位這些政策卻不 一致,事實上,正由於學者對於這些政策在女真政權的發展過程中所佔據的 地位看法分歧,反而使得對於這些政策的了解出現不少疑點。尤其是當學者 把這些針對女真的政策,與金初以來採用中國的中央集權政府體制做一對 照,不免產生漢化與女真本位對立的疑問。然而,若從政策的出發點去觀 1 《太宗實錄》,《清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第2冊,頁404。 2 王磐,〈大定治績序〉,《元文類》(臺北:世界書局,1962),卷32,頁10上-11上。王 惲,《秋澗先生大全文集》(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四部叢刊正編》),卷81,頁 1上。 3 學者多認為世宗這些政策是不切實際的,因此不能發生效用。例如:Hok-lam Chan,
Legitimation in Imperial China: Discussions under the Jurchen-Chin Dynasty (1115-1234),
(Seattle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84), pp. 68-72, esp. p. 71;劉肅勇, 《金世宗傳》(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頁129-139。
察,可以發現這些政策是女真統治者,為了因應女真族群所面臨的危機而實 施的。更清楚地說,這些政策是女真統治者由其二元的角色中,作為女真人 領袖的這一面發出的,女真族的領導者為了維護女真人在金朝的統治地位, 必須強化自身的戰鬥力與族群團結;與另一面向的有著崇高君主權威,透過 中央集權的官僚體系統治華北的金朝皇帝雖有關聯,卻非全然重疊。由是可 見,將太宗以來一連串政府體制的改革,與世宗的女真政策放在同一個範疇 中討論,是不無疑問的。 本文即從世宗女真政策的定位問題出發,嘗試釐清世宗設計並實施這些 政策的背景與動機,由於其中與女真猛安謀克組織的演變與移居華北後衍生 的問題關係十分密切,而且猛安謀克民的貧弱化是世宗欲進行改革最直接的 動機,因此第三節即以此為討論對象。第四節討論契丹窩斡於正隆( 1156-1160)、大定(1161-1189)間之叛亂,如何影響世宗初期政局及世宗對女真 以外族群的看法。第五節探討蒙古勢力的興起與世宗的北方政策。第六部分 是為小結,同時也分析世宗各項針對女真的政策是如何由其他族群的挑戰與 威脅中更形明確,為日後針對世宗的各項女真政策進行更全面與深入的討論 時,打下基礎。
二、關於世宗女真政策的定位問題
後世學者對於金世宗改革的動機與屬性看法相當分歧。其中一個關鍵就 在於是否將女真文化或女真舊俗在當時所面臨的危機,與金自太宗(在位 1123-1135)以來的政治改革合併起來討論。三上次男於1938 年發表的〈金 代中期における女真文化の作興運動〉一文,與前一年發表的〈金代中期に おける猛安謀克戶〉實為共同討論金代中期,也就是世宗與章宗(在位 1189-1208)朝,女真移居華北之猛安謀克戶貧困化與惰弱化的問題,及二位女真 領袖的對應之策。4 前一篇文章集中討論這些問題的社會與經濟面;後一篇則 4 三上次男,〈金代中期における猛安謀克戶〉(上、下),《史學雜誌》,4 8: 9、1 0 (1 9 3 7 . 9、1 0);〈金代中期における女真文化の作興運動〉,《史學雜誌》,4 9: 9 (1938.9)。俱收入氏著,《金史研究三:金代政治•社會の研究》(東京:中央公論美術出 版,1973),頁196-232;233-267。將世宗保存女真舊俗,推廣女真語、女真字等政策,視為振興女真精神,提 升女真文化的「民族教化運動」,是要從精神面去防止女真戶繼續惰弱貧窮。5 從這個角度來看世宗的女真政策及其成效,三上氏的看法是:因為女真社會 的種種問題,是隨著移居華北後社會經濟情勢的轉變而生,這些轉變既不可 能逆轉,要求女真人恢復昔日的質樸風俗,也是不可能的。6 陶晉生於1970年發表的〈金代中期的女真本土化運動〉一文基本上同意 三上氏對世宗振興女真政策的看法,但是由於注意到設置女真進士科對鞏固 女真政權的長遠影響,7 因此較三上氏更為注重世宗施行這些政策時的實際政 治考量。另外,陶氏也注意到世宗對其前任海陵帝(在位1149-1161)的反 感,而認為世宗各項維護女真傳統與女真之優越地位的政策,與海陵帝各項 「漢化」8措施是相對抗的。這樣的對比,進一步將三上氏視為提振女真精神 5 三上次男,〈金代中期における女真文化の作興運動〉,頁233-234。 6 同上註,頁261。 7 〈金代中期的女真本土化運動〉原載於《思與言》,7:6(1970),頁328-332。陶氏另有同年 發表之〈金代的女真進士科〉,原載於《國立政治大學邊政研究所年報》,第1期(1970), 頁135-144。俱收入氏著,《邊疆史研究集—宋金時期》(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1),頁50-63、64-76。 8 學者對於如何稱呼這個歷經太宗、熙宗、海陵諸帝的一連串政府體制的改革,並不統一。例 如三上次男以細密的考證,詳細分析了金代政府體制的沿革,卻不曾採用「漢化」一詞來概 括這一連串女真統治族群為了維繫統治所作的選擇。見三上次男,《金史研究二:金代政治 制度の研究》(東京:中央公論美術出版,1970)。姚從吾於1953年發表之〈女真漢化之分 析〉一文中,則以「漢化」統稱採用漢地的行政與官僚系統,改變女真的部落統治,推行教 育、救濟、勸農、考試制度等措施,並認為金世宗是金朝採行「漢化」最成功的皇帝。文見 《大陸雜誌》,6:3(1953),收入《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1輯第5冊:宋遼金史研究論集》 (臺北:大陸雜誌社,1960),頁278-290。姚氏另有〈金世宗對於中原漢化與女真舊俗的態 度〉,收入氏著,《東北史論叢》(臺北:正中書局,1959),頁118-174。姚氏認為金世宗對 中原的漢文化與女真舊俗都是採取「擇善而從」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姚氏使用的「漢化」 一詞,是來自遼史中相對於契丹「國制」而有所謂「漢制」而來的,姚氏有時亦以「漢化」 統稱「中原漢地文化」,見氏著,〈契丹漢化的分析〉,原載《大陸雜誌》,4:4(1952),收 入《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1輯第5冊:宋遼金史研究論集》,頁256-271。Peter K. Bol(包弼 德)於 “Seeking Common Ground: Han Literati under Jurchen Rule,”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7.2(1987): 461-538一文中指出,漢化(Sinicization)一詞未能區分採行皇帝 制度及相關的價值體系,與女真族群在移居華北後社會生活上的變化二者的不同,並且認為 「漢化」會予人女真族群放棄自身認同的印象,此與女真統治者維持女真政權與優勢地位的 前提不符,因此提出「(尚)文」或「(尚)文治」(Civil Order)的概念去解釋金朝君王採用
的文化政策,與海陵帝中央集權的政制改革放在同一個層面來討論。與海陵 的「漢化」相對的便是陶氏所謂的「女真本土化運動」。這樣的討論方式固然 可以突顯世宗對於女真政權的未來發展,有著與海陵帝截然不同的看法,因 為世宗是要透過女真政策去強化女真人作為一個整體在金政權中的地位與競 爭力;而海陵則是採用中央集權的體制鞏固女真皇帝個人的權威,世宗的女 真政策在這個脈絡中呈現出更清晰的政治意涵。但是將海陵的「全盤漢化」 對女真政權的影響,作為「女真本土化運動」實行的背景,也有可能造成一 種印象,就是認為採用唐宋政府體制,與女真戶在華北受漢人生活影響而致 貧弱化,是一體而不能分割的。9引申來說,就是世宗女真政策的失敗,不僅 是女真人移居華北後的社會、經濟與文化的轉變問題,而是自太宗、熙宗採 用中央集權的政府體制之後,就注定了的女真政權宿命,世宗既不能放棄太 宗以來日益鞏固的君主權威,他的女真政策也就不可能獲致根本上的成功。 姑且不論政治制度與生活習俗之間的關聯性,金朝君主採用唐宋的政府 制度,以及逐步以華北為統治的重心,對於女真統治階層而言,確實有著重 要且長遠影響,然而此一影響是否改變了女真人維持其族群認同的統治原 則,則有待商榷。女真統治族群在取得龐大的定居農耕地區之前,政治上的 發展仍與軍事上的團體領導結合在一起,居於最高領導地位的女真皇帝在軍 事將領分割權力的威脅下,不能不在很短的時間當中,採用發展成熟的唐、 宋中央集權的政府體制,直接掌握新征服地區的人力物力,由早期的女真將 領團體領導的模式,轉換到皇帝領導官僚政府的君權獨尊的統治模式。10 這 個過程經過太宗、熙宗(在位1135-1149)時期的政府體制的改革,熙宗、海 中國制度,翻譯中國經典,重視女真文字的教育等舉措。(pp. 483-493)筆者同意包氏對於 「漢化」一詞的意見,詳見下文。Nicola Di Cosmo 更進一步認為堅持創制及使用新文字,代 表遼、西夏、金、元等王朝即使採用中國的制度與經典,也要維持自身有別於中國的族群認 同。見 Nicola Di Cosmo, “Review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ume 6: Alien Regimes and Border States, 907-1368,”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56(2), 1996, pp.
