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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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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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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Master Thesis

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

The Study of the Need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Special Class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陳冠伶

Kuan-Ling Chen

指導教授﹕于曉平 博士

Advisor:Hsiao-Ping Yu Ph. D.

中華民國 100 年 6 月

June,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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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

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

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

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討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以及不同 背景變項之教師(性別、教師年齡、特教年資、特教專業背景、參與轉銜相關 研習、學校所在地、學校類型)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服務需求的差異情形。 研究採問卷調查進行,以臺灣地區高職特教班之教師為研究對象,以研究 者自編之「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調查表」為研究工具, 共計發放 260 份問卷,回收問卷 210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76.53%。所得資 料以平均數、標準差、獨立樣本 t 檢定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及 Pearson 相關等 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結果如下: 一、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認為大多符合相關的規定,以及提 供相關的課程與服務,符合程度由高至低依序為:課程的規劃、學生及家 長參與、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實習與就業追蹤 輔導。 二、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服務需求仍高,程度由高至低依序為家長參 與、行政支援、專業成長、課程與教學。 三、不同特教年資之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達顯著差異。 四、不同性別之教師對就業轉銜服務需求達顯著差異,除此之外,教師對於執 行就業轉銜服務的需求有偏高的現象。 五、就業轉銜實施現況和教師需求達顯著正相關。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對政府單位、學校單位及未來研究者提出建議,以作 為規劃就業轉銜服務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教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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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f the Need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Special Class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explore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for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and the needs of in-service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special class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secondly, to explore the differences of implementation outcomes and the needs of teachers with different background variables (including gender, age, teaching years of special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back ground, hours of participating in transition service training, school location, school types).

This research used survey method to investigate by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s “the need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special class of vocational schools”. 260 questionnaires were distributed and 210 were gathered. The recovery rate of valid questionnaires was 76.53%. Data were analyzed by mean, t-test, one-way ANOVA and Pearson correlation. The results of this research were as follows:

1.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thought that mos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conformed to current regulations, and relative programs and services were also provided. The degree of conformation of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from high to low were as followed: curriculum planning, student and parent’s participation, vocational exploration and evaluation, individual transition planning, vocational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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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and follow-up guidance.

2. Vocational high school teachers were still in much need of help in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The needs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 teachers in implementing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from high to low were as followed: parent’s participation, administrative support, professional growth, curriculum and instruction.

3. There w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implementation among teachers with different teaching years in special education.

4. There w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needs of teachers with different gender in implementing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Besides, the teachers still needed great help in implementing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5. There was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and needs of teachers.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results, some suggestions were provided for related government institutions, school administrations, and future studies as reference in planning employment transition services, implementing transition programs, and making future research.

Keywords: Special class of vocational high schools, Employment transition, Needs of Tea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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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5 第三節 名詞解釋……… 7

第二

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轉銜服務的內涵與相關法規……… 9 第二節 就業轉銜服務的內涵……… 22 第三節 轉銜服務及困境相關研究……… 31

第三

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45 第二節 研究對象……… 47 第三節 研究工具……… 53 第四節 研究步驟……… 62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65

第四

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實施現況……… 67 第二節 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需求……… 80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差異情形 91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之差異情 形………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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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高職特教班教師實施就業轉銜現況與需求的相關程度 108

第五

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研究結論與建議

研究結論與建議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109 第二節 研究建議……… 113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壹、 中文部份……… 117 貳、 英文部份……… 123

附錄

附錄

附錄

附錄

附錄一 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教師需求調查表【初 擬問卷】……… 125 附錄二 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調查表 【預試問卷】……… 131 附錄三 高職特教班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需求調查表 【正式問卷】……… 137 附錄四 專家審查意見一覽表………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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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國外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16 表 2-1-2 國內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19 表 2-3-1 國內轉銜服務相關研究……… 31 表 2-3-2 國內轉銜需求相關研究……… 34 表 3-2-1 臺灣地區高職特教班母群體學校分布、班級數、教 師人數計……… 47 表 3-2-2 預試問卷抽樣計……… 48 表 3-2-3 預試問卷回收情形統計表……… 48 表 3-2-4 正式問卷回收情形統計表……… 50 表 3-2-5 正式問卷研究對象之各背景變項的人數分配與百分 比……… 52 表 3-3-1 「就業轉銜實施現況」預試之項目分析之結果…… 57 表 3-3-2 「教師需求」預試之項目分析之結果……… 59 表 3-3-3 預試問卷信度分析摘要表……… 61 表 3-3-4 提供本研究問卷修正意見之專家、教育工作者…… 61 表 4-1-1 就業轉銜實施現況各向度得分之平均數、標準差、 排序………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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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2 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 標準差、排序……… 69 表 4-1-3 課程的規劃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排 序……… 70 表 4-1-4 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 準差、排序……… 71 表 4-1-5 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 準差、排序……… 72 表 4-1-6 學生及家長參與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 差、排序……… 73 表 4-1-7 就業轉銜實施現況的開放性意見……… 75 表 4-2-1 教師需求各向度得分之平均數、標準差、排序…… 81 表 4-2-2 課程與教學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排 序……… 82 表 4-2-3 行政支援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排序 83 表 4-2-4 專業成長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排序 84 表 4-2-5 家長參與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排序 85 表 4-2-6 教師需求之開放性意見……… 86 表 4-3-1 不同性別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 t 檢定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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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91 表 4-3-2 不同年齡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變異數分析 摘要表……… 92 表 4-3-3 不同特教年資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變異數 分析摘要表……… 93 表 4-3-4 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 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94 表 4-3-5 是否參與轉銜相關研習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 之 t 檢定摘要表……… 95 表 4-3-6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變異 數分析摘要表……… 96 表 4-3-7 不同學校類型之教師在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 t 檢定 摘要表……… 97 表 4-4-1 不同性別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之 t 檢定摘 要表……… 100 表 4-4-2 不同年齡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之變異數分 析摘要表……… 101 表 4-4-3 不同特教年資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差異情 形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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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4 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 求差異情形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3 表 4-4-5 是否參與轉銜相關研習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 求之 t 檢定摘要表……… 104 表 4-4-6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差異 情形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4 表 4-4-7 不同學校類型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之 t 檢 定摘要表……… 105 表 4-5-1 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實施現況與教師需求之相關分 析摘要表………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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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1 研究架構……… 45 圖 3-4-1 研究步驟圖………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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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本章共分為三節,主旨在說明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待 答問題及名詞解釋,以下針對此三節之詳細內容分別陳述之。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背景與動機

