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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薯+芋頭=臺灣土豆?臺灣當前族群認同狀況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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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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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口學會 2004 年年會暨

「人口、家庭與國民健康政策回顧與展望」研討會

蕃薯+芋頭=臺灣土豆?

——臺灣當前族群認同狀況比較分析

徐富珍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 陳信木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

摘要

臺灣是個多元族群組成的社會,由不同時期遷入移民構成。自二二八事件以 後,族群關係發展朝向族群融合平等目標。可是,由於面對「國家認同與定位」 危機,族群關係與融合不時成為社會關注議題。 廣義而言,臺灣社會乃由所謂的「四大族群」組成。不過,其中除了「原住 民」係以客觀的法定作為(即「原住民身份法」)加以定義之外,另外三個族群 (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的身份劃分,長久以來即是問題紛擾不斷;而且, 由於每一族群特殊的遷移歷史經驗、社會經濟地位、和獨特的人口學特徵使然, 族群通婚的趨勢持續上揚且模式差異,益加使得族群身份界定的困難重重。 因此,相當程度而言,目前,臺灣社會裡的族群身分界定,經常訴求於主觀 認同(self-identification)。近年來,雖然,所謂『我也是臺灣人』或『新臺灣 人』之類的『單一國族』身份認同呼聲日漸高漲,日常生活裡,傳統的族群認同 模式與機制依舊深植人心。 本研究引用內政部「九十一年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描述當前的族群認 同現狀,然後,探討族群內婚與外婚運作下的族群認同模式、和世代影響後果, 最後族群之間的社經地位差異、及對於婚姻生育觀念的影響。 關鍵字: 族群分類、族群認同、族群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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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薯+芋頭=臺灣土豆?

——臺灣當前族群認同狀況比較分析

臺灣並不是一個單一族群組成的社會,而是由不同時期遷入移民所構成的多 元族群國家。相對而言,臺灣社會的族群關係,並不像是其他「五族共和」、或 「民族大熔爐」一般複雜糾纏,可是,過去三百年來,族群關係一直成為社會衝 突的焦點所在。漢移民遷入初期,原漢爭地設定了「土年界」以劃分族群空間, 嗣後,綿延百年的閩客分類械鬥,再次強化族群界線;二次大戰結束後,中國內 戰衍生的新移民潮,更加複雜化臺灣社會的族群關係,蕃薯和芋頭的緊張衝突, 最後導致「二二八事件」發生。近年來,臺灣雖然努力邁向族群融合平等的新伙 伴關係發展,「族群」依舊是社會與政治衝突中操作的主要工具。 廣義而言,臺灣社會係由所謂的「四大族群」組成。其中,「原住民」係以 客觀的法定作為加以界定(亦即,依據「原住民身份法」登記,至於其他三個族 群: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的分類,則是紛擾與爭議不斷;而且,由於不同族 群的獨特遷移歷史經驗與特定人口學條件發展,再加上族群外婚(通婚)的成長 趨勢,益發使得「族群分類」困難重重。 因此,相當程度而言,臺灣當前的族群分類,主要是訴求於「主觀分類」 (subjective classification),尤其是透過主觀認同界定,作為族群分類依據,客 觀的社經環境與族群關係,反將影響族群分類結果。近年來,雖然諸如「我也是 臺灣人」之類的呼聲、甚至「新臺灣人」運動興起,日常生活裡,傳統的族群分 類與認同機制,仍是清晰浮現。 本文援引內政部在九十一年舉辦之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描述當前臺灣社 會的族群認同與分類結果,試圖探究認同與分類機制,並比較族群通婚的產出結 果,最後,則是瞭解族群在社經地位與人口行為上的差異。

