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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食品業CSR之揭露情況及投資人看法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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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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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系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我國食品業 CSR 之揭露情況及投資人看法之研究.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 i n U. v. h e n g c文h i英 博士 指導教授:王 研究生:謝 蕎 璘 撰. 中 華 民 國 一○六 年 六 月.

(2) 中文摘要 食品業為與生活及健康攸關的產業,而從食安事件的發生及後續處理措施, 可看出 CSR 報告書作為公司與社會之溝通橋樑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本研究主要 探討我國食品業 CSR 之揭露情況及投資人之看法,第一階段採用內容分析法對 我國上市櫃食品業共 27 家公司之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進行分析,第二階段透過 訪談了解影響自然人投資人及法人投資人決策之重要指標及原因。研究結果發現 (1)我國食品業 CSR 揭露為社會類別指標揭露數量最多,經濟類別指標揭露品質 最好。(2)自然人投資人較重視與現金流量相關指標,並且更著重於影響公司目前 狀況的指標;法人投資人則是較重視造成股價變動的指標,並且更著重於指標所 帶來的長遠影響。(3)兩類投資人認為重要的指標的揭露情況為社會類別指標占 多數,而指標揭露則是較常採用量化數字方式表達,較少採用文字敘述方式表達。 公司可將本研究之結果做為未來編制 CSR 報告書之參考。.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關鍵字: CSR、CSR 揭露情況、法人投資人、自然人投資人.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Abstract Food industry is associated with our lives and health. Since food safety events happened, government takes steps to increase information transparency of the firms. As a part of firm's communication tools in order to decrease information asymmetries between firms and society, CSR reporting becomes more important. This study aims to investigate how firms from Taiwan food industry disclose CSR and how investors think of CSR index. In the first step, content analysis is used to analyze CSR disclosure of 27 food industry. In the second step, through interviewing non-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nd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we can find how CSR index influences their decision. The result shows that (1) most of the firms disclose social indexes and the quality of economic indexes are the highest. (2) Non-institutional investors focused on company’s cash flow and put more emphasis on index that effect recent financial situation. While institutional. 政 治 大 investors focused on stock price and put more emphasis on index that effect long-term 立 financial situation. (3) Through two kinds of investor’s opinion and firm’s CSR ‧. ‧ 國. 學. disclosure, we find that the disclosure of social indexes are the most common, most of the indexes disclosed by quantitative way, and fewer of them use monetary way to disclose. The firm may use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as a reference for future CSR reports.. er. io. sit. y. Nat. al. n. Keyword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CSR disclosure, institutional investor, non-institutional investor.. Ch. engchi. i n U. v.

(4) 目錄 圖目錄. ii. 表目錄. 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及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問題 .......................................................................................... 3 第三節 論文架構及研究流程 ..................................................................................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6. 政 治 大 第二節 CSR 揭露情況評分 立 ...................................................................................12 第一節 GRI G4 及 GRI G4 食品加工行業揭露 .................................................... 6. ‧ 國. 學. 第三節 CSR 揭露與投資人 ................................................................................... 1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17. ‧. 第一節 觀念性架構 ................................................................................................ 17. y. Nat.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研究對象 ................................................................................ 18. io. sit. 第三節 資料蒐集及分析方法 ................................................................................ 19. n. al. er. 第四章 我國食品業 CSR 揭露情況 .......................................................................... 20. i n U. v. 第一節 指標揭露情況分析 .................................................................................... 20. Ch. engchi. 第二節 考量面及類別揭露情況分析 .................................................................... 33 第五章 投資人對 CSR 指標之看法 .......................................................................... 38 第一節 兩類投資人認為重要之指標 .................................................................... 38 第二節 投資人認為重要之指標與公司所揭露情況之分析 ................................ 4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53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53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56 第三節 研究限制 .................................................................................................... 58 參考文獻...................................................................................................................... 59. i.

(5) 圖目錄 圖 1 -1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 ..................................................................................... 5 圖 3 -1 本研究之觀念性架構 ............................................................................... 1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 i n U. v.

(6) 表目錄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2-1 經濟類別指標之彙整 .................................................................................. 6 2-2 環境類別指標之彙整 .................................................................................. 7 2-3 社會類別指標之彙整 .................................................................................. 8 2-4 CSR 揭露情況評分之文獻彙整表 ............................................................. 12 4-1 揭露家數與揭露分數分析:按指標 ......................................................... 20 4-2 按指標揭露家數排名 ................................................................................ 29 4-3 按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排名 ........................................................................ 31 4-4 考量面揭露分數分析 ................................................................................. 33 4-5 類別揭露分數分析 ..................................................................................... 37 5-1 自然人投資人認為重要的考量面暨指標 ................................................ 38. 表 5-2 法人投資人認為重要的考量面暨指標 .................................................... 40 表 5-3 兩類投資人共同認為重要的考量面暨指標 ............................................ 42. 政 治 大 表 5-4 兩類投資人認為重要的差異考量面暨指標 ............................................ 43 立 表 5-5 公司對於自然人投資人認為重要指標之實際揭露情形 ........................ 46 ‧. ‧ 國. 學. 表 5-6 公司對於法人投資人認為重要指標之實際揭露情形 ............................ 49.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n U. v.

(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及動機 我國自 2011 年爆發食品不法添加塑化劑,2013 年澱粉製品添加「順丁烷二 酸酐」的毒澱粉事件到頂新集團食用油造假事件等一連串與食品安全相關問題, 造成社會大眾對企業的普遍不信任,也使食品業在一夕之間蒸發上億市值,對公 司投資人影響甚大。金管會為加強企業與內外部的有效溝通,增加企業透明度, 使消費者重拾信心,於 2014 年強制要求符合特定條件之企業應編制企業社會責 任報告書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以下簡稱 CSR 報告書) ,提供 更多資訊供利害關係人參考,在 2015 年更擴大範圍要求股本達五十億元以上未 滿一百億元之上市公司於 2017 年起編制與申報 CSR,可見 CSR 作為企業內外 部溝通橋樑之重要性日益提升及對企業建立信譽之重要性。 上述強制規定編制 CSR 報告書對象中,食品業為和我們生活最相關的代表,.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除與維繫國民生活相關,也與國民健康相關,食品業同時也係對我國經濟發展而 言重要的一產業,其於 2016 年總體產值為新台幣 5,092 億元,占整體製造業的 5%,出口值為新台幣 936 億元,較去年成長約 9%1。也由於食品業從生產流程 到與供應商關係都是社會大眾關心的事項 (Maloni and Brown 2006) ,意識到其 產業特性及社會上的需求,食品業業者在進行長期規劃時也會將 CSR 作為提升 競爭力的有效資產 (El Baz, Laguir, Marais, and Staglianò 2016)。故編制 CSR 對食 品業而言,除了法規要求外,也存在必要性。. sit. y. Nat. n. al. er. io. 目前我國對 CSR 之編制普遍採用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以下簡稱 GRI) 於 2014 年所發布的 G4 永續報告指南(以下簡稱 G4), 企業採用 GRI 所發布指引來做為 CSR 報告書的編制標準,除了 GRI 已提供樣板 供企業參考,在撰寫 CSR 時可更加快速外,也可提高對於 CSR 報告書的公信力 (Hedberg and Malmborg 2003)。G4 內容涵蓋揭露標準及實施手冊,透過一般標準 揭露及特定標準揭露兩大類別來報導 CSR,而 GRI 為因應部分產業的特殊性, 也發布了相關產業的行業揭露指引,而食品業為其中一產業。 CSR 同時也為企業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的工具之一,在利害關係人與企業管 理階層之間,存在兩大問題:一為代理問題,對投資人而言,將資源交給管理階 層無法確定其是否會善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好好經營,而對其他利害關係人而言, 存在第二個問題,係由於資訊不對稱以致在進行決策時受限。而 CSR 便是一工. Ch. engchi. i n U. v. 具能使利害關係人能夠對影響自身的議題更加了解,並與企業達成目標一致解決 問題(Tata and Prasad 2015)。但從公司對 CSR 的揭露來看,Barnea and Rubin (2010) 指出公司管理階層可能會為揭露更多 CSR 項目,而過多投資 CSR 相關的事項, 但未考慮到成本從而損害公司價值;故公司所揭露指標更應該是利害關係人所重. 1.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 https://www.moea.gov.tw/Mns/dos/home/Home.aspx 1.

(8) 視的指標,以使利用公司資源所帶來的效益最大化。而企業管理階層面臨一大窘 境為所揭露指標如何在與眾多利害關係人重視指標不同之間取得平衡 (O’Riordan and Fairbrass 2014),對於利害關係人的辨識成為一重要議題,就我國 食品業面臨在一連串食安危機下造成利害關係人中消費者及投資人損失尤其顯 著,而之中又以投資人與企業間聯繫性更強,故有必要以投資人為著重探討對象, 檢視企業利用 CSR 進行溝通是否達到預期效果。投資人的分類上在以往研究中 明確將其分為兩類投資人,分別是法人機構投資人及自然人投資人(蘇惟宏 2000, 郭素菱 2002,廖妙娟 2010),但以往研究並未將投資人進行拆分來探討其重視 的 CSR 指標,故本研究欲從此觀點切入,了解在眾多 CSR 指標中對兩類投資人 來說較重要的指標為何,及其會影響決策形成的原因。.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 i n U. v.