E.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將人的一生視為連續不斷的發展歷程,面 臨著許多「轉銜」階段。每個生命階段的歷程,都會隨著個人身心發展的特 徵與社會文化的要求而不同,在不同階段會有獨自的發展需求,及所面臨的 發展危機(朱貽莊,2002)。所有的人將面臨著新的挑戰,並嘗試克服挑戰, 且每個階段的發展都建立於前一個階段任務的基礎,前一個階段其任務的達 成與否則會影響到下一個階段的發展。Rosenkoetter、Hains 和 Fowler (1994) 提 出「轉銜」的六個特質:1.終生的:從一個階段轉換到另一個階段;2.不可避 免的:每個人的一生中會經歷不同的階段,轉銜是每個人必須面對的;3.持續 的:轉銜是持續的過程;4.重要的:早期的轉銜是重要的;5.改變的:轉銜的 過程中,改變是不可避免的;6.壓力的:轉銜的過程中是充滿壓力的。因此, 在生涯發展中的每個階段若能順利的轉銜,就可以順利的邁向人生的每一個 階段(林宏熾,1995),反之,如果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阻礙,未獲得改善與 協助,將會影響其發展。就身心障礙者而言,同樣地,在其生涯發展也須面 臨各個不同階段的轉銜,包括不同升學階段的轉換、從就學階段至進入社會, 以及不同角色的轉換等。但身心障礙者在生涯發展的歷程中,由於本身的障 礙以及社會的情境,和一般人相比遭遇到更多的限制,對身障學生來說更是 一項特別的關鍵任務 (Carter, Clark, Cushing, & Kennedy, 2005) 。

就身心障礙學生而言,他們從熟悉、受保護的學校環境轉換至陌生的外 在環境時,在轉換的過程中會遭遇到許多的衝擊。學生原本依賴的學校支持 環境,在畢業後逐漸退除了,若沒有完善的規劃,這些孩子畢業後可能被擱 置於家中(陳靜怡,2006),久而久之,缺乏與同儕及社區的互動,其原有的 能力有可能產生漸漸退化的情形。Kraemer 和 Blacher (2001) 認為對智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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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而言,離開學校進入成人的生活是不容易的,需要獨立自主的能力、符 合職場需求的能力、適應社區生活的能力,更需要學校及家庭積極的幫助身 心障礙學生達到離校後的目標。就業轉銜成功與否攸關身障學生是否能順利 的融入社區的生活中(李翠玲,1996)。而 Nuehring 和 Sitlington (2003) 指出 身心障礙者教育的主要目的即在幫助他們成為有價值的人。若能給予適當的 職業輔導,不但有四分之三的智能障礙學生能順利就業,亦可促進其職業之 適應(周台傑、吳訓生、張昇鵬,1999)。林宏熾(2001)亦認為在個人方面 可以幫助身心障礙者獲得有意義的工作、實現自我、生命有目標,在社會方 面則可以幫助社會增進人力資源的開發。在家庭方面,則可以幫助減輕家庭 及家屬的負擔,化解家庭中因障礙所衍生的諸多問題。更重要的是幫助身心 障礙者擁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顯示出就業轉銜的重要性也顯示出就業轉銜是 轉銜服務中的重要項目。因此,若能做好就業轉銜服務,將能使身心障礙學 生,順利轉銜至成人生活。 有鑒於此,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國內外陸陸續續的制定了許多 轉銜相關的法令規章,顯示出就業轉銜的重要性也逐漸受到重視。「轉銜」一 詞最早在我國八十六年制定的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中出現。在「特 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規定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擬定特殊教育及相關 服務計畫,包括升學輔導、生活輔導、就業輔導、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 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教育部,1998);九十六年所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條中提及,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 接,應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內政部, 2007)。法令明確的規定,需為身心障礙學生的生涯做一系列完整的規劃,足 見政府對身心障礙者轉銜服務的重視。然而,陳麗如(2003)指出空有法令 之制定卻未見實務工作同步推動。例如:特殊教育法規定應在個別化教育計 畫中擬定轉銜計畫的內容,但並未進一步明訂轉銜計畫之具體內容及相關時 程規劃,更未規定配合單位的具體措施(陳麗如,2004)。法令與制度層面的 問題包括對轉銜服務的規劃內容不夠具體,對轉銜的執行程序不明確,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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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的權責規範不清楚等問題(林慧敏,2002)。 我國職業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實驗班自八十三學年度開始試辦至八十七年 學年度有五年時間,班別分為正規班及延教班,這其間陸續有學校增設科別 或加入辦理特教實驗班,也有些學校則因招生不理想、課程綱要不明確等若 干原因考量而停辦(江文雄、林炎旦、王華沛、張自健,1999)。江文雄等(1999) 指出,特殊教育實驗班,其實施主要成效為擴充輕度智障學生就讀高職的機 會,有助於學生對職業知能的學習。八十五、八十六年度學生就業率有多所 學校超過 50%,僅有少數幾所學校學生就業情況不佳。並於八十八年正式成 立「高職特教班」,以招收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為主。更於九十年實施「身心障 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的實施計畫」,將身心障礙學生的受教權延長為十二 年,所有智能障礙學生可以獲得國民教育後三年高中(職)教育的機會,未 來受高職教育的智能障礙學生勢必更為增多,高職特教班將成為智能障礙學 生接受特殊教育的一個重要機會(教育部,2005)。 根據特教通報網,至九十九學年度共有 89 所學校辦理綜合職能科。然而 相關研究也指出學校及家長方面皆肯定就業轉銜的需求及必要性(林幸台, 2004;周台傑、葉瓊華、詹文宏,2003;蘇盈宇,2003)但在轉銜服務的實 施並未滿足實際的需求,仍有多方面的困難(林幸台,2002;陳麗如,2000; 劉玉婷,2001)。劉玉婷(2001)提到高職特教班的課程無法依照學生的興趣 來設計,在加上職業教師之專業知能不足與缺乏特教教師,使得個別化教育 計畫的推行產生困難,以及缺乏人力資源、缺乏跨轉銜小組的設置之下難以 進行追蹤輔導。 教育部 2001 年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提到強化職業教育與就業轉 銜:1.加強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職業輔導評量工作;2.與勞政單位合作,建立 身心障礙畢業生就業情形追蹤系統;3.加強身心障礙學生就業轉銜,並擴大至 各障別;4.與勞政、社福單位合作,加強職場開發,建立就業服務網路;5. 建議勞政單位應盡速規劃在身心障礙學生畢業前及早介入就業輔導問題(教 育部,2001)。由此可見,轉銜服務仍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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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如(2002)指出,從事就業轉銜服務的關鍵人物,包括學校的主任、 實習輔導組長、特教組長以及導師。教師在轉銜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提供有效的策略和方法領導學生及轉銜團隊如何準備及成功的適應教育環 境,確保學生有機會達成目標 (Flexer , Simmons, Luft, & Baer, 2005) 。特教老 師尤其是班導師,在學校長期與學生相處,長期的觀察、教學與輔導身心障 礙學生,最能掌握學生的優弱勢(吳季純,2007)。林幸台(2004)以高職特 教組長和導師針對專業合作態度之研究中,其結果顯示教師(包括特教組長) 參與實務教學、職場實習方面為最高。若教師對於學生能提供就業轉銜相關 服務與資源,並與相關單位建立專業合作,將可促進學生就業的轉銜。因此, 若能了解教師在執行就業轉銜服務之需求,將有助於教師提供更完善的就業 轉銜服務。 雖然近年來國內轉銜相關研究逐漸受到重視,結果也顯示轉銜服務的重 要性(林幸台,2004;周台傑、葉瓊華、詹文宏,2003;蘇盈宇,2003),但 針對教師探討執行轉銜服務之需求卻很少。目前國內針對教師在提供轉銜服 務的「需求」所做的研究僅有陳文鍠(2005)的「臺北市國中資源班轉銜服 務現況與教師意見之調查」、林素鳳(2006)「彰化縣國民小學特教教師轉銜 服務實施現況與需求調查研究」及許珠芬(2010)「臺中縣國民小學身心障礙 學生轉銜服務實施現況與教師需求調查之研究」,侷限在國小與國中教師轉銜 服務的需求。此外,雖然蘇盈宇(2003)「高職特教班智能障礙學生就業轉銜 服務現況與需求之調查研究」是針對高職特教班教師及主要照顧者進行問卷 調查來了解目前就業轉銜的服務現況以及未來需求的程度,但並未針對高職 特教班教師在實施就業轉銜服務時的需求進行相關探討。 因此,本研究者認為是有必要去了解的,將針對臺灣地區高職特教班就 業轉銜實施現況、個別化轉銜計畫制定情形及辦理就業轉銜時教師的需求進 行探討,以提供相關單位與學校在規劃就業轉銜服務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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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 壹 壹 壹、、、、研究目的研究目的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根據上節的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提出研究目的如下: ㄧ、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實施現況。 二、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需求。 三、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差異情形。 四、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執行轉銜服務需求之差異情形。 五、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實施就業轉銜現況與需求的相關程度。 貳 貳 貳 貳、、、、待答問題待答問題待答問題 待答問題 根據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之待答問題如下: ㄧ、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實施現況如何。 1-1 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之「個別化轉銜計畫」實施現況如何? 1-2 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之「課程的規劃」實施現況如何? 1-3 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之「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實施現況如何? 1-4 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之「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實施現況如何? 1-5 瞭解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之「學生及家長參與」實施現況如何? 二、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需求為何。 2-1 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課程與教學」需求程度為 何? 2-2 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行政支援」需求程度為何? 2-3 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專業成長」需求程度為何? 2-4 瞭解高職特教班教師就業轉銜服務執行之「家長參與」需求程度為何? 三、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就業轉銜實施現況之差異情形。 3-1 探討不同「性別」之教師對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否有差異? 3-2 探討不同「教師年齡」之教師對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否有差異? 3-3 探討不同「特教年資」之教師對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否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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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探討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對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否有差 異? 3-5 探討有無「參與轉銜相關研習經驗」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 否有差異? 3-6 探討不同「學校所在地區」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否有差 異? 3-7 探討不同「學校類型」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實施現況是否有差異? 四、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執行轉銜服務需求之差異情形。 4-1 探討不同「性別」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異? 4-2 探討不同「教師年齡」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異? 4-3 探討不同「特教年資」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異? 4-4 探討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否有 差異? 4-5 探討有無「參與轉銜相關研習經驗」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 否有差異? 4-6 探討不同「學校所在地區」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 異? 4-7 探討不同「學校類型」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之需求程度是否有差異? 五、探討教師實施就業轉銜現況與需求之相關性。 5-1 探討教師在執行就業轉銜現況與需求是否有顯著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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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