壹、臺灣社會的族群分類的機制——以主觀認同作為分類基礎

族群身份的分類基礎(base of classification),可以是客觀的,也能是主觀 的。客觀的基礎,經常可見者像是血源、血緣關係(例如,1/4 加上 1/2 等於 3/4 的血統)、生理特徵(如膚色、體格、基因等)、出生地、居住地、文化行為、 宗教、語言、姓氏等等。至於主觀的分類基礎,主要是自我界定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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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所謂的四大族群的分類,其中,只有「原住民」族群界定,乃是依據客 觀、法定的分類基礎——根據「原住民身份法」,所謂的「原住民身份」,必須 依據戶籍登記,而身份取得的方式,則是透過婚生與收養(非婚生子女得透過認 領取得身份)。相對而言,其他三個族群(閩南人、客家人、與外省人),則非 法定界定的族群群體,只是社會定義的模糊群體概念。因此,這三個群體的界 定,在客觀分類基礎上,經常出現爭議困擾。舉例言之,所謂「外省人」與「本 省人」的分類,雖然經常係衡量移民入臺時間,卻也面臨如何切割時間點問題 (例如,「我是跟鄭成功來臺」相對於「你是跟蔣中正來臺灣」)。至於考量祖 籍、出生地等因素作為分類基礎時,也會遭遇若干困境。而且,中國內戰結束五 十餘年了,最後一波來自大陸的移民潮,也經歷超過半世紀的時間演變,現在, 即使是日常生活世界裡,那些客觀的分類基礎,已經很難用以作為族群分類界定 的依據。 當然,即便是今天的臺灣社會裡,族群依舊還是社會與政治衝突中,被操作 的主要工具。也就是說,族群分類的客觀基礎,雖然爭議困擾,而且,日常生活 世界裡逐漸淡化遺忘,迄今,族群界仍是清晰浮現在臺灣社會。我們可以明確地 說,現在,臺灣社會的族群分類機制,主要就是透過主觀界定認同,而非客觀的 分類原則。所以,主觀的族群認同,就是目前臺灣的族群分類基礎。

貳、族群分類的社會學課題

族群分類,可以依據客觀的基礎,也能採用主觀界定方式。上文論及,臺灣 當前的族群分類基礎,主要就是運用主觀認同界定的機制。所以在此,我們簡短 回顧社會學文獻針對族群認同課題的研究論述。 (1)「族群」是情境的或選擇的產物 主觀的族群認同過程,係發生在社會互動的場域裡,所以,社會互動情境 中,個人的行為將會影響自己如何界定自我,同時也會影響他人如何界定自我, 而且,Okamura(1981)主張,族群或族群認同乃是情境的(situational)產物。 就族群是情境的產物而言,Gans(1979, 1997)甚至發現,某些上昇社會流 動頻繁的族群,其成員經常會明顯認同這個族群,不過,並不一定積極參與該族 群社區,所以,Gans 指涉此一現象為象徵性的族群(symbolic ethnicity)。Xie and Goyette(1997)研究美國的亞裔族群時發現,高教育者明顯表現較為強烈的 亞裔美人之族群認同,亦即,教育與亞裔族群認同兩者之間是正向關係,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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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族群認同現象,提出「知覺假設」(awareness hypothesis)。 相對於此,由於族群乃是社會建構(social construction),所以,在許多情 境中,族群認同也是一種選擇的(optional)產物(Waters, 1990)。