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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訪網路上的身份展演:以同志論壇MOTSS為分析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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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頁 47-77 一般論文

重訪網路上的身份展演:

以同志論壇 MOTSS 為分析對象

王右君

* 投稿日期:2008 年 5 月 13 日;通過日期:2008 年 8 月 25 日。 * 作者王右君為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助理教授。e-mail: yowjiun@mail.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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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重詮巴特勒的性別展演理論與高夫曼的自我表演概 念,藉由觀察台灣同志網路論壇的話語實踐,重新探索網路上 身份展演的議題。透過延展「話語引述」和「依境而生」的概 念,本文一方面在理論架構和方法學上接合巴特勒和高夫曼的 論述,一方面經由話語分析,描繪網路論壇如何在提供同志現 身舞台和容納同志議題討論之際,促生引述多重話語的展演性 言辭以及各種依境而生的言說行動,在體現同志身份之餘,彰 顯出同志身份的異質性。 關鍵詞:身份、展演性、性別、同志、網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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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1995 年,任職麻省理工學院的社會心理學者雪莉‧特克(Shirley Turkle)以網路論壇中的身份嬉遊(identity play)為旨,出版暢銷一時 的 Life on the Screen: Identity in the Age of the Internet。十餘年後,當此 書在網路二手書店以美金一元流通時,「身份嬉遊」一詞已然成為網路 文化研究中的老生常談。該書中所揭櫫的性別越界(gender crossing)、 去身體化(disembodiment)和解放(emancipation)等議題,在爾後若 干以網路空間中的身份或社會關係為旨的其它研究中被反覆探討。研究 者爭議的焦點多集中在網路傳播之中,身體的缺席或在場(absence∕ presence)、社會情境的脫離或嵌植(disembedding∕embedding),以 及「真實世界」(the Real World)的延伸與否:網路上身份的建構究 竟是體現網路下的身體及其存在況境,或如特克所議,可以超脫「真實 世界」中的肉體之侷限,使個人透過嚴肅的身份嬉遊得到心靈的解放? 網路上的社會關係究竟是嵌植於網路下的時空環境之中,抑或在社會情 境真空的狀態下完成?不管是身份的嬉遊或是社會關係的構成,網路空 間究竟自成一虛擬境地,還是網路下世界的延伸?在何種情況、什麼程 度下,所謂的虛擬世界無非是真實世界的複製? 做為探索網路身份嬉遊的先鋒,特克倡議,網路空間中匿名、去身 體化的社會互動,提供了實踐各種身份實驗的可能:透過在多人線上遊 戲、新聞討論群組、電子佈告欄或聊天室等虛擬社會空間中創造、轉換 網路化身(avatar)/角色(persona),個人也藉此試驗並實踐自我的 多重面向,從而解決潛藏的諸種內在衝突、完成心靈的解放。誠如 Allucquere Roseanne Stone(1995)所言,較諸於面對面的互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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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論壇做為一「窄頻」(narrow bandwidth)社會互動空間,在訊息 傳遞有限的情況下,需要其參與者更多的詮釋能力以想像對方「不在場 的形體」(absent images);正因頻寬有限,想像無限,此一「虛擬系 統」(virtual system)因而在實質上容許了更寬闊的戲劇化實踐。然 而,若干經驗研究亦指出,此種戲劇化實踐往往受到根源於身體的情感 和慾望,以及所處生活環境、情境、社會秩序、價值和意識型態等所趨 動或規約(Argyle & Shields, 1996; Foster, 1996; Wynn & Katz, 1997; Baym, 1995; Miller & Slater, 2000; Slater, 2002; Campbell, 2004);乍看 自主、任意的網路身份創造和跳換,經常複製甚至強化著真實世界中的 典型化形象(archetype)或刻板印象(Bassett, 1997; Nakamura, 2000, 2001, 2002)。不管是倡言網路之「虛擬性」所開放的創造與想像空 間,或是指出肉身/實體社會空間生活經驗在所謂虛擬/網路空間實踐 中之滲透性,「身份」在這一系列探討「真實/虛擬」關係的文獻中, 往往被描繪成衣物般,可以假借命名(如擇選男性或女性的名字)、自 述(自稱白人、黑人、或其它社會類屬),或電腦合成圖像任意撿拾、 穿戴和脫換。不管是涉及種族抑或性別,這些可容恣意穿脫的身份被視 為既存、固著的完整實體,在穿戴或脫除之間,其試驗者所實踐的,無 非是對於該身份既有印象的深化或顛覆。換言之,「身份」在此等論述 中宛若既定結構,預存於個人社會實踐之前,而非在個人社會實踐中形 構;因於,任一身份的實踐、演繹,至多是在既有框架內外遊移,而非 形塑著某一框架的行動。 此種結構先於實踐的觀點,正是本文在重探網路實踐與集體/文化 身份的交互關係時,所試圖跳脫的。如本文所欲陳述,結構體現於實踐 之 中 , 並 且 透 過 實 踐 不 斷 重 構 ; 任 一 文 化 身 份 均 為 多 重 話 語 ( discourse ) 交 錯 的 空 間 , 經 由 一 再 反 覆 的 展 演 行 動 ( reiter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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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ormative act)以及在不同情境中自我定位(situational positioning) 的言說而具實存在。在此,吾所欲探觸之議題,便不在於網上/網下身 份之異同,或既有結構的強化或顛覆,而在於身份展演之複雜層次如何 在網路空間得以體現,而個別展演行動又如何做為該身份形構(identity formation)的一環。對於自九○年代以來經由同志運動和網路論壇初冒 現、尚在社群內部持續爭辯中形構的台灣同志身份而言,個人展演行動 所意味的建構性,尤為顯著。藉由觀照同志身份在網路論壇中的文化實 踐,本文以個案研究方式,重訪網路空間中的身份展演議題;同時,藉 由 分 析 同 志 網 路 論 壇 的 話 語 , 在 理 論 架 構 上 接 合 巴 特 勒 ( Judith Butler)之性別展演與高夫曼(Erving Goffman)之自我表演的論述,從 而 演 繹 「 話 語 引 述 性 」 ( citationality ) 和 「 依 境 而 生 / 定 」 ( situationality)之概念在身份展演中的意涵。 以下篇幅將始於理論爬梳與建構,續以個案分析,並藉由在地經驗 分析進一步發展理論。個案分析的對象為自九四年以來盛行於同志社群 間的 tw.bbs.soc.motss 論壇,研究者以「言說行動」定義該論壇中的不 同形式話語,緊扣本文所欲演繹的展演理論進行分析,探討該論壇如何 在提供同志社交空間之際,同時構成多重話語情境,促生各種依境而生 的展演行動和自我定位。文中話語分析的樣本為研究者自二○○二年至 二○○七年間以非參與觀察法和關鍵字搜尋方式,立意擇案擷選而來。 話語的擇選和分析著重於探索實踐的多種可能性和理論上的開發,而不 在於建立一個全面性或系統性的說明和解釋。限於資料蒐集來源,本文 探討的對象限於生理男性同志,至於生理女性同志的經驗,則有待後續 研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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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身份展演的多重層次:在當下情境與前行話語之中