493-509, esp. pp. 506-507. 蕭啟慶於〈論元代蒙古人之漢化〉一文中,對於如何以「漢化」 這個概念作為一個分析工具,亦有深入之討論,見氏著,《蒙元史新研》(臺北:允晨文 化,1994),頁219-223。 9 陶晉生,〈金代中期的女真本土化運動〉,頁57-59。 10 相較於契丹建立遼或蒙古建立元,女真建立金國之前,幾乎沒有發展國家體制的經驗,因此 大量向遼與宋學習模仿。見 Nicola Di Cosmo, 前引文,pp. 506-507.
陵帝時期的多次權力鬥爭,長期的發展趨勢是君權獨尊,而女真貴族則必須 透過官僚政府一員的身分來分享統治權。此一演變雖然改變了女真貴族與皇 帝之間的關係,但君主在分配權力時,仍以女真貴族為第一優先,女真貴族 可以經由蔭補或擔任侍衛等管道進入權力核心,而漢人則無此機會。可見權 力集中至皇帝手中,不代表皇帝必然採納中國政治傳統中的與賢能共治天下 的原則,而放棄女真作為統治族群的優勢地位。中央集權的原則與保障女真 的政治優勢不僅不衝突,甚至被用來強化居於少數的女真統治者與被統治者 之間的分別。 再就統治華北後,猛安謀克軍事與社會組織改變對女真平民的影響來 看,構成女真軍事力主體的猛安謀克組織所經歷的數次改革,其方向與政權 集中的趨勢是一致的,目的在使當朝的皇帝能夠更直接地掌握整個組織,確 保全體成員的效忠,並保持在華北地區軍事上的優勢。但是熙宗、海陵時期 為了維持在華北的軍事力量,遷移女真猛安謀克到漢地鎮戍,使得這些女真 平民原有的生活形式、社會組織、生產方式都受到新環境的衝擊,女真的質 樸風俗、強悍的戰鬥力、標識族群認同的女真語等等也面臨難以為繼的困 境。女真人受到漢人的生活形式影響,並對他們作為統治者的能力產生負面 衝擊的,主要是在這個方面。換言之,女真猛安謀克戶貧弱化直接衝擊的是 女真猛安謀克充當金政權軍事支柱的能力,與採行中央集權的政府體制沒有 直接的關係,世宗欲採行任何挽救此危機的措施,不必以犧牲君主的權威為 前提。 經由以上的討論,可知以「漢化」統稱中央集權的統治方式與平民生活 中習俗的改變,在分析金代的歷史發展與女真政權的演變時,反而造成一些 障礙。三上氏將世宗時針對女真平民的改革獨立在政治體制的轉變之外作討 論,應是著眼於此。但是,世宗的改革似乎又不僅止於挽救女真猛安謀克戶 在社會與經濟生活上的危機,而有從女真人的教育和族群認同中,強化君主 權威,並鞏固女真統治階層的優勢地位的意圖。最足以說明這一點的是世宗 於大定13年(1173)設置的女真進士科。科舉考試是唐宋政府自平民中選拔 人才參與官僚政府的重要制度,在實際的政治運作上,則可幫助皇帝消減貴 族的政治權力,鞏固君權。金朝君主也利用此一制度大量進用政府官員。然 而這並不是位居宰執的女真貴族入仕的主要途徑,可見採用中國吸納賢才的
科舉考試,並不代表女真人願意將他們在金政權中的特殊地位與這些外族的 人才分享。11 因此女真進士科較為重要的意義應是增加女真平民參與政權、 及藉此提升女真人向心力。但值得注意的是,自世宗朝開始,經由女真進士 科入仕的人數雖然不多,卻有約三分之一的人位至宰執,顯示自世宗開始, 朝廷確實利用此一科目,吸收女真新血,並加以重用,有很多具體的例子可 以說明他們對金代中期以後女真政權的穩定,有相當大的作用。12 世宗設置 女真進士科,既維護了女真人在政權分享上的獨特地位,又達到推廣女真文 字、深化女真文化內涵的目的,並且培養了一群直接聽命於皇帝,又能在官 僚政府中維護女真利益的專業官僚。可見世宗在規劃這些振興女真整體力量 的政策時,不僅是要矯正前朝所犯錯誤,也並不是要固守女真舊俗,而是要 利用所接觸到的各種文化與政治傳統,為女真政權所面臨的各項競爭力與優 勢地位遭受挑戰的困境,找出新的出路。 由女真進士科的設置去推論世宗其他的女真政策,例如:整頓猛安謀克 內部秩序、改善女真人貧富不均的問題、推廣女真文字、重訪祖宗龍興之 地、撫慰女真故地父老等等,或可得出以下結論:這些政策是針對或居於華 北或居於故地的女真平民。而目的是:在實際的層面上,提升女真民族整體 的競爭能力,其中包括強化女真猛安謀克戶的生產力與戰鬥力,也包括培養 具有文治能力的女真官僚;在精神層面上,則要藉著對女真興王之地的重建 與對女真傳統的重新肯定,使女真傳統成為團結所有女真人的鮮明旗幟。在 世宗的各項政策中可以看到他如何定義女真傳統,如何強調女真故俗與漢文 化之間的相通之處,試圖建立一個更具向心力的整合方式,強化女真皇帝與 所有女真人之間的聯繫。 如此全面的改革,其動機或背景為何?在以往的研究中,論者多以世宗 時期出現的女真猛安謀克貧困化以及女真貴族或侍衛已不識女真語等問題, 為世宗必須採取行動的原因。然而侍衛不識女真語,女真人寖忘舊俗,女真 猛安謀克民生活貧困等情況為何在世宗眼中意味著極大危機?由〈世宗本紀〉 中所見有關這些「困境」的史料,大抵皆為世宗主動提出他自身的觀察,而 不是來自地方或主政官僚的進言,這樣的情況固然與世宗事事躬親的統治性 11 陶晉生,《女真史論》(臺北:食貨出版社,1981),頁53-59。 12 陶晉生,〈金代中期的女真本土化運動〉,頁56-57;〈金代的女真進士科〉,頁68-71。
格有關,但考慮到世宗時期每年的春水秋山狩獵巡行時的活動或重要決策會 議,皆不見於〈世宗本紀〉之記載,可見〈世宗本紀〉所見世宗各項談話, 也有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世宗意欲突顯這些問題以增加改革的正當性。但 真正使得這些問題日益急迫的,或許是不便讓所有朝廷臣僚知曉的軍事問 題,而且這國防上的危機不僅與女真人,尤其是作為軍事主力的猛安謀克 戶,是否能夠擔當政權維護者的能力極為相關,而且也和金廷與居於女真故 地的女真人日益疏遠有關。 衡諸世宗朝所面臨的契丹窩斡叛亂及南邊的對宋戰爭,以及逐步增強的 蒙古勢力,確實符合前述的推測。世宗初即位時,因為海陵帝征服天下的野 心而造成的內外危機,對於世宗來說確實是一個嚴苛的考驗,因為他必須同 時建立皇帝的權威,指揮調度各地的將領和軍隊,並立即爭取政府官員與女 真貴族對他效忠。此外契丹叛亂對女真政權的衝擊,更在於契丹人在女真政 權征服或鎮戍各地的武力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當叛亂終於撫平,也與宋達成 和議之後,如何處置叛亂的契丹人便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世宗朝廷並未立 即削去契丹世襲猛安謀克的權力,也沒有立即大幅度調整契丹的居地,但是 世宗個人對契丹的防嫌之心已生,當契丹已經不能再被委以戍邊的重任時, 他們過去所承擔的角色則必須由女真人來撐起。然而已經移居華北的女真猛 安謀克戰鬥力漸失,住在女真故地的女真舊族又因海陵時的南遷而與金廷隔 閡日深,在西北邊區自熙宗時期以來一直有蒙古勢力威脅的情況下,女真內 部的團結與戰鬥力的保持便是一個非常實際而且迫切的要求。由這個背景去 觀察世宗振興女真的種種政策,似乎更能解釋各項政策之間的關聯,以及改 革為何如此急迫的原因。13 本文以下各節即自這個觀察出發,先討論猛安謀 克制度在女真政權發展過程中的轉變及其影響,接著討論契丹與蒙古勢力的 挑戰為何構成對女真民族整體的衝擊,嘗試經由這些問題的釐清,進一步了 解世宗時期女真政權所面臨的危機與世宗規劃解決方案時考量的方向。 13 猛安謀克民的貧困,金廷為窮困的女真戶括漢人地引起漢人不滿,以及部分女真貴族或官員 強占土地等社會與經濟面的問題,雖然也是了解世宗各項改革之成因的重要側面,但為集中 討論女真內部秩序重新整合的政治背景,本文擬暫不討論這方面的因素。