舉例而言 之,在族群通婚的家庭裡,子女即是面對族群認同的選擇。另外,由於族群分類 在許多時候,並未完全符合嚴謹的分類邏輯,並不一定絕對呈現「互斥」和「周 延」,甚至,族群分類系統也會展現層級化(hierarchical)現象(例如,漢民族 下的閩南人和客家人)。那麼,在社會生活世界裡,個人進行主觀的族群身份界 定時,經常可以面對許多的選項,所以,族群認同成為一個選擇的課題。 (2)同化相對於涵化 在一個多族群組成的社會裡,經常出現一個兩難課題,就是在「同化」 (assimilation)與「多元主義」(pluralism)兩個極端之間平衡。所謂的同化, 是指不同族群最後都融入主流(mainstream)群體的文化與生活方式裡;反之, 多元主義的社會裡,固然可以發現主流群體文化,其他群體即使是弱勢少數,依 舊呈現旺盛的次文化(subculture)。前者就像是「文化一統」,後者則是「五族 共和」、「族群萬花筒、族群大拼盤(ethnic mosaic)」。 Gordon 早在 1964 年即曾針對「同化」的現象,指出七種可能的同化模式: 1. 文 化 模 式 改 變 , 採 行 主 流 社 會 的 文 化 模 式 , 此 即 文 化 上 的 同 化 ( cultural assimilation);2.在初級團體層次上,大規模、大量融入各種會社、社交群體, 因此在結構上同化(structural assimilation);3.大規模的族群通婚,所以產生婚 姻上的同化(marital assimilation);4.以主流社會的立場,發展命運共同體的意 識型態,進行認同上的同化(identificational assimilation);5.整個社會不再出現 偏見,所以,在態度接納上產生同化(attitude receptional assimilation);6.整個 社會不再出現差別待遇與歧視,在行為上產生接納的同化(behavioral receptional assimilation);7.整個社會不再出現價值與權力衝突,展現全面的公民社會同化 (civic assimilation)(Gordon, 1964:71)。 雖然 Gordon 認為同化可以展現上述七種可能模式,在人類社會的歷史經驗 裡,往往只是能夠出現第一種文化上的同化現象,至於其他社會面的同化可能 性,則是相對薄弱。所以,Gans(1997)主張,從涵化(acculturation)的角度 瞭解同化現象,應該是焦點所在。進一步來說,一旦我們強調涵化而非同化,終 究是認同與採行強勢的主流文化,可是,並不一定必須進行社會的整合與同化— —如此一來,也是出現多元主義的樣貌,或者,更正確地說,依舊保存族群身份 與色彩(ethnic retention),但是進行文化的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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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現代社會裡,多族群的社會發展,總是呈現涵化趨 勢,也就是文化模式認同採行主流強勢文化,但是,社會面上,依舊保留族群的 身份——換言之,雖然是文化一統,並不必然是民族熔爐,也可以是五族共和、 欣欣向榮。 綜合以上討論,我們可以指出,族群認同乃是社會互動情境的產物,所以, 隨著社會情境發展可能產生動態變遷。不過,由於族群分類並不完全符合互斥與 周延的分類邏輯,族群認同變成一個選擇的課題。現在社會的主流強勢文化,的 確是力量龐大,可以滲透發揮涵化作用,可是,並不必然進行全面社會整合,因 而,族群團體依舊可以保留其身份與色彩。