巴特勒的性別展演論述始於她對於西方社會中以生殖邏輯為核心的 的性別規範,以及本質主義式的性別政治之批判。其人批駁律法先於經 驗的論述,強調任何規範、律法必需藉由實踐得以體現和鞏固。也因 此,性別做為一主體位置或身份並非先驗之律法,而是經由肉身符號( corporeal signs)或其它話語形式,在反覆不斷的、風格化的展演行動 之中,得以生產、維繫。易言之,性別乃一建構產物,並非本質性的存 有,因而容許顛覆與重構,而策略性的身體行動即為此一顛覆與重構的 路徑: 此般行動、姿態與扮演,均可視為展演性的:它們指出了其所 欲表達的本質或身份實為虛構之物,乃藉由肉身符號或其它論 述形式得以產生和維繫。性別化的身體有其展演性。此一陳述 暗示著,性別實由各種構成其現實的行動而存在,除此之外, 空無一物(Butler, 1999: 173;斜體字由原作者所加,中文為本 文作者自譯)。 在稍後的論述中,巴特勒(1993)進一步援引德希達(Derrida)對 於「展演性者」(the performative)之概念的重新詮釋,直陳性別展演 中的「話語引述性」。在其開啟言說行動理論(speech act theory)先河 的論述中,奧斯汀(Austin)區分了「斷定性的」(constative)和「展 演性的」(performative)兩種言辭(utterance):前者為哲學家向來所 關注,涉及真偽評估,旨在描述或陳述事物或事實,而後者(也正是奧 斯汀所關切)則實為一種行動的展演,意欲在言辭發出的當下在聽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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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達成某種效果。展演性的言語普存於日常生活中,舉凡對話中的命 令、要求、請託或承諾等(例如 “I command… ” 或 “I promise… ”), 到命名、受洗、婚禮等各種儀式時所發出的言語(例如 “I name this ship the ‘Queen Elizabeth.’” 或婚禮中允諾婚姻所說的 “I do.”),均為 展演性言辭,在其吐出的同時進行、完成某一種社會行動。這種斷定性 /展演性的二元區分,在奧斯汀稍晚的論述中遭到捨棄,並且將「展演 性言辭」的指涉範疇擴及指涉真偽的言辭,指出在日常話語中看似「斷 定性的」言辭,亦可因其話語生產的情境而具有展演性的層面(Austin, 1955/1962, 1961/1979)。在奧斯汀以及後續發展言語行動理論的論述 之中,說話者的意圖和效果被視為區辨言說行動的一個重要元素。而這 種暗示說話者主體意旨和話語力量的觀點,在德希達晚近重詮展演性者 的評述中受到質疑。他指出,即使是一句看似施展個人意旨和權力的話 語,也是「引述性的」(citational);話語所生產的力量並非說話者原 初意旨的效果,而是衍生自該話語形成時所引述的律法、傳統。做為一 種行動展演,無論是為會議開幕、為船命名或主持婚禮所發出的話語, 均是某種符碼化的言說或「可重覆引述的模型」(iterable model)之再 次援用;即令說話者的意圖存在,也不會是支配其話語形式和力量的原 初根源(Butler, 1993: 13)。 易言之,主體在完成展演性言辭的當下,總是呼應著某些前行話 語、言說模式,以及與該話語和模式相關的權力體系;藉由重覆、引述 前行話語實踐,主體也同時假借存於話語中的符碼性和權力關係,達成 其言語效果。這種話語引述性,依巴特勒所言,適可說明性主體形構與 性規範之間的關係。如前所引,性別做為一種文化身份乃生產、體現於 重覆、風格化的展演行動之中。而主體在經由肉身符號或它種話語形式 (如言語)展演、生產某一性別時,實則引述著所在社會或文化之中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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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性別規範和相關話語:在前行話語和規範的強力召喚之下,主體屈 從地引述著該話語與規範,並經由引述性的展演行動,以完成其性別形 構;同時,附著於該規範和話語的性別身份,也在主體反覆的展演行動 中不斷地被賦予實體內涵(materialized)並重新建構(Butler, 1993:226-234)。簡言之,主體在展演性別化的自我時,不論是陽剛或陰柔,實 為所在社會中若干可辨識的性別規範或話語之引述和演繹,而非純粹個 人內在真實的呈現;而性別身份的具實存在則仰賴著不同主體在不同情 境的個別展演行動累積、建構。 相對於巴特勒在建構性別展演論述時所呈現的哲學性思考,社會學 者高夫曼早於 1959 年出版的 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 一 書中,勾勒西方中產社會中,個人在展現自我時的諸種表演性及其可能 模式。高夫曼指出,自我身份的建構,乃經由日常生活情境中的各種表 演性實踐完成。如其所述,個人在社會場景中現身時,往往有意識或無 意識地藉助各種現場符碼和其它元素傳達訊息,藉以在他人面前表現個 人在當下情境及社會位置上,所欲展現的自我。這種自我表演在若干程 度上假借某種經常性的、固定的「表意裝置」(expressive equipment), 也 就 是 高 夫 曼 所 謂 的 「 門 面 」 ( front ) , 以 定 義 個 人 當 下 處 境 ( situation)。表意性的門面包含了「背景」(setting)和「個人門面」 (personal front)兩個環節:前者為構成表演景觀的各種實體裝備,後 者則為可資辨識、指認並符合一定預期的個人外表和舉止。個人門面的 構成,通常涵藏著若干流動、瞬間性的符號媒介,如語言模式、面部表 情 、 姿 態 、服飾和身形舉止等,以及相對之下較為固著 (relatively fixed)的符號媒介(sign vehicle),如生理性別、年齡、種族或其它生 理特徵。1 而個人門面的表演性,即存於這些流動、可變的元素的擇選 與展現之中。然而,此一展演並非在社會真空下得以實踐;相反地,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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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門面的妝點或身份展演,經常承載著各種社會意涵、指示著其人當下 的社會位階、位置以及與他人之間的互動關係。