為使本研究之重要名詞與變項的定義更加明確,茲將本研究相關之重要 名詞釋義如下: 壹 壹 壹 壹、、、、高職特教班高職特教班高職特教班 高職特教班 係指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之特教班,招收國中畢業之輕度智能障礙學 生。高職特教班於民國八十三年開始試辦,於八十八學年度起改為高職綜合 職能科,其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以輕度智能障礙者為主的學生就讀高職的機 會,以培育智能障礙者其個人、社會及職業適應的能力(教育部,2000)。 本研究所稱之「高職特教班」,又稱為「綜合職能科」係指臺灣地區至九 十九學年度為止所成立的 80 所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之特教班,不包含特殊學 校之高職特教班,並且剔除目前沒有高三特教班的學校 7 所,及外島 2 所學 校。 貳 貳 貳 貳、、、、就就就業轉銜就業轉銜業轉銜 業轉銜 美國 1997 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修正案」 (IDEA,P.L.98-199) 規定就 業轉銜須包括特殊教育、職業教育、職業輔導評量、就業服務、個案管理、 輔具服務、心理衛生、物理與職能治療等,其相關服務記載於個別化轉銜計 畫 (ITP) 或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中(林宏熾,2002)。 國內「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中將召開轉銜會議、與 相關機構及人員合作、職業教育、社區實習、職能評估、轉介通報和追蹤輔 導列為就業轉銜實施要項(尤淑君,2007)。 綜合上述資料,本研究所定義之「就業轉銜」注重於高職轉銜階段之職 業教育的規劃與輔導,係指高職特教班身心障礙學生自高一開始至畢業後一 年,所接受與就業相關之服務與輔導,包括「個別化轉銜計畫」、「課程的規 劃」、「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職場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學生及家長參 與」等五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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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參 參 參、、、、高職特教班教師高職特教班教師高職特教班教師 高職特教班教師 本研究所指的高職特教班教師,係指九十九學年度任教於臺灣地區公私 立高級職業學校之特教班,擔任特教組長以及目前擔任高一、高二、高三班 導師,且具有提供轉銜服務經驗之特教合格教師。 肆 肆 肆 肆、、、、教師教師教師就業轉銜教師就業轉銜就業轉銜就業轉銜需求需求需求需求 張春興(1989)指出需求是個體內在的一種匱乏狀態;此種匱乏狀態, 在性質上可能是生理方面的(如缺乏某種維生素或礦物質),也可能是心理方 面的(如缺乏文化陶冶或自幼乏人愛護)。溫世頌(2005)提到需求是指朝向 目標的內在趨動力。因此教師就業轉銜需求係指教師在執行就業轉銜時,因 為轉銜法令的相關規定、行政支援、教學課程的內容以及教師本身的專業知 能等相關因素,而使得轉銜服務的執行困難,因而導致教師在執行轉銜服務 的過程中產生不同需求的情形。 基於此本研究所調查之教師就業轉銜需求,是指教師在辦理轉銜服務的 過程中期望獲得的協助以支援其就業轉銜服務的執行,包括「課程與教學」、 「行政支援」、「專業成長」、「家長參與」等四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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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目的在蒐集相關之文獻,就高職特教班學生在就業轉銜方面與 教師需求之研究做深入的探討。全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探討身心障礙者之 轉銜服務之內涵與相關法規,第二節探討就業轉銜服務之內涵與我國實施現 況,第三節則是探討就業轉銜相關之研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轉銜服務的內涵與相關法規

轉銜服務的內涵與相關法規

轉銜服務的內涵與相關法規

轉銜服務的內涵與相關法規

以下從轉銜服務的定義、轉銜服務的發展、國內外相關法規之探討等方 面說明。 壹 壹 壹 壹、、、、轉銜服務的定義轉銜服務的定義轉銜服務的定義 轉銜服務的定義 「轉銜」可以說是一種過渡時期、一種轉變,或是由一種型態轉換至另 一種型態,亦或是一種階段到另一種階段的過程(林宏熾,2000)。Will (1984) 也認為轉銜是一個階段,通常是指高中畢業的時候後,或者高中之後的後中 等教育、成年服務,以及最初工作的前幾年;轉銜也是一座跨越學校架構社 會安全體系,以及跨越成人生活之危險與機會的橋樑。大致上來說,轉銜可 分為廣義及狹義的兩種定義,如下: 一一一、一、、、廣義的定義廣義的定義廣義的定義廣義的定義 從生涯發展的角度來看,轉銜可能發生在人生各個不同階段轉換時,所 面臨的角色、任務和生活型態的變化和銜接(陳靜江,1997)。因此,轉銜是 發生在任何改變的時刻(林幸台,2001)。林宏熾(2005)提到身心障礙者的 轉銜是終生且連續不間斷的,同時需要團隊的協助,以個人、家庭為核心, 依身心障礙者個人能力及需求,設計良善適宜的課程、服務、活動、方案等, 提供身心障礙者適時、適宜的生涯規劃與安置。

