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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組織營運基金之績效分析:以教育事業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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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56 頁 p p . 141 - 156 1真理大學企業管理系 2亞東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通訊作者:劉怡媛

非營利組織營運基金之績效分析:以教育事業為例

黃柏凱

1

劉怡媛

2,*

高雲卿

1

摘要

非營利組織不同於一般與營利為目的之企業,其成立的宗旨和所欲達成不同於企業的績效往往和其所載負 的社會使命有著密切的關係,也因為如此,一般企業所講求之管理與營運績效在非營利組織中往往無法將之具 體化,甚或刻意避免進行分析。但唯有重視管理、重視使命與目標、重視績效,才是此種組織長治久安之道。 教育部為求教育資源靈活分配、運用,並活化學校經營管理,於 96 年度開始試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 實施,並於 99 年度全面實施。為檢視校務基金之執行績效,本研究以 11 家台北地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為研究 對象,分別進行財務資料之量化分析以及深入訪談之質化資料,進行校務基金實施之預期效益分析。研究結果 發現在「開源節流意願」方面,收入項目因學校類型不同,會有些微不同,各項自籌收入的增減趨勢也會因項 目不同會有不同的增減趨勢,節流措施因學校特性不同,採行措施有差異,校內各單位的配合度高,教學環境 及品質是不受影響;在「執行彈性」方面,運用學校超收的收入,就有財源進而費用超出預算,發生超支併決 算的狀況,學校歷年賸餘款的支用以資本性支出為主;而在「資源配置效率」方面,因作業基金無用途別間流 用限制,能夠符合學校實際需求,大額支出時會考量其成本效益;最後,在「消化預算減少」方面,在校務基 金實施之後,由於賸餘款可以回存學校,因此過去普遍存在的消化預算現象已大幅改善。

Keywords:Non-Profit Organization, School Funds, Execution Flexibility, Efficiency of Resources Arrangement

壹、 前言

非營利組織在以市場供需為主導的資本主義社會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其成立的宗旨和其所載負的使命有著 密切的關係。然非營利組織雖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但唯有重視管理、重視使命與目標、重視績效,才是此種組 織長治久安之道(司徒達賢,1999)。亦即,管理不僅在一般營利性組織受到重視,非營利組織,也應受到同等 重視 (Capozzi et al., 2003)。 過去對於非營利組織的研究,大多以社會服務性質—慈善事業—的非營利組織為研究對象,慈善事業對社 會弱勢族群提供協助、促進社會資源有效鏈結與運用著實居功厥偉。然對於培養國家人才的國民教育事業之非 營利組織,由於其經費--尤其國立院校--多來自政府預算,在政府保護之下,往往不愁經費的匱乏,且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人才乃百年大計,如何能用一般營利組織所謂的「績效」來衡量。故鮮少研究著墨於其資金運用之 效益。 但近年來因整體大環境的改變及長期經濟不景氣等因素,造成許多經濟上問題,例如能源成本的攀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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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台南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臺中高 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臺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業率問題、物價上漲等,政府採取的因應措施不外乎是擴大公共支出及減少稅收,另在無額外的稅收可加以支 應及法律義務支出不斷增加外,肇使政府預算赤字增加及公債比例已逼近法定上限,教育部遂於 85 會計年度擇 定 5 所自籌能力較優之大學試辦校務基金之經營,截至 90 年,全國之國立大專院校皆已全面實施,且運作已有 具體成效。教育主管機關希望高中職學校能依循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之經營經驗,將有助於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 財務運作、校務發展以及逐步提升經費自籌比率,於 96 年度選定 7 所1有國立大學可予協助及輔導之大學附屬 高中、自籌財源能力較高、較大型之學校且具有示範性者、試辦意願較高的學校進行校務基金試辦,並於 99 年度全面實施。 因此本研究擬藉由分析校務基金之財務資訊以瞭解上述國立高中職之實施現況,分析各校校務基金的實施成果, 是否達到校務基金預期效益以及透過何種方法及途徑;並比較與過去相關研究的差異,並補足過去研究之不足。