三、猛安謀克制度的轉變與金世宗朝女真政權的危機
由猛安謀克制度的成立過程可知女真完顏氏的政權並非建立在單一民族 的基礎上,但隨著政治權力日益集中到君主手中,猛安謀克作為一個軍事與 社會的組織,也在逐步排除其他民族於此組織之外後,被重新整合為女真皇 帝統治其他民族的軍事力量,但是一再調整編組以因應皇帝權力轉移,以及 將大量女真猛安謀克遷徙至華北的結果,一方面增加了金政權對女真軍事力 的依賴,一方面又大幅改變了女真軍事力原本的基礎,對世宗時期的女真政 權而言,內在的危機已然形成。 太祖完顏阿骨打起兵時,只掌握了生女真完顏部的兵力,是在抗遼且逐 步獲得勝利之後,才將系遼女真的居地與兵力歸併到自己的勢力之中。與此 同時,太祖也招諭遼人、渤海人和其他尚未歸順的生女真部。太祖收國二年 (1116)正月下詔:「自破遼兵,四方來降者眾,宜加優恤。自今契丹、奚、 漢、渤海、係遼籍女直、室韋、達魯古、兀惹,鐵驪諸部官民,已降或為軍 所俘獲,逃遁而還者,勿以為罪。其酋長仍官之,且使從宜居處。」14 最能 顯示太祖此時對周邊部族的態度。但是,除了安撫籠絡的策略之外,更積極 地收編這些部族力量的方法就是在新降附的地區,「置猛安謀克一如本朝之 制。」15 所謂「猛安謀克之制」,指的是太祖在襲位為都勃極烈的第二年 (1114),也就是寧江州(約位於今哈爾濱市與長春市之間)一役戰勝之後, 「初命諸路以三百戶為謀克,十謀克為猛安。」16 《金史》〈兵志〉的敘述更 為清楚: 部卒之數,初無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謝十,始命以三百 14《金史》(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75),卷2,頁29。 15 同上註,收國二年五月,「東京州縣及南路係遼女直皆降。詔除遼法,省稅賦,置猛安謀克 一如本朝之制。」 16 《金史》,卷2,頁25。關於猛安謀克的研究甚多,本文除以三上次男著,金 孮譯,《金代 女真研究》(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4)為主要參考對象外,亦參考張博泉,〈論 金代猛安謀克制度的形成、發展及其破壞的原因〉,收入《歷史研究》編輯部編,《遼金史 論文集》(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5),頁343-371。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繼而諸部來降,率用猛安、謀克之名,以授其首領而部 伍其人。出河之戰兵始滿萬,而遼莫敵矣。17 〈太祖本紀〉中說「初命」,卻不表示猛安謀克的稱號之前不存在於女真社 會,謀克的稱號及組織在太祖起兵之前已經存在,卻非制度化的組織女真部 族的方式,原有的女真部族是在血緣組織之上,以部長孛堇統領之,但在行 兵時,「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 者,百夫長也。」18 太祖將原為行兵之時的軍事首長的稱號猛安及謀克,轉 為軍事與行政組織兼具的編組方式及首長職稱,而且藉著這一編組方式的擴 大,一方面藉著原為專屬女真的官名來吸引其他部族加入;另一方面,可以 「部伍其人」,也就是強化自己對於日益增加的軍事力量的控制。19 這個方法 在之後對遼作戰的勝利和占領遼地之後,繼續推行於新歸附的渤海、契丹、 奚及遼東的漢人豪族,各部族內部的統治方式,因為謀克的編組,在形式上 達到統一。而在這個軍事與基層行政組織頂點的自然是太祖及其宗室完顏 部。 這個整合不同民族背景的軍事與政治勢力的制度,隨金軍勢力進入長城 以南,也一度實施於平州(河北盧龍)地區。但在太宗(在位1123-1135)天 會二年(1124),因當地有勢力的漢人「不樂為猛安謀克之官」,在軍帥宗望 的建議之下罷廢,而「始置長吏以下」。20 金人此時對長城以南漢人社會的統 治方法,沿用了遼的南樞密院及其下的地方行政體系,也就是州縣的制度。 從太宗幾次下的詔令來看,行軍的統帥,例如攻下遼的南京的宗望,對新征 服的地區擁有直接的統治權。21 但原有的地方行政體系和地方官吏,則在安 撫籠絡的原則下,多數如舊。22 當地的漢軍兵力,也沒有編入猛安謀克的組 織,以致於太宗大舉伐宋時,出現了如「知樞密院事劉彥宗兼領漢軍都統」 17 同上註,頁992-993 18《金史》,卷44〈兵志〉,頁992。 19 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研究》,頁131-138。 20《金史》,卷55,頁1216。 21《金史》,卷3,天會二年二月,「詔諭南京官僚,小大之事,必關白軍帥,無得專達朝廷。」 同月,「命宗望,凡南京留守及諸闕員,可選勳賢有人望者就注擬之,具姓名官階以聞。」 頁49。 22《金史》,卷74,頁1703。
中「漢軍都統」這樣的職稱。23 由於漢人與漢地在女真完顏部征服的地域中 所占比例越來越大,兵力的召集也改採簽軍的方式,24猛安謀克在金政權中 的性質也勢必隨之改變。 太宗學習遼朝,逐步採用樞密院及三省制來管理漢地,但權力中樞仍是 大金皇帝之下的諸勃極烈和直接受命於皇帝的行軍統帥,但太宗朝廷中主張 中央集權的勢力抬頭,對於新近取得的河南、陝西、山東地方,有意自齊國 劉豫手中收回直接統治,同時亦可削弱視華北為其封地的大將如撻懶的勢 力,於是開始進行高層權力的整頓。太宗天會12年(1134)正月以「初改定 制度,詔中外。」所指應該就是熙宗即位後完成的由勃極烈制到三省制的轉 換:原來領有勃極烈稱號的宗室近臣,都獲得了新的三省制中的最高官職與 位階。25 在中央政府的組織上,採用實為尚書省一省獨大、位階職掌明確的 三省體制。在地方行政體系上,則除新得的河南、陝西、山東設行臺尚書省 外,採用統一的路-府、州-縣的行政體系。這些制度的變革確實有助於將 各地的資源與人力直接納入皇帝統治的範圍中,有效地剝奪了宗室成員及有 功將帥在征戰過程中取得的地方自主權,並將他們的人與地同時納入中央集 權體制。 基於同樣的考量,在軍事權的集中上,熙宗時期著力的是強化沿著女真 部族組織發展出來的猛安謀克制度,倚賴它作為鎮守全國之軍事力量的中 堅。