美國特殊兒童學會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簡稱 CEC) 生涯發 展與轉銜部門 (The Division of Career Development and Transition,簡稱 DCDT) 的主席 Halpern (1994) 認為轉銜的概念不只是從學校到工作的轉銜,而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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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過程」。 我國所制定的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將轉銜分為「發展 遲緩兒童與學齡前兒童轉銜服務」、「國小轉銜服務」、「國中轉銜服務」、「高 中(職)及五專轉銜服務」、「大專院校轉銜服務」等五個階段,對身心障礙 者於不同階段,提供轉銜服務。由此可見,就廣義的定義來說,身心障礙者 的轉銜是從出生開始,每個階段轉換到不同的階段所需要的支持、服務與需 求,以使其能順利的轉換至不同的人生階段,包括出生到入學、每個就學階 段的轉變、就學階段到就業階段等。 二二二、二、、、狹狹狹狹義的定義義的定義義的定義 義的定義 Wehman (1992) 將轉銜界定為青年時期的學生從學校生活進入工作環境 時,生命的改變 (life changes) 、調適 (adjustments) 與經驗的累積 (cumulative experiences) 。許天威(1993)認為「transition」是指特殊青少年從學校轉換 到成人社會與職業生活的過程。林宏熾(2006)則提到轉銜服務內容強調以 傳統就業服務為核心的一系列相關服務跟各種職業的轉換與銜接。 美國 1990 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對「轉銜服務」的定義為:為了促 進身心障礙學生由學校順利過渡到學校後所設計之一系列的活動,包括中學 後的教育、職業訓練、融合式的就業(包含支持性就業)、成人教育、成人服 務、獨立生活或社區參與等。美國 1997 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修正案」 (IDEA,P.L.98-199) 規定就業轉銜須包括特殊教育、職業教育、職業輔導評 量、就業服務、個案管理、輔具服務、心理衛生、物理與職能治療等,其相 關服務記載於個別化轉銜計畫 (ITP) 或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中(林宏熾, 2002)。因此,自 1980 年代開始,關於轉銜服務就一直侷限於狹隘的觀點, 強調從學校進入工作階段,或成人生活階段的轉銜,通常是指中學過後或高 中階段,故其轉銜涵意是以就業為核心的服務措施(陳靜江,1997)。從狹義 的觀點而言,轉銜服務內容強調以傳統就業服務為核心的一系列相關服務跟 各種職業的轉換與銜接(林宏熾,2006)。 根據蘇盈宇(2003)歸納出轉銜服務的幾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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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進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潛能,一直是轉銜服務的重心。 2.轉銜服務應以終身為範疇:從學校到工作的就業轉銜,擴大到成人階段 的生涯轉銜服務。 3.社區融合的趨勢:幫助身心障礙者學習扮演有酬的工作者、家庭成員、 公民等一生的角色。 4.自我決策的重視:讓身心障礙者能夠脫離依賴、獨立自主、自我倡議。 5.重視生活品質,以成果為導向的轉銜服務。 E.Erikson 提出心理社會發展的八個階段,包括嬰兒期、幼兒時期、兒童 早期、兒童中期、青少年、成年前期、中年時期、老年期,每個人都必須依 序 (step by step) 經過這些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發展的任務與危機,每個階 段是不斷前進的,前一個階段是下一個階段發展的基礎,轉銜就是提供一些 支持幫助這群身心障礙者,在人生的每個階段順利銜接至下一個階段。 綜合上述,狹義的轉銜,是指學生畢業後至就業職場的階段,所提供的 一系列相關服務,是以獲得就業的服務為主要核心;但廣義的轉銜則是提供 身心障礙者連續不間斷的服務,以使其能順利的銜接上人生的每個不同階 段,不只強調就業,而是完整的生涯規劃。近幾年,轉銜的定義也由狹義的 轉銜定義漸漸轉變至廣義的轉銜定義,不過就業轉銜服務仍是廣義及狹義最 重要的一環,要使身心障礙者能提升其未來生活品質,就業轉銜服務的提供 不可或缺(林宏熾,1996)。因此在此設定針對高職特教班學生的就業轉銜來 探討。 貳 貳 貳 貳、、、、轉銜服務的發展轉銜服務的發展轉銜服務的發展 轉銜服務的發展 美國特殊教育界對身心障礙青少年提供的轉銜服務,可追溯至 1930 年代 特殊學校與職業復健人員合作的聾生轉銜計畫(引自林幸台,2007,頁 13)。 但嚴格來說,身心障礙者轉銜服務與教育發展的歷史僅有三、四十年的過程 與演進(林宏熾,1999)。根據美國特殊兒童學會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 , 簡 稱 CEC) 生 涯 發 展 與 轉 銜 部 門 (The Division of Career Development and Transition,簡稱 DCDT) 主席 Halpern (1994) 的分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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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將美國轉銜服務的發展歸納為四個階段。以下就各個階段的發展與原則說 明(引自林宏熾,2006,頁 293):

ㄧㄧㄧ、ㄧ、、、1960 年代年代年代年代「「工作學習方案「「工作學習方案工作學習方案」工作學習方案」」 (work study program) 時期」 時期時期時期

