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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任教師之敘與議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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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3,2(12)

,頁 66-67

不適任教師處理 主題評論 第 66 頁

不適任教師之敘與議

蕭玉佳 新北市五股國小教師 「不適任教師」一詞,向來是基 層教師的難言之隱、深沈之痛,它是 教師的緊箍咒,箝制逾矩的動機;亦 為監控教育品質者的上方寶劍,剷除 敗壞師道的惡師。一旦教師不慎觸及 「不適任」的電網,等同宣告自身在 杏壇已無立足之地。是故,兢兢業業 的現場教師莫不戒慎恐懼,深怕自己 被烙上「不適任」的罪名,縱然終能 全身而退,但處理過程早已落得遍體 鱗傷。 儘管現今社會中,「師者」的角 色,早已不復見如古人賦予之「天地 君親師」的崇高地位,惟教育一職仍 承載著社會高度的期望,教師本身對 自 我 的道 德期 許必 然亦 有高 度 的標 準,以做為莘莘學子的表率。然而, 當師德受人質疑,甚至遭指控為「不 適任」,對一位師者而言,將會有何等 不 堪 的感 受? 基於 外界 多數 從 法規 面、處理流程的正當性、機制健全與 否、輔導的要領…等局外人的視角, 來 探 討不 適任 教師 等相 關議 題 ,以 下,試著從局內人-曾身受提報為不 適任教師的視角出發,藉由一段經驗 敘說,闡述其中的心理衝擊。

一、敘-經驗對白

甲師:你(乙師)怎麼看起來這 麼憔悴? 乙師:這一陣子,我一直很認真 思考是不是要請長假?或是請調?甚 至離職? 甲師:那件事還沒過去嗎?事情 都過了快一年了! 乙師:我相信,沒有經歷過,是 無法體會那種劇痛的,那段陰影,就 好似 心 魔般如 影隨形,撃 潰你的 自 信、澆滅你的熱忱、衝撞你的理念, 每天陷入無止盡的低潮,讓你不知為 誰辛 苦 為誰忙 ?甚至萌起 輕生的 念 頭!其實我最害怕自己從此失去教學 熱忱,就像有同事勸我:「越認真的老 師越 會 出事, 無為而治才 能明哲 保 身。」但是,這麼消極的教育觀卻有 違我當初選擇教職的初衷。 甲師:有這麼嚴重呀!我以為你 早就走出來了! 乙師:唉!箇中酸楚不足為外人 道呀!我在學生、家長與同事面前還 是要故作堅強,其實內心早已千瘡百 孔!尤其是一次又一次的成績考核委 員會的召開,我必須一再的面對同事 們的質詢,就像好不容易稍微癒合的 傷口,不得不在熟人面前一再撕裂示 人,那種羞愧豈止是無地自容!更可 怕的 是 ,平日 在校園內不 知如何 自 處,總感到周身充滿著訕笑或同情的 異樣眼光,對自己的專業自信更是蕩 然無存! 甲師:結果究竟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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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2013,2(12)

,頁 66-67

不適任教師處理 主題評論 第 67 頁 乙師:雖然同事之間在公開場合 皆給予最大的聲援,諒解我絕非有心 犯錯,但在漫長的等候調查過程,我 必須承受同事為我不斷召開會議的羞 慚;上級可能隨時宣布懲處的忐忑; 職務可能遭到調動的不安;面對學生 與家長可能的不信任而難以自處;全 校同仁的考績核發因我之故而遭拖延 的罪惡感……等種種憂懼,日夜縈繞 心頭而揮之不去!最終無論議處的結 果如何,過程的折騰,早已帶給一位 有心奉獻於教育,卻犯下無心之過的 基層老師,自覺身敗名裂的沈痛打擊 了!

二、議-案例評述

筆者身兼學生家長與基層教師的 雙重身分,先自家長的角度觀之,對 於教學明顯不力、行為乖張不檢的教 師亦深惡痛絕,更盼藉由主管機關的 明察,與法令機制的約束,去之而後 快,以確保下一代受教品質;惟從基 層教師的面向思維,平日孜孜矻矻於 教學的教師,一朝不慎觸法,雖不致 萬劫不復,處理過程的煎熬,卻足以 令人心力交瘁,直至耗盡教學熱度, 從以上的經驗對白或可體會一二。 據教師法第十四條第規定,不適 任教師之明確認定如下:(一)受有期 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 刑者;(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 判 刑 確定 或通 緝有 案尚 未結 案 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 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 尚未消滅者;(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者;(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 者;(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 機關查證屬實者;(七)經合格醫師證 明有精神病者;(八)教學不力或不能 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 節重大者。從以上條文觀之,相對於 (一)~(五)與第七條皆有客觀事 實可供舉證外,第(六)與(八)則 因定義寬廣而提高舉證與處置難度, 尤其可能出現因外界誤解,或不慎得 罪他人而遭人誣陷等非戰之罪,卻因 調查過程便宜行事,對於法規的解讀 僅給予觸法行為的「有」與「無」之 窄小認定範圍,卻不問行為背後的心 理層面與處理細節,對於奮勉不懈堅 守於教學場域的教師而言,形成巨大 的威脅。

三、結語-勿枉勿縱

是故,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舉報與 處理,除了由治標層面的教育主管機 關,訂定周全的處理辦法外,更重要 的治本之道為回歸教育現場,在維護 學校專業自主權、家長對教育品質的 監督權與選擇權、教師的人權與工作 權,三方時刻以提升學生受教品質為 共同目標,以「勿枉勿縱」的精神細 膩調查與輔導不適任教師,期能以彼 此信任的雙贏局面,為教育場域留下 更多「適任教師」,繼續為臺灣下一代 的優質教育耕耘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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