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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事的有效性─六朝志怪夢故事之敘事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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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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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敘事的有效性一一六朝志怪夢故事之敘事技巧. 一﹒前吾 「夢」是種極普遍的生理現象,不論古今中外、男女老少、貧賤富貴,在在皆經歷 過它的造訪。「白人有生不能無寐,白人有寐不能無夢」芷且此話適切地道出這種人類普. 遍共有的經驗現象。人各有夢,文人人異夢,夢宛如一部難以參盡的天書,既普遍又神 祕,像謎一般難以捉摸,在奔流不息的時間之流中,不斷的被創造、展現,又如空谷幽 鳴,尚不及捕捉即條忽消失。夢象的複雜多樣亦非意志所能控制,它的詭譎奇特刺激人 的好奇心,渴望去認識夢、了解夢,進而解釋夢。六朝素以「張皇鬼神,稱道靈異」的 志怪小說為盛,其中存有大量的作品是在描述夢,或以夢為中介、引子來鋪陳故事、宣 傳思想。何以夢故事能在志怪作品中佔一席之地,並且風靡人心?除了六朝時代背景因. 素之外,敘事技巧的應用得當讓夢故事展現出神秘叉其實的氛圍亦是一大要素。因此本 文將藉由夢故事內容的考察,了解志怪作者在載錄夢故事時,如何鋪陳蘊釀故事氛圍, 讓「夢」如其似幻的特質得以巧妙的迎合於其實與怪誕的論述中,並成為怪異論述者偏. 好應用的于法。 本文擬針對夢故事的敘事技巧加以分析,分別由故事、文本與敘述三方面來著于, 首先在故事方面將採敘事邏輯與契約概念對故事敘述的基本法則做探討,借用布雷蒙. ( Claude Bremond )所提出的序列( sequence )概念與格雷瑪斯( A J. Greimas )「契約 結構」的應用,舉例討論六朝夢故事的敘事法則與契約現象,以見「夢」在故事中所據. 有的地位﹔接著將集中討論志t到乍者如何巧妙地運用敘事于法展現真實性的訴求﹔如何 藉由敘述者的干預論述加強夢的靈驗性與真實性的效果﹔如何在敘述時間上控制得宜, 令夢故事的敘述充滿節奏性進而輔助靈驗性的強調,藉此希冀進一步對夢故事文本的敘. 述技巧有更深入的了解。. 二﹒夢故事之敘事邏輯 六朝志怪以史傳的寫作筆法載錄事件,採殘叢小語的簡短形式,或記載聞見傳說, 或寫作個人的經驗遭遇,結構簡單,直接敘述,記人記事往往粗陳模概未加以刻劃人物 或敷衍情節。受限於形式的簡短,細節描寫得地方很少,而且故事的刻劃以事件為主, 僅描述與事件產生的相關因素,在高潮發生時往往即告結束。普羅普在研究民間童話時. llil 明﹒何棟如:〈夢林玄解〉序。.

(2) 提出功能要素,將敘事功能視為敘事結構的基本要素,不過,這些依據時間順序所進行. 的功能排列組合,存在著某些邏輯上的問題,布雷蒙據此進一步提出敘事序列的觀念,. 本文擬採用布雷蒙的敘述邏輯為六朝志怪夢故事的敘述規則進行考察。. (一)敘事邏輯概念 布雷蒙將功能視為敘述的基本單位,三個功能即組成一個序列,功能與功能之間存. 1 )情況形成. 在著嚴密的邏輯關係。它們分別是:(. 行動表示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 讓這個可能變化成為事實。(. 3. 2. )採取行動. )達成目的. 一個功能以將要發生的事件或. 一個功能以進行中的事件或行動來 一個功能以取得結果結束變化過程。這. 些功能並非刻板地導向下一個功能,而是趨向兩種選擇,使故事導向兩個不同的發展方. 向,因此這三個功能未必連續發生,情況形成可能末採取行動,也可能採取行動﹔採取. 行動可能達成目的,也可能失敗。是以基本序列所展示的敘述可能如下圖所示主且:. A2ar變為現實. Al 可能性→ (例如:欲達. 成目的的情況. 形成). (例如:採取行動) ~. A3a毛主到目的(例如:行動獲得成功). ~ A3臥未達到目的(例如:行動失敗). A2ti 沒有變為現實. (例如:未採取行動). Al 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導致 A2a 與 A2b 兩種面向,若 A2a 變為事實則又衍生出 A3a 與 A3b 兩種可能。這個基本敘述序列文可以進一步繁衍出不同的敘事循環,分別是(一) 首尾連續式:序列 A 的結果同時又是序列 B 的開端﹔(二)中間包含式:序列 A 中的功 能又展開另一個序列 B ﹔(三)左右並連式:序列 A 與序列 B 實為一體,只不過是由不. 同的角度所呈現出來的不同序列, VS. (versus )用來表示兩種序列所持有的相反角度, 給簡圖如下:. 主.ll. 且主i 克洛德﹒布雷蒙:<敘述可能之邏輯>,張寅德譯,收於張寅德編:〈敘述學研究卜. 頁 15 4 °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9 年。) 主主i 傅修延:〈講故事的奧秘一一文學敘述論卜頁 77 。(南昌: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1993. 年).

(3) (二)中間包含式. 「「. A. (三)左右並連式. 「」. 仁」. (一)首尾連續式. A. B. v. 上圖僅是基本序列所衍生出來的簡單組合,這些序列可以簡單地組成短小精煉的 故事,亦可繁複交錯地發展成長篇故事的規模,筒中彈性可謂大矣。布雷蒙還提. 到,每個序列皆存在著改善或惡化的可能性,改善型是以某種缺乏或不平衡狀況 開始,進而以缺乏的補足或平衡的建立結束,惡化型則反之,兩者之間還可能交 替作用,惡化的極端可能是改善的開始,改善的結果卻也蘊藏惡化的可能,改善. 與惡化交錯應用形成故事演變的架構。 六朝夢故事中夢的出現幾乎都為故事帶來關鍵性的改變,是故事發展的主要. 契機。契機的產生就是對故事原本平衡狀況的破壞,敘述學泰斗托多洛夫(. T.. Todorov )曾針對這種情形做以下的解釋:. 一篇理想的敘述文總是以穩定的狀態作為開端,而後這個狀態受到某種力量的破 壞,由此而產生一個平衡失調的局面,最後另一種來自相反方向的力量再重新恢. 復平衡。第二個平衡狀態與第一個似乎差不多,但是他們從來不是一模一樣。型企l. 換句話說,托多洛夫認為敘事作品情節發展的基本邏輯就是平衡狀態的破壞與建. 立。這點與布雷蒙的敘述邏輯亦有異曲同工之妙,因為狀況的產生往往就是平衡 狀態的破壞,而採取行動後的結果即可視為另一個平衡的狀態的重建。托多洛夫 提過「超自然」現象的出現是破壞平衡的最直接方法,在夢類故事中我們可以發 現,夢的出現往往帶來平衡狀況的破壞,夢境為夢者帶來他界的訊息或旨令,兆 示內容對夢者的未來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這不mJ喧自然現象的出現誠然直接破壞故. 事原本呈現的平衡狀況,為故事帶來改善或惡化的可能。. 坐生i 托多羅夫:<文學作品分析>,黃曉敏譯,收於張寅德編:〈敘述學研究卜頁 85 。.

(4) (二)﹒平衡狀態的破壞與重建 根據上面的論述可知,夢的出現將破壞故事平衡或使故事導向另一平衡,以. 下將針對敘述邏輯中夢所處之位置深入觀察,可發現故事中「夢」出現位置的不 同,所佔據的地位與功能亦有所差異。大體而言,夢出現的位置主要以開頭或中. 間為主,其它則零散地出現在文末,茲就這三種情形說明分析如下:. 1. .導引型. 夢故事中有一類型的故事往往一開頭就陳述一個夢境,接著再鋪陳夢境產生. 的影響,「夢」的出現導引出主要的情節內容,因此稱之為「導引型」’又因為所 處之位置往往在故事前端,所以也可稱之為「開頭型」故事。導引型故事中「夢」 的出現毫無疑問的是對整體平衡狀況的破壞,它為故事帶來改善或惡化的可能. 性。最基本的敘述序列是以夢兆為開頭,接著進行對夢的解釋,結局則是夢應。 此類故事往往形式簡單,具有固定模式,而且大部份具有預言特質,因此在「夢」. 出現後,故事以夢的解釋為主。例如:<孫堅夫人>旦旦夢日、月入懷,孫堅解 釋為極貴之象。<太似夢>豆豆l太似夢見商之庭產棘,文王加以解釋,認為這是. 「天不享於殷」的象徵。<夢得大象>立立中張茂夢大象,萬雅解釋為:當為大 郡守,但不能善終等等。這些故事中夢的產生打破夢者的平衡狀態,而夢者的古. 釋是改善或惡化的過程,結局則為預言的兌現。其基本敘述邏輯為:. ︱. 戶一→︱. γ室→︱. 「果. 這種敘述模式是「導引型」故事的基本敘述型態,以「夢」的產生為開頭,經釋. 夢的過程後則有夢應的結果產生。上舉例子中夢境的內容大抵以兆徵的形式出 現,需要透過釋夢的詮釋過程,方能使夢徵明顯化。除此之外,有部份故事則在. 夢產生後引發某些動作,這些動作亦可視為對夢的解釋,但是解釋的意味趨淡,. 主要是針對「夢」所傳遞出來的信息所引發的反應。例如:<劉赤父>載:. 主三i. 《搜神記卜干實,汪紹憧校注,卷十,頁 122 。(台北,里仁, 1999 年 0. 且豆l. < 博物志卜卷/丸,頁 21. 7. °. 立工l. < 異苑〉,卷七,頁. ,. < 漢魏六朝筆記小說大觀本〉。(上海,上海古籍, 1999. 年 0. ). 659. ).