自我身份在社會關係與 社會互動中建構,總是連結著某些社會角色和位置。這種社會角色和社 會位置的外在體現,必須假借諸種現場裝置和集體外表、行止所構成的 「社會門面」(social front)完成。一個具有一定歷史的社會,通常已 經發展出許多社會門面供社會行動者擇選、採用;而這些社會門面便在 一次又一次的個人擇選和採用中成為一種「集體再現」(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在社會進程中逐漸固著、穩定,甚而刻板印象化,引 導著人們對此一社會角色/位置的外在呈現產生某種特定的期待( Goffman, 1959/1990: 32-37)。據此,任一社會地位或位置均非物質實 體,可資擁有或展示;相反地,地位或位置是一種具有一致性的、經過 美化和清晰表達的合宜行為模式,經由個人行動展演、描繪並實現之( Goffman, 1959/1990: 81-82)。 儘管所處學術傳統和理論路數各異,巴特勒與高夫曼在有關身份的 論述上呈現若干符應之處:不管是文化/性別身份或社會身份,均無先 於文化/社會實踐之前的存有,而是仰賴眾生戲劇性/風格化的個別行 動予以展演、體現。與巴特勒相異的是,高夫曼所強調的並非話語引述 和權力關係,而在於自我身份與社會處境之間的關係。所謂自我展演, 經常是個人在某一社會場景之中對於其處境的詮釋和呈現;自我身份便 在各種不同的場景和處境中易容、轉換,依境而生、依境而定。這種依 境而生/定的社會行動特質,也出現在日常話語場景中。在 Forms of Talk 一書中,高夫曼提出「發言位置」(footing)的概念,藉以探索話 語傳播中「說話者」(speaker)的多重面貌。而此一概念的闡述,有 助於我們進一步探索發言主體與話語實踐(discursive practice)當下情 境之間的關係。據高夫曼所定義,在一段談話或對話發生時,每個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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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均有其發言位置,此一位置或指涉說話者在談話中所扮演的角色,或 指涉其人在當下話語情境中的個人立場和社會位置。說話者的發言位置 通常假借言談中所採用的語彙、詞句、聲音表情和說話方式等符碼形式 完成。這種依話語傳播情境而生的發言位置,並非固定不變;在同一個 傳播事件中,說話者可以在不同的時間點上,藉由語碼轉換(code switching)或詞彙、音量、語氣、音韻等變化,重新設定自己在談話中 的角色、立場和社會位置(Goffman, 1981: 126-128)。個人的發言位 置,指出一個「發言中的自我」(an addressing self)如何在現前語境 中自我定義,透過話語形式鮮活顯現當下慾望、信仰、感知和意圖( Goffman, 1981: 147)。如同「個人門面」的形塑,發言位置必需假借 符碼形式得以展演;此一展演,呈現了自我在某一社會場景或互動中的 定位,而此一定位,總是依境而生、依境而定。 巴特勒和高夫曼的論述,闡明了主體在展演某一社會位置上的自我 (身份)時,並存共現的歷史性與現時感,以及個人身份展演與集體身 份建構之間的衍生/共生關係。「話語/規範引述」之概念,陳述性別 展演如何透過引述現行規範與社會論述而完成,點明了主體建構/身份 展演總是嵌植於某種語境與歷史脈絡之中,並受其所規約;而每一次的 性別/身份展演,總是再一次地實質化並固著了某種規範/論述。這種 嵌植性/歷史性也同時存在於自我展演與集體再現的交互關係之中—如 高夫曼所述,前者難以自外於後者,同樣地,後者亦賴前者而生。高氏 在不同的論域中對於情境/處境(situation)的強調,暗示了社會實踐 的現時性與約限性,亦即本文所欲進一步演繹的「依境而生/定」。依 境而生,意指自我展演舞台/發言位置乃由現前情境所賦予;依境而 定,則指自我展演/發言位置的設定亦受此情境的約限。這兩種概念, 指出身份展演時的雙重面向,而此雙重面向,即為本文檢視同志身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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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時關注的焦點:當網路論壇提供同志社群發言和社交空間的同時,也 提供了個人展演同志身份的舞台,而此一身份之展演,總是個人依展演 當下情境/處境,引述某種關於同志集體身份之話語的結果。此依境而 生/定的話語引述,在反覆實踐中,成為構築、牢固該集體身份實質存 在的磚瓦。 不管是強調性別展演的話語引述性或自我展現時的情境性,巴特勒 與高夫曼在論述此展演性的話語/社會實踐時,除了身體的面向之外, 同時也指出「其它話語形式」(巴特勒語)做為性別展演/自我呈現路 徑的可能。在可觸知的肢體行動、面部/聲音表情或服飾、身形姿態之 外,主體/個人的言語模式、語彙與措詞乃至自我命名等,均可視為展 演身份的言說行動,在發聲的當下成為集體再現的一環。如本文所將闡 述,這種展演性的言說行動,在以文字和表意符號為唯一溝通介面的同 志電子佈告欄論壇中,依不同對話脈絡和個人處境,引述著有關本地同 志社群集體存在的話語和規範,體現同志做為一種集體身份的諸種可能 面向。 在援用巴特勒的性別展演概念之際,本文亦藉此個案研究,進一步 探索「話語引述」的複雜層次。性別/身份展演之中的「引述性」,並 非 如 巴 氏 原 論 所 暗 示 , 僅 存 於 主 體 與 單 一 、 主 宰 性 的 大 規 範 ( the Norm)之間。如本文稍後所揭櫫,在主流性別規範與同志主體之間, 存在著若干團體內的規範(intra-group norms)、價值和論述。而且這 些社群內的規範和論述,儘管可能與大規範或社會論述之中存在臣服或 對抗關係,卻不能等而視之。換言之,同志在網路空間中的言說行動, 其所引述的可能是大規範,也可能座落在社群內規範之上。這些話語引 述,或相互呼應,或相互對峙,在此呼應與對峙之中,我們得以探究同 志主體建構的過程中,種種被接納、詰問或挑戰的論述和運動路線,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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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檢視個別的言說行動,揭露集體身份展演的多重脈絡與路徑。