貳、 文獻探討與研究架構

一、文獻探討 1. 校務基金 校務基金屬於我國預算法第四條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依據我國預算法第四條稱基 金者,謂已定用途而已收入或尚未收入之現金或其他財產,分為普通基金和特種基金。不同於普通基金之歲入 之供一般用途;特種基金乃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依其使用目的又可分為營業、債務、信託、作業、特別收入、 資本計畫等基金。又,根據我國預算法第十六條,預算可分為總預算、單位預算、單位預算之分預算、附屬單 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等五種,其中附屬單位預算依據我國預算法第十九條規定,特種基金,應以歲 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其預算均為附屬單位預算。 2. 基金之來源及用途 根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四、五條,基金的來源計有 1.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2.學雜 費收入,3.推廣教育收入,4.建教合作收入,5.場地設備管理收入,6.學生實習(驗)作品收入,7.受贈收入, 8.孳息收入,以及 9.其他收入。此 9 大收入來源,除了第 1 項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屬政府編列收入,其他第 2 至 9 項均為自籌收入。此依據設置條例所分列之九項收入,均分別在收支餘絀表以及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上備有 更為具體的細項及登錄規定。 而基金的用途則可分為 1.教學及學生獎助金支出,2.研究支出,3.推廣教育支出,4.建教合作支出,5.增置、 擴充、改良資產支出,6.管理及總務支出,以及 7.其他與校務發展有關之支出。其中除了第 5 項屬於資本性支 出外,其餘項目屬經常性支出。 3. 校務基金制度與公務預算制度之異同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係自 96 會計年度起開始試辦校務基金制度,而在實施校務基金制度前,其預算型態簡單 的說,與一般公務機關的「單位預算」一樣,屬公務預算制度。然校務基金制度不論在法規適用方面、編列及 執行方面、財務收支方面、會計帳務處理方面還是財源籌措等各方面均與公務預算制度有許多相異之處。 簡而言之,校務基金與公務預算之差異在開源節流、執行彈性、資源配置效率、消化預算等四方面如表 2-1。 在開源節流上,校務基金的資金可以轉存定存產生孳息,亦可投資國庫券及利用其他多元理財工具增加收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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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另需自負基金盈虧,較注重節流措施的採行;在公務預算的資金來源有基本預算、符合法令條件可動支的 預備金、追加預算、特別預算,支出方面係屬執行法令,較有執行率之考量;在執行彈性上,經常性與資本性 收支在公務預算上有嚴格的規定,且不得有超收超支情形,校務基金則取消限制;在資源配置效率上,經常性 支出用途別間流用在公務預算有比例及資本門不得流入經常門限制,校務基金則不受限制,另較重視成本效益 分析;在消化預算上,校務基金的賸餘款可以滾存在學校,比較不會發生,公務預算賸餘款要繳回,較有可能 發生。 4. 相關文獻及研究 國立高中職校務基金實施係自 96 會計年度始實施,故相關研究文獻頗為有限,大多皆以問卷方式訪問校方 人員(賴民芳,民 96;陳秀鳳,民 98;陳惠芬,民 99;郭淑麗,民 99;徐惟仁,民 99,劉頌平,民 100)。