(9) 第二節 研究目的及問題 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我國食品業 CSR 之揭露情況,以及投資人對於食品業 CSR 揭露項目之看法,探討之研究問題如下: 問題一:我國食品業之 CSR 揭露情況如何。 CSR 之揭露項目會因不同產業或不同企業特性而有所改變,揭露型態也會 由 於 對 企 業 造 成 不 同 影 響 而 不 同 (Mirfazli 2008 ; Giannarakis, Konteos, and Sariannidis 2014),故本研究先歸納我國上市櫃公司之 CSR 報告書中之指標,並 就揭露情況進行評分以衡量揭露品質,整理出我國食品業較常揭露之項目及其揭 露品質如何。 問題二:哪些 CSR 揭露指標為影響兩類投資人決策做成之重要指標及其原因為何。 公司的投資人由法人投資人及自然人投資人組成,對於兩類投資人而言,. 政 治 大 CSR 的揭露內容對其在進行投資決策時會做為重要的參考依據(Alshammari 立 2015),但公司為編製 CSR 時亦要付出相應成本,如蒐集資料或是請專家進行鑑 ‧. ‧ 國. 學. 定的成本。站在投資人的立場上,當然會希望 CSR 所揭露的指標為其認為重要 的指標。本研究從投資人觀點著手,以訪談的方式,了解在 CSR 眾多揭露指標 中,哪些指標是投資人所認為重要的指標,以及認為這些指標重要的原因為何。. sit. y. Nat. 問題三:公司對於兩類投資人認為重要的指標之揭露情況如何。 在了解兩類投資人所重視的 CSR 指標後,本研究擬將該等指標對應問題 一. n. al. er. io. 所整理出的公司 CSR 揭露情況進行分析,了解公司對投資人重視的指標揭露家 數多寡及揭露品質如何,從中得知公司實際揭露情況是否符合投資人的期待。. Ch. engchi. 3. i n U. v.

(10) 第三節 論文架構及研究流程 一、論文架構 本研究內容共分為六個章節,茲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章 緒論 於該章節說明本研究之研究動機及欲探討食品業 CSR 及選擇利害關係人中 投資人為對象之原因,並敘述於本研究中欲回答的三個研究問題。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中又分為三個小節。第一小節闡述我國編制 CSR 報告書依循的全球永 續性報告協會所發布之指標內容,及食品業可選擇依循的特殊行業揭露指標。第 二小節探討以往文獻對 CSR 指標的評分模式,並選擇兼顧揭露家數及揭露品質 的評分模式為本研究所採用。第三小節為探討 CSR 之揭露與投資人的關係。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政 治 大 該章節又分為三小節,第一小節為本研究之觀念性架構,第二小節為本研究 立 所選擇的研究對象及研究方法,第三小節係為回答研究問題採用的資料蒐集及分 ‧. ‧ 國. 學. 析方法。 第四章 我國食品業 CSR 揭露情況 於該章節中分別就揭露家數及揭露品質分析我國食品業 CSR 揭露情況,在 第一節以指標的揭露情況進行分析,並彙整出以揭露家數及平均揭露分數排序較 前的指標,第二節以考量面及類別的揭露情況進行分析。 第五章 投資人對 CSR 指標之看法. sit. y. Nat. n. al. er. io. 於該章節中彙整兩類投資人認為重要的 CSR 指標及其原因,並比較兩類投 資人認為重要指標的異同,另外再將投資人認為重要的指標與公司實際揭露情況 進行分析。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於該章節中第一小節敘述本研究之結論,第二小節則是對後續研究及相關組 織提出建議,第三小節是本研究之限制。. Ch. engchi. i n U. v. 二、研究流程 本研究先探討我國食品業 CSR 揭露情況,再透過訪談投資人了解其認為重 要之 CSR 指標及其原因,最後探討公司對於投資人認為重要之指標的實際揭露 情況如何,進而提出建議。研究流程如圖 1-1。. 4.

(11) 研究目的及問題. 文獻探討. 立. 治 政 對我國上市櫃食品業 大 CSR揭露情況分析. ‧. ‧ 國. 學 聯絡及訪談投資人. y. sit. io. n. al. er. Nat. 了解投資人認為重要之指標 及原因. Ch. engchi. i n U. 對投資人認為重要指標的揭 露情況進行分析. 結論與建議. 圖 1 -1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 5. v.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GRI G4 及 GRI G4 食品加工行業揭露 GRI 起源係於 1997 年美國「環境責任經濟聯盟(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cs)」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共同推行的永續計畫, 而該計畫於 2002 年正式成為一獨立組織,命名為 GRI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其主旨為幫助企業、政府及各機構建立以永續為主旨的觀念及對重要議題進行溝 通,而後該組織以為各種規模、行業和地區編制永續性報告書時,有一統一的標 準為目的,發布了各項永續性報告指南(GRI, 2011)。隨著環保意識抬頭,企業透 過編制 CSR 來展現其社會責任,CSR 能夠使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也達到利害 關係人對於道德的要求標準,而 GRI 發布的指引及其指引中的相關指標,為評 估企業的永續議題提供一有意義的標準(Wilburn and Wilburn 2013)。 目前 GRI 所發布的最新指引為 GRI G4 (後簡稱 G4),同前一次發布的指引,. 立. 政 治 大. y. io. G4-EC3 G4-EC4. 自政府取得之財務補助. G4-EC5. 在重要營運據點,不同性別的基層人員標準薪資與當地最 低薪資的比例. G4-EC6. 在重要營運據點雇用當地居民為高階管理階層之比例. G4-EC2. n. 市場形象. al. v i n Ch 氣候變遷對組織活動所產生的財務影響及其他風險與機會 engchi U 組織確定福利計劃義務的範圍. G4-EC1 經濟績效. 相關指標. er. Nat. 考量面 指標編號. 表 2-1 經濟類別指標之彙整. sit. ‧. ‧ 國. 學. G4 中將標準揭露分為一般標準揭露和特定標準揭露,一般標準揭露係指不論行 業類別,都應進行揭露的指標;而特定標準揭露為企業自行衡量是否對該指標進 行揭露。本研究主要係以特定標準揭露中之指標作為探討對象,茲將 G4 中特定 標準揭露的指標和食品加工行業揭露中的指標以經濟、環境和社會三類別分別整 理如表 2-1、2-2 及 2-3。. 組織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間接經濟 G4-EC7 衝擊 G4-EC8. 基礎設施的投資與支援服務的發展及衝擊. G4-EC9 採購/原 G4-FP1 物料採購 實務 G4-FP2. 於重要營運據點,採購支出來自當地供應商之比例. 顯著的間接經濟衝擊,包括衝擊的程度 向符合公司採購政策之供應商採購的數量百分比 採購符合國際認可之產品責任標準者占整體採購之百分 比,並依標準區分. 資料來源: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2014a)及(2016) 6.

(13) 經濟類別在闡述不同利害關係人之間的資本流動,以及組織對社會所帶來 的主要經濟衝擊(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2014b)。在此類別中包括 4 個考量面及 11 項指標,其中 2 項指標為食品加工行業的特殊揭露指標。 表 2-2 環境類別指標之彙整 考量面 原物料. 指標編號. 相關指標. G4-EN1 所用原物料的重量或體積 G4-EN2 使用再生原物料的百分比 G4-EN3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G4-EN4 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 能源. G4-EN5 能源密集度 G4-EN6 減少能源的消耗. 政 治 大. G4-EN7 降低產品和服務的能源需求 G4-EN8 依來源劃分的總取水量 水. 立. G4-EN9 因取水而受顯著影響的水源. ‧ 國. 組織所擁有、租賃、管理的營運據點或其鄰近地區位 於環境保護區或其他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 G4-EN12. 描述組織的活動、產品及服務,對保護區或其他高生 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在生物多樣性方面的顯著衝擊. y. ‧. G4-EN11. Nat. G4-EN13 受保護或復育的棲息地. sit. 生物多樣性. 學. G4-EN10 水資源回收及再利用的百分比及總量. n. al. er. io. 依瀕臨絕種風險的程度,說明受組織營運影響的棲息 G4-EN14 地中,已被列入 IUCN 紅色名錄及國家保護名錄的物 種總數. Ch. engchi. G4-EN15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i n U. v. G4-EN16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G4-EN17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排放. G4-EN18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G4-EN19 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G4-EN20 臭氧層破壞物質(ODS)的排放 G4-EN21 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其他顯著氣體的排放 G4-EN22 依水質及排放目的地所劃分的總排放水量. 廢污水及 廢棄物. G4-EN23 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總重量 G4-EN24 嚴重洩漏的總次數及數量 G4-EN25. 說明組織運輸、輸入、輸出被「巴塞爾公約」視為有 害廢棄物的物質之重量,以及運往國外的百分比 7.