一方面完成太宗天會九年(1131)開始實施的政策,派遣部分猛安謀克 自遼東原居地移居華北,直到熙宗天眷末年或皇統初年;26另一方面則進行 制度上的變革,即天眷三年(1140)罷廢遼東漢人及渤海人的猛安謀克,與 皇統五年(1145)「分猛安謀克為上中下三等,宗室為上,餘次之。」27 23 《金史》,卷3,頁53,亦見卷78,頁1770。另《金史》,卷44〈兵志〉也說:「(天會)四 年,伐宋之役,調燕山、雲中、中京、上京、東京、遼東、平州、遼西、長春八路民兵,隸 諸萬戶,其間萬戶亦有專統漢軍者。」頁993。 24《金史》,卷3,太宗天會八年五月,詔曰:「河北、河東簽軍,其家屬流寓河南被俘掠為奴 婢者,官為贖之,俾復其業。」頁61。 25 例如:原為國論右勃極烈、都元帥的宗翰(粘罕)改為太保,原為國論忽魯勃極烈,後改任 尚書令,又改為太師的宗磐,和原任國論左勃極烈的宗幹為太傅,三人並領三省事。 26 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研究》,頁155-164。 27《金史》,卷44,頁993。施行年代從三上次男說,見《金代女真研究》,頁150-154 、165-169。
《金史》〈兵志〉序言把熙宗朝罷廢遼東漢人、渤海猛安謀克承襲之制的 原因置於金代倚賴女真國人為軍事主力的歷史脈絡中來分析: 金興,用兵如神,戰勝攻取,無敵當世,曾未十年,遂定大業。原其成功之速,俗 本鷙勁,人多沉雄,兄弟子姪才皆良將,部落保伍技皆銳兵。……及其得志中國, 自顧其宗族國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以假漢人,使為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謀克 雜廁漢地,聽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迨夫國勢寖盛,則歸土地、削位號,罷 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漸以兵柄歸其內族。28 不論是「漸以兵柄歸其內族」,或是「浸移兵柄於其國人」,都是將這次改革 解釋為防嫌外族,以保守女真族人在軍事上的領導權。這與太祖當時推廣猛 安謀克制的用意,自是相互背馳,與熙宗時中央集權的政治改革卻若合符 節。值得推究的是,中央集權政制的採行,往往被認為是向被統治的漢人多 數妥協,而採取漢人行之已久的行政體系,但是軍事上的中央集權,卻明白 顯示了集權的制度是為了保守居於統治地位的女真皇帝及其宗室控制全國的 能力。中央集權的統治方式,對於熙宗而言,確實是一個鞏固自身權力的有 力工具,卻不能約束他在集中政權和軍權後分配權力的方向。然而這個工具 也對女真族人內部的整合,造成影響,熙宗關於猛安謀克的另一重要改革, 即等級制的訂定,則說明了兵柄集於女真族人之後,更必須進一步在女真族 人中訂定上下等級,以確保皇帝個人對各猛安謀克的直接掌握。由日後猛安 謀克體制在海陵帝及世宗時期的變革來看,這個上下等級已直接關係到以皇 帝為頂點、全體女真猛安謀克為主要支持力量的權力體制之穩定與否。正如 隨太祖征戰四方,或助太宗穩定統治的女真宗室與大將在熙宗的政治改革後 的情況一樣,女真族人在這個體制中,固然保有最接近權力頂點的位置,卻 也因為與皇帝個人之間更嚴密的連結,而必須隨皇帝的更替而改變在體制中 的地位。 海陵帝的得位是弒君的結果,因此,整肅熙宗的親舊,以防變生肘腋, 也屬必然,但是,海陵採取的方法卻更為激進,他即位僅四個月,即天德二 年(1150)四月,就「殺太傅、領三省事宗本,尚書左丞相唐括辯,判大宗 正事宗美。遣使殺領行臺尚書省事秉德,東京留守宗懿,北京留守卞及太宗 子孫七十餘人,周宋國王宗翰子孫三十餘人,諸宗室五十餘人。」29 類似的 28《金史》,卷44〈兵志〉,頁991-992。 29《金史》,卷5,頁94-95。
殺戮以後還不斷發生。30 在制度上,海陵帝將中央集權的制度徹底推行,天 德2年12月,罷行臺尚書省,正式將熙宗時取得的河南、山東、陝西與其他 國土等同看待,都納入中央政府直接統治的範圍。同時,將作戰時領有方面 之權的最高軍事機構都元帥府改為樞密院,強化皇帝對軍權的掌握。同年, 整頓猛安謀克制度,一反熙宗之改革,除「省并中京、東京,臨潢,咸平、 泰州等路節鎮,及猛安謀克」外,更「削上、中、下之名,但稱為諸猛安、 謀克。」一年之後又罷世襲萬戶官,剝奪了部分宗室享有的特權。31 這些政策同時達到一個實際目的,就是藉著制度的轉換,淘汰了親熙宗 的勢力,使得海陵的政權更加鞏固。這點尤其表現在海陵對猛安謀克的掌握 上:如前所述,海陵廢除了熙宗的猛安謀克等級制度,看來似乎是放鬆了對 猛安謀克的控制,實際上,透過將一些重要的猛安與某些族屬自上京遷徙至 華北,反而更貫徹了他對這些女真兵力的指揮權。32也可以說,海陵遷移宗 室除了準備南伐大計之外,另外的目的是防範上京路的舊勢力。33 正隆元年 (1156)海陵完成遷都大計,又罷中書、門下省,使「領三省事」此一稱號無 30 例如:同年十月,「殺太皇太妃蕭氏及其子任王偎喝。使使殺行臺左丞相、左副元帥撒离喝 于汴,并殺平章政事宗義、前工部尚書謀里野、御史大夫宗安,皆夷其族。」見《金史》, 卷5,頁95。貞元元年(1153)五月,「殺弟西京留守蒲家。西京兵馬完顏謨盧瓦、編修官 圓福奴、通進孛迭坐與蒲家善,并殺之。」《金史》,卷5,頁100。 31 《金史》〈兵志〉收錄了海陵當時的詔書:「太祖開創,因時制宜,材堪統眾,授之萬戶,其 次千戶及謀克。當時官賞未定,城郭未下,設此職許以世襲,乃權宜之計,非經久之利。今 子孫相繼,專攬威權,其戶不下數萬,與留守總管無異,而世權過之。可罷是官。」見《金 史》,卷44〈兵志〉,頁1003。 32 《金史》〈兵志〉中的記載是這樣的:「貞元遷都,遂徙上京路太祖、遼王宗幹,秦王宗翰之 猛安,併為合扎猛安,及右諫議烏里補猛安,太師助、宗正宗敏之族,處之中都。斡論,和 尚、胡剌三國公,太保昂,詹事烏里野,輔國勃魯骨,定遠許烈,故杲國公勃迭八猛安處之 山東。阿魯之族處之北京。按達族屬處之河間。」見《金史》,卷44,頁993。根據三上次 男的考訂,兵志的這段記載有兩點錯誤:一是遷移這些猛安與族人的年代不是貞元元年 (1153),而是準備南伐的正隆元年或正隆初年;一是合扎猛安,也就是〈兵志〉「禁軍」條 中所謂「侍衛親軍四猛安」,應為包括太宗之猛安的太祖、太宗、宗幹、宗翰等四猛安。見 《金代女真研究》,頁178-181。 33 三上次男舉出推翻海陵政權的世宗在即位23年後的一段談話作為例證:「上謂宰臣曰: 『海陵自以失道,恐上京宗室起而圖之,故不問疏近,並徙之南。豈非以漢光武、宋康王之 疏庶得繼大統,故有是心。過慮若此,何其謬也。』」《金史》,卷8,頁185。