雖 未能深入,但仍可見此一制度實施至今學校相關人員之認知及態度。實施初期,學校高階主管(校長及一級主管 等)對於實施校務基金來紓解政府財政壓力的目的係持保留態度(賴民芳,民 96);且,不同學校所在地區對校務 基金認知則有著顯著差異,例如縣轄市學校對「設置校務基金理念」較院轄市及鄉鎮學校抱持積極態度(賴民芳, 民 96;陳秀鳳,民 98);而即便在同一學校,不同職位或不同背景的人員對於校務基金認知亦有顯著差異,例 如高學歷對於校務基金認知普遍高於低學歷、行政人員對於校務基金認知普遍高於校長及兼行政的教師(陳秀鳳, 民 98,徐惟仁,民 99)。 校務基金制度對於拓展教育資源確有助益(賴民芳,民 96;張敬川,民 99),但在資源分配上,多數認為則 未有明顯改變(吳淑芬,民 99)。 雖說制度實施初始,各校財務狀況整體而言尚屬健全,但部分校方人員則表示實施校務基金後所遭遇的困 境則是,實施後增加部分人員的業務、擔心政府補助款逐年減少自籌經費不足以支應學校經營所需; (吳淑芬, 民 99)。 從上述校務基金相關研究文獻整理發現,研究方法主要使用問卷調查;研究對象主要是以包括有校長、一 級主管、非主管人員、教師兼行政人員、教師會理事長等行政人員為主;而研究目的則大多以受訪者背景變項 為主軸探討校務基金的實施的主觀面向。因此本研究嘗試以分析財務數據等較不涉及主觀意識和態度的方式, 例如以財務比率等客觀數據之分析瞭解在實施校務基金後,總收入與總支出各方面變化情形,是否達到設置校 務基金之預期效益,而數據的來源除書面之數據資料之外,由於會計人員於校務基金預算執行要有執行依據, 無論調任至任何機關均是,相較於校內其他行政人員,如:總務處、教務處等各處室主管皆為老師兼行政職且 一年一聘制,雖可無限制連任,但也可能因非主管業務而考量面向較不周全或較不熟稔規定,另外校長是四年 一任,可連任一次,但對校務基金的了解程度應該會較會計人員不足,因此本研究亦搭配會計人員之訪談以釐 清相關之問題。 二、研究架構 由於教育部於民國 96 年所推出之「推動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與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之背景及實施 重點」已有相當具體之預期效益,因此本研究即以其預期效益之性質區分為「開源節流意願」、「執行彈性」、「資 源配置效率」、「消化預算減少」之研究構面(如圖 2-1),期以配合校務基金之施行現況與預期效益達到最大之聯 結。此四大構面茲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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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源節流意願」構面 作業基金之收入依規定是毋須繳國庫,節餘款亦可滾存於基金內供以後年度繼續支用,如此可加強開源節 流之誘因,另賦予學校須自籌財源之任務,學校會有意願將場館設施對外開放,有助於提升國立高中職及館所 對外募款之誘因。 2. 「執行彈性」構面 作業基金有賦予學校較大之執行彈性,得以有效活化學校之經營管理,提升競爭力,另在公務預算時代雖 已放寬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部分收支可設置專帳,以代收代付方式執行,於納入基金後,具有收支可全部由學校 統籌規劃運用。 3. 「資源配置效率」構面 作業基金制度中無各用途別間流用之規定,因此得以有效活化學校資源配置效率及經營管理,實施校務基 金則可因預算執行較具彈性,有效解決預算編製及執行所產生的困擾,使資源配置更適當合理,亦可加強學校 注重成本效益觀念,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4. 「消化預算減少」構面 採公務預算型態時,受限於預算法及決算法等相關法規之規定,年度預算節餘須悉數繳庫不能再支用,各 校預算額度成長有限,而人事費又高居不下,而有部分學校因預算編配未能符合實際需求,容易產生消化預算 之弊病,形成資源浪費。