(14) 受組織廢水及其他(地表)逕流排放而顯著影響的水體及 G4-EN26 相關棲息地的特性、面積、保護狀態及生物多樣性價 值 G4-EN27 降低產品和服務對環境衝擊的程度 產品及服務. G4-EN28. 按類別說明回收已售出之產品及產品之包裝材料的百 分比. 法規遵循. G4-EN29. 違反環境法律和法規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及所受罰款 以外制裁次數. 交通運輸. G4-EN30. 為組織營運而運輸產品、其他商品、原物料以及員工 交通所產生的顯著環境衝擊. 整體情況. G4-EN31. 供應商. 按 1.廢棄物處置、廢氣排放處理、整治成本 2.預防和 環境管理成本說明總環保支出. 政 治 大. G4-EN32 採用環境標準篩選新供應商的比例. 環境評估. 供應鏈對環境的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影響,以及所採 G4-EN33 取的行動. 環境問題 申訴機制. G4-EN34.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環境衝擊申訴 之數量. 學. ‧ 國. 立. 資料來源: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2014a)及(2016). ‧. 在此類別中包括 12 個考量面及 34 項指標。. er. io. a表l 2-3 社會類別指標之彙整 i v n 指標編號C h 相關指標 U engchi n. 子類別. 考量面. 勞僱關係. G4-LA1. 按年齡組別、性別及地區劃分新進員工和離職員 工總數及比例. G4-LA2. 按重要營運據點劃分,只提供給全職員工的福利. G4-LA3. 按性別劃分,育嬰假後復職和留任的比例. 勞工實 G4-LA4 務與尊 勞/資關係 嚴勞動 G4-FP3. 職業健康 與安全. sit. y. Nat. 環境類別考量面的永續環境面向主要注重於組織對有生命和非生命的自然 系統之衝擊,包括土地、空氣、水和生態系統(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2014b)。. 是否在集體協商中具體說明有關重大營運變化的 最短預告期 按國家計算,由於勞資糾紛、罷工和/或停工造成 的工時損失百分比. G4-LA5. 在正式的勞工健康與安全管理委員會中,協助監督 和建議職業健康與安全相關規劃的勞方代表比例. G4-LA6. 按地區和性別劃分的工傷類別、工傷頻率、職業病、 損失日數比例及缺勤率,以及因公死亡事故總數 8.

(15) G4-LA7. 與其職業有關之疾病高發生率與高風險的勞工. G4-LA8. 工會正式協議中納入健康與安全相關議題. G4-LA9.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每名員工每年接受訓練 的平均時數. 訓練與教 加強員工的持續受聘能力以及協助員工管理職業 G4-LA10 育 退休生涯的職能管理及終生學習計畫 G4-LA11.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接受定期績效及職業發 展檢視的員工比例. 員工多元 按性別、年齡層、少數族群及其他多元化指標劃 化與平等 G4-LA12 分,公司治理組織成員和各類員工的組成 機會 男女同酬 G4-LA13. 按員工類別和重要營運據點劃分,男女基本薪資 和報酬比率. 政 治 大. 供應商勞 G4-LA14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勞工實務準則篩選的比例 工實務評 供應鏈對勞工實務有顯著實際或潛在的負面衝擊 G4-LA15 估 以及所採取的行動. 立. ‧ 國. 學. 載有人權條款或已進行人權篩選的重要投資協定 及合約的總數及百分比. G4-HR2. 員工接受營運相關人權政策的訓練總時數,以及 受訓練員工的百分比. n. al. G4-HR3. 結社自由 與集體協 G4-HR4 商 人權. sit. er. io. 不歧視. y. G4-HR1. Nat. 投資. ‧. 勞工實務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勞工實務 問題申訴 G4-LA16 申訴的數量 機制. i n U. v. 歧視事件的總數,以及組織採取的改善行動. C已鑑別為可能違反或嚴重危及結社自由及集體協 hengchi 商的營運據點或供應商,敘述保障這些權利所採 取的行動. G4-HR5. 已發現具有嚴重使用童工風險的營運據點和供應 商,以及採取有助於杜絕使用童工的行動. 強迫與強 G4-HR6 制勞動. 已發現具有嚴重強迫或強制勞動事件風險的營運 據點和供應商,以及有助於減少任何形式的強迫 或強制勞動的行動. 保全實務 G4-HR7. 保全人員在營運相關的人權政策方面接受訓練的 百分比. 原住民權 G4-HR8 利. 涉及侵害原住民權利的事件總數,以及組織所採 取的行動. 童工. 9.

(16) 評估. G4-HR9. 接受人權檢視或衝擊評估的營運據點的總數和百 分比. G4-HR10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人權準則篩選的比例 供應商人 供應鏈對人權有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的衝擊以及 權評估 G4-HR11 所採取的行動 人權問題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人權問題 G4-HR12 申訴機制 申訴的數量 G4-SO1. 營運據點中,已執行當地社區議和、衝擊評估和發 展計畫的據點之百分比. G4-SO2. 對當地社區具有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衝擊的營運 據點. G4-SO3. 已推行貪腐風險評估的營運據點總數及百分比, 以及所鑑別出的顯著風險. G4-SO4. 反貪腐政策和程序的溝通及訓練. G4-SO5. 已確認的貪腐事件及所採取的行動. 當地社區. 反貪腐. 立. 政 治 大. 反競爭行 G4-SO7 為. 涉及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和壟斷行為的法律訴 訟之總數及其結果. 法律遵循 G4-SO8. 違反法律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以及所受罰款以 外之制裁的次數. y.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社會衝擊標準篩選的比例. sit. Nat. 供應商社 G4-SO9. ‧. ‧ 國. 按國家和接受者/受益者分類的政治獻金價值. 學. 公共政策 G4-SO6. n. al. er. io. 社會 會衝擊評 供應商對社會的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衝擊以及所 G4-SO10 估 採取的行動. i n U. v. 社會衝擊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社會衝擊 問題申訴 G4-SO11 申訴之數量 機制. Ch. engchi. G4-FP9. 依種類和品種,飼養及/或加工之禽畜之總數和百 分比. G4-FP10. 依種類及品種,在生理改造及使用麻醉劑方面的 相關政策和實務作法. 動物福利 G4-FP11. 依種類和品種,每一圈養系統飼養及/或加工之禽 畜的總量及百分比. G4-FP12. 依種類和品種,抗生素、抗發炎藥、賀爾蒙,及/ 或促進生長的政策及實務作法. G4-FP13. 嚴重違反運輸、處理及屠宰活體陸棲與水產動物 的法規之事件,以及遵守自願性標準的事件總數. 10.

(17) G4-PR1. 為改善健康和安全而進行衝擊評估的主要產品和 服務類別之比例. G4-PR2. 依結果分類,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在其生命週期 內之健康與安全性衝擊的法規和自願性準則的事 件總數. 顧客的健 G4-FP5 康與安全. 經獨立第三方驗證符合國際認證之食品安全管理 系統標準之廠房所生產產品之百分比. G4-FP6. 依產品類別,減少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含量和 添加糖的消費品之總銷售量百分比. G4-FP7. 依產品類別,增加營養成分和纖維、維他命、礦物 質、植化素或機能性食品添加物的消費品之總銷 售量百分比. 產品責 任. G4-PR3 產品及服 務標示. 立. 政 治 大. 依組織資訊與標示程序所劃分的產品與服務資訊 種類,以及需要符合此種資訊規定的重要產品及 服務類別的百分比. G4-PR5. 客戶滿意度調查的結果. G4-PR6. 禁止或有爭議產品的銷售. G4-PR7. 按結果類別劃分,違反有關行銷推廣(包括廣告、 推銷及贊助)的法規及自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 顧客隱私 G4-PR8. 經證實與侵犯顧客隱私權或遺失顧客資料有關的 投訴次數. io. y. sit. Nat. n. al. 法規遵循 G4-PR9. er. 行銷溝通. ‧. ‧ 國. 依結果類別劃分,違反商品與服務資訊標示的法規 及自願性規範之事件數量. 學. G4-PR4. i n U. v. 因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與使用而違反法律和規定被 處巨額罰款的金額. Ch. engchi. 資料來源: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2014a)及(2016) 社會類別的永續性社會面向注重組織對其營運所在地的社會系統之衝擊,而 其中又劃分為勞工實務與尊嚴勞動、人權、社會及產品責任四子類別,子類別的 內容大部分是根據國際公認的通用標準或其他相關國際文獻參考制定(全球永續 性報告協會,2014b)。在該類別中包括 31 個考量面及 57 項指標,其中 9 個指標 為食品加工行業特殊揭露指標。 總計 GRI G4 永續性報告指南及 GRI G4 食品加工業行業揭露中指標共 102 項,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規定,公司在編製 CSR 報告書時應採用 GRI G4 為編制依據,故本研究擬以此 102 項指標作為基礎對公司揭露狀況進行評分。. 11.

