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第十八難
-三部、四經、三部九候
原文
脈有三部,部有四經,手有太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
為上下部,何謂也?然:
手太陰、陽明金也,足少陰、太陽水也,金生水,水流
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足厥陰、少陽木也,生手太陽、少陰火,火炎上行而不
能下,故為上部。
手心主、少陽火,生足太陰、陽明土,土主中官,故在
中部也。
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
脈有三部九候,各何主之?然:三部者,寸關尺也,
九候者,浮中沉也。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
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臍之有疾也;
下部法地,主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審而刺之者也。
人病有沉滯久積聚,可切脈而知之耶?然:診在右脅
有積氣,得肺脈結,脈結甚則積甚,結微則氣微。
診不得肺脈,而右脅有積氣者,何也?然:肺脈雖不
見,右手脈當沉伏。
其外痼疾同法耶?將異也?然:結者,脈來去時一止,
無常數,名曰結也。伏者,脈行筋下也。浮者,脈在肉上行
也,左右表裡,法皆如此。假令脈結伏者,內無積聚;脈浮
結者,外無痼疾。有積聚脈不結伏,有痼疾脈不浮結,為脈
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也。
註釋
此篇立問之意,謂人十二經脈,凡有三部,每部之中,有四經,今手有太 陰陽明,足有太陽少陰,為上下部何也?蓋三部者,以寸關尺分上中下也。四經 者,寸關尺兩兩相比,則每部各有四經矣。手之太陰陽明,足之太陽少陰,為上 下部者,肺居右寸,腎居左尺,循環相資,肺高腎下,母子之相望也。經云: 「藏真高於肺,藏真下於腎」是也。 手太陰陽明金,下生足太陽少陰水,水性下,故居下部。足少陰太陽水,生 足厥陰少陽木,木生手少陰太陽火,及手心主火,火炎上行,是為上部。火生足太陰陽明土,土居中部,復生肺金,此五行子母更相生養者也。此蓋因手太陰陽 明,足太陽少陰,為上下部道,推廣五行相生之大,(越人亦以五藏生成之後 因,其部分之高下而推言之,非謂未生之前,必待如是而後生成也。)而又演為 三部之說,即四難所謂心肺俱浮,腎肝俱沉,脾者中州之意,但彼直以藏言, 此以經言而藏府兼之。以上問答明經,此下二節,俱不相蒙,疑它經錯簡。 謝氏曰:「此一節,當是十六難中答辭,錯簡在此,而剩出『脈有三部九候 各何主之』十字。」審而刺之:紀氏云:「欲診脈動而中病,不可不審,故曰審而 刺之。刺者,言其動而中也。」陳萬年傳曰:「刺候謂中其候」,與此義同,或曰 刺,鍼刺也,謂審其部而鍼刺之。 此下問者,亦未詳所屬,或曰當是十七難中,或連年月不已答辭。結為積聚 之脈,肺脈見結,知右脅有積氣,右脅肺部也,積氣有微甚,脈從而應之。 肺脈雖不見結,右手脈當見沉伏,沉伏亦積聚脈,右手所以候裏也。 此承上文復問外之痼疾,與內之積聚,法將同異。 結為積聚,伏脈行筋下主裏,浮脈行肉上主表,所以異也,前舉右脅為例, 故此云左右同法。 有是脈,無是病,有是病,無是脈,脈病不相應,故為死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