參、 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與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用財務報表資料分析並兼以及深度訪談之方式蒐集資料,調查對象為台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 11 所高中職學校(其中高中 7 所、高職 4 所),其中財務資料係以 97 至 100 年收支餘絀決算表資料,作為各校經常 收入項目的計算依據;深度訪談之對象係各校的會計主任,在訪談之前,先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親自與受訪 者聯繫,並詳細說明研究目的及訪談進行方式,同時徵求其受訪意願,如對方同意,即確認受訪者之訪談日期、

消化預算

減少

資源配置

效率

執行彈性

開源節流

意願

計畫預期

效益

圖 2-1 計畫預期效益之構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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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及地點後進行訪談(問題大綱如附錄),並於受訪者同意下進行錄音及做詳細紀錄,每位受訪者接受 40 分鐘 至 1 小時半之半結構性訪談,研究者認為有深入探討之必要時,即適時針對受訪者所述的經驗及議題進行深入 詢問及討論,因此每位受訪者之受訪內容不盡相同。訪談結束後,即開始整理訪談逐字稿,形成一完整深度的 訪談資料庫,在進行資料編碼工作,而後於進行資料分析時,如有發現模糊不清或有所遺漏處,以電話方式再 次詢問受訪者,以對此做檢查澄清,求得結果之完整性。茲將各研究構面與資料蒐集之方式整理如表 3-1。 表 3-1 研究構面與資料來源 研究構面 研究子構面 資料蒐集來源 開源節流意願 增加開源 財報資料(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學雜費收入淨額年增 率、建教合作收入年增率、推廣教育收入年增率、雜項業 務收入年增率、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年增率、受贈收入 年增率、其他雜項收入年增率) 訪談資料 閒置現金 財報資料(利息收入年增率) 訪談資料 學雜費減免 訪談資料 節流措施 訪談資料 執行彈性 訪談資料 資源配置效率 訪談資料 消化預算減少 訪談資料 二、衡量工具與資料分析 1. 開源節流意願 (1) 增加開源:計算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是否有逐年增加趨勢,衡量各校經費自籌能力增強之效益,越高代表學校 的自籌收入能力高。其公式如 3-1 式所示。總收入包含政府循預算程序撥款於學校之教學研究補助收入及其 他補助收入及由各校自行收取之各項自籌收入。本研究係探討學校開源意願,將各項自籌收入再細分為學雜 費收入淨額、建教合作收入、推廣教育收入、雜項業務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受贈收入、其他雜項 收入,並計算各項自籌收入年增率,越高代表學校的各項自籌收入有增加趨勢。其公式如 3-2 式、3-3 式、 3-4 式、3-5 式、3-6 式、3-7 式、3-8 式所示,並配合深度訪談檢視學校在自籌收入的相關規定。 學雜費收入淨額年增率

本年度學雜費收入淨額-上年度學雜費收入淨額 上年度學雜費收入淨額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

自籌收入 總收入 (3-1 式) (3-2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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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閒置現金:衡量各校在實施校務基金之後,於年度終了經費賸餘不必繳庫的原則下,將沒有立即需支用的閒 置現金存入銀行產生利息,計算利息收入年增率增加檢視各校自籌經費的能力,越高代表學校的利息收入有 增加趨勢。其公式如如式 3-9 所示,並配合深度訪談瞭解各校在校務資金調度上的投資配置策略。 (3) 學雜費減免:根據深度訪談瞭解各校若有增加學雜費減免情形時,是會以增加財源或是以採用節流方式為之 因應。 (4) 節流措施:根據訪談內容歸納瞭解各校在年度執行中採行的節流措施。 建教合作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建教合作收入-上年度建教合作收入 上年度建教合作收入 (3-3 式) 推廣教育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推廣教育收入-上年度推廣教育收入 上年度推廣教育收入 (3-4 式) 雜項業務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雜項業務收入-上年度雜項業務收入 上年度雜項業務收入 (3-5 式) 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上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 上年度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 (3-6 式) 受贈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受贈收入-上年度受贈收入 上年度受贈收入 (3-7 式) 其他雜項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其他雜項收入-上年度其他雜項收入

上年度其他雜項收入 (3-8 式) 利息收入年增率

本年度利息收入-上年度利息收入 上年度利息收入 (3-9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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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執行彈性:深度訪談台北地區國立高中職學校會計主任,是否在實施校務基金後,學校之預算與支出過程更 具彈性,更有自主性之措施。 3. 資源配置效率:透過深度訪談瞭解各校為達到資源配置效率時所採行的措施。 4. 消化預算減少:根據訪談內容瞭解各校在實施校務基金之後,消化預算情形是否有改善,及是否訂定獎勵措 施。