(18) 第二節 CSR 揭露情況評分 在 CSR 日益受到重視的環境下,不論是強制規定或自願性編制,企業更加 願意編制 CSR 報告書使利害關係人了解其執行 CSR 的情況,一方面能夠加強其 企業形象,另一方面也能夠使利害關係人對其更具信心。但 CSR 揭露的內容眾 多,而企業之揭露方式又無統一標準,以往文獻在探討公司 CSR 揭露情況時, 較常採取的方式為將揭露情況進行評分,為 CSR 的揭露情況進行評分的好處為 可對不同公司編制的 CSR 報告書以同一標準分析,並且可從揭露方式中對 CSR 揭露品質加以分析。表 2-4 整理以往文獻對於 CSR 揭露情況如何評分。 表 2-4 CSR 揭露情況評分之文獻彙整表 文獻. 評分標準. 治 僅判斷是否揭露。 Oeynon, Martin,政 and Bampton 大 (2011) 立 Gao (2011). ‧ 國. ‧. Giannarakis et al. (2014). 學. 以是否揭露做 為評分標準 Hou and Reber (2011) Lipunga(2015) Parsa and Kouhy (2007). 揭露分數。. al. n. Richards, Thomas, Randle, and Pettigrew (2015). Ch. engchi. 對揭露狀況予 Mirfazil (2008) 以評分. er. io. sit. y. Nat. 使用 Bloomberg 對 CSR 的評 分標準進行評估,使用環境、 社 會 進 行 加 權 計 算 其 ESG 以企業網站及 CSR 報告書為 依據,將 CSR 劃分為七大面 向 , 採 用 Inclusive Social Rating Criteria(ISRC) 架 構 對 揭露情況評分。. i n U. v. 採用直接識別方法來統計數 量。. Jain and Winner (2016). 以企業網站中揭露 CSR 事項 的位置及揭露的篇幅作為判 斷標準,對揭露情況進行分 析。1-2 頁定義為低,3-5 頁 定義為中,5 頁以上定義為 高。 先就六個揭露面向進行統 計,再以 GRI 的分類為基準,. 12.

(19) 從標準揭露及特殊揭露的細 項對內容進行分析。 Sutantoputra (2009). 以 GRI 2002 為基準,對揭露 方式進行評分,分成硬性揭 露項目及軟性揭露項目,0 分 代表未揭露,1 分代表有揭 露,其中勞工權益及工作環 境、人權保障及社會項目為 社會表現指標(SPI),評分標 準係採 0-3 分。. Baraket, Pérez, and Ariza. 將揭露項目分為四大類,並. (2015). 將財務因素及非財務因素考 量在內列出細項,採用主觀 判斷評出各細項揭露的百分. 立. 政 治 大 比。. Kansal, Joshi, and Batra (2014). 對社會類別及環境類別中指 標進行評分,評分標準為:. n. al. 0 分:未揭露,1 分:揭露短 於一句話,2 分:揭露超過一 句話,3 分:僅揭露量化資料, 4 分:非量化揭露且超過一張 圖表,5 分:揭露金額化資料。. er. io. sit. Nat. y. ‧. ‧ 國. 對社會類別及環境類別中指 標進行評分,評分標準為: 1 分:僅有文字敘述者。 2 分:有揭露量化數字者。 3 分:有揭露且揭露金額者。. 學. Cho, Giovanna, Patten, and Roberts (2015). Ch. engchi. Jizi, Nehme, and Salama (2016). i n U. v. 使用 CSR 揭露的程度來評 分: 1 分:提及但沒有量化數字。 2 分:提及且有量化數字。3 分:提及且有量化數字,並且 和過去表現作比較。. Huang and Kung (2010). 對 CSR 揭露項目進行評分: 0 分:未揭露。1 分:質的揭 露。2 分:量的揭露. Hasseldine, Salama, and Steven (2005). 對 CSR 報告中揭露資訊以 05 分的標準進行評分。. 13.

(20) 0 分:未揭露。1 分:一般修辭。 2 分: 揭露特殊努力、政策。 3 分: 揭露特殊努力或意圖、 特殊政策。4 分: 實施及監督 績效成果,但沒有量化數字 結果。5 分: 實施及監督目標, 有量化數字結果。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以往文獻中有關 CSR 揭露情況的評分,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僅以是 否揭露該項目為考量進行探討,另一種則是對各面向中指標的揭露情況進行評分。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我國上市(櫃)食品業,依法規應依循 GRI G4 進行 CSR 報告 書之編制,雖公司目前可選擇採用一般標準揭露或特定標準揭露,而特定標準揭 露中公司可選擇欲揭露項目。但若僅以是否揭露作為評分標準,恐會無法掌握公 司 CSR 揭露品質,無從得知揭露之指標是以何種揭露方式居多,故擬對指標進行 評分以達到兼顧揭露數量及揭露品質,揭露品質的評分依據則是採用 Cho et al. (2015)的評分標準,將 CSR 指標評為 0-3 分,將揭露情況分為僅文字敘述者、有 揭露量化數字者及有揭露金額者三種評分標準,若是未揭露該指標則是 0 分。.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4. i n U. v.

(21) 第三節 CSR 揭露與投資人 在全球化的環境之下,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之接觸不再僅於每年股東會,而利 害關係人在進行決策時所面臨選擇更加多元,能夠獲取資訊的方式也更多樣。身 為公司的利害關係人,尤其是外部利害關係人,取得資訊若是能消除與公司管理 階層之間的資訊不對稱,那麼對他們而言會是基本的考量因素,而 CSR 報告書 的揭露提供一個很好的管道使公司可以在此揭露其目前及未來的表現,包括經濟、 社會及環境,並且能就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議題持續發展,對於公司管理階層而 言,良好的揭露 CSR 有助於降低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資訊不對稱(Cormier, Ledoux, and Magnan 2011)。特別是規模較大的公司,面對眾多的利害關係人也等 同於面臨更多風險,因此會更願意投入於管理 CSR 以降低可能增加的風險 (Godfrey, Merrill, and Hansen 2009),也因此,規模越大的公司,會較規模小的公 司更願意揭露 CSR 項目(Reverte 2009;Hou and Reber 2011),而在台灣的投資環. 政 治 大 境下,CSR 也可用來作為溝通的利器,從過去的發展可以看出 CSR 在台灣受到 立 公司的重視,除了公司內部對環保意識的抬頭,更重要的是為了符合利害關係人 ‧. ‧ 國. 學. 的期待(Huang and Kung 2010)。 而在眾多利害關係人當中,以投資人與公司之間的關聯最為緊密,投資人對 公司的貢獻係給予公司營運所需的資金,公司為取得資金,會致力於增加公司價 值以能夠成為投資人所選擇之標的,而編制 CSR 報告書能夠幫助公司達成此目 的。Bird, Hall, Momentè, and Raggiani (2007)指出,公司在 CSR 活動中的費用支 出可能能夠轉換為公司價值的增加,原因為這些活動可能導致未來成本降低,從. sit. y. Nat. n. al. er. io. 而使獲益增加並且能支持增加公司未來的收益,而這些活動也可使公司信譽增加, 而當公司在 CSR 報告書中揭露未來對政府法規政策的遵循,則代表會降低未來 可能產生的成本,從而使公司價值增加。這些要素會使投資人認為 CSR 揭露的 重要性提升,因此,就投資人的角度來看,會認為 CSR 的揭露是可信且攸關的, 雖然這些敘述性的揭露並沒有直接影響財報,但仍和公司的未來表現息息相關 (Verbeeten, Gamerschlag, and Möller 2016),且 CSR 的揭露與股價表現有明顯的關 聯性,當企業揭露更多的 CSR 項目,其股價表現也會越好,並且能減少投資人 與經理人之間由於資訊不對稱而產生的隔閡(Cormier et al. 2011;Klerk, Villiers, and Staden 2015)。故 CSR 的揭露,對公司來說,能夠使其獲取來自投資人的基 金,對投資人來說,能夠使其財富增加(高麗萍等 2016)。但以往研究較多從公司. Ch. engchi. i n U. v. 角度探討 CSR 與股價之間的關係(黃瓊瑤等 2013,Bird et al. 2007,Godfrey et al. 2009,Flammer 2011,Klerk et al. 2015),而較少從投資人之角度,探討 CSR 揭露 對其決策的影響,故本研究擬從此觀點進行探討。 投資人又可分類為法人及自然人,法人投資人又稱機構投資人,主要係由三 大法人組成,分別為外資、自營、投信,外資全名為外商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是指外國公司於本地進行的經濟投資。自營全名為證券自營商,為經 15.

(22) 營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業務的證券商。投信全名為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係指以發 行受益憑證方式,募集成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運用證券投資信託資金從事證 券投資之事業。另一類投資人為自然人,也就是所謂的散戶,但自然人投資人在 資訊的取得上與法人投資人相比,所能獲取的資訊較少,在進行決策時可能會受 到其他專家的影響,其中,最典型的代表為分析師所出具的研究報告所影響,當 分析師將股票建議從繼續持有轉為賣出時,股票報酬率下跌,而當分析師將股票 建議由加碼買進轉為繼續持有時,則會帶來負面的市場反應(Prayag and Rensburg 2006)。本研究欲以此二類投資人之觀點,探討 CSR 指標對其決策的影響。.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6. i n U. v.

(23)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觀念性架構 本研究以 G4 及食品加工行業揭露中特定揭露之指標,對我國上市櫃食品業 之 CSR 揭露情況進行分析,並以特定標準揭露中經濟面、社會面及環境面三大 類別為分類依據歸納出在食品業企業較常揭露之指標,及分析指標之揭露情況。 再以彙整之指標與投資人進行訪談,找出對投資人來說重要之 CSR 指標,並了 解對所作決策之影響。最後將兩者進行比較,了解目前公司所揭露之指標是否為 投資人認為重要的指標。觀念性架構如圖 3-1 所示。. 立. 治 政 食品業CSR揭露情況大. ‧ 國. 學 社會. ‧. 經濟. n. er. io. sit. y. Nat. al. 投資人認為重要之 CSR 指 標. Ch. engchi. i n U. 圖 3 -1 本研究之觀念性架構. 17. v. 環境.