(5) 劉赤父者,夢蔣侯召為主簿。期日促,乃往廟陳請:「母老子弱,情事過切,乞 蒙放恕。會稽魏過,多材藝,善事神,請舉過自代。」因叩頭流血。廟祝曰:「特. 願相屈。魏過何人,而有斯舉?」赤父固請,終不許。尋而赤父死焉。虹旦l. 劉赤父在夢中被蔣候召為主簿,這意味著即將死亡。劉赤父前往蔣候廟陳情,以. 母老子弱為由,並薦舉魏過代替,如此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叩頭流血亦無法改 變神意,隨即死亡。在這則故事中,夢的出現仍舊代表著平衡狀態的破壞,試想 在睡夢前劉赤父有母有子和樂融融,但是因為夢的產生,卻就此造成天人永隔。 此故事同樣可以給製敘述序列簡圖如下:. 藍藍血. 型產主 惡化的可能. VS.. (獲得主簿的可能). (夢蔣侯召為主簿). 二. 惡化過程. 改善的可能. 有改善的可能. VS.. 改善的過程. (透過夢境召劉赤父為主簿) 蔣侯廟陳情. (動之以情,舉魏過代之). VS.. 一仁. 未獲得改善(依舊死亡). hv <. 主口. 二. 得 獲. 惡化完為事實. 上圖利用了中間包含式與左右並連式的方法分析此故事:虛線部份連接劉赤父與 蔣候之間的對立關係是為左右並連式的應用,虛線以前是以劉赤父為主所可能面. 對的轉變。依圖可看出劉赤父在夢見蔣候召為主簿時產生惡化的可能性,在惡化 過程中文存有改善的可能,劉赤父至蔣候廟陳情,為死亡之召帶來一線生機,然 而最終依舊無法違抗神旨,仍以死亡為收場。這種惡化的過程對於蔣候廟來說卻 是截然不同的改善過程,透過夢境的傳遞,蔣候廟輕易地獲得改善召得主簿。類. 坐主l. < 搜神記〉,卷五,頁 5 9 °.

(6) 此因夢而導致惡化產生者諸如:<王導子悅>堂皇l王導夢人以百萬買兒﹔<謝郭 同夢>謝夢郭與人爭錢,墮河而亡等等,故事中夢的產生皆為實界人物帶來惡化 的狀況,並且結局部如夢的內容所示。. 夢的產生當然也可能為人物帶來改善,例如<目中刺>盟且盟中興進入山取 樵,因疲倦而寐,夢得一女子要求幫忙清除目中刺,若果將會予以重謝。夢的出 現正是整個故事平衡狀態的打破,若是夢未出現,興進睡醒則下山,故事也就無 法展開,因此夢是平衡狀態的破壞,也是讓故事情節得以進一步發展的關鍵。根 據故事內容,興進因夢的指示為女子拔掉觸髏頭中的雜草後,隨即在觸髏旁拾得 一隻金指環,夢對她來說帶來改善的可能。與<目中刺>相類同的故事如<夢謝. 拯棺>且且且、<上虞人>旦且2 、<丈穎>旦且11等都是鬼魂透過夢請求移棺整 墳,主角得知後予以相助的故事。這類故事中實界與他界人物並末處於對立狀. 態,甚至是處於相同立場:他界人物托夢求助之後取得改善的可能,實界人物亦 因助人而種下改善的因子,兩者各取所需。. 此外,又如<弦超>且illl 、<徐玄方女>主且旦、<李仲丈女>些且已等亦 因夢境的出現而引發後續故事的發展,三則故事的共同特色在於夢都是女子現身 前暖身預告之所,三人分別透過夢來告知身世背景與自薦枕席之因,毫無疑問的. 是故事後續情節的重要引子,而且夢境的提前出現也消褪女主角出場的突兀性並 為浪漫情事憑添夢幻色彩。試將<徐玄方文>之敘述循環圖給製如下:. 徐玄方女. 旦旦l. < 搜神後記卜學津討原本,舊題陶潛,汪紹檻注,卷五,頁 32 。(台北,木鐸’. 1991 年 0. ). 且ι立i 祖沖之:〈述異記〉,〈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l 18 。(香港,新藝出版社, 1976 年。). 斗ι11. < 異苑卜卷七,頁 662 。. 且ι主l. < 搜神後記〉,卷六,頁 39-40 。. 主ι主l. < 搜神記〉,卷十六,頁 193 。. 些ι生i. 〈搜神言己〉,卷一,頁 1. 主ι三l. < 搜神後記〉,卷四,頁鈞。. 通ι豆l. < 搜神後記卜卷四,頁 27 。. 7. °.

(7) 欠缺狀態 =改善的可能=尋求重生 重生可能. 托夢告知現身成功. =重生的可能. 重生旭程. 改善組程. 重生過程=. 告知過程現身過程. (儀式過程) 得到應允=現身的可能. 惡化可能. • 惡化過程. •. (破. 壞約定) 獲得改善. 得到重生. 獲得重生=未獲得惡化. 由上圖可以清楚得知<徐玄方女>以重生為主題,總共經過三個程序方達到重生. 的目的:徐女首先以夢打破平衡狀態,托夢告知年壽未盡,即將更生為馬子妻,. 請求馬子救助,在獲得馬子的應允後,相當於取得第一個程序的成功也獲得現身 的可能,接著在約定的期日中現身,並與馬子寢息結為夫妻,建立感情以進一步 獲得重生的可能。在各個改善階段中皆存有惡化可能,特別是重生乃非常之事,. 往往存有許多禁忌,諸如除了男主角外,往往不可見現或告知於他人等等,這個 禁忌可視為整個重生過程的關鍵,因此上圖特別給出重生過程中的惡化可能。由. 於<徐玄方女>中男主角完全遵守女主角的重生規則,不但末將秘密提前洩露,. 而且依照時間與儀式的規則將徐女於棺中救出,所以惡化並末產生,重生得以實. 現,故事以喜劇收場。反觀<李仲丈女>則因為在重生過程中禁忌、遭破壞,李父 開棺驗屍造成李女無法重生的悲劇。 質言之,「導引型」夢故事的共通特色就是以夢為起頭破壞故事的平衡狀況. 後,再展開故事情節的鋪陳。夢的功能性在於引起狀況,狀況的引起者為他界人 物,而實界人物則在接受他界訊息時,根據訊息內容而展開解釋行動。解釋行動 可能是直接的解釋夢徵的意涵,或是間接地以行動來呈現夢者對夢境內容的解 釋。這裡可重複證明故事中夢的產生往往帶來平衡狀況的破壞,招致惡化或改善 的可能,是為故事情節的重要導因,推動故事的前進。.

(8) 2· 中間型 夢故事中事件產生之因果脈絡往往明顯,中間型故事中夢大抵出現於中間, 此「中間」之意涵或許過於抽像,簡言之,即是「夢」出現前已存有特定狀況,. 而且這個狀況就是導致夢產生的原因,所以夢是狀況(前因)產生後的「後果」. 或是引發後果的中介,因此也可以稱之為「後果型」。我們可以將這種敘述序列 簡牆為:. ︱. 1犬且→ ︱. ︱主→ ︱. 結︱ 果. 由上圖可以看到,「中間型」故事中「夢」的功能主要是承續故事前半部所鋪陳. 出來的狀況,並為狀況產生後的行動做鋪展,其主要的內容在於訊息的傳達。易 言之,此類型故事中,夢之所以會出現並帶來超自然界的訊息,完全導因於人物. 在起始部份已埋下種子,進而引發「夢」所造成的改善或惡化的過程,而夢中訊. 息則是他界人物對實界人物行動的反應。這類故事為數眾不少,例如<廬山君>. 立且且中因牌女於神廟戲婚,導致廬君藉夢致聘。<虎報恩>盟且詛中謝允救虎, 所以在受難時夢人言:「汝有慈心,當相拯撥。」醒時見一黃衣少年救之。<溺. 死人觸髏>盟U且載何參軍因溺死人觸髏,畫夢婦人語云:「君是佳人,何以見穢 污?暮當令知之」’當天晚上,何趨溺穴壁時,為虎斷陰莖而亡。<乞斷權鬼>. 且旦旦l載吳士季患權疾,經武昌廟時乞斷權鬼,寢夢一騎追之,見季乃下馬縛一 小兒而去,季病遂癒 0 <夢述冤情>且旦且載元崇送喪欲還,遭人推水而死,母. 夜夢崇敘亡父事及己身怨情,母乃依夢申冤,將行兇者伏法。<蟻王報恩>旦旦且 則載董昭之救一隻螞蟻,結果夜夢蟻王謝曰:「僕不慎墮江,慚君濟活。僕是蟲. 王,君若有急難之日,當見告語!」’後來董氏遭劫乃求助於蟻王,後夢烏衣人. 立ι工i. 〈搜神言己〉,卷四,頁的。. 且ι主i 戴!詐:〈甄異傳卜頁 94-95 。 2ι旦l. < 幽明錄〉,〈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167 。. 且已立l. < 錄異傳〉,〈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416 。. 且且u. <還冤記卜頁 38 。〈筆記小說大觀本〉三編二冊。(台北,新興書局, 19. 2且主l. < 齊諧記〉,〈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138. ,. 年).