肆、 研究結果分析

一、財務資訊之量化分析 本節係根據設定之財務比率計算並做分析,說明如下: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表 4-1)顯示每年總平均比率皆超過 15%,97 年 17.28%、98 年 16.39%、99 年 20.71%、 100 年 19.54%,在各個學校部分,平均比率超過 20%的學校有 5 家,顯示學校尚具有自籌能力,但並非呈現逐 年增加趨勢。 學雜費收入淨額年增率(表 4-2)顯示高中類型各學校間年增率情形增加減少都有,幅度不大,介於-1.8%至 0.68%之間;高職類型學校年增率減少幅度大,其原因是政府於 100 年度推動高職免學費方案所致。 建教合作收入年增率(表 4-3)顯示整體學校總平均是有增加趨勢,由 98 年的-8.06%、99 年 104.22%至 100 年 126.35%,F 學校 100 年度年增率 306.94%,其原因係學校於年度實際執行時,為外界提供服務所收到的收入較 多。高職類型學校平均增加幅度大於高中類型學校,其原因是高職類型學校接受委託辦理各項職業類科檢定較 多所致。 由推廣教育收入年增率(表 4-4)得知在高中類型學校是沒有推廣教育收入,F 學校 98 年度年增率-100.00%, 其原因係 97 年度有收入,98 年度完全收入沒有所致。在高職類型學校部分是有推廣教育收入,但僅 2 家學校 是有增加趨勢。而雜項業務收入年增率(表 4-5)一表中,100 年度與 99 年度相較,各校年增率減少的學校有 8 家,其比率甚或高達-69.30%,顯示學校依學生收費辦法,收到學生重補修、招生報名費及簡章等收入項目時, 因不屬固定收入來源所致,整體總平均部分,是呈現先增後減的趨勢。 表 4-6 係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年增率,高中類型學校平均年增率在 15%以上有 5 家,顯示學校提供場所及設 施供他人或團體使用的情形增加,99 年各校的年增率是在所有比較年度中年增率最高者。另,受贈收入年增率 (表 4-7)顯示有 3 家學校是沒有受贈收入,另有 4 家是年增率增減情形差異很大,顯示受贈收入的來源不確定性 很高。其他雜項收入年增率(表 4-8)則顯示每個學校的增減變化差異頗大,其原因是本項收入為實際有發生才認 列之收入,且各校每年度會遇到狀況可能不一所致。 此外,各校利息收入年增率(表 4-9)顯示整體平均有增加趨勢,由 98 年的-51.67%增加至 100 年的 124.62%, 表示學校實施校務基金之後,各校利用閒置現金為學校增加收入的意願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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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1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22.08% 13.29% - - - 16.47% - 17.28% - - - 17.28% 98 年 20.98% 13.66% 20.97% 21.87% 18.34% 14.54% 12.21% 17.51% 15.04% - - 18.68% 16.86% 16.39% 99 年 22.77% 14.55% 23.54% 24.79% 20.83% 20.37% 14.66% 20.21% 26.64% 21.74% 12.76% 18.24% 19.84% 20.71% 100 年 22.50% 13.23% 21.79% 23.88% 21.07% 20.03% 12.55% 19.29% 24.02% 16.12% 10.84% 16.80% 16.95% 19.54% 平均 22.08% 13.68% 22.10% 23.51% 20.08% 17.85% 13.14% - 21.90% 18.93% 11.80% 17.91%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2 學雜費收入淨額年增率2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0.12% 2.25% - - - -4.22% - -0.70% - - - -0.70% 99 年 0.28% -0.51% -0.17% -0.97% -1.05% 1.13% 3.12% 0.26% -4.13% - - -6.61% -5.37% -0.99% 100 年 1.54% 0.30% -0.76% -1.00% 2.15% -0.57% -6.72% -0.72% -26.93% -20.02% -25.95% -8.33% -20.31% -4.48% 平均 0.57% 0.68% -0.46% -0.98% 0.55% -1.22% -1.80% - -15.53% -20.02% -25.95% -7.47%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1公式: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自籌收入/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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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建教合作收入年增率3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5.35% 