(24)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用兩階段的方式進行研究,第一階段為了解 CSR 揭露情形為何,於 2011 年起接連爆發食安危機,使投資人對食品業的信心嚴重受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 2014 年初步推動 CSR 時,將食品業列為強制要求編制 CSR 之對象之一,由於在面對 危機處理時,CSR 可做為一工具協助管理其當前情況並化危機為轉機(Souto 2009),故 以我國食品業作為研究對象。而 2015 年為我國食品業第一次強制規範應發布 CSR 之 年度,故於第一階段所採用 CSR 報告年度為 2015 年,在該年度我國上市櫃食品業共 27 間發布第一份 CSR,以這 27 本 CSR 為基礎以彙整我國食品業 CSR 的揭露情況。 以往對 CSR 資訊揭露情況的研究多採取內容分析法(Gao 2011; Lipunga 2015; Richards et al. 2015),故本研究於第一階段亦採取內容分析法對 CSR 揭露情況進行探討。 第二階段為透過訪談了解法人投資人及自然人投資人,此兩類投資人認為重要的 指標,並就其認為重要的指標與公司實際指標揭露情況進行分析。法人投資人與自然 人投資人之差別除進行投資名義不同,另一差別為投入金額不同,通常法人投資人投. 政 治 大 入的金額較自然人投資人多,故兩類投資人在投資時所考量的因素亦會不同。本研究 立 除了了解其重視的指標為何外,亦探究其認為指標重要之原因為何及對其決策有何影 ‧. ‧ 國. 學. 響,故採取訪談方式以深入了解投資人之想法。擬各就兩大類投資人分別選取兩位進 行訪談。法人投資人選擇三大法人中的投信及自營商作為代表,以下簡稱此兩位訪談 對象為法人投資人。而由於自然人投資人數量眾多,故擬選取能夠影響其投資決策的 專業人士作為代表,專業人士出具報告及意見時,也表示接受了一般大眾的寄望及委 託,成為受託方而為履行提供訊息之義務而進行相關行為。其中以分析師最具代表性, 原因為分析師所出具的報告會對散戶投資人的投資行為造成影響(Prayag and Rensburg. sit. y. Nat. n. al. er. io. 2006)。另一代表為對企業進行評價的評價人員,當公司宣告併購時,評價人員所出具 的評價報告亦會對散戶投資人的行為造成影響。故自然人投資人以上述兩位專業人士 作為代表,以下簡稱此兩位訪談對象為自然人投資人。 本研究之訪談對象共四人,其中兩位為法人投資人代表,兩位為自然人投資人代 表。法人投資人代表為同一證券機構之人員,分別為自營部門及投信部門之業務副總, 負責制定投資決策及篩選投資標的。該證券機構之市占率於 2016 年在我國券商中排名 第三,而其底下之投信部門於 2016 年獲得期交所頒布期貨鑽石獎,投信業交易量排名 為當年第三。由於該機構於投資時的交易額及交易量都較大,對公司的影響也較大, 故以此二位作為法人投資人代表。其中一位自然人代表為證券機構之業務副理,負責 從事併購時之企業評價,協助客戶制定購買價格。該機構係我國最早成立財務顧問專. Ch. engchi. i n U. v. 責組織的證券機構,業務內容除併購時的評價外,亦包含辦理公司股票合併、分割等 業務,與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的價格相關,對投資人之影響也較大,故將其作為自然 人投資人代表。另一位自然人代表為證券公司之研究副總,負責進行證券分析之工作, 並且出具研究報告協助投資人進行決策。該機構係國內外知名證券研究機構,其發布 報告亦常受媒體報導,與投資人之接觸較為密切,故以其作為自然人投資人代表。. 18.

(25) 第三節 資料蒐集及分析方法 本研究針對問題一蒐集資料來源為台灣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各公司網 站公告之 CSR 報告書,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2014a)中規定,揭露內容可再分為 一般標準揭露與特定標準揭露,其中一般標準揭露分為七個部分:策略及分析、 組織概況、鑑別重大考量面與邊界、利害關係人議合、報告書基本資料、治理、 倫理與誠信。特定標準揭露分為三大類別:經濟、環境與社會,社會類別進一步 分為四個子類別:勞工實務與尊嚴勞動、人權、社會及產品責任,而每個類別下 都有相應的 GRI 考量面。但一般標準揭露之指標係根據組織所選擇「依循」方式 不同,而有固定應揭露資訊,故本研究僅著重於組織可自行決定揭露哪些指標的 特定標準揭露。針對問題二之資料蒐集方法為對投資人進行訪談,本研究之訪談 對象共四人,其中兩位為法人投資人代表,兩位為自然人投資人代表,本研究於 四月底至五月對投資人代表進行訪談,針對四位投資人代表訪談次數各為一次, 平均每次訪談時間為 1.5 小時。. 政 治 大 分析方法針對問題一又分為兩種,一種為公司對指標的揭露家數,分為有揭 立 露及無揭露,並用有揭露家數除以我國上市櫃食品業共 27 家公司計算其揭露家 ‧. ‧ 國. 學. 數百分比,了解各指標的揭露家數多寡。另一種分析方式為指標的揭露品質,揭 露品質採用對指標的揭露情況評分得知,本研究採用 Cho et al.(2015)的評分標準, 得分越高即代表指標的揭露品質越好,對各指標以揭露品質進行評分後,並用各 公司的指標評分加總除以整體 27 家公司計算指標平均揭露分數,了解指標的揭 露品質如何。評分標準如下: 0 分:未揭露者。. sit. y. Nat. n. al. er. io. 1 分:僅有文字敘述者。 2 分:有揭露量化數字者。 3 分:有揭露且揭露金額者。 歸納出我國食品業較常揭露之指標及了解其揭露情形後,針對問題二歸納投 資人認為重要的指標及其原因,再將投資人認為重要之指標與企業實際揭露情形 進行分析,以供企業在以後年度編制 CSR 報告書時可做為參考依據。. Ch. engchi. 19. i n U. v.

(26) 第四章 我國食品業 CSR 揭露情況 第一節 指標揭露情況分析 在此小節以指標為核心,分析各個指標的揭露情況,表 4-1 之整理涵蓋兩種 分析方式,一種係以揭露家數來分析指標的揭露多寡,另一種係以指標平均揭露 分數來分析指標的揭露品質。 表 4-1 揭露家數與揭露分數分析:按指標. 指標編號. 指標名稱. 立. 政 治 大. 揭露. 指標. 家數 百分 比. 平均 揭露 分數. 27. 100%. 3. 6. 22%. 0.30. 揭露 家數 總計. 經濟類別. G4-EC2. 氣候變遷對組織活動所產生的財務影響 及其他風險與機會. G4-EC3. 組織確定福利計劃義務的範圍. 18. 67%. 1.63. G4-EC4. 自政府取得之財務補助. 9. 33%. 1. 52%. 1.26. v 14 i n. 52%. 1.04. io. sit. 標準薪資與當地最低薪資的比例. 14. er. 在重要營運據點,不同性別的基層人員. y. ‧. Nat. G4-EC5. ‧ 國. 組織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學. G4-EC1. G4-EC6. 在重要營運據點雇用當地居民為高階管 理階層之比例. G4-EC7. 基礎設施的投資與支援服務的發展及衝 擊. 14. 52%. 0.67. G4-EC8. 顯著的間接經濟衝擊,包括衝擊的程度. 9. 33%. 0.41. G4-EC9. 於重要營運據點,採購支出來自當地供 應商之比例. 23. 85%. 1.85. G4-FP1. 向符合公司採購政策之供應商採購的數 量百分比. 22. 81%. 1.63. 23. 85%. 1.67. n. G4-FP2. al. Ch. engchi U. 採購符合國際認可之產品責任標準者占 整體採購之百分比,並依標準區分 環境類別. G4-EN1. 所用原物料的重量或體積. 16. 59%. 1.15. G4-EN2. 使用再生原物料的百分比. 10. 37%. 0.63. G4-EN3.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23. 85%. 1.70. 20.

(27) G4-EN4. 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 0. 0%. 0. G4-EN5. 能源密集度. 14. 52%. 1.04. G4-EN6. 減少能源的消耗. 21. 78%. 1.70. G4-EN7. 降低產品和服務的能源需求. 4. 15%. 0.22. G4-EN8. 依來源劃分的總取水量. 20. 74%. 1.48. G4-EN9. 因取水而受顯著影響的水源. 8. 30%. 0.30. G4-EN10. 水資源回收及再利用的百分比及總量. 7. 26%. 0.52. G4-EN11. 組織所擁有、租賃、管理的營運據點或其 鄰近地區位於環境保護區或其他高生物 多樣性價值的地區. 5. 19%. 0.22. G4-EN12. 或其他高生物多樣性價值的地區在生物 多樣性方面的顯著衝擊. 3. 11%. 0.11. G4-EN13. 受保護或復育的棲息地. 3. 11%. 0.15. G4-EN14. 運影響的棲息地中,已被列入 IUCN 紅色 名錄及國家保護名錄的物種總數. 2. 7%. 0.07. G4-EN15.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19. 70%. 1.37. G4-EN16. 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15. 56%. 1.11. G4-EN17. 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4. 15%. 0.19. G4-EN18.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9. y. 33%. 0.63. G4-EN19. 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 16. 59%. 1.15. G4-EN20. 臭氧層破壞物質(ODS)的排放. sit. 描述組織的活動、產品及服務,對保護區. 7. 26%. 0.48. G4-EN21. 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其他顯著氣體的 排放. 33%. 0.67. G4-EN22. 依水質及排放目的地所劃分的總排放水 量. 20. 74%. 1.48. G4-EN23. 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總重量. 22. 81%. 1.74. G4-EN24. 嚴重洩漏的總次數及數量. 9. 33%. 0.70. G4-EN25. 說明組織運輸、輸入、輸出被「巴塞爾公 約」視為有害廢棄物的物質之重量,以及 運往國外的百分比. 3. 11%. 0.15. G4-EN26. 受組織廢水及其他(地表)逕流排放而顯 著影響的水體及相關棲息地的特性、面 積、保護狀態及生物多樣性價值. 5. 19%. 0.30. G4-EN27. 降低產品和服務對環境衝擊的程度. 20. 74%. 0.96. G4-EN28. 按類別說明回收已售出之產品及產品之 包裝材料的百分比. 7. 26%. 0.48. 政 治 大 依瀕臨絕種風險的程度,說明受組織營 立. ‧. ‧ 國. 學. io. n. Ch. engchi. 21. er. Nat. al. i n U. v9.