由存在,又頒行正隆官制,完成中央政制的改革。34 次年即「命會寧府毀舊 宮殿、諸大族第宅及儲慶寺,仍夷其址而耕種之。」35 海陵忌憚上京宗室的勢力,也為了傾力南征,將國家的重心移到燕京 (今北京)地區,猛安謀克的組織經過制度的一再變化,也越來越遠離金初首 領與部眾之間同心征戰的密切關係,而成為受皇帝直接控制,捍衛金廷的主 要軍事力量。海陵下令在全國簽軍,以充實攻宋的兵力,簽軍的範圍擴及居 住於西北邊區的契丹部族,契丹叛亂由此而起,契丹猛安謀克的地位隨之動 搖。這些問題在世宗初即位時,直接造成對金政權衝擊的是契丹窩斡的叛 亂,但上京地區的女真人與移居華北地區的女真猛安謀克民,是否能如金初 一般為女真皇帝效力,對世宗來說,可能是一更大的隱憂。
四、
1161-1162
年
契丹叛亂對世宗時期政局的影響
海陵帝既以南伐宋、統一天下為立國的終極目標,自須傾全國之力,投 入這場戰爭,在全國各地徵集軍隊的結果,是在各地都引起了騷動與不安, 但最激烈的反彈來自西北路的契丹部族。《金史》〈移剌窩斡傳〉記載契丹起 兵的原因是: 正隆五年,海陵徵諸道兵伐宋,使牌印燥合、楊葛盡徵西北路契丹丁壯,契丹人 曰:「西北路接近鄰國,世世征伐,相為讎怨。若男丁盡從軍,彼以兵來,則老弱 必盡係累矣。幸使者入朝言之。」燥合畏罪不敢言,楊葛深念後西北有事得罪,遂 以憂死。燥合復與排印耶律娜、尚書省令史沒荅涅合督起西北路兵。契丹聞男丁當 盡起,於是撒八、孛特補與部眾殺招討使完顏沃側及燥合,而執耶律娜、沒荅涅 合,取招討司貯甲三千,遂反。議立豫王延禧子孫,眾推都監老和尚為招討使,山 後四群牧、山前諸群牧皆應之。36 撒八的起兵只是契丹部族在各地叛亂中最早的一支,除引文中提到的山後四 群牧、山前諸群牧外,其後還有其他契丹人,例如五院司部人老和尚那也、 34 中書、門下二省在熙宗天眷官制中,本就處於從屬尚書省的地位,由尚書左右丞往往同時兼 任二省的長官侍中與中書令,可見一斑。海陵於此時罷廢二省,恐係針對自太宗時以三省制 取代勃極烈制度以來,就有著重要地位的官職「領三省事」而來。隨中書、門下二省的罷 廢,「領三省事」這一稱號所代表的權威也走入歷史。 35《金史》,卷5,頁108。 36《金史》,卷133,頁2849。闢沙河千戶十哥、咸平府謀克括里等人加入,但是當撒八考量形勢,認為海 陵的軍隊必將相繼而至,決定領兵西行,投靠西遼的耶律大石,卻不能得到 舊居山前的契丹人支持,撒八之下的六院節度使移剌窩斡和兵官陳家殺了撒 八,擁眾東還。此時,任東京留守的世宗派遣移剌扎八招降窩斡,扎八見窩 斡兵眾,反而勸窩斡勿降,己亦留窩斡軍中。窩斡隨後以兵圍臨潢府(府治 今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並稱帝,改元。世宗即位於東京(府治今遼陽市) 後,原來負責平亂的北面兵馬都統白彥敬和副都統紇石烈志寧以兵來歸。此 時窩斡引兵先後攻泰州(今吉林白城市東南)、濟州(今長春市北),在濟州 敗陣,轉向西行,金大軍首領右副元帥完顏謀衍卻在大定二年(1162)四月 間再敗窩斡眾於霿 河之後,不再追擊,窩斡攻懿州(今內蒙古自治區庫倫 旗東南)不克,引兵將遁於山西,世宗遣元帥左監軍高忠建率領增援兵力與 元帥府兵會合討擊之。後召回完顏謀衍、完顏福壽二人,改以紇石烈志寧為 元帥右監軍,又以尚書右丞僕散忠義為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帥為統帥,並命自 窩斡軍來降的阿魯帶屯古北口等地,以防契丹奸細,又命完顏思敬為都統, 領兵往會燕子城舊戍軍,於狗灤屯駐。大軍於六月先敗敵於花道,又追之於 裊嶺西陷泉,大敗之,窩斡之部眾多被俘或投降。為防窩斡餘眾流竄,世宗 選中都、西京兩路新舊軍萬人備守禦,又發濟州會寧府軍在京師者,以五千 人赴北京(設治大定府,今赤峰市南,寧城西)都統府,窩斡收合散卒萬餘 人,進入奚人部族所居之地,藉奚人之力,時時出兵寇古北口等地,世宗詔 同判大宗正事完顏謀衍等以兵三千,合舊屯兵五千防禦其地。又命原在狗灤 屯駐的另一支金軍在元帥右都監完顏思敬率領下入奚地,會合大軍追討,窩 斡有意經西京(設治大同府,今大同市)奔夏國不成,終於在九月被其親近 捕送完顏思敬軍前,亂事在世宗大定二年九月結束。 世宗初即位就同時面臨討平契丹窩斡與對宋戰爭兩項挑戰,契丹亂事起 於臨潢府路,牽連北京路、西京路,甚至中都路等地區,造成北方的不安, 更嚴重的是,契丹各部多人響應,連金朝派去招降的使者,都認為其勢可為 而加入,後期更牽連奚人猛安謀克,而餘黨蒲速越直到大定四年(1164)五 月才伏誅。世宗於變亂初起之時,為東京留守,以兵四百阻擋了咸平府謀克 括里之兵,可謂有親身的經歷,在後來的平亂過程中,無論是調動主帥,增 派軍隊,防堵叛軍退路等都出自世宗的決策,在在顯示世宗急於平亂之心。
這個情況自然與同時對宋的戰爭有關,一方面不願同時在兩面作戰,另一方 面,也害怕契丹的勢力與宋聯合。然而由世宗在面對契丹、奚的部族兵叛亂 與對宋的戰爭時,所作的各項措置看來,世宗對於契丹之亂及其影響的關切 是由急切轉為對叛亂全面且持續的注意,而與對宋和戰的短暫措意明顯不 同。〈世宗本紀〉固然不是對此二事最全面的記載,但從世宗即位到大定五 年(1165)間本紀的記載,卻可略窺這兩方面的事務的大致比重如何、世宗 個人介入的程度如何、以及政策關涉的層面如何。 以〈世宗本紀〉中關於任命將帥及調動兵力的記載而言,在窩斡之亂平 定之前,金軍主要的作戰對象是契丹而非南邊的宋朝,但因海陵伐宋,挑起 戰端,而宋軍在沿邊州縣,也頗有斬獲,對宋的戰事,勢必繼續進行。然而 世宗於海陵正隆六年(1161)十月即位,改元大定,11 月接獲宋人破陝州 (今三門峽市)的消息,在12 月丙寅,「詔左副元帥完顏彀英規措南邊及陝 西等路事」,次年二月「壬子,以太保、左領軍大都督奔睹為都元帥,太保如 故。」「甲子,詔都元帥奔睹開府山東,經略邊事。」等人事命令之後,便不 見重大決策,在兵力的調度上,也只見這一條詔令:「大定二年正月甲午, 命河北、山東、陝西等路征南步軍並放還家。」而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與 北邊軍事有關的人事與兵力調動卻清楚地顯示世宗一步步主導撫平契丹亂事 的指揮大權,與對南邊委將帥以方面的態度十分不同。37 六月僕散忠義所率 大軍先敗敵於花道,又追之於裊嶺西陷泉,大敗之,窩斡之部眾多被俘或投 降。九月完顏思敬獲窩斡,餘眾悉平之後,世宗顯然認為僕散忠義等人值得 進一步委以重任,因此隨即派遣僕散忠義、完顏思敬、紇石烈志寧等「經略 南邊」,38 此後一直到與宋達成和議,又未見任何重大人事調動,這固然可以 37 幾個北邊軍事的人事任命大概如下:大定二年正月庚寅,「遣右副元帥完顏謀衍率師討蕭窩 斡」,「丙申,以西南路招討使完顏思敬、兵部尚書阿鄰督北邊將士」,閏二月「庚寅,詔平 章政事移剌元宜泰州路規措邊事」,五月「戊戌,遣元帥左監軍高忠建會北征將帥討契丹」, 「己亥,右副元帥完顏謀衍、元帥右監軍完顏福壽坐逗遛,召還京師,皆罷之」,六月「庚 午,以尚書右丞僕散忠義為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帥,經略契丹。詔出內府金銀給征契丹軍 用」。《金史》,卷6,頁125-128。 38 大定二年九月「壬子,以元帥右都監完顏思敬為右副元帥。戊午,詔思敬經略南邊。」十月 戊辰,「平章政事、右副元帥僕散忠義等還自軍,上謁。丙戌,以僕散忠義為尚書右丞相, 元帥左監軍紇石烈志寧為左副元帥。」「己丑,詔左副元帥紇石烈志寧經略南邊。」「十一月 癸巳朔,詔右丞相僕散忠義伐宋。」俱見《金史》,卷6,頁129-130。