(9) 云:「可急去,入餘杭山中。天子將下赦,今不久也。」醒後發現螞蟻已將鎖械 日齒盡因得出獄並過江投餘杭山,旋即遇赦得免。茲將其敘述循環圖給製如下:. 蟻王. 主角. 蟻王. 主角. 受助者. 助人者. 負債者. 債權人. 將接受的幫助. vs. 可能提供幫助. 接受幫助. vs. 幫助的行動. 受到幫助. vs.. 完成幫助. vs. 將要償還的債務 (夢中曾承諾助之). 償還債務. (夢中助之). 債務償清. vs. 將得到的幫助. (落難需助). 接受幫助. (夢中得訊). 獲得救助. 由上圖可知蟻王遭難見救,受到救助之後變成債務人,負有報恩的責任。反之, 主角則因助人而成為債權人擁有求助的權力。因此當主角遭劫時藉由螞蟻呼喚蟻 王相助,蟻王也如言清償債務暗中施力助出主角,完成債務的償還救出主角。而. 「夢」在這則故事中則處關鍵地位,除了傳達蟻王報恩的約定外,也成為蟻王報 恩的主要場域。. 綜上得知,「中間型」故事中「狀況」的出現即埋下兩界人物的糾葛,「夢」 則為他界人物藉以回應夢者的主要場域,因此是夢者改善或惡化過程的地方,其 中改善或惡化的結果端視夢者先前所種下的因緣,所以這類故事往往具有報恩、 報仇等相關的情節。. 3· 結尾型及其它 可吉尾型」故事,顧名思義夢是出現在故事尾端,而且具有帶領故事走向結. 局的功能,採托多洛夫的話就是具有使故事恢復平衡狀態,重建平衡的功能。易. 言之,夢除了是平衡狀況的破壞外,它亦可能帶來重建平衡狀態的另一種反方向.

(10) 的力量。例如<健為孝女>主且主載健為孝女之父墮水而亡,尸喪不得,孝女投. 水以尋父尸,並藉由夢告訴親人尸首浮江的日期。這則故事中,孝女等人在父尸 遍尋不得的狀況下,處於欠缺的不平衡狀況,夢所帶來的信息正是重建平衡狀態 的力量,讓整個事件回復到平衡狀態中。 除了重建平衡的功能外,夢也可能僅是單純訊息的傳達,或對故事情節的補. 充與加強,如:<蔣山祠>且旦到中主角因黑衣人相助救回妻子後,夢見一人說: 「蔣候使助,汝知否?」’此語將前面情節中黑衣人的身份交待清楚,使故事完. 滿落幕。值得一提的是,許多故事有「重夢」的現象,夢不僅出現一次,可能分. 佈於故事的頭、中、尾。此時,夢是情節的導因,也是重建平衡狀況的反方向力 量,同時具有補充說明的效果,例如<蔣濟亡兒>主旦旦中開頭夢的出現,破壞. 蔣家的平衡狀態,中間夢的出現承續開頭夢所引發的狀況,為蔣j齊兒再次帶來改 善的可能,而結尾夢則傳達出蔣濟兒已獲得改善的消息,讓故事圓滿落幕。. 三﹒夢之契約結構. (一)「契約」概念 「契約」是人文現象的基本型態,舉凡人神之間的關係是種契約,公民與國. 家社會之間也是種契約,人與人之間的承諾亦是種契約。易言之,宗教、倫理、 社會、政治等社會中的所有人文現象皆可歸結為契約基礎下的衍生物。起旦旦夢 是極生理化的現象,但是,在夢故事中我們卻可以發現它所載錄的重點與主題卻. 極為人文化,不外乎生死存亡、功名利錄等與人文社會具有密切關係的事務。「契 約」結構是由格雷瑪斯所提出,他在與普洛普研究的民間敘事中以結構點. ( syntagms )為單位組合歸納出三組結構: 1 實踐結構(考驗、鬥爭)﹔ 2 契約結 構(建立和撕毀契約)﹔ 3 離合結構(離開和返回)。旦旦立格雷瑪斯提出這三組. 且已斗. 〈搜神記卜卷十一,頁 140 。. 且已生l. < 搜神記卜卷五,頁 61 °. 且已三i. 《搜神記卜卷十六,頁 1. 且已豆i. 91. °. 古添洪<唐傳奇的結構分析一一以契約為定位的結構主義的應用>’頁 84-87,. 〈中外文學} 4 卷 3 期, 1975 年 8 月。 且已工l. < 搜神記卜卷十六,頁 1. 91. °.

(11) 概念,並末詳說它們之間的關聯,羅伯特﹒休斯( Robert Scholes )對此加以說明. 與補充益旦旦,他認為契約除了得以建立與撕毀,也被履行與完成並帶來獎懲。 因此就整體結構而言,契約總是出現在開頭,獎懲則出現於結尾,而離合與考驗 結構中的事項則涵概於兩者之間,可視為契約派生出來的結構。如此一來,契約. 的敘事基本結構即包含契約、考驗與判決等三種基本功能及它們所必須的行動. 者,這些行動者分別是立約人與簽約人、考驗人與被考驗人,判決人與被判決人。 概括而言,簽約、考驗與獎懲等功能可能出現,但不侷限於某個行動者身上,更. 不一定由具體人物去體現它。因此,故事的進行往往將多個行動者身份加在某個 主語身上,這個主語即成為敘事的主題,而制約人、考驗人與判決人等施方身份 則被它們的功能所暗指。例如:小明與自己簽訂爬山的契約,山本身是考驗,成. 功或失敗則是獎懲,小明同時具有立約人、簽約人、被考驗人與被判決人的身份, 此時考驗人與判決人末以人的具體形式出現,而且都被小明身上所帶有的受方的 身份. 簽約人與被考驗人的功能所暗指著。 承上所言,施方與受方的關係可明可暗,因此簽約者可能對於已簽訂的契約. 毫不知情,或處於非自願狀態,這種情形時而有之,尤其是當人類面對無可抵禦、. 不能抗拒的未知命運時,命運的力量是最高立法者與立約者,人則是被命運束縛. 於無形契約的被動承受者。因此,面對契約時我們除了考慮施、受雙方之外,契 約的公平性與否,契約所帶來獎懲與下場,皆為契約模式的重點。古添洪認為契. 約的獎懲內容與契約的品質具有密切關係,若契約是邪惡、不公平的,那麼契約 的完成縱使帶來獎賞,亦相當於另一種形式的懲罰﹔反之,破壞邪惡的契約並不 帶來懲罰,而是獲得賞酬。值得說明的是,面對這類非公平契約時,契約的完成 本當得到獎賞卻招致懲罰,亦是作者悲觀、譏世態度的隱然表現﹔契約的建立、 完成、破壞與獎罰的諸種結合正觀照出作者的內在意涵。. 契約結構誠如羅伯特等人所論具有簽約、考驗與獎懲等功能。然而由於六朝 志怪的寫作非作意好奇、有意創作,因此往往呈現出「粗陳模概」’情節交待不 全的狀態,又因篇幅的短小,所以故事中由契約的訂定到獎懲的完成往往匆匆帶 過,省略掉許多細節的描述,其中可能包括考驗過程與獎懲內容。這種情形導因. 於志怪先天本質上的不全,然此瑕疵並不能遮掩志怪夢故事中大量藉由契約關係. 益且主i. 羅伯特﹒休斯( Robert. Literatu 月,. Scholes):. {文學結構主義}. an Introduction ) ,劉豫譯,頁 l 幻-. 12 5. (Structuralism in. 。(台北,桂冠, 1995 年 0. ).

(12) 所鋪排出來的糾葛,這些糾葛充份顯示夢故事所帶有的濃郁人文特質。上節我們. 針對夢故事的敘述邏輯加以考察,發現其敘述的基本脈絡。而契約結構的分析與 敘述邏輯具相通之處:契約的形成與訂立同於狀況的產生,履約或違逆則同於處 理過程,獎賞或處罰則是結果。因此本文擬採較寬鬆的標準審視夢故事中的契約 狀態,著重於「夢」與契約建構之間的關係,及夢對整個故事中所帶來的改變, 藉此希冀將布雷蒙敘述邏輯中序列的各個功能特點更明顯地展現出來。. (二)夢與契約關條之形成 六朝志怪夢故事中夢的產生可能破壞故事的平衡狀態,也可能為故事帶來關. 鍵性的轉變,在這些轉變中我們可以發現:故事人物往往因為夢而產生某種契約 關係,此關係正是影響故事發展的重要因素。夢是幽明兩界溝通的主要管道之. 一,所以故事中人物的身份往往可以區分為現實界中的人與他界中的鬼、神、妖 物,兩界藉由契約關係的建立進行溝通與交流。為了分析的便利,下文將以立約. 人的身份為著眼點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1. .干角為立約人 當主角向超自然力量要約時,主角為立約人,超自然力量為簽約人。這類作. 品諸如<蔣山祠> 2-2旦旦載謝玉婦為虎所劫,呼蔣候相助,途獲黑衣人支助方得. 順利救婦,蔣候並以夢告知相助之功,此時謝玉為要約人,蔣候為簽約人,故事 結局謝玉婦順利獲救,而蔣候則以夢表明身份,行邀功之舉,並獲得豐厚的動禮﹔ <戴侯祠>旦旦旦載戴女久病不癒,處於缺乏狀態,於是對石f動祈禱、要約,若. 是能讓她的病癒,將予以重賞,果然石偶人在夢中允約並進而履行契約,讓戴氏 女病癒,戴氏女也履約為之立祠,並成其巫,此時,這則契約可算是完滿達成,. 立約人與簽約人皆履行契約內容,雙方皆各得所需,也相安無事。 但是,也有因未履行契約而招致懲罰的例子,<五百阪> 3H3ll 載:有軍士欲破 摳,以酒肉為祭品,請求神明令水乾j固以利工程,就契約理論來說,人以酒肉為 牲祈求神明保祐風調雨順也算是一種神人契約的訂立,立約者為軍士,簽約者為. 神明。但是當神明在透過夢簽約時卻附上風約的條件,要求池水乾竭時,見大魚. 且已旦l. < 搜神記〉,卷五,頁 61 °. 且已立l. < 搜神記卜卷四,頁 55 。. 主且u. <異苑卜卷一。.