參、臺灣社會族群組成與族群認同模式

臺灣是由四大族群組成,那麼這四個族群如何組成呢?在此,我們援引內政 部統計處所進行的「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分析目前的族 群組成狀況。九十一年的國民生活狀況調查,1曾經針對族群議題專題蒐集資訊 (許咨民,2002),至於本次調查中的族群界定方式,係採受訪者主觀認同為 之。 表 1 數 據 呈 現 當 前 臺 灣 族 群 組 成 分 佈 狀 況 —— 閩 南 人 超 過 四 分 之 三 (77%),客家人與大陸各省市人各佔一成左右,原住民不及 2%,另外也有不 到 1%的受訪者不確定其族群認同。這次調查結果,與一般認知相近,而且,和 其他的調查結果相近——例如,中央研究院的歷次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其發現即 1 「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係由內政部統計處主辦,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六 日至八月二十日進行調查,以臺閩地區為調查區域範圍,包括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及福建 省金門縣、連江縣。本次調查對象為臺閩地區住戶,訪問(電話訪問)住戶內年滿二十歲以 上國民。至於抽樣設計與調查方式,首先預計有效樣本數 4,000 戶係依照各縣市 20 歲以上成 年人數占臺閩地區成年人總人數的比例分配到各縣市。但為產生臺灣各縣市及金馬地區的獨 立估計,比照歷年設計,設各縣市最低樣本數為 138 人。金門和連江縣由於人口數很少,合 併為金馬地區估計。如此可保證各縣市估計百分比的抽樣誤差在 90%信心水準下,不超過 7%。而整體的估計百分比的最大抽樣誤差,在 95%信心水準下大約為 1.55%。在此原則下, 採分層隨機抽樣方法,將臺閩地區依照縣市分層。縣市可依地區分為北、中、南、東部地區 和金馬地區。先設定較小縣市的樣本數為 138 人,再把剩餘的樣本依照各層(縣市)內成人 人數占剩餘臺閩地區成人人數的比例分配樣本數。然後,以各縣市住宅電話號碼簿做為抽樣 清冊,以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出樣本電話號碼。為使未登錄在電話號碼簿上的電話號碼也有 機會被抽為樣本,將自電話號碼簿抽出的樣本號碼最後四碼以隨機號碼取代。本次調查,最 後成功訪問 4,062 戶。樣本戶內,年齡在 20 歲以上者若有二人以上,則以戶內隨機抽樣法抽 選一人,做為訪問對象。調查結果資料經審查和複查後,先以抽樣機率的倒數做基本權數進 行加權調整,然後根據臺閩地區人口的性別、年齡與縣市分配檢定樣本的結構。因樣本的性 別和年齡分配與母體分配有顯著差異,故以母體的性別與年齡分配調整樣本分配,以矯正偏 差並減少抽樣誤差。本調查採用 raking 方法,先以年齡分配,再以性別分配調整一次後,樣 本分配與母體分配已無顯著差異,便停止 r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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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民生活狀況調查結果相似;另外,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曾經在 2002 年進調查 推估,估計全國客家人口比例,約佔總人口之 10.9%。 表1:受訪者族群分佈 受訪者族群 人數 % 臺灣閩南人 3,125 76.9 臺灣客家人 441 10.9 臺灣原住民 57 1.4 大陸各省市人 405 10.0 不知道/很難說 34 0.8 合計 4,062 100.0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從人口學的角度來看,影響臺灣族群組成的兩項主要因素,分別是人口遷移 與族群分類界定。2就人口遷移而言,二十世紀中,臺灣主要的遷移潮,就是中 國內戰引發的遷入移民潮(李棟明,1969,陳寬政、葉天鋒,1983),以當時臺 灣的總人口規模來說,巨量移民數量必定相當程度影響人口組成。 表2:受訪者族群分佈按年齡分 受訪者族群分佈(%) 合計 受訪者 年齡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 N 20-29 歲 81.1 9.4 1.9 6.6 1.1 100.0 971 30-39 歲 76.8 10.2 1.0 11.2 0.8 100.0 964 40-49 歲 76.8 12.7 1.3 8.1 1.0 100.0 898 50-64 歲 76.5 11.6 1.8 9.4 0.7 100.0 724 64 歲及以上 70.0 10.7 0.8 18.3 0.2 100.0 507 合計 76.9 10.9 1.4 10.0 0.8 100.0 4,064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表 2 數據,係按年齡呈現族群分佈狀況,藉以反應遷移的各族群數量變遷。 整體來說,各年齡層中的族群模式大致相同,不過,仍有幾點值得特別說明。首 先,大陸各省市人口規模,在老年人口(65 歲以上)中,佔有相對較高比例, 達 18.3%,此即內戰移民潮的結果。至於 30-39 歲組的大陸各省市人口比例稍 高,則是人口慣性,亦即 65 歲以上大量移民潮所生育的所謂第二代外省人。原 2 雖然人口學研究文獻中曾經指出,臺灣各族群展現某一程度的差別生育率與差別死亡率,由 於欠缺更詳細的長期實證資料得以深入分析,在此,暫不考量生育率與死亡率差異對於族群 組成規模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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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民人口方面,由於規模數量很小,比例變遷不大,其中老年組及 30-39 歲稍低 比例,可能與其較高的年齡別死亡率有關(呂宗學等,1996)。