參、網路同志論壇與同志論述

台灣同志運動的發軔與網路傳播的盛起巧逢於九○年代初期。一九 九四年,第一個以同志為對象的電子佈告欄(bulletin board system, BBS)網路論壇在台灣學術網路上出現,帶動建立校園同志網路論壇的 風氣。相較於當前流行的網路同志貼圖區之中,萌芽階段的網路同志空 間以文字為介面的素樸形式出現,並且追隨 UseNet 上的同志討論群組 soc.motss,以 MOTSS 為網路同志論壇代稱,發展出類似 soc.motss 的 連線版公共論壇 tw.bbs.soc.motss。早期的 tw.bbs.soc.motss 為男女同志 共享,但在該版的發展過程中,同男的聲音逐漸超過同女,成為唯一的 發言者。同女則多以「拉子天堂」為名,發展出自己的虛擬社會空間。 MOTSS 的冒現時機,適是同志運動致力於校園和社會提高其能見度的 開端。若干回顧同志運動和同志網路論壇共生關係的文獻指出,在本地 同運發展的過程中,容許大量文字敘述、儲存,以及公開討論、回應的 MOTSS 論壇,向來被視為同志論述建構的重要空間,以及同志運動招 募新血和社會動員的主要途徑之一(林鶴玲、鄭陸霖,2001;陳錦華, 2002;張 盈 堃 ,2003)。 除卻論述傳播和組織動員等工具性層面,MOTSS 之於本地同志運 動的另一意義在於提供了一個開放卻隱密的社會空間,容許同志在匿名 的保護傘下出櫃、相聚。對於本地同志社群而言,MOTSS 的功能一如 各種日常生活場所(locale)的集合體,容納著不同的社交活動與話語 實踐。參與者往往出於不同需求而造訪,或求取資訊,或分享訊息,或 諮詢意見,或尋求友伴。聊八卦、談偶像、討論公視「孽子」人物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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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語,與辯論同志人權和同運路線的聲音混雜俱現。2 其情景在若干 程度上形似英式社區小酒館:人們在閒暇時上門小酌,會會舊識新友, 閒談日常生活瑣事,偶爾討論時事,交換生活資訊,或同看球賽,消磨 時光。在這個入徑開放但成員屬性有其邊緣性的虛擬社群中,MOTSS 的經常訪客形成了一種以同志身份為界野的「內團體」(in-group), 與異性戀社會所構成的外團體形成對抗關係。3 儘管在「真實世界」多 所壓抑,在 MOTSS 之中,同志打造起一個「局內人」共享的空間,藉 由尋常話語交換,建立起某種同志社群共享的精神、價值和思考方式, 關注著社群共同面對的諸種問題。相較於實體空間中的鄰里社區, MOTSS 上所聚合的同志社群或如一般虛擬社群,缺乏恆常性和固定成 員;然而,如本文所示,做為一以話語實踐為互動基礎的社會空間, MOTSS 扮演著發展、傳播並深化同志社群的團體內規範與價值的關鍵 角色,並且顯明著此規範/價值所潛藏的霸權關係。「同志」做為一個 集體並非「鐵板一塊」(a homogenous totality):儘管因性少數身份而 聚合,同志社群之中存在著各種不同的分界線,暗示著彼此之間對立、 衝突的可能,也因此產生不同的性別展演情境,經由網路上的言說行 動 , 引 述 著 與 各 種 分 界 線 所 連 結 的 論 述 和 規 範 。 以 下 篇 幅 將 以 tw.bbs.soc.motss 的言說為例進行分析,從社群內的性別和政治光譜等兩 個最常在論壇中受到關注的面向,並分別援用前述「門面」和「發言位 置」槪 念 ,以探索此多重情境與引述性在同志性別展演中的可能性。為 求簡潔,當文中指涉 tw.bbs.soc.motss 時一律以 MOTSS 稱之。