(13) 不可補殺,見銅主也不可取發,這兩個附帶條件可說是契約中所附屬的契約,也. 是契約結構中的考驗。隔日,天神如約讓塘水乾潤,又誠如夢中所示,池竭則魚 見、主發,而小人無視夢中之警告,動了貪念予以剖殺,剖殺時猶見腸腹中充滿. 昨天祭間的食物,此時隱約傳達出巨鱗與神存有某種密切關係,或許即為神的原 形或化身。小人因貪心而觸犯契約中的約定,並未通過契約的考驗可說破壞契約 的約定,成為違約者。違約者當J妾受懲罰,而天神所降下的懲罰正是讓洪水暴發, 溺斃五百名軍士,僅留下督監一人末亡將此事跡留傳下來。這則故事因一人毀約. 而毀滅五百人的性命,其懲罰性可謂大矣,藉此也可以強調出與神所訂立的契約 是不容破壞的。. 又如<郭宣與文處茂>旦旦且的故事則更明顯的表現出履行契約與否將導致 不同結果:郭宣與文處茂被幽禁時,「念觀世音十日以後,夢一菩薩慰喻之,告. 以大命無憂。亦覺而鎖械自脫,及曉還著。」’這句話是契約成立的關鍵,在佛 教中誦念觀世音菩薩等經文具有一定的力量,而且念誦的行為等同於向神求助,. 郭、文兩人念誦觀世音,祈求菩薩救苦救難,正是向神明要約的行為,十日後, 果真夢見菩薩告之「大命無憂」,而且于上的鎖械自動脫落,直接日曉才又被鎖 上,如此數遍。菩薩藉由行動以示應約。鑒於菩薩的靈驗,兩人同時發願,若能 免罪將各出錢十萬與上明寺作功德,這是對於契約酬償的允諾。幾日後,兩人果. 真同被免罪,郭宣遵照契約約定送錢予上明寺,而文處茂則違約末送。故事結局 描寫文處茂在兵戒中被流矢所中,死前自言:「我有大罪。」語花而死。故事僅. 記載文氏的下場,原因在於突顯丈氏未遵守約定捐錢予寺因此遭到報應。在此可 以明顯看出履約與否所帶來的結果,履行契約則相安無事,毀損契約則招致懲 罰,由此可知以人為立約人的契約人,契約履行與否賞罰是分明確定的。我們可 以進一步將前二個範例的內容再簡恰成下表,比較說明:. 人物身份. 範 立約人(甲. 五百軍士. 要/簽約地 須履約之內容. 履約與 報酬或懲罰. 點. 牙仁之 :t. l 現實界. 例 方). 且已主l. < 宣驗記〉,〈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273 。. l 以酒肉祭祖. 1. l 是. l 報酬︱:池水. 乾j固.

(14) 2 夢中. 2 見巨鱗不可. 2否. 殺﹔見銅主不可發. 簽約人(乙. 神. 2 懲罰:大水. 溺斃五百人. l 夢中. l 令池水乾洒. l是. l 報酬:酒食. l 現實界. l 唸觀世音. l是. l 報酬︱:菩薩. 方). 範 立約人(甲 a. 例 方). a 郭宣. 說大命無憂、. b. b 文處茂. 鎖械白脫。. 2 現實界. 2 各出十萬與上 2 明寺. 郭宣 2 懲罰:文處. 是、. 茂為流矢所. 文處茂否 中。. 簽約人(乙. 菩薩. 方). l 夢中. l 令郭、文二人免 l 是. l 報酬︱:信徒. 罪獲救. 的信仰. 透過上表可清楚看到,以主角為要約人,超自然界為簽約人的故事中,違約者需. 負起責任是契約中的必然規則,此時違約者往往是主角,因為他們未通過契約的. 考驗,所以成為被判決人,得接受毀約的判決:軍士違約殺鱗、取奎,文處茂違. 約未致錢予上明寺,結果皆遭致死亡的下場。再者,由於主角為實界中人,所以 進行主動要約的場所大體在現實界中,而代表超自然界的一方則大部份透過夢境. 來應允契約,或是下達履約的條件,此時夢境即為他界人物傳達訊息的最佳場所。. 2· 超自然界為立約人 六朝志怪夢故事中除了上述以現實界中的主角為要約人的故事外,存有更大 量的契約是由超自然力量所提出,此時夢境往往為契約訂定的場域,而大部份的. 簽約人即是處於睡眠狀態中的夢者,這份簽立於睡夢的契約對夢者來說是不可預 期、無法選擇也往往是不可違抗的。由於超自然界中要約人的身份會影響到故事 的情節發展,因此以下將依要約人是否為神的身份區分為二類:. ( 1 )立約人為神: 若代表超自然界的立約人為神的話,神藉由夢傳達訊息向夢者要約,此時不管夢者是否具有意頗,神在傳遁完訊息、立完約芝後,這則契約即簽訂完成, 夢者f堇. 能在夢醒芝後,是一不二地完全遵循夢 中所立芝契約,並履行契約的責任 e 因此,我們可以稱這種契約為霸王契約,換言乏,也就是一紙不公平契約已這種不公. 平契約的成立具有二點特色 (1 )就身份層級而言,由於神、人之間等級的懸殊,神代表著高.

(15) 高在上,統籌萬物的掌權者,而人則是神明所管轄範疇中的一介子民,代表著力. 量卑微、薄弱的一方。因此,神在契約關係中處於優勢地位,具有主導權,職是. 之故,就先天層級來看,神人之間原本就處於不平等狀態,神人契約的發展完成 取決於神的意願 o(2 )由於神具有主導權,所以以神為立約人的契約,在要約的 同時絲毫不必顧及簽約人的意願’即自作主張的立下契約,整個契約就在單方認 知的情況下成立,而且僅透過「夢」簡單告知,縱使最後經告知而取得共識,此. 「共識」亦僅是人物在消極的被動狀態下,不得不接受的認知,完全不具選擇性。 因此,這類契約往往呈現出強烈的宿命色彩。以神為立約人的契約在六朝志怪夢故事中咱不少,以下將分別針對. 契約內容清晰與否分為兩種情況 A •契約內容清晰明瞭者例如〈清溪廟神心載清溪廟姑於夢中對沙門. 說:「君當來作我廟中神,不復久。」此話一道出則契約已被簽訂,契約內容亦. 清楚明瞭,果然一個月後,沙門便死,並在清溪廟以廟神的身份以靈語與友人相 敘。再如<王導子悅>更是一則典型的不公平契約:. 王導子悅為中書郎,導夢人以百萬錢買悅,導潛為祈禱者備矣。尋掘地,得錢百. 萬,意甚惡之,一一皆藏閉。及悅疾篤,導憂念特至,積日不食。忽見一人,形 狀甚偉,被甲持刀。問是何人,曰:「僕,蔣侯也。公兒不佳,欲為請命,故來. 爾。公勿復憂。」導因與之食,遂至數升。食旱,勃然謂導曰:「中書命盡,非 可救也。」言吃不見。悅亦續絕。旦旦到. 王導夢見有人欲以百萬買兒子王悅,僅能暗自祈禱,然而無巧不成書地,他卻挖. 到了百夢,事實與夢兆的對應令王導感到厭惡,將錢全部藏匿。但是,王悅的病 卻日漸嚴重,令王導憂心至極,直至某日蔣候出現,自言欲為王悅請命,王導樂. 以酒食款待,然而在酒足飯飽之後,蔣候卻出爾反爾地說王悅命該絕,說完即刻. 消失,而王悅也跟著逝去。依契約理論來看,故事中夢人藉夢與王導簽訂了以百 萬收買王悅命的契約,王導縱使百般厭惡,卻也揮不去契約已成立的事實,因為 如夢中所開出的代價,他果真在現實中獲得了百萬,雖然他欲蓋彌彰地將百萬藏. 閉,但是夢人在履行完契約條件後,依約將索取報酬. 王悅命,這是第一個契. 約的內容。蔣候的出現為故事帶來一線生機,他揚言將救回王悅的命,此時王導. 與蔣候簽訂了另一個新契約,就規則上來說新契約的形成可以說是對舊約的破 壞,王導以酒食為酬勞履行了新約的責任,並要求蔣候依約為他毀壞舊約的約. 定,以救回王悅,然而蔣候卻在享受報償後予以旦~i約。由於新約的成立是起源於 舊約的打破,呈現「非常態︱狀態,因此當新約被毀壞時,它將回到舊約的運作. 中,繼槓履行舊約的責任並接受毀約的懲罰,所以王導仍得接受子悅死亡的約 定,同時我們也可以說,蔣候所帶來的愚弄未嘗不是王導毀壞舊約所招致的懲 罰。試將這則故事的契約關係簡布會成下表:. 人物身份︱須履約之內︱簽約地︱履約與︱報酬或懲罰. 且已主l. < 搜神後記卜卷五,頁 31. - 32. 且已生l. < 搜神後記卜卷五,頁 32 。. 。.