(28) G4-EN29. 違反環境法律和法規被處巨額罰款的金 額,及所受罰款以外制裁次數. 24. 89%. 2.41. G4-EN30. 為組織營運而運輸產品、其他商品、原物 料以及員工交通所產生的顯著環境衝擊. 8. 30%. 0.52. G4-EN31. 按 1.廢棄物處置、廢氣排放處理、整治 成本 2.預防和環境管理成本說明總環保 支出. 19. 70%. 2.00. G4-EN32. 採用環境標準篩選新供應商的比例. 12. 44%. 0.70. G4-EN33. 供應鏈對環境的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影 響,以及所採取的行動. 10. 37%. 0.52. 9. 33%. 0.65. 25. 93%. 1.85. 學. 96%. 1.96. 74%. 1.48. 環境衝擊申訴隻數量 社會類別 治 政 子類別:勞工實務與尊嚴勞動 大 按年齡組別、性別及地區劃分新進員工 立 和離職員工總數及比例. 按重要營運據點劃分,只提供給全職員 工的福利. G4-LA3. 按性別劃分,育嬰假後復職和留任的比 例. 20. G4-LA4. 是否在集體協商中具體說明有關重大營 運變化的最短預告期. 13. 48%. 0.48. G4-FP3. 按國家計算,由於勞資糾紛、罷工和或/ 停工造成的工時損失百分比. 11. 41%. 0.82. G4-LA5. 在正式的勞工健康與安全管理委員會 中,協助監督和建議職業健康與安全相 關規劃的勞方代表比例. 17. 63%. 1.19. G4-LA6. 按地區和性別劃分的工傷類別、工傷頻 率、職業病、損失日數比例及缺勤率,以 及因公死亡事故總數. 26. 96%. 1.96. G4-LA7. 與其職業有關之疾病高發生率與高風險 的勞工. 14. 52%. 0.59. G4-LA8. 工會正式協議中納入健康與安全相關議 題. 10. 37%. 0.52. G4-LA9.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每名員工每年 接受訓練的平均時數. 26. 96%. 2.22. n. Ch. engchi U. 22. y. sit. io. al. 26. ‧. Nat. G4-LA2. er. G4-LA1.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 ‧ 國. G4-EN34. v ni.

(29) 加強員工的持續受聘能力以及協助員工 G4-LA10. 管理職業退休生涯的職能管理及終生學 習計畫. 11. 41%. 0.41. G4-LA11.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接受定期績效 及職業發展檢視的員工比例. 18. 67%. 1.22. G4-LA12. 按性別、年齡層、少數族群及其他多元化 指標劃分,公司治理組織成員和各類員 工的組成. 22. 81%. 1.63. G4-LA13. 按員工類別和重要營運據點劃分,男女 基本薪資和報酬比率. 13. 48%. 1.11. 8. 30%. 0.41. 10. 37%. 0.56. 19. 70%. 1.33. 11%. 0.15. 26%. 0.52. 85%. 1.67. 10. 37%. 0.41. 供應鏈對勞工實務有顯著實際或潛在的 負面衝擊以及所採取的行動. 政 治 大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 立 勞工實務申訴的數量. G4-HR2. 員工接受營運相關人權政策的訓練總時 數,以及受訓練員工的百分比. 3. ‧. 載有人權條款或已進行人權篩選的重要 投資協定及合約的總數及百分比. 7. y. Nat. G4-HR1. 歧視事件的總數,以及組織採取的改善 行動. io. G4-HR3. 學. 子類別:人權. sit. G4-LA16. 比例. n. al. 23. er. G4-LA15.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勞工實務準則篩選的. ‧ 國. G4-LA14. v. G4-HR4. 已鑑別為可能違反或嚴重危及結社自由 及集體協商的營運據點或供應商,敘述 保障這些權利所採取的行動. G4-HR5. 已發現具有嚴重使用童工風險的營運據 點和供應商,以及採取有助於杜絕使用 童工的行動. 21. 78%. 0.82. G4-HR6. 已發現具有嚴重強迫或強制勞動事件風 險的營運據點和供應商,以及有助於減 少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的行動. 18. 67%. 0.70. G4-HR7. 保全人員在營運相關的人權政策方面接 受訓練的百分比. 6. 22%. 0.37. G4-HR8. 涉及侵害原住民權利的事件總數,以及 組織所採取的行動. 12. 44%. 0.82. G4-HR9. 接受人權檢視或衝擊評估的營運據點的 總數和百分比. 5. 19%. 0.30. Ch. engchi. 23. i n U.

(30) G4-HR10.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人權準則篩選的比例. 11. 41%. 0.63. G4-HR11. 供應鏈對人權有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的 衝擊以及所採取的行動. 10. 37%. 0.56. G4-HR12.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 人權問題申訴的數量. 15. 56%. 1.11. 子類別:社會 G4-SO1. 營運據點中,已執行當地社區議和、衝擊 評估和發展計畫的據點之百分比. 13. 48%. 0.74. G4-SO2. 對當地社區具有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衝 擊的營運據點. 5. 19%. 0.19. 6. 22%. 0.26. 14. 52%. 0.56. 19. 70%. 1.41. 9. 33%. 0.74. 學. 48%. 0.93. 93%. 2.11. 30%. 0.52. 11. 0.59. G4-SO4 G4-SO5. 百分比,以及所鑑別出的顯著風險. 政 治 大 已確認的貪腐事件及所採取的行動 按國家和接受者/受益者分類的政治獻 立 反貪腐政策和程序的溝通及訓練. 金價值. 涉及反競爭行為、反托拉斯和壟斷行為 的法律訴訟之總數及其結果. G4-SO8. 違反法律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以及所 受罰款以外之制裁的次數. 25. G4-SO9.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社會衝擊標準篩選的 比例. 8. G4-SO10. 供應商對社會的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衝 以及所採取的行動. 41%. G4-SO11. 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 社會衝擊申訴之數量. 10. 37%. 0.74. G4-FP9. 依種類和品種,飼養及/或加工之禽畜之 總數和百分比. 7. 26%. 0.44. G4-FP10. 依種類及品種,在生理改造及使用麻醉 劑方面的相關政策和實務作法. 6. 22%. 0.22. G4-FP11. 依種類和品種,每一圈養系統飼養及/或 加工之禽畜的總量及百分比. 6. 22%. 0.37. G4-FP12. 依種類和品種,抗生素、抗發炎藥、賀爾 蒙,及/或促進生長的政策及實務作法. 5. 19%. 0.22. 4. 15%. 0.26. n. Ch. engchi U. y. sit. io. al. 13. ‧. Nat. G4-SO7. er. G4-SO6. 已推行貪腐風險評估的營運據點總數及. ‧ 國. G4-SO3. v ni. 嚴重違反運輸、處理及屠宰活體陸棲與 G4-FP13. 水產動物的法規之事件,以及遵守自願 性標準的事件總數 24.

(31) G4-PR1. 為改善健康和安全而進行衝擊評估的主 要產品和服務類別之比例. 22. 81%. 1.48. G4-PR2. 依結果分類,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在其 生命週期內之健康與安全性衝擊的法規 和自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 23. 85%. 1.78. G4-FP5. 經獨立第三方驗證符合國際認證之食品 安全管理系統標準之廠房所生產產品之 百分比. 24. 89%. 1.78. 12. 44%. 0.78. 7. 26%. 0.48. G4-PR3. 依組織資訊與標示程序所劃分的產品與 服務資訊種類,以及需要符合此種資訊 規定的重要產品及服務類別的百分比. 學. 67%. 1.19. G4-PR4. 依結果類別劃分,違反商品與服務資訊 標示的法規及自願性規範之事件數量. 25. 93%. 2.00. G4-PR5. 客戶滿意度調查的結果. 21. y. 78%. 1.52. G4-PR6. 禁止或有爭議產品的銷售. 48%. 0.48. G4-PR7. 按結果類別劃分,違反有關行銷推廣(包 括廣告、推銷及贊助)的法規及自願性準 則的事件總數. sit. 子類別:產品責任. v 16. 59%. 1.22. G4-PR8. 經證實與侵犯顧客隱私權或遺失顧客資 料有關的投訴次數. 19. 70%. 1.41. G4-PR9. 因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與使用而違反法律 和規定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 23. 85%. 1.74. G4-FP6. 依產品類別,減少飽和脂肪、反式脂肪、 鈉含量和添加糖的消費品之總銷售量百 分比. 政 治 大 的消費品之總銷售量百分比 立. ‧ 國. 18. ‧. Nat. io. n. al. 13. Ch. engchi. er. G4-FP7. 依產品類別,增加營養成分和纖維、維他 命、礦物質、植化素或機能性食品添加物. i n U. 表 4-1 中涵蓋本研究所採用 G4 指標共 102 項,其中屬於經濟類別指標共 11 個,環境類別指標 34 個,社會類別指標 57 個,佔各類別中總指標數的 11%、 33%及 56%。以下先分別就各類別指標揭露情況分析。 在經濟類別中共有 11 個指標,按揭露家數來看,揭露家數最多的指標是 G4EC1「組織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共有 27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 數百分比為 100%,揭露家數排名第二的指標是 G4-EC9「於重要營運據點,採購 支出來自當地供應商之比例」及 G4-FP2「採購符合國際認可之產品責任標準者 占整體採購之百分比,並依標準區分」 ,共有 23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 25.