肆、C 貨,Man 貨:性別光譜與同志身體

Sharpe 在一篇探討白人身份在網路空間上優勢的文章中指出,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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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份和外形儼然成為人們在創造網路化身的偏好類種,過去黑人倍受 壓抑的歷史又在虛擬世界中重演。做為一種以身體為疆界的身份,黑人 的能見度緊於身體的顯現。也因此,即令是所謂「去身體化」的網路空 間,黑人身體的能見與否,亦事關緊要(Sharpe, 1999)。這種身體與 身份之間的關係,適可說明同志論壇的討論何以經常集中於身體的議 題,而表徵身體特質的符碼又何以經常成為其身份展演的元素。做為一 種性少數,身體是同志社群身份區辨/建構的邊界;儘管在一個完全憑 藉文字與表情符號為互動介面的空間裡,我們仍可見到同志身體以不同 形式浮現。 一如台灣本地慣行的電子佈告欄模式,MOTSS 論壇的構成,來自 個人在一個公開的論壇版面上發文或回文。一篇 BBS 文章的組成元件 通常包含發/回文者的暱稱、電子信箱、文章標題、內文和簽名檔。這 些元件,包括電子信箱上的化名(alias),在展現發言者的意旨之際, 均可被視為一種行動,以言說的方式體現。在 BBS 論壇中,個人享有 自訂和更換暱稱的權利。個人的暱稱做為一種自我命名,建立了發言者 的第一印象,一則宣示了說話者在此時此境的主體位置,一則妝點著個 人門面,暗示著個人意欲在人前表現的自我。自訂暱稱的功能,使得個 人得以在匿名、不「現身」的情況下,擇選在 MOTSS 舞台中出場的個 人門面,不為「固定」元素所限;而暱稱的自由更換,則使得個人得以 視發言情境,在眾多主體位置中擇一彰顯。在 MOTSS 之中,以「同志 身份」做為個人身份的基礎者雖非必然,但許多 MOTSS 參與者的暱 稱,確實兼具出櫃與個人門面塑造的功能。這種集體身份與自我的交 錯,通常以暗示暱稱所有人的身體或其性慾特質為表徵。類似「身體圖 騰」、「情色,只有一點點」,或「男人,菸,酒,我生命的動力」等 暱稱,暗示了其人的性慾傾向。這種身份展演的方式,吻合了社會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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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家 Harvey Sacks 所 言 的 「 導 引 式 的 身 份 區 辨 」 ( orientative identification),仰賴若干暗指某一階級、團體或社群的線索,做為辨 視和聯想其身份的依據(Sacks, 1992, Vol.I: 328-329)。有時,以暱稱 作為身份建構的路徑,可以來得直接而明顯;在 MOTSS 論壇中偶有以 queer 或 gay 等詞彙做為暱稱的一部份。這種直言其身份者符應了 Sacks 所謂的「宣稱式的身份區辨」(claimed identification)(Sacks, 1992, Vol.I: 330-332),一方面明白無誤地宣示說話者意欲生產的印象,一方 面也限制了訊息接收者想像的方向與範圍。 不管是以導引式或宣稱式的言辭予以表徵,MOTSS 參與者在展演 同志身份上呈現了分明的層次:展演者在社群內社會空間中所表彰的自 我往往不僅是同志,尚且是某種特殊屬性的同志,而這種屬性依歸經常 透過援用社群內的分類方式予以彰顯。在本地同男社群中,通行著一系 列團體內的性別語彙,例如「葛格(哥哥)」、「底迪(弟弟)」、 「姊姊」、「妹妹」等,區辨了同志個人在身體和性質上的差異,同時 也指涉著在伴侶關係上所扮演的角色。4 這些語彙所代表的意涵以及指 涉對象,儘管在同男社群或許仍有議論空間(在 MOTSS 論壇中,尤其 在早期,偶見詢問或討論此類目意義的發文和推文),然而,從它們在 MOTSS 中被襲用的程度看來,這一系列語彙,在各自連結著某些明確 屬性和行為實踐下,形成了若干「推論性豐富的範疇」(inference-rich category),5或高夫曼所謂的「既有門面」(given front),暗示著同 男社群內對其指涉對象的某些既定認知,並引導著人們對於其人的期待 與想像。這些推論和想像,仰賴著 Fairclough(2001)所謂的「社群成 員 資 源 」 ( members’resources ) 之 共 享 而 得 以 完 成 : 藉 由 同 男 / MOTSS 社群成員對於某些語彙、圈內文化和社群歷史的共識和熟悉, 「 葛 格 」 、 「 底 迪 」 、 「 姊 姊 」 、 「 妹 妹 」 等 範 疇 / 門 面 , 成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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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SS 成員在宣稱或暗示個人身份時經常被援用的元素,經由暗示性 或宣稱性的言說行動,躍然 MOTSS 話語中。 此一系列推論性豐富的範疇/門面在標示著同志在身體、性質和伴 侶角色上的差異之際,也反映著,作為一個以性慾特質為劃分界限的集 合體,台灣的同男社群中亦隱含著其團體內的性別光譜。在 MOTSS 的 話語實踐中,經常可以見到同志直接擷取上述「葛格、底迪」或「姊、 妹」、「姨、娘」等做為暱稱的一部份,或在文中以此等類目自我命 名,或在對話之中拾取暗示類目屬性的話語(如「討厭!」,「人家」 等一般被視為女孩氣的用語),做為其人展演自我時的元素。不管是以 暱稱、自述自我定義,或是在語彙上的特意擇選,這些範疇屬性明確的 言說行動,均標明著個人在同志社群內性別光譜上所佔的位置。或者, 如巴特勒的性別展演理論所暗示,這種標示其人範疇屬性的暱稱或語 彙,毋寧是一種「話語引述」,指涉並展演著某種同志團體內的性別劃 分。然而,這種性別劃分並非處於權力真空的狀態:「葛格」、「底 迪」、「姊姊」、「妹妹」、「阿姨」等範疇作為同男社群內性別光譜 的一環,並非等值。若以「陽剛」和「陰柔」為區辨準則,「葛格」、 「底迪」在身體表現上趨向陽剛的一端,而「姊姊」、「妹妹」、「阿 姨」則趨向陰柔的一端。在當前的同志文化中,對於陽剛男體的偏好以 及陰柔男體的貶抑,隱然形成社群價值的一環。有關圈內健身文化和對 於剛陽男體的偏好,在 MOTSS 版上一再被提出討論。儘管這種文化和 偏好往往引起異議,其影響力似乎滲透了同志社群:如一名 MOTSS 參 與者所述,許多同志轟趴(home party)只歡迎肌肉漂亮的男性參加, 拒細瘦、「娘」或胖胖熊型的同志於門外。這種圈內文化說明了何以在 MOTSS 社會空間中,以「葛格」、「底迪」門面現身者似乎遠高於姊 妹姨娘;而宣稱其人陽剛男體的暱稱,例如「結實黝黑」、「多毛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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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陽剛猛男」或「古銅強壯」等,又何以成為 MOTSS 參與者標 示其吸引力的路徑之一。 當身體成為同志社群內性別光譜的劃分界限,而此一性別光譜的諸 種位置又非享有同等地位時,「陽剛」和「陰柔」類目的對號入座或門 面建構便不只是標示差異,尚且是在權力關係中找尋自己的位置。在同 男社群中,上述性別光譜所暗示的優勢/弱勢位置從未被視為理所當 然。有關同志自由展現陰柔身體或「耍 C」(C 為 CC 簡稱,諧音 sissy)的正當性,自 MOTSS 初生以來,即不斷地被辯論,台大椰林風 情 BBS 站上 MOTSS 菁華區所收錄有關同志陰柔面的歷史討論即為一 例。對於陽剛男體的追求以及對於陰柔男體的貶抑,不僅事關個人偏 好,更涉及何者為「正當」或「主流」的同男身體,何者適合在同志集 體現身的場合(如同志大遊行)中被媒體和大眾觀看,何者有助提昇同 志集體形象等問題。在 MOTSS 話語中,站在光譜中「C」、「娘」一 端的聲音從不輕易在這些問題上退讓;也因此,MOTSS 暱稱或話語中 所特意顯現的陰柔門面,並不意味著對於社群內位階劃分的屈從。一名 MOTSS 參與者以暱稱「我就是 100% C 女人味娘娘腔」特意與「C」、 「娘」類目對號入座,宣稱其性別光譜上的位置,可以是一種反抗的話 語,對應著社群內偏好陽剛男體的文化霸權。同樣地,若干在 MOTSS 對話中彰顯其「C」、「娘」類目的自我稱謂(如在文中自稱「阿姨」 或「老娘」等)及反諷話語(如「對,我就是阿姨,我沒有同志人 權」),均可視為一種具有反抗意涵的言說行動。 循巴特勒之思路,如果 MOTSS 參與者的陽剛門面塑造可以視為一 種對於「圈內陽剛偏好」的正面引述,那麼,前述特意回應「C」、 「娘」刻板印象的話語實踐,則可以「反抗性的引述」觀之,其意義在 於質疑這種社群內文化霸權的正當性,同時突顯在此霸權下相對弱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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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的邊緣位置。這種正面/反抗性的話語引述在根柢上有著其雙重 性:如 MOTSS 討論所議,現今同志社群內的健身文化以及對於陽剛男 體(或同志語彙中的「man 貨」)的偏好,多少符應著異性戀社會讚 揚男子氣概的主流價值。也因此,一個陽剛同男的身份展演,非僅是對 於同志社群內「主流價值」的引述,同時也是對於該社群所處社會性別 規範的間接引述;同樣地,展演一個頑強、抵抗的「C」、「娘」門 面,亦為一種雙重引述,一則質疑該「社群主流價值」的正當性,一則 突顯著同志身體在異性戀社會性別規範下失去合法存在的根本原由。 另一方面,此一頑抗「C」、「娘」身份的展演,亦可視為「敢 曝」(camp)行動的踐履,引述著自九○年代以來進入本地同志話語 的酷兒論述,強調同志有權自由展現、甚至誇大其身體特質,毋須自役 於社會規範或俗世眼光之下。「C」、「娘」身份的理直氣壯和對於 「陽剛男體」霸權位置的抵拒,意味同男身體做為一種固著框架的不可 能性。做為性別光譜的兩端,C 貨和 Man 貨的身份展演,構築著同志 做為性別身份的多元面向,也使得對應於斯的論述力量在個別行動中聚 集、體現,成為爾後展演行動所引述的對象。事實上,同志身體與其公 共身份,向是本地同志論述交會、角力的場域。如文後所述,同志身體 的展現,不僅涉及社交生活和親密關係的發展,更成為同志運動中的核 心議題之一,屢屢在網路論壇中引發爭論,而這些議論、話語便以展演 性言辭之姿,引述交錯、對峙的同志論述,重新建構同志的多重身份。