(16) 舊. 立約人(甲. 約. 方). 簽約人(乙. f 正寸 :i-. 點. 牙仁之 :t. 夢人. l 百萬錢. l夢. l是. 王導. l 賠上王悅命. l夢. l. 方). 一→. l 報酬:王悅命. 狀況 l 等於新約成立(接續. . 丸口之(主凹又t 至新約的契約內容中). 約). 3. 履的內容十毀約懲罰:王. 3. 狀況二: 悅命十被蔣候戲弄 有. 新. 立約人(甲. 約. 方). 簽約人(乙. 蔣候. 王導. 2 救王悅(破壞 2 現實. 2 否(二破. 舊約的內容). 壞新約). 2 酒食飯菜. 2 現實. 2是. 方). 2 未遭懲罰. 2 未獲報酬9再回到舊約. 之狀況二。(以斜體字表. 示). 由上表我們可以更清楚看到<王導子悅>中新、舊契約關係,表中以數字區分 新、舊契約的發展順序,蔣候的出現為王導帶來新的契約,因此新約可視為王導 在舊約中所獲得的報酬︱(或懲罰),而當新約被破壞回到舊約時,除了得履行舊 約的內容外,亦得接受毀約的懲罰。若說毀約者得受罰是契約訂定的律則,這點. 可以在王導等凡人身上獲得證實,但是對於神而言卻是不成立的。蔣候等所代表. 的超自然力量擁有任意要約與毀約的權利,如上例所示,祂們可以在獲利之後揚 長而去,絲毫未引致任何懲罰。換言之,神得以任意毀約而毫髮無傷,卻容不得. 凡人絲毫違約,這呈現出神人身份差異所帶來的差別待遇。. B ﹒契約內容得經人為解釋者. 上例所舉之契約雖不平等,但是透過夢所傳達的契約內容卻清楚可解,在夢 故事中還有一種契約內容是隱晦不清,得經由人為解釋方得清楚,這類作品與<. 王導子悅>一樣,本文在類型上幾乎都將之歸屬於兆驗夢,只不過它的預兆較隱 晦不清,而且代表天、神等超自然力量的一方往往隱而未現,僅透過夢傳達兆徵 或預示,不過當契約內容經人為解釋而明白清晰後,契約同樣具有掌控簽約人未.

(17) 來的主導權。諸如<夢生竹>主旦旦中巴西夢庭生竹,此則契約內容除了庭生竹 的意象之外,晦澀不清,經解釋為:「當暴貴,但不得久矣。」後果然如解夢者. 所言暴貴﹔又如陶侃「夢生八翼」並旦旦,飛翔沖天,入八重天門,惟一門不得 入,乃振翼擊之,卻折翼墮地。其後陶侃果然當上都督八州,此與夢中所示互相 呼應,因此往後陶侃縱使有窺擬之志,每憶折翼之祥而抑止。 質言之,當契約內容由隱晦到清晰後,契約的效用就如同第一種情況的契約. 一般,對於夢者(簽約人)具有極大的控制權。這類故事中的神可說即為命運之 神,祂們並末清楚傳達契約內容,但是卻利用一些具有特殊意涵的象徵事物涵概. 之,而夢徵在經過人為解釋之後即成為人物未來之預示。在這些故事中,契約內 容猶如夢者未來的預示,換句話說,由於未來早已被命運所掌控並簽訂於契約 中,因此夢者(簽約人)的未來毫無異議的將遵循著契約內容而發展。. 綜上可知,以神為立約人的契約往往帶有主宰凡人現實生活的權力,其中包 含人類最關切的生老病死、婚姻仕功等,他們的旨令是一不二,具有不可抗的權. 威性﹔凡人代表被主宰的一方,處於被動的劣勢,僅能接受超自然力量的操控, 不具反抗能力。再者,人於沈睡夢鄉中,獲得了契約內容,卻也不由分說地簽署. 了這份契約,此時飄渺虛幻的「夢境」成為簽署契約的場域,夢境的兆示亦成為 不可違抗的天條。神人之間的契約是絲毫不容質疑的,人物未來命運發展早已被 預示在契約內容中,而傳遞訊實的場所. 夢,則成為人物被動接受命運的地. 點,也是改變人物命運的場域,因為人物在此地簽定他的未來。這種強烈的宿命 觀正是六朝志怪夢故事中所呈現出來的特質之一。. (2. )﹒立約人非神 立約人非神的他界人物透過「夢」來進行要約的故事亦不少,諸如:六朝版. 的變臉故事<夢中易頭>立巨立載賈粥之夜夢一面貌醜陋的人提出要約希望與他 換頭,賈氏予以否決,然而隔天此人再度於夢中提出相同的請求,賈氏因不勝其. 擾而言午之,結果天明起床就變臉了,嚇著許多人,不過卻也因禍致褔,成為能半 面啼,半面笑,兩于、足與口可以各捉一筆寫作,而且作品皆辭意皆美。再如<. 主且三i. 祖沖之:〈述異記卜頁 l. 並已豆l. < 異苑卜卷七,頁 660 。. 且已工i. 〈幽明錄〉,頁 174 。. 18. °.

(18) 黃帝伶人>益且已載稿康夢黃帝伶人乞為葬埋,稿康在獲取這個訊息後選擇簽. 約,並依約尋找白骨收葬之,至此簽約者稿康可說已履行契約,爾後,黃帝伶人 也依約在夢中授〈廣陵散〉曲,至此契約方告圓滿落幕。要約人除了鬼之外,尚. 有以動物為主的「精怪」’例如<夢烏衣人>些巨型l載桓避買四隻烏鴨作禮,結果. 大兒子夢見四個烏衣人來請命,他在獲取訊息後,於千鈞一髮之際解救了四人的 性命,後來並夢見四人來道謝而去。故事中烏鴨現其精魂祈助於人,而主角也簽 訂契約予以解救。不過,也有主角未能接受精怪要約,而導致精怪因未獲得支助. 而亡,如<夢牛語>坐且盟中,王華夢牛語說牠已衰老不堪苦載,載二人尚可, 過此必死。然而王華在獲取要約的訊息後,卻置若罔聞,以為那只不過是「夢」. 而己,乃與三人同載還府,結果牛果然勞累而死。 根據以上故事可以發現,若代表立約人的不是擁有強大力量的神,而是鬼 魂、精怪之屬時,契約關係將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 )夢不再是夢者被決定命運. 與被迫簽約的地方,它主要是兩界之間溝通交流的場所﹔( 2 )雖然夢者仍是被動 的受訊者,但是夢者面對契約時,不再是個被決定的簽約者,而躍身為具有選擇. 權的簽約人﹔( 3 )他界人物提出要約時大多有所求於簽約人,因此往往帶有誠懇 的要約態度,懇求夢者簽署契約,而簽約人在履行契約後往往會取得報酬。 值得一提的是,上面故事中簽約者之所以擁有極大的選擇權,原因除了是要 約者不具有強不可擋的超自然力,還有一個重要因素為:要約者大都處於缺乏狀 態,需要夢者的援助,所以要約姿態都不高,但是若要約者所處的缺之狀態是因. 為夢者所致,則此契約的訂立將處於截然不同的狀況,例如同樣是以精怪身份進. 行要約者,<騰嶼蟹>坐且且載:縣民在取食騰嶼蟹之後,就夜夢一少女區語之曰: 「汝晚我,知汝尋被日炎不?」此語與神人契約同樣具有強烈的預兆力量,而且契 約的訂定是由要約者主導,夢者於此時又淪為被告知與被決定者的地位,果然明. 日出行,為虎所食,所餘尸骸在積痊之後,仍被老虎吹得一無所遺。這類的故事. 單拉圭i. 〈異苑〉,卷七,頁 659 °. 且已旦i. 〈幽明錄〉,頁 1. 且且立i. 〈幽明錄〉,頁 186 。. 企lill. 祖沖之:〈述異記卜頁 l. 79. °. 02. °.