解釋為世宗從平契丹亂事的經驗中找到了他可以信任的將領,但從世宗在平 契丹叛亂時,一方面信任將帥,一方面又直接擬定詳細的戰略上,仍可看出 世宗對兩面戰事的不同態度。39在僕散忠義所領大軍與窩斡大戰之前,完顏 思敬即銜命追襲敗陣後四散之敵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完顏思敬是在大定 二年正月任西南路招討使,世宗改命僕散忠義為右副元帥之時, 為都統,賜金牌一、銀牌二,西北路招討使唐括孛古底副之,以兵五千往會燕子城 舊戍軍,視地形衝要或于狗灤屯駐,遠斥候,賊至即戰,不以晝夜為限。詔思敬 曰:「契丹賊敗必走山後,可選新馬三千,加芻秣以備追襲。」40 世宗不僅預見窩斡敗陣後的逃竄方向,先調思敬前往,對副將也有所叮嚀, 在〈完顏思敬傳〉中記載了世宗「詔孛古底曰:『爾兵少,思敬未至,不得 先戰。』」41世宗對於整體戰局的掌握,以及他對於窩斡兵敗之後對周邊地區 可能造成的影響之憂慮,可見一斑。 事實上,世宗的憂慮並非無稽,因為同樣是在任命僕散忠義為經略契丹 的統帥後,世宗又「詔居庸關、古北口譏察契丹奸細,捕獲者加官賞。己 卯,詔守禦古北口及石門關。」下這些命令的原因,同樣是為了防堵契丹敗 軍,《金史》〈窩斡傳〉所記之後續發展也印證了此一判斷: 窩斡收合散卒萬餘人,遂入奚部,以諸奚自益,時時出兵寇速魯古淀、古北口、興 化之間。溫迪罕阿魯帶守古北口與戰,敗焉。詔完顏謀衍、蒲察烏里雅、蒲察蒲魯 渾以兵三千,合舊屯兵五千,擊之。42 中都是海陵遷燕後的京師,世宗在大定元年十月即位於東京後,12 月到達中 都,「謁太祖廟」,「御貞元殿,受群臣朝」,仍以中都燕京為京師。而居庸 關、古北口是中都北方重要的關隘,若不能將契丹兵阻擋在外,對中都地區 39 世宗對南面戰事的掌握,表現在軍令系統的改革上,如大定三年(1163)五月辛丑,罷河 南、山東、陝西統軍司,置都統、副統。(《金史》,卷6,頁131。)對進兵的時機,也極 關切,例如:大定四年(1164)八月甲寅朔,詔征南元帥府曰:「前所請收復舊疆,乞候秋 涼進發,今已秋涼,復俟何時。」而後於11月乙未,「詔進師伐宋。」(《金史》,卷6,頁 134、135。)也決定調動的兵員,如:大定四年六月「庚辰,詔諭元帥府曰:『所請伐宋軍 萬五千,今以騎三千、步四千赴之。』」(《金史》,卷6,頁134。)卻沒有直接指揮各副 帥,及擬定戰略。 40《金史》,卷133,頁2856。 41《金史》,卷70,頁1625。 42《金史》,卷133,頁2858。
會造成直接的衝擊,這也正可以解釋世宗對契丹敗兵小心防範的原因。這一 點由持續被調往北方的兵力也可得到證實,例如〈窩斡傳〉:「詔北京副統 完顏達吉括本部馬,規辦芻糧,仍使達吉為監戰官,錄有功者聞奏。詔選中 都、西京兩路新舊軍萬人備守禦,以窩斡敗走,恐或衝突也。」43 〈世宗本紀〉 的記載則是:「(七月)壬戌,詔發濟州會寧府軍在京師者,以五千人赴北京 都統府。」44 這些調動為的都是要圍堵契丹餘眾,並增強中都,西京、北京 地區的防衛能力。 由於窩斡餘黨蒲速越直到大定四年五月才伏誅,因此世宗一方面遣使安 撫受到兵亂影響的地區,一方面招降蒲速越等,45更重要的是,在這段時間 中,世宗做了一個關於契丹猛安謀克的重要決定:大定三年八月「戊寅,詔 罷契丹猛安謀克,其戶分隸女直猛安謀克。」三上次男與外山軍治都認為: 這個決定在大定四年年初,就出現變化,世宗允許沒有參加叛亂的契丹人依 舊可以組成猛安謀克,其長官也由未從亂的契丹官員中選任。46由史料的來 源看,〈完顏兀不喝傳〉的記載是: 窩斡已平,詔罷契丹猛安謀克,其元管戶口,及從窩斡作亂來降者,皆隸女直猛安 謀克,遣兀不喝於猛安謀克人戶少處分置。未經罷去猛安謀克合承襲者,仍許承 襲,賑贍其貧乏者,仍括買契丹馬匹,官員年老之馬不在括限。頃之,世宗以諸契 丹未嘗為亂者與來降者一概隸女直猛安中,非是,未嘗從亂,可且仍舊。平章政事 完顏元宜奏,已遷契丹所棄地,可遷女直人與不從亂契丹雜處。……上曰:「分隸 契丹,以本猛安租稅給贍之,所棄地與附近女直人及餘戶,願居者聽,其猛安謀克 官,選契丹官員不預亂者充之。」47 43《金史》,卷133,頁2858。 44《金史》卷6,頁128。 45 前者如:大定二年十二月,遣尚書刑部侍郎劉仲淵等廉察宣諭東京、北京等路;三年五月 「尚書省請籍天德間被誅大臣諸奴隸及從窩斡亂者為軍,上以四方甫定,民意稍蘇,而復簽 軍,非常策,不聽。」十一月,詔「中都、平州及饑荒地并經契丹剽掠,有質賣妻子者,官 為收贖」。後者如:三年五月「癸丑,詔諭契丹餘黨蒲速越等,如能自新,並釋其罪。若執 蒲速越父子以來者,仍官賞之。」(《金史》,卷6,頁131。)「八月甲戌,詔參知政事完顏 守道招撫契丹餘黨。」(頁132)大定四年五月窩斡餘黨蒲速越伏誅後,九月,世宗赴秋山行 獵還都,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 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為奴,朕甚憫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頁 134-135。 46 三上次男、外山軍治,〈金正隆大定年間に於ける契丹人の叛亂(下)〉,《東洋學報》,26: 4(1939),頁64。
最前段的記載顯示不是所有的契丹猛安謀克都被罷廢,因為「未經罷去猛安 謀克合承襲者,仍許承襲」,接下來,世宗更進一步釐清,罷廢的範圍,並不 包括未嘗從亂的契丹猛安謀克。然而在施行從亂的契丹猛安謀克分隸女真猛 安謀克後,產生了一些實際的問題,完顏元宜所奏即與此有關,完顏元宜認 為後續的措施應該是遷女真人於分隸契丹所棄地,與不從亂契丹雜處,世宗 基本上同意他的看法,只是更明確的指示不從亂契丹之猛安謀克官,「選契 丹官員不預亂者充之」。由此看來,所謂罷廢契丹猛安謀克,實際上是將曾從 亂的契丹猛安謀克,改隸女真猛安謀克,由女真人負擔統領與監視的任務。 此一政策自下詔到確定細節,似乎經過好幾個月,過程中也有妥協於現實的 情況,但卻未必盡如二位學者所言,是短時間內有極大的改變。 世宗朝對契丹的安撫政策,在契丹外失剌於大定九年(1169)謀叛,48 妥剌、招得、雅魯、斡列阿於大定17年(1177)亡歸西遼後,有顯著變化, 世宗決意遷徙契丹曾從窩斡亂者於上京、濟,利等路安置,49未從亂者於烏 古里石壘部居住,50 這個重大的變化可以解釋為世宗在窩斡之亂後,對契丹 已起戒心,但契丹人與女真人在軍事上的合作由來已久,在世宗的政權尚未 完全鞏固,一時之間又還沒有確定且穩當的對策時,只能用安撫的方式,消 解因窩斡叛亂,金軍大規模對契丹人居住地區用兵所造成的衝擊。