伍、「好同志」,「壞同志」:政治光譜與自我定位

同志社群內的陽剛/陰柔差異區分以及其正面/顛覆引述,說明了 在一個被邊緣化的群體之間,亦有主流與非主流之別。「主流同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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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在本地同志社群中有其歷史。一篇寫於一九九七年的 MOTSS 推文 中,「主流 gay」被形容成「外形陽剛」、「收入優渥」、「身穿名 牌」、「開進口車」(tw.bbs.soc.motss, 22/12/1997);二○○四年一篇 討論同志大遊行的推文讚頌「水男孩」(一群因熱愛水上活動而聚合的 同志團體,在同志大遊行中以泳裝打扮登場)為遊行隊伍中「主流」、 「陽光」同志代表(tw.bbs.soc.motss, 27/06/2004)。儘管這種「優雅中 產階級」或「陽光、健康」的同志形象或多或少涉及同志社群內健身或 運動的風潮,但不等同於「陽剛男體」或「男子氣概」的展現。諸如 「陽光健康男孩」、「陽光、健身,認真讀書」或「健康的生活」等 MOTSS 暱稱所訴求的,較趨近生活型態的選擇而非身體魅力的展現, 其反映的「主流同志」價值著實在於道德面,而非肌肉面。 這類對於陽光健康形象的訴求,反映著同志社群如何回應媒體再現 和刻板印象中的同志集體形象:易服癖、夜晚的二二八紀念公園、用 藥、性愛轟趴、HIV。在 MOTSS 版的歷史中,同志社群內部幾次因為 對於同志集體形象的歧見引發大規模論戰。不管是針對早年的同志夜行 權事件或是較晚近的同志轟趴(home party)事件,6 這些論戰反映了同 志社群內在性道德認知上的差異,以及因此差異延伸的道德光譜以及同 志類目。一如「陽剛/陰柔」二元對立,此種依其生活型態而區辨的 「好同志/壞同志」之分,暗示著主流社會價值(尤其是訴求一夫一妻 制的性道德)對於同志社群團體內規範的影響。在前述幾場大規模 MOTSS 論戰中,社群內爭辯的焦點集中在同志與異性戀社會的差異, 究竟僅止於性傾向的不同,或是在性道德上亦不同調:做為一被異性戀 排擠的性少數,同志社群是否應該發展出更具包容性的性價值,容許多 元性慾發展和生活型態的選擇,即令是受異性戀鄙視為「雜交」、「變 態」者亦然。相對於「多元價值」的論述,訴求「好同志公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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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正面形象」的聲音亦不斷出現於 MOTSS 言說之中;這些聲音反映了 若干同志以異性戀社會價值為經緯,強調同志不論在社會成就和道德面 上均不亞於異性戀者。做為一種同志身份展演的路徑,前述「陽光健康 男孩」、「陽光、健身,認真讀書」或「健康的生活」等 MOTSS 暱稱 所引述的話語,毋寧是傾向於後者,而非前者,在道德光譜上向「主流 同志」的這一端靠攏。 而道德光譜中的自我定位(self-positioning)不盡然以暱稱命名的 方式出現。在以對話為主要互動模式的 MOTSS 言說中,「發言位置」 的設定經常可以作為說話者在當下傳播語境中自我定位的方式,透過以 「我」作為主詞,標示發言者如何在有關同志議題的溝通情境中「選邊 站」。例如在有關同志轟趴的討論中,一名 MOTSS 參與者如此回應因 同志性愛轟趴在媒體中被大肆負面報導所引發的論戰:「我以身為同 志為榮,但是看到那樣的新聞,我真的感到羞愧」(tw.bbs.soc.motss 18/01/2004;斜體字為作者所加)。在這段陳述之中,說話者以「我以 身為同志為榮」的陳述,一方面宣稱自己是同志的一份子,另一方面表 明自己發言的真誠性與主體性,並續以「我真的感到羞愧」暗示自己在 此論戰中所佔有的道德位置。話語中的發言位置,並不必然以主詞為首 的宣稱予以表陳。在同一場論戰中,一名參與者即以間接的方式,說明 自己在這場爭議之中所採取的立場:「對!!雜交是不違法…不是每件事 情因為法律沒禁止,他就是對的,同樣還有社會道德倫理在束…對!!這 聽起來很八股,可是沒有倫理…那社會就全面脫序了…唉…我真像衛道 人士…是我老了」(tw.bbs.soc.motss 18/01/2004)。在這段話語中,說 話者針對轟趴事件提出幾個訴諸真理的陳述,並且在這些陳述之後連結 以「唉…我真像衛道人士…是我老了」一語,指明自己乃此陳述之作 者,並暗示這些陳述中所宣稱的真理為自己所信。相較於前述兩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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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主詞提出宣稱,「為他者貼標簽」(labelling the Other)是另 一種更間接,也較不顯明的方式,說明說話者在話語情境中的發言位 置。在上述論戰中,一名參與討論者在回應若干同志從道德的角度評價 雜交時如此回應:「啪啪啪啪啪~~真要起立鼓掌的,道德魔人終於出 現了。」在表明要為對方「起立鼓掌」後卻稱之以「道德魔人」,這名 說話者以反諷的方式為對話者貼上標箋,同時暗示自己與「它者」的對 立位置。換言之,這種自我身份的界定並非透過宣稱自我而來,而是藉 由定義它者完成。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自我/它者的區辨,並非存在於 內外團體之間,而是團體之內。 對於主流社會道德/價值的順服與否,就同志社群而言,其範疇非 僅止於私領域。作為新興社會運動的一環,台灣同志運動一直以各種形 式的集體現身提高同志在社會上的能見度;包括二○○○年初次舉辦的 「台北同玩節」和二○○三年以來的同志大遊行等,年度性的大型活動 向是台灣同志運動的里程碑。伴隨大型街頭活動而來的,是龐大的媒體 曝光。事實上,媒體策略在近幾年的同運中佔著重要位置。以二○○七 年的萬人同志大遊行為例,活動的高潮安排在台北忠孝東路上以一人一 海報方式,拉起一道六色彩虹,而這道彩虹事實上是參與遊行者或現場 圍觀的民眾無法看到的。