(19) 又如:<華亭大蛇>笠且21載陳甲曾在華亭射殺大蛇,。三年後至射蛇處自言此 歷史,當晚夢見一人:「我昔醉,不識汝面,故三年不相知。今日來就死。」此. 人驚覺,明日腹痛而死。」同樣的大蛇的缺憾狀態為夢者所造成,因此要約者亦 於夢中立下復仇契約,契約內容對被動的簽約者來說亦具有強烈的預兆性與主宰 性。 綜言之,上文依立約人者的身份加以區分,以論述契約結構中立約者身份不 同對契約狀態的影響,並觀測出夢在不同契約模式中所佔有的地位與出現的時. 機。經由以上的分類,大致可以發現幾點結論: (1 )主角為立約人的夢故事,主 角往往透過某種儀式. 包含口語要約或祭典儀式向他界進行要約,此時夢的功. 能在於傳達他界的訊息,表達他界對於契約的反應。這類的故事極常表現在以宣. 傳宗教為目的的作品,因為神祕虛幻的夢境是神蹟展現的最佳場域,言之鑿鑿卻 又不需證實讓宗教人士得以信誓旦旦地將夢境內容加以渲染,藉此弘揚神蹟 0. (. 2). 立約人為具有命運主宰權之神時,夢者(簽約人)為被動的被決定者,夢即為不 公平契約被告知與簽訂的場所。( 3 )立約人為非神之屬時,立約人大部處於困乏 狀態,若此狀態是簽約人所致,則契約簽訂的模式與內容與神人契約相仿,簽約. 人處於劣姿,並被控制著未來﹔反之若非簽約人所致,則簽約人將躍居為充份具 有選擇權與決定權的地位,立約人則處於低姿樣態,懇求甚或利誘簽約人簽約。. 四﹒引實入虛的手法 就敘事作品而言,敘事于法直接關係到故事的性質,作者處理相同題材時採不同. 的角度、編排方式或用語口氣,必定會呈現出迴異的作品風格。的 r431 作者要對 讀者展示它的敘事世界時,絕不可能原封不動地將客觀世界的全部搬上書面,因. 為敘述是種時間線性的活動,作者得在時間流中開闢各個不同的空間場域,在這 些場域中尋找最適合的角度,使用某種「語言透視鏡」坐但到將立體世界轉化成 文字世界,進而成為與讀者之間溝通的關鍵樞紐,這個語言透視鏡就是敘述視. 角。文學敘述與其它藝術不同的地方在於它需要一個敘述者,他有如電影中的鏡 頭,透過鏡頭的運作,傳達出故事的脈絡,而讀者也藉由這個「視野」隨著作者 的營運,接收到作者的敘述策略。. (一)﹒真實性的訴求. 坐且主i. 〈搜神言己〉,卷二十,頁立的- 243 。. 位且主i 胡亞敏:〈敘事學卜頁 18 。(武昌: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1994 年。) 坐且生i 楊義:〈中國敘事學卜頁 207 。(嘉義,南華管理學院, 1998 年。).

(20) 1. .如是我間的敘事背景吾人皆知,撰寫怪異論述的六朝志怪作者大多具有史. 才,並以史家記實的態度來撰寫作品,其創作題材除了轉錄古籍舊事,極大部份. 是採集地方傳說與記載耳聞目見之說。 45r4s1 夾帶歷史論述的方式可說是為怪異 論述鋪排出來的最佳障眼法,擬史性敘述的特質最明顯的展現處就在故事背景的 敷衍,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志怪的篇幅雖短但是卻充著背景細節的描述,諸如:. 「晉咸寧二年十二月,哪邪顏錢宇世都,得病,就醫張聞吏治,死於張家。」並凶、. 「出海口 ~t:行六十里,至騰嶼之南溪,有淡水,清澈照底,有蟹焉:僅大如笠, 腳長三尺。宋元嘉中,章安縣民屠虎. 」笠但立等,文中直接標出故事的年代、. 人物的頭銜、姓名、故事發生的地點位置等等,這些可以在歷史上取得確認的細 節,加強作者記實的特點,藉由對讀者已存有的時空認知之強調,加強證實故事. 曾經存在的真實性。敘事中清晰的時間刻度也可以為故事帶來強烈的現實感,因 此作者對故事中時間刻度的強調將會提高作品的擬真性。相反的,時間刻度的模. 糊不清將會為文本帶來虛幻性與象徵效果。夢故事中所標明的故事時間往往清晰 詳細,在故事開頭時即表明故事發生的年代,甚至月份、日期都清楚描繪出來,. 如:<托夢說冤> 48r4s1 載「張鹿經曠二人,相與諧善,晉太元十四年五月五日, 共升鍾嶺」’將張經二人共升鍾嶺確切的年、月、日皆清楚寫出。又女<弦超> 中成公知瓊「至太康中猶在,但不日日往來,每於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 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輒下往來,經宿而去」’則將知瓊與弦超相聚的期日. 不悍其煩地清楚載出,詳細的日期讓神女知瓊下降於男的故事更添真實感。質言. 之,敘述者將夢故事中人物的姓名、職位及所處地點在異常清晰的刻度中標識出 來,將讀者引領至某個確切的歷史階段中,但是故事中的人物卻受置於不可捉摸. 的夢與夢中所傳遞出來的訊息中,這種介於真幻之間的狀態構足為獨特的敘述張 力。. 除了針對故事背景作細節論述外,敘述者為了加強故事來源的可靠性,. 往往會將故事與自己作連繫’這種現像在〈冥祥記〉中特別明顯,王玫在〈冥祥. 言己〉序文記載自己兩次夢見神蹟的現像,並且強調首次夢神像由於年齡尚幼,忘. 其日月﹔第二次夢見神蹟的時間是:「建元元年七月十三日︱’這種年月日的詳 細記載,表現出作者如是我間的記實誠意。此外,具有歷史權威的史事記載者,. 其親眼間見之事特別具有不可質疑的現實感,因此文中常有類似:「玫族兄堤,. 親識子喬及道策,聞二人說皆同如此。. 情之夫人也. 」、「琪從妹即玫外族曾祖尚書中兵郎費. 」笠包盟等作者與故事人物具密切關係的加強說明,藉此表明故事. 來源的可靠性。. 2· 夢的靈驗性:. 承上所言,作者以清晰可考的歷史為座標加以鋪陳夢故事中的人、事、物, 翎翎如生的人物上台搬演著自己的故事,使得故事的可信度增加。然而,純就背. 景所釀成的真實性氛圍並不足以滿足作者真實性的訴求,加強故事內在的真實性. 論證才是一大法門。就人的本性來說,人對於怪異論述大部存有強烈的好奇感,. 笠且三i王國良:〈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卜頁 53-57 。(台北,文史哲, 1984 年。) 些且豆l. < 搜神記〉,卷十五,頁 185 。. 立且工i. 祖沖之:〈述異記卜頁 l. 02. °. 益且主l. < 還冤記卜頁 41 o 收於〈筆記小說大觀三十八編〉(台北,新興書局, 1972 年). 且且旦l. < 冥祥言己〉,〈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3. 39. °.

(21) 但是非眼見為憑的事,雖然為之驚J陳心動許久,大體會持懷疑態度,不過有兩種 情形卻可以大大削減這種心態:其一為重覆發生之事,縱使初次聞見時曾為之詰. 異驚愕許久,但是隨著次數的累積,驚訝感將降低,熟悉感則逐漸上昇,就算仍 心存疑惑,也會開始對它產生熟悉感與認同感。. 夢故事裡亦載有許多重覆發生的夢,這種夢稱為「重夢」’以同一個人物重 覆出現相類同的夢境為主要特徵 o 例如:<蔣濟亡兒>旦巨盟中蔣濟婦三夢亡兒, 而且夢中所致之事皆與現實相符,因此得以取信於理性主義者蔣濟。其中蔣濟態 度的一百八十度轉變更可看出重夢的功能性:首先當蔣濟兒初次托夢時,蔣濟. 說:「夢為虛耳,不足怪也」’完全將之視為謬談﹔第二次托夢時,蔣濟的態度稍. 微軟化,在妻子的勸解下抱著姑且一試的態度,去驗證夢中所言孫阿之事,如夢 所言,果有其人,因此他涕泣道:「幾負吾兒」﹔而接下來他因「欲速知其驗」乃 派人觀測孫阿的動態,這個舉動可視為蔣濟理性思維的迴光返照,是對怪異事件 殘餘疑惑的最後釋放,而孫阿的死亡讓蔣濟就此真正相信怪異論述存而有之,因. 此文末他發出了若有所悟的日胃嘆說:「雖哀吾兒之不幸,且喜亡者有知」,「亡者. 有知」變為他對怪異思維的基本認知了,至此人物從自我論證的峰迴路轉過程 中,改變心境與認知,也使作者在故事中證成了「神道之不誣」的道理。而隨同. 人物心境變遷起伏的讀者,在整個真實氛圍的運作下,業已接收到作者所傳遞出 來的信息。. 相類仿的例子還有:<丈穎>中文穎兩度重夢方才相信夢中所示之內容,並. 為求助者移棺﹔<放龜>旦巨且中龜人們兩度托夢方能取信於主角,保全剩餘八 個人的性命等。重夢的例子不少,而它的應用比起只言前兆後講應驗的故事,. 更添加真實性的原因在於「自證」的應用,因為人物藉由重夢的產生,得以自我 應證夢的真實性。當然,相對的這也造成讀者閱讀時自證的效果。 其二為同夢的應用與人證的配合:若說重夢為事證的話,那「同夢」則可稱. 之為人證。所謂「眾口爍金」’事若成孤不足以為證’如何使事成雙呢?最簡單 的方式就是尋求相同的人證,在人物的互證中獲得更充份的說服力。<顏直接附弟 含>中顏直接托引喪者言己將復活之事並未能取信於人,接著他托夢於妻子,請求. 開棺﹔爾後又托夢於母親及家人,此時同夢出現於家人身上,太多的例証使人無. 且已立l. < 搜神記卜卷十六,頁 1. 且已u. <搜神後記〉快文,頁 70 。. 91. °.