3 此外,表 2 數據中,年輕組(20-29 歲)人口的族群組成模式明顯差異—— 閩南人超過八成,客家人與大陸各省市人則比例降低。這個趨勢,原因在於族群 通婚盛行,致使族群認同變成選擇課題,進行改變族群分類與人口規模。 族群認同之所以是選擇的產物,其背景動力就是來自族群通婚。當一個族群 普遍實施內婚時,族群認同幾乎沒有選擇,可是,當外婚盛行時,族群認同就成 為選擇課題。表 3 呈現當前族群通婚狀況——不同族群的內婚率差異很大,閩南 人為 86.4%、客家人為 53.6%、原住民為 65.9%、大陸各省市人為 35.7%。閩南 人由於人口規模比例龐大(超過四分之三),婚姻市場的機會結構佔有相對優 勢,所以出現較高內婚率。如果進一步考量各年齡世代的族群通婚狀況(參見表 4),我們發現,除了原住民的內婚率穩定不變外,其他族群的內婚率皆下降, 反之,族群外婚的比例不斷上升。 表3:受訪者配偶之族群分配按受訪者族群分 受訪者配偶的族群分佈(%) 合計 受訪者族群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外國人 不知道 很難說 % N 臺灣閩南人 86.4 5.5 0.3 6.4 0.7 0.6 100.0 2,273 臺灣客家人 33.4 53.6 0.9 9.8 2.0 0.3 100.0 347 臺灣原住民 20.5 4.5 65.9 9.1 0.0 0.0 100.0 44 大陸各省市人 53.8 6.7 0.6 35.7 2.9 0.3 100.0 314 不知道/很難說 54.5 13.6 0.0 9.1 0.0 22.7 100.0 22 合計 75.7 11.2 1.4 9.9 1.1 0.7 100.0 3,000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閩南人的內婚率,從老年世代的 92%下降至年輕世代的 83%,客家人則從 68% 下降至 39% ,外省內婚率則是起伏變遷 ——65 歲以上世代的內婚率為 34.5%,50-64 歲世代則上升至 57%,此種變化,應與內戰來臺移民的年齡性別 結構有關。析言之,內戰來臺移民中,當時年輕者普遍與軍職相關,以男性為 主,而年幼者則性比例相近,也就是說,不同的性比例結構提高內婚機會差異。 至於目前較年輕世代的大陸各省市人(40 歲以下),已經明顯盛行族群外婚。 3 最近,原住民身份認定與族群認定的相關法令變遷,致使原住民人口數量相當增長,不過, 相對臺灣總人口規模仍不足以改變族群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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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受訪者配偶之族群分配按受訪者年齡及族群分 受訪者 受訪者配偶之族群分佈(%) 合計 年齡 族群 臺灣 閩南人 臺灣 客家人 臺灣 原住民 大陸 各省市人 外國人 不知道 很難說 % N 臺灣閩南人 83.4 5.7 0.6 5.7 2.5 1.9 100.0 157 臺灣客家人 50.0 38.9 11.1 100.0 18 臺灣原住民 16.7 16.7 66.7 100.0 6 大陸各省市人 90.0 10.0 0.0 0.0 100.0 10 不知道/很難說 100.0 0.0 0.0 100.0 1 20-29 歲 合計 78.6 9.4 2.6 5.7 2.1 1.6 100.0 192 臺灣閩南人 84.2 6.9 0.3 6.6 1.2 0.7 100.0 577 臺灣客家人 47.5 38.8 1.3 8.8 3.8 100.0 80 臺灣原住民 33.3 0.0 66.7 100.0 9 大陸各省市人 61.4 14.5 0.0 21.7 1.2 1.2 100.0 83 不知道/很難說 50.0 16.7 33.3 100.0 6 30-39 歲 合計 77.0 11.1 1.2 8.3 1.5 0.9 100.0 755 臺灣閩南人 83.6 6.8 0.5 7.9 0.6 0.6 100.0 646 臺灣客家人 31.5 54.1 0.9 10.8 2.7 0.0 100.0 111 臺灣原住民 27.3 63.6 9.1 0.0 100.0 11 大陸各省市人 52.3 6.2 40.0 1.5 100.0 65 不知道/很難說 66.7 22.2 11.1 100.0 9 40-49 歲 合計 73.4 12.8 1.3 10.9 1.0 0.6 100.0 842 臺灣閩南人 90.0 4.3 0.0 5.6 0.2 100.0 538 臺灣客家人 26.2 61.9 10.7 1.2 0.0 100.0 84 臺灣原住民 15.4 7.7 61.5 15.4 100.0 13 大陸各省市人 40.3 3.0 56.7 100.0 67 不知道/很難說 50.0 50.0 100.0 4 50-64 歲 合計 76.1 11.3 1.1 11.2 0.1 0.1 100.0 706 臺灣閩南人 91.8 2.3 0.6 4.8 0.6 100.0 353 臺灣客家人 22.6 67.9 9.4 100.0 53 臺灣原住民 100.0 0.0 100.0 4 大陸各省市人 55.2 2.3 1.1 34.5 6.9 100.0 87 不知道/很難說 100.0 100.0 1 64 歲及以上 合計 77.1 9.2 1.4 10.4 1.6 0.2 100.0 498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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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表 1 至表 4 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由於族群通婚日益盛行,致使 族群認同變成選擇課題,逐漸影響族群組成結構變遷。那麼,我們進一步就要探 討,族群內婚與外婚狀況下,子女的族群認同模式如何改變呢? 