除了當日在對面高樓守候的攝影記者外,人們 是在當日晚間新聞的畫面或翌日報紙的照片上看到這道萬人彩虹旗。換 言之,對於大部份未能親臨現場的人而言,同志的集體現身是透過媒體 再現完成。如前所提及,媒體再現的同志形象,尤其在每次大型活動舉 辦之後,經常成為 MOTSS 討論中的焦點,而爭辯的焦點,往往在於誰 能代表同志,而同志做為一個社會群體又應該如何被再現。這些圍繞著 同志公共身份和同運路線的對話與爭論,不可避免地扣連著前述陽剛/ 陰柔、陽光/陰暗、主流道德/多元情慾的議題,而說話者在爭議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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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定位的言說,又往往引述著在 MOTSS 社群中建構、傳播的相關話 語。職是之故,同志在對話中所引述的話語和彰顯的立場,正定義著個 人在同志運動的微觀政治光譜中所選擇的位置。 這道政治光譜,依個人對於「主流同志」價值以及現階段同運路線 和策略的認可與否,在「保守派」和「基進派」的兩端之間,劃分出不 同的位置。在 MOTSS 話語中,幾個經由同志諮詢熱線等主要同運團體 聯合策辦的指標性同志事件,如歷年「台北同玩節」和同志大遊行等大 型活動,被指為基進同運的表徵:包括在活動中安排以濃豔女裝展現身 體的扮裝演出、與「皮繩淫虐邦」(性虐待同好團體)結盟等策略,顯 示著指標性同運事件與社群內「主流」價值(或者,符應異性戀社會價 值者)之間的差距。對於當前同運路線持保留甚至反對態度的同志,常 被歸類或自居保守的一方;反之,位居基進者,在以同運路線為焦點的 言說情境中,經常以支持爭議中的同運策略或表現,展演著個人在此微 觀政治中的所屬色彩。當 MOTSS 參與者在光譜兩端之間定位時,他所 展演的,非僅止於一個說話的自我,尚且是一個集體行動者(collective actor)的一環,其發言的正當性來自於自身與同志運動的扣連,而標示 其定位的發言主詞也經常從「我」轉為「我們」。在一系列針對二○○ 四年同志大遊行的 MOTSS 討論中,一名參與者如此表達其反對遊行的 立場:「為什麼我們同志爭取社會認同的方式要那麼花俏??大家有想 過在活動之後其實質效果又是如何??…爭取社會認同的方式有很多種, 只是我認為同遊對於現在台灣仍然不是最好的方法,我們可以表現同 志熱愛藝術或者更多優點出來不是嗎??…我只是很希望當我自己看到同 遊出現在電視媒體時,我不會再像去年一樣害怕那樣的活動會造成我 們怎樣的負面影響(對大眾)了」(tw.bbs.soc.motss 2004/10/04;斜體 字為作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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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段言說中,說話者所謂的「我們」,很明顯地指涉同志社群整 體(「我們同志」),並暗示該社群作為一個集合體乃同志運動的主 體。然而,在同樣的話語情境中,當「我們」一詞出現乃對應著「你」 或「你們」時,其所彰顯的差異,即不在於社群之外,而是社群之內; 「我們」不盡然指涉「我們同志」,而是相對於「你/你們」的某個社 群內團體。在上述討論串中,一名參與並支持遊行的同志在面對版友強 調應以嚴肅對話取代扮裝/遊行時,作了以下回應:「你當然可以堅 持你對於社會大眾嚴肅對談的重要性,(雖然我們並不是不注重這一 部份),但當你堅持的同時,並不需要排擠別人對遊行的重視。我們 重視遊行 但也沒有排擠對於與社會大眾嚴肅對談的部分啊。(相反 的,我們一直在做)你覺得我們排擠了什麼呢?相反的,而是你的想 法一直在排擠別的族群吧……」(tw.bbs.soc.motss 2004/10/04;斜體字 為作者所加)。在此,「我們」與「你」所指涉的,是「實際參與遊行 者」與「不參加遊行且批評遊行者」。如前所述,歷年同志大遊行已然 成為本地同運團體大集合的指標性事件,支持或參與這類活動,亦成為 同運參與的一項指標。循此邏輯,「我們實際參與遊行者」與「你( 們)不參加遊行且批評遊行者」之間的對立,區分了「同運參與者」與 「同運批評者」的差異,一方面確立了「我們同運工作者」的自我定 位,另一方面也反向設定了「你們同運批評者」的發言位置。這種「我 們/你們」的劃分在下列話語中更為明顯。一名反對扮裝和遊行者在推 文中說道:「…拜託你們怎麼玩都可以……可不可以不要用同志的名 義搞這些………用萬聖節的名義吧……」。對應於此,另一名版友如此 回應:「你們要躲在背後怎麼批都可以…可不可以不要自己用異樣看 光看自己………炮口對外吧……」。這兩段言說中的「你們」在對話情 境中各自指向「搞扮裝和遊行的同志」和「躲在背後、炮口對內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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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再次突顯同志社群內的異質性。如前所述,這種差異性並非以 「我群/他群」的方式顯現。「我們」與「你們」的區分,顯示了這種 在道德或政治光譜上的自我/它者劃分,乃於社群內部對話中完成。而 何者為「我們」,何者為「你們」則視對話脈絡而定;藉著標示「我 們」/「你們」之別的言說行動,說話者表彰個人在此語境之中的同志 身份。這種異質同志身份雖非必然存於話語之後,其展演行動卻是「依 境而生」。在幾次有關同運路線的大型 MOTSS 辯論之後,支持基進路 線和保守路線的話語,以及這些話語所涉及的性別論述、意識型態、團 體外或團體的價值與規範,不斷地在 MOTSS 社群內流動,逐漸沈澱累 積為前述的「社群成員資源」,容許 MOTSS 參與者在不同的對話情境 中予以引述、重詮。在表彰個人在同志社群內政治、道德或性別光譜上 的位置之際,也同時牽動著該社群中離心勢力的彼此競逐,訴說著同志 身份做為一同質整體的不可能性。