「工作學習方案」又稱「工讀計畫」該時期以狹義的職業教育為重點, 主要訓練對象為輕度障礙學生。指出國中學教育階段課程的安排不足,因而 提出一個強調直接工作經驗的觀點,以培養學生良好的工作技能,於是學校 與社區內工廠建立合作的工作學習方案,期待學生們在畢業後能獲得工作, 並擁有令人滿意的社會適應狀態(陳麗如,2004)。此時期之身心障礙者轉銜 強調下列幾項特色與原則: 1.零拒絕原則:身心障礙者不會因為本身之障礙而被拒絕接受職業教育或 職業技術教育。 2.最少限制環境:身心障礙者於最少限制環境中進行有關工作學習方案或 職業教育相關的課程教學。 3.個別化職業教育計畫:應視身心障礙者個別的狀況規劃合適的工作學習 方案或職業教育。 二二二、二、、、1970 年代年代年代「年代「生涯教育「「生涯教育生涯教育」生涯教育」」」 (career education) 時期時期時期時期 身心障礙者生涯教育或譯為生計教育係源於 1971 年由美國聯邦教育署馬 蘭博士 (Sidney S. Marland) 所倡導實施,而於近二十年來仍持續的蓬勃發 展。生涯教育不僅僅是工作訓練或職業技能的培養而已,包含生涯發展的各 個層面。整體而言,其目的在有系統地統合家庭、學校、與社區的生活學習 要素,以激發並促進學生在經濟、社會與生活上的潛能(林宏熾,2006)。 就生涯教育發展的觀點而言,此時期之身心障礙者轉銜強調下列幾項特 色與原則: 1.終生學習理念:強調生涯具有階段性與發展性,並強調學習為終生性的 概念。 2.生涯發展的階段性:生涯發展之內容包含生涯認知、生涯試探、生涯導 向、生涯準備、生涯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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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區本位與融合:身心障礙者生涯教育之主要目的係期望身心障礙者能 融入社區,與社區有所互動,被社區所接受。 4.個人生涯計畫:在生涯教育時期,須為身心障礙者發展個人的生涯計畫。 三三三、三、、、1980 年代年代年代年代「「就業轉銜「「就業轉銜就業轉銜」就業轉銜」」」 (employment transition) 時期時期時期時期 此時期之發展主要源自於 1984 年美國特殊教育與復健服務署的署長 Madeline Will 所提倡。根據 Will (1984) 的看法,轉銜是注重於學校生活與工 作生活的轉換過程,身心障礙者需要一系列轉銜服務的措施來協助其順利的 由學校轉銜至社區,因此轉銜的目的在於就業,轉銜服務就是在學校與職場 之間建立連結的橋樑(林宏熾,2006)。或稱為「就業架橋模式」。就業轉銜 概念後來也發展成為一種實務模式,該模式有三個重要組合成分: 1.一般性服務:對於輕度障礙者給予一般性工作,在融合的情境之下與非 障礙者一起接受教育。 2.短程性服務:提供短期性的就業服務,給予建議或指導中度、重度障礙 學生直到他們順利就業。 3.持續性服務:部分重度或極重度障礙者覓得工作之後,不見得能勝任其 工作,工作伙伴、專家以及學者必須不斷地提供支持性的就業服務。 此時期之身心障礙者轉銜強調下列幾項特色與原則: 1.就業轉銜:轉銜服務的內涵主要是以就業為導向。 2.持續性支持:提供轉銜服務時,需考量障礙程度的不同,提供持續性的 支持。 3.生活技能課程:以生活性、適應性的技能,或日常生活所需技能為課程 的重點。 4.輔助科技:應用輔助科技使身心障礙者發揮其潛能。 四四四、四、、、1990 年代年代年代「年代「轉銜服務「「轉銜服務轉銜服務」轉銜服務」」」 (transition services) 時期時期時期時期 轉銜服務其內涵與定義的界定係導源於 1990 年「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案」 而於 1997 年「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修正案」獲得更確切之肯定與發展。根據 美國 1997 年「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修正案」的規定,學校機構對於年滿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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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或十六歲之身心障礙學生,必須於其個別化的教育計畫中陳述及記載學生 有關的「轉銜需求」(林宏熾,2006)。 就轉銜服務發展的觀點而言,此時期之身心障礙者轉銜強調下列幾項特 色與原則: 1.多階段的轉銜:根據 1990 與 1997 年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案與修正案之 規定,轉銜可分為早期療育階段與中學階段。 2.生活品質內涵趨向: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的重視係 1990 年代的重要課 題。受此概念影響,於發展和規劃身心障礙者轉銜時,以「生活品質」 為其概念性的架構與成果導向之目標。 3.自我擁護、決策:轉銜計畫的規劃與發展重視學生的需求,強調學生的 自我參與與規劃,以學生之喜好與決定來作為生涯發展之依據。 4.個別化服務計畫整體銜接:強調機構與機構間之銜接與階段性之轉承。 因此早期療育階段強調「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IFSP) 與「個別化教育 計畫」 (IEP) 的銜接,中學階段則強調「個別化轉銜計畫」 (ITP) 與「個別 化書面復健方案」 (IWRP) 之銜接。 從四個階段的發展來看,不管是哪一個階段,其轉銜服務都是以就業轉 銜為其主要重點。近年來更有美國學者提出生涯轉銜、無接縫轉銜為主要概 念之終生轉銜服務,由此可知,未來身心障礙者的轉銜將朝著終生且完整、 連續的發展目標前進。 參 參 參 參、、、、國內外轉銜服務之相關法規探討國內外轉銜服務之相關法規探討國內外轉銜服務之相關法規探討 國內外轉銜服務之相關法規探討 以下就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我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說明。 一一一、一、、、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美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 美國身心障礙者轉銜相關法規的發展,與特殊教育的立法息息相關。自 從 1990 年來陸續有相關法案對轉銜做了相關的定義與規範(林宏熾,1998)。 1990 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 (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of 1990,簡稱 IDEA 修正案) 規定,學校在每一位身心障礙兒童到十六歲時需 為他們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individual Education Program,簡稱 IEP)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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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必 須 包 含 「 個 別 化 轉 銜 計 畫 (Individualized Transition Program , 簡 稱 ITP) 」。生涯轉銜服務的訂定必須考慮學生的興趣與喜好,其內容包含中學後 教育、職業訓練、整合性就業和支持性就業、成人繼續教育、成人服務、獨 立生活及社區參與,並且要說明該兒童需要那些轉銜服務,並且說明各個機 構提供不同的轉銜服務時,各個機構之間要負哪些責任(李慶良,2002)。 接著 1997 年,身心障礙者教育法修正案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 of 1997,簡稱 IDEA 修正案) 擴大了轉銜服務的 規定,將服務的對象提前到十四歲,十四歲的轉銜服務以在學校「教育方案」 為轉銜的重點,例如:進階的課程或職業上的規畫。而十六歲的轉銜服務以 跨機構的轉銜服務為主(林宏熾,2003)。並增加心理服務、物理與職能治療、 社會工作服務、定向與行動服務等 (Sitlington, Clark & Kolstoe, 2000) 。 2004 年美國國會再次修正 IDEA,修正法案中指出,於轉銜階段時,學 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必須包含適當且可評量的轉銜目標。

1975 年通過的 94-142 公法,即確立以個別化原則為基礎的特殊教育服務 模式。同時,美國中等教育在 1970 年中期以來,對所有學生生涯與職業教育 的重視,多少影響到中等特殊教育以技職教育為重的方向 (Sitlington,Neubert & Leconte, 1997) 。例如 1977 年通過的「生涯教育實施法案」 (Career Education Implement ation Act of 1977, PL. 95-207) ,以及 1984 年通過的「柏金斯職業 教育法」 (Perkins Vocational Education Act of 1984, PL. 98-199) ,皆為特殊學 生納入一般學校體系的生涯輔導與職業教育服務,提供法源基礎。