23.67% - - - -42.49% - -8.06% - - - -8.06% 99 年 17.21% -4.76% 29.61% 62.33% - 45.83% - 30.04% 874.47% - - -86.67% 393.90% 104.22% 100 年 -3.73% 13.33% 1.80% 57.62% 75.22% 306.94% 12.02% 66.17% -11.42% 233.28% 965.47% 685.32% 468.16% 162.44% 平均 2.71% 10.75% 15.71% 59.97% 75.22% 103.43% 12.02% - 431.52% 233.28% 965.47% 299.33%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4 推廣教育收入年增率4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 - - -100.00% - -100.00% - - - -100.00% 99 年 - - - 10.89% - - -100.00% -44.55% -44.55% 100 年 - - - 49.30% 95.39% - - 72.34% 72.34% 平均 - - - 30.10% 95.39% - -100.00%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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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5 雜項業務收入年增率5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20.95% 19.78% - - - 8.89% - 16.54% - - - 16.54% 99 年 4.51% 26.05% 61.98% 136.39% 215.79% 27.05% 9.81% 68.80% 63.43% - - 87.99% 75.71% 70.33% 100 年 15.41% -43.63% -40.90% -69.30% 28.59% -8.78% -3.53% -17.45% 22.27% -57.34% -38.08% -45.45% -29.65% -16.15% 平均 13.62% 0.74% 10.54% 33.54% 122.19% 9.05% 3.14% - 42.85% -57.34% -38.08% 21.27%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6 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年增率6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41.92% 4.20% - - - -22.64% - -20.12% - - - -20.12% 99 年 38.25% 96.61% 98.73% 31.89% 41.16% 24.21% 20.43% 50.19% 1.87% - - 50.12% 26.00% 44.81% 100 年 61.57% -51.26% -35.99% 12.81% -26.87% 46.20% 6.16% 1.80% 15.30% -52.10% -36.62% -41.39% -28.70% -1.50% 平均 19.30% 16.52% 31.37% 22.35% 7.15% 15.92% 13.30% - 8.59% -52.10% -36.62% 4.37%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公式:雜項業務收入年增率=(本年度雜項業務收入-上年度雜項業務收入) /上年度雜項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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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7 受贈收入年增率7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4728.27 % - - - - 27.28% - 2377.77 % - - - 2377.77 % 99 年 -53.83% -33.05% - -10.28% - 3228.05 % - 782.72% 179.53% - - - 179.53% 662.08% 100 年 -47.54% 7.55% - -7.97% -100.00% -89.56% 87.86% -24.94% 125.98% - -25.90% - 50.04% -18.59% 平均 1542.30 % -12.75% - -9.12% -100.00% 