然而大定 17 年時的相關情勢,除了少數契丹軍隊亡歸西遼外,又有那些變化,使得原 本是安撫包容的政策必須做如此大的改變?或許其中關鍵仍在契丹將領亡歸 西遼一事對金的北方邊防所具有的警示意義。正隆至大定初期的契丹叛亂, 最初的領袖撒八欲西走投奔西遼,原居興安嶺西的契丹不願追隨,導致撒八 被殺,窩斡代之,這個過程顯示契丹人投奔西遼並不是前所未有,而世宗對 契丹政策的大幅轉變的原因,就必須放在金此時與北方諸部族和西遼、西夏 等政治勢力之間關係的整體脈絡來考量,尤其是在原本負有鎮戍邊境各部族 之責的契丹已不值得信任之後,如熙宗時期即是金的邊患的萌古斯部,與被 47《金史》,卷90,頁1998-1999。 48 日本學者箭內亙認為世宗的對契丹政策在大定九年後便有顯著改變,即著眼於外失剌的叛 亂,見氏著,〈金の兵制に關する研究〉,《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2(1916),頁 155-165;亦見於氏著,《蒙古史研究》(東京:刀江書院,1966,復刻版),頁178-186。 49《金史》,卷88,頁1964。 50《金史》,卷7,頁166。
稱為阻卜或阻 的韃靼(塔塔兒部)51 勢力的興起都將牽動金對北方邊防的 各個環節,造成大定17年時世宗對契丹政策改變的並非單一的事件,而是因 海陵簽軍引發契丹叛亂之後,金廷為了因應邊境各勢力的消長,而做的種種 改變中的一環。
五、蒙古勢力的侵擾與世宗的北邊邊防政策
關於金與北邊蒙古部族之間的關係,歷來有不少爭議,其中重要的焦點 是,蒙古諸部對金的北邊是否構成嚴重威脅。王國維在其〈南宋人所傳蒙古 史料考〉中,推翻了蒙古在金熙宗時期曾為金的北方大患等等與蒙古早期發 展有關的記述的真實性。52 在〈萌古考〉一文中,則條列出《金史》中熙 宗、世宗、章宗朝用兵蒙古卻不明白書之的諸多例子,說明釐清此一時期金 與蒙古關係的困難程度。53 外山軍治在〈熙宗時代蒙古的入侵〉一文中,也 舉出完顏希尹神道碑中「萌古斯擾邊,王(希尹)偕太師宗磐奉詔往征之」 的記載,並考訂此次出兵應在熙宗初即位的天會13 年(1135)11 月之後, 天眷元年(1138)七月之前。外山氏並且認為若非遭遇重大的侵略,實無必 要派遣如宗磐、希尹這樣重要的將領,因此熙宗時期蒙古的侵寇或許並不如 王氏所言,只是「天眷、皇統間蒙古小小侵盜事」。54 外山氏另舉出《金史》 〈烏林答暉傳〉與〈耶律安禮傳〉中二人於天眷初年隨從元帥宗弼巡視山西及 北征的記載,顯示《金史》中亦不乏其他重要將領巡行北邊的證據。55 51 王國維,〈韃靼考〉,收入氏著,《觀堂集林》(臺北:河洛圖書出版社景印,1975),卷 14,頁634-686。 52 王國維在〈南宋人所傳蒙古史料考〉一文中考證出李大諒《征蒙記》與王大觀《行程錄》二 書實為南宋人所著,而託之北人所撰,其目的在偽稱金人在北方有後顧之憂,南宋朝廷應戰 而不應亟亟求和。見氏著,《觀堂集林》,卷15,頁737-763。 53 王國維,〈萌古考〉,收入氏著,《觀堂集林》,卷15,頁687-712。較早期的版本為〈遼金 時蒙古考〉,收入王國維編著,《蒙古史料四種》(臺北:正中書局,1962),頁607-631。 54 王國維,〈南宋人所傳蒙古史料考〉,《觀堂集林》,卷15,頁744。由於擾邊的是萌古斯, 外山氏據此證明完顏希尹碑中北征的地區,是泛指興安嶺西的廣大地域,而非會寧府以北的 地區,因為此時會寧府以北的海拉爾一帶是塔塔兒部(韃靼、阻卜)的勢力範圍,萌古斯部 要突破這個阻力入侵興安嶺東的女真領地,困難極大。外山軍治著,李東源譯,《金朝史研 究》(黑龍江:黑龍江朝鮮民族出版社,1988,以下同),頁302-303。 55 同上註,頁304-305。蒙古在金的北邊所造成的不安,在海陵時是否持續也是學者討論的焦 點,因為海陵集聚大軍準備南侵宋朝之時,為阻擋宋朝使臣入境,託辭蒙古 擾境,必須親自視兵,遣回宋使。王氏認為這純粹是海陵不願讓宋使入境的 藉口,56 而外山氏則以《三朝北盟會編》中收錄的海陵給宋國信使徐嘉、張 掄的公文,討論海陵用這個藉口的可能原因: 向來北邊有蒙古、韃靼等,從東昏王數犯邊境,自朕即位,久已寧息,近准邊將屢 申此輩又復作過,比之以前,保據尤甚,眾至數十萬,或說仍與西夏通好。鎮戍突 厥、奚、契丹人等,力不能加,曾至失利,若不即行誅滅,恐致滋蔓。重念祖宗山 陵,盡在中都西北,密邇彼界,是以朕心不安。以承平歲久,全無得力宿將可委專 征,須朕親往以平寇亂,……已擬定十一月間親往北邊,用行討伐,然一二年間, 卻當還此。57 外山氏認為海陵時蒙古如此大舉入侵的可能性很小,值得追問的是海陵為何 以此為藉口,認為海陵是利用南宋已知的蒙古曾經侵寇的事件來增加此一藉 口的可信度,此說雖不無可能,但若更進一步細讀這封文書中涉及蒙古、西 夏、契丹等部族或國家之間的相對關係之描述,可知金廷真正憂心的是蒙 古、韃靼的力量與西夏結合。而外山氏因解讀不同以致疏忽的是,文中清楚 提到契丹、奚人等負有為金廷鎮戍邊境的任務,58 正因契丹、奚人在這個地 區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海陵大舉簽發契丹軍加入南征行列,導致契丹撒 八、窩斡叛亂之事,是等同於邊境鎮戍軍隊之叛變,其影響所及極有可能改 變金自太祖以來的對北方諸部族的政策。前節所述世宗對契丹政策的改變, 即為其中十分顯著的部分。然而,如前節所述,世宗直到大定中期才徹底改 變原本安撫的態度,轉而採取徙置從亂契丹於女真之中,以便監視的策略, 此一時間點的選擇,背後應有許多主、客觀因素的考量,例如蒙古、韃靼勢 力的侵寇,契丹部族在窩斡之亂後與金廷關係的轉變,金與北方各部族勢力 的消長等。59 56 王國維,〈萌古考〉,《觀堂集林》,卷15,頁702。 57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臺北:文海出版社,1962),卷229,頁9b-10a,炎興下帙 129紹興31年7月21日條。 58 外山氏似將此段史文中的鎮戍讀為動詞,主詞則為金廷,並在注釋中指出金為防備外族入 侵,在西北邊部署了 軍,而「鎮戍」或許指的就是 軍的活動。然而由上下文義看來,鎮 戍一詞應為契丹等人之任務,故下文謂「力不能加,曾至失利。」 59 三上次男與外山軍治在討論世宗朝契丹叛亂後對契丹政策的改變時指出:大定中期遷徙西北