表5:受訪者族群分佈按父親與母親的族群分 受訪者族群 父親族群 母親族群 臺灣 閩南人 臺灣 客家人 臺灣 原住民 大陸 各省市人 不知道 很難說 合計 臺灣閩南人 臺灣閩南人 2889 2 1 1 1 2894 臺灣客家人 91 7 0 3 3 104 臺灣原住民 2 0 1 0 0 3 大陸各省市人 16 0 0 1 0 17 外國人 3 0 0 0 0 3 不知道很難說 1 0 0 0 1 2 合計 3002 9 2 5 5 3023 臺灣客家人 臺灣閩南人 17 65 0 4 86 臺灣客家人 8 358 0 0 366 臺灣原住民 0 1 0 0 1 大陸各省市人 0 3 1 0 4 不知道很難說 0 3 0 0 3 合計 25 430 1 4 460 臺灣原住民 臺灣閩南人 2 0 2 臺灣原住民 0 51 51 大陸各省市人 0 1 1 合計 2 52 54 大陸各省市人 臺灣閩南人 69 1 1 135 4 210 臺灣客家人 3 2 0 24 5 34 臺灣原住民 1 0 0 5 1 7 大陸各省市人 16 0 0 229 1 246 外國人 0 0 0 3 0 3 不知道很難說 1 0 0 2 0 3 合計 90 3 1 398 11 503 外國人 臺灣閩南人 2 2 合計 2 2 不知道/很難說 臺灣閩南人 2 1 3 臺灣客家人 0 1 1 不知道很難說 1 11 12 合計 3 13 16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表 5 數據按照父母親的族群分佈,所呈現之受訪者族群分佈狀況。為了進一 步解讀表 5 資料,我們分別以不同角度呈現後續表格,以釐清族群認同模式。首 先 , 在 族 群 內 婚 下 , 族 群 認 同 幾 乎 不 是 選 擇 課 題 —— 認 同 機 率 分 別 是 閩 南 人.998,客家人.978,原住民 1.00,及大陸各省市人.931(參見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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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父母親族群內婚狀況下,子女認同同一族群的機率 受訪者族群 機率 N 臺灣閩南人 .998 2894 臺灣客家人 .978 366 臺灣原住民 1.000 51 大陸各省市人 .931 246 不知道/很難說 .917 12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接下來,如果不考量是否內婚或外婚,子女的族群認同與父親、或者與母親 相同的機率,則是呈現族群差異與父系優勢現象。在表 7 資料中,我們可以看 到,臺灣社會裡的族群認同機制,主要是盛行父系選擇——其中,只要父親是閩 南人,不管母親族群如何,其子女認同閩南人的機率高達.993;客家人與原住民 的父系優勢之族群認同模式也是很明顯。反之,大陸各省市人則是不同模式—— 其子女與母親的族群相同的機率較高,原因在於大陸各省市人的內婚呈現性別差 異,女性的內婚率較高。 表7:受訪者族群認同與父親母親族群相同的機率分佈 受訪者族群 與父親族群相同的機率 與同母親族群相同的機率 臺灣閩南人 0.9931 0.9324 臺灣客家人 0.9348 0.7267 臺灣原住民 0.9630 0.8387 大陸各省市人 0.7913 0.8619 不知道/很難說 0.8125 0.6000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表 7 數據另外呈現的趨勢,就是子女的族群認同選擇,因族群而差異,或 者,以社會學的術語來說,透露臺灣社會的族群階層化(ethnic stratification)事 實。首先,就如同美國社會中所謂「遇黑則黑」(one drop rule)的族群分類法 則一樣,在臺灣社會裡,只要父母任何一方為閩南人,其子女認同閩南人就有極 高的可能性(參見表 8)。反之,原住民則是在族群階層化下最為弱勢。在族群 通婚下,其子女認同原住民的機率最低。至於客家人與大陸各省市人,子女的族 群認同明顯表現父系優勢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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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受訪者族群認同的機率分佈按父親與母親的族群分 認同為「臺灣閩南人」的機率 母親族群 父親族群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臺灣閩南人 0.998 0.875 0.667 0.941 0.500 臺灣客家人 0.198 0.022 臺灣原住民 1.000 大陸各省市人 0.329 0.088 0.143 0.065 0.333 不知道很難說 0.667 0.083 認同為「臺灣客家人」的機率 母親族群 父親族群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臺灣閩南人 0.001 0.067 臺灣客家人 0.756 0.978 1.000 0.750 1.000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0.005 0.059 不知道很難說 認同為「臺灣原住民」的機率 母親族群 父親族群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臺灣閩南人 0.333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1.000 大陸各省市人 0.005 不知道很難說 認同為「大陸各省市人」的機率 母親族群 父親族群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臺灣閩南人 0.029 0.059 臺灣客家人 0.025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0.643 0.706 0.714 0.931 0.667 不知道很難說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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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族群的社經地位與人口行為差異