1055.26 % 87.86% - 152.76% - -25.90% -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8 其他雜項收入年增率8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19.56% 961.08% - - - 126.16% - 355.89% - - - 355.89% 99 年 4477.50 % 52.14% 0.91% 531.50% 16.55% -43.81% 2335.42 % 1052.89 % 14.65% - - -78.74% -32.05% 811.79% 100 年 -87.59% -2.50% 770.15% -35.18% 1.74% -51.07% -94.58% 71.57% -64.91% 132.83% 35.50% 462.01% 141.36% 99.79% 平均 1456.78 % 336.91% 385.53% 248.16% 9.14% 10.43% 1120.42 % - -25.13% 132.83% 35.50% 191.64%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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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9 利息收入年增率9 高 中 高 職 總平均 A B C D E F G 平均 H I J K 平均 97 年 - - - - 98 年 -75.44% -30.06% - - - -49.49% - -51.67% - - - -51.67% 99 年 -51.79% 1.64% 12.13% 30.20% 132.90% -23.81% 73.45% 24.96% 139.43% - - 73.32% 106.38% 43.05% 100 年 137.66% 51.50% 36.52% 242.78% -5.20% 84.59% 344.68% 127.51% 55.86% 65.74% 63.19% 173.22% 89.50% 124.62% 平均 3.48% 7.69% 24.33% 136.49% 63.85% 3.76% 209.07% - 97.64% 65.74% 63.19% 123.27% -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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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度訪談之質化分析 1. 開源節流意願 (1) 自籌項目 目前各校收取的項目有學雜費收入、實習實驗費、電腦使用費、重補修收入、場地租借收入、利息收入、 受贈收入、建教合作收入、推廣教育收入。場地租借收入部分,受訪學校以零星收取方式為主,尚有少數學校 兼以委外經營 (OT)方式收取;建教合作收入部分若屬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請委辦計畫者,即編入年度概算,另有 部分學校於年度進行中再接受其他機關請委辦者,則併入決算表達。 (2) 收入的相關規定 在學雜費收入、實習實驗費、電腦使用費是依照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各學年度學雜費及代收代付收 費標準表所規定的標準計收;重補修收入是依照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補充規定的標準 計收;場地租借收入部分是各校皆訂定各校之校舍場地所提供使用的作業要點標準來計收;利息收入是依照銀 行規定的存款利率來計收,其餘收入項目因較不確定性,僅能於實際收取時得知。 (3) 受訪學校表示在實施校務基金後收入的相關規定與在公務預算時代之收支管理作業規定是相同。 2. 執行彈性 相較於過去的公務預算,實施校務基金是有提供較大的執行彈性,學校存在的彈性包括年度進行中有超預 算的收入,就有較充裕財源,在超收的額度內做超預算的經費支出,於年度結束時以超收超支併決算方式表達 決算數;歷年滾存下來的賸餘數傾向用於資本性的支出,考量讓支出效益較長久及發揮學生受教權最佳化的狀 態,例如編列新購教學設備預算、進行校舍大修做遞延費用支出。 3. 資源配置效率 各校一般採行的措施有 (1) 利用各用途別間無流用限制,使得人事費及業務費之間因學校實際執行需要而互相幫忙支應。 (2) 校內各處室間財產使用原則是傾向共通性設備由固定處室保管,以借用方式共享及建立公器公用的觀念。 (3) 分配各單位預算額度時會參考去年的決算資料並秉持零基預算精神,於有限資源中做經費的最佳調控。 (4) 在年度預算執行時,屬於金額較大的支出項目會請業務單位考量這筆支出的成本效益性如何,再決定是否購 買。 4. 消化預算減少 學校普遍認為在公務預算時代因有執行率的壓力及賸餘款要繳庫的背景因素,是有存在消化預算的現象, 在各校實施校務基金之後,因為節餘款可以滾存在學校,不必繳庫,及不主動提供計畫賸餘情形,消化預算現 象是有改善,相關配套及鼓勵方法有將賸餘數如實習實驗費回歸給賸餘單位可以再使用,或是全部賸餘數不分 處室及計畫,全部列做學校賸餘做整體性經費規劃及考量。