(22) 法名之為巧合,因此顏含提出:「非常之事,自古有之。今靈異至此,開棺之痛,. 孰與不開相負。」’終於取得父母的同意打開棺木將顏直接救出,然而由於時辰的 拖延卻導致顏直接不能言語的缺憾。這個結局以負面思維向人宣傳「非常之事,自 古有之」的道理,而頑固不信者恐會因為冥頑不靈而招致缺憾。這則故事是因為. 忽視同夢所帶來的訊息,對怪異之事嗤之以鼻所以以悲劇收場。不過也有對夢兆 置信不疑者,此時同夢的出現更加深信仰者堅定不移的信念,例如<桓梅同夢>. 2巨且中同時出現重夢與同夢的情況,桓哲與梅元龍兩人同夢,分別夢見桓哲為 卒,著喪衣迎接梅為泰山府君,數日後,又重夢如前,而且連死亡的確切日期都 得以預知,這令人物更對未來的情事深信不移,果然如預示一般桓亡而後梅卒。. 綜言之,六朝夢故事中前兆後驗的例子不勝枚舉,夢的靈驗性之鋪陳己頗具 成果,而作者除了鋪陳這種靈驗性之外,更別出機抒的撰寫許多因「重夢」、「同. 夢」等因夢互相感通的現象,在物證、人證確鑿的狀況下,夢的虛幻性幾乎完全 被它的靈驗性所掩蓋,此時,作者的寫作主旨:「發明神道之不誣」更可呼之欲. 出了。. (二)﹒敘述者的干預論述 小說與其它藝術最明顯的差異在於它具有講述故事的人,也就是「敘述者」 0 敘述者敘述的方式,使用的語態、介入的程度、持有的態度,與故事人物的關係 位置等等,在在影響到故事的樣貌,是不容忽視的重要部份。六朝志怪以擬史性. 的敘事語言來敘事,作者與敘述者之間存有很密切的關係 o 質言之,作者為作品. 的創作者,敘述者則是講述故事的人,敘述者的存在是作者所創造出來,它可說 是作者虛擬出來的代言人,雖然他並不等於作者,因為一個作者可以創造出不同 的敘述者,一部作品中也可以有多個敘述者。但是,不容否認的作者卻得以利用. 敘述者將他個人的認知,情感與價值取向傳達給讀者,尤其是歷史性或自傳性的 作品,敘事者往往是作者可靠的代言人,呈現出大部份的作者風貌。. 1. .敘述語氣. 六朝志怪受史傳寫作語式影響,實錄語法相當濃厚,然而在逐漸文學化的過 程中,亦有許多偏重於情節、景物、人物描寫的筆法產生。首先,對於真實性的. 2巳主l. < 搜神後記〉,卷三,頁 21 °.

(23) 訴求,除了前文所論,以如是我間的實際背景及故事內部靈驗性的營運為具體可. 見的外在特徵外,在敘述語氣上亦可見一般。夢故事中除了少數是作者親身經歷. 外,極大部份是轉錄古人或他人傳述之見聞。由於是傳間的再現,因此敘述人往 往根據資料直接轉錄,或是以敘述者的語氣簡述事情始末,例如:. 張天錫在涼卅’夢一綠色狗,形甚長,從地東南來,欲喝張,張床上避之,乃墮 地。後持堅遣茍長往破張,著綠地錦袍,從東南門入,皆如夢焉。 2巨11. 在這則敘事中,敘述者採直接簡述的方式敘述張天錫夢綠色狗的夢兆,隨即將時 空轉至夢應部份,描寫苟長破張,著綠錦袍從東南門入,藉由夢兆與夢應的順時. 敘述,呈現出夢的靈驗性。故事中,敘述者完全採講述(telling)的方式,將故事的 前因後果概略敘述,這種講述方式讓敘述者的形象特別活躍,一路提提道來,語 氣完全不容置疑。故事中張氏夢綠色狗從東南方來,與苟長著綠錦袍兩者是否真. 有呼應,實乃見人見智,然而在整個敘述中,讀者隨著敘述者肯定的語氣一路鋪. 陳下來,前後因果的明顯對照,讀者毫無質疑地接受夢應的靈驗,是屬必然。 由於志怪敘事中,事件的敘述側重於時間順序,事件的前因後果容易模糊, 因此敘述者的解釋與分析有其功能性存在,藉此不但可以與讀者直接溝通,更可. 讓讀者清礎地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再加上志怪作者早已預設受述者的存在,因 此在敘述過程中特別關照聽述者的感受,不時得停頓敘述,天外飛來一筆地補充 說明情節內、外的各項資訊,更有甚者,敘述者還會走至幕前為故事內容品評論. 述,大發厥辭一番。此外,由於史傳寫作的傳統,志怪敘述中往往會保存來源不 同的聲音,以示客觀。例如,<曹公船>旦巨生l載有:「相傳云曹公載妓船覆於此,. 至今在焉。」又如<鄭康成>主巨旦採「一說」的用法,將兩種有關鄭玄傳說故. 事並列載錄,以存其真。 值得強調的是,<夢綠色狗>故事丈末具有結語式的評論:「皆如夢焉」’除. 了為敘事下了關鍵性的結論,對於故事所蘊釀出來的夢應氣氛,更具助長之勢。 一個可信賴的敘述者往往會取得讀者信賴,並對他所發表及評論事物製造論述的. 2巳主i 郭季產:〈集異記〉,〈古小說鉤沈本卜頁 393 。. 且已生l. < 搜神記卜卷十六,頁 196 ﹔亦見於〈幽明錄明錄卜卷六,頁 3 7 °. 2巳斗. 〈異苑卜卷九。.

(24) 權威性。旦巨到這類的例子在六朝夢故事中屢見不鮮,敘述者在文末往往會有附. 上「一如其夢」里已五、「如言乃活」呈巨姐、「事事如夢」旦巨旦、「悉如夢焉」也區旦、 「皆與夢符」等綜論式的結語,這種總結性的論述,明顯可得是敘述者主觀的認. 知,語帶肯定。此時敘述者彷彿是這些夢應契約的保證人,為夢故事的靈驗注入. 強心劑,增強夢應靈驗的權威感。. 2· 全知全能觀點與對白的互用. 一般說來,歷史敘事往往採取全知視角,因為歷史的重點在於「究天人之際, 通古今之變」’著重於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因果原委信而有徵地依實載錄。若無. 全知的視點,極難將歷史事件複雜的因果、人事全面統括性地的梳通。<夢綠色 狗>中,如前文所言:整則故事由敘述者全面簡述並配上權威性結論而完成,此. 時,我們可以發現敘述者完全操控鏡頭,上下左右、裡裡外外莫不是透過敘述者 的觀點所呈現出來,這種敘述角度稱之為全知全能的敘述觀點。敘述者宛如上 帝,得以窺測得知普羅眾生的外在言行與內在情感,職是之故,透過敘述者的視. 角,我們得以窺探他人帶有絕對私密性的夢境,並見證到夢應的接序而來,完全 俯轍夢境的產生與夢應的應驗。. 其實,每個作者對於作品中的情節結構、事件發展與人物命運等皆擁有全 知的能力,特別是以虛構為主的敘事作品,不過,我們可以發現到並非所有作品. 都是採取全知觀點來敘事,反而採取某些限定,或是藉由故事人物中的視角來帶 動故事的鏡頭運作,作者捨棄了全知的權力,應用了特定敘述者的角度來運作故. 事,這正是作者謀略應運之處。因為,如此可以減低敘述者與讀者之間的隔閔, 畢竟有如上帝般掌控所有事物的全部有礙於讀者切身認同感的產生。六朝夢故事. 中,敘述者採用全知全能觀點所呈現出來的無所不知,正是提醒讀者不必懷疑敘. 且已豆i. 施洛米絲﹒雷蒙﹒凱南(. Shlomi th Rimon-kenan):. (Narrative Fiction: Contemporary 大學出版社, 1991 年) 旦巳工l. < 搜神記卜卷十,頁 125 。. 單已主l. < 搜神後記卜卷四,頁 2 7 °. 2巳旦l. < 幽明錄〉,頁 1. 也已立i. 〈幽明錄〉,頁 153 。. 51. °. {敘事虛構作品:當代詩學〉. poetics ) ,賴干堅譯,頁 l 18 。(福建,廈門.

(25) 述的可靠性,這種敘述觀點的應用,除了得以強調敘述的權威性,更可以透顯出. 作者內在意涵,因為敘述者在適當時機加入分析與評論,適足以完全掌控故事的 敘述情境,讓故事在控制中達到作者預期達到的訴求。. 然而在六朝夢故事中,我們可以發現全知全能的講述往往與人物的「對白」 互相接用,這種情形較單獨全知全能觀點更顯頻仍,佔夢故事的大部份,例如<. 丈穎>也區且載文穎夢人求移棺的故事:. 漢南陽文穎 夢見一人跪前曰:「 亦何足怪。」. 幸為相遷高燥處。」. 即嘉,語諸左右,曰:. 向寐復夢見,謂穎曰:「我以窮苦告君,奈何不相思悼乎?」. 忽然便嘉。天明可發,穎曰:「雖云夢不足怪,此何太過。」左右曰:「亦何惜須. 史,不驗之耶?」......呆得棺。...穎謂左右曰:「向聞於人,謂之虛矣。世俗所 傳,不可無驗。」為移其棺’葬之而去。. 此處不J陣煩瑣地摘錄主要對白內容實有用意,這則故事異於<夢綠色狗>由敘述. 者主導講述完成,而是講述與展示( showing )並用,敘述者在全知全能觀點下 處半退修狀態,僅進行串場式的敘述,將大部份舞台留給人物藉對白方式展秀而. 成。這種方式讓敘述流露出客觀、其實與親切感,使讀者不覺得是面對一個全知 的上帝,而是與自己相似具有局限性的人,如此將提高讀者閱讀的積極性。已區且 當然,除了客觀性的作用外,敘述者透過對白的內容,讓人物自己秀出特定觀念, 更是宣揚敘述者(作者)思想的最佳于法。故事透過文穎與侍衛的對話向世人對 「夢」作了一定的釐清與漂白:如同一般理性思維者所持有的論點,文穎亦認為:. 「夢為虛耳」’不值一信,因此置之不理,然而重夢的產生讓人物產生猶疑,因 而改口說:「雖云夢不足怪,此何太適 0 J '侍衛也不置可否地同意丈穎驗夢的行 動,說「亦何情須哭,不驗之耶?」﹔在移棺後丈穎所作出的結論是本篇故事的. 主旨:「向聞於人,謂之虛矣。世俗所傳,不可無驗。」丈穎基於己身親身經歷, 以奉勸提醒的口吻,勸誡世俗之人不該視夢境為虛幻不實之物。 據上可得,由人物口中所呈顯出來的觀點,對於讀者而言,更顯真誠,更具. 影響力。在此,敘述者得以兩全其美地既收到真實感的增強效果,又坐享人物代. 也已u. <搜神記卜卷十六,頁 193 。. 且已主i. 傅修延:〈講故事的奧秘一一文學敘述論卜頁 203 。.