美國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的相關法案,並不僅見於特殊教育的相關立法 中,也包括其他相關領域,包括職業復建、技術職業教育法案、勞動力訓練 法案及教育改革相關立法,如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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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表 表 表 2-1-1 國外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國外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國外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國外轉銜服務相關法規 年代 相關法案 主要內容 特殊教育相關法案: 1975 「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 案」 (EHA) ,94-142 公法 確保 3~21 歲的所有身心障礙兒童皆能接受 免費且適當的公立教育。強調個別化教育計 畫、最少限制環境以及父母在身心障礙孩子 受教過程中各項權益的參與。 1983 「殘障兒童教育法修正 案」,98-199 公法 設立機構提供基金來促進中學特殊教育與 轉銜服務計畫之實施。 1986 「殘障兒童教育法修正 案」,99-457 公法 強調專業團隊的重要性。 1990 「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 案」 (IDEA) ,101-476 公法 強調轉銜計畫為個人生涯教育的一部分,要 求在學生十六歲以前提供轉銜服務,並在往 後的每一年進行轉銜服務需求的修改。 1997 「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 修正案」,105-17 公法 強制規定有關教育機構得於學生未滿十四 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教育計畫」中 說明並提供有關的轉銜服務,以幫助學生成 功的由學生時期過渡到社會生活階段。 2004 「身心障礙個人教育法 修正案」,108-466 公法 強調轉銜服務的擬定注重兒童的能力、興 趣。 復健及公民權利法案: 1973 「職業復健法案」, 93-112 公法 身心障礙者享有公民的權利,強調身心障礙 者參與設計自己的復健計畫,與復健諮商員 共同擬定適切的復健計畫。 1986 「職業復健法修正 案」,99-506 公法 強調身心障礙少年的服務。改變傳統以庇護 工廠長期安置模式,對重度之障礙者以支持 性就業服務協助職業重建。並要求在轉銜服 務計畫裡敘述如何實施支持性就業計畫的 內容。 1990 「美國障礙者法案」 (ADA) ,101-336 公法 在就業、公共設施、大眾運輸方面提供身心 障礙者平等的機會。 1992 「職業復健法修正 案」,102-569 公法 增進職業復健體系與學校間的協調。規定身 心障礙者於離校後(或二十一歲後)獲得「個 別化書面的復健方案」,以利身心障礙學生 於畢業後進入社會時有較佳的轉銜結果和 生活品質。 1998 「職業復健法修正 案」,105-220 公法 提出有關身心障礙學生離校後轉銜服務計 畫的制定與規範,並要求社會機構共同參與 計畫的實施,以協助學生擁有正向的離校轉 銜結果。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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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表 表 表 2-1-1((((續續續續))) 年代 相關法案 主要內容 技術職業教育法案: 1963 「職業教育法案」, 88-210 公法 開設職業教育相關課程提供學業低落、社經 地位低落及身心障礙者休息。 1968 「職業教育法修正 案」,90-210 公法 規定聯邦政府與州政府重建方案經費分攤 比例為 80-20。 1976 「教育修正案」(第二 章),94-482 公法 身心障礙青少年之職業教育必須與個別化 教育計畫相連結。 1984 「柏金斯職業教育法 案」,98-524 公法 提供全面的職業教育計畫,並在學生參與職 業教育前進行職業評量。並規定職業教育經 費中 10%需用於身心障礙者職業教育與訓練 上。 1990 「柏金斯職業與應用科 技教育法修正案」, 101-392 公法 強調在學校與工作間做更緊密的連結;指出 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中提供職業教育課程。技 能準備計畫應於中學離校前 2 年實施並延續 到離校後 2 年。 1998 「卡爾-柏金斯職業與 應用科技教育法修正 案」,105-332 公法 授權行政部門執行技職教育方案。 勞動力訓練法案: 1982 「工作訓練合作法案」 (JTPA) ,97-300 公法 身心障礙者具有參加本方案各項職業訓練 之資格。 1998 「勞資力投資法案」 (WIA) ,105-220 公法 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多參與各種訓練和就業 方案的機會,並增加整體性的合作模式,給 予身心障礙者適當的就業和訓練方案,使學 生順利從學校轉銜到工作世界和社區生活。 最近教育改革法案: 1994 「公元 2000 年目標:教 育美國法案」,103-227 公法 推動全國性的教育改革,並以建立全國性的 教育目標為重點,結合聯邦、各州與地方學 區的力量,讓所有學生都能接受高水準的教 育。 1994 「學校至工作之機會法 案」 (STWOA) , 103-239 公法 教育部與勞工部建立一個遍及全洲的從學 校到就業的網路系統,使學生可以參與教育 和訓練方案。 1994 「促進美國學校法 案」,103-382 公法 提供一千五百萬美元的聯邦基金,支持各州 辦理委辦學校。 資料來源:整理自林宏熾(2011 年 1 月 10 日)。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輔導評量轉銜服務輔導評量轉銜服務輔導評量轉銜服務輔導評量 表 表 表 表」」」」發展研究發展研究發展研究─「發展研究 「高中職教育階段轉銜服務評量表「「高中職教育階段轉銜服務評量表高中職教育階段轉銜服務評量表高中職教育階段轉銜服務評量表」」」」之發展編製之發展編製之發展編製之發展編製【政府部門委託之 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取自 http://www.cter.edu.tw/edu/sub-career-06-3.asp。 二 二 二 二、、、我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我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我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我國轉銜服務相關法規探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指出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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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給予保障。開 啟了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視。 國內目前轉銜服務的主要法源為特殊教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特殊教育法第 24 條,規定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共同提供學習、生活、 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第 31 條強調各級 學校應提供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輔導及服務。並於特殊教育施行細則第 18 條 明確的將轉銜服務分成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以及高中職 三年級四個階段,並定義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提供相關專業的 服務項目,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特殊教育法 針對轉銜教育相關內容有具體的規範,為轉銜服務重要的依據。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於 96 年 6 月在立法院修法通過,並更名為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不再是以保護的心態看待身心障礙者,而是保障身心障礙者應 有的權益。其第 48 條指出,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接, 應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在施行細則 第 19 條更規定制定生涯轉銜計畫時,應由社會福利、教育、衛生及勞工等專 業人員以團隊方式進行。並將第四章「促進就業」修改為「就業權益」,且強 調身心障礙者的無障礙個別化重建服務,於第 33 條詳細的指出應包括職業輔 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除此之外,更依據特殊教育法擬定了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 辦法、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擬訂,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以及身心障礙者接受社會福利 服務轉銜實施要點。以及其他轉銜服務相關法律條文,如表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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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表 表 表 2-1-2 國內 國內 國內 國內轉銜服務相關法轉銜服務相關法轉銜服務相關法轉銜服務相關法規規規 年代 相關法案 條文 主要內容 1997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增 修條文 第 10 條 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 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 及生活維護與救助,給予保障。 1997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輔導評量辦法 全文 訂定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執行原 則與程序 1999 身 心 障 礙 教 育 專 業 團 隊 設 置 與 實 施辦法 第 2 條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生 活、就業轉銜等需求,結合衛生醫療、 教育、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不同專 業人員所組成之工作團隊,以提供統 整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 1999 特 殊 教 育 課 程 教 材教法實施辦法 第 6 條 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之職業教育 課程,應視個別需要隨年級增加其校 外實習時數,並加強轉銜服務 2000 各 教 育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轉 銜 服 務實施要點 全文 明確訂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 銜服務需移送之資料,以及轉銜服務 的時程。 2002 各 教 育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個 案 轉 銜 服 務 資 料 通 報 注意事項 全文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通報內 容及注意事項。 2002 身 心 障 礙 者 生 涯 轉 銜 服 務 整 合 實 施方案 全文 對身心障礙者於不同生涯階段,設計 個別化的轉銜服務,明確訂定各階段 實施要領及各單位之職責。 2003 特 殊 教 育 法 施 行 細則 第 18 條 定義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 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 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 服務等項目。 2005 身 心 障 礙 者 接 受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轉 銜實施要點 全文 身心障礙者接受社會福利服務轉銜實 施要點,成立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中 心,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依 服務對象之年齡,分為早期療育個管 中心、成人個管中心及長期照顧個管 中心)。 2006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校 外 實 習 及 就 業 愛 心 楷 模 廠 商 實 施 要點 全文 鼓勵廠商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校外實習 的機會,並訂定表揚辦法。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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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表 表 表 2-1-2(((續(續續續))) ) 年代 相關法案 條文 主要內容 2008 身 心 障 礙 者 就 業 轉 銜 服 務 實 施 要 點 全文 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階段前後之服務 銜接、資源整合及專業服務間有效轉 銜及獲得整體及持續性服務。 第 8 條 訂定庇護工場應提供庇護性就業之身 心障礙者就業支持、就業轉銜及相關 服務。 2008 身 心 障 礙 者 庇 護 工 場 設 立 管 理 及 補助準則 第 10 條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提供個案管理 及轉銜服務相關事項 2009 身 心 障 礙 者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專 業 人 員 遴 用 及 培 訓 準 則 第 3 條 訂定專業人員及其職務內容。 2009 特殊教育法 第 24 條 (舊法 第 22 條) 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共同提 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 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 助。 第 31 條 各級學校應提供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 輔導及服務。 第 33 條 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提供無障礙 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前項所定職業 重建服務,包括職業輔導評量、職業 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 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2009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障法 第 48 條 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 得以銜接,應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 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 務。 2009 身 心 障 礙 者 權 益 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 制定生涯轉銜計畫時,應由社會福 利、教育、衛生及勞工等專業人員以 團隊方式,會同身心障礙者或其家 屬,對身心障礙者人生階段定之。 2010 各 教 育 階 段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轉 銜 輔 導及服務辦法 全文 規定各級學校及其他實施特殊教育之 場所應評估學生個別能力與轉銜需 求。訂定適切之生涯轉銜計畫,並協 調社政、勞工及衛生主管機關,提供 學生整體性與持續性轉銜輔導及服 務。 由上述這些轉銜服務相關的法律條文,可發現轉銜服務的提供模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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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了教育、勞政與福利等相關單位,以提供最完整合宜的轉銜服務。國內轉 銜服務的提供可歸納出以下重點(陳麗如,2000): 1.生涯轉銜是一個廣泛的 概念,其服務內容是多面向的;2.完整的轉銜服務工作應由相關專業人員,以 專業團隊的模式共同合作;3.轉銜乃是由一個階段進入另一階段的過程,對身 心障礙者而言,從學校到離校的轉銜階段最為重要。 法律的制定除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更是教育單位及教師執行轉銜 服務的重要依據(沈妏真,2007)。除了法律完善的制定之外,更需要教師確 實的執行,才能真正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當的轉銜服務。因此,本研究想要 透過教師需求的調查,了解教師執行轉銜服務的需求為何,提供相關單位建 議來改進,使轉銜服務地執行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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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就業轉銜服務的內涵