伍、 討論與建議

一、討論 高中職學校的收入項目及金額會因學校類型不同,而有些許差異,例如「推廣教育收入」項目,在高中類 型學校是沒有該項收入,由訪談中得知,其原因為學校係屬純高中,學校教學目標以升學為主,沒有開辦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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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的課程,可否由學校現有教學資源配置中規劃推廣教學活動,以增加學校自籌收入財源。此外,研究發現 在受訪學校的自籌收入項目中,沒有「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四條第六項之「學生實習品收 入」,此項基金來源是不是各校在規劃往後的自籌項目,可以再思考的地方。 各校在採行節流措施上、運用預算執行彈性、整體資源配置效率方面,各校會以學校本身獨具的特性,及 實際學校情形,會有各種不同的執行方式,舉辦校際間、各地區間的經驗交流與分享,是否可以使整體國立高 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運作達到當初設置的預期效益值得進一步思考。 在是否還有其他需要改進與建議事項中得知,各校希望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在經費額度分配時,不論是經常 性的業務支出,或是購置設備的資本性支出部分,能夠更符合學校的需求,因此,經費額度的分配點不是僅有 一次,於年度進行中可否再視各校實際執行情形再予考量,亦是值得主管機關再思量的地方。 而在建議事項的提列折舊費用方面,是學校最直接接觸到的問題,也是希望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能夠解決的, 由訪談中得知,希望基金型態能夠改變,在未確定要改變或是維持目前基金型態之前,如何解決巨額折舊費用 造成帳上短絀,實際學校有現金的情形,均具有再討論的空間。 整體而言,校務基金的實施對校內人員而言是沒有出現反彈的現象,所以在推動上並無遇到阻力,但在經 常門額度上應該做更適度分配、執行資本門經費時若要超過預算額度,補辦預算的彈性沒有開放是一大阻力, 另外在預算編製、預算執行、帳務處理方面是沒有遇到阻力,覺得屬於制度上變動,較偏向是適應性上的問題。 二、結論與建議 教育部於民國 96 年所推出之「推動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與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之背景及實施重點」 期望所實施之學校均能達到其預期效益,本研究以其預期效益之性質區分為「開源節流意願」、「執行彈性」、「資 源配置效率」、「消化預算減少」之研究構面分別進行財務資料分析和深度訪談取得各校校務基金之施行現況並 分析其預期效益。 綜而言之,在開源方面,學校尚具自籌能力,但並非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而在節流措施方面,亦均採取各 種諸如裝置電力監控系統控制學校電力、訂定冷氣開放及關閉規定措施,但當花則花、當省則省,力求不影響 教學環境及品質。而在執行彈性方面,學校的歷年賸餘數以支用於資本性支出為主,使支用的效益達到最高, 例如購置教學設備,進行校舍修建等。又,在資源配置效率上,當學校有大額支出時會做成本效益方面考量, 以達成花少少的錢而有最大效益出現。最後在消化預算減少方面,實施校務基金之後,消化預算的現象的確減 少與改善。 校務基金的整體運作方式已逐漸偏向企業經營的模式,且已發展出相當多成效不錯的經營管理策略,也運 用了諸多管理大師獨到的管理名言。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校務基金實施,是希望各國立高中職學校能夠利用學校 現有設施及發揮各校特色以增加財源,所以建議學校未來在做開源規劃時可以引進企業的經營管理模式。股神 巴菲特曾說:「人生就像雪球,重要的是找到溼的雪,和一道長長的山坡。」,學校可以自己的特色專長當成「雪」, 讓學校滾出校務基金實施的大位,而長期複利累積的效果就如同雪球愈滾愈大;「溼的雪」就意味著要找到符合 學校開源的收入項目,如此報酬率就會提高;而「長的山坡」代表著利滾利的時間很長,學校只要找到這兩個 關鍵因素,就算體質較為不佳的學校,應該也能創造出自己的成就。 校務基金制度相對於公務預算是給學校有較大的發揮空間,學校應在既有的法令規章規範下,分析學校本 身的優勢及劣勢以及目前和未來大環境的機會與威脅,如此才能找出最適合學校發展的各種配資源置措施,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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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最高目標細分成各階段性目標,由全校師生共同遵循、共同達成,逐漸累積成就,如此不僅能達成當初實施 校務基金的預期效益,更有可能發展出其他額外效益,使學校得以永續經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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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賴明芳,《國立高中職學校校務基金政策對學校經營之影響研究》(逢甲大學公共政策所,碩士論文,2007)。 23. Capozzi, M. M., Lowell, S. M., & Silverman, L. “A Closing View: Knowledge Management Comes to

Philanthropy”. The McKinsey Quarterly, 89, 2003.

附錄 訪談大綱 研究構面 訪談題目 開源節流意願 1. 貴校在開源方面:有哪些性質的自籌收入?相關規定為何(例如辦法、收費標準)? 與公務預算時之收支管理作業規定有無不同之處? 2. 貴校針對閒置現金(指目前無立刻需支用的現金)是否有作規劃?若有,其方式為 何?規劃時的主導者是誰? 3. 學雜費收入在學校自籌收入中所佔比重高,因此學雜費減免金額會影響學雜費收入 淨額。請問,實施校務基金後對學雜費減免資格的認定上是否有所改變?若有增加 情形,如何因應? 4. 校在節流方面,有什麼措施? 5. 校務基金預期效益之一是「可以使各校加強開源節流之意願」,請問,「校內各單位」 配合度如何? 6. 貴校是否因開源節流之動機,使教學環境與品質有受到影響嗎? 執行彈性 7. 相較於過去的公務預算,校務基金提供較大的運用彈性,對貴校而言,存在哪些彈 性? 資源配置效率 8. 為使校務基金的實施達到資源配置符合貴校實際需求,貴校採用哪些措施? 消化預算減少 9. 貴校於過去是否存在消化預算的現象。校務基金的實施,此現象是否改善?此外, 貴校是否制定相關配套方法? 10. 截至目前,貴校在校務基金的實施上,是否有遇到阻力?若有,請舉例說明。 11. 您認為校務基金之實施,是否還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或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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