(32) 分比為 85%,其次是 G4-FP1「向符合公司採購政策之供應商採購的數量百分比」 , 共有 22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81%。而揭露家數最少的指標是 G4-EC2「氣候變遷對組織活動所產生的財務影響及其他風險與機會」 ,共有 6 家 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22%,其次是 G4-EC4「自政府取得之財務 補助」及 G4-EC8「顯著的間接經濟衝擊,包括衝擊的程度」 ,共有 9 家公司揭露 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33%。從指標揭露家數來看,指標 G4-EC1 的揭露家 數最多,該指標揭露內容又含兩個項目,其中一項是組織產生的直接經濟價值, 內容為按權責發生基礎計算出的收入,另一項是組織分配的經濟價值,內容為營 運成本、員工薪資及福利等,這兩項揭露內容同時也是公司財務報表會揭露的內 容,這可能是所有公司都有揭露該指標的原因。而揭露家數排名第二及第三的指 標都與公司採購相關,可看出我國食品業對於採購事項揭露的重視。按揭露品質 來看,經濟類別中揭露品質最好的指標是 G4-EC1,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3 分,所 有公司皆採用金額表達方式揭露該指標,揭露品質排名第二的指標是 G4-EC9,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1.85 分,排名第三的指標是 G4-FP2,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1.67. 政 治 大 分,揭露品質最差的指標是 G4-EC2,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0.3 分。以揭露品質來 立 看,G4-EC1 同前所述是財報上會出現的項目,可能是所有公司對該指標都以金 ‧. ‧ 國. 學. 額方式表達的原因,而排名第二及第三的指標,平均為 1.85 分及 1.67 分,表示 公司對該指標的揭露以採用量化數字方式表達為大多數,其中指標 G4-EC9 並無 任何公司採用文字敘述方式表達,而指標 G4-FP2 除以採用量化數字方式表達佔 大多數外,採用以文字敘述方式表達及以金額方式表達之公司家數相同。從經濟 類別中指標的揭露家數及揭露品質之關係可看出,揭露家數越多的指標,其揭露 品質也越好,而揭露家數越少的指標,其揭露品質較差。. sit. y. Nat. n. al. er. io. 在環境類別中,按揭露家數來看,揭露家數最多的指標是 G4-EN29「違反環 境法律和法規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及所受罰款以外制裁次數」 ,共有 24 家公司 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89%;揭露家數排名第二的指標是 G4-EN3「組 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共有 23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85%;揭 露家數排名第三的指標是 G4-EN23「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總重量」, 共有 22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81%。最少公司揭露的指標是 G4EN4「組織外部的能源消耗量」 ,沒有一家公司揭露該指標,其次是 G4-EN14「依 瀕臨絕種風險的程度,說明受組織營運影響的棲息地中,已被列入 IUCN 紅色名 錄及國家保護名錄的物種總數」,共有 2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7%。從指標揭露家數來看,排名前三的指標間揭露家數差異不大,而揭露的內容. Ch. engchi. i n U. v. 除 G4-EN29 是與法規遵循相關外,指標 G4-EN3 及 G4-EN23 是與公司內部資源 的耗用處理相關的指標,而最少揭露的指標則是公司外部耗用的資源。而在環境 類別中揭露最多的指標與揭露最少的指標間差異較大,代表公司在該類別對各指 標間認為的重要程度差異較大。從揭露品質來看,揭露品質最好的指標是 G4EN29,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2.41 分,揭露品質排名第二的指標是 G4-EN31「按 1. 廢棄物處置、廢氣排放處理、整治成本 2.預防和環境管理成本說明總環保支出」 , 26.

(33) 指標揭露平均分數 2 分,排名第三的指標是 G4-EN23,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1.74 分,而揭露品質最差的指標是 G4-EN4,指標平均分數 0 分,其次是 G4-EN14,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0.07 分。按揭露品質來看,揭露品質最好的指標係與法規遵 循相關的指標,而排名第二及第三的指標則是與廢棄物處理相關的指標。在環境 類別中,揭露家數低的指標揭露品質也較低,而揭露家數高的指標雖然同時揭露 品質也較高,但指標 G4-EN31 是一例外,該指標的揭露家數共 19 家,揭露家數 百分比為 70%,但以揭露品質來看卻超過揭露家數排名第二第三的指標。 社會類別又再劃分為 4 個子類別,第一個子類別是勞工實務與尊嚴勞動,該 子類別中共有 17 個指標,按揭露家數來看,揭露家數最多的指標是 G4-LA2「按 重要營運據點劃分,只提供給全職員工的福利」 、G4-LA6「按地區和性別劃分的 工傷類別、工傷頻率、職業病、損失日數比例及缺勤率,以及因公死亡事故總數」 及 G4-LA9「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每名員工每年接受訓練的平均時數」 ,共有 26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96%。揭露家數最少的指標是 G4-LA14 「針對新供應商使用勞工實務準則篩選的比例」,共有 8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 政 治 大 露家數百分比為 30%,其次是 G4-LA8「工會正式協議中納入健康與安全相關議 立 題」及 G4-LA15「供應鏈對勞工實務有顯著實際或潛在的負面衝擊以及所採取的 ‧. ‧ 國. 學. 行動」 ,共有 10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37%。在勞工實務與尊嚴 勞動子類別中,公司較常揭露的指標為與員工相關的指標,而較不常揭露與外部 組織相關的勞工議題指標。按揭露品質來看,揭露品質最高的指標是 G4-LA9,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2.22 分,其次是指標 G4-LA2 和 G4-LA6,指標平均揭露分 數為 1.96 分。揭露品質最差的指標是 G4-LA10「加強員工的持續受聘能力以及 協助員工管理職業退休生涯的職能管理及終生學習計畫」及 G4-LA14,指標平均. sit. y. Nat. n. al. er. io. 揭露分數為 0.41 分,其次是 G4-LA4「是否在集體協商中具體說明有關重大營運 變化的最短預告期」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0.48 分。在該子類別中,揭露家數高 的指標同時揭露品質也較高,但揭露品質較低的指標卻不一定是揭露家數較低的 指標,但從指標的表達方式來看,揭露家數較低的指標都是以文字敘述方式表達 的家數最多。 子類別人權中共有 12 個指標,按揭露家數來看,揭露家數最多的指標是 G4HR3「歧視事件的總數,以及組織採取的改善行動」 ,共有 23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 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85%;排名第二的指標是 G4-HR5「已發現具有嚴重使用童工 風險的營運據點和供應商,以及採取有助於杜絕使用童工的行動」 ,共有 21 家公 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78%;排名第三的指標是 G4-HR6「已發現具. Ch. engchi. i n U. v. 有嚴重強迫或強制勞動事件風險的營運據點和供應商,以及有助於減少任何形式 的強迫或強制勞動的行動」 ,共有 18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67%。 最少公司揭露的指標是 G4-HR1「載有人權條款或已進行人權篩選的重要投資協 定及合約的總數及百分比」 ,共有 3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11%, 其次是指標 G4-HR9「接受人權檢視或衝擊評估的營運據點的總數和百分比」 ,共 有 5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19%。在子類別人權中,較多公司揭 27.