陸、結語:為什麼要 MOTSS

一如尋常社群成員信步走進所屬社交空間一般,一名同志走進 MOTSS 論壇。他細心打點自己的門面,好讓自己引人注目或受人看 重。他發現自己處於一個通常很友善的環境,人們隨意閒談聚會。然 而,在這些閒談和聚會中,人們時有歧議。自覺為社群一員,他在若干 時刻向某些人或論點靠攏,選擇與某些人對立。他在此出櫃,不僅以同 志之姿現身,更宣稱著自己在同志社群中的位置,並藉由言說建立此一 位置的正當性。與尋常社群成員不同的是,沒有 MOTSS 的存在,他或 許終其一生無法以自己所欲展演的姿態現身;更可能的是,除非他熟知 同志社團、酒吧、健身房或轟趴等去處,他或許無法「看到」這個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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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裡,遑論自己在社群中的位置。 在這個看似安全的地方,他以性少數一員的身份在「我們」之間現 身。然而,他發現此地並非天堂。在這個被主流社會邊緣化的社群內, 隱含著主流與非主流的差異。再一次地,他陷入以身體為論述/規範核 心的權力關係之中。 如果巴特勒所言為真,規範的力量來自於反覆且重述特定話語的展 演行動,那麼,在 MOTSS 論壇中,所有符應於前述主流價值或規範的 個人門面和發言位置,都是建構此一權力關係的磚瓦。凡披帶著「主流 同志」門面或「主流同志」發言位置者,或多或少都引述著這些價值和 規範,同時深化著這種權力關係。而這種權力關係,對於那些無法順服 於斯者而言,正是同志運動應予以對抗、挑戰的。這些對抗的行動,或 可藉由刻意誇大刻板印象做為個人門面的方式予以實踐,或可透過彰顯 或暗示個人在道德/政治光譜上的自我定位得以表徵。無論其行動方式 為何,他們所引述的,非僅止於團體內的規範/論述,尚且為該團體內 規範/論述所依附的主流社會規範/論述。 然而,我們發現,所謂的社群內「主流團體」,其指涉對象並不明 確,也不恆定。一個陽剛肌肉同志,外形上固然符合「主流同志」的條 件,一旦不幸在媒體報導警方掃盪同志轟趴的新聞中曝光,即可能淪為 版上同志口中的害群之馬,在道德光譜上被打入非主流的一邊。儘管 「陽光同志」的形象受到不同形式的讚揚,除了古銅膚色外,我們很難 判定「陽光」所指何物。再者,雖然「陽光」、「健康」和「性道德」 等符號往往在 MOTSS 話語中接合(articulate),該社群內部從未對此 三者之間的等義關係建立過共識。 做為一個同志話語實踐和社會行動的開放空間,MOTSS 創造了同 志眾生以不同體態、姿勢和角色、身份現身與發聲的舞台。在台前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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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一語中,我們看到意涵相同的話語,在不同的個別言說行動中,被順 服地或對抗地再三引述;而這些引述性的話語實踐,在行動發生的當 下,成為同志身份實質形構的一環。在這個公私領域交融的空間中,我 們看見各種話語情境在議題討論中發生,也看到多重的發言位置在不同 的對話語境中形成。這些發言位置,在賦予發言者表彰個人在社群中自 我定位路徑的同時,也區分著社群內的他我關係,使著社群內的差異浮 顯於外。最終,我們所看見的,不是一個同志的集體形象:所有在 MOTSS 中冒現的話語引述和依境而生的言說行動,所呈現和建構的, 無非是碎裂、多樣的同志面貌,彰顯著此一社群複雜的存在。

註釋

1 在區分「相對固著」和「流動」的符號媒介時,高夫曼舉了「種族 特徵」做為前者的例子。在後結構學派的思維中,無論是性別或種 族,乃論述建構產物,並非固著實體,也因此有著疆界流動的可 能。這一點顯然不是高夫曼當初所關切到的。 2 Wang(2005)曾針對 tw.bbs.soc.motss 所進行的活動做過一項內容 分析。該研究在 2003 年 2 月到 3 月間搜集了 1,774 條討論串,含 15,232 篇討文章,結果指出 44.48% 的討論串是為了收集或分享資 訊而開啟,16.18% 為分享生命經驗,而 15.84% 純為閒聊八卦; 討論同志運動或相關嚴肅議題的佔 2.03%,而為了尋求建議或友誼 者則佔了 1.97% 和 2.03%。資據收集期間適逢公視播印台灣首部 以同男為主題的連續劇「孽子」,以該劇為討論對象的討論串即佔 了 17.87%。 3 吳筱玫(2003: 181-184)在描述虛擬社區(群)的社會關係時,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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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社區(群)中的「外團體」定義為「很少上站、不熟悉社區」 以及「不受這個社區歡迎、對此社區缺乏認同的人」。內/外團體 的概念有助於理解極端主義者或社會邊緣團體所組成的虛擬社群邊 界維繫以及與「它者」之間的互動關係。 4 一般而言,這些分類以性行為時的角色以及平日伴侶關係為界野。 哥哥(葛格)指施予腔交(1 號)及照顧者;弟弟(底迪)指被施 予腔交(0 號)及受照顧者。在伴侶關係中扮演照顧者但體態陰柔 者被戲稱姊姊,而扮演受照顧者且體態陰柔者則為妹妹。然而,在 同男社群內 1 號及 0 號也可能「不分」,因此也會出現所謂的 「Top 弟」或「0 號哥」。如文中所述,這些分野模糊的性別類目 雖然經常在同男社群話語中浮現,其定義卻仍無清楚界定。 5 「推論性豐富的範疇」在 Harvey Sacks(1992)的語彙中意指某些 意涵豐富的社會範疇,例如「猶太人」、「天主教徒」等,人們通 常憑藉某些「知識」或對某些「事實」的認定,來辨視這些類目, 並且推論其特性。 6 一九九七年七、八月間,台北市警方以維護公共秩序之名在常德街 臨檢和驅離夜間聚會的同志。當時的「同志公民行動陣線」組成 「常德街專案小組」,透過網路動員,以維護同志夜行權為旨,進 行連署和公聽會等抗議行動。文中所述的同志轟趴事件則發生於二 ○○四年一月,台北市警方前往農安街一處同志聚會場地,帶走現 場九十三名同志。隨警方同行的媒體以電視即時新聞和大幅照片報 導警方的逮捕行動,並以「涉嫌吸毒雜交」說明警方查緝行動的原 因。該事件在媒體曝光後引發 MOTSS 版上大規模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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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iting the Question of Identity

Performative on the Internet:

A Case Study of a Taiwanese Tongzhi Forum

Yow-Jiun Wang

*

ABSTRACT

Reinterpreting Butler’s theory of gender performance and Goffman’s idea of self-presentation, this paper primarily explores the issue of “identity performative” in the Internet forum by looking at the case of Taiwanese tongzhi identity. In developing the concepts of citationality and situationality in identity performative, it builds a link between Butler and Goffman both theoretically and methodologically. Via discourse analysis, the case study maps out the way in which a major tongzhi forum provides a social space that allows the emergence of speech acts citing discourses concerning tongzhi identity as well as those positioning oneself situationally in debates on tongzhi body and tongzhi activism. The discussion of this paper suggests the performative acts via the online forum contribute to the materialization of tongzhi identity and in the meantime manifest the heterogeneity of tongzhi identity, complicated by the issues of the body and sexual morality.

Keywords: identity, performative, gender, tongzhi, Internet forum

* Yow-Jiun Wang i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in the Department of Taiwanese Literature at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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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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