族群,之所以具有重要性成為關注焦點,當然,並不是因為可以作為社會與 政治衝突的操弄工作,反之,族群的確影響個人的社會生活機會(life chances) 與個人福祉。所以,在此,我們探討臺灣社會裡的人口行為與社經地位是否呈現 族群差異。 首先,上文指出,透過族群認同而產生的族群分類,相當程度受到族群內外 婚模式的影響。臺灣的族群外婚趨勢,逐漸增加盛行,那麼,父母世代的族群內 外婚經驗,是否影響子女世代的通婚傾向呢?表 9 資料,係根據父母世代的內外 婚經驗,分析子女世代的族群婚配模式,具有強烈關連——例如,當父母是外婚 時,子女的內婚率遠低於父母是內婚者;具體地說,當父母是內婚時,子女的內 婚率,閩南、客家、及大陸各省市人分別是 87%、58%及 45%,可是,當父母為 外婚時,此一內婚率分別下降為 76%、29%、及 20%。其中,閩南與客家的內婚 率,因父母是否內外婚而下降一半以上。 表 9:受訪者配偶的族群分佈按父母親族群內外婚狀況分 配偶族群分佈(%) 受訪者族群 臺灣 閩南人 臺灣 客家人 臺灣 原住民 大陸各 省市人 外國人 不知道 很難說 合計 N 父母親為族群外婚 臺灣閩南人 75.7 11.7 0.9 9.9 1.8 0.0 100.0 111 臺灣客家人 60.0 29.1 0.0 7.3 3.6 0.0 100.0 55 臺灣原住民 100.0 0.0 0.0 0.0 0.0 0.0 100.0 2 大陸各省市人 62.8 14.0 0.8 20.7 0.8 0.8 100.0 121 不知道/很難說 61.5 15.4 0.0 7.7 0.0 15.4 100.0 13 合計 67.2 15.9 0.7 13.6 1.7 1.0 100.0 302 父母親為族群內婚 臺灣閩南人 87.0 5.1 0.3 6.2 0.7 0.6 100.0 2,161 臺灣客家人 28.5 58.1 1.0 10.3 1.7 0.3 100.0 291 臺灣原住民 16.7 4.8 69.0 9.5 0.0 0.0 100.0 42 大陸各省市人 48.2 2.1 0.5 45.1 4.1 0.0 100.0 193 不知道/很難說 44.4 22.2 0.0 0.0 0.0 33.3 100.0 9 合計 76.7 10.6 1.4 9.5 1.0 0.7 100.0 2,696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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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0:受訪者的教育程度(最高學歷)按族群身份分 (百分比分配) 受訪者的族群 教育程度 (最高學歷)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小學以下 21.7 19.3 30.4 8.2 5.7 國中、初中 13.1 11.3 21.4 10.9 8.6 高中、高職 30.7 36.1 30.4 30.9 28.6 專科 16.4 19.0 10.7 20.5 25.7 大學 16.0 12.5 7.1 25.7 25.7 研究所及以上 2.1 1.8 0.0 3.7 5.7 合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N 3125 441 56 404 35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當然,族群分類與認同不僅影響婚配模式,也會造成社經地位差異,表 10、11、表 12 資料,分別呈現各族群的教育、職業與所得分佈狀況。綜合這三 個表格資料,我們可以結論說,就社經地位而言,臺灣的四大族群,其族群階層 化位階依序是大陸各省市人、閩南人、客家人、與原住民,而且,其間差異巨 大。例如,受過高等教育(大學及以上)的比例,大陸各省市人、閩南人、客家 人、及原住民依序為 29%、18%、14%、及 7%;所得方面,月平均收入五萬元 以上者,分別是 17%、11%、12%、及 1.8%。 族群,不只影響社經地位,對於人口行為也會產生作用。表 12 數據,呈現 不同族群對於若干婚姻與生育觀念的看法差異。就婚姻與生育的觀念而言,臺灣 四大族群的差異,我們可以說,大陸各省族群最具自由主義傾向(例如,呈現顯 著較高比例受訪者表示贊成許多對於婚育的看法:「只要自己喜歡單身生活,就 可以不結婚」、「只要夫妻雙方理念不合(不含發生外遇或暴力行為),就可以 離婚」、「男女結婚後,不一定要生育子女」、「如果不能提供子女有安全、愉 快及良好教育的環境,就不應該生育子女」),客家與原住民族群則相對表現保 守傾向。