(26) 為宣揚理念的加倍功效,可說是一舉數得,這也是夢故事中存有大量採取全知觀. 點與對白互用的敘述方式的主要原因了。. (三)﹒敘述時間的展現,敘述作品的敘述涉及故事與文本的時間,故事是指 按時間及邏輯順序所提取出來的事件,文本則是按照敘述順序所排列出來的語言 文字記錄,兩者在時間上所佔的位置,可分別稱之為故事時間與敘述時間。基本. 上文本的敘述是無法丈量出時間,因為它本身的空間意義大於時間意義,主要以. 線性時間的消費來換取空間,而故事時間與敘述時間也無法絕對準確的丈量,但 是相對而言,比較故事與敘述所持y績的時間也可以看出敘述的速度與節奏。若是. 敘述時間<故事時間,則為快速敘述﹔反之則為慢速敘述。敘述速度的快慢亦相 對影響到敘述時間的各個面相,因為採快速敘述者,大體應用「省略︱與「概述︱, 將故事內容的密度降低,完全省略故事內容,或寥寥數語予以概述,這樣的敘述. 方式所跨越的時間幅度大,「時距︱也就大,概略掉的故事時間與敘述時間的差. 距:「時差︱也大。相反的,慢速敘述亦然,敘述速度慢,敘述密度大,採「停 滯︱或「緩述︱的速度,繁言瑣語地對敘述內容加強交待,相對的所產生的「時. 差︱也就較小。六朝志怪夢故事總在宣讀過夢境內容後,隨即以急迫的語氣在三 言兩語中,概述夢應的實現,特別是兆驗夢類型,在前兆後驗的敘述模式中這種. 情形更是屢見不鮮。例如<衡陽守>載商靈均得到夢兆所示,知冥理難逃,任衡 陽守時當喪命,「辭,不得免。果卒官。. I 63r631 簡扼的字句中,飛快的節奏傳. 達出果驗不爽的迅速特質﹔再如<荷堅亡徵>也恆生l載夢中人言:「龜三千六百歲. 而終,終必妖興。亡國之徵也。」敘述者接著旋即論道:「未幾,為謝玄破于准 肥,自給新城浮圖中。」就故事時間而言,從夢者獲得夢兆到荷堅亡國之間的時. 間必定比作夢時間長得多,但是敘述者在敘述上卻採快速敘述方式,以「末幾」 概述掉故事時間。這種快速敘述的策略不勝枚舉,諸如:「俄而長豫亡︱的 r6s1 、. 「少日而卒」色區到等比比皆是,敘述者喜用這種敘述方式來處理夢應內容,按 文章比例來看,夢兆內容往往佔全文大部,而夢應部份卻僅寥寥數語。由於夢兆. 已詳細預示現實之事,因此行文中不再贅述,一筆帶過,是為原因之一﹔然而這. 種分配方式就敘述節奏而言,更大的作用卻是讓夢兆應驗的速度加快,強調夢兆 的靈驗性與必然性。一般說來,被詳細描寫的往往屬較重要的部份,而較次要的. 則採壓縮或快速進行的方式進行,但是有時候這反而成為作者的敘述技巧,藉由 簡潔的概括重要部份,詳細的表現無關緊要部份,反而得以產生令人吃鷺或諷刺. 的效果。的r671 比較夢兆與夢應的敘述時間,極明顯的前者大於後者,這是否正. 說明夢兆較夢應重要呢?其實未必,夢境的描述若實似幻,存有許多的不確定 性,但是敘述者以較高密度的內容鋪陳它的起因、背景,放慢整個敘述速度,僅. 已區主i. 〈異苑〉,卷七,頁 662 。. 也恆生l. < 異苑卜卷四,頁 625 。. 位已三i. 《幽明錄卜頁 159-160 。. 色已豆i. 〈幽明錄〉,頁 166 。. 但已工i 施洛米絲﹒雷要﹒凱南(. Shlomi th Rimon-kenan):. {敘事虛構作品:當代詩學〉. (Narrative Fiction: Con temp orary poetics ),賴干堅譯,頁的。.

(27) 為加強它的重要性。而夢應描寫夢兆的實現,其臨場感較夢境的虛無飄渺真切得. 多,但是敘述者卻往往數言以蔽之,此時,在令人吃驚的效果下,夢兆的重要性 反而躍昇為上,敘述者所欲傳達出的信息也呼之欲出:「夢」的內容不再無關緊. 要,因為它將兌現於現實生活中。七尺之軀的人們,面對現實生活中的起伏動盪, 宛如面對不知何時會降臨的夢境,在帶有眾多未知變數的未來中,僅能被動地等. 待與接受。綜上可得,夢兆到夢應的兌現過程,敘述者採快速敘述的方式加強夢 應實現的效果,這可說是兆驗夢的主要特點﹔而以傳達訊息為主的故事則不一定. 如此,例如<楊林>故事主要傳達出人生如夢的哲理,重點在於夢中世界的描 寫,因此故事以緩述的速度詳細記載楊林夢中的際遇,以較高密度的敘述描寫為. 時短暫的夢中世界,對比於主角入夢前與出夢後的概述,呈顯出強烈的諷刺意. 涵。此外,故事中對話的展示明顯地可以用來調整敘述速度,因此鮮少被兆驗夢 的夢應部份使用,反而是著重於情節鋪展與人物描寫的通魂夢,為了達到氣氛蘊 釀與信息傳遞的效果,常常藉由人物的對白降低敘述速度,如此一來,更可突顯 出故事角色的特性,增加兩界間溝通交流的可信度。. 五﹒結語. 六朝志怪一直以來被視為「粗陳便概︱、「殘叢小語︱之流,然而本文經由. 夢故事中「夢︱出現的功能性分析,得以發現數量眾多但形制短小的夢故事亦存 有一定的敘述邏輯,其中的關鍵正是「夢︱的出現。當夢出現在開頭時,它直接 破壞故事的平衡狀況,導引整個故事的後槓發展,為人物帶來改善或惡化的可 能。換句話說,故事內容就是針對「夢︱所引發的詮釋,其中包含獲致夢象後直. 接根據夢象加以釋解,不日依據夢象引發行動。前者主要內容是對夢兆的直接解. 釋,後者雖然不著墨於夢象的解釋,但是人物的行動與反應亦可視為人物對夢的 間接釋解。在這些解釋活動中,不論帶來改善或者惡化的結果,其中不變的規則. 就是夢兆與夢應的互相呼應。若「夢︱出現在故事中間,則夢是對故事中狀況的. 呼應,並依據開頭時「狀況︱所埋下的因子為人物帶來改善或惡化之過程。職是 之故,此類故事中的「夢︱往往成為他界人物施報恩仇的中介場域。當然夢也可 能出現在結尾,這時夢可能僅是故事氣氛的加強與補充,也可能是讓故事圓滿落 幕的因素。敘述邏輯的觀察讓我們發現到夢故事基本的敘述棚,而透過契約關系的審酬可以加強理解敘述邏輯中人文關間斷。經由連串契 約關係的分析,可以得知. 「夢」在夢故事中具有關鍵性功能,它既是超自然力量下達旨令、傳達訊息的場所,更是契約訂定的主要場域。更進一步地說,它是. 主宰人類命運的另類空間,並且是現實世界的預演與採排,人類下刻的命運如何正操縱在即將上演的夢境中。六朝志怪夢故事以「夢」來進行怪異論述的鋪設。. 「夢」是所有人類普遍且共有的生理經驗,夢境的內容諸如生、老、病、死等都和人類生活息息相關,可說是人類生活事宜的再現。為此,夢在先天本質上己為 故事的真實佳作了預設性的鋪陳。這樣的本質再透過作者「引實入虛的敘述手法,將夢應的靈驗性與真實↑主敘述得彷彿若有其事,讓夢故事得以實寓虛,夾帶 充斥著預兆性與神祕性的閔誇內容遊走於虛實之間。因此我們可以說敘事的有效性為故事營造出真實感,也為讀者帶來切身生的感受,替夢故事的宣傳創造出無. 障礙空間,讓作者「明神道之不誣」的寫作意旨昭然若揭。六.參考書目. 1. 1.. 〈博物志校釋卜張華著,范寧校證,台北,明文, 1984 年。. 2. 2.. 〈神異經研究卜廣漠魏叢書本,舊題東方朔著,王國良校釋,台北,文 史哲, 1985 年。. 3. 3.. 〈列具傳〉,古小說鉤沈本,舊題魏文帝,魯迅輯,香港,新藝出版社,. 1976 年。. 4. 4.. 〈搜神記卜學津討原本,干寶,汪紹檻校注,台北,里仁, 19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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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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