由《金史》中的記載來看,世宗自窩斡亂平之後,對於整頓北邊的邊 防,確有新的作法,例如大定五年(1165)正月,「詔泰州、臨潢接境設邊 堡七十,駐兵萬三千。」60在過去透過契丹猛安謀克控制其居地的方式之 外,由朝廷加強設置邊堡,並直接派兵鎮守。然而邊防策略的改變並不限於 東北地區,《金史》〈移剌按荅傳〉: 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經略北方,(按荅)攝咸平路屯軍都統。入為兵部侍郎。徙西 北、西南兩路舊設堡戍迫近內地者于極邊安置,仍與泰州、臨潢邊堡相接。除武定 軍節度使,以招徠邊部功遷東北路招討使,改臨潢尹,卒。61 參知政事完顏守道受詔招撫契丹餘黨事在大定三年八月甲戌。62移剌按荅徙 西北、西南兩路堡戍之事無疑在此時之後,而很可能是在泰州、臨潢邊堡設 置之後,顯示沿邊邊堡所構成的防線是整體邊防策略的一部分。根據箭內亙 對金的邊區招討司的研究,西北路、西南路與東北路(烏古迪烈)招討司在 大定五年至十二年(1172)之間,都經過治所的遷移。其中最為確定的是西 北路招討司於大定八年由較南的撫州(治柔遠,今河北省張北縣)往東北方 向遷至桓州(今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東北),大約在同一時期,西南路招討司 自豐州(今呼和浩特市東方)內移至應州(今山西應縣),烏古迪烈路招討司 自烏古迪烈部南移至泰州並改稱東北路招討司。63金的招討司是統領節制邊 境各部族的行政區劃,原來的稱號「統軍司」是直接繼承遼制而來,這三個 招討司在大定五年到十二年之間都經過治所的調整,不能不說是為了因應邊 境情勢的變化而作的措施。若將這些調整與設置邊堡的措施合併來看,契丹 由過去邊境其他部族的鎮戍者的角色,轉變成為最接近女真居地的反叛勢 力,對金的邊境政策造成極大的衝擊。西北路招討司的治所向東北方推移, 邊契丹的措施與北方其他部族的侵擾有關。他們補充箭內亙在〈金の兵制に關する研究〉中 提出大定九年(1169)外失剌等叛亂對世宗的契丹政策造成重大影響的看法,認為外失剌的 叛亂不足以說明金的契丹政策在大定中葉改變的全部原因,而應由金此時的對外關係整體來 考量。三上次男、外山軍治,〈金正隆大定年間に於ける契丹人の叛亂(下)〉,頁64-69。 60《金史》,卷6,頁135。 61《金史》,卷91,頁2023。 62《金史》,卷6,頁132。〈完顏守道傳〉對此事的記載是:「時契丹餘黨未附者尚眾,北 京、臨潢、泰州民不安,詔守道佩金符往安撫之,給群牧馬千疋,以備軍用。守道招致契丹 骨迭聶合等內附,民以寧息。」《金史》,卷88,頁1957。 63 箭內亙,〈金の兵制に關する研究〉,頁119-132。氏著,《蒙古史研究》,頁145-157。
而西南路招討司治所內縮,也反映了金在西京路靠近蒙古的地區採取退縮保 守的防守策略,顯示其威脅日增。 《金史》中與世宗朝蒙古或韃靼有關的記載大約僅有下列諸條: (大定七年閏七月)甲戌,詔遣祕書監移剌子敬經略北邊。64 (大定八年)十二月戊子朔,遣武定軍節度使移剌按等招諭阻 。65 (大定九年)二月庚寅,制妄言邊關兵馬者,徒二年。66 (大定十年八月)壬申,遣參知政事宗敘北巡。67 (大定)十一年,(紇石烈志寧)代宗敘北征。68 (大定)十一年,(徒單克寧)從丞相(紇石烈)志寧北伐。69 (大定十二年四月)阻 來貢。70 (大定)十七年,詔遣監察御史完顏覿古速行邊。71 這些記載多未明言用兵對象,但王國維認為《蒙韃備錄》中「韃人在本國 時,金虜大定間,燕京及契丹地有謠言云:『韃靼來,韃靼去,趕得官家沒 去處。』葛酋雍(世宗)宛轉聞之,驚曰:『必是韃人為我國患。』乃下令 極於窮荒,出兵勦之。每三歲,遣兵向北勦殺,謂之『減丁』。」的記事,與 大定七年及大定十年間,相隔三年有關,「殆由此傳訛」。王氏更指出「然大 定十年以後,紀不復書巡邊事,惟〈唐括安禮傳〉載大定17 年『詔遣監察御 史完顏覿古速行邊。』而築壕之議,即起於是年。可知大定之世,北邊未嘗 無事也。」72 由王氏之見,以及大定12年阻 來貢的記載,可以推測大定10 年至大定17年之間,邊防上的空虛已暫時被金廷的各項措置所彌補,但是情 勢於大定17年似乎有所變化,《金史》〈宗敘傳〉: 64《金史》,卷6,頁139。 65《金史》,卷6,頁143。 66《金史》,卷6,頁144。 67《金史》,卷6,頁147。 68《金史》,卷87,頁1934。 69《金史》,卷92,頁2046。 70《金史》,卷7,頁156。 71《金史》,卷71,頁1645。 72 王國維,〈萌古考〉,《觀堂集林》,卷15,頁703-704。所引《蒙韃備錄》文字,亦見王國維編 著,《蒙韃備錄箋證》,收入《蒙古史料四種》,頁447-448。王國維所謂「築壕之議」,即下 文所引宗敘之建議,至大定17年為世宗重新提起一事。見氏著,〈金界壕考〉,《觀堂集 林》,卷15,頁714-716。但王氏認為大定之世雖有築壕之議,實際上是否施行,似有疑問。
初,宗敘嘗請募貧民戍邊屯田,給以廩粟,既貧者無艱食之患,而富家免更代之 勞,得專農業。上善其言,而未行也。(大定)十七年,上謂宰臣曰:「戍邊之 卒,歲冒寒暑,往來番休,以馬牛往戍,往往皆死。且奪其農時,敗其生業,朕甚 閔之。朕欲使百姓安于田里,而邊圉強固,卿等何術可以致此?」左丞相良弼曰: 「邊地不堪耕種,不能久戍,所以番代耳。」上曰:「卿等以此急務為末事耶。往 歲,參政宗敘嘗為朕言此事。若宗敘,可謂盡心於國者矣。今以兩路招討司、烏古 里石壘部族、臨潢、泰州等路,分置堡戍,詳定以聞,朕將親覽。」73 宗敘是平定契丹窩斡之亂的有功武將之一,他對邊事的建言,自有其根據, 然而世宗在大定17年決定要在兩路招討司、烏古里石壘部族、臨潢、泰州等 路分置堡戍,卻顯示大定五年在臨潢,泰州所設的邊堡,以及移剌按荅所徙 的西北、西南兩路邊堡及守衛這些邊堡的方式,至大定17 年時,再度受到重 視。 大定17年邊境所發生的大事是契丹部分將領於行軍時,亡歸西遼。《金 史》〈唐括安禮傳〉記錄了世宗的因應之道: (大定)十七年,詔遣監察御史完顏覿古速行邊,從行契丹押剌四人,妥剌、招得、 雅魯、斡列阿,自邊亡歸大石。上聞之,詔曰:「大石在夏國西北。昔窩斡為亂, 契丹等響應,朕釋其罪,俾復舊業,遣使安輯之,反側之心猶未已。若大石使人間 誘,必生邊患。遣使徙之,俾與女直人雜居,男婚女聘,漸化成俗,長久之策也。」 於是遣同簽樞密院事紇石烈奧也、吏部郎中裴滿餘慶、翰林修撰移剌傑,徙西北路 契丹人嘗預窩斡亂者上京、濟,利等路安置。74 〈世宗本紀〉的記載則顯示遷徙的包括了未從亂的契丹人: (大定十七年正月)詔西北路招討司契丹民戶,其嘗叛亂者已行措置,其不與叛亂及 放良奴隸,可徙烏古里石壘部,令及春耕作。75 由表面上來看,是契丹押剌四人,妥剌、招得、雅魯、斡列阿,自邊亡歸大 石,然而世宗之所以詔遣監察御史完顏覿古速行邊,卻明顯意味著蒙古對金 的北邊邊防有新的威脅,世宗深切感受到若不調動契丹人在邊境的居住或屯 戍地,就不能避免契丹人繼續亡入西遼所造成邊防上的危機,於是不顧臣下 73《金史》,卷71,頁1645-1646。 74《金史》,卷88,頁1964。 75《金史》,卷7,頁166。世宗對這個地區亦有安撫的措施,大定17年10月「詔以羊十萬付烏 古里石壘部畜牧,其滋息以予貧民。」《金史》,卷7,頁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