伍、結語

從 Gordon(1964)的分類來說,當族群之間的同化進程、文化上的涵化, 進入婚姻上的同化,就是相當程度的改變。準此而言,臺灣社會的族群關係正在 快速演變。現在,族群外婚日益盛行,使得族群認同變成選擇的課題,正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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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族群組成面貌。針對本文研究結果,我們提出以下幾點省思: 表 11:受訪者的職業按族群身份分 (百分比分配) 受訪者的族群 職業 臺灣 閩南人 臺灣 客家人 臺灣 原住民 大陸 各省市人 不知道 很難說 民意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 2.8 3.9 0.0 4.2 13.9 專業人員 8.4 5.7 3.6 9.6 16.7 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7.0 8.2 7.3 6.7 8.3 事務工作人員 7.6 8.2 3.6 9.4 2.8 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17.1 15.9 9.1 17.0 11.1 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4.1 4.1 5.5 0.0 0.0 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 5.4 5.0 0.0 2.7 8.3 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 2.9 3.4 5.5 1.2 2.8 非技術工及體力工 4.0 3.6 9.1 1.0 2.8 現役軍人 0.2 0.0 0.0 0.7 0.0 家庭管理 14.0 14.6 27.3 10.8 8.3 求學或準備升學 5.3 5.5 5.5 2.7 8.3 失業中(求職或受訓中) 9.0 8.7 18.2 8.1 16.7 退休或高齡 10.4 11.6 3.6 23.4 0.0 養病中 0.8 0.9 0.0 1.0 0.0 無工作能力或不想工作者 0.6 0.0 1.8 1.2 0.0 義務彶軍人 0.4 0.7 0.0 0.2 0.0 合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N 3124 439 55 406 36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1)所謂臺灣的四大族群,如此主張是否必須重新檢討。析言之,第一,四大 族群的人口規模組成,其實差異很大,閩南人差過四分之三,其他三者則合計不 及四分之一(甚至,原住民低於 2%),也就是說,其中的閩南人是絕對的優勢 多數,而原住民則是極少數的弱勢族群。第二,四大族群的概括標籤,已經忽略 族群內部差異——這些差異,不只是次群體差異,甚至是社經地位差異。舉例言 之,「外省人」泛指中國內戰期間來臺移民,其實涵括許多文化、省籍、地域差 異的次群體;或者,「原住民族」目前由十一個南島民族構成,未來也可能涵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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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族群;至於閩南與客家群體,仍是在方言、地域等方面差異很大。 表 12:受訪者的平均月收入按族群身份分 (百分比分配) 受訪者的族群 平均月收入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無收入 30.3 32.4 42.9 29.8 38.2 2 萬元以下 17.5 16.3 17.9 13.8 5.9 2 萬~未滿 3 萬元 18.4 17.9 26.8 12.1 5.9 3 萬~未滿 4 萬元 13.7 10.6 5.4 15.3 8.8 4 萬~未滿 5 萬元 7.4 9.7 5.4 10.3 8.8 5 萬~未滿 6 萬元 4.5 5.4 0.0 6.9 8.8 6 萬~未滿 7 萬元 2.2 0.7 0.0 2.2 2.9 7 萬~未滿 10 萬元 2.0 3.2 0.0 4.9 8.8 10 萬元及以上 2.1 2.3 1.8 3.0 5.9 拒答 1.8 1.6 0.0 1.7 5.9 合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N 3125 442 56 406 34 資料來源: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九十一年臺閩地區國民生活狀況調查」資料計算。 (2)從族群認同模式與族群社經地位的差異來看,目前,臺灣的四大族群階層 化現象,固然明顯存在,我們卻要反思,就如同 Wilson(1978)在一九七0年代 指出,現代社會的發展變遷,種族的重要性將會逐漸式微,取而代之者,乃是階 級的問題(亦請參見 Alba and Nee, 1997; Banton, 2001),也就是說,臺灣的族群 固然表現差異,我們更要注意,族群內部的差異,可能遠甚於族群群體之間差 異,更何況,隨著族群外婚盛行的同化作用發展,族群重要性必當式微,社會階 級問題才是社會整合與衝突的關鍵所在。 (3)姑且不論族群階層化對認同的影響,目前,臺灣的族群認同機制,強烈採 行父系優勢原則,那麼,面對兩性平權的社會發展趨勢,此種行為模式必須有所 調整與變遷。當然,是類課題,就如同「從父性」法則一樣,涉及兩性關係,也 涉及其他社會制度,所以,值得社會家深入探討未來可能與因應對策。 最後,在此也必須指出,本文研究分析,受限於實證資料,造成若干限制。 例如,雖然調查資料樣本規模已經很大(N=4062),仍是數量有限(因為其中閩 南族群佔有絕大多數),以致無法深入檢視世代、社會學條件或地理差異,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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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用多變項模型分析方法,探討因果及淨效果。此外,本調查旨在瞭解一般國 民生活狀況,因而並未廣泛深度蒐集相關的人口資訊(諸如生育、死亡、家戶、 遷移等),致使無發深入探討族群在許多人口學事件上的具體差異。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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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

表 10:受訪者的教育程度(最高學歷)按族群身份分  (百分比分配)  受訪者的族群 教育程度  (最高學歷)  臺灣閩南人 臺灣客家人 臺灣原住民 大陸各省市人  不知道/很難說 小學以下  21.7 19.3 30.4  8.2  5.7  國中、初中  13.1 11.3 21.4  10.9  8.6  高中、高職  30.7 36.1 30.4  30.9  28.6  專科  16.4 19.0 10.7  20.5  25.7  大學  16.0 12.5  7.1  25.7  25.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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