就業轉銜服務的內涵

就業轉銜服務的內涵

就業轉銜服務的內涵

以下從就業轉銜服務的基本理念、我國辦理高中職特教班就業轉銜服務 之運作現況及教師在就業轉銜服務的角色等方面說明。 壹 壹 壹 壹、、、、就業轉銜服務的基本理念就業轉銜服務的基本理念就業轉銜服務的基本理念 就業轉銜服務的基本理念

1997 年 美 國 身 心 障 礙 者 教 育 法 修 正 案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ndments of 1997,簡稱 IDEA1997) 規定就業轉銜的內容包 括:特殊教育、職業教育、職業輔導評量、就業服務、個案管理、輔具服務、 心理衛生、物理與職能治療等,並規定需將轉銜服務紀錄在個別化教育計畫 裡。

Wehman, Kregel, & Barcus (1985) 認為學校應該提供即將畢業的身心障 礙學生以就業成果為導向的服務,以協助學生順利過渡到成人生活。並將就 業轉銜的定義為:「就業轉銜是一經過詳細規劃的過程,由學校人員或是成人 服務提供者加以執行,為三年或五年後將由學校畢業或離開學校的身心障礙 者建立及實施就業或額外的職業訓練計畫。此過程需包含特殊教育人員、職 業教育人員、家長或學生、以及成人服務代表,若有可能則邀請雇主進入此 系統。」 林幸台(2002)指出就業轉銜是三年高職教育的重要目標之一,其中需 包括學生能力分析之評量、課程規劃與設計、社區實作與職場實習以及配合 支持網絡的建立等方式使學生能順利的從學校生活轉銜至成人社區的生活。 就美國轉銜服務發展的歷史與精神而言,林宏熾(2002)指出 轉銜服務 具有下列之基本理念:1.轉銜的主要目的在於生涯輔導與就業安置;2.轉銜服 務發生之階段在於進入新的單位或生命階段之前,所提供的一系列專業服務 措施;3.轉銜服務的對象以身心障礙者為主;4.轉銜服務的內容以個案為中心 之不同階段生涯需求為主,結合社會福利、教育、衛生、勞工等單位及人員 的專業團隊,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且持續性的個別化專業服務。 就業轉銜的目的在於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離校至就業階段期間,職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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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的相關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學生不同生涯階段之職業訓練、職業輔導評 量、就業服務,以及追蹤與輔導再就業。在提供就業轉銜服務時,必須基於 學生個別需要,考量學生的喜好與興趣,並進行完整的評量與服務規劃(林 宏熾,2003)。因此,本研究就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課程的規劃、職業試 探與輔導評量、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學生及家長參與等五方面來說明就業 轉銜的內涵。 ㄧㄧㄧ、ㄧ、、、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8 條規定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 就醫、就學、就養、就業的需求得以銜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部門, 應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 務。除此之外,教育部的「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也 規定,學校對於高三應屆畢業學生都必須擬定「轉銜服務計畫」,內容包含學 生基本資料、目前能力分析、學生學習紀錄摘要、評量資料、學生與家庭輔 導紀錄、專業服務紀錄及未來安置與輔導建議方案等項。此外,組成專業團 隊小組以團隊合作的方式一起擬定轉銜計畫,其成員包括身心障礙者本身、 家長、特教老師、學校行政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最重要的是需以學生的需 求為主(林宏熾,2003)來擬定。