(34) 露的指標都與已發現的事件及其改善情況相關。按揭露品質來看,揭露品質最好 的指標是 G4-HR3,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是 1.67 分,其次是 G4-HR12「經由正式申 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人權問題申訴的數量」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是 1.11 分, 排名第三的指標是 G4-HR5 及 G4-HR8「涉及侵害原住民權利的事件總數,以及 組織所採取的行動」,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是 0.82 分。揭露品質最低的指標是 G4HR1,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是 0.15 分,其次是 G4-HR9,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是 0.3 分。在該子類別中,較少公司揭露的指標揭露品質也較低,但較多公司揭露的指 標揭露品質不一定最好,且有一些揭露品質較高的指標公司揭露家數反而較低, 原因可能是公司較常揭露的指標都是與已發現的事件相關,公司在揭露上僅揭露 發生事件的數量,而未涉及金額的揭露。 子類別社會中含有 16 個指標,按揭露家數來看,最多公司揭露的指標是 G4SO8「違反法律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以及所受罰款以外之制裁的次數」 ,共有 25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93%;其次是 G4-SO5「已確認的貪腐事 件及所採取的行動」 ,共有 19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70%;排名. 政 治 大 第三的指標是 G4-SO4「反貪腐政策和程序的溝通及訓練」,共有 14 家公司揭露 立 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52%。最少公司揭露的指標是 G4-FP13「嚴重違反運 ‧. ‧ 國. 學. 輸、處理及屠宰活體陸棲與水產動物的法規之事件,以及遵守自願性標準的事件 總數」 ,共有 4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15%;其次是 G4-FP12「依 種類和品種,抗生素、抗發炎藥、賀爾蒙,及/或促進生長的政策及實務作法」及 G4-SO2「對當地社區具有顯著實際或潛在負面衝擊的營運據點」 ,共有 5 家公司 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19%。按揭露家數來看,排名前三的指標在揭露 家數上的差異比起其他類別差異較大,其中以法規遵循的指標揭露家數最多,另. sit. y. Nat. n. al. er. io. 外 2 個指標則是與反貪腐事項相關。按揭露品質來看,品質最好的指標是 G4SO8,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2.11 分,其次是 G4-SO5,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1.41 分,排名第三的指標是 G4-SO1「營運據點中,已執行當地社區議和、衝擊評估 和發展計畫的據點之百分比」 、G4-SO6「按國家和接受者/受益者分類的政治獻金 價值」及 G4-SO11「經由正式申訴機制立案、處理和解決的社會衝擊申訴之數量」 ,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0.74 分。揭露品質最差的指標是 G4-SO2,指標平均揭露分 數為 0.19 分,其次是 G4-FP12 及 G4-FP10「依種類及品種,在生理改造及使用 麻醉劑方面的相關政策和實務作法」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0.22 分。指標 G4-SO4 的揭露家數雖較高,但揭露品質較低,而指標 G4-FP13 的揭露家數最低,但指標 平均分數高於該類別按揭露品質排名倒數前三之指標。在該子類別中,指標 G4-. Ch. engchi. i n U. v. SO8 不論揭露家數或揭露品質,都與其他指標差異較大,是該子類別中揭露程度 最高的指標。 子類別產品責任中包含 12 個指標,按揭露家數來看,最多公司揭露的指標 是 G4-PR4「依結果類別劃分,違反商品與服務資訊標示的法規及自願性規範之 事件數量」 ,共有 25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93%;其次是 G4-FP5 「經獨立第三方驗證符合國際認證之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標準之廠房所生產產品 28.

(35) 之百分比」 ,共有 24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89%;排名第三的指 標是 G4-RP2「依結果分類,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在其生命週期內之健康與安全 性衝擊的法規和自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及 G4-PR9「因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與使 用而違反法律和規定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 ,共有 23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 數百分比為 85%。最少公司揭露的指標是 G4-FP7「依產品類別,增加營養成分 和纖維、維他命、礦物質、植化素或機能性食品添加物的消費品之總銷售量百分 比」 ,共有 7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26%,其次是 G4-FP6「依產 品類別,減少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含量和添加糖的消費品之總銷售量百分比」 , 共有 12 家公司揭露該指標,揭露家數百分比為 44%。在該子類別中揭露家數排 名前三的指標間差異不大,且這些指標多數與法規遵循相關,而較少揭露的指標 是與產品添加物相關的指標。從揭露品質來看,揭露品質最高的指標是指標 G4PR4,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2 分,其次是 G4-PR2 及 G4-FP5,指標平均揭露分數 為 1.78 分。揭露品質最差的指標是 G4-FP7 及 G4-PR6「禁止或有爭議產品的銷 售」,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0.48 分,其次是 G4-FP6,指標平均揭露分數為 0.78. 政 治 大 分。以揭露品質來看,揭露家數較高的指標,其揭露品質也較高,而揭露家數較 立 低的指標,其揭露品質也較低。. 指標編號. 1. 經濟. G4-EC1. n. al. 指標名稱. er. 類別. io. 排 名. sit. Nat. 表 4-2 按指標揭露家數排名. y. ‧. ‧ 國. 學. 上述分析係對各類別內指標進行分析,而欲了解 CSR 之整體揭露情況,應將 指標進行跨類別的分析,故將上述指標以跨類別的方式,分別按指標揭露家數及 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排序,歸納出我國上市櫃食品業排名前 20 的指標於表 4-2、表 4-3。. Ch. i n U. v. 揭露 家數. 組織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27. G4-LA2. 按重要營運據點劃分,只提供給全職員工 的福利. 26. G4-LA6. 按地區和性別劃分的工傷類別、工傷頻率、 職業病、損失日數比例及缺勤率,以及因公 死亡事故總數. 26. G4-LA9.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每名員工每年接 受訓練的平均時數. 26. 5. G4-LA1. 按年齡組別、性別及地區劃分新進員工和 離職員工總數及比例. 25. 5. G4-SO8. 違反法律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以及所受 罰款以外之制裁的次數. 25. 5. G4-PR4. 依結果類別劃分,違反商品與服務資訊標 示的法規及自願性規範之事件數量. 25. 2. 2. 2. 社會. engchi. 29.

(36) 社會. 10. 經濟. 10 10. 環境. 10. 10. 24. G4-EC9. 於重要營運據點,採購支出來自當地供應 商之比例. 23. G4-FP2. 採購符合國際認可之產品責任標準者占整 體採購之百分比,並依標準區分. 23. G4-EN3.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23. 歧視事件的總數,以及組織採取的改善行 動. 23. G4-PR9. 因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與使用而違反法律和 規定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 23. G4-FP1. 向符合公司採購政策之供應商採購的數量 百分比. 22. 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總重量. 22. 按性別、年齡層、少數族群及其他多元化指 標劃分,公司治理組織成員和各類員工的. 22. G4-PR2. 環境. ‧ 國. 16. G4-EN23. Nat. 16. G4-LA12. io. 社會. ‧. 經濟. 組成. a l 為改善健康和安全而進行衝擊評估的主要 v i n Ch 產品和服務類別之比例 U i e h n c g 減少能源的消耗 G4-EN6. 22. G4-HR5. 已發現具有嚴重使用童工風險的營運據點 和供應商,以及採取有助於杜絕使用童工 的行動. 21. G4-PR5. 客戶滿意度調查的結果. 21. n. 16 20 20 20. G4-PR1. 環境. 社會. 23. 政 治 大 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 依結果分類,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在其生 命週期內之健康與安全性衝擊的法規和自. 學. 16. 24. G4-FP5. 立 10. 額,及所受罰款以外制裁次數 經獨立第三方驗證符合國際認證之食品安 全管理系統標準之廠房所生產產品之百分 比. G4-HR3. 社會. 違反環境法律和法規被處巨額罰款的金. y. 8. G4-EN29. sit. 環境. er. 8. 21. 在表 4-2 中按揭露家數以跨類別方式排序出排名前 20 的指標,其中屬於經 濟類別的指標共 4 個,環境類別的指標共 4 個,其餘為社會類別指標共 14 個, 為較多公司所揭露的是社會類別的指標。而從指標內容來看,最多內容係與法規 遵循相關,共有 5 個指標,其次為與員工及供應商相關的指標共 4 個。. 30.

(37) 表 4-3 按指標平均揭露分數排名 指標平 均揭露 分數. 排 名. 類別. 指標編號. 1. 經濟. G4-EC1. 組織所產生及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 2. 環境. G4-EN29. 違反環境法律和法規被處巨額罰款的金 額,及所受罰款以外制裁次數. 2.41. G4-LA9. 按性別和員工類別劃分,每名員工每年接 受訓練的平均時數. 2.22. 3 社會 4. 5. G4-SO8. 環境. G4-EN31. 指標名稱. 違反法律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以及所受 罰款以外之制裁的次數 按 1.廢棄物處置、廢氣排放處理、整治成 本 2.預防和環境管理成本說明總環保支. 立出. 1.96. G4-LA6. 按地區和性別劃分的工傷類別、工傷頻 率、職業病、損失日數比例及缺勤率,以 及因公死亡事故總數. 1.96. G4-EC9. 於重要營運據點,採購支出來自當地供應 商之比例. 1.85. G4-LA1. 按年齡組別、性別及地區劃分新進員工和 離職員工總數及比例。. 1.85. G4-PR2. 依結果分類,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在其生 命週期內之健康與安全性衝擊的法規和 自願性準則的事件總數. 社會. 1.78. G4-FP5. 經獨立第三方驗證符合國際認證之食品 安全管理系統標準之廠房所生產產品之 百分比. 11. 1.78. y. sit. er. al. n. 經濟. 9. 11. 按重要營運據點劃分,只提供給全職員工 的福利. io. 9. G4-LA2. Nat. 7. 2.00. ‧. 社會. 2.00. 依結果類別劃分,違反商品與服務資訊標 示的法規及自願性規範之事件數量. ‧ 國. 7. 2.11. G4-PR4. 學. 5. 政 治 大. 3. Ch. n U engchi. iv. 13. 環境. G4-EN23. 按類別及處置方法劃分的廢棄物總重量。. 1.74. 13. 社會. G4-PR9. 因產品與服務的提供與使用而違反法律 和規定被處巨額罰款的金額. 1.74. G4-EN3. 組織內部的能源消耗量. 1.70. G4-EN6. 減少能源的消耗. 1.70. 15 15. 環境. 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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