林幸台(2007)與 Wehman, Everson, & Reid (2001) 均曾提出設計個別化 轉銜計畫時應注意之原則:1.整合各項特殊轉銜目標做統整性規劃;2.以案主 為中心,強調根據學生的偏好與需求加以規劃;3.重視家庭的主動參與,家庭 與支持網絡是身心障礙學生未來生活適應的關鍵;4.強調機構與專業間小組合 作關係;5.提供社區本位職業訓練課程與就業安置;6.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學業 目標;7.以長期性為導向,考量學生長期生涯發展目標。 二二二、二、、、課程的規劃課程的規劃課程的規劃課程的規劃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程課程綱要將課程規劃成三大領 域,1.個人生活:指自我照顧的生活能力;2.社會生活:指群己關係的生活能 力;3.職業生活:指未來工作的能力。各年級職業教育之重點為:一年級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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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試探,二年級以專業技能,三年級以職場實習為主之教學(教育部,2000)。 林幸台(2002)指出,目前高職特殊學校(班)所規劃的職業教育訓練 課程主要是職業技能、工作態度、人際關係等,但是學生在正式邁入職場時 往往顯現出學習成效不佳的情況。家長以及半數以上的機構負責人認為學校 未能完成學生的基本能力訓練,雇主必須重新再施以職業訓練。 三三三、三、、、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 周台傑等(2003)認為職業的試探是一種發展與暸解身心障礙學生能力 與興趣的過程。透過這個過程可瞭解當事人目前及潛在的身心功能水準,以 找出其適合從事的工作,以便對其做適當的就業安置。周台傑等指出職業輔 導評量是指直接評量個案目前生理功能及職業潛能,並加以探索未來可能的 工作和職業目標。Brolin (1995) 提出,智能障礙者在離校之前若能先針對特 定的工作內容進行訓練,未來就業的比率會提高。 四四四、四、、、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 高中職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提供職業教育課程,高二起逐年 增加校外職場實習時數,訓練其現場實作經驗,使其能在高職畢業後銜接職 場就業(98 年特教統計通報)。依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中規 定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之職業教育課程,應視個別需要隨年級增加其校 外實習時數。依據「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其中針對國中、 高中(職)、五專及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由教育單位提供就業需求名冊,送 勞工主管機關提供輔導就業轉銜服務並追蹤輔導六個月。追蹤轉銜成效乃全 方位連續性終身轉銜的重點,其目的在於瞭解學生轉銜之後的適應情形、滿 意度及參與轉銜機構的合作成果及缺失(林宏熾,2003)。 林幸台(2002)目前學校在實施社區實作時所遭遇的困難主要為實習場 所取得不易,其他尚有交通安全、職場安全及缺乏法源依據等。 五五五、五、、、學生及家長參與學生及家長參與學生及家長參與學生及家長參與 「特殊教育施行細則」第 18 條指出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 包括學生家長,並得邀請學生參與。Brolin (1995) 指出參與身心障礙學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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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銜計畫上的影響有下列幾點(引自楊曄玟,2004):1.有家長參與轉銜計畫, 比較周圓,且策略比較有效,同時也會針對不同的計畫,提出因應思索策略; 2.家長參與會影響身心障礙子女自我觀念、非認知行為、對學校的態度與學習 上的意願;3.家長參與會使學校運作上更有效率;4.家長愈早參與,身心障礙 子女的成就則提早顯現且持久。

Test, Aspel, & Everson (2005) 強調,在擬定轉銜計畫的過程中,家長的參 與是很重要的,因為家長是最了解孩子在學校環境之外的能力和興趣的人, 因此特殊教育教師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若能在就業轉銜服務過程中,積極瞭 解家長需求、協助家長參與轉銜計畫的擬定,並提供清楚的資訊(尤淑君, 2007),家長也就能充分的發揮其角色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順利的轉銜。 貳 貳 貳 貳、、、、我國辦我國辦我國辦理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服務之運作現況我國辦理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服務之運作現況理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服務之運作現況理高職特教班就業轉銜服務之運作現況 為增加國中畢業身心障礙學生接受高中職教育之機會,自民國九十學年 度起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國中畢業身心障礙學生得依意願安 置就讀高職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提供職業教育課程,高二起逐年 增加校外職場實習時數,訓練其現場實作經驗,使其能在高職畢業後銜接職 場就業(98 年特教統計通報)。自初期 83 學年度 18 校,擴展至 99 學年度 89 校(教育部,2010)。高職特教班逐年成長快速,也顯示出相關單位對於高職 特教班應該要有完善的轉銜規劃。 我國高中職轉銜服務皆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各教育 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 案等法規辦理之。在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2002 年 3 月 25 日修正)提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畢業未升學者的轉銜服務重點如 下:學校應於學生畢業前一學年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共同研商該學生進入社 區生活之轉銜服務,並將轉銜服務紀錄於個別化教育計畫中。中途因故離校 者,於離校前得視需要召開轉銜會議,擬訂轉銜服務計畫,學生離校一個月 內應依其實際需要將資料轉銜至社政、勞政或相關單位,並追蹤輔導六個月。 而內政部(2002)在「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亦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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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障礙者轉銜服務階段,社政單位依據各階段安置學校通報之未升學名冊 及接獲通報身心障礙者時,應就身心障礙者實際需要,提供轉銜所需福利服 務。對通報未就業而有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意願之障礙者,社政單位應造冊 送勞政單位提供輔導所需服務,並追蹤六個月。此外,勞政單位應視需要邀 請相關專業人員召開轉銜服務會議,提供所需就業服務(各教育階段身心障 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2002 年 3 月 25 日修正)。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自 2005 年起,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區域身心障礙學生 職業輔導支援服務」計畫,以區域團隊支援服務方式,將國立暨臺灣私立特 殊教育學校(班)分為十餘個輔導區,由霧峰農工擔任召集學校,辦理職業 輔導相關業務。並訂定就業轉銜安置時程與相關內容,將流程分為四個階段, 說明如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2011 年 1 月 11 日 a,2011 年 1 月 11 日 b): 一一一、一、、、新生入學階段新生入學階段新生入學階段新生入學階段 新生必須接受職業性向調查與就業轉銜安置輔導初評。家長則是要配合 讓學校了解學生的基本能力狀況以及家長對孩子的期望,並由身心障礙學生 之國中教師提供職業興趣與性向,進行相關資料的移送。透過學校專業團隊 的合作,進行生態評量、評估學生現況能力以及就業轉銜安置輔導方案評量。 二二二、二、、、高一階段高一階段高一階段高一階段 導師會同相關人員於學期初兩週內召開 IEP/ITP 會議,並擬定個別化教育 計畫其內容須包含個別化轉銜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且獲得家長的 同意。此階段學校的課程重點在於生涯探索與評量、訓練職業基本能力。透 過學校安排相關課程進行職業試探,依學生需求進行職業教育課程、職業工 作技能與工作態度的培養。 三三三、三、、、高二階段高二階段高二階段高二階段 此階段學生學習的重點在於建立工作能力、相關職業評量、職場開發以 及社區實作。除了職業工作技能與工作態度的培養,高二開始進行職場實作 的體驗,學校專業團隊將邀請家長一同參與就業安置座談會,讓家長瞭解並 配合協助職場實作,以及協助教師暸解學生生活社區生態分析,再透過職場

數據

表 4-1-2  個別化轉銜計畫的擬定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 標準差、排序…………………………………………  69  表 4-1-3  課程的規劃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排 序………………………………………………………  70  表 4-1-4  職業試探與輔導評量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 準差、排序……………………………………………  71  表 4-1-5  實習與就業追蹤輔導分量表之各題項之平均數、標 準差、排序……………………………………………  72  表 4-1-6  學生及家長參與
表 4-4-4  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 求差異情形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3  表 4-4-5  是否參與轉銜相關研習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 求之 t 檢定摘要表……………………………………  104  表 4-4-6  不同學校所在地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差異 情形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104  表 4-4-7  不同學校類型之教師執行就業轉銜服務需求之 t 檢 定摘要表………